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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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政策解读

《浙江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政策解读

《浙江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政策解读浙江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是指对于限制或者禁止进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产业的一个明确的规定,旨在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

下面对该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政策的出台是基于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的需求。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的区域,因此限制或禁止一些产业进入这些区域,是为了防止这些产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通过明确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可以规范企业行为,保障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其次,该政策准入负面清单是指对产业准入进行限制或禁止的具体规定。

清单中列明了一些特定的产业,例如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行业、非法采矿、建筑业违法行为等,限制或禁止进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通过制定清单,可以避免那些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破坏的产业进入这些区域,从而确保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该政策的出台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由于限制或禁止了一些传统行业的进入,可能会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就业情况。

因此,政府需要对相关企业做好产业转型和升级的引导,推动优质产业的发展,以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该政策对于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企业在选择经营地点时需要遵守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规定,避免选择进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地方政府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企业遵守相关规定,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政府还可以鼓励和引导企业向产业准入正面清单中的优势产业进行转型,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最后,该政策的出台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政府应加强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加强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形成严格的环境执法机制。

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大对环保技术和产业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提供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企业提供转型升级的保障。

总之,浙江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政策的出台,对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江西省井冈山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江西省井冈山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在《产业指导目录》中为允许类,现将其列入禁止类目录
4
A农、林、牧、渔业
04渔业
041水产养殖
0412内陆养殖
现有一般产业
禁止在重点水库、河流投放饵料或养殖网箱开展渔业养殖活动,现有产业原则上在三年内全部关停。
在《产业指导目录》中为限制类,现予以禁止
5
C制造业
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1木材加工
032家禽养殖
033狩猎和捕捉动物
039其他畜牧业
0311牛的饲养
0312马的饲养
0313猪的饲养
0314羊的饲养
0315骆驼饲养
0319其他牲畜饲养
0321鸡的饲养
0322鸭的饲养
0323鹅的饲养
0329其他家禽饲养
0330狩猎和捕捉动物
0390其他畜牧业
现有一般产业
根据《井冈山市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实施方案》(井府办字[2014]51号),在全市禁养区范围内严禁开展养殖业、畜牧业活动,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狩猎和捕捉动物及开展其他畜牧业活动。现有产业原则上在三年内全部关停或搬迁。
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现有一般产业
禁止在全市新建林产化学产品制造业项目,现有企业原则上在五年内全部关停。
在《产业指导目录》中为限制类,现予以禁止
8
C制造业
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7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2671
区域内暂无此类产业
禁止在全市引进和建设炸药及火工、焰火产业项目
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现有一般产业
禁止在全市新建林产化学产品制造业项目,现有企业原则上在五年内全部关停。

《农资经营负面清单》

《农资经营负面清单》

《农资经营负面清单》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农资经营负面清单(主要禁止行为),以期共同监督执行。

一、种子生产经营1.禁止生产经营假种子、劣种子;2.禁止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未按规定备案)生产经营种子、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3.禁止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禁止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禁止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农作物品种;禁止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禁止对已撤销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5.禁止销售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种子;禁止销售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禁止销售涂改标签的种子;6.禁止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7.禁止拒绝、阻挠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二、农药经营1.禁止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或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经营农药;2.禁止经营假、劣农药;禁止在农药中添加物质;禁止不停止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禁止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3.禁止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4.禁止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禁止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禁止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禁止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5.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三、肥料经营1.禁止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2.禁止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3.禁止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4.禁止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确立与展开

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确立与展开

经济观察摘要:当前我国农业面源污染严重, 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作为一项治 理农业面源污染的创新性制度,法律并未作出规定。

