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合伙人会议制度_规章制度_
合伙人会议制度为了加强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自律性管理,提高合伙人会议的议事效率,保证合伙人会议所决事项的贯彻执行,根据《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权利机关,合伙人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必须贯彻执行。
第二条合伙人会议对本所的重大事务(指增、减合伙人,律师事务所的解散、与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合并、兼并,重大的项目投资,一次性开支达五千元以上含五千元的开支等)以及合伙人认为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其他事项做出决议。
日常事务及一次性开支在三千元以下不含本数的项目开支由主任会议决定,其他事务由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第三条合伙人会议的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前条列举的重大事务以全体合伙人的三分之二通过、其他事项以全体合伙人半数通过为有效,少数合伙人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决议,但不影响决议的效力。
第四条合伙人会议由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召集主持。
第五条合伙人会议提出议案应当以书面形式在每次合伙人会议召开前十个工作日向召集人提交,并可以就该议案提出自己的观点或者意见。
第六条会议召集人的职责是:负责接受、整理合伙人对该次会议议题提案,并于本次合伙人会议前五个工作日通报全体合伙人;主持召开本次合伙人会议、制作会议决议书并下发全体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对需要表决的事项实行无计名投票制,只设赞成票和反对票,投弃权票视为赞成票。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可以电话投票,投票情况应当记入会议记录,由投票人事后补充签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时间为六月和十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
闭会期间如果发生重大事项确需召开合伙人会议的,由召集人提前五个工作日将议题及会议时间通知合伙人。
第九条对已生效的合伙人会议决议进行修改程序适用本规则。
附:合伙人会议决议样式:合伙人会议决议书( )法合字第号总第号本次合伙人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一:……二:……对以上决议,……合伙人提出了如下不同意见:……如无特殊情况,下次合伙人会议的时间为年月日,提案的提交时间截止年月日。
合伙人议事规则
合伙人议事规则
1. 合伙人之间得讲清楚各自的责任呀!就像球队里每个球员都有自己的位置和任务,咱合伙人不也得明确好分工?比如咱负责市场的就全心去拓展业务,别插手别人负责的事儿。
2. 任何决策都要大家一起商量决定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这可不是独裁统治呀!就好比盖房子,得大家一起商量怎么盖才牢固美观吧。
3. 沟通要畅通无阻哇!不能有啥想法憋在心里,那可不行!就好像水流,要是堵住了不就成死水了吗?咱得随时分享想法,有啥说啥。
4. 有矛盾了可别拖着,得赶紧解决呀!难道还让它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就像不小心划破了手指,得赶紧处理呀,不然感染了怎么办。
5. 对待利益分配一定要公平公正呐!不能厚此薄彼,这多伤感情!就像分蛋糕,谁都想吃到公平的那一份吧。
6. 遇到困难大家要一起扛呀!别想着自己先跑,那还是合伙人吗?这就像在海上遇到风浪,大家得齐心协力才能挺过去。
7. 得尊重彼此的意见和想法呀!不能随意否定别人,多伤人自尊啊!好比人家精心准备了一道菜,你尝都不尝就说不好吃,合适吗?
