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3篇)
教师申诉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广大人民教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范围1.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2.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规定不服的;3.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二、受理申诉部门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书记为副主任的《教师申诉办公室》;2.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为受理教师申诉的机构。
三、申诉程序1.教师向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指出书面申诉材料;2.申诉人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理由及其他有关情况;3.教师对申诉范围中规定的第一项、第二项情况提出申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受理申诉机关送申诉书,教师对申诉范围中规定的第三项情况提出申诉,由有关行政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级行政部门受理。
四、调查、听证办法1.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学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五、处理学校或上级部门自收到申诉书起____日内对申诉作出决定,受理申诉的人民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也赢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包括:1.维护原处理结果;2.变更原处理结果;3.撤销原处理结果。
教师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受理申诉机关隶属的人民政府申诉复核,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范围的,可以依法申诉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诉书之日起____个月内作出决定,并应制作复议决定书。
受理申诉机关的主办人员对教师提出的申诉不得推诿拖延,否则按情节轻重,由其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是为了保障教师权益、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它旨在建立一个公正、透明、有效的机制,让教师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或者不公正待遇时能够提出申诉,并得到合理的解决。
一、申诉范围和适合对象教师申诉制度适合于所有教育机构的教师,包括公立学校、私立学校、培训机构等。
申诉范围主要包括教师工作权益保障、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教育资源分配、教师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问题。
二、申诉渠道和流程1. 教师申诉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学校管理部门或者申诉委员会。
2. 学校管理部门或者申诉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接收教师的申诉,并及时回复确认收到申诉。
3. 学校管理部门或者申诉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通知教师。
4. 如果教师对初步调查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进一步申诉,学校管理部门或者申诉委员会将组织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深入调查。
5. 调查小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向教师提交调查报告。
6. 学校管理部门或者申诉委员会将根据调查报告,对申诉进行处理,并向教师赋予书面反馈。
三、申诉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1. 申诉委员会由学校管理部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保证多方参预,确保公正性。
2. 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调查和处理教师的申诉,并对申诉结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3. 申诉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教师申诉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完善教师申诉制度的建议。
四、申诉制度的保障措施1.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制度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申诉的程序和要求。
2. 学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教师申诉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教师对申诉制度的了解和运用能力。
3. 学校应建立教师申诉制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方便教师提交申诉和查询申诉发展。
4. 学校应对申诉委员会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专业素质和公正性。
5. 学校应对申诉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申诉制度的效果评估和改进1. 学校应定期组织对教师申诉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了解教师对该制度的满意度和改进意见。
学校教师申诉制度范本
学校教师申诉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规范教师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师对学校管理、职称评定、教学评价、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申诉。
第三条教师申诉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设立教师申诉委员会,负责处理教师申诉事项。
二、教师申诉范围第五条教师申诉范围包括:(一)教师对学校管理方面的不满;(二)教师对职称评定结果不服;(三)教师对教学评价结果不服;(四)教师对福利待遇方面的不满;(五)其他认为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教师申诉应限于本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项,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三、教师申诉程序第七条教师申诉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教师向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二)教师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教师;(三)教师申诉委员会在受理申诉后,十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听取教师和有关人员的陈述、质证;(四)教师申诉委员会在调查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教师;(五)教师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八条教师申诉委员会在处理申诉过程中,有权查阅与申诉有关的文件、资料,要求有关人员提供情况和证据。
四、教师申诉处理第九条教师申诉委员会应当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下列处理:(一)撤销或变更学校的处理决定;(二)要求学校采取补救措施;(三)对学校及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十条教师申诉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具有权威性,学校及有关人员应当执行。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
通过以上学校教师申诉制度范本,我们可以看到,该制度明确了教师申诉的范围、程序和处理方式,旨在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希望这个范本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关于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1、校内教师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职及退休的教师、职员、工人。
2、校内教师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所设的教导处等有关职能机构。
二、申诉范围1、认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祛》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2、对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三、受理机构1、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委员会,由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教师申诉的决策机构,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提出的书面申诉。