基于中央政策性文件提出构建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其实质是以 清单的形式禁止或限制不符合农业生态文明要求的农业产业,清单以外的农业产 业则不受限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因排污者、污染源无法确定导致其并不适用传统的点源污染治理制度,农业产业准入负面 清单制度的构建有其必要性"制度的确立,以相关政策和法律为依据,以“风险预防 则”为其正当性来源0制度的展开遵循“农业绿色发展”理念,明确清单入法模 式、清单制定主体和程序及其实施机制,解决构建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基本问题"关键词: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农业面源污染一、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创新性制度(一(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实质负面清单是在国际贸易领域最先开 始适用的,是以清单的形式禁止或限制的外商投资者在本国的投资,其法理基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在农业产业领 域,建立农业产业负面清单就是指根据 不同区域的环境资源承载力、区域功能定位等等,以清单的方式列明区域内不符合农业绿色发展要求的产业,禁止或 限制该农业产业活动,清单以外的农业 产业则不受限制。

(二)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必要性农业面源污染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 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水体造成的污染$ 源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 I因其面 殊困难,运用于工业污染 的各种法律制 无法很好地适用于农业面源污染中$首先,污染源无法确定$农业面源污 染物的、 污染物 定等 定了对其其困难,最水体的农业污染物于不同区域 的单个污染点根无 法确认污染物的来源,因此以监测环境中的污染物 据为基 建立的 制制 无法 用在农业面源污染中$其,污者无法确定$农 承制农用 、农业产业、农等,对国 农业产业农业面源污染理 的困难$ 国有8 农,各 的方式 农业生产活动, 难以 定污染物的 体, 农 是可能是 污染的 E体$ 在污染者、污染源无法 定的, 制定 定的 污 受 为的 污 可 制在理无法的$, 源 对农业产业限制是最 的 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方式,无定 体的污染者 污染源, 根农业面源污染 的难 $ 农业面源污染物的 、 、形 无法定, 是农业产业活动的开展、农用品的施用就是污染的总源头,用法律对 农业产业制,就可以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所以,农业产业 负面清单制度作为预的源头控制措施,可以定程 源 理制 对农业面源污染 失灵问题,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要作用$二、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立的正当性分析(一)政策依据:国家政策性文件目,国对于建立农业产业 负面清单 重视,已发布 关的政策文件$ 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 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动计划》中强调建立农业产业 负面清单制$这些文件 法律力,但为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构建提供了明的政策依据$14 ^2021 年 14 期(5 月)CHIN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OLLECTIVEECONOMY(二"法律原则依据:风险预防原则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入法,其正当性来源于环境法中的风险预防原则"风险预防原则就其内涵而言,不是对已经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作出事后补救,而是在生态环境有被污染和破坏的可能性时,就要事先预防性的采取措施对环境加以保护"农业面源污染由众多分散、具体的小o源污染$聚合%而成,单个的0源污染物的释放并不足以造成环境污染,一旦这些分散、微卡放的小污染0原因组成一个污染面的时,就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以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我们还无法对农业面源污染的产生、其制有全面的,我们难以及时发现农业活云环境的,而当后一旦发生,就已经无法救治"为了避免这种局面发生,在不性的,些农业可能对一些(保护,水保护地等)的环境造立胁,就一定要采取预防性的限制和禁止施,对污染源——农业种植活动进行预防性制"三、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构建与展开(一"树立农业绿色发展理念我生态中发展,有关农业面源污染防的一些单法《农业法》是以农业发展法的的,这不于农业面源污染污染的防以农业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农业发展,有“绿色%,也要$发展%"负面清单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环境,但农业面源污染防“三农%,而三农是我生发展的中,不能一环境保护而农业的发展和农的,要农业农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绿色%的环境保护理念为切入0,全面统筹农业、农村发展标,做到两者相互促"(二)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入法模式农业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作农业面源污染防的一项创新性制度,可以很好的决农业资源环境监的,是没有法律条文对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作出规"此,必须加快制定、修订配套的法律、法规,为这项制度的制实施提供的法律法规依扌居"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是一种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的产业目录,要根居身环境承载力、农业发展状制符合其位的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录,所以,并不适宜制一部性的专门法"法模式应当是修订省级地方规章,起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县级政府制农业业负面清单目录的规范性文件提供上位法依扌居"(三)农业产业准入负面制度制定主体与程序首先,要该制度的构建主体"考虑到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要以农业资源承载力、生态环境容、功能位基础,要对不同E制定$—刀%的清单,也不能出似的$不一致%的"所以清单的制定应在省级行政统一领,以县为制体"第一,县可以扌居辖内的农业发展状、环境承载力、功能位素制宜拟和制发展业录"第二,省级行政:负责统筹审核县制的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并按照家政策的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这不仅有利于县在制定过程中分配不均的,还可以起到指导作"其,要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制"第一,环境量"对生态环境系统性、科学性的调和是制农业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基础"以县为单位,对该的环境承载力、资源状、不同的农业业对生态环境的查,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作出的后,编制纳入农业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制业以业"第二,强公众"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实施,实质上就是是制农在其经的农村土地上的农业生产活动,已经触到了农的实,保农民的环境和决策参与权,不仅是环境保护的需要,同时也可以体现环境,提农民对农业业负面清单制度的度"省级门在统筹审核负面清单时可以式广没农体和专业以公众对负面清单的意见,在作决时予以分考虑,不采纳要由并反馈给公众"(四)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机制1.政府部门协同制农业业准入负面清单作一农业农村环境的监施,在其实施1中,不可到农业、生态环境主门的职能"实中,农业部负责农牧业的生以及农业入的生产和施用管理,主要目标是促进农业发展,环境保护,而生态环境门对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又起不到的制作用"这$可以管,可以不管%的面,应当]生态环境部门实施门,加强对农业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作的、监和综合管理;农业部有义务配合生态环境门责",农业面源污染常以、单位政发生,要方政府合能保农业产业负面清单的实施"此,要构一个生态环境部为主、农业部/地方政府同的实施制"2.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补偿制对于农体来,农业生来的收益是他们生存的基,在农业生产中是性的经,在实施一农业生时考虑能化实现预经"政府的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时,是否能到农的配合取决于,是否能资、补"中政府以方政府可以对被限制事农业生产活动的体政、补依居政参考文献:[1]方琳娜,尹昌斌,陈世雄.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39(11):6—11.[2]沈瞿和•清单制度法理分析及法治要点[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04):82—86.⑶邱倩,江河.论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建立[J].环境保护,2016,44(14):41—44.[4]邓•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建[J].农业经济,2018(01):106—107[5],.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关口----《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解读[J].环境保护,2017,45(04):10—11.(作者单位:昆明理工大学)中国集体经济]15。