8. 咱合伙人做事得有规矩有原则啊!不能乱了套,那可不行!就如同走路得沿着道路走,不然不就乱了方向了。
9. 要相互信任和支持呀!要是整天疑神疑鬼的,这合作还怎么进行下去?就像两个人一起抬重物,要是不信任对方会用力,那不就掉地上了。
我的观点结论:合伙人议事规则非常重要,只有大家都遵守这些规则,合伙人之间才能合作愉快,事业才能顺利发展。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_规章制度_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会议制度的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一、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律师组成,是本所最高权力机构。
合伙人会议有权按照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决定本所一切重大事宜,每届任期5年。
二、本所实行合伙人会议制度下的主任负责制,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
每半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提议可召集临时会议。
三、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本所章程和合伙人协议;(二)制定和修改本所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三)选举和罢免主任;(四)决定吸收符合条件的新合伙人;(五)决定本所聘用律师及辅助人员的聘用和辞退;(六)决定聘用律师、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七)决定和批准合伙人的退伙;(八)制定和修改本所的并监督执行;(九)制定和修改本所收入分配方案和财务管理办法;(十)决定本所重大财务开支和大型固定资产的处理方案;(十一)审核本所财务预决算;(十二)决定本所散伙时清算小组的组成和清算方案;(十三)决定对违反合伙人协议及本所章程、各项管理制度,给本所造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及其处罚;决定本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及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的处理方案;(十四)其他重大事项。
四、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享有同等的表决权,表决时按合伙人累计所占资产份额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全体合伙人应出席合伙人会议,任何合伙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合伙人会议召开前五日内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为其代理。
如果在合伙人会议召开时该合伙人无正当理由仍未委托代理人,视为对此会议所议事项弃权,合伙人会议可按期召开。
视为弃权的合伙人应服从在其弃权情况下合法召开的合伙人会议所形成的有效决议。
如果对任何事项表决的赞成票和反对票相同,主任可再投一票,有关事项应依据因此形成的多数票决定,反对合伙人决议的合伙人应服从已形成的决议,但可将自己的不同意见写进决议。
20210205合伙人议事规则
一、基本原则议事规则需要遵循下列基本原则:图1基本原则1.1战略服从原则(1)战略服从原则是指,公司的经营决策必须服从公司发展战略且以执行公司发展战略为优先。
(2)公司发展战略由董事会委托战略咨询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讨论并投票通过后,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方向标,一切业务都应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展开;2)如果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发展战略不得随意变更。
1.2专业决策原则(1)专业决策原则是指,服从公司战略的前提下,由专业人士在专业领域内对专业事项的重大情形、突发情形和一般情形,行使主要决策权或一票否决权。
(2)当专业决策与公司战略相违背时,该决策必须被纠正或者制止执行。
1.3原则概念界定图2专业领域、专业事项、特定情形的说明二、表决2.1表决的定义指公司决策机构成员在商讨公司资产处置和经营问题等事项的时候,最后须通过各个成员“投票表决”的形式才能付诸实施。
2.2表决权和投票权人“投票表决”权利被定义为表决权;拥有“表决权”的成员定义为投票权人,发展初期,指全体股东,发展中后期,指公司董事会成员。
2.3表决机制三、议事规则3.1主要决策权行使规则(1)该项权力只能在专业领域内由拥有该专业能力的专业人士行使;(2)在该专业领域内决策时遇到意见分歧的时候,由专业人士需要耐心向意见分歧的管理者做出至少一次以上的对该问题的解释说明;(3)专业人士在专业领域内说明缘由后,无论是否说服意见分歧者,均可以行使该项权力;(4)在突发情形事项下,可以无需说明缘由就行使该项权力,但必须在事后半个工作日内向CEO进行报备;(5)凡根据本节(3)、(4)两条行使该项权力,在事后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行使该项权力的专业人士要对公司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3.2一票否决权行使规则(1)该项权力只能在专业领域内由专业人士行使;(2)专业领域内遇到的问题,专业人士认为无法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违反相关行业规则时,在做出一次以上的解释后,仍然无法说服意见分歧者时,可以使用这项权力。
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以下是 7 条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1. 每个人都要畅所欲言嘛!就像大家一起聊天一样,别藏着掖着呀!比如咱上次讨论新项目,小李就直接说了自己的顾虑,这多好呀,这样大家才能全面考虑问题呀!
2. 得尊重每个人的意见哟!不能因为谁职位高就只听他的呀。
就好比踢足球,每个队员都有作用,都得重视呀!上次开会小王提的点子就很有新意呢!
3. 讨论的时候可不能吵起来呀,要心平气和的啦!不然不就像乱了套的集市一样嘛!上次讨论预算,大家就都很冷静,这样多高效呀!
