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权力文章粗略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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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介权力的定义

当今传媒业巨头鲁伯特·默多克有句名言:“谁掌握了

传播的入口,谁就掌握了世界。”[1]这里所说的“掌握了世

界”,当然是有其特定内涵的。他本人由大众传播媒介(下

文简称媒介)起家,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和北美的传媒帝

国,手中掌握的媒介权力可谓大矣。在中国,学者借媒介宣

传学说,少男少女凭媒介踏上“星途”,商家通过媒介推销

产品,特定主体每每如愿以偿,媒介权力在其中所起作用是

显而易见的。

要正确理解媒介权力,先要明白媒介权力究竟是什么。

有学者认为:“媒介权力是指支配者通

过占有、操纵媒介实现对被支配者的信息控制,迫使被支配

者(大多数是在不完全知情或自动赞同的情况下)在认知行

为和价值判断上服从于支配者的利益要求”[6]。

2、简要认识媒介权力

从权力的共同特征及上述定义中,可以这样来认识媒介

权力:第一,媒介权力主体特殊,是大众传播媒介,媒介在社会生活中经常承担着远远超过传播信息这一基本功能的责任。它们的肯

定与否定,往往代表着主流社会价值观的肯定与否定,从而

在百姓中发挥了一种天然的放大作用。媒介的态度,多被解

读为一种权威的认定。;第

二,媒介权力不同于其他权力例如政治权力,它在非制度化

的、隐形的层面上影响他人,是非强制的;第三,媒介权力

是一种合法化的权力,其“合法化”不但是指法律意义上的

合法,而且还表现在受众对媒介权力的认可和自愿服从;第

四,媒介权力来源于传播资本的持有,即对信息和符号的控

制和支配[7]。

3、媒介权力滥用和异化现象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配置资源的重要手

段。在激烈的同行竞争中,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但媒介在

争取市场份额的同时,仍然应该担当起神圣的社会责任。坚

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报道中准确把握分寸,扮演好“守门人”角色,这是新闻从业人员的责任。但现实生活中,媒介

权力被滥用的现象时常可见。(1)我国一些城市的报业竞争

激烈,部分媒介在竞争压力之下,完全以市场为导向而全不

顾及应有操守。在这种情况下,媒介权力往往被用于获得本

媒介的经济利益,从而染上了浓厚的商业色彩。

(2)媒介权力,被极少数从业者用来

作为制造和传播假新闻的凭借,用来作为对有关机构和人员

进行要挟、敲诈从而谋取私利的工具,媒介及其从业者的声

誉、形象因此而大大受损。(3)滥用匿名信息则是另一种形

式的滥用媒介权力。消息来源对新闻报道有着支撑性作用,

媒介从业者无法不与消息来源打交道。西方新闻界有一句行

话:没有一个记者能超出他的消息来源。记者提供的新闻的

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息来源提供的信息的质量。如果

媒介拥有广泛而可靠的消息来源,无疑能在激烈的新闻竞争

中取得先发优势。但如果对消息来源使用和处理不当,也会

惹来许多麻烦。因为事实性差错大多发生在消息来源身上,

匿名消息来源更是假新闻的温床,而且容易引起法律纠纷,

从而影响媒体的公信力。(4)媒介资源及其支配权被有偿转

让,随之而来的,是对于舆论的主导权的局部丧失。此类媒

介权力被滥用现象,在某些时段、某些地区是曾经出现过

的。(5)在区域性的媒介竞争中,本地媒介依仗自己的强势

地位霸占话语权,应当说也都是媒介权力被滥用的一种表

现。

当前我国媒介权力异化的表现及其成因与危害

媒介权力/寻租0

所谓媒介权力/寻租0就是指媒介组织或媒介从业者以手中握有的

话语权为资本进行非法交易(包括/权权交易0!/权钱交易0!/权物交易0!/权色交易0

等形式),从而为自身牟取特殊利益的一种腐败行为,这实际上是媒介权力异化的主要

表现形式之一"

(1)媒介权力/寻租0的两种具体形式

媒介权力/寻租0行为通常包括/创租0行为(/有偿新闻0)和/抽租0行为(/有

偿不闻0)两种具体形式"

1媒介权力/创租0)/有偿新闻0

媒介权力/创租0主要是指媒介组织或媒介从业者非法出售手中的话语权,策划!

制造/新闻0来满足企业等社会组织或个人的特殊意愿,后者则以/广告费0!/赞助费0! /劳务费0!/好处费0或其它利益形式回报前者"这在新闻界被称作/有偿新闻0,又

叫/广告新闻0!/贿赂新闻0!/金元新闻0等等,已经与/不实报道0!/低俗之风0!

/不良广告0一起被列为新闻界的/四大公害0"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新闻媒介脱离了国家财政拨款,开始自负盈亏的市

场化经营,广告逐渐成为媒介组织创收的主要来源"虽然广告本身是一种合法的传播手段,但由于长期以来为数不少的广告往往夸大其辞!言过其实,导致人们渐渐开始抵触

广告这种形式,进而习惯性地质疑广告所要宣传的某些内容"与此同时,在一般情况下

具备真实性与客观性的新闻却常常能够赢得人们的信赖,这自然就会吸引部分企业通过对媒介组织或媒介从业者的经济/贿赂0,给广告披上新闻的/外衣0,来提升广告内容

的可信度"这种被称作/发软文0或/软广告0的现象目前已经屡见不鲜,在经济利益

的驱动下,不少媒体在新闻版面上或新闻时段里故意模糊新闻与广告的界限,或是把广告信息纳入新闻资讯栏目,或是把广告内容包装成经济新闻!科技新闻;更有甚者,某

些媒介组织还与广告主相勾结,或是炮制出不利于广告主竞争对手的新闻事件,或是恶意炒作其竞争对手的负面新闻"

o媒介权力/抽租0)/有偿不闻0

媒介权力/抽租0主要是指媒介组织或媒介从业者利用自身掌握的舆论监督权,以

发表某些会使被监督者(包括政府!企业!医院!学校等社会组织)利益受损的新闻报

道作为威胁,迫使被监督者割舍一部分既得利益来与前者共同分享

最为典型的/有偿不闻0就是企业以/危机公关0的形式向媒体发放/封口费0,

要求他们对有关企业自身的一切负面新闻不予报道"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5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封口费0事件处理情况通报6〔一l2]称,2008年9月20 日,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一名矿工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该矿负责人为隐瞒事实真相!

封锁消息而向媒体记者及相关人员发放/封口费0阻挠采访"在这起案件中,有据可查

的涉案记者4人!媒体工作人员26人!假记者28人,此前分别收受了从500元到3.95

万元不等的/封口费0,涉案总金额达31.93万元"虽然事后有关行政部门!媒体主管部

门!公安机关对相关违法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提出/对已查实存在

问题的涉案人员将全部列入违规违法一记者名单,通报全国,禁止进入新闻队伍0,但此

事给新闻媒介的公信力及新闻记者的社会形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却是无法消除的"

2.2.2媒介/话语暴力0

在媒介信息泛滥

且同质化的发展趋势下,传媒为迅速地吸引大量/眼球0,在很多时候会采取抢发新闻!