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一、总体要求(一)负面清单基本内涵。

《负面清单》上的产业主要分为禁止类和限制类两类。

其中,禁止类发展产业是指在增量上严格禁止新增投资建设,在存量上限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下同)淘汰和退出的产业类型。

限制类发展产业是指新建、改扩建项目在区域、规模、工艺技术、清洁生产水平等有关方面须满足规定准入条件和标准,对现有但不符合要求的产业(企业),限期关停并转或进行技术改造升级。

原则上,《负面清单》公布实施后,凡禁止类产业,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行政区域内禁止进入和发展;凡限制类产业,必须满足规定的标准条件后,才能进入和发展。

(二)负面清单管控空间范围。

《负面清单》所管控的范围覆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行政全域,但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国家已有明确法律、法规强制性保护的区域。

(三)负面清单管控重点产业。

《负面清单》主要针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的第一产业(即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即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和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水利管理等产业(项目),涵盖各地现有产业(包括现有主导和现有一般产业)和具有资源要素禀赋的规划发展产业,不包括超出地方事权范围或由国家规划布局的产业(项目)。

(四)负面清单管控重点内容。

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的产业主要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中淘汰类;《指导目录》中限制类,且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相符合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允许类,但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具备资源要素禀赋,且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相符合的产业。

列入《负面清单》限制类的产业主要包括:《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允许类,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资源要素禀赋,但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相符合的产业。

