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官的职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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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现代化-专业化、职业化和同质化-1

论法官现代化-专业化、职业化和同质化-1

论法官现代化:专业化、职业化和同质化内容提要:法官队伍的现代化是实现法治的基本条件之一。

现代法治国家的法官队伍以专业化、职业化和同质化为基本特征。

我国法官队伍因受观念和体制的制约而与法治发展的要求相去甚远。

未来我们应积极汲取国外有益经验,从贯彻司法独立入手,改革现有的法官培养管理体制,以便加速法官队伍的现代化,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

官和助理法官进行培训。

在美国,除有联邦司法中心和全美州级初审法官学院分别负责对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新任法官进行培训,还有专业性的针对审判实务的研究机构(如量刑研究所等)用以提高法官的审判实务水平。

美国法官培训的开放性论坛性十分明显,来自精神与心理学界、社会人文学界和法律界等的人士广泛参与其中,对法官实务能力的提高和职业人格的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3)法官的职业保障制度。

现代法治国家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一般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职务稳定性保障。

德国、法国实行法官终身任职和退休制度,美国各州有的实行终身制,有的实行任期制(任期届满多能连任,故实质上近于终身制)。

各国一般都规定法官在任时非因法定原因并经法定程序,其职务资格不受强制性变动,即所谓的法官“不可更换原则”。

二是物质保障。

世界各国法官的物质待遇一般都比较优厚,而且往往高于相应地位的行政官员的待遇水平。

三是法官的司法豁免,即除非法官有恶意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其在审判过程中所发言论与所施行为,不受法律追究。

(4)法官的职业责任与职业道德机制。

“法官非有良知不能表现正义”,“……对他们的资质不仅要求具有法律知识,而且特别应有广博的教养和廉洁的品质。

”[4]法官的职业责任除了通常所说的公正、勤勉等以外,主要指法官在其职业生涯内应遵循“兼业禁止”原则,不得同时担任法官身份以外的政治职务和从事其他营利性的社会事务。

[5]法官职业道德的内容因各国文化传统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但大多都要求法官正直、廉洁、秉持良心、保守秘密等。

法官职业道德属于内在的软性的约束机制,但由于法官地位特殊,其职业道德更具社会敏感性,因而也为各国法官队伍建设所强调。

论法官的职业伦理

论法官的职业伦理

论法官的职业伦理法官作为一种职业,其职业伦理是十分重要的。

法官需要遵守道德规范,保持专业素养,维护司法公正,以确保司法正义得以实现。

本文将从法官的职业伦理角度出发,探讨其职业特点及职业伦理的重要性。

一、法官的职业特点法官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其工作性质和特点有别于其他职业。

首先,法官的工作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法官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官的工作需要独立性和公正性。

法官需以法律为准绳,不受任何外界压力和干扰,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依法独立作出判决。

法官的工作不仅要有专业性,更需要有独立性和公正性,这是法官职业特点之一。

法官的工作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法官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利益,特别是涉及到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的案件,更需要法官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才能做出公正的判决。

二、法官职业伦理的重要性法官职业伦理是指法官在执行公务中,遵守法律、遵循道德、保持操守、尊重人权、保障公正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法官职业伦理的重要性在于:1. 维护司法公正。

法官职业伦理要求法官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不受任何外界干扰。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司法公正得到维护。

2. 增强司法权威。

法官职业伦理要求法官保持专业素养,做出公正的判决。

这不仅可以增强法官的权威,也可以增强司法机关的权威。

3. 保障人权。

法官职业伦理要求法官尊重人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民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4. 增强司法透明度。

法官职业伦理要求法官保持操守,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这可以增强司法机关的透明度,让人民更加了解司法机关的工作。

5. 促进司法改革。

法官职业伦理要求法官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不断完善职业道德规范。

这可以促进司法改革,推动司法机关向着更加公正、透明、高效的方向发展。

三、法官职业伦理的体现法官职业伦理的体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独立公正。

法官应以法律为准绳,不受任何外界压力和干扰。

法官保障措施

法官保障措施

法官保障措施引言:法官作为司法体系中的核心角色,承担着审判案件、维护司法公正等重要职责。

为了确保法官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各国普遍制定了相应的法官保障措施。

本文将探讨法官的保障措施涵盖的方面,并展开详细阐述每个主题。

一、法官任命和遴选程序法官的任命和遴选程序是法官保障的第一步。

这一程序应该浸透于法治精神,确保透明、公正和专业的标准得以确立。

法官应当通过公开竞争性考试等方式进行遴选,以保证其才能和素质能够得到充分评估,而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

法官的任命应该经过严格评估和程序化的流程,避免任人唯亲的情况发生,这将有助于维护司法独立和公正。

二、法官独立性的保障法官独立性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因此,保障法官独立性是法官保障措施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

首先,法官应当在任职期间享有安全和人身保护,以防止任何人对其进行干涉或威胁。

其次,法官的经济独立是法官独立性的关键因素之一。

法官应当获得合理薪酬和福利待遇,以减少外部因素对其审判决策的干扰。

此外,法官还需要免于受到辞退或降职等不当惩罚。

三、法官专业素养的培养和提升法官的专业素养是其辨认事实真相和正确判断案件的重要基础。

因此,法官保障措施应重点关注法官的培养和提升。

一方面,建立完善的法官培训体系,提供全面的培训课程,帮助法官增强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

另一方面,推动法官参与学术研究和司法实践的交流,提高法官的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学术和研究支持。