4. 做决定不能太草率呀,要深思熟虑的呀!不能像买彩票一样随便选呀。
上次决定合作方的时候,我们不就研究了好久嘛!
5. 一旦有了决定,那就得坚决执行呀!不能拖拖拉拉的。
就像上了战场,命令一下就得冲呀!之前那次拓展业务的决定,大家执行得就很到位呢!
6. 会议要准时开始呀,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呢!难道要让人干等着呀?之前有次就因为有人迟到,耽误了好一会儿呢!
7. 有问题随时提出来呀,别憋在心里呀!不然不就像有颗炸弹随时会爆炸嘛!上次老张及时提出问题,避免了后面的麻烦呢!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这些规则能让合伙人会议更高效、更有成果,大家一定要好好遵守呀!。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人会议的运作程序,保证合伙人会议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所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律师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合伙人会议和临时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只对会议召开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章合伙人会议职权第四条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选举或者罢免本所主任、副主任;(二)修改《合伙协议》、《章程》、《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等重大规章制度;(三)审议本所发展规划;(四)审议年度工作计划;(五)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六)审议本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七)审议本所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决定合伙人入伙、评定合伙人级别、决定退伙和除名;(九)决定本所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组织形式;(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十一)其他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重大事务。
第三章合伙人会议的召集第五条定期合伙人会议每年召开二次,经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联名提议或本所主任提议,可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第六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和主持,合伙人应当出席合伙人会议。
第七条本所主任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的,由合伙人协议或本所章程规定的人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召开定期合伙人会议,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以公告、短信、微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
第九条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会议涉及表决的事项以公告、短信、微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但出现突发事件,如不紧急处置将会损害本所和合伙人权益的除外。
第十条召集人发布召开会议的通知后,会议不得无故延期。
因特殊原因必须延期召开的,在延期召开通知中应说明原因并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1.会议目的2.会议周期和频率合伙人会议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律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或董事会决定。
此外,有重要事项需要讨论时,律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或董事会可随时召开特别会议。
3.会议召开程序会议的召开由律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或董事会负责。
会议召开通知应提前至少15天发送给所有合伙人,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会议议程应事先准备好,并随会议召开通知一并发送给合伙人。
若有合伙人无法参加会议,应提前通知并给予合理解释。
4.会议议程会议议程应提前由律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或董事会确定,并发送给所有合伙人。
议程内容应详细列明各项议题、讨论内容、决策事项等。
合伙人也有权提出议程之外的议题,但需提前通知会议组织者。
5.会议程序合伙人会议由律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或董事会主持。
会议首先由主持人介绍议程,然后按照议程顺序讨论每个议题,听取合伙人的发言和意见,最终进行决策。
在讨论过程中,每位合伙人有平等的发言权,并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观点。
决策的方式可以通过大多数票数进行表决,但关键决策可能需要以特定比例或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
6.会议记录会议应由秘书或指定人员负责记录。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讨论和决策过程、决策内容以及参会人员的发言和观点。
会议记录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和发送给所有合伙人。
7.会议决议会议决议应在会议记录中体现,并由主持人签署确认。
决议执行时,应由律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或董事会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实施,并通知全体合伙人。
8.会议保密会议讨论的内容应视为律师事务所的商业秘密,全体合伙人有义务保守会议讨论内容的机密性,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道德规范。
9.会议纪律与规范合伙人会议是律师事务所最高决策机构,因此会议纪律和规范至关重要。
会议期间,应保持良好的秩序和纪律,尊重他人意见,遵守会议主持人的指导。
会议组织者有权对违反纪律的合伙人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
10.合伙人会议制度的修订对于合伙人会议制度的修订,应由律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或董事会提出,并以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或特定比例通过。
合伙企业议事规则
合伙企业议事规则
1. 每个合伙人都得有发言权呀!就像一家人商量事儿,不能有人被落下。
比如咱决定要不要接个大项目,那每个合伙人都得说说自己的想法,这才公平嘛!