博湖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博湖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2.采取生物技术和工程技术措施,保护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生境条件。新建项目选址应规避珍稀保护动植物栖息地,路线规划设计应避让多样性动物迁徙路线,对阻断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的,根据动物迁徙规律、生态习性设置通道或通行桥,避免造成生境岛屿化。
《指导目录》中限制类
17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9仓储业
599其他仓储业
14
C制造业
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022砼结结构构件制造
现有一般产业
1.新建项目仅限于布局在博湖县工业园内,现有企业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进入博湖县工业园内。
2.新建项目年生产规模砼结结构构件不低于120万立方米,现有未达到生产规模的企业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
02林业
024木材和竹材采运
0241木材采运
现有一般产业
1.禁止对天然林进行商业性采伐。
2.禁止对公益林采伐(二级国家公益林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除外)。
《指导目录》中限制类
4
A类(农、林、牧、渔业)
02林业
025林产品采集
现有一般产业
禁止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林产品采集。
《指导目录》中限制类
5
A类农、林、牧、渔业
2.养殖区内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配套建设家禽排泄物处理设施。
《指导目录》中限制类
7
A类农、林、牧、渔业
04渔业
042水产养殖
0422内陆养殖
现有一般产业
1.禁止新建湖泊、水库网箱投饵养殖项目。
2.对现有湖泊、水库网箱投饵养殖项目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退出。
《指导目录》中限制类
8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在特定行业或领域制定的一系列限制或禁止外资企业或投资者进入的规定。

这些制度主要是为了规范市场竞争,防止不合理竞争和恶意垄断行为的发生,保障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安全。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通常包含一些限制和禁止外资企业或投资者进入的内容,例如限制外资企业的股权比例、限制对关键技术或领域的投资、限制外资企业的参与市场竞争等。

这些规定可以是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也可以是针对特定国家或地区的。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目的是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防止外资企业对本国市场产生过大的竞争压力,并确保本国企业在关键领域具有控制力和竞争优势。

同时,这些制度也可以起到防止外国企业通过投资进入本国市场后,窃取本国关键技术和商业机密的作用。

然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也可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这种制度可能限制了外资企业的市场准入,从而限制了市场竞争,影响了市场效率。

其次,对外国企业的限制可能引发国际经贸争端,影响国际合作和投资环境。

因此,在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时,需要权衡国家利益和市场自由的平衡,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现状、问题与优化建议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现状、问题与优化建议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现状、问题与优化建议摘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至关重要,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促进区域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引导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文分别选取了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不同类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案例区,深入开展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的现状分析与问题识别。

结果表明:现有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限制类为主且多为现有发展产业,禁止类产业较少且多为规划发展产业,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与主体功能定位不符、区域协调性不足、实施困难大、缺乏动态跟踪管理等四方面问题。

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和不同区域主导功能定位,提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四类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通用性和差异性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优化政策建议,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引言负面清单制度是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一种模式,在我国最初被应用于投资贸易领域,即政府以清单方式列出禁止或限制的投资行为,实现清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可为”。

随后,在实践过程中这种管理模式逐步进入社会管理领域,同时在生态环境管理领域也得到广泛应用。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各地建立和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生态环境部积极推进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其中的“一单”即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生态环境领域的负面清单管理逐渐由重点生态功能区拓展到国土空间全域。

此外,国内有关学者借鉴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践经验,还分别开展了农产品主产区、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森林公园等区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相关研究工作,但目前多数尚未落地应用。

总体来看,在生态环境管理领域,仍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主的实践应用相对成熟。

截至目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覆盖的676个县域均已完成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编制工作,积极推进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落地实施,通过遏制新增禁止类产业、促进限制类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发挥了一定的引导和约束产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作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附件1-2 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附件1-2 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
38
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军事国防项目、防灾减灾等涉及民生的公益项目外,禁止在 海岸退缩线与海岸线之间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 度的若干意见》
自然资源部
62
序号
禁止措施
39 禁止在临时使用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8
禁止农业检疫对象区内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 《植物检疫条例》
运出疫区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9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10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用于造田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0 禁止新建、扩建混凝土搅拌站(北京)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41 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禁止生产销售含磷洗涤用品。(北京)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五)批发和零售业
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货物,或者属于临时禁止进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造湖、植树造林、建绿色通道、堆放固体废弃物及其他 平衡的意见》
自然资源部
2 毁坏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和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
《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 农业农村部
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
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
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林草局 农业农村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人防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 证监会