四、法官工作环境的改善法官工作环境的改善也是法官保障措施的重要内容之一。

建立完善的法院设施和设备,为法官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有利于法官高效地履行职责和独立行使审判权。

此外,合理的法官工作负荷安排和审判流程管理也是保障法官工作环境的重要考虑因素。

五、法官的权利和义务法官保障措施还应包括明确法官的权利和义务。

法官应享有言论、思想和信仰自由,以及结社和集会的权利,以便他们能够自由表达观点和进行学术研究。

此外,法官还应承担起维护司法独立和公正的责任,确保其应有的中立立场,并遵守道德和职业准则,建立起公信力和权威性。

试论我国法官的职业保障制度

试论我国法官的职业保障制度
青年 与社会
2 0 1 4 年2 月中 第5 期总第5 5 1 期
试 论我 国法 官的职业保 障制度
张 堞
( 乌海职业技 术学院素质教育部 ,内蒙古 乌海 0 1 6 0 0 0 )
【 摘 要】 三 中全会通过 的 《 中共 中央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 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 中就提 出: “ 建 立符 合职业特点 的司法 人 员管理制度 ,完善 司法人 员分类管理制度 ,健全 法官、检察 官、人 民警察职业保 障制度 ”。 司法在 国家政 治经济中所 占的


体制 、司法腐败 、司法 不公 等现象 ,也透视 出司法权威缺失 的现象 。 三、法官职 业保 障的措 施 ( 一 )提高法官 的待遇 。一个 普遍存 在的现象 是 ,我 国 法院系统 的法官素质整体并 不高 ,原 因之一是法院系统 的待 遇偏低 ,没有足够 的利益来 吸引优 秀的人 才。而法官的素质 直接影响法院在公众心 中的形象 ,在社会 大环 境下 ,只有提 高法官的待遇 ,实行优薪或 足薪养廉 ,吸引更 多优秀的法律 人才愿意 出任法官 ,相应地法官 的素质也 就会 大大提高 ,同 时 ,因为待遇的提高 、优薪 的出现 ,法官也会更加珍惜 这个 职位 ,从 而减 少司法腐败 。 ( 二 )逐 步推迟退休 年龄 。针对 全 民的推 迟退休年 龄很 早就有提 出 ,十八届 三中全会 针对这一 问题提 出 “ 渐 进式 ” 的重要改 革举措 ,它是 中 国经 济社会发展 至今 的内在要求 , 也是对法 官这一职业的一种实际保障 ,推迟法定退休年 龄意 味着 法官 收入 的增加 和法官地位 的提 升。 根据波斯纳的研究 , 法官是更需要 固态智力 的一项工作 , 并且 这种 固态智力 往往在人 到 6 0岁之后 仍然增 长 ,而不是 衰 落 ,可能会 持续 到 8 0岁 。因此 ,在我们 这个司法 知识并 不 丰富的国家 , 在制度上 防止 司法经验 的流失显得更为重要 。 ( 三 )确立 “ 法检省级统管” 。 十 八 届 三 中全 会 作 出 的 《中共 中央关 于全 面深化改革若 干重大 问题 的决定 》 指出 , 要 “ 推 动省 以下地方法 院 、检察 院人财物统 一管理 ” ,即所 谓 “ 省级统管 ” ,具体从两个方面看 : 第一 ,人 事管理 ,法官 的任免 。法院依法独立行使 审判 权受到宪法保 障 ,因此 法官一旦 接受任命 即可终身任职 ,非 因法定事 由并依法定 程序不得免职。也正是 因此 ,法官 的任 命和免职 的权力便显得 十分 关键 。学界一直对法官 的任免有 各种说 法 ,最受 推崇 的是 “ 中央统管 ” ,即由 中央统一 管理

法官职业的职责与要求

法官职业的职责与要求

法官职业的职责与要求一、引言法官作为司法系统中的重要角色,承担着维护法律公正和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

他们的工作不仅需要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判断力、公正性和独立性。

本文将探讨法官职业的职责与要求,以期对法官职业的发展和培养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法官职责1.审理案件法官的首要职责是审理案件。

他们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公正地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法官需要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判断力,正确理解和应用法律条文,确保裁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解释法律法官还需要解释法律。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的适用常常存在争议和不确定性。

法官需要仔细研究和分析相关法律条文,结合案件事实和具体情况,给予合理的解释和适用。

他们的解释和裁决对于类似案件的判决具有指导意义,也对法律的发展和完善起到重要作用。

3.保障司法公正作为司法系统的一部分,法官需要维护司法公正。

他们应该在审理案件时保持中立和公正的态度,不受外界压力和影响。

法官的裁决应该基于法律和事实,而不是个人偏见或其他因素。

只有通过保持公正,法官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和尊重,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尊严。

三、法官要求1.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法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

他们需要熟悉国家法律体系和相关法律条文,了解司法程序和司法实践。

此外,法官还需要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能够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规定。

2.判断力和决策能力法官需要具备良好的判断力和决策能力。

他们需要在复杂的案件中准确把握关键问题,分析证据和事实,作出合理的裁决。

法官的决策应该基于法律和事实,而不是主观偏见或其他因素。

3.公正性和独立性法官应该具备公正性和独立性。

他们需要在审理案件时保持中立和公正的态度,不受外界压力和影响。

法官的裁决应该是基于法律和事实的,而不是个人偏见或其他因素。

此外,法官还需要独立思考和判断,不受他人干涉或影响。

四、结论法官职业的职责与要求是高度复杂和严峻的。

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虽然法官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角色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他们的权益却常常得不到充分保障。