炒作新闻!新闻泛娱乐化等手段参与媒介竞争"而这些手段本身就是催生出/话语暴力0

的重要因素:一旦出现传媒因抢发新闻而丧失人文关怀!因炒作新闻而侵犯个人隐私!

因新闻泛娱乐化而污染社会风气等情况,媒介的话语权就毫无疑问地异化成了一种不断

侵害公共利益的/话语暴力0"

但在新闻实践中,传媒却常常忙于争夺/独家报道0!/第一时间报道0的机会,甚

至不惜介入并推动某个事件向更具/新闻价值0的方向发展,而无暇顾及一个负责任的

媒体应有的人文关怀"至今还没有完全淡出人们视线的/林娟(杨丽娟化名)事件0就

是媒介/话语暴力0的典型产物,自从2006年3月经5兰州晨报6o最先报道开始,国

内媒体就不约而同地聚焦在杨丽娟及其父母组成的一个普普通通的三口之家"在众多媒体的/舆论支持0和/经济赞助0下,杨丽娟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0,全家赴港约

见偶像刘德华,然而杨父却在次日跳海自尽,被媒体/长枪短炮0瞄准多日的/林娟事

件0最终演变成/杨家悲剧0"

2.2.3媒介越权/审判

/媒介审判是指传媒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件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量性

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以煽情的语言激起公众对当事人.瞥限或同情,诸多传媒单向度

地宣传,有意无意地压制相反意见〔刘

2001年国内众多媒体对/蒋艳萍特大经济犯罪案0的

炒作中就不乏/媒介审判0的典型案例"据((J匕京青年报6o报道,3月20日至23日蒋

艳萍案开庭审理的4天里,51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的100多名记者到现场采访"在法

院对蒋艳萍案作出判决之前,一些媒体就对蒋艳萍进行了/审判0并将其定性为/巨贪0,

冠以5湖南第一女巨贪6!5女巨贪狱中卖色相6!5湖南将公审首名厅级女贪污犯6等标题的报道频频见诸报端,而5一定要看到女贪官的下场6!5枪毙了还少6之类的标题,

似乎提前昭示了该案的最终结果"此外,有媒体报道称蒋艳萍贪污数额达1000余万元,

而检察院指控蒋艳萍涉嫌贪污罪的金额是73.4981万元;有媒体称蒋艳萍财色双送,

而检察院并未指控蒋行贿;有媒体称蒋艳萍在法庭上狡辩,而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人有辩

护权,等等"对此,法律界人士纷纷表示忧虑,有的认为,被告人只是由于她的犯罪行

为受到法律的审判,但她的其它一些权利还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比如隐私权!名誉

权!人格权等等;有的认为/媒介审判0对法院的公正判决应该是有影响的,不真实的

报道会误导公众,由此产生的舆论冲击波会增加法官审案的心理压力,审判机关会更有

后顾之忧:媒体早已盖棺定论,倘若判轻了,审判机关又如何向社会公众交代?

4、媒介权力滥用成因和危害(媒介权力背后存在许多或有形或无形的操控的手)

媒介权力被滥用,原因何在?一部分媒介从业者综合素

质(包括业务素质)不高,无法区分可以为和不可为的界限,

从而发生无意间滥用媒介权力的情况。也有的从业者,明知

不可为而故意为之,滥用媒介权力属另有图谋。出现以上情

况,主因来自于媒介从业者自身。就此而言,加强新闻队伍

建设实在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媒介权力被滥用,难道仅仅

是编辑记者难辞其咎?笔者认为不尽然。归咎于直接和显性

责任人,即编辑记者等从业者,这固然有一定道理;但看问

题不能表面化,一部分编辑记者,充当的只不过是滥用媒介

权力的“工具”而已。一个权,一个钱,资本和权力的超越

限度的幕后影响才是滥用媒介权力的深层次原因。资本与传

媒的结合是媒介市场发展的重要方向,现行的政策较之以前

为传媒产业的融资提供了相应的更多便利。这于媒介当然是

一种利于其生存发展的外部条件。作为一个行业,中国的传

媒业被称作最后几个可能产生暴利的行业之一。一些媒介,

定位的实际出发点是其自身的经济利益,而其实际所为,已

经超越了底线。比如说,以自己手中的权力去谋求、去换取

本不该获得的经济利益,或者为获取私利而以媒介权力的变

相出卖为代价,或者以自己手中的媒介权力去换取其他机

构、部门的权力——在这里,权力部门的权钱交易、权权交

易的行为得到了延伸,“权力寻租”现象在新闻业内时有发

生,而公众利益则被抛到了脑后。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

来,这都是不许可的。

随着传播技术的日新月异和经济的迅猛发展,大众传播媒介

的权力呈现出扩张趋势,不少专家!学者提出了/媒介权力滥用0和/媒介权力异化0

的观点,

在我国,新闻腐败还有另外一种较为特殊的表现形式,即记者接

受车马费!有价证券!礼品,获取各类消费!好处等渐成行规"

在我国,医生收受红包的现象被媒体曝光后总是在社会上激起强烈反响,而事实

上,媒体自己收红包却似乎渐成行规"记者除自己正常的收入之外,红包己然成了最

主要的/灰色收入0之一"而且媒体级别愈高,记者的身价也就愈高;而一些影响不

大的小报!娱乐报刊!行业报等因不能引起政府和受众足够的关注,其记者的身价也

就相对低得多"但无论多少,既然得了人家好处,就要想方设法替人家做宣传"现在

大多数新闻发布会或者邀请记者参与的活动,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赠送礼金或礼品的现象,即使是媒体自身的宣传推广活动也是如此,这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潜在的行业规则"

2003年4月21日,/红包0媒体控制下的上海车展的新闻报道几乎与各厂商提供

的广告宣传资料相差无几,没有收到厂商邀请的记者无法获得任何提问机会,而有关人士对此的解释是,厂商早己经提前一天或者两天安排了所谓的/记者见面会0,由

公关公司打点赠送出席/见面会0的记者红包,出席见面会的记者,与厂商的关系素

来是/精诚合作0"而各厂商安排的/媒体日0都只是现场秀而已".

不仅如此,在各个新闻媒体之间!甚至是同一媒体的记者和编辑之间都存在许多

不合规范的行为,促成了有偿新闻的泛滥"例如,有的新闻媒体在获得一些负面新闻

的线索后,出于扩大舆论影响,造成当事人压力以换取更多利益的考虑会有意将线索告诉其他新闻媒体,各媒体/不约而同0对事情进行报道,成为共同受益人"在新闻

单位内部,由于我国大多数媒体仍然是采编分离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记者和编辑

之间具有一定的利益冲突,记者为了保证自己的关系稿或/红包0稿能顺利见报或播出,必须和编辑处理好关系,因此在记者和编辑之间又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

媒介权力的这种异化绝不仅仅是新闻记者自身的缺陷,有着深层的制度因素和社

会因素"而受众对媒介缺乏清醒认识,不能正确对待媒介发布的信息本身也是导致媒介权力异化的重要原因"

第三章大众传播媒介权力的背后

大众传播以绝对的信息传播优势为人们提供着丰富的信息资源,守望着社会发展

的每一个脚步,但与此同时,却也在经济利益的引诱下将人们托付给他们的公权力偷偷据为己有,以权谋私,不顾公众利益;并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媒介化生存的滋生与

