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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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 前言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投标程序的公平、公正,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市政、房建、桥梁等各类建筑工程。

3. 招标方案的编制招标方案是招标人根据工程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招标活动的操作指南。

招标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背景和工程需求的说明•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评标标准的设定•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和证明文件•招标文件的购买和截止时间•开标和评标的时间和地点安排4. 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招标活动的详细信息和要求。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和标的物描述•技术要求和设计规范•合同条件和付款方式•投标人应提供的报价和相关资料•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和截止时间•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 招标公告和投标公告招标公告是招标人向社会公开宣布竞标事项的通知。

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信息和标的物描述•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招标人的联系信息投标公告是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和证明文件的通知。

投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资格和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和证明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6.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函,包括投标人的基本信息、报价和承诺•资格和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的注册资格和相关经验•技术方案,包括设计思路、施工方法和材料选择等•商务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和付款方式等投标文件的提交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并按要求提交给招标人。

7. 开标和评标招标人应按照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和评标。

开标和评标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评标标准和权重,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公布评标结果,并为评标结果制定评审报告。

设计方案招标管理办法

设计方案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计方案招标活动,提高设计方案质量,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设计方案招标活动。

第三条设计方案招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等参与设计方案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招标条件第五条下列设计方案招标,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招标;(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方人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招标;(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设计方案招标。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和管理能力;(三)有依法发布招标公告的能力。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二)招标方案已经批准;(三)有明确的招标需求;(四)有合法的招标资金。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八条招标人应当依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并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招标人审核。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通过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一)投标人的资格;(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三)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一)投标人的技术实力;(二)投标人的项目管理能力;(三)投标文件的质量;(四)投标价格。

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全

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全

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全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全一、前言本旨在规范设计领域的招投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并保障工程质量和利益最大化。

该招投标管理办法适合于设计领域的招投标活动。

二、招标准备1. 招标公告的发布1.1 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形式和媒介1.2 招标公告的内容及要求2. 招标文件的编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2.2 招标文件的格式和样本2.3 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3. 技术要求和评标标准的确定3.1 技术要求的编制3.2 评标标准的制定3.3 技术要求和评标标准的公示三、招标流程1. 招标文件的发售1.1 招标文件的购买条件和方式1.2 招标文件的费用和缴费方式1.3 招标文件的发售公告和时间安排2. 投标文件的递交2.1 投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2.3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3. 投标文件的评审3.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3.2 评标方法和程序3.3 评标记录和结果的公示四、中标和合同签订1. 中标通知书的发出1.1 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和要求1.2 中标结果的公示1.3 未能中标的结果通知2.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2.1 合同的内容和要求2.2 合同签订的程序和方式2.3 合同履行和监督五、投诉和争议解决1. 投诉和举报的受理1.1 投诉和举报的对象和途径 1.2 投诉和举报的受理程序1.3 投诉和举报的处理结果通知2. 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2.1 争议解决的方式和途径2.2 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时限2.3 争议解决的结果和执行六、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招标公告示例附件2:招标文件样本附件3:投标文件模板附件4:中标通知书范本附件5:合同样本附件6:投诉和举报表格附件7:争议解决申请书范本七、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招标:指发起工程或者项目的需求方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向潜在的供应商征集项目投标的过程。

2. 投标:指供应商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和条件向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表达对项目或者工程的申请和提议。

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送审稿)一、总则我们要明确这个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旨在规范建筑设计市场秩序,提高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这个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

1.1招标投标的原则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虚假招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

1.2招标投标的范围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以及相关的设计咨询、技术服务等。

二、招标招标是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的起点,我们要确保招标过程的规范、透明。

2.1招标条件2.2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名称、规模、设计要求、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等。

2.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依据,应包括:招标项目的详细说明、设计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等。

三、投标投标是招标投标活动的核心环节,我们要保证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3.1投标人资格3.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标报价、业绩证明、资质证书等。

3.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四、开标、评标和中标开标、评标和中标是招标投标活动的高潮,我们要确保这个过程公正、透明。

4.1开标开标应在投标截止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开标过程应公开、透明。

4.2评标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3中标中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产生,中标结果应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公示。