这种局面不仅会对法官本人的安全、健康和生活产生负面影响,也会影响他们的司法独立和公正性,甚至会对整个司法体系造成损害。

一、存在的问题1. 安全风险高在一些涉及敏感、危险的案件中,法官常常会面临安全风险,比如被告或其支持者的报复、恐吓等。

即便是普通案件,法官也可能因为判决结果而招来“仇家”,面临安全威胁。

这种安全风险不仅使得法官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也会对其司法独立和公正性产生负面影响。

2. 工作强度大法官的工作强度大,审理案件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而一些短时间内要处理大量案件的法官,往往需要熬夜加班,不仅对身体健康不利,还会影响正常的生活节奏,出现身心疲惫、工作效率低下的情况。

3. 收入福利低相较于其他职业,法官的收入福利并不高。

尤其是一些低级别的法官,经济上很难独立自主,房屋、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出难以承担,加之工作强度大,压力大,容易疲劳和出现疾病。

这些都会对他们的工作产生影响,甚至可能损害其司法独立和公正性。

二、建议1. 安全保障机制的建立针对法官面临的安全风险,需要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确保法官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在关键岗位设置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比如配备专职的安保人员等,提高司法机关的整体安全防范能力。

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针对法官安全的恐吓、报复等行为进行有效处罚,确保法官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2. 加强管理与督导加强管理与督导,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对于关键岗位的法官进行定期的职业鉴定、安全评估和心理辅导等工作,以改善法官的工作状态,保证司法独立和公正性。

3. 改善福利待遇加强对法官的福利待遇,比如提高收入水平,完善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以提高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承担能力,确保法官的生活和健康得到充分的保障。

此外,为了减轻法官的工作压力,应当适度增加法官队伍的数量,提高法官的工作效率。

法官权益保障实施方案

法官权益保障实施方案

法官权益保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法官作为司法机关中的重要角色,承担着审理案件、维护法律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然而,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法官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和困难,其权益保障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法官的权益,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法官权益保障的重要性。

1. 保障司法独立。

法官权益的保障,是司法独立的重要保障之一。

只有在法官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法官才能真正做到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确保司法裁判不受外界干扰,维护司法公正。

2. 提升司法效率。

法官权益的保障,有利于提升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提高司法效率。

只有在法官权益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法官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积极审理案件,提高审判效率,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3. 促进司法公正。

保障法官权益,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

只有在法官权益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法官才能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法官权益保障实施方案。

1. 完善法官权益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法官权益保障制度,明确法官的权益内容和保障范围,确保法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尊重。

2. 提升法官待遇。

逐步提高法官的工资待遇,建立健全的福利保障制度,为法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激励法官更好地履行职责。

3. 加强法官培训。

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升法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法官的权益保障提供有力的保障。

4. 完善法官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的法官绩效评价机制,对法官的工作表现进行科学评价,激励优秀法官,提高整体司法水平。

5. 加强法官权益监督。

建立健全的法官权益监督机制,对侵犯法官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法官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1. 政策保障。

政府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法官权益的保障范围和措施,为法官权益的保障提供法律保障。

2. 经济保障。

政府应加大对司法机关的经济投入,提高法官的工资待遇,改善法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法官职业责任的内容

法官职业责任的内容

法官职业责任的内容
法官职业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依法审理案件:法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不受任何非法的外部干预。

2. 保守秘密: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必须对涉及的机密信息予以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对案件审理造成不利影响。

3. 遵守司法:法官必须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司法礼仪,保持良好的形象。

4. 维护司法公正:法官必须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受任何不当影响,确保司法公正。

5. 提高司法效率:法官必须尽快审理案件,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6. 接受监督:法官必须接受监督,包括来自法院内部、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各方面的监督,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

7. 保守当事人隐私:法官必须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8. 遵守职业道德:法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维护司法权威。

法官应该具备的品质

法官应该具备的品质

法官应该具备的品质法官是司法机关中的重要角色,他们负责审理案件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作为法官,需要具备一系列的品质和能力,以保证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下面将介绍一些法官应该具备的品质。

一、公正正直公正正直是法官最基本的品质。

法官应当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一个案件,不受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干扰和利益的左右。

他们应当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并根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

二、专业知识和能力法官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他们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理解法律的适用和解释,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本质和关键问题。

同时,法官还应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辨别能力,能够分析和评估证据,判断案件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三、独立公正法官应当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外界的干扰和压力。

他们应当坚持原则,不受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影响,做到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

同时,法官还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规范,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廉洁。

四、沟通能力和判断力法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判断力。

他们需要与当事人、律师等各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和争议点,帮助当事人理清思路、阐明诉求。

同时,法官还需要在审理过程中对各种证据进行判断和权衡,准确把握事实和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裁决。

五、公正廉洁法官应当保持廉洁自律的品质。

他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规范,不得接受贿赂、受贿或有其他不正当行为。

法官应当保持廉洁的司法形象,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信任。

六、承担责任和压力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需要承担重大的责任和压力。

他们需要全面了解案件的各个方面,并做出公正的判断和决策。

法官还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处理大量的案件,保证司法工作的高效性和及时性。

因此,法官需要具备承担责任和承受压力的能力,保证案件的公正和高质量的审判。

七、不断学习和提升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演变的学科,法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法官的权益和职业发展而建立的一整套制度和政策安排。