蔓延,悄然地销蚀着人们获取直接经验的主动性"这种有悖于大众传播初衷的媒介权力异化现象有着较为复杂的生成原因,并不象我们表面所看到的那样都是媒介自身的原因所导致的"在媒介权力滥用与异化现象的另一面,我们可以发现媒介权力背后存在许多或有形或无形的操控的手,正是这些手的存在使媒介权力呈现出貌似强势实则弱小的真实局面"

从大众传播媒介的传播过程入手,我们就能看清媒介权力运行的整个过程,形成

对媒介权力更为理性的认识,在这个基础上找到积极引导!合理规范媒介权力的有效途径"

第一节采集信息:信息大都来自媒介外部

大众传媒自诞生之日起就以采集社会上各类变动信息,满足受众信息需求为己任"尽管随着大众传媒事业的发展,媒介自身作为社会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成为信息源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就大众传媒的关注点而言,其采集的

信息主要还是来自媒介外部"

而在大众传媒采集的外部信息中,来自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又占多数"而这些

信息能否采集到!能采集到多少!真实性又如何往往不取决于大众传媒本身,而是取

决于提供信息的信息源(主要还是政府部门)"

第二节处理信息:媒介技术和传播符号支撑着媒介权力

媒介权力的实施离不开技术的支持,从技术变革带来的媒介形态变化中,我们可

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每一种媒介技术的诞生都使大众传播出现新的局面,不断更新着人们的新闻观念,这些新技术不仅给大众传媒带来新的信息形式,也给人们带来新的思维方式,对人的意识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成为媒介权力的重要支柱"麦克卢汉

/媒介即讯息0的大胆论断就是媒介权力对技术的依赖的最好证词"尤其是以手机为代表的第五代通信媒体的发展,使信息的/实时0传播成为可能,而媒介权力也在人

们/实时0获取信息的过程中蔓延"

让我们以奥运报道为例,来看看媒介究竟是如何实施其权力的"

本世纪第一次奥运盛会重回雅典,其开幕式备受关注,但由于时间!空间的阻隔,

除雅典主体育场内的7万多人外,其他人都只能通过媒体感受/爱琴海的浪漫0"而

全世界无数的奥运迷也只能通过大众传媒见证此次奥运盛会,奥运盛事也成了媒介展示自己权力的盛事"我们无法想象如果没有媒介,奥运对我们而言会是什么"

第三节接收信息:受众的理性思考是平衡媒介权力的关键

受众作为大众传媒传播活动的终极对象,势必

对传播过程产生方方面面的影响,而媒介权力的实现也正是在传媒对受众思想!观念和行为上引发的效果来体现的,如果没有受众的参与,媒介权力也就无从谈起"这就

好比如果四周空无一人,连皇帝也会失去权力一样"正是就这个层面而言,受众理当

成为制衡媒介权力的关键因素"

5、媒介权力的两种理论

2.1 作为守望者的舆论监督

媒介权力最重要的表达方式,是舆论监督。国家是

个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组成的人为机构,政府的目的在于保护个人的权利,实现个人的利益,政府的建立应当基于社会成员的认同,政府权威的合法性

来自公民的授权。

作为舆论监督主体的新闻媒介,主要任务

是促进信息的自由流动,通过采访,编辑和报道公共事件和政府行为使公众做出

自己正确的选择。同时,作为独立于政府的媒介权力主体,表达公众的意愿,对

政府进行监督,使公众意见影响政治公共领域和政治机构,成为公共权力的一种

制约因素。作为媒介权力的主体,新闻界既被看作是社会这艘航船的守望者,又

是政府这一公共权力主体的监督者。

2.2 作为党政权力延伸的报刊批评

社会主义国家的媒介观是把媒介作为“喉舌”,其内涵是把媒介作为一种宣

传工具。

由于中国媒介之于党和政

府的隶属关系,媒体很难建立“舆论监督”这一概念本身意义上的公共批评,这

是必须要面对的现实逻辑。无论是媒介权力还是报刊批评或者说舆论监督,一直

是属于党的权力,是作为党政权力的一部分,作为党政权力的延伸而形成并发挥

作用的。

罗素曾经说过:“在先进的国家,实践启发理论;在落后的国家,理论启发

实践。移植来的思想所以很少像在旧土一样成功,这点差别也是其中的一个理由。”

[79]

媒介理论被引入中国已超过30 年了,但被关注更多的内容还是集中在功

能、影响,效果等行政性研究。但是,一些关键的概念如果不将其放在它发端和

发展的理论传统中去理解是无法看清它的实质的,而建基在误解上的弘扬或者批

判是毫无意义的。媒介权力,它的价值在于独立的“居间性”和“公共性”,以

公正、公平,公益的立场来提供公共信息、整合公共舆论,监督公共权力,使新

闻媒介成为社会的守望者。改革开放30 年,经历了新闻改革和资本市场历练的

中国大众传播媒体在寻找着各自的生存和发展之道。但是,大众传媒的事业属性

使其在本质上不同于生产一般商品的企业。公众代言人,是新闻媒介无论在何种

理论背景下都最应认可的身份及媒介权力的正当性基础。秉持公共性立场来表达

媒介权力是《南方周末》及处于中国社会转型期的许多主流严肃媒体的选择。从

经营的角度讲,可以把这种选择解释为定位于中产阶层以实现“二次贩售”时利

益最大化的市场策略,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与权力认同和疯狂逐利的比较中,这

种市场策略与新闻媒介权力的正当性要求有着最大的重合范围。

6、引导和规范我国媒介的权力

结合我国大众传媒的发展现状,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引导和规范我国媒介

的权力:

第一!发挥政府职能,建立有效的社会规范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

建立健全社会信息公开机制,增加信息的透明度,构建信息公开!透明的社会"这也

是我国构建民主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另一方面

要调控社会多方力量对媒介权力进行管理和规范,传媒管理部门要对媒介权力进行合理的引导与规划,对传媒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资格审查;同时教育和法律机构作为社会规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媒介权力方面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二!利用政策效应,对大众传媒实施经济调控,引导媒介权力朝有利于推动社

会政治!经济!文化健康发展的方向实施"。我国国家工商总局2003

年发出的通知要求:广播!电视媒介的每套节目在19点至21点的黄金时段要播发公益广告,且每天播发的时间不得少于同一时段商业广告的%3;全年发布公益广告的时间不得少于其全年广告播出总量%3;并对电视公益广告上出现的企业名称和商业标识显示时间做出了不得超出5秒的细致规定"这就是对媒介权力的有力引导和规范"

第三!引导媒介权力行使者进行有效的自我控制"。要实现媒介权力的

自我控制"首先,必须强化权力行使者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

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其次,要打破传媒之间互不揭短的/行规0,加强行业内的相

互监督,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保障大众传媒的良性竞争与健康发展"。

第四!呼唤受众自我的觉醒,引导受众理性对待媒介权力"。

受众在接收媒介信息的过程中

并不是完全没有自己立场和观点的,大众传媒在娱乐化道路上的过分举动己经引发了受众的不满与抗争,而这种日趋理智的态度必然会使他们在大众传播过程中体现出更大的主动性,保有对大众传媒选择!判定与拒绝的权力,通过自己的选择!判定和拒