2. 投票得公正透明啊!不能搞小动作。
好比选班长,大家都得光明正大地投票,这样选出的结果大家才服气呀!要是偷偷摸摸的,那还叫什么合伙企业呀!比如在决定重要决策时,就得严格按照投票规则来。
3. 少数服从多数不能忘啊!大家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就得按这个来。
这就像比赛定输赢,多数人的意见就是最后的决定。
但也得尊重少数人的想法哟!比如那次决定开拓新市场,虽然少数人不太同意,但还是按多数人的来啦。
4. 得给大家足够的讨论时间呀!别着急做决定。
就跟我们逛街买东西似的,得好好挑挑,多想想。
不能仓促地就决定了,比如那次关于新的合作方案,我们可是讨论了好久呢!
5. 重大事项必须全体通过才保险啊!这可不能马虎。
就好像盖房子打基础,必须要牢固。
要是不全体通过,出了问题咋办呀!像那次重大投资决策,就是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
6. 决策要有记录呀!这可不能偷懒。
就像我们写日记一样,把重要的事情记下来。
以后要是有啥疑问,一翻记录就清楚啦!比如每次会议的决策我们都记录得好好的。
7. 要定期开会讨论事务呀!不然企业怎么发展。
这就好像学生上课,得按时学习新知识。
要是长时间不开会,那不就脱节啦!比如我们每个月都会固定开会商量企业的各种事儿呢。
总之,合伙企业议事规则就是要保证大家公平参与、公正决策,这样企业才能发展得好呀!。
简明合伙议事规则
简明合伙议事规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合伙人之间的讨论和决策流程,确保合伙事务的高效运作。
2. 会议召集和议程2.1 会议召集•任何合伙人都有权利召集合伙会议。
•会议召集应提前至少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合伙人,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2.2 议程•会议召集人应提前准备好会议议程,并在会议通知中附上。
•议程应包括讨论的事项、提案和决策。
3. 会议流程3.1 开场•会议开始前,会议主持人应宣布会议开始并确认到达的合伙人人数是否符合合法quorum,即合伙协议规定的最低出席人数。
•如果 quorum 不符合,会议将被推迟至下次合适的时间。
3.2 议程讨论•主持人按照议程逐项讨论,确保每个议题都得到充分的讨论。
•合伙人可就每个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提出建议和陈述事实。
3.3 提案和决策•如果有提案需要投票决策,主持人应确保所有合伙人都有足够的机会了解和讨论提案。
•投票可以通过手举或秘密投票的方式进行。
•决策应以简单多数原则,即得票最多者获胜。
3.4 会议记录•会议期间,应有一名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包括议题、提案、决策结果和参与讨论的合伙人姓名。
•会议记录应尽速整理并分发给所有合伙人。
3.5 结束•在所有议题都得到充分讨论和决策后,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并确认下次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有)。
4. 其他事项4.1 缺席合伙人•如果有合伙人因故无法出席会议,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会议召集人。
•缺席合伙人无权对会议决策提出异议,但有权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对决策的意见。
4.2 特殊情况•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跳过会议召集和通知的步骤,直接进行决策。
但应尽可能确保合伙人之间的讨论和意见充分交流。
5. 修订和生效•本文档的修订应经过合伙人共同讨论和决策,接受简单多数原则。
•修订后的文档应及时分发给所有合伙人,并自修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简明合伙议事规则,所有合伙人应严格遵守。
本文档将帮助合伙人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合伙事务,确保合伙关系的稳定和顺利进行。
简明合伙议事统一规则
合伙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根据《民法通则》、《合伙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合伙合同》旳规定,特制定本组织合伙人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合伙人会议旳职权第二条合伙人会议是本单位旳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构成。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合伙组织旳经营方针和投资筹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合伙人,决定有关执行合伙人旳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事项;(三)审议合伙组织处分重大资产旳事项;(四)审议批准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旳人转让其在合伙公司中旳财产份额旳事项;(五)审议批准合伙人以其在合伙公司中旳财产份额出质旳事项;(六)审议批准合伙组织旳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合伙公司增长或者减少出资作出决策;(八)审议批准执行合伙人年度事务旳执行报告;(九)对合伙公司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合伙公司形式作出决策;(十)修改《合伙合同》;(十一)对合伙公司聘任、解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作出决策;(十二)审议批准合伙公司对外旳担保事项;(十四)审议批准新合伙人入伙和合伙人退伙事项;(十五)审议批准合伙人除名事项;(十六)审议批准合伙公司营业期限旳廷长或缩短旳事项;(十七)审议批准一般合伙人利润转增为合伙公司增资旳事项;(十八)审议批准合伙公司一次性对外划款、提取钞票超过人民币壹佰万元或者超过总投资旳10%旳事项;(十九)审议批准合伙公司决策委员会旳成立与构成;(二十)审议批准合伙公司对外财产份额投资;(二十一)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合伙合同》规定应当由合伙人大会决定旳其她事项。
第三章合伙人会议旳召开第三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两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旳时间均不得超过一种月。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旳,合伙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5日内召开临时合伙人大会:(一)执行合伙人觉得必要时;(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合伙公司10%以上财产份额旳有限合伙人祈求时;(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合伙合同》规定旳其她情形。
合伙人大会规则
合伙人大会规则第一篇:合伙人大会规则合伙人大会规则(一)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依照本协议的规定行使职权。
(二)合伙人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需每年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在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时或代表出资额比例三分之一以上的有限合伙人认为必要时召开。