法官作为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责任,因此,建立健全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法官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应该确保法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司法权力的核心内容,确保法官独立性对于司法公正至关重要。

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可以保护法官免受外部干涉的机制。

例如,应加强对法官的任用和晋升程序的规范化,确保任命和晋升过程的公开透明,消除非法政治干预的可能性。

另外,可以设立专门的法律保障机构,例如独立的法官协会或政府 watchdog,用以监督和保护法官权益。

其次,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应该确保法官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待遇。

法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直接关系到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一方面,应该提供与法官职责相匹配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为法官提供一个有利于工作的环境。

另一方面,法官的薪酬应该与其工作成果相匹配,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地位。

此外,法官的福利待遇也应该得到保障,例如,健康保险和退休保障等。

再次,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应该确保法官的职业发展和继续教育。

对于法官来说,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知识素养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应该为法官参加有关领域的培训、研究和学术交流提供支持和机会。

同时,应该建立起一套评估和奖励制度,鼓励法官积极参加职业发展活动,提高自身素质水平。

最后,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应该确保法官的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

由于法官的职责特殊,他们容易面临各种压力和威胁。

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法律保护机制,保护法官的人身安全和权益。

例如,可以设立专门的法官保护机构,加强对法官的安全保障措施,打击对法官的威胁和干扰行为。

在建立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制度的设计应该注重平衡法官权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既要保护法官的权益,也要确保司法体系的正常运转。

某法院对于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情况调研报告

某法院对于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情况调研报告

某法院对于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情况调研报告某法院关于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加之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的新现象、新问题,导致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越来越高,对应的法院乃至法官群体的司法能力面临更为严格的考验和挑战。

法官职业作为一项特殊的职业,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其已经成为了一项高风险的职业,在目前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探讨法官职业保障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近日,XX法院对法官职业保障制度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XX法院的基本情况11、编制情况。

XX法院目前共有干警xx人,(正式干警xx人,临聘干警xx人),按照政法编制,定编xx人,缺编xx人。

在现有的xx名正式干警中,从事审判工作的一线法官有xx人,不从事审判工作的在职法官xx人,法警xx人,其它办案辅助人员22人。

22、工资情况。

在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中,全年总收入xx元,其中基本工资xx元,法官审判津贴xx元,办案人员岗位津贴xx元,其它津补贴xx元,全年一次性奖金xx元,县上目标考核xx元。

不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待遇和一线法官差别不大,其他办案辅助人员除了没有法官审判津贴外,其他津补贴和奖金、考核一样。

法院干警的总收入平均在xx元左右,除去扣缴的住房公积金、医保、社保,年收入xx元左右。

法院干警的收入和当地普通公务员的收入基本没有差距,法官的收入在当地仍处于中低水平。

二、我院法官职业保障的现状现阶段,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对法官的职业权利和职业保障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法律规定多停留在文字的层面,并没有制定形成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致使法官的部分职业权利和职业保障没有落实或没有完全落实。

一是法官的收入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色,由国家规定。

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目前,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增资制度一直使用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定期增资的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法官职业保障是指法院通过法官职业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法官的职业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法律赋予法官的职业权力和职业地位,从制度上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正,同时依法保障法官的职业收入,保护法官的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利益,增强法官职业的尊荣,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法官职业保障的内涵较为丰富,它包括法官的职业权力保障、职业地位保障、职业收入保障、职业安全保障、职业教育保障和职业监督保障等内容。

法官的职业保障既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考量法官职业化的重要指标。

是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根基。

一、法官职业保障之基本内涵法官职业化是指“法官以行驶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和职业地位。

”如何理解和提高法官职业保障,我国《法官法》和《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所谓法官职业保障,是指法院通过法官职业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法官的职业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法律赋予法官的职业权力和职业地位,从制度上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同时依法保障法官的职业收入,保护法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利益,增强法官职业的尊荣,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法官职业保障的内涵较为丰富,它包括法官的职业权力保障、职业地位保障、职业收入保障、职业安全保障、职业教育保障和职业监督保障等内容。

职业权力保障是指保障法官应当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决排除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任何个人的干预,坚决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职业地位保障是指法官一经任用,除正常工作变动外,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职业收入保障是指法官应拥有相对丰厚的经济收入和稳定可靠的物质生活保障,以免后顾之忧,防止钱物的诱惑;职业安全保障是指法官不因履行职责而受到任何打击、报复、诬告、伤害等安全威胁;职业教育保障是指国家和法院应为法官提供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机会以及完善和教育培训设施相应的教育培训经费;职业监督保障是指法院通过建立健全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法官的自律与他律,完善既能严肃查处法官违法违纪行为,又能充分保障法官申诉、控告权利的程序,以确保法官依法履行职能,公正司法。

论法官职业保障

论法官职业保障
员。 他 们 是履行 国家赋 予 的审判 职权 的Leabharlann 殊 职业 群体 , 肩 负着 实
( 一) 职 业 地 位 不稳 固
现 社会 公平 正 义 、 维 护社 会秩 序 等 的重要 使命 和 责任 。 建立 和 完
虽 然我 国宪法 强调 了法院 的独立 审判 权 , 但 从法 院与其他 国
善 法官 职业保 障机 制 , 有 利于 推进 法院 队伍建 设以及法 官职业 化 家 机关 的关系 来看 , 法 律没 有对保 障独立 审判 的基本 条件进行规
( 二) 职业 权 力无法 充分行 使
法官 的职 业权 力体现 在运 用法 律知 识 , 在 分析 、 评价案 件事 实 的基 础 上 , 形成 自己法 官 内心 的确 信 , 最 终对 自己的承办 的案