绝推动有关管理部门加强相应管理,引导媒介权力的合理化!规范化"

新闻媒介与民主政治的关系

新闻媒介与民主政治的关系 【摘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七大报告也进一步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在反复强调民主政治建设的今天,新闻媒介作为党和政府的舆论宣传和监督阵地,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新闻媒介与民主政治之间有何关系呢?文章将作简单论述。 【关键词】:新闻媒介;新闻舆论监督;民主政治 新闻媒介的重要功能之一便是舆论监督,它是指公民通过新闻媒介表达和传导有一定倾向的议论、意见及看法,是对社会权力(包括权力机构和个人)、公共政策进行评价与监督。它既是监督公共权利、遏制权力腐败的“利剑”,又是保障公民权利免受侵犯的“盾牌”。运用舆论监督权力是现代社会弘扬的一种民主政治理念,同时也是现代法制国家推崇的一种宪政信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任务之一,也是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全面振兴的最重要的政治保证和制度保证。继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后,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十七大报告在第六部分论述政治体制改革时,不仅重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而且直接将该部分的标题定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有这些不仅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对民主的重视和推进民主政治的决心,而且表明了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认识。民主不仅是党的生命,也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也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过程中新闻舆论监督发挥着重要作用。 新闻媒介宣传对增强人民的民主意识起到了宣传促进作用。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和地域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极不平衡。新闻媒介是党和政府的舆论宣传阵地,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舆论工具,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5年底,我国广播、电视的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了94.48%和95.81%,今年,这个数字显然继续增加。作为党和政府的舆论宣传阵地,在民主政治理论的宣传上,新闻媒介当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说道:“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一切所指向的,还是人民,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行使民主权利,人民对党和政府工作进行监督。所以,民主政治得以良好实施的前提,便是广大人民能够树立民主的理念,正确、积极的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作为宣传舆论阵地的新闻媒介,将在这个过程中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可以说,两者是密不可分的。 新闻媒介对民主政治有舆论监督功能。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

媒介伦理与法规名词解释

权利的相互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一是指有些诉讼...权利平等的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一是靠民事诉讼立法的科学机制,二是靠法院在审判活动中的维护,三是靠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相互尊重。 内参制度: 道德困境: 伦理:就是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和处理这些关系的规则。 隐性采访:指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生又未被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诱惑侦查:刑事诉讼中的一种特殊侦查手段,通常分为“机会提供型”和“犯意诱发型”,而后者即为常说的“警察圈套”,在西方形成“陷阱之法理”作为被告人免责事由。 陷阱取证:刑事诉讼中的概念,是指在特殊的刑事案件的侦查中,侦查人员为了获取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或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而采取诱使被侦查对象实施犯罪行为的一种特殊侦查手段或方法。简言之,是指采取诱惑他人犯罪的方式收集证据。“陷阱取证”包括犯意诱发型和机会提供型两种类型。 犯意诱发: 机会提供: 知情同意:指在与当事人确立咨询关系之前,咨询师有责任向当事人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理论取向、工作经验、咨询或治疗过程、治疗的潜在风险、目标及技术的运用以及保密原则与咨询收费等,以利于当事人自由决定是否接受咨询或治疗。 意识自治: 隐性歧视:区别于显性歧视 有偿新闻:新闻采编者将具有或不具新闻价值的信息,按照出资人某些宣传意图撰写的新闻。有偿新闻,是新闻工作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物质报酬的活动。有偿新闻还包括故意隐匿和扣押新闻的活动。 消息性新闻:报道所采用的声音、图像均来自新闻现场或与报道主题相关的新闻采编活动,而非个人编造或拼接。不允许要求采访对象再现新闻事件的过程。 专题性新闻:允许人为地再现新闻事件某些场景(片段性场景),只要再现行为未改变原生态事件的基本要素。 事实逻辑: 意念逻辑: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人格权:生命、健康、贞操、隐私、肖像、身体、信用、名誉、荣誉、姓名权。 新闻侵权:新闻单位或个人以传递新闻信息的名义通过新闻媒介向公众传播不真实情况或捏造事实或情况真实但新闻获取违背他人意愿,属于法律禁止传播的事实从而侵害公民或法人的人格尊严,造成精神损害或物质损失。 二审终审制:侵权行为发生地或结果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但作为一种策略,有相当高比例的新闻诉讼官司的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移送侵权行为发生地的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文艺批评:又称文艺评论。指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运用一定的观点,对文艺家、文艺作品、文艺思潮、文艺运动等文艺现象所做的探讨、分析和评价。 反诉: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理诉讼的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关联的相反的民事权益要求,以达到抵消、动摇或吞

浅谈媒体的力量

浅谈媒体的力量 媒体一词来源于拉丁语“Medium”,音译为媒介,意为两者之间。它是指人借助用来传递信息与获取信息的工具、渠道、载体、中介物或技术手段。也可以把媒体看作为实现信息从信息源传递到受信者的一切技术手段。媒体有两层含义,一是承载信息的物体,二是指储存、呈现、处理、传递信息的实体。所谓媒体,是指传播信息的媒介,通俗的说就是宣传的载体或平台,能为信息的传播提供平台的就可以称为媒体了。传统的四大媒体分别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此外,还应有户外媒体,如路牌灯箱的广告位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媒体在我们的生活中的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美国传播学家、被誉为“传播学之父”的施拉姆曾说,媒体一经出现,就参与了一切意义重大的社会变革。因此,世界媒体峰会首先对媒体的社会责任给予了高度的关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开幕式致辞中强调,“当今社会,媒体对国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辐射日益加强,对人们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影响日益深入。正因为如此,对各类媒体来说,树立和秉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峰会共同主席、路透社总编辑史进德在致辞时表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证明,对于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而言,媒体所提供信息的透明性非常必要。峰会共同主席、共同社社长石川聪在峰会致辞时也认同世界媒体应该承担重要的社会责任,增进不同国家和地区人们间的相互理解,并由此促进世界和平。 随着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加快,人类信息传播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以互联网和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发展迅猛,新媒体正在改变公众在信息传播中的地位,公众获取和接收信息的习惯正在逐渐发生变化。2009年3月7日,具有146年历史的美国《西雅图邮报》出版了自己最后一期报纸,同一天该报的网络版正式开始运营。这也是美国首家彻底脱离纸媒的大型报纸。其次,减薪、裁员、休刊,合并、破产、倒闭,宣告了金融危机下国外报业寒冬的到来。在美国,包括拥有《洛杉矶时报》、《芝加哥论坛报》等知名报纸的美国年收益第二、总发行量第三的论坛报业集团提出了破产保护申请。 说到媒体,报纸不得不提,报纸无疑是最多、普及性最广和影响力最大的媒

