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数码照片技术要求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06•【字号】襄政办发〔2016〕29号•【施行日期】2016.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16〕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换证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47号)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法办〔2016〕5号)精神,现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4月6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省政府决定精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将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并于2016年4月1日起开展新一轮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以下简称“两证”)的换证工作。
为此,特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换证对象本轮换证对象是上一轮(2011年)换证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持有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两证”(2011年版)的行政执法人员。
新招录、调入的行政执法人员,需要办理“两证”的,按换证程序统一办理。
二、换证程序(一)资格清理(4月1日至5月31日)行政执法主体适格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
为此,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执法依据、主体类别、执法范围、经费来源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清理,并在湖北省法制监督平台(网址:http://221.232.224.80:600;各执法单位,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市直部门登录账号分配表另行下发)上,如实填写《行政执法单位资格清理登记表》(见附件1)、《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登记表》(见附件2)、《行政执法单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执法主体资格审查。
关于照相取证
摄影取证有讲究摄影取证是执法取证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数码相机应用到摄影取证之后,由于其拍摄的直观性、纪实性以及操作的简易性,一直是执法机关的主要取证方式之一。
然而,如果取证的照片拍摄得不理想,将很难作为有力的证据,所以执法人员在拍摄取证时要有所讲究。
主题突出。
作为取证摄影,其主题就是要反映执法现场的环境和违法事实,比如违法的时间、地点、人物、事实等。
因此在拍摄之前要做到心里有数,在拍摄中要有意识地对一些关键地方进行突出处理,如当事人、店名、企业名称等。
如果主题不清,想交代的没交代清楚,则很容易导致证据无用。
以少胜多。
作为物证,当然要坚持以少胜多的原则,尽量用最少量的证据,说明尽可能多的事实,所以可以适当采用拉大摄距、远景拍摄等方法,如实反映执法现场整体情况,还要尽量做到画面干净、情况明白,让人一目了然。
动作迅速。
取证照片不是一般的摄影,要讲究速度和真实性。
因此在执法中,摄影取证人员应第一个下车,尽量赶在当事人反应过来之前把有关情况记录下来,以防止违法事实的突然改变或其他人员挡住镜头。
当然,其他执法人员也要配合,把最佳位置留给摄影人员,不要一堆人拥在一起。
及时补拍。
因为现场检查具有不可逆性,因此拍摄人员要注意随时查看照片,发现有失误要及时补拍。
对于关键的证据,更要重复地、多角度地拍摄,以便事后能优中选优,最大限度地避免因拍摄时抖动、对焦不准确、逆光拍摄等因素造成的证据损失。
目前随着数码相机的逐渐普及,药品行政主体在执法活动中使用数码相机进行现场拍照,将所拍摄的数码照片作为行政执法证据运用的现象亦逐渐增多。
这主要源于数码相机在拍照取证时,具有使用方法简单,成像较快,便于补拍,传递快速等优点所致,但应引起执法人员注意的是,由于数码照片存在易编辑、易修改等特点,对其证据的证明力确认容易产生不利。
正是数码照片所具有的这一"双刃性"特点,导致其作为主要的执法证据运用时应"慎用"。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及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及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萍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11•【字号】萍府办字[2010]181号•【施行日期】2010.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及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有关事项的通知(萍府办字〔2010〕181号)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萍有关单位:为了全面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确保重新核发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以下简称“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重新核发〈江西省行政执法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通知》(赣府法办发〔2010〕28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定于近期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事项1.培训对象: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及部分省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详见附件3)。
2.培训时间:10月18日至11月2日,共分六期、每期培训时间为两天。
3.培训地点:鹅湖宾馆大会议室(市委组织部培训中心)。
4.培训费用: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培训费为每人250元,工本费为每人60元。
5.培训报名:各单位于10月14日至17月日向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缴纳培训费和工本费并领取培训资料。