蓝山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蓝山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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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制类主要指不符合本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工艺技术落后,低水平重复建设、生产能力明显过剩,不符合国家和省行业准入条件和规定,不利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保、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加快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限制类禁止投资新建项目,对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改造升级,改建、迁建项目需报省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严禁以改造之名扩大生产能力。

吉林省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吉林省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白山市浑江区、白山市江源区、敦化市、和龙市、安图县、汪清县、通榆县人民政府: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保障区域范围生态安全、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区域。

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因地制宜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重要发展方向和管制原则。

为推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快实现绿色发展,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更有针对性地引导和约束产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遵循“县市制定、省级统筹、国家备案、对外公开”的工作机制,组织全省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编制形成了《吉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负面清单基本内涵。

《负面清单》上的产业主要分为禁止类和限制类两类。

其中,禁止类发展产业是指在增量上严格禁止新增投资建设,在存量上限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下同)淘汰和退出的产业类型。

限制类发展产业是指新建、改扩建项目在区域、规模、工艺技术、清洁生产水平等有关方面须满足规定准入条件和标准,对现有但不符合要求的产业(企业),限期关停并转或进行技术改造升级。

原则上,《负面清单》公布实施后,凡禁止类产业,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行政区域内禁止进入和发展;凡限制类产业,必须满足规定的标准条件后,才能进入和发展。

(二)负面清单管控空间范围。

《负面清单》所管控的范围覆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行政全域,但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国家已有明确法律、法规强制性保护的区域。

(三)负面清单管控重点产业。

《负面清单》主要针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的第一产业(即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即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和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水利管理等产业(项目),涵盖各地现有产业(包括现有主导和现有一般产业)和具有资源要素禀赋的规划发展产业,不包括超出地方事权范围或由国家规划布局的产业(项目)。

广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赋能乡村产业振兴:机理、挑战与对策——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系列研

广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赋能乡村产业振兴:机理、挑战与对策——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系列研

广西民族研究2022年第5期(总第167期)广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赋能乡村产业振兴:机理、挑战与对策*——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系列研究之一谭洁【摘要】由于广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与重点生态功能区高度重合,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又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因此,深入研究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赋能乡村产业振兴的机理、挑战与对策,对于广西充分发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大有裨益。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赋能乡村产业振兴的作用机理可以总结为:执行负面清单—立足资源禀赋调整产业结构—保护生态环境—筛选优势特色发展产业—构建生态经济模式—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然而,当前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面临着负面清单编制不科学、执行监督效果不佳、配套转移支付制度设计不合理等挑战,需要通过优化负面清单编制、强化负面清单执行监督、完善配套财政制度加以完善。

【关键词】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乡村产业振兴【作者】谭洁,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民族法与区域治理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广西南宁,530006。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 (2022)05-0180-0010一、问题的提出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战略任务,是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的重大举措,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根据不同类型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列表形式明确规定禁止准入和限制准入的产业名录,并依照清单对区域产业进行规划管理,防止各种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导致生态功能发生退化,推进区域空间合理有序利用的战略机制。

该制度是规划、指导区域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具体安排,是引导、调控资源配置和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手段,是资源环境承载力约束下区域发展的路径指南。

[1]学术界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基本内容的介绍、分析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两个方面。

湖南省新增1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新增1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湖南省发改委

附件:湖南省新增1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2018年11月— 1 —目录1、茶陵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3)2、南岳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1)3、绥宁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9)4、新宁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27)5、城步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32)6、安化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39)7、资兴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44)8、东安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50)9、江永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56)10、江华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62)11、洪江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69)12、沅陵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74)13、会同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82)14、新晃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89)15、芷江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94)16、靖州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01)17、通道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07)18、新化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13)19、吉首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19)— 2 —1、茶陵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茶陵县属于水源涵养型重点生态功能区。