权力的媒介

《权力的媒介》读后感 《权力的媒介》,美国传播学者阿特休尔教授所著。此书对自由主义理论与社会责任学说的主要区别作了评断。即:自由主义理论主张新闻媒介应完全自由,不受任何约束,而社会责任论则认识到不受限制的自由会带来危险。 新闻媒介是民主制度的基本前提,因为它能够为民众提供一个基本完整的信息环境,而这一与现实基本相符的信息环境则是人民进行政治选择与判断的前提。没有新闻自由,便不可能出现一个健康的民主制度。 第一个断言出版自由具有商业现实性的正是本杰明?富兰克林。他提出了“真理的价格”问题,虽然他的措辞并不十分贴切,但他对触及资本主义新闻媒介中存在的根本的两难困境这一问题进行了考察和分析。这种进退两难的困境是资本主义新闻体系中的“主要症结”。也就是说,一方面,它有一个被歌颂了两个多世纪的神话般的理想,其主要目标是新闻媒介为人类和自由社会的幸福美满提供新闻,充当信号灯、瞭望塔,把各种邪恶行径和权力弊端亮之于光天化日之下,以期快速达到最终目的。但另一方面,它又是自由市场的商业世界私人为之盈利的动力。对于后者来说,追求真理,揭露邪恶要服从赚钱图利的需求。前者带有大量宗教象征的意味,后者显然没有。 事实上,我们能够很有把握地指出,美国老百姓特有的基本假设之一,就是认为民主制度之所以繁荣兴旺,某种程度上归结于新闻媒介传播的信息。 这种假设可以概括如下:在一个民主政体中,人民实现统治。在选举投票站里,倾听到的是人民的呼声。人民依据他们获得的各种消息作出投票决定,而那些消息则主要是由新闻媒介提供的。因此,新闻媒介对于民主制的生存必不可缺。进一步推断:民主制度是一个自由的社会。实际上,这种政府才能使公民获得自由。因此,对一个自由社会而言,公民的新闻流通必然来自于自身也是自由的新闻媒介。 摇摆于政治和经济之间似乎是媒体不可跳脱的宿命,从政党报向便士报的转变,只是由受制于政治力量转变为受制于经济力量,媒介的独立性在其经济独立之前是无法实现的,这也就像文中所言的“主要症结”。而要解决这个症结,似乎除了分清商业媒体和公共媒体并在其基础上进行分工以外没有更好的方法。 在苏联的信仰体系中,卡尔?马克思开创的“马克思主义新闻学”成为新闻媒介

浅析新闻媒体对企业品牌宣传的意义

浅析新闻媒体对企业品牌宣传的意义 成功的品牌宣传既要靠过硬的产品质量,还要靠广泛的媒体宣传和广告来打响知名度。期望短期内树立好企业品牌是不现实的。国际知名的电子公司奥美的观点里有这样一句话,“企业形象的建立,就如同鸟儿筑巢一样,从我们随手撷去的稻草杂物建立而成。别小看了这些稻草杂物般的细枝末梢,正是它们奠定了一个企业形象的坚实基础。”所以说,树立企业品牌和形象是长期的工程。在创品牌过程中,媒体宣传是企业树立企业品牌所用的有效方式之一。 一、媒体宣传及广告创意的好坏可以决定一个品牌的成败。媒体宣传的目的是为了在受众中形成良好的口碑。所以,我认为,对于媒体从目的和手段的角度分析更具有实际意义,媒体的作用是告知性的,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行为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是不会有好的品牌的。故,对于品牌而言,企业更重要的事情就是把每件事情做好,对得起消费者,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市场的宗旨是“为用户服务”。在某种意义上讲,企业必须具有“为用户 服务“的意识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一个企业之所以要树立品牌,其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良性运作。而要想求得百年的生存,就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得到消费者的认可。而消费者主要是通过媒体来认识,但消费者认识了一个企业或一个产品后,更重要的是产品或企业的持续良性。一个企业若没有良好的产品,媒体将会无所作为。如“六味斋”、“双合成”等中华很多老字号凭本身的过硬质量和深入的媒体广告,其经济效益仍然非常良好。 对企业而言,媒体宣传是工具和手段;品牌是市场和消费者对企业质量的认可,媒体是企业向市场和消费者传递质量信息的管道和工具。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树立了好的品牌就为企业赢得市场,打下了坚固的基石。因此,企业的品牌化建设的好坏关键在于在市场上赢得好的口碑,通过媒体宣传产生好的社会影响之后,才能更好地以此为推动力产生经济效益。 二、有了产品,必须注重宣传。知名经济学家潘石屹的营销理念中,宣传永远是第一位,宣传做到位了,好的产品才能够被大众所认识,才能够有目标群体的人前来检验和使用,而销售作为整个生产经营环节中最终的目标,在潘石屹眼里不过是成功宣传之后自然而然地坐地收钱。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自己,就会有用。目前,市场上鱼龙混杂,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有根有底的产品总比买杂牌子的产品安全可靠一些。 媒体宣传要会“使巧劲”。耍猴的如果要想让大家都听见,光凭自己的嗓子喊恐怕效果不太理想。既然有了锣,为什么不用呢?对产品的宣传来讲,这个“锣”就是媒体。 国内外知名的商家对于媒体历来非常重视,也非常配合。潘石屹曾经讲过:“不要小 看媒体,再小的媒体也有好几千人看。这比你一个人挨个宣传省力多了。”为了卖楼,至少是出于这个动机,潘石屹不辞辛苦,走马灯似地接受来自全国甚至全球媒体的采访。拿他的