(三)合伙人大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召集并主持。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定期会议召开的15日前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临时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的5日前通知上述事项。
(五)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按照每人一票行使表决权,并应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议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年度合伙人大会讨论如下事宜:1、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年度工作报告;2、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规划报告;3、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经营情况的报告;4、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代表出资额比例三分之一以上的有限合伙人认为需提请合伙人大会讨论的其它事宜。
(七)合伙人大会对下列事项进行表决:1、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选举及更换;2、合伙协议约定需要合伙人大会决策的项目投资及退出方案;3、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4、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5、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6、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7、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8、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以合伙协议约定以外的事由要求退伙;9、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10、有限合伙企业对外借款、贷款及发行信托等举债行为;11、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报告的通过;12、法律法规以及合伙协议明确规定需要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它事项;13、合伙企业的延续经营;14、聘任或解聘承办本合伙企业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决定承办合伙人退伙或回购合伙人财产份额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
其中第1项至第2项的表决需经代表出资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通过;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第3项至第13项的表决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通过;第14项至第15项的表决需经代表出资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通过。
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参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合伙协议》的规定,特制定本单位合伙人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合伙人会议的职权第二条合伙人会议是本单位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批准本单位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二)决定合伙人内部分工及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三)选举和更换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决定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及他们的报酬与奖惩事项;(四)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程序;(五)审议批准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六)审议批准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弥补亏损和利润分配方案;(七)决定合伙协议的修改,审议批准合伙协议修改草案;(八)决定是否延长经营期限;(九)审议批准本单位的增资或减资方案;(十)审议批准分所的设立和解散方案及对分所的管理方案;(十一)审议批准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十二)决定本单位名称的变更;(十三)审议批准合伙人的入伙、退伙、除名及财产份额对外转让;(十四)决定转让、处分本单位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本单位不动产;决定以本单位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指金额在万元以上或其他标准范围内的资产];决定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十五)决定是否同意合伙人所持本单位财产份额的对外担保及转让;决定是否以本单位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十六)决定是否出具有重大争议的业务报告;(十七)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三章合伙人会议的召开第三条合伙人会议审议议案、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两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主任会计师、三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或[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议事内容,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
合伙人大会议事规则