2、申诉受理机构是学校管理机构。
四、申诉程序1、申请。
申诉人可以书面提出申诉,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诉。
( 1 )书面提出申请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 ;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要求:申述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 2 ) 口头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
2、审查受理.教师申诉办公室在接到申诉后,应当在 5 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对不属于学校及其有关部门管辖范围的申诉事项,负责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并及时告知申诉人。
3、调查取证。
( 1 )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 2 )属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校内申诉委员会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 3 )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以及听政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4、处理决定。
学校在受理教师申诉书 30 日内,在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提出处理意见。
学校学生教师申诉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教育质量日益提高,广大师生对教育权益的保障需求也越来越高。
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对学校学生教师申诉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旨在对学校学生教师申诉制度进行阐述,以期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二、制度内容1. 申诉范围学校学生教师申诉制度适用于以下情形:(1)学生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益受到侵害;(2)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益受到侵害;(3)学生、教师对学校处理决定的异议;(4)其他涉及学校、学生、教师合法权益的事项。
2. 申诉程序(1)提出申诉。
学生、教师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申诉应采取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据。
(2)受理申诉。
学校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告知申诉人。
(3)调查处理。
学校应当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受理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4)答复申诉人。
学校应在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诉人。
3. 申诉期限学生、教师对学校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查。
4. 申诉受理机关(1)学校内部申诉: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委员会和教师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处理学校内部申诉。
(2)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诉:学生、教师对学校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查。
三、制度保障1. 保障申诉权利。
学校应当保障学生、教师的申诉权利,不得因申诉行为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
2. 加强监督。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学生教师申诉制度的监督,确保申诉制度的有效实施。
3. 完善申诉制度。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学生教师申诉制度,提高申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结语学校学生教师申诉制度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认真贯彻落实该制度,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学校教师申诉制度流程
一、申诉范围1. 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2. 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对教师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3. 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的申诉处理结果不服的;4. 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其他情形。
二、申诉人、被申诉人1. 申诉人:学校的教职员工;2. 被申诉人:学校所设的校长室、教导处等职能机构。
三、申诉程序1. 提出申诉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或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2. 受理申诉学校申诉委员会收到申诉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通知申诉人;决定不受理的,应向申诉人说明理由。
3. 调查核实学校申诉委员会组成调查组,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组应听取申诉人、被申诉人及有关人员的陈述,收集相关证据。
4. 拟定处理意见调查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拟定处理意见。
处理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1)被申诉人的违法行为或处理决定;(2)申诉人的合法权益;(3)处理建议。
5. 审查决定学校申诉委员会对调查组拟定的处理意见进行审查,形成最终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应向申诉人、被申诉人及有关人员送达。
6. 申诉处理结果被申诉人接到处理决定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
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四、申诉期限1. 申诉人提出申诉的期限为30日;2. 学校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的期限为3个工作日;3. 调查组调查核实的期限为15个工作日;4. 学校申诉委员会审查决定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5. 被申诉人执行处理决定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五、申诉处理结果的处理1. 学校申诉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处理结果,申诉人不得再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2. 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诉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处理结果,申诉人不得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通过以上流程,学校教师申诉制度为教师提供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有利于维护教育秩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学校制定的教师申诉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和谐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申诉制度。
二、申诉范围1. 教师对学校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2. 教师对学校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考核、评优、职称评定等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3. 教师认为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4. 教师对学校其他涉及本人权益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三、申诉程序1. 教师提出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 学校应当在接到教师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事项进行审查,并作出答复。
3. 学校在审查申诉事项时,应当充分听取教师的意见,并保障教师的申诉权利。
4. 学校对教师申诉事项的答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师。
四、申诉处理1. 学校设立教师申诉委员会,负责审查和处理教师的申诉事项。