媒介权力与受众需求的关系平衡

[摘要]进入大众媒体时代后,报刊、广播、特别是电视与网络在生活中的比重扩大,社会普遍认知媒体具有强大影响力,受众在自觉或不自觉中被动的接受并被影响。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受众在多元化选择中变得主动,其主体地位日益凸显。一方面我们承认媒介的强影响力可能造成媒介权力滥用,导致信息流通不畅、新闻报道夸张渲染娱乐化、社会责任感缺失。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注意到受众需求对于媒介的反作用,受众地位提升后的正负面角色。在新闻实务中需探讨媒介权力与受众需求的关系平衡中面临的问题与解决方法,如对网络新媒体等平台的运用,媒介发散思维的创新操作。 [关键词]媒介权力受众需求关系平衡 现代媒介覆盖面不断扩大,随之扩张的是媒介影响力,受众在自觉或不自觉中被动的接受海量信息。随着市场化竞争激烈,媒介亦要考虑尊重受众选择空间,受众在多元化选择中变得主动,主体地位日益凸显。在社会公共事务中,为避免媒介权力侵害个人话语权,受众拥有独立思考的空间,需要媒介权力与受众需求的关系在动态演进中得到平衡。一方面需要媒介反思并抵制错误霸权现象,一方面需要受众自发摆正立场,辨别真相。 一、媒体影响力之争议 大众媒体时代中报刊、广播、特别是电视与网络在生活中的比重扩大,社会普遍认知媒体具有强大影响力,市场研究部门或官方宣传部门也资助了大量的传播实证研究(包括受众研究和收视率调查),根据经验性的数据证明媒体影响力对现实生活的作用。 媒体的基本目的就是让受众得到信息,并能使受众理解和接受信息传播者的传播意图。当现代社会交往范围拓宽后,普通受众无法“事必躬亲”,难免会借助于各种媒介了解信息,而媒体本身所包含的价值观与意识形态也一并传递给受众,这些则会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从宏观层面上看,媒介建构了“第二自然”,对公众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亲历经验之外,媒介为公众提供了认知世界的全部信息,这个“虚拟环境”的信息供给质量决定了公众认知世界的可能性和边界。比如对于一个从未亲自来过中国、且没有真实接触过中国人的美国人来说,他关于中国的认知就将严重依赖于美国媒体“有错必究”式的报道呈现出来的中国形象,那会是抽象、狭隘、充满了偏见的。无论媒介传达的是什么样的内容,受众或是全部接受,或是部分接受,甚至可以截然相反,都或多或少的被媒介左右,潜移默化中重塑自己的价值观世界观。 由于大众媒体的传播优势,它的正面功能可以对社会发展有所助益,而其衍生的负面功能也具有破坏性:其一是信息流通不畅,网上常有人指责中国信息的闭塞,特别在重大政治事件或者历史事件上信息的交流是自上而下,有效信息供给匮乏,媒体确能左右公众的判断,引导、甚至决定公众认知和感受事物、事情的方式,“一面倒”的报道屡见不鲜,以媒体“封杀”的权力代替公众对事件审判,实际上是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堵住悠悠众口,极易激发受众的逆反心理。 其二,用夸张渲染的报道制造刺激性。《三联生活周刊》的苗炜认为中国的媒体更像一个“冲动的青春期少年”,而真正成熟的媒体则应该像一个“成熟的中年男人”,是“多种趣味的调和”。市场竞争的环境下,“新闻大战”由来已久,当媒体有了强大影响力,一些媒体或是媒体从业人员为了获得轰动效应或是追求经济利益也可能会出现一些夸张、渲染的报道出现,令公众恐慌。甚至有时候并非媒体刻意炒作渲染,而是因为新闻本身的报道规律,为了能够不在新闻争夺战中占下风,而不得不加大报道力度,也会造成类似的效果。刺激性的新闻影响人们对于人、事、物的认知和情感,可能扭曲了真相,可能建构了一个虚拟的幻象,或者助长了内心情感的极致化。大量的明星报道就是一个例证,它助长了粉丝族的偶像崇拜,通过娱乐资讯和八卦信息搭建了明星与公众之间的“超社会关系”。媒体在施加影响时,很大程度上是将观光性、市场性凌驾于新闻性与社会性之上。而当媒体的集体煽情与过度渲染越过一定的界限时,便极易发生新闻的“二次伤害”。尤其是对于一些重大灾难事件中儿童的报道,媒介为了吸引受众执着于深挖残障细节,这对于孩子的隐私权是一种侵犯,对于他们的健康成长更是添上了沉重的心理阴影。 其三、报道引发的社会效果值得商榷。媒体在“舆论监督”“新闻自由”的名义下对报道分寸拿捏不当,丧失社会责任感与新闻专业精神。2010年的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初始因为媒体的介入,令内地民众开始重新思考工会的作用,甚至引发一场关于工会改革的讨论。内地多个城市正在酝酿工会改革,例如北京已经开始试水人员薪资与企业脱钩的独立工会。但是因为媒介频频使用第“N”跳的叙述方式,造成心理暗示,后续跳楼者的跟风效仿媒介也难免其责。媒介需要注意自身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它只是一个平台,提供信息和让异见者发声以旁观的态度进行事实阐述,不要进行联想,甚至引导观众进行联想。 人对世界的认知受到二维因素的影响,一是自己亲身参与社会实践所获得的印象和认知;二是受到大众媒介所中介的资讯的影响,来建立自己并非亲历的世界观和认知。所以大众媒介是有影响力的,但是并非唯一的、决定性的因素,而是要受到第一维因素的制约。1这就从理论层面上引入了受众反作用的观点。 二、受众关注点与媒体侧重点 倘若认为媒介是个不可抵挡的权力机器,也并不尽然,受众同样可能在媒介与受众影响力的博弈中占据上风,尤 媒介权力与受众需求的关系平衡 凌艺婷 137

论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在舆论监督中的权利与义务

论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在舆论监督中的权利与义务 唐光怀 摘 要:新闻媒体与新闻记者是舆论监督法律关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主体,其权利义务的划分直接关系到舆论监督法治化的成败。知情权、采访权、报道权和人格权是其主要权利。保守国家秘密、尊重司法独立,尊重公民、法人人格权、维护社会和谐是其主要义务。 关键词:新闻媒体;新闻记者;知情权;采访权;国家秘密;司法独立 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43-1027/F(2007)6-123-03 作 者:邵阳学院;湖南,邵阳,422000 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介进行。任何一位公民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即使完全正确也只是个别人的意见,是不能称为舆论的;只有经过传播,取得众多人的关注和认同,成为众多人的共识(社会集合意识),才能形成舆论,产生精神上、道义上的力量。在形成舆论的过程中,新闻媒介具有关键性作用。因此,新闻媒体与新闻记者是舆论监督法律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主体,其权利义务的划分直接关系到舆论监督法治化的成败。 一、新闻媒体与新闻记者的权利 新闻媒体与新闻记者开展的舆论监督,担负着守望环境、制约权力、保护民主的历史重任。因此,新闻媒体与新闻记者在舆论监督法律关系中,享有与其职责相称的神圣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知情权 知情权一词作为特指一种权利主张的法学概念,是由美国新闻编辑肯特!库泊在1945年首次提出的。1984年?世界人权宣言#确定其为基本人权之一。所谓知情权,又称知悉权、了解权,是指公民有权知道他应该知道的事情,包括对国家事务、社会信息和其他事务的了解。它包括知政权、社会信息知情权、个人信息知情权、法人信息知情权与法定知情权等内容。 一个民主国家应当最大限度地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公民有权知道他们应当知道的信息,而这种信息在现代社会则通常是来源于新闻媒体的传播。 新闻媒体是公众知情权的维护者和体现者,公众的知情权主要通过媒体而得到体现。但是,记者知道,是为了让公众知道,所以记者有权知道的,也就是公众应当知道的,公众不应当知道的,记者也无权知道,记者不应有比公众更多的特权。 值得注意的是,知情权对于所有媒体和所有记者都是平等的,中央媒体与地方媒体,本地媒体与外地媒体,党报党刊党台与一般的报刊电视台、电台,平面媒体与立体媒体,都同等地享有知情权。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厚此薄彼。 知情权作为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是公民行使选举权、监督权和表达自由权等其他民主权利的手段性权利。公民没有充分的知情权,其他民主权利都将因缺少必要的基础和前提而落空。 给予政治权利而不赋予对政治情况的知悉权,无疑又等于收回了政治权。就像说那个孤岛是你的,但又不许你乘任何交通工具登上它一样。因此,在现代社会,对新闻记者知情权的保障有异乎寻常的意义。列宁曾讲过: 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且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一个国家在发展运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偏差,而受众对知情权的享受,可以比较有效地发现这些问题并提供纠错、纠偏的积极建议和对策,防止出现更大的失误。受众要享受知情权,首先应保证新闻记者享受知情权,在资讯时代,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逻辑。所以,政府及相关社会组织应努力维护新闻记者的知情权,从而有效地推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2 采访权 采访,就是采集(信息)和访问。采集信息包括观察、聆听、体验、记录、查阅、写生以及使用一定工具的如摄影、录音、录像等手段。访问就是同他人交谈、询问。按人们普遍认知、接受的语义,采访是新闻记者采集、访查新闻事实的活动。因此,采访权是新闻记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选择采访对象和采访方式进行自主调查,以获取新闻事实材料的职业权利。采访权来源于言论自由,是知情权的具体化。 在资讯十分发达的现代社会,受众要享受好公众知情权,就必须确保新闻采访权,因为新闻采访权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了公众知情权得以享受的前提,一旦新闻采访权受到限制,公众知情权也就很难得到保障。采访是一切新闻活动的基础,采访自由是新闻工作者实现全部新闻自由的基本条件。国家应当保障新闻工作者接近新闻信息源,向新闻事件当事人和知情者访问调查和收集有关材料的自由权利,应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他们能及时了解和国内外新近发生变动的各种事件和现象,以便迅速向公众作准确、充分的报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法律以外的权力妨碍、限制和干涉新闻工作者的新闻采访活动。 作为一种政治权利,采访权不是一般的私权利,不是个人的权利,而是一种社会的权利,因而是公权利,是政治权利性质的权利。记者的采访权是一般公民实现宪法保护的公民言论自由 123 综 合/