{ I } l J 占缸会 2 0 1 3・1 2 ( 中)
。 。 。 。 。 ’ 。 ’ ’ ’ 。 。 。 。 。 ‘ 。 。 ‘ 。
◆理 论 新探
论 法官职业保 障
张 晓毅
摘 要 近年 来 , 各地 相继 出现 法 官 离职的 报道 。这 个在 成 熟法治 社会 中享有 崇高 美誉 的职 业 , 为何成 为许 多优 秀法律 人 才眼 中的鸡肋 。作 为一 名 法院 干警 , 笔 者从 法院 工作 生活 实 际 出发 , 正视 法 官群体 职业 困境 、 生 活 困境 以及 心理 困境 , 分析 我 国法 官职业 保 障制度 尚未 完善 的 多方 面 原 因。力 争立足 于我 国的 国情 , 合理 借 鉴发达 法 治 国家的 经验 , 提 出改革我 国法 官职 业保 障制 度 的几 点意 见 , 以 引起 相 关人 士和 部 门的 重视 , 为 完善 我 国 法官职 业保 障制度 , 推进 司法改 革尽一 份 力。

《试论基层法官的职业困境》范文

《试论基层法官的职业困境》范文

《试论基层法官的职业困境》篇一一、引言基层法官作为司法体系中的一环,扮演着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秩序的重要角色。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司法环境的不断变化,基层法官在职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境。

本文旨在探讨基层法官的职业困境,分析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基层法官的职业困境1. 工作压力巨大基层法官的工作压力主要来自于案件数量的增加和案件复杂性的提高。

在司法工作中,法官需要承担审理案件、调解纠纷、执行判决等任务,而这些任务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此外,法官还需要面对来自社会各方的期望和压力,如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上级法院的监督等,这些压力使得基层法官的工作负担沉重。

2. 司法资源不足基层法院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的司法资源相对不足,这直接影响了基层法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例如,人员编制不足导致法官工作量过大,经费不足使得法院无法购置先进的审判设备,这些都会对法官的审判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3. 职业保障不足基层法官的职业保障不足主要体现在薪酬待遇、晋升机会和培训教育等方面。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基层法官的薪酬待遇往往较低,这使得他们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此外,晋升机会有限,职业发展前景不明朗,也是影响基层法官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的重要因素。

三、成因分析1. 司法体制改革的影响司法体制改革对基层法官的职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方面,司法体制改革提高了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对法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政策调整和制度变革也可能给基层法官带来一定的职业困境。

2. 社会环境的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观念的普及,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望值不断提高。

同时,媒体和网络的发展使得司法工作更容易受到社会舆论的关注和评价,这对基层法官的心理压力和工作负担产生了影响。

四、解决对策1. 减轻工作压力通过优化司法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加强案件分流等方式,减轻基层法官的工作压力。

同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避免过度追求办案数量而忽视办案质量。

从公共管理视角浅谈员额制背景下法官职业保障

从公共管理视角浅谈员额制背景下法官职业保障

从公共管理视角浅谈员额制背景下法官职业保障摘要:员额制改革后,我国法院员额法官比例控制在30%-40%,院、庭领导由于行政事务繁忙,办案系数相应降低,法官助理不能独立办案,绝大部分的办案任务落在一线员额法官身上,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

为了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和稳定性,必须要完善和落实法官职业保障机制。

关键词:职业保障;员额制;司法改革;法官职业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因此,法治目标的实现,需要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和有效的执行。

人民法官是在国家司法机关中依法行使审判权的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是法律规范的践行者,他们担负着调整社会关系、解释社会相关法律条文的重要职责。

当前的司法改革旨在通过改革释放的红利吸引更多优秀的司法人才,将他们配置于司法审判的最前沿并赋予其独立审判权,通过科学管理法官及审判队伍,来提高审判工作质效,法官员额制作为本轮司改的一项基础性内容。

法官作为司法权运行的核心,更是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与风险。

从马洛斯的“需求层次理论”来分析法官的五个层级需求,法官的生理需要即衣食住行能得到满足。

安全层次的需求首先是指职业本身较稳定,即工作性质和收入的稳定。

第三层次是法官的社交需求,即子女和朋友。

第四层次是尊重的需要,法官必须从内心感受到职业带来的威严与尊荣。

第五层次是自我实现的需要,法官能不受外界干扰独立行使权力是实现自我价值的表现。

一、员额制改革后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1.法官经济保障不到位(1)行政化模式下法官的薪酬体系不健全。

根据《法官法》的规定,法官的基本工资与其行政级别相挂钩。

现行薪酬体系让部分法官为了追求高薪酬,以追求职级和职务的晋升为首要目标,势必会分散办案精力。

审判工作专业性强,员额制之后法官的压力剧增,建立一套与法院的工作相适应的薪酬体系是大势所趋。

(2)司法地方化弱化了加薪的自主能动性。

我国法院各项机制设定偏于行政化,法院人员的经费与其他行政机关相同,经费的发放与否要综合考虑地方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当地的财政状况等因素。