2. 教师申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3. 教师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应当及时召开会议,对申诉事项进行审查。
4. 教师申诉委员会在审查过程中,应当充分调查、核实事实,依法作出公正的处理决定。
5. 教师申诉委员会的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师。
五、申诉期限1. 教师提出申诉的期限为自接到学校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决定之日起30日内。
2. 教师在申诉期限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
六、申诉监督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申诉监督机制,确保教师申诉制度的公正、公平、公开。
2. 教师对学校申诉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3. 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教师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事项进行审查,并作出答复。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教师申诉制度流程模板范文
教师申诉制度流程模板范文一、引言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校特制定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二、教师申诉范围1. 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申诉。
2. 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三、教师申诉程序1. 提出申诉教师提出申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法定申诉范围;(2)有明确的理由和请求;(3)以法定形式提出。
教师可以向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材料,写明申诉人的自然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理由及其他有关情况。
2. 受理申诉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为受理教师申诉的机构。
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3. 调查、听证办法学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应当公开进行,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
4. 作出处理决定学校申诉办公室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并告知申诉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 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四、教师申诉制度的保障1. 学校应当保障教师申诉权的行使,不得阻挠、拖延教师申诉的办理。
2. 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保障教师申诉的顺利进行。
3. 学校应当对教师申诉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阻挠调查、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报复教师等行为,依法给予处理。
教师申诉制度文案模板
教师申诉制度文案模板一、总则为确保教师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申诉制度。
二、申诉范围1. 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2. 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行为;3. 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受理申诉部门1. 学校设立教师申诉办公室,负责受理教师申诉;2. 教师申诉办公室由校长担任主任,书记担任副主任。
四、申诉程序1. 教师向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诉材料;2. 申诉人需明确写出申诉人的自然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理由及其他相关情况;3. 教师对申诉范围中规定的第一项、第二项情况提出申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受理申诉机关送申诉书,教师对申诉范围中规定的第三项情况提出申诉,由有关行政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级行政部门受理。
五、调查、听证办法1. 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在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2. 教师申诉办公室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确保申诉处理的公正、公平。
六、处理结果1. 教师申诉办公室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申诉处理的决定;2. 申诉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并告知申诉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3. 教师申诉办公室应当对申诉处理过程保密,确保教师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七、申诉期限1. 教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应在六十日内向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提出申诉;2. 教师申诉办公室应在接到申诉材料后,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八、申诉费用1. 教师申诉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2. 教师申诉办公室所需的调查、取证等费用,由学校承担。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所有。
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范本
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校内教职工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是指教职工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学校提出申诉,请求学校予以调查、处理的一种制度。
第三条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第四条学校设立教职工申诉委员会,负责处理教职工的申诉事项。
二、申诉范围第五条教职工申诉范围包括:(一)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工资福利、培训进修等方面的权益;(二)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权益;(三)奖励、表彰、处分等方面的权益;(四)其他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项。
第六条下列事项不纳入教职工申诉范围:(一)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事项;(二)学校规定的不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三)教职工个人与他人的纠纷。
三、申诉程序第七条教职工申诉程序分为申诉提起、申诉受理、申诉调查、申诉处理和申诉结果告知五个阶段。
第八条教职工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学校教职工申诉委员会提起申诉。
第九条教职工申诉委员会收到申诉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诉人。
第十条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应当在受理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一条教职工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四、申诉处理第十二条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应当根据申诉人的陈述、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以下处理:(一)撤销或变更侵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决定;(二)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三)对侵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三条教职工申诉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执行。
五、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教职工申诉委员会。
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旨在保障教师的权益,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教育系统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制度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申诉流程、申诉结果等方面详细介绍教师申诉制度。