AA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AA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及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合伙人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合伙人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AA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合伙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召开合伙人大会,保证合伙人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合伙人大会,确保合伙人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合伙企业年度合伙人大会和临时合伙人大会(以下统称“合伙人大会”)第二章合伙人大会的一般规定第四条合伙人大会是合伙企业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合伙人,决定有关执行合伙人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事项;(三)审议合伙企业处分重大资产的事项;(四)审议批准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事项;(五)审议批准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事项;(六)审议批准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合伙企业增加或者减少出资作出决议;(八)审议批准执行合伙人年度事务的执行报告;(九)对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合伙企业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合伙协议》;(十一)对合伙企业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合伙企业对外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批准普通合伙人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事项;(十四)审议批准新合伙人入伙和合伙人退伙事项;(十五)审议批准合伙人除名事项;(十六)审议批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转变的事项;(十七)审议批准合伙企业营业期限的廷长或缩短的事项;(十八)审议批准普通合伙人利润转增为合伙企业增资的事项;(十九)审议批准合伙企业一次性对外划款、提取现金超过人民币壹佰万元或者超过总投资的10%的事项;(二十)审议批准合伙企业决策委员会的成立与组成;(二十一)审议批准合伙企业对外财产份额投资;(二十二)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由合伙人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简明合伙议事规则
合作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依据《民法通则》、《合作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合作协议》要求, 特制订本组织合作人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合作人会议职权第二条合作人会议是本单位最高权力机构, 由全体合作人组成。
合作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合作组织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实施合作人, 决定相关实施合作人管理费和业绩酬劳事项;(三)审议合作组织处分重大资产事项;(四)审议同意合作人向合作人以外人转让其在合作企业中财产份额事项;(五)审议同意合作人以其在合作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事项;(六)审议同意合作组织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七)对合作企业增加或者降低出资作出决议;(八)审议同意实施合作人年度事务实施汇报;(九)对合作企业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合作企业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合作协议》;(十一)对合作企业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作出决议;(十二)审议同意合作企业对外担保事项;(十四)审议同意新合作人入伙和合作人退伙事项;(十五)审议同意合作人除名事项;(十六)审议同意合作企业营业期限廷长或缩短事项;(十七)审议同意一般合作人利润转增为合作企业增资事项;(十八)审议同意合作企业一次性对外划款、提取现金超出人民币壹佰万元或者超出总投资10%事项;(十九)审议同意合作企业决议委员会成立与组成;(二十)审议同意合作企业对外财产份额投资;(二十一)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合作协议》要求应该由合作人大会决定其她事项。
第三章合作人会议召开第三条合作人会议分为定时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时会议每年两次, 年中和年末各一次, 推迟和提前时间均不得超出一个月。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合作企业在事实发生之日起5日内召开临时合作人大会:(一)实施合作人认为必需时;(二)单独或者累计持有合作企业10%以上财产份额有限合作人请求时;(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合作协议》要求其她情形。
合伙人会议和出席规则
合伙人会议和出席规则一、目的:本合伙人会议和出席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旨在确保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合伙人在会议中的出席和参与得以有效管理和顺利进行。
二、会议的召开:1. 会议召开的方式:a) 定期会议:公司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合伙人全体会议,具体日期由董事会决定,并提前至少两周通知每位合伙人。
b) 非定期会议:董事会可以决定召开非定期会议,并提前至少一周通知每位合伙人。
2. 会议召集人:a) 定期会议:由董事会主席担任会议召集人,如主席无法履行该职责,将由副主席履行。
b) 非定期会议:由董事会主席或经过董事会授权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会议召集人。
3. 会议通知:a) 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日期、时间、地点、议程和会议形式的信息,并通过邮件、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每位合伙人。
b) 会议通知应至少提前两周通知,特殊情况下可缩短通知时间。
4. 会议形式:a) 会议可以通过远程会议、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以确保合伙人的充分参与。
b) 若是定期会议,合伙人应尽量亲自出席;若是非定期会议,合伙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参会,但需提前通知会议召集人。
三、合伙人的出席和参与:1. 出席资格:a) 每位合伙人均拥有出席和参与会议的权利。
若合伙人无法亲自出席,可以通过书面代理形式或委托其他合伙人代表出席。
b) 如需书面代理,应提前向董事会提交代理委托书,并按照规定程序获得批准。
2. 投票权:a) 每位合伙人拥有一个等同于其所持合伙份额的投票权。
b) 投票结果以行使表决权的合伙人的多数决定为准,除非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另有规定。
3. 参与程度:a) 合伙人应尽量积极参与和投入到会议中,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b) 合伙人应遵守会议议程,尊重他人发言权,不得干扰会议的进行。