五、合同签订与履行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签订设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合同签订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设计费、设计周期、质量要求等。

5.2合同履行中标人应按照设计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

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

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市场公平竞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具体包括工程范围的确定、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接收和评标、中标结果的公示等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市场秩序和国家利益。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并对招标投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程序第五条建设单位确定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项目后,应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和程序,并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第六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范围、投标人资格和技术要求等内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依法对外公开。

第七条招标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接收和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

第八条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告内容包括工程范围、投标人资格、技术要求、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等,确保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第九条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准备,并于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第十条评标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结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确保中标结果的公开和公正。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市场秩序。

第十二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三条监督部门应当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违法违规的招标投标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对相关人员及单位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造成的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订,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提高设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第三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第三章招标范围和规模第七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的设计项目。

第八条招标项目的规模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达到一定规模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章招标方式第九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十条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

第五章招标程序第十一条招标人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招标:(一)编制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三)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四)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五)发出中标通知书;(六)与中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概况、设计任务书、投标文件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条款等内容。

第六章投标要求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业绩,符合招标人提出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七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十五条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标准应科学合理,与工程设计要求相适应。

第十六条评标过程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家组成。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一、前言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对于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质量保障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提高竞争公平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办法。

二、招标文件编制1. 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背景、工程概况、设计要求、标书提交要求等内容。

2. 招标文件中需详细阐述工程的技术规范、工期要求、设计报酬、质量控制要求等。

三、招标公告发布1. 招标公告应发布在合适的媒体平台上,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示。

2. 招标公告中需明确招标的项目名称、投标资格要求、截止时间等。

四、投标流程1.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需按照要求提交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书、技术标、商务标等。

五、评标方法1. 评标委员会应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2.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设计方案的技术性、创新性、可行性等指标进行评分。

六、中标确定1. 中标结果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并公示在相关网站或媒体平台上。

2. 中标合同应详细规定工程的实施方案、支付方式、工期要求等。

七、履约管理1. 施工单位需按照中标合同要求执行工程设计方案。

2. 招标人有权对施工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八、变更管理1. 变更工程的设计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标人审批。

2. 变更管理过程中,应确保变更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风险控制。

九、验收与结算1. 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结算。

2. 结算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虚报、假冒材料等行为。

十、违约处理1. 若投标人或中标人存在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解除合同、追究相关责任等。

2. 招标人自身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总结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制定,有助于提升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和工期的保障。

设计招标_办法(3篇)

设计招标_办法(3篇)

第1篇一、总则为规范设计招标工作,提高设计质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招标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招标。

2. 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个阶段。

三、招标方式1. 公开招标:通过公告、媒体等渠道公开征集设计单位参与投标。

2. 邀请招标: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邀请特定的设计单位参与投标。

四、招标程序1. 招标公告发布(1)招标部门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公告,包括项目概况、设计要求、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联系方式等。

(2)招标公告应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并确保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了解招标信息。

2. 投标报名(1)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部门提交投标报名文件。

(2)招标部门对投标报名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符合投标资格。

3. 投标文件编制(1)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投标报价、设计团队介绍、设计方案等。

(2)投标文件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开标(1)招标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应由招标部门负责人主持,邀请相关专家、代表参加。

(3)开标会议应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5. 评标(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部门负责人、技术专家、行业代表等组成。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质量、报价合理性、团队实力等方面。

(3)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6. 合同签订(1)招标部门与中标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明确设计范围、费用、时间、质量要求等。

(2)合同签订后,招标部门应向中标单位支付部分预付款。

7. 设计实施(1)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设计任务。

(2)招标部门对设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设计质量。

8. 验收(1)设计完成后,招标部门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验收。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1.编制招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完整准确地反映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其他方面的要求。

2.招标文件应包含的基本内容包括:项目介绍、投标文件内容和组织、标底文件等。

3.招标文件的编制应保证技术要求清晰明确,标底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成本估算规范。

三、招标公告的发布1.招标人应在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公告的发布渠道和时间。

2.招标公告应包含的基本信息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投标截止时间等。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包括:技术方案、预算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等。

3.投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五、开标评标1.开标评标工作应公开透明,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开标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并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