6.注意事项(1)各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江西省行政执法证申请表》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申请表》电子表格(Excel格式)(详见附件1、2),并在10月14日至10月17日随《江西省行政执法证申请表》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申请表》提交领证人员的2张正面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并在照片背面注明领证人员姓名(字体需清楚,易辩)。
由于此次“两证”由省政府法制办统一安排印制,因报送照片材料不符要求,影响证件制作的,由报送单位承担责任。
新版数码照片工作要求解读及国网数码照片管理系统使用介绍
第二篇:命名规则 照片编码(5 位)-拍摄时间(6 位)-照片序号(3 位)拍摄主题.jpg(基建安质〔2016〕56号) 拍摄时间(8位)+拍摄主题+序号(基建质量〔2010〕322号 文件要求) 新规规定每张数码照片应单独命名,增加了照片编码对应每 一类项目,名称尽可能简洁,应能反映工程部位、主要工序及拍 摄主题。
六、施工项目部质量数码照片采集要点(变电)
5、原〔2010〕322号文对安装类仅 新规(附件12)对土建类单位工程
工序描述,未对单位工程详细分类。 进行了详细划分,并对其所属工序
所需拍照名称明确,照片归档时应
严格按照此要求设置文件夹。
六、施工项目部质量数码照片采集要点(线路)
6、原〔2010〕322号文对地基验槽要求:每处1张,按设计要求,地基清槽、修槽等 施工过程,表现操作人员及过程等要素。
新规附表7线路工程监理项目部质量管理数码照片采集及整理要求:基础拆模施工杆 塔号尾号为2、4、8的基础,每腿留存1张;大跨越杆塔每腿留存2张,承台每腿留置1 张。
四、监理项目部质量数码照片采集要点
8、原〔2010〕322号文(附表3)无对杆塔组立数码照片采集要求。
新规附表7线路工程监理项目部质量管理数码照片采集及整理要求:增加了“高塔组 立旁站”、“大跨越铁塔组立旁站”
新规:对质量旁站、隐蔽工程验收进行详细分类,以变电工程为例,质量旁站分为11 类,隐蔽工程验收分为16类。
四、监理项目部质量数码照片采集要点
3、原〔2010〕322号文(附表3)的试件(试块)制作留存数量由不少于总量的39%。
新规附表7:试块试件取样留存不少于总量的30%。
四、监理项目部质量数码照片采集要电缆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数码照片采集及整理要求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15〕35号文件做好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15〕35号文件做好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27•【字号】豫政法〔2015〕28号•【施行日期】2015.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15〕35号文件做好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豫政法〔2015〕2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35号,以下简称《通知》),做好2015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确认执法主体资格,上报执法部门信息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部门),要将本部门的执法依据、“三定”规定以及《河南省行政执法部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报送同级政府法制机构。
其中,依法受委托的执法机构还须提供受委托依据和委托书,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特殊区域须提供国务院或省政府有关批复。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在参照原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执法部门基础上(可登录/查询),重新确认执法主体资格,并按要求填写《汇总表》后,报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法制机构要将《汇总表》(附电子文档),于2015年6月10日前报送省政府法制办。
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含垂直管理部门)要将《汇总表》(附电子文档)、“三定”规定及执法依据等有关材料,于2015年6月10日前直接报送省政府法制办。
二、审核换证人员资格,采集换证人员信息2015年换发《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以下简称“两证”)采取重新申报的方式进行,原持证人员与新申请人员一并申请办理。
证件照的拍摄及要求
证件照片拍摄一.被拍摄者的注意事项1. 拍摄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着制式服装。
不穿吊带装、低胸和圆领的服装拍摄,不穿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服装拍摄,尽量深色着装。
2. 头发不可遮盖眉毛、眼睛和脸颊。
证件照应该避免明显的首饰。
3. 表情自然,避免漠视表情、僵硬的笑容或夸张表情。
4. 被摄者正面坐正,被摄者抬头挺胸,双手自然平放双腿表面,整个身体姿势稳固。
注意避免侧身,歪脸,斜肩,昂头,驼背。
二.证件照拍摄要点1.构图因为证件照一般是免冠半身照,因此大多采用了竖构图的构图方式,将人中设为图片的中心,头顶的空间与脸颊两边的空间接近的构图最为理想。
2.相机设置数码相机一般将ISO设到较低来获得较少的噪点和干净的画面,如果现场光照强度不够的情况下,可以调整ISO,以不出现明显噪点为宜(一般为ISO50—ISO400)。
用三脚架拍摄时确保快门速度不低于30分一秒。
白平衡的设置可根据灯光类型设为相应的白平衡。
当相机预设的白平衡和自动白平衡效果不理想时要采用手动白平衡设置。
3.焦距拍摄时数码相机应选择较长的焦距,以此来拉开与被摄者的距离,一般拍摄距离在1米至1.2米左右。
过短的焦距使得人物的脸部变形严重,而过长的焦距则会使人物的五官显得扁平。
4.光圈快门设置普通消费级DC的景深较大,因此可以使用较大光圈;而数码单反的景深较浅,因此不宜采用太大光圈,一般应该采用F8以下的光圈,具体光圈值的设定还应该根据灯光输出光量的大小来确定。
三.数字相片规格及注意事项1. 照片为持证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
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
2. 采用白底相片,要求照片背景为白色。
3. 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4. 数码相片为jpg文件格式的压缩图像,压缩品质系数为70(取值0~100),相片容量在40~50K之间,该图片规格为:高472像素,宽354像素。
分辨率为300dpi,24位真彩色。
执法人员编制标准模板
7.“证件编号”一栏由各执法部门指定专人按照“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编号规则”统一编号。
执法人员编制标准模板
人员基”—“图片”来导入照片。照片要求:1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像素为413*295或宽25mm*高35mm,格式为jpg。
拼音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所在单位性质
本人编制