四、会议决议的执行:1. 决议通过的条件:a) 决议以行使表决权的合伙人的多数决定为准,除非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另有规定。
b) 对于重大事项,可能需要特定比例的合伙人支持才能通过决议,请参阅相关决议要求的规定。
有限合伙 开会规则
有限合伙开会规则
有限合伙是一种特殊的合伙企业形式,其成员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的开会规则通常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方面:
1. 决策程序,有限合伙的开会规则首先需要明确决策程序,包括决定召开会议的程序、决定会议议程的程序、决定投票方式的程序等。
这些程序需要在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以确保会议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 参会资格,有限合伙的开会规则需要明确参会资格,即确定哪些成员有权参加会议,以及是否可以委托代表参加会议。
这有助于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3. 会议通知,有限合伙的开会规则需要规定会议通知的方式和期限,确保所有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参加会议,并提前了解会议议程和相关文件。
4. 议事规则,有限合伙的开会规则还需要规定议事规则,包括发言顺序、发言时间限制、提案程序、表决程序等,以确保会议秩序井然,决策程序公正有效。
5. 会议记录,有限合伙的开会规则需要规定会议记录的保存方式和期限,确保会议决策的透明和可追溯性,以及为日后的参考和备案提供依据。
总的来说,有限合伙的开会规则需要在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以确保会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正性,保障各成员的权益,促进合伙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发展。
合伙人普通会议的规定
合伙人普通会议的规定本合伙人普通会议规定(以下称为“规定”)根据《合伙协议书》(以下称为“协议”)的约定制定,旨在确保合伙人之间的有效交流与决策,促进合伙关系的稳定与发展。
第一条会议组织1.1 会议召集人合伙人普通会议的召集人由合伙协议中指定的管理合伙人担任,若无管理合伙人,则合伙人中任一合伙人均可担任召集人。
召集人负责会议的召集、组织与主持,并确保会议的秩序与效率。
1.2 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所需准备材料。
通知可通过邮件、传真或其他合适的方式发送给各合伙人。
1.3 会议文件会议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程、会议材料等,由召集人负责准备并提供给各合伙人。
第二条会议议程与表决2.1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由召集人提前制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发送给各合伙人。
议程应包括会议主题、讨论事项、决策事项等内容。
2.2 会议表决会议表决根据协议中的约定进行,一般采用票数表决或股权表决的方式。
重大决策事项,如合伙解散、增减资本、调整合伙份额等,需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进行表决。
2.3 议程修订和新增议题除非有紧急情况,否则会议召集人应提前并充分通知各合伙人关于议程的修订和新增议题,并取得各合伙人的同意。
第三条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3.1 会议记录会议召集人应指定一名人员负责记录会议过程,并制作会议记录备查。
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合伙人名单、讨论内容、决议结果等。
3.2 决议执行会议决议应尽快地执行,并由负责执行的人员负责跟进与落实,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与实施。
第四条会议补偿与费用4.1 会议补偿合伙人出席普通会议的时间和精力应受到相应的补偿,补偿方式由合伙协议中的约定规定,可以支付出席费、交通费、膳宿费等。
4.2 会议费用会议费用由合伙协议中的约定规定,由合伙事务基金或其他合适的合伙人共同出资支付,包括会议场地租金、会议材料、会议设备等费用。
第五条生效与修订5.1 生效本规定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生效,成为合伙人参加普通会议的约束性规定。
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二)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或有可能受到重大损害时;三)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总额达到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总额的10%以上时;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合伙协议》规定应当召开临时合伙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合伙人大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合伙人大会的召集人应当在合伙人大会召开前向所有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并在合伙企业的办公场所或者其他合适的场所张贴公告。
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会方式等内容。
第八条合伙人大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
表决方式可以采用投票、举手、签名等方式。
表决结果应当记录在会议记录中,并由合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确认。
第九条合伙人大会应当有出席合伙人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出席方能召开。
合伙人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出席合伙人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能生效。
但是,涉及《合伙协议》修改、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变更合伙企业形式、增加或者减少出资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经过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总额的四分之三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条合伙人大会应当制定会议记录,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表决结果、决议内容、异议情况等,并由记录人和主持人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存档,成为合伙企业的重要文件。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与《合伙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合伙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三)会议的议程;四)参会合伙人的资格要求和参会方式;五)会议的组织方式和程序;六)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七)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在通知中应当明确提出需要合伙人提前准备的文件和资料,并在会议前确保合伙人已收到通知和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五条会议通知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合伙人,送达时间以邮戳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合伙人因故未能收到通知,其对于会议的决议不得提出异议。