法定节假日的法官职责与权益保障

法定节假日的法官职责与权益保障

法定节假日的法官职责与权益保障法定节假日作为全民共享的休息日,不仅是人们放松心情,享受生活的时刻,也是法官们疲劳工作后休息调整的时刻。

尽管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法院通常不开庭审理案件,但法官的职责与权益在这段时间依然需要得到保障。

本文将探讨法定节假日中法官的职责和权益保障。

一、法定节假日期间的法官职责法官作为司法机关的职业人员,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仍需履行一定的职责。

首先,法官需要保持对案件的调研和学习,并进行案情分析、证据审查等工作,以便更好地面对未来的审判任务。

其次,法官要及时处理一些紧急案件或紧急申请,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法官还需参与相关的学术研究、法律咨询和培训工作,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尽管法官在节假日期间工作较少,但这些职责的履行依然是必要的。

二、法官权益的保障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法官的权益也需要得到保障,以确保他们能够更好地完成职责。

首先,法院应当提供合适的工作条件,为法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作设施,满足他们的工作需求。

其次,法院应合理安排法官的休息时间,确保他们有充足的休息和调整时间。

此外,法院还需保障法官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法官的职业生涯发展空间。

三、法官的假期权益保障机制为了更好地保障法官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的权益,可以建立假期权益保障机制。

首先,法院可以设立专门的假期值班制度,确保在节假日期间出现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理。

其次,可以设立假期加班费制度,对于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需要加班的法官给予适当的报酬。

此外,还可以建立假期休息补偿机制,对于因工作需要而无法充分休息的法官,可以安排在合适的时间进行补偿休息。

四、加强法官职业保障意识与法律教育为了更好地保障法官的权益,有必要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意识和法律教育。

法院可以开展相关的培训和讲座,加强对法官的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培养,使他们更加了解自身的权益和职责。

同时,法院也可以制定相关的法律保障政策,确保法官的权益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

中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研究——以新一轮司法改革为背景的思考

中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研究——以新一轮司法改革为背景的思考

摘 要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是当前我国司法改革中需要完善的众多司法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完善不但是对法官职业群体职业付出的回报和尊重,更是维护社会法治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主要采用实证分析、比较研究等法律方法,将理论和实践充分结合来分析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内涵、意义及全面观察比较中外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现状,最后提出对我国法官职业保障的建构意见。

全文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介绍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内涵及其意义。

名不正则言不顺,因此笔者在第一部分将着重阐释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包括的基本内容,站在整个司法制度构建的全局来观察分析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对于司法公正运行、法官队伍建设、司法文明发展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是对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问题考察。

通过最新和尽量全面的基础性的数据来真实反映出当前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特点及全貌,以及我们对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构建思路和认识上的一些经验和误区,在制度建立上的一些问题和亟需完善的方面,着重分析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在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第三部分是对国外法官职业保障制度考察及启示。

介绍国外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概况。

相比于以往对国外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介绍中单纯的介绍西方发达国家职业保障制度不同,笔者也力求更多引入其他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度、俄罗斯等国家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概况,从而为构建立足于我国国情、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发展提供参考借鉴。

第四部分是对于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健全完善的原则及设计思考。

首先,确立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原则,把握住完善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正确前进路径。

在此基础上,结合前面三部分内容对于我国法官职业保障中权力保障、经济保障等全方位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建构提出笔者的想法。

关键词:法官;职业保障;司法改革AbstractThe judge's professional security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judicial system which needs to be perfected in the judicial reform of our country. The perfection of the judge's professional security system is not only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social justice of the rule of law, but also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social justice. This paper mainly uses empirical analysis, comparative study of law method, the combining theory and practice to analyze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mprehensive observation of the connotation, the judge occupation guarantee system significance comparing the judge's professional security system,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opinion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 judge occupation protection. The full text is divided into four parts.The first part introduces the connotation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judge's professional security system. A regular speech is not suitable, so the basic content of the first part will mainly explain the judge's professional security system including the overall construction, stand in the entire judicial system to observe and analyze the judge's professional security system is important to the operation of justice, the judge team building, the development of judicial civilization.The second part is the empirical research and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of the judge's professional security system. Based on the new and comprehensive data to try to reflect China's current judge's professional security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icture, and we judge occupation guarantee system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and misunderstanding of ideas and understanding of the system on some problems and need to improve aspects, focuses on the analysis of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the judge in the occupation guarantee system in our country.The third part is the investigation of foreign judges' professional security system. Introduction of foreign judges' professional security system.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foreign judge's professional security system introduced in a simple introduction to different occupation guarantee system in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the author also tries to introduce more other developing countries, such as Brazil, India, in Russia and other countrie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rule of law in the process of the judge's professional security system, so as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our country and our society the development stage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judge's professional security system for construction.The fourth part is about the principle and design of our country's professional security system. First of all, we should establish the principle of perfecting the professional security system of judges, and grasp the correct way to improve our professional security system. On this basis,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the author's idea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judge's professional security system in China, such as the protection of the power of the judge, the economic security and so on, with the former three parts.Keywords:Judge, Professional Protection, Judicial Reform目 录引言 (1)一、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内涵及其意义 (3)(一)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内涵 (3)(二)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意义 (5)二、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问题考察 (7)(一)问题所在 (7)(二)原因分析 (14)三、国外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及其启示 (16)(一)法官审判权力保障 (16)(二)法官身份保障 (17)(三)法官经济保障 (19)(四)法官荣誉保障 (20)(五)法官人身安全保障 (20)(六)法官工作条件保障 (21)四、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22)(一)基本原则 (22)(二)具体制度设计 (23)结语 (33)参考文献 (34)作者简介 (36)致谢 (37)引 言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标志着本轮司法体制改革正式开启。

