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天皇的地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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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天皇的地位研究

摘要天皇文化承载着日本数千年历史,其存在与发展对于不同时期的日本社会产生过不容

忽视的重大影响。日本民族创造了天皇文化,而天皇文化也塑造着日本民族。本文将以时间为线索探究日本历史上不同时期天皇地位的差异。

关键字天皇日本宪政

在如今的许多有关日本侵华战争的文学影视作品中,经常出现穷途末路的日本军官朝着北方遥敬天皇,誓言对其忠贞并切腹自杀。《史记·刺客列传》中豫让、聂政这样的刺客为报知遇之恩,以身犯险,蹈死不顾的英雄气概千古之下令人心折。与这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刺客相比,犯有侵略罪行的日本武士之死固然难以令人心生敬意,然而他们用结束生命来表达的对于天皇的忠诚仍然震人心魄。

几千年以来,天皇对于日本人精神、思想的建构就具有重要意义。天皇文化承载着日本数千年历史,其存在与发展对于不同时期的日本社会产生过不容忽视的重大影响。日本民族创造了天皇文化,而天皇文化也塑造着日本民族。本文将以时间为线索探究日本历史上不同时期天皇地位的差异。

一.日本历史天皇的地位的演变

(一)古代天皇制时期

“天皇”一语原是中国道教用语, 表示宇宙最高神天帝之意,直到公元7世纪,日本统治者为了加强王权的权威性才用“天皇”取代了之前的“大王”这一称谓。

日本作为亚欧大陆最东边一个面积狭小孤悬海外的岛国,其远古时期的岛民在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对以太阳神为中心的诸神具有天然崇拜。基于此,当时大和朝廷的皇族便利用这样的信仰体系巧妙地神化了天皇。根据日本最早的史书《古事记》和《日本书纪》记载,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后裔,第一代天皇神武天皇则是天照大神的孙子的玄孙,其作为天照大神的神使带着草薙剑、八坂琼勾玉和八咫镜三种神器来统治人世。

古代天皇制时期又可分为三个阶段:

1.从大化改新到平安时代前期:

日本推古天皇时期(公元六七世纪),圣德太子摄政。那时,东亚的中国已经进入了辉煌灿烂的隋唐时期。当此之时,弹丸岛国上的日本引进汉字、宗教,不断神化天皇。以唐朝为范式,通过建立以天皇为中心的官僚制、土地赋税制以及律令制度,使得天皇至高无上的权威得到了行政、财政和法律的保证, 天皇成为天下最有势力者。其后通过法律的形式,逐步确立以天皇为中心的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天皇在两百多年的时间里掌握着最高祭祀权和政治统治权。

2.从平安时代中期到镰仓幕府时期之前

公元9世纪开始,随着班田制的瓦解和庄园制的兴盛,享有特权的官僚贵族集团掌握了政治权力,天皇则渐渐远离了权力中心,中央集权制衰落。九世纪中期,天皇大权旁落,关白成为实际上的最高权力拥有者,由此,藤原氏把持朝政200多年。1

3.镰仓幕府时代(1192—1333)至江户时代(1603—1868)末期

随着庄园势力的增长,日本的武士集团崛起,源赖朝于公元1192年得到“征夷大将军”头衔,“挟天子以令诸侯”,在镰仓建立幕府政权,日本进入了幕府统治时期。幕府通过颁布《公家诸法度》和《禁中并公家诸法度》,以法律的形式将天皇的政治权力无限缩小,规定其只能读书、写诗,仅拥有“荣典权”、“元号权”和“作历权”,不能过问政治, 更被禁止与大名接触。其后经历室町、江户幕府,600多年里,天皇成为傀儡。2天皇这一角色逐渐远离世俗政权转而成为宗教权威和国民偶像,只是成为一种程序化的存在。国家的一切重大事情,包括任命有最有权力的将军仍要通过天皇的诏敕形式来周知天下,将军的权力来自于天皇的委托。与此同时,几百年来幕府推崇的武士道精神和“忠君”品质,加强了日本国民对于天皇的敬畏与崇拜。

(二)近代天皇制时期

19世纪的日本与中国很相似。幕府对内统治腐败,政局动乱;对外闭关锁国,懦弱无能。1853年美国佩里舰队驶入江户湾的浦贺港,强行要求日本开港,幕府被强迫同西方列强签订诸多不平等条约,陷入内忧外患中。人们意识到无法依靠幕府来摆脱危机,遂将目光转移到远离世俗权力长达千年的天皇身上。在“尊王攘夷”旗帜的号召下,倒幕运动轰轰烈烈开展起来。由于幕统治的腐朽使得其人心尽失,加之天皇的传统威望又很高,很快,幕府统治被推翻,日本重新确立了以天皇为首的新政权,开始进行“明治维新”,开启了近代天皇制的历史。明治维新在政治上“废藩置县”,加强中央集权,颁布宪法,加强皇权;军事上改革封建军制,建立近代化军队,对日本军人进行武士道教育,实行征兵制,建立一支崇尚武士道、效忠天皇的新式军队。3日本效法德国式君主立宪,1889年明治天皇以“御赐”形式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明确规定天皇的地位和权力: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天皇乃国家之元首, 是神圣的化身,总揽统治权,不必承担政治责任。