一、背景教师申诉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解决教师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教师面临的挑战和压力不断增加,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申诉制度,为教师提供公正、公平、公开的申诉渠道。
二、目的教师申诉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 提供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申诉渠道,让教师能够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不满;2. 解决教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3. 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4. 加强教师与学校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促进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三、适用范围教师申诉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兼职教师、临时教师等。
四、申诉流程教师申诉制度的申诉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申诉材料:教师在遇到问题或困难后,可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材料,包括问题的具体描述、相关证据材料等。
2. 受理申诉:学校管理层收到教师的申诉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申诉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3. 调查核实: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了解问题的真实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
4. 申诉听证:如果申诉的问题比较复杂或涉及多方利益,学校可以组织听证会,邀请相关人员参与。
5. 审理和裁决:学校管理层将根据调查和听证的结果,进行审理和裁决,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6. 申诉结果通知:学校将向教师通知申诉结果,并解释处理决定的理由。
五、申诉结果教师申诉的结果可能包括以下几种:1. 警告或批评:对于一些轻微的问题或违纪行为,学校可能给予教师口头或书面的警告或批评。
学校教师申诉制度范本
一、制度目的为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和谐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三、申诉范围1. 对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培训等方面工作的不满或建议;2. 对学校处分决定、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异议;3. 对学校领导、同事在工作中的不当行为提出投诉;4. 其他涉及教师合法权益的事项。
四、申诉程序1. 教师提出申诉,应填写《教师申诉书》,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交。
2. 学校申诉委员会收到申诉书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 学校申诉委员会决定受理申诉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
4. 学校申诉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形成处理意见,并告知申诉人。
5. 申诉人对学校申诉委员会的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意见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五、申诉委员会组成1. 学校申诉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人事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法律顾问等组成。
2. 学校申诉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负责申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申诉委员会职责1. 负责受理、调查、处理教师的申诉事项;2. 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保申诉人合法权益;3. 对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培训等方面工作提出改进意见;4. 对违反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七、申诉保密学校申诉委员会对申诉人的个人信息和申诉内容保密,未经申诉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申诉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申诉书格式教师申诉书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诉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诉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教师申诉制度文案模板范文
标题:教师申诉制度文案模板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为了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教师校内申诉制度。
以下是教师申诉制度文案模板范文,供大家参考。
一、教师申诉的范围1. 教师认为学校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这里的合法权益,包括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2. 教师对学校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 教师认为校内有关部门或其他成员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学校处理的,可以提出申诉。
二、成立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1. 组长:XXX(校长、学校支部书记)2. 副组长:XXX(工会主席、党支部委员)3. 成员:XXX、XXX、XXX、XXX三、教师申诉的程序1. 提出申诉:教师提出申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法定申诉范围;(2)有明确的理由和请求;(3)以法定形式提出。
2. 申诉的受理: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在收到教师申诉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进行调查;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教师不予受理。
3. 申诉的处理: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应当在受理申诉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申诉处理决定书应当送达申诉人,并告知被申诉人。
4. 申诉决定的执行:教师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教师对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申诉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1. 申诉人在申诉过程中享有陈述、申辩、提供证据等权利,学校应当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2. 申诉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应当保密申诉人的个人信息。
炳荣中学教师申诉制度范文(二篇)
炳荣中学教师申诉制度范文近年来,教育事业日益发展,教师队伍也逐渐壮大。
然而,随着教师队伍的扩大,教师纠纷与申诉问题也逐渐增多。
为了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炳荣中学特制定了教师申诉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供一个公正、透明、高效的申诉渠道,让教师们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以下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框架和具体操作方法。
一、申诉的范围和条件教师申诉制度适用于炳荣中学的全体教师,包括正式教师、代课教师和合同教师。
教师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诉:1.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2.工作和教学环境不正常;3.工作分配和任务安排不合理;4.个人评价受到不公正对待;5.其他严重影响教师工作情绪和工作效率的问题。
二、申诉的程序步骤1.书面申诉:教师在发现自己存在申诉问题时,应当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诉。
申诉内容应当包括事件的描述、时间、地点和相关证据等。
学校要求申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2.申诉材料审核和受理:学校收到教师的申诉材料后,将会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受理。
申诉材料审核的重点是确定申诉事项属实性和重要性。
3.调查取证:学校对申诉问题进行调查取证,相关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并与相关当事人进行面谈。
调查过程中,学校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调查的客观性。