职务
文化程度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身份证
毕业院校
执法区域
执法类别
执法性质
证件编号
备注
1.“出生年月”一栏填写格式为yyyy-mm-dd(如1975-03-25)。
2.“工作单位”一栏应填写单位的全称,不能简写。
3.“所在单位性质”一栏应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
4.“本人编制”一栏应填写“公务员”、“事业编”、“参公”或其他。
5.“执法性质”一栏应填写“法定执法”、“授权执法”、“委托执法”,“委托执法”应填写委托单位名称。
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发证工作方案分析
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发证工作方案分析自福建省行政执法证件发放以来,我们对证件发放中的一些具体操作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归纳如下:一、关于变更发行对象(一)本次变更认证的对象。
根据规划,今年拟颁发行政执法证件的对象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行政执法证件7月到期的行政执法人员。
年,我省开始颁发行政执法证件,年,我省组织全省统一换发证件。
这些证书有效期至。
换发证书后,我省还分别于年底、年和年组织了三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这些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至。
因此,第一类换证对象包括在、和参加换证的人员,以及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
这类人员应在个人信息登记表的栏目中填写“到期更换”。
第二类是此后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但未办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
这主要是指在中通过资格考试,但是在中换证后由于各种原因未能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这次他们将一起申领证。
在该类人员申请证书的原因一栏填写“首次申请”。
第三类是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证,因转岗到其他系统执法岗位需要换证的人员。
对这类人员,调入单位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续聘。
这类人员应在申请证书的理由中填写“转岗换证”一栏。
请xx各级法制办配合省直单位收集汇总此类情况人员名单,争取在上半年完成此类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确保这些人员能够顺利换证。
如换证工作结束前省主管部门没有时间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可允许该类人员先参加本次换证,但需暂扣xx办的证书,待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发放xx证书。
(二)不属于本证书更换对象的。
它是乡镇安全监管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
这类人员由省法制办和省安监局共同管理。
证书有效期三年,执法证号为九位数字。
请注意区别。
两年前,他们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书或行政执法证,但未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的确认和换发。
三、行政执法聘用的合同工和临时工xx。
对于不属于本次换证对象的,请认真核对,排除。
第二,关于信息收集本次续签需要填写的信息很多,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表、行政执法单位信息登记表、行政执法单位信息汇总表。
行政执法人员报送数据具体要求
附件三:行政执法人员报送数据具体要求
一.执法人员基础信息
各单位需参照下表(表1)填报执法人员基础信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年审表中各单位表格中红线框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表格进行增加),并同时上报表1的Excel格式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且纸质文档需加盖单位公章。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统计表(A3格式)
表1
各字段格式要求如下:
二.照片信息
1
(1)外观:要求白色或透明背景,参见图
(2)技术数据规格:参见表2,但不能低于最低规格
表2
(3)背景色:为了便于对照片背景进行透明化处理,要求照相时采用某种纯色的背景(如白色),衣服的颜色要与背景色有较大的反差。
(4)头像:
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的头像;
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
头像占照片尺寸的2 / 3;
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穿戴统一制式的服装。
(5)文件格式:要求JPG格式或者PNG格式的数码照片。
(6)文件命名方式:身份证号 + 姓名+“.jpg”/“.png”。
如:张三的身份证号为“110106*********”,则其数码照片的文件名为:“110106*********张三.jpg”。
3.报送格式要求
上报的执法人员基础信息Excel文件和照片文件存放在相同文件夹,如图2所示。
图2。
领导干部照片采集要求
照片:彩色照片,长宽比为5:4,分辨率300DPI 以上。
文件须为JPG 格式,建议50KB 左右,最大不超过200KB 。
底色为蓝色渐变,标准参照干部任免审批表照片格式要求。
领导干部照片采集要求
1、拍摄要求
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背景采用淡蓝色渐变,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照片人像头顶上部应留有空间,下部应露出衬衣领尖。
2、着装要求
男:着西装、衬衣、系领带;
女:着较深色外衣。
3、照片规格
高宽比例5:4,不留白边。
4、报送要求
提供照片电子文档(300dpi 以上)。
电子文档名请用单位简称+领导干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18位,以便准确识别。
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技术规范
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技术规范
根据近年来国内外不少摄影展览、比赛和评选中出现的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真实性争议,为维护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的真实性原则,在参考国内外各相关机构各类行业规范的基础上,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组织相关专家多次研究讨论,近日联合制定推出《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技术规范》,并希望新闻摄影工作者、纪实摄影师严格遵守。