媒介权力有用材料

当今传媒业巨头鲁伯特·默多克有句名言:“谁掌握了 传播的入口,谁就掌握了世界。”[1]这里所说的“掌握了世 界”,当然是有其特定内涵的。他本人由大众传播媒介(下 文简称媒介)起家,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和北美的传媒帝 国,手中掌握的媒介权力可谓大矣。在中国,学者借媒介宣 传学说,少男少女凭媒介踏上“星途”,商家通过媒介推销 产品,特定主体每每如愿以偿,媒介权力在其中所起作用是 显而易见的。 媒介既然拥有相应权力,那么在某些情况下,此种权力 就可能被滥用。即使是在新闻业相当发达、从业人员素质相 对较高的美国,其新闻史上也出现过媒介越界使用权力乃至 “无法无天”的例子。至于在中国,媒介权力被滥用的现象 也并不鲜见。中外传媒界的历史和现实指明了同一个道理: 媒介应当对自己所具有的特殊权力负责。 要正确理解媒介权力,先要明白媒介权力究竟是什么。 有学者认为:“媒介权力是指支配者通 过占有、操纵媒介实现对被支配者的信息控制,迫使被支配 者(大多数是在不完全知情或自动赞同的情况下)在认知行 为和价值判断上服从于支配者的利益要求”[6]。 从权力的共同特征及上述定义中,可以这样来认识媒介 权力:第一,媒介权力主体特殊,这在上文已有所阐述;第 二,媒介权力不同于其他权力例如政治权力,它在非制度化 的、隐形的层面上影响他人,是非强制的;第三,媒介权力 是一种合法化的权力,其“合法化”不但是指法律意义上的 合法,而且还表现在受众对媒介权力的认可和自愿服从;第 四,媒介权力来源于传播资本的持有,即对信息和符号的控 制和支配[7]。 媒介权力的主体当然是媒介。媒介负责人决定着、记者 编辑们则在自己的工作中体现了媒介定位、办报(台、网)的方针;媒介拥有对版面和节目时段等稀缺资源的支配权;媒介拥有借助话语表达意见并广为传播的权力——所有这些,都是媒介权力的体现。不可否认,媒介在社会生活中经常承担着远远超过传播信息这一基本功能的责任。它们的肯定与否定,往往代表着主流社会价值观的肯定与否定,从而在百姓中发挥了一种天然的放大作用。媒介的态度,多被解读为一种权威的认定。尽管因为角色的变化和行业的发展,媒介的功能有所拓展,但“以其是为是,以其非为非”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媒介权力及其主体受到受众的强有力的制约。就我国的 情况而论,媒介权力从本质上说是人民(与媒介发生关系时则为受众)赋予的,而且受众理当是媒介的服务对象。在媒介激烈竞争的过程中,受众的权重大增,没有一个媒介敢于

浅析新闻媒介的权力

浅析新闻媒介的权利 “一切媒介都不是独立的,自为的。媒介历来都是受到某种权势控制的工具。摆布传媒的权势有宗教的,也有世俗的,可能体现为政治上的党派集团,也可能是经济上的。” 新闻传媒作为信息传播的工具,在进行传播过程的同时,新闻传媒背后隐藏一种无形的权力。美国传播学家赫伯特·阿特休尔说,“新闻媒介与权力的关系确实是共生共存的。”这种权力对每一个社会板块的整体和个体都会产生影响和控制的力量。早在1922年,德国社会学家迪菲南·汤尼斯就在书中言之有据地推论:谁控制了新闻媒介,谁就控制了世界——或者至少控制了世界的舆论。18世纪末,美国政治家托·杰弗逊就指出,“自由报刊应该成为对行政、立法、司法三权起到制衡作用的第四种权力。”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也提出“第三种权力”说,指出像报纸这样的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成为“广泛无名的社会舆论的工具,它是国家中的第三种权力。” 赫伯特·阿特休尔在《权利的媒介》一书中这样写道:“在所有新闻体系中,新闻媒介都是掌握政治与经济权力者的代言人。因此,报刊杂志和广播电视并不是独立的媒介,只不过潜在地发挥独立作用。”新闻传媒是在以自己特有的功能进入社会权力结构中,用新近客观的事实来达到支配舆论的目的。这种支配无需任何强烈的手段,只需要符合权力的源生处,即政治、资本或文化的需要。新闻传媒的中介角色,是权力分配过程中必不可少的。 当新闻工作者沉思片刻,思考一下人类的本性时,他们也许会看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带有政治性质。然而,新闻媒介所固有的信条最终限制了我们进行独立分析的能力,简而言之,新闻媒介就是一个政治机构。政治权力性便成了新闻传媒的一大特征,政治作为新闻传媒最有约束力的权力形式,不仅掌控着传播渠道,而且决定着媒介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政治必然影响着新闻传媒的立场与方向,政治权力必然左右媒介的运行与发展。政治在传播过程中,将负载有效信息的意图通过新闻传媒的阶级性转嫁给新闻传媒。结果造成了新闻的政治权力化,新闻即被捆绑在政治上,又把政治牢牢握在手中影响公众。 政府可以对事件予以强化或弱化的报道,避重就轻或大肆渲染对新闻信息和传播进行控制。此时,新闻并不代表真相,新闻是一种构造的真实,是一种事实的外表。格瑞格·费娄认为:“媒介已经丧失掉它的批判锋芒.已无力对其栖身的社会进行批判性的评论”。新闻传媒对市场的盲目迎合,导致新闻娱乐化和媚俗化,新闻所具有的舆论引导与教化功能因此减弱。国内学者曾提出的“新闻文化价值观”理论作为一个关于新闻学科描述、价值实现和效果评价的重要问题,将新闻的价值分为是了自在性价值观、制约性价值观、效果性价值观的三元结构的价值体系。其中,制约性价值体现在传播过程的诸多因素里,如党性原则、利益共同体、政客影响、权威影响、传播制度和政策体系,以及新闻自由等,都可

传统媒介与新媒介的关系

引言 传统媒体主要有声音、图像还包括电视、收音机等、有时间和空间的局限 统媒体之后,互联网成为又一重要的传媒形态。面临巨大冲击之时,做为强势媒体的电视,已经认识到充分发挥网络交互性功能,走整合与互动之路将是新老媒体谋求共同发展的必然趋势。 新媒介的“新”指的是它与“传统媒介”的区别。这些区别,除了因新技术所带来的“数字化”、“大容量、易检索性”、“高交互性”等显而易见的特征外,还具有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传播容和形式的多样化,传播行为的主动性、异步性以及新的传播效力等传播学意义上的特征。 随着数字技术和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中国的传媒业充斥着不断涌现的新媒体,几乎所有关于传媒产业未来的构想都与新媒体和新技术有关:移动电视、3G 手机、数字电视、电子图书……等等。新媒体的迅猛发展,给相对的传统媒体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生存压力。新媒体发展势头不可抵挡,相形之下,传统媒体似乎要退出历史舞台,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关系究竟会是怎样的呢?