《试论基层法官的职业困境》范文

《试论基层法官的职业困境》范文

《试论基层法官的职业困境》篇一一、引言基层法官作为司法体系中最直接与民众接触的司法工作者,其职责重大,影响深远。

然而,近年来,基层法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面临的职业困境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基层法官所遭遇的职业困境,分析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基层法官的职业困境(一)案多人少,工作压力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而基层法官的人数却未能同步增长。

这导致每位法官都要承担巨大的工作压力,办案数量多、质量要求高,使得法官难以充分履行职责。

(二)司法环境复杂,执法难度大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多为民事、刑事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司法环境复杂。

在执法过程中,法官常常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如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干扰等,导致执法难度大,有时甚至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

(三)职业保障不足,待遇不高尽管基层法官在司法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他们的职业保障却相对不足。

在待遇方面,基层法官的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与他们的付出和贡献不成正比。

此外,法官的职业晋升通道狭窄,发展空间有限,使得一些优秀的法官选择离开司法系统。

(四)司法透明度不够,社会信任度低由于司法透明度不够,公众对司法工作的了解不足,导致社会对法官的信任度降低。

一些不当的舆论炒作和个别司法不公的案例,更是加剧了公众对司法工作的质疑。

这使得法官在履行职责时面临更大的心理压力。

三、成因分析(一)司法体制改革滞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司法体制改革应与时俱进。

然而,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滞后,未能及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这导致基层法院在人员配备、设备投入等方面存在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二)地方保护主义和人情的干扰地方保护主义和人情的干扰是影响基层法官执法的重要因素。

在一些地方,政府干预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使得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此外,人情世故在中国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一些案件的审理往往会受到人情因素的影响,使得法官难以公正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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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的职业保障[内容提要] 随着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加快,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确保法官依法履行职权,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显得越来越重要。

我国《法官法》虽然规定了一系列法官的权利和职业保障制度,但由于历史原因和受我国传统诉讼体制的影响,依然存在法官独立审判受到牵制、法官的职业收入和职业待遇未得到有效的保障、法官职业安全未能得到切实保障、法官的职业培训机制不合理和培训效果难以保证等诸多问题,从而导致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不尽如人意。

因此,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法治要求并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是落实法官职业保障的必选路径,也是目前法院改革的重中之重。

建立和完善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要依靠党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

现行经费保障制度、人事任免制度和办案制度以及人大和新闻媒体在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的过程中暴露出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官独立审判案件,应予改革。

法官职业是专业性和实践性都非常强的职业,只有建立一套科学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才能使法官的业务技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同时,只有逐级遴选法官,才能保证不同层次的法官具有相应的素质,才能激发法官奋发向上的激情。

当前,法官职业的高风险与低收入之间的矛盾,形成了中西部地区法官大量流失和法官严重断层的现象。

要尽快改变这种现状,一方面应提高法官的经济待遇,实行高薪制;另一方面应使法官的身份得到有效保障。

另外,法官的人身安全,也是一个不可小觑的问题,因而应建立相应的法官安全保障制度,以解除法官的后顾之忧。

[关键词]法官法官法职业保障制度建议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二十一世纪的工作主题,也是人民法官在审判活动中追求的终极目标。

为全面实现公正与效率,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法治要求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就显得非常必要。

本文从我国《法官法》关于法官职业保障的相关规定和法官职业保障的现状入手,深入分析和探索,结合我国审判工作实际,提出完善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一些拙见。

一、我国《法官法》关于法官职业保障的规定按照我国《法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所谓法官职业保障,是指法院通过法官职业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法官的职业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法律赋予法官的职业权力和职业地位,从制度上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同时依法保障法官的职业收入,保护法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利益,增强法官职业的尊荣,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法官职业保障的内涵较为丰富,它包括法官的职业权力保障、职业地位保障、职业收入保障、职业安全保障、职业教育保障和职业监督保障等内容。

我国《法官法》第4条规定:“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该条文是对法官的职业权力保障的概括性规定。

《法官法》第8条从以下几个方面规定了法官享有的职业保障权利,即:一是法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应当具有法定的职权和工作条件;二是法官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三是法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四是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的权利;五是法官的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六是参加培训的权利;七是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八是辞职的权利。

《法官法》第36条至第38条规定了法官的职业待遇保障,具体内容为:“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

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前晋升工资。

法官享受国家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

”另外,《法官法》还规定了职业教育保障和职业监督保障等内容。

二、我国法官职业保障的现状由于种种原因,《法官法》赋予法官的职业权利,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至今有些职业权利尚未落实或没有完全落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官的职业独立性受诸多因素影响,法官独立审判受到牵制。

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法官法》第8条规定,法官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然而,受司法与行政合一的中国传统诉讼体制的影响,我国的人民法院在设置上按行政区域化分逐级设立,且各级法院的人、财、物均受制于地方组织人事部门,经费保障依赖于地方政府,从而使司法带有浓郁的地方行政色彩,“尽管立法上给予一定独立,但考虑到种种实际因素,法官作出决策自难避免干扰,即使法院独立审判在现实生活中也大打折扣。

”没有司法部门相对独立的人事管理机制与经费保障机制,依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人权与财权的失缺在逻辑上就必然导致司法权的非独立性——保障法官实质性上的职业独立性便仅具有了法律概念上的意义。