规范全文如下:
一、使用图像处理照片,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二、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三、允许剪裁画面和调整水平线,但不允许因此导致图像对客观事实的曲解。
四、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
五、允许对整个画面的色相、明度、饱和度及色彩平衡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本色调。
六、不允许使用照相机内置的效果滤镜程序功能。
七、原则上不允许多次曝光拍摄,特殊情况下使用多次曝光的,应注明“多次曝光照片”。
八、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音色调整。
九、不允许对照片画面进行拉伸、压缩、翻转。
十、胶片照片转化为数字照片,需保留原底片以作为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十一、视频截图作品视为摄影作品,需保留原始视频以作为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十二、必须保留数字影像的原始文件,以作为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今后参赛的新闻、纪实、人文、民俗包括分风光摄影作品,投稿时可要注意了,不要过度去任意渲染色彩色调了,对画面后期处理调整一定要适度。
唐山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的通知
唐山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1.03.02•【字号】•【施行日期】2021.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正文唐山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司法局,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0]78号)和《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的通知》(冀司字[2021]5号)的相关要求,我市将于近期组织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换发和申领范围(一)换发范围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中已取得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符合申领条件且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申领范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申请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符合执法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2.在编且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的单位,应当属于人员控制数管理的人员且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3.经过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县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专门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可以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
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其行政执法人员不需要向我市申请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人民警察等特殊执法岗位的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换发和申领程序(一)换发程序1.修改完善管理系统。
各县(市、区)司法局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负责组织对“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中本地行政执法机关的单位名称进行梳理,将单位名称没有使用全称、需要增加或者删除的单位名称等信息汇总后报市司法局。
照片要求
上传电子照片要求(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1.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
2.图像规格:567像素(高)× 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至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至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20KB-200KB。
JPG格式。
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 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至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
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
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照片可请照相馆、数码店等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件大小
(20KB-200KB),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6.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
7.在职人员网报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照片与规范照片对比。
全省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照片采集要求
全省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照片采集要求第一篇:全省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照片采集要求全省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照片采集要求1.着装要求:男同志着深色西装、白色衬衫,系领带;女同志着正规职业装(有制服的,可着制服拍摄)2.背景及用光:背景采用39号灰色渐变背景纸,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