本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7门类22大类45中类56小类。

其中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2门类7大类9中类10小类;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7门类19大类34中类46小类。

清单编制的总体原则和要求如下:1、清单所列产业不涉及由国家规划布局的产业(如核电、航空运输、跨流域调水等)。

2、清单所列产业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地方性相关规划、意见、方案中已经明确的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作为底线,从严提出需要限制、禁止的产业类型。

列入清单限制类产业有:《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以及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不相符合的允许类、鼓励类产业。

列入清单禁止类产业有:《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以及不具备区域资源禀赋条件、不符合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管制原则的限制类、允许类、鼓励类产业。

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思考与建议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展,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成为了当下一个重要的话题。

该制度是指在出口、投资和国家采购等方面,制定一个“不准入”的负面清单,确保国家的安全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本文就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与建议。

一、当前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问题1. 制度目标单一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目标主要是保障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保护国家利益。

但是,在现实生产中,还有很多其他因素会影响到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与流通。

如果只是针对质量与安全问题,可能忽略了其他因素,如环保、生产能力、科技水平等。

2. 划定标准不够细化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应该根据具体的产品,以及科技水平、人才、资本等相关因素来制定不同的标准。

但是现行制度中,划定标准有些不够精准,很多企业感到划定标准不够合理,缺乏参考性和可操作性。

3. 制定程序不够规范制定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应该是一个科学化、民主化的过程,但是现行制度中,制定程序不够规范,政策制定者不够了解实际问题,缺乏对 stakeholders 的沟通和协商,从而导致了一些问题的产生。

二、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建议1. 多重目标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应该只是简单地追求产品质量与安全,要加强政策的多维目标,包括生产环保、生产开发创新、生产产能等,以形成全面的政策。

2. 精准标准制定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必须有明确的标准。

应该根据不同的产品、不同的行业制定个性化的标准。

标准制定过程应该加强与企业、科技专家、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的沟通协商,确保制定的标准更为精准具体。

3. 规范程序政策制定应该是一个高度科学、民主的过程。

政策制定者应当显出更大的协调与沟通能力与更高的敏锐性,要在制度的建设过程中,多听取各方意见,多举办相关会议、议论等,形成一个广泛参与、科学规范、民主协商的制度建设模式。

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罗媛媛;杜雯翠;椋埏溣
【期刊名称】《环境保护》
【年(卷),期】2018(46)5
【摘要】2015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

截至目前,负面清单制度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但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的负面清单工作尚未启动。

本文从破解农产品主产区环境困境、提升农产品主产区生产能力、增加农产品主产区生态供给等方面分析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农产品主产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从系统思维、市场思维、底线思维三方面阐述准入负面清单的核心思维,并提出完善配套政策、推进全面统筹、开展动态管理、注意衔接借鉴等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主产区负面清单工作的建议。

【总页数】3页(P56-58)
【关键词】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农产品主产区;生态供给;可持续发展;粮食安全;底线思维
【作者】罗媛媛;杜雯翠;椋埏溣
【作者单位】成都市环境工程评审中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321
【相关文献】
1.负面清单制度下对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思考 [J], 匡敏洁
2.负面清单制度下对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思考 [J], 匡敏洁
3.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政策建议 [J], 李金贵;刘吉超
4.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工作中的问题分析与完善建议 [J], 邱倩;江河
5.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

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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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产业政策目录负面清单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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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产业政策目录负面清单按照《张家口市产业政策目录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产业政策目录负面清单,清单分限制类和淘汰类,共十八个门类618项。