3.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六、中标结果的公告1.招标人应及时在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其他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并通知中标人。

2.中标公告应包含的基本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项目概况等。

七、合同签订和履约1.招标人应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在合同中明确工程的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变更管理等事项。

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八、违约处理1.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中出现违规行为,招标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

2.如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资格,不予接受其投标。

九、监督管理1.监督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纠正。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全文(版)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全文(版)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全文(最新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下面是为您精心的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全文内容,仅。

第一条为标准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视,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三)建立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工程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那么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根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等事项。

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

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

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设计公司招标管理办法(3篇)

设计公司招标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计公司招标活动,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设计项目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公司招标管理部门负责招标活动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招标范围与方式第五条招标范围:公司所有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等。

第六条招标方式:1. 公开招标:适用于大型、复杂的设计项目,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邀请招标:适用于中小型、专业性较强的设计项目,由招标管理部门邀请特定投标人参加投标。

3.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技术要求较高、专业性强、投标文件准备周期较长的设计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合同范本等内容。

2. 招标文件应明确招标项目的需求、技术参数、投标要求、评标标准等。

第三章投标人资格要求第八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注册并有效运营。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和业绩。

4.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重大违约记录。

第九条投标人报名: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2. 招标管理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投标人资格。

第四章投标文件编制与提交第十条投标文件编制: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设计方案、业绩证明、资质证明等。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提交:1. 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管理部门。

2. 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公章。

第五章评标与定标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法律顾问等组成。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第3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2017年1月24日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24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24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24《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24《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特点制定的管理办法。

根据我国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特点,必须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设计方案,以确保公平竞争、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益。

《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流程和各方的权益保护。

以下为《办法》的主要内容:一、设计方案编制(一)设计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符合工程需求的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包括建筑方案、结构方案、给排水方案、电气方案等相关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报告。

(二)设计单位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方案和相关资料,并对设计方案进行解说和说明。

二、招标文件编制与发行(一)招标人应根据工程需求和招标法规定,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评标办法、中标公告等内容。

(二)招标人应通过公开渠道发行招标文件,确保招标人员的公正参与。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工期安排等内容。

(二)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评标与中标(一)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应公开、公正、透明,并由专业人士组成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综合考虑设计质量、经济性和施工可行性等因素,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五、中标合同签订与履行(一)招标人应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并明确合同条款、设计要求和双方的权益义务。

(二)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成设计任务,并保证设计质量符合要求。

六、其他(一)投标人和设计单位均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投标文件和设计方案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行为,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的秩序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本办法共分为六章,包括总则、招标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办法和其他规定。

首先,总则部分规定了适用范围、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责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

明确了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要求招标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此外,还对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

其次,招标方案设计部分明确了招标方案的编制要求和程序。

招标方案应当包括项目背景、工程概况、设计任务书、招标方式、相关资料等内容。

招标方案的编制应当符合规范要求,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确保设计单位的选择公正合理。

投标文件编制部分规定了设计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的要求和程序。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项目概况、设计方案、费用预算、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及设计单位的业绩和相关资质证明。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详细,确保设计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信息准确完整。

投标文件评审部分明确了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文件后进行评审的程序和要求。

招标人应当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中标单位。

评审委员会应当公正、公平地进行评审,对每个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分,评选出最适合的设计单位。

评标办法部分规定了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投标文件的评分办法。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分依据为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设计质量、经济性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约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最后,其他规定部分主要对监督检查、争议解决和违法行为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监督部门应当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对于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以通过仲裁等方式解决。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市场调研
了解同行业其他公司的报价水平和市场行情,以 制定具有竞争力的报价策略。
利润空间
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目标利润,合理确定报价 中的利润空间。
投标技巧与策略
突出优势
01
在投标文件中突出公司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服务优势等,
以增加中标的可能性。
合理定价
02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公司的成本分析,制定合理的报价策略,
对于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吊销其资 质证书。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06
附则
解释权归属
解释权归属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解释本办法,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
解释内容
对于本办法中的任何条款,如有疑问或需要解释,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条款进行解释和说明,以确保其准确性和权威性。
03
投标管理
投标文件编制
1 2 3
投标文件组成
包括封面、目录、公司简介、项目经验、技术方 案、施工组织设计、售后服务承诺等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应详细阐述公司的技术实力、项目经验、施工组 织设计、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以展示公司的优 势和实力。
投标文件格式
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规定的格式和排版 ,确保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和易读性。
投标人
负责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竞标活动。
监管措施与手段
制定规范性文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 ,明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资格审查
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 质和能力。

