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营业单位登记须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法人营业单位登记须
知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非法人营业单位登记须知
一、非法人营业单位登记条件:
1. 非法人营业单位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分支机构
或其他营业单位。
2. 非法人单位必须由主办的法人单位提出登记申请。
3. 非法人营业单位必须有名称、经营场地、使用资金和
经营范围。
4. 非法人营业单位所发生的民事责任由主办的法人单位
承担。
二、分公司登记必须提交下列文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 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非法人营业单位申请登记必须提交
下列文件:
1. 主办的法人单位提出的申请报告;
2.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3. 主办单位出具的资金使用证明;
4. 从业人员名单;
5. 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6. 申请营业登记注册书;
7. 主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