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书法”观和当代书法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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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书法观与当代书法的发展
围绕“流行书风”的争论,无疑是近年来中国书坛重要的事件之一。这场争论所涉及的审美问题,恰恰反映出当代书法在评判标准上的缺失。究竟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近二十年当代书法的创作成果?应该用什么样的标准,来指导今天的书法创作?这都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如果公众(包括一些对艺术缺少判断能力的专业人士)对“好书法”和“坏书法”的判断,依然用传统书法价值的尺度来判定;如果真正代表这个时代精神的书法作品,无法从大量因袭传统的书法中挑选出来,不仅对那些真正有创造性的艺术家不公平,而更重要的是会对书法未来的发展造成极大阻碍。本文试图站在“大书法”的角度,结合自己的创作实践,对过去二十年的书法发展作基本的判断,并对书法未来的走向,提出我个人的看法。
一,对近二十年当代书法发展现状之回顾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中国艺术进入全面的复苏期。对文革美术的反思与批判,艺术观念和创作手法上的“创新”与“求变”,成为中国美术界的主导潮流。1989年在中国美术馆举办的“现代艺术大展”的中途退场,标志着风
靡一时的现代艺术运动从主流转向民间。与整个美术界的主导潮流不同,八十年代初期的中国书坛却是另外一种景象,以林散之、沙孟海为代表的老一代书法家,因其深厚的文化学养和传统功底,成为书法界的标志性人物,“回归传统”成为八十年代书法界的主流。但由于刚刚经历了文革,八十年代的“回归传统”或者“书法传统观”,其实带有很大的时代局限性。我们从当时的全国书展所表现出来的整体水平,可以明显地看到这一点。
这个时期,尽管受到日本现代书法和西方现代艺术观念的影响,出现了前卫书法,甚至成立了“现代书画会”这样的民间机构。但在今天看来,当时的“现代书画会”,因为其主将们缺少对现代艺术的必要了解和对书法传统的深度传承,并没有形成书法艺术本体意义上的探索成果;而以谷文达等为代表的现代艺术家,只是借助了书法资源,尝试现代艺术的观念表现,其探索方向与独立的书法艺术并没有产生必然的关联。
能够构成书法本体意义上的现代书法探索,是从九十年代开始的。也就是说,当八十年代汹涌的现代艺术运动,在中国开始从前台转入民间时,一些受到现代艺术运动鼓舞的书法家意识到:传统书法在与当代文化艺术的对话中,处在一种“失语”的尴尬处境当中。他们开始探索“书法”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在当代文化中的身份以及与当代艺术的关系。
与八十年代的前卫书法不同,九十年代以来的现代书法探索,有比较明确的艺术主张,对中国当代书法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我们也遗憾地看到,这种受西方艺术思潮和日本现代书法的启发所进行的创新与探索,由于忽略了书法的传统人文内涵,很快在形式语言的探索上走到了尽头。抛开作为行为艺术的“行为书法”不谈,九十年代以来的现代书法实验——无论是“书法主义”还是“少字派”,其基本的出发点,是建立在书法作为一种“图像艺术”(或者说视觉形象艺术)基础之上的,在保留书法基本语言元素的同时,主要借鉴西方的
构成理论和现代艺术观念,对传统的书法笔墨程式进行破坏性的消解和转换。
九十年代出现的“新古典主义”和“学院派”书法,曾经试图弥补现代书法在人文精神上的不足,然而实践证明,“新古典主义”和“学院派”显然缺少构成一种新“学派”的理论基础。倒是二十世纪初期由康有为倡导的“民间书风”,由于符合二十世纪末的艺术平民化倾向,逐渐成为现代书法探索的主导潮流。从某种意义上说,影响深广的当代“民间书风”(或称为“流行书风”),实质上是二十世纪初碑学书风的延续:它从民间书法中吸收造型来源,以质朴、稚拙的民间审美趣味取代以典雅、中庸为美的士大夫审美观。如果说当代“民间书风”有什么新拓展的话,那就是将现代艺术构成理论引入到创作实践中,更具有形式上的意味和视觉冲击力。
进入新世纪以来,艺术市场的兴起,带来传统书法的价值回归,再加上现代书法实验本身所存在的局限,种种因素,导致中国的现代书法实验进入低谷。一批曾经专注于现代书法探索的书法家,重新回到传统的老路上。二十年的书法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回归传统”到“走向现代”再到“回归传统”的轮回。当代书法究竟向哪里走?成为摆在每一个书法艺术家面前的重要课题。
二,“大书法”观提出的学术背景
其实,回顾二十年当代书法发展之现状,我们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当现代书法实验如火如荼地展开时,传统形态的书法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相反,无论从公众舆论,还是从官方展览中所占的分量来看,传统形态的书法,始终占据明显的主导地位。
我之所以在上文中没有指出这一点,是因为在我看来,当代人书写的“传统书法”,大多停留在对传统笔墨样式的因袭和临摹阶段,别说是艺术上的创造和拓展,即使从传统文化继承的角度看,也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要谈到对传统的继承,必然涉及到传统的人文精神,涉及到对传统书法价值的重新认识以及在当代文化语境下的作用。从这样一些基本的方面来衡量,当代人书写的传统书法,尚不足以构成“继承”意义上的文化价值。
当毛笔已经不再是日常的书写工具,当现代生活方式发生巨大转变之后,一件因袭和临摹前人的书法作品,除了能够唤醒人们对传统的记忆外,不可能为当代人提供新的审美经验。那么,传统形态的书法,为什么会始终占据当代书法的主流地位呢?这是书法独特的载体和艺术功能所决定的。书法的载体是汉字,每个中国人都会写汉字。即使没有经过专门的艺术训练,一个普通的知识分子也自认为具备评判书法好坏的能力。这对那些专注于艺术探索和风格创新的书法家来说,是一种极大的挑战。翻开中国的书法史,我们可以看到,每一种新风格的出现,都是由那些具有创新精神的声名显赫的文人来完成,继而由帝王和士大夫的鼓舞推动,然后成为大众的风尚。从王羲之的行书到张旭、怀素的狂草,莫不如此。但在今天这样一个崇尚平民化的时代,精英群体对大众文化趣味的影响越来越小,传统的书法标准,依然根深蒂固地左右着大众的书法审美取向。
不可否认,传统书法价值观在今天依然有合理的成分,但它绝对不能成为当代书法的评判标准。因为我们无法想象,一种艺术会通过因袭和临摹传统延续下去。一个时代总有一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环境、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这种特定的时代精神,会通过那些敏感而富有想象力的艺术家,通过高超的技术手段、独特的生命体验创造性地表现在自己的作品中。从文化史的角度来看,那些打上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