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微企业信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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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微企业信贷产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大数据的应用,越来越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商业银行依据大数据,依托互联网技术推出了越来越多的大数据信贷产品,满足了客户的多样化信贷需求,相对于传统信贷产品,大数据信贷产品在客户营销、对客户风险判断、贷后管理等各方面体现出了较多的优势,但随着业务的开展,也暴露出了诸多风险点,需引起关注。
一、大数据信贷产品定义及我行发展现状
大数据是以海量多维数据为资产,价值挖掘为导向,集合信息技术、数据科学、数据思维、数据能力、数据应用的数据工程体系。大数据信贷产品是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理念和技术,通过采集和分析企业的结算信息、资产情况、结算流水、纳税数据等资料,以某种工具为手段进行贷款需求和偿债能力评价,实行批量客户筛选、专业化分工、标准化操作,向企业发放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业务。目前,我行大数据信贷产品主要运用于小微企业客户,主要包括“信用贷”“善融贷”“税易贷”“创业贷”“POS贷”“薪金贷”“快贷”“结算透”“上市贷”等,这些信贷产品对促进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降成本、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进我行小企业业务小额化、标准化、集约化转型发展。以某分行为例,截至2017年9月末,该行大数据产品共579户,贷款余额16294万元。其中:“七贷一透”77户,余额5003.3万元;小微快贷502户,余额11290.7万元。其中,不良贷款率2.46%,低于该行小企业贷款不良率,高于该行公司类贷款不良率,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善融贷”、“POS贷”、“税易贷”三个产品。
二、小微企业大数据信贷产品的优点
(一)拓展业务渠道。大数据的应用使得我行小企业贷款的业务渠道得到了极大的拓展,从传统的银行网点拓展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IPAD等移动终端设备,再拓展到微博、微信、社交网站等新媒体。业务渠道的拓展将给我行小企业信贷业务带来更广阔的业务发展空间,加快银行的产品创新。(二)实现精准营销。互联网给银行提供了全新的客户沟通渠道,我行通过整合银行内部数据和外部社会化的数据,能获得更为完整的客户拼图,从而为客户提供更为精准的个
性化服务。我行应用大数据,分析用户的银行业务使用规律、日常活动轨迹、消费偏好、社群影响力等等,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差异化营销手段,可以更低的成本实现精准营销。(三)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海量的数据为我行实施主动性风险管理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大数据平台极大地扩展了银行的数据来源,使得银行能够获取和挖掘以前无法获得或无法使用的客户数据,通过对客户的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进行全局分析,设置风险控制点,及时发现问题并预警,增强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四)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依据大数据,我行创新性地采用评分卡业务模式,运用申请评分卡,将企业的履约能力、信用状况、资产状况以及环保等行业标准达标情况等非财务信息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对贷款的决策行为将不再仅基于经验和直觉,而是基于数据和分析,在深入了解市场状况以及自身情况的同时科学地评估业务风险,评价金融效益和配置资源,实现了贷款的科学决策、快速审批。
三、小微企业大数据信贷产品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小微企业大数据信贷产品的创新,丰富了商业银行的信贷产品,拓展了银行的客户群体,推动了我行小企业业务快速发展。但限于目前数据来源渠道的限制,客户对一些产品控制点的逐渐了解和掌握,大数据信贷产品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引起关注。(一)数据来源有待进一步拓展。大数据应用贵在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我行目前的大数据主要来自于内部客户的基础信息、交易信息、理财信息等数据,目前外部数据主要引入第三方机构人民银行的征信共享数据,在司法、工商、税务、消费、电信、网络舆论、位置等外部数据的引入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开拓。这些商业银行可用的外部数据分布在政府、电信、互联网企业等各个分散的部门和行业里,要把有价值的数据集中收集起来难度很大。我行已经重视大数据应用所必须具备的数据资源的开拓行为,但是由于合作方数据质量参差不齐、存储规范标准不一致以及与银行的合作意愿等因素,我行引入外部数据的难度较大。依据并不全面、准确、及时的大数据营销决策的信贷产品,从一开始就为贷款出现风险埋下了隐患。(二)授信客户的经营流水数据面临造假问题。从贷款客户结算流水、POS结算的数据看来,每一笔交易的客户、金额、实施流程等信息都应该是有据可查并真实的,但现实中随着我行大数据信贷产品业务的不断推广,客户掌握了产品的控制点,容易产生伪造银行流水的情况,客
户为了获得银行贷款伪造订单和交易流水信息呈现交易火爆以及销售量高的假象。这种虚假的数据让银行在给客户授信时难以辨别真伪,从而增加了银行风险管理的难度,这种现象多发生在我行“善融贷”和“POS贷”这两个信贷产品中。
(三)贷前调查不深入,为贷款带来潜在隐患。大数据信贷产品的理想模式是:依据大数据信息进行批量营销,依据系统中设定的公式进行额度计算,依据评分卡结果给出信贷决策意见。但目前情况下,简单的依据大数据给出的结论就作出信贷决策意见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客户经理开展详实的贷前调查工作,做到“三核”“三查”“三亲见”。实际操作中,客户经理往往因为工作时间紧张、营销任务大等原因,简化贷前调查过程,仅仅依赖客户提供的资料和系统给出的评分结果就申报贷款审批,由于贷前调查不深入、不全面,导致贷款潜在风险较大。
(四)贷款用途存在挪用风险。小微企业大数据信贷产品大多金额小、投放时效性强,且基本上都采用自主支付方式,贷款发放时如果客户经理放松了对贷款支用环节的监督,个别客户更改了贷款申请时的用途,将贷款投放到非经营环节,比如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甚至流入股市、民间借贷等,将给贷款的后期回收带来隐患。(五)系统预警式贷后管理有瑕疵。目前,我行小微企业大数据信贷产品比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后管理模式,实行以系统预警式贷后管理为主、差异化集中贷后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但与个人住房贷款相比,在贷款用途、还款方式、风险缓释措施等诸多方面都有很大差距。个人住房贷款目前实行按月还款方式,一旦不能按时还款,就能马上发出预警信息,出现逾期、不良后,还有开发商阶段性保证或房屋抵押。而大数据信贷产品一般是到期还本,缺乏现场检查,不能及早发现风险,贷款一旦出现逾期再采取措施就为时已晚,且大多大数据产品是信用贷款,没有第二还款来源,贷款逾期后缺乏有效措施。
四、促进小微企业大数据信贷产品发展的措施及建议
(一)提高数据质量,扩大数据来源。小微企业大数据信贷产品除了需要客户的基本信息、交易信息、财富管理信息等内部数据外,还需要来自人民银行的征信信息、工商、税务、法律、交通等部门的信息,以及来自于第三方合作单位的信息,从总行层面应加快完善高度集中、完备、综合、专业的数据库系统,逐步提高存储、处理、挖掘这些外部数据的能力,提高内外部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连续性、完整性,为全面勾画客户信息、风险管理和预警、产品精准营销、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