第三章合伙人大会的召集执行事务合伙人必须按照本规则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召集合伙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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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参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合伙协议》的规定,特制定本单位合伙人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合伙人会议的职权
第二条合伙人会议是本单位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批准本单位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决定合伙人内部分工及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三)选举和更换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决定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及他们的报酬与奖惩事项;
(四)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程序;
(五)审议批准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六)审议批准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弥补亏损和利润分配方案;
(七)决定合伙协议的修改,审议批准合伙协议修改草案;
(八)决定是否延长经营期限;
(九)审议批准本单位的增资或减资方案;
(十)审议批准分所的设立和解散方案及对分所的管理方案;
(十一)审议批准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十二)决定本单位名称的变更;
(十三)审议批准合伙人的入伙、退伙、除名及财产份额对外转让;
(十四)决定转让、处分本单位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本单位不动产;决定以本单位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指金额在万元以上或其他标准范围内的资产];决定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
(十五)决定是否同意合伙人所持本单位财产份额的对外担保及转让;决定是否以本单位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十六)决定是否出具有重大争议的业务报告;
(十七)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三章合伙人会议的召开
第三条合伙人会议审议议案、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两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主任会计师、三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或[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议事内容,无特殊原
因会议应当召开。
[本单位不设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时,本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合伙人会议。
]
第五条合伙人会议由主任会计师负责召集和主持。
主任会计师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会计师指定的副主任会计师或其他合伙人主持。
主任会计师不能或拒绝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的,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或其他合伙人可以推举一名或多名代表负责召集、主持。
第六条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临时会议召开[ ]日前(如合伙人无异议,可以提前召开)会议召集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按一人一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一般决议必须由全体合伙人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但对本规则第二条(七)至(十五)事项及其他对本单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的决议,必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合伙人除名的表决应将被除名人的票数不计算在内)。
如果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同意某事项是对本单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则该事项为“对本单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合伙人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出席方为有效,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合伙人无正当理由既不亲自参加合伙人会议,又不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的,视为同意本次合伙人会议的各项决议。
不妥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应当备置会议记录本。
出席合伙人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
合伙人会议审议的内容和形成的决议应当记载于会议记录本,需要表决的还应当制成书面表决书并表决,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形成的所有会议文件上签名。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的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本单位《合伙协议》及本议事规则的要求。
第十条本议事规则经合伙人会批准后施行,如有与本单位《合伙协议》冲突之处,以本单位《合伙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本规则由合伙人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本规则自合伙人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