3.照片文件大小300K左右。
4.照片照完,请传到*****************邮箱全省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照片采集要求5.着装要求:男同志着深色西装、白色衬衫,系领带;女同志着正规职业装(有制服的,可着制服拍摄)6.背景及用光:背景采用39号灰色渐变背景纸,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
7.照片文件大小300K左右。
8.照片照完,请传到*****************邮箱第二篇:河南省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会议要求河南省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会议一、重新采集编制信息的意义为县编办采集最新的、准确的单位编制信息和个人编制信息,经县编办逐个录入单机版的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后上报市级编制部门,市级汇总省机构编制的管理信息系统,最后汇总到中央编办,各级编办联网后,实时更新机构编制统计实名制数据,实现统计实名制数据的实时、动态化管理。
二、采集过程注意事项:1、本次信息采集只填写在职在编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和括劳务派遣人员。
人事代理人员、人才代理人员、2006年雇员合同制人员要按编外人员进行信息采集。
2、本次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用到的事业编制数、相关表册、信息采集业务指南、编办下发的单位和人员信息、填报要求等,均放在人事股***@163邮箱(密码67921286),各单位可从邮箱中自行下载使用。
3、各单位的事业单位信息表和人员信息表是从编办的单机版系统中导出的最新数据,只准在原来的基础上完善各项信息,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教职工数量。
如确属本单位的职工但没有下发信息的,用原表样采集信息后另外保存(需提供进入本单位的相关正式手续),不要和编办下发的人员信息保存在一起。
数码照片管理与归档规范
数码照片管理与归档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数码照片归档、整理、著录、存储、保管、利用和销毁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数码照片的收集、归档与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11821-2002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7235.1-1998 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第1部分:要求和指南GB/T 17235.2-1998 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第2部分:一致性测试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20163-2006 中国档案机读目录格式DA/T 15-1995 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 18-1999 档案著录规则DA/T 38-2008 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数码照片 digital photos用数字成像设备拍摄获得的,以数字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静态图像文件。
3.2 数码照片档案 digital photographic records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数码照片。
3.3 EXIF信息exchangeable image file information 数字成像设备在拍摄过程中采集并保存在数码照片内的一组参数。
注1:主要包括数字成像设备的制造厂商、型号、拍摄日期和时间、分辨率、光圈、快门、感光度等信息。
机关照片管理制度
机关照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照片管理工作,促进照片管理的有序发展,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的照片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照片管理应坚持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保护照片资料安全,维护机关形象。
第四条机关照片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管理、便民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照片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机关照片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二章照片采集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相关要求提交个人身份证照片,并保存在指定的数据库中。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应主动配合机关工作照片采集工作,保证照片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机关应定期对工作人员的照片进行更新和补充,并及时通知工作人员进行补充、更新。
第九条机关应建立机关内部的照片采集档案,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机关应认真审核和核实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照片信息的准确性。
第三章照片存储第十一条机关照片应按照规定保存,避免因错误处理造成丢失或损坏。
第十二条机关应建立完善的照片存储制度和技术手段,确保照片信息安全、完整和保密。
第十三条机关应保证照片资料的及时传输和备份,做好照片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十四条机关应定期对照片存储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照片信息的长期保存。
第十五条机关应加强照片信息的保密管理,严禁私自泄露、外传或私下交易。
第四章照片应用第十六条机关应建立照片查询和应用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和公民便捷查询和使用照片信息。
第十七条机关应积极利用照片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第十八条机关应严格控制照片信息的使用范围和权限,避免滥用和泄露。
第十九条机关应依法规定和工作需要,制定照片信息的使用和管理规范,推动照片信息的有序共享和合理利用。
第五章责任细则第二十条机关领导应切实加强对照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促进机关照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