4.申诉处理与决定:学校将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申诉处理方案,并根据申诉事项的轻重缓急,决定是否需要启动调解或组成申诉处理委员会。
学校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诉处理,并向教师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5.追踪与评估:针对申诉处理的结果,学校将进行追踪与评估。
对于不满意申诉结果的教师,学校将提供更进一步的申诉渠道,并针对处理结果进行整改。
三、申诉的保密性原则教师的申诉事项涉及到个人隐私和敏感问题,学校将始终遵守保密原则。
学校要求有关人员在处理申诉事项时,保持严格的保密性,不得随意泄露教师的个人隐私资料和申诉内容。
四、申诉的权益保障学校将保障教师进行申诉的权益,包括:1.教师有权在合理时间内提出申诉;2.教师有权获得公正、透明、高效的申诉处理;3.教师有权获得及时的处理结果反馈;4.教师有权进行再申诉并获得重新处理。
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申诉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教师权益,解决教师工作中可能浮现的问题和纠纷而建立的一套申诉机制。
该制度旨在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和教学质量。
二、申诉范围教师申诉制度适合于教师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问题;2. 教师职称评定和晋升的不公正问题;3. 教师工作环境和条件不合理问题;4. 教师被解聘或者降职的申诉;5. 教师工作中的不正当对待和歧视等。
三、申诉程序1. 提出申诉教师在遇到问题或者纠纷时,应当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诉。
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详细描述问题的经过和要求解决的方式。
2. 受理申诉学校收到教师的申诉后,应当及时受理,并成立专门的申诉处理机构或者小组负责处理教师的申诉事宜。
申诉处理机构或者小组应当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工会代表等组成。
3. 调查核实申诉处理机构或者小组在受理教师申诉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了解问题的真实情况。
可以采取听取当事人陈述、调阅相关文件和证据、约谈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调查。
4. 提出处理意见申诉处理机构或者小组在调查核实完毕后,应当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处理意见应当公正、客观,并依法依规处理教师的申诉。
5. 审批决定学校领导在收到申诉处理机构或者小组的处理意见后,应当进行审批决定。
对于合理合法的申诉,应当及时赋予解决和处理,对于不合理的申诉,应当明确说明理由。
6. 反馈通知学校领导在做出审批决定后,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教师,并解释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同时,学校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处理结果得到有效执行。
四、申诉保密教师的申诉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给与申诉问题无关的人员。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信息保密制度,保护教师的隐私权和申诉权。
五、申诉结果复核如果教师对学校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满意,可以提出申诉结果复核申请。
学校应当成立独立的复核机构或者小组,对申诉结果进行复核,并及时赋予答复。
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旨在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
该制度规定了教师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或不公正待遇时,可以通过申诉渠道进行维权和解决问题。
以下是教师申诉制度的标准格式文本:一、背景介绍教师申诉制度是为了保障教师的权益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而设立的。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建立一个公正、透明、高效的申诉机制,为教师提供一个合法维权的渠道。
二、申诉范围教师申诉制度适用于全体教师,包括教师在校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公正待遇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的争议。
三、申诉渠道1. 内部申诉渠道:教师首先可以通过内部申诉渠道解决问题。
内部申诉渠道包括向学校领导、教务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2. 外部申诉渠道:如果教师对内部申诉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教育监督机构提出书面申诉。
四、申诉流程1. 提交申诉材料:教师在遇到问题后,应当及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并书面提交申诉材料。
2. 受理申诉:学校相关部门收到申诉材料后,应当及时受理,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3. 处理申诉:学校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诉进行处理,并向教师反馈处理结果。
4. 不满意申诉结果的教师可以继续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教育监督机构提出书面申诉,由上级部门进行审理。
五、保密原则学校在处理教师申诉时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教师的个人隐私和权益,不得泄露教师的个人信息和申诉内容。
六、申诉结果的执行学校在处理教师申诉后,应当及时执行申诉结果,并向教师解释执行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
七、申诉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学校应当定期开展申诉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教师对申诉制度的了解和认识,使其能够正确有效地运用申诉制度。
八、申诉制度的监督和评估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申诉制度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申诉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其有效运行。
九、申诉制度的效果评价学校应当定期对申诉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了解教师对申诉制度的满意度和改进建议,并及时采纳合理的意见。
学校教师校内申诉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内申诉制度。
二、申诉范围1. 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中,认为学校或相关部门的决策、处理不公或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2. 教师认为学校或相关部门在考核、评优、晋升等方面存在不公平现象的;3. 教师对学校或相关部门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有异议的;4. 其他涉及教师合法权益的问题。
三、申诉程序1. 教师在发现有关问题时,应首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反映情况,寻求解决;2. 如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教师可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3. 学校申诉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4. 申诉人如有异议,可向学校主管领导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四、申诉委员会1. 学校设立校内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调查、处理教师申诉;2. 申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主任由学校主管领导担任;3. 申诉委员会应依法、公正、公平地处理教师申诉,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五、申诉处理1. 学校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2. 申诉委员会应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对申诉事项进行审理;3. 对确有问题的,学校应予以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4. 对申诉事项无问题的,学校应向申诉人说明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六、申诉时限1. 教师申诉事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提出;2. 学校申诉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七、附则1. 本校内申诉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2. 本校内申诉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3. 本校内申诉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我校旨在为教师提供畅通的权益保障渠道,促进教师与学校、学生之间的和谐关系,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中学教师申诉制度(6篇)