同时,由于院庭长审批案件等制度的存在,法官所在庭的庭长、分管副院长、院长均可以按某种约定俗成的内部规则合理地干预法官对案件的最终裁判,甚至法官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也必须像其他党政机关的公文那样,先由庭长进行核稿,再由主管院长进行签发。

在此种情形下,法官独立审判也是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

另外,人大和新闻媒体对个案的监督也影响了法官的独立裁判。

人大领导对个案的“批示”,新闻媒体对未决案件的报道,让法官处于两难境地,很容易造成凭“领导的指示”办案和舆论审判。

这实际上是个别领导和新闻媒体行使了专业司法机关的职能,不符合现代法治的一般规律。

2、法官的职业收入偏低,职业待遇未得到有效的保障。

长期以来,由于没有意识到法官职业的特殊性,把法官看成了大众化的职业,并且法官职业执行与其他公务员一样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

在中西部的一些基层法院甚至连正常的工资都难以按时足额发放。

正是由于法官的经济待遇缺乏保障,才导致法官职业缺乏吸引力,才造成中西部基层法院法官严重断层和人才大量流失的现象。

3、法官的职业培训机制不合理,培训效果难以保证。

目前,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的三级以下法官主要由中级法院负责培训,三级以上法官由省法院负责培训,部分院长由国家法官学院负责培训。

就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的三级以下法官来说,面广量大,处于审判第一线,仅靠中级法院的短期培训,培训效果不可能得到保证。

而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培训的院长们,普遍不亲自办案,审判业务对他们来说并不是最紧迫的事情。

处于审判一线迫切需要扩展、充实审判知识和经验的法官轮不XX级别专业培训,而参加高级别专业培训的领导又不直接从事审判工作,这种培了不用,用了不培现状明显不合理。

因此,应改变现有法官职业培训机制,建立一套科学的、切合审判工作实际的法官职业培训机制。

4、法官职业安全未能得到切实保障。

司法实践中,常有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因对案件裁决结果不满而指责、谩骂、殴打法官的现象,甚至还出现当事人故意伤害和杀害法官的事件,特别是法官在处理当事人对立情绪异常激烈和矛盾比较突出的案件以及执行工作中,被暴力抗法者伤害的更为严重,更加普遍——法官职业也成为了高风险的职业。

这样一来,法官在裁判案件和执行案件的过程中,难免会顾虑重重,放不开手脚,结果无疑阻碍了法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长足发展。

三、对完善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建议法官职业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从不同视角进行全方位的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唯如此,法官职业保障才会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法院独立审判和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才会有根本保证。

1、在党的领导下完善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XX年5月3日,中共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党在司法领域的领导作用。

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依靠党的领导,既是法院工作的政治要求,也是法院工作的政治优势,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法院的本质属性。

一方面,法院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法院工作要取得发展,也一定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法院改革的必然要求。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承担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适用法律审判案件紧密地结合起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领域得到正确实施的职责。

在倡导社会主义法治的条件下,把党的政策与法律对立起来,认为党的政策是法制化的障碍,否定党的政策对法治化进程的指导作用,是不正确的。

同时,要坚决摒弃那种动辄将依靠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审判案件对立起来的观点。

因为任何执政党,都要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利用法律手段贯彻自己的政策,任何一项法律的创制实施都具有一定的政策背景,都要受到执政党政策的影响。

因此,在完善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

2、建立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审判案件的制度。

①、建立适合法官独立审判的经费保障制度、人事任免制度和办案制度。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要充分实现法官职业保障,法官所在的法院应独立于其他机构与个人。

如果法院受制于人,必将导致法官受制于人,法官的职业保障将荡然无存。

法官职业保障与法院独立审判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互为因果。

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建立应当以法院独立审判为前提。

从司法工作基本规律看,必须给司法独立运作的空间。

否则我们在防止司法腐败的同时,反而会使司法成为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傀儡,为立法权和行政权干预司法,利用司法权产生更大的腐败创造良机。

[1]因此,要真正落实独立审判制度,就需要建立相应的体制保障。

一是建立专门的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制度。

为了实现从根本上摆脱行政机关的束缚,彻底改变各级法院在经济上完全依赖于行政机关的局面,各级法院的经费应由中央统一拨付。

先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统一核定全国各级法院的经费,报请全国人大审批后列入国家财政预算,再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下拨至各级法院。

二是在中央和省两级分别设立法官委员会,分别任命各级法官,以避免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对法院人事的干扰。

三是理顺院、庭长审判职务和行政职务的关系,改变裁判文书层层审批的做法,将审判权下放给合议庭、独任庭。

院、庭长平时行使行政管理职责,只有在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或依法指导合议庭办案时,才能履行审判职责,以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状。

当庭长或院长的观点与合议庭判决意见不一致时,应该建议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不得擅自更改合议庭意见。

在这样的体制保障下,法官才能成功地担当起只服从法律的正义使者之角色,其职业保障才会有基础。

②、建立适合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人大和新闻媒体监督机制。

司法是一项专门化的活动,需要专业的司法知识。

专门的司法技艺,是被法律职业共同体所实践的。

一言以蔽之,司法活动是建立在技艺理性的基础之上的。

这就意味着,对司法的监督必须是专业化的法律逻辑推理的监督。

[2]因而人大和新闻媒体对法院的监督不宜损害审判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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