设计招标管理制度(3篇)

设计招标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计招标工作,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涉及设计项目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设计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活动合法、合规、高效。

第二章招标范围与方式第四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市政、园林、景观、室内外装修、城市规划、工程设计等领域的项目。

第五条招标方式:根据项目特点、规模及需求,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六条项目立项:项目单位提出设计招标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进入招标程序。

第七条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招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

第八条招标公告:招标人通过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第九条投标人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第十条招标文件发售: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第十二条开标:招标人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宣布投标文件接收情况。

第四章评标与定标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相关专家、技术人员等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

第十四条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应根据招标项目特点,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设置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十五条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排序。

第十六条投标人质疑: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第十七条定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第五章招标文件与合同第十八条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据,招标人应保证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82 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00年10月8日经第31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二○○○年十月十八日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优化建筑工程设计,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工程的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依法可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一)有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二)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七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机关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核,发现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代理机构无相应资格、招标前期条件不具备、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有重大瑕疵的,可以责令招标人暂时停止招标活动。

备案机关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实施招标活动。

第八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设计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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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招投标工作,提高规划、建筑设计水平,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超过6
体;
第四条
招投标工作的具体组织及运作。

第五条“项目策划委员会”由公司相关专家组成,负责设计招标的指导、审查工作。

第六条招标工作小组负责拟定标书、初选投标单位、拟定评标办法,组织评标活动。

第七条“项目策划委员会”负责审定标书,决定投标单位,审查评标办法,负责评定标书,处理招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设计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根据公司项目重要性以及扩大社会影响力的需要由招标工作小组初定招标方式,报“项目策划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二)属于公开招标的,应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或其他方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国内外设计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三)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
——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市场定位要求;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可供参考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
——供水、供电、通讯、供气、供热、排水、排污、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
少于
设计中心负责规划、方案的初评,项目策划委员会负责终审。

属国土局主持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由社会有关专家组成。

(二)招标工作小组在招标书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投标文件,对于公开招标的投标文件进行保密编号;
(三)招标工作小组按照设计招标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确认有效投标文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作废:
1.公开招标的投标文件未经密封;
2.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者;
3.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求、或谎报建筑面积、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严重违反有关规定者;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五)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召开评标会,评标会由“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委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中标单位具备承接该项工程设计的,原则上继续承担下阶段设计,工程设计合同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签订,计取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中标单位若不进行下阶段设计,应负责将中标方案的设计构思、意图完整地传达给承接单位,并提供完整、准确的方案设计文件和数据资料。

第十四条对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应给予合理的补偿费,补偿费一般不应低于投标
的成本费。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深圳**地产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建筑方案设计招标书(样张)
一、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用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
3、
4、
7式:
(一)招标单位于年月日前支付给未中标单位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未中标补偿费。

对于未被邀请,或虽被邀请但其方案设计深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设计单位,招标单位不支付补偿费。

(二)若中标单位具备承接该项工程设计的条件,招标单位于年月日前与中标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设计取费标准按国家和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不低于_____。

(三)若中标单位不承接下阶段设计,方案设计原则上按工程设计标准取费的30%支付,即_______万元人民币。

中标方案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后,招标单位于15日内支付。

八、工程内容及使用要求
九、计划规模及投资控制
十、成果要求投标方案设计文件除按国家及深圳市对方案设计报审图纸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做如下要求:(一)彩色透视图或鸟瞰图;
(二)建筑工程模型(应表明与周围建筑的关系)。

1: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
(三)介绍方案构思的录音磁带。

磁带长度不多于_____分钟;
(四)设计图纸及说明统一装订成八开本,_____式份;
(五)展示用的主要设计图纸统一采用_____号图;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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