限制类一、农林业l、天然草场超载放牧2、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3、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4、1000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5、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6、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7、松脂初加工项目8、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9、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1O、珍稀植物的根雕制造业11、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12、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13、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14、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15、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16、在林地上从事工业和房地产开发的项目二、煤炭1、单井井型低于30万吨/年以下规模的煤矿项目2、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3、设计的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4、未按国家规定程序报批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5、井下回采工作面超过2个的新建煤矿项目三、电力1、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2、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3、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四、石化化工.1、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2、新建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13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1O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乙烯法醋酸、30万吨/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丙酮氰醇法丙烯酸、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夕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综合利用除外)生产装置3、新建7万吨/年以下聚丙烯(连续法及间歇法)、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乙炔法聚氯乙烯、起始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1O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本体连续法除外)、3万吨/年以下普通合成胶乳一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溶剂型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等通用型胶粘剂生产装置4、新建纯碱、烧碱、3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2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电石(以大型先进工艺设备进行等量替换的除外)、单线产能5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5、新建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氯化磷、五硫化二磷、饲料磷酸氢钙、氯酸钠、少钙焙烧工艺重铬酸钠、电解二氧化锰、普通级碳酸钙、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碳酸钡、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碳酸锶、白炭黑(气相法除外)、氯化胆碱生产装置6、新建黄磷,起始规模小于3万吨/年、单线产能小于1万吨/年氰化钠(折100%),单线产能5千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单线产能2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铝或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产装置7、新建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合成氨,磷铵生产装置,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工艺8、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硫丹、磷化铝、三氯杀螨醇,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等)生产装置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生产装置1O、新建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1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11、新建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装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12、新建氟化氢(HF)(电子级及湿法磷酸配套除外),新建初始规模小于20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1O万吨/年的甲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 1O万吨/年以下(有机硅配套除外)和1O万吨/年及以上、没有副产四氯化碳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六氟化硫(SF6)(高纯级除外)生产装置l3、新建斜交轮胎和力车胎(手推车胎)、锦纶帘线、3万吨/年以下钢丝帘线、常规法再生胶(动态连续脱硫工艺除外)、橡胶塑解裁五氢硫酚、橡胶促进裁,二硫化四甲基秋兰姆(TMTD)生产装置五、信息产业1、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2、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六、钢铁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9、含铬质耐火材料1O、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O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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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目录》中限制类
2
A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12
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
0121
豆类种植
0122
油料种植
0123
薯类种植
3
A农、林、牧、渔业
03
畜牧业
பைடு நூலகம்031
牲畜饲养
0311
牛的饲养
0314
羊的饲养
0319
其他牲畜饲养
现有主导
产业
1.不得在祖厉河、关川河、米峡水库沿岸1.5公里范围内及城镇规划区布局养殖区,现有养殖区在禁养区内的2019年底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迁。
家禽饲养
0321
鸡的饲养
0329
其他家禽饲养
3
A农、林、牧、渔业
04渔业
042水产捕捞
0422内陆捕捞
现有产业
1.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区域内建设;2.严厉打击在泠江河、九嶷河、仁江河、舂水河等河流电鱼、药鱼、炸鱼和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等非法行为;3.加大人工增殖放流活动。
属于《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
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序号
门类
(代码及名称)
大类
(代码及名称)
中类
(代码及名称)
小类
(代码及名称)
产业存在
状况
管控要求
备注
限制类
1
A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11
谷物种植
0112
小麦种植
0113
玉米种植
0119
其他谷物种植
现有主导
产业
1.不得在25度以上陡坡地耕种,对现有25度以上陡坡地2017年底前完成退耕还林、还草;对现有15度至25度坡耕地2019年底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退耕还林、还草。
2.新建养殖区必须配套建设牲畜排泄物集中处理设施;现有养殖区应采用舍饲圈养,2019年底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牲畜排泄物集中处理配套设施。
3.禁止放养;
4.向大型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等现代农、畜业基地发展;
5.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区域内建设。
《指导目录》中限制类
4
A农、林、牧、渔业
03
畜牧业
032
2.不得毁林、烧山、天然草地垦殖。
3.不得施用高毒农药。
4.不得发展毛灌溉定额500m³/亩以上的非节水农业,对现有非节水农业应在2018年12月31日底前完成农业节水灌溉改造,达到节水农业要求。
5.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区域内开发建设农产品基地。
6.县域内主要开发建设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基地、休闲观光农业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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