宪法制定后,日本开始了由天皇、内阁和议会三大权力组成的立宪政治体系。天皇是国家元首, 又是军队最高统帅, 有宣战、缔约、任免高级文武官员、解散和召开议会的权力。内阁大臣不是向议会负责, 而是对天皇负责。当然,在宪政体制之下,天皇的政治权威并非无限,明治宪法第4条规定:天皇应当“依宪法的条规而行”。但在明治宪政中,宪政和法治原则对君权的约束较为有限。4由是,天皇置身于中央集权国家体制的中心,拥有了绝对神圣不可侵犯的政教合一最高地位。

接着,明治天皇又发布了《军人敕谕》等文件,利用国家机器向国民极力推行神化天皇的教育。日本明治维新后不把军队称国防军而称“皇军”,其用意就在于强调必须效忠天皇。

后来的历史证明,日本此时形成的宪政是不成熟的。以天皇主权为中心的明1刘立善《没有经卷的宗教---日本神道》,宁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22页。

2刘峰搏《论日本天皇文化社会功能的二重性》,载《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3贾璇《关于日本天皇制的内涵》,载《大连海事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4安丸良夫《近代天皇观的形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63页。

治宪法存在的缺陷为后来崩溃埋下了伏笔:第一,以“天皇”为中心的极端神道式国家主义,不久演化为要求对天皇无条件顺从的绝对君主专制,二战中许多日本士兵就是边念天照大神的名号,边呼“天皇万岁”,舍身忘死地疯狂投入到战争中;第二,在国际关系和国内政治上的军国主义,导致了日本大量的对外战争;第三,完全的自我牺牲和对天皇的绝对忠诚,转化为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压制。5

天皇作为日本历史的传承载体和精神权威领袖统合了反对立宪的保守派和赞同立宪的民主派以及其他各派力量,为“宪政”这一西方舶来品在日本的生根萌芽发挥了无可取代的作用。但在军国主义的误导之下,日本举全国之力投入二战法西斯阵营,最终“失道寡助”,一败涂地,明治宪政土崩瓦解,天皇的政治权力也开始随之消亡。

(三)战后天皇制时期

二战以德意日法西斯的战败而告终,其中日本的广岛和长崎更是遭到了美国原子弹的毁灭性打击,明治宪政亦随日本战败而崩溃。考虑到美军在硫磺岛等地与日军交战时所受到的严重打击,再加上美国国内以本尼迪克特为代表的智囊团对日本国民心理的研究,美国认为保留并控制天皇将有利于美国对日本的占领行动,故而对战败的日本采取了一种“克制和善意的做法”。与此同时,裕仁天皇对美军的占领采取合作态度,以“玉音放送”和“人间宣言”的形式向日本国民昭示了天皇为人而非神的事实,并表达了放弃抵抗和结束战争的呼吁。不但如此,裕仁天皇还在获得盟军总部批准的情况之下“巡幸”全国,与日本国民建立起前所未有的亲密联系。

在美国占领军司令部的强压之下,日本开始了修改明治宪法的历程。在此过程中,日本参照美国宪法而制定出了如今的“和平宪法”。本来应该负有战争责任的天皇免于起诉和牢狱之灾,并被保留而成为日本的虚位元首。“和平宪法”在“太上皇”麦克阿瑟的示意之下,以人民主权、和平主义以及对基本人权的尊重为原则,从根本上改变了天皇的地位:

1.由“万世一系”“神圣不可侵犯”转变为只是“日本国和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和平宪法第1条);

2.继承方面,关于皇位继承和皇族事务的规定由国会制定,1947年实施;

3.职权方面,“总揽统治大权”也被削减为“仅实行宪法所规定的关于国事的行为,并无关于国政的权能”(和平宪法第4条);

4.财产和经费方面,“皇室的一切财产属于国家,皇室的一切费用必须列入预算,经国会决议通过。”(和平宪法第88条).6

于是,在“和平宪法”的实际运作中,天皇失去了之前统帅政府和军队的绝对权力,“具有政治保守职能,即它作为日本保守的维护政体的机关而存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政治保守势力对和平宪法的阻力,彻底和实际政治权力脱钩,成为日本纯粹的象征性精神权威。7

由是可见,天皇的精神权威成为了联系日本传统政治文化和西方近代宪政文化的纽带,其自身所承载的特殊政治文化为日本成功的宪政转型做出了积极贡献。

5吴雄《试述近代日本天皇制及其政治作用》,载《国际经济》,2007年第4期。

6刘金源《战后日本天皇制保留原因初探》,载《日本学刊》,1995年第6期。

7姜成玉《日本天皇制发展的历史轨迹》,载《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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