中学教师申诉制度第一条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意义教师申诉制度是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向主管的级部(处室),直至学校申诉理由、请求处理,获得恢复和补救的一个法律途径的制度。
第三条申诉范围以下情况,教师可以提出申诉:(1)教师认为所在年级组、处室、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包括教师在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2)是否确实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要通过申诉后的查办,才能确认。
(3)教师对受理申诉的年级组、处室直至学校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第四条受理组织(1)受理组织依次为申诉人所在年级组、处室、行政办公会或教代会;(2)教师对其所在年级组、处室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组织为学校行政办公会或教代会;(3)教师提出申诉应向组织提出,不要向所在年级组、处室的个人提出,否则将按一般的群众来信办理。
第五条申诉分类教师申诉的管辖,是指所在年级组、处室之间受理教师申诉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教师申诉制度的管辖分为隶属管辖、地域管辖、选择管辖、移送管辖等。
(1)隶属管辖。
指教师提出申诉时,应当向其所在年级组、处室提出申诉。
(2)地域管辖。
指学校聘任的教师提出申诉时,按照年级组、处室的管理权限,由所在年级组、处室受理。
(3)选择管辖。
指教师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年级组、处室之间选择一个,提起申诉。
(4)移送管辖。
指所在年级组、处室对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申诉案件,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年级组、处室办理,同时告知申诉人。
受理申诉的级部(处室)对案件的查办应当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教师,不得拖延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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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教师申诉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依法治校,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身心健康,促进学校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创建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学校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申诉,是指教师对学校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处理决定不服,向学校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属于我校编制的教职工及我校聘用的合同工。
第四条教职工提出申诉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肃、认真地提出申诉,不得借申诉歪曲事实,提供伪证或者诬陷他人,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学校处理申诉案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有错必纠,依法、及时、适当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第二章申诉的受理部门
第五条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是受理教师校内申诉的工作机构。
第六条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由党支部、工会、少先队、各处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为七人,主任委员由工会主席担任,负责召集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处理意见。
第七条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工会。
第三章申诉的受理
第八条教职工对于学校行政行为中有违规或损害自己正当权益之处,经正常行政程序处理无法解决的,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提请申诉。
第九条申诉的范围:
1、教师认为学校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合法权益的,包括教师在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各个方面的合法权益。
2、教师对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教职工个体之间的纠纷,经教代会讨论认定的教职工行政处分,教职工已向教育行政部门、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的,不在受理范围。
4、若上级主管部门责成学校重新作出处理的,处理程序与办法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十条教职工提出申诉时,应当向校工会递交申诉申请书,并附相关资料。
申诉书应当列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职务及其他基本情况;
2、申请复核的事项、理由及要求;
3、提出复核申请的日期。
第十一条对教职工提出的申诉,校工会应当在接到申诉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受理,同时告知申诉人,并组织工作小组;
2、不予受理,应当以书面告知申诉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诉材料不齐备,限期补正。
过期不补正的视为撤诉。
第十二条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诉,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申请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启动申诉的处理程序,并在自接到申诉申请书后的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
如遇特殊情况,办理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四十个工作日。
延期办理申诉事项,须书面向申诉人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成员参与校内申诉案件的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申诉事项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第四章申诉的处理程序
第十四条申诉委员会在决定受理申诉后,对涉及教职工申诉的事项,有权进行查询和调查,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申诉委员会有权要求作出被申诉事项决定的部门限期以书面形式提供作出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该申诉事项决定不合理或无依据。
第十五条申诉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书面审查或开听证会的方式处理申诉。
采取书面审查方式的,应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开展必要的查证。
第十六条工作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下列决定:
1、原处理决定正确的,维持原处理决定;
2、原处理决定依据不当或者处理明显不当的,提请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复议。
3、原处理决定缺乏足够依据,建议学校行政撤消原处理决定。
4、教教职工如对申诉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申诉受理工作小组要将申诉处理决定书及时送达申诉人。
送达方式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本人签收;按申请书通讯地址邮寄送达并在校内布告栏内公告。
第十八条在申诉期间,原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十九条在未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前,教职工可以撤回申诉。
要求撤回申诉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工作小组在接到关于撤回申诉的申请书后,可以停止受理工作。
教职工撤回申诉的,不得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诉。
第二十条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成员应当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秉公办事,杜绝不正常的校内申诉处理方式,树立申诉委员会的良好形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提交的申诉申请书,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主任委员撰写的听证材料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由校内申诉委员会负责解释。
XX学校教师申诉制度
XX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