一、传统媒介 (一)什么是传统媒介 传统媒体是相对于近几年兴起的网络媒体而言的,传统的大众传播方式,即通过某种机械装置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或提供教育娱乐平台的媒体,主要包括报刊、户外、通信、广播、电视及自媒体以外的网络等传统意义上的媒体。 (二)组成容 传统媒体主要有声音、图像还包括电视、收音机等、有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而多媒体则集声、图、动画等于一体,更主要的是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但是多媒体并不能取代传统媒体。 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互联网成为又一重要的传媒形态。面临巨大冲击之时,做为强势媒体的电视,已经认识到充分发挥网络交互性功能,走整合与互动之路将是新老媒体谋求共同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主要特点 2013年国家广电总局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以多媒体和全媒体为发展方向,加速传统媒体升级和战略转型。但如何转型是摆在传统媒体面前的一个难题。 以下为中国传统媒体转型升级的途径。 1.多媒体的优势 资源优势,容丰富; 时效优势;互动优势与高度的参与感;全方面服务。 2.网络媒体的三大不足 缺乏严谨性; 缺乏深刻性;缺乏权威感。 3.传统媒体的优势 强大的人力物力资源; 发挥传统媒体的特长; 丰富的经验。

谈新媒体时代对社会治理的挑战与机遇

谈新媒体时代下社会治理的挑战与机遇随着电子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媒体传播开始以一种新的方式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特别是当下随着手机、手机网络的大范围普及,传统媒体所发挥的作用日渐衰退。 从宏观的角度来说,新媒体也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带来了冲击,因此政府如何有效的管理新媒体平台,借助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对于一国的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国家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什么是新媒体? 新媒体其实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是相对于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基础、以新型终端设备为依托、以互动传播为特点而发展出来的手机媒体、网络媒体、数字电视媒体等,这种新媒体以即时性、互动性、海量性和共享性为特点,迎合当代人们碎片化生活的要求,得到了大力的普及与使用。 新媒体的出现对我们的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新媒体改变了人们旧有的信息消费模式,打破了传统媒介的单向传播模式,受众群体的自主性增强,选择性增强,互动性增强,让媒体对于社会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又减少了 2、新媒体传播的互动性,给予了受众群体极大地参与权,通过信息互动,在一定程度上扩大的信息的传播,在某些程度上也扩大信息的影响力。 3、新媒体传播内容的海量性、选择性,也改变了受众群体的思维模式和价值观,由于以往的被动接受和不可选择性,有选择的传播信息即可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和社会思想,但在信息铺天盖地、快速传播的新媒体时代,受众群体可以有目的、有选择的去消费信息、知识,从而建立自己的价值观体系和思维方式,随着这样可以提高个人素质,但也会导致不良价值观的渗透,对社会治理带来危机。 总体而言,新媒体对于社会舆论和社会导向产生了近乎根本性的影响,这是对国家稳定和社会治理的一个巨大的机遇,包括以下四点: 1、搭建沟通平台,促进各治理主体合作共治; 国家的治理不是简单地命令和执行,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个人的进步,广泛的利益面难免会造成政策对于部分群体的伤害。而通过新媒体搭建的沟通平台,有利于让政府的国家治理政策接受到来自不同阶层

媒体与司法关系

媒体与司法的关系 一、在我国,媒体与司法的关系一直处在一种相互纠葛和冲突之中。我们应当从新闻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一致性、冲突性分析出发,正确平衡新闻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关系。 二、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一致性:媒体对司法的监督是法治国家必备的条件 当今世界,新闻媒体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正在呈不断扩大趋势,新闻媒体在传播信息的同时,还扮演着与国家机构相抗衡的角色。媒体与司法是一种监赞与被监替的关系,是公民知情权的诉求,是新闻自由的客观需要。媒体不仅可以及时纠正法庭的程序问题,还能使人民参与到案件中,达到提高人民法律素质的效果。 首先,表现在基本价值追求的一致上。媒体通过激发公众内心的道德来判断是非公正, 为了追求道德上的正义;司法则通过依靠公众认可的法律来认定事实, 给社会以公道,为的是追求法律上的正义。两者异曲同工, 都以正义为最高目标,以审判公开,遏制腐败为重要任务,所以说二者的基本价值追求是一致的。舆论监督因根植于公众的权利和利益之中,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而成为诸多监督机制中十分重要的,作用独特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舆论监督通过新闻媒体的作用表达民意,反映民情,彰显良知。 其次,权利与权力互相制约的要求一致性。权利与权力是一对相互对立又相互融合的概念。只有二者平衡制约的发展,社会的大齿轮才能顺畅运行。司法与媒体正是权力与权利对立又融合的社会实例。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特殊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物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所以,舆论监督也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传媒监督司法的这一主导任务和功能与整个社会抑制、惩治腐败的理念和机制相吻合, 通过传媒监督获知司法的相关信息, 加强执政者对权力腐败和司法腐败行为的监控。 三、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性:媒体对司法的干扰是法治国家需要解决的任务 传媒监督的道德化倾向, 往往使媒体更容易用情感判断, 从而忽视了司法过程中技术化、理性化、程序化的运作方式。在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下,道德意识主宰着我们的行为规范,要做到真正的法治,道德与法治的博弈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首先,媒体对司法具有天然的干扰性。新闻舆论由于其高度的自觉性和组织性,决定了它具有强大的导向功能,成为历代当权者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宣传工具。司法权是独立性权利。司法权除法律以外无其他权源,因而司法权只服从法律。由于司法权是判断性权利,其思维活动最容易受外界干扰,特别是那些能够决定它利益得失的力量。因此,要确保实现司法这种思维判断活动的纯洁和公正,就应该排除非法律性力量的干涉,也就是要实现司法判断的公正和准确,法治国家必须通过独立的体制来保障相对较弱的司法权,使其不受干涉的影响。否则,没有独立地位的司法权从根本上就无法向社会民众提供"正义"。 其次,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上扮演"媒体审判"破坏司法独立。在我国,媒体一旦对某个问题提前下了定论,司法审判就有可能陷入被媒体牵着走的窘境,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判的制度就很容易被打破,从而不利于实体正义的实

浅析媒体新闻APP发展之路

传媒观察 2014. 12 全国新闻核心期刊 ·江苏省双十佳期刊· 华东地区优秀期刊□陈惟金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移动设备快速崛起,报纸或广电等传统媒体正面临着巨大挑战,我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巨大改变。目前,每10个 中国网民中,就有7个是手机网民。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已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特别是随着电子阅读器、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的广泛普及,人们对信息的接受方式有了更多选择,获取信息的渠道也更为宽广。 随着4G 时代的到来,为保留或者抓住更多的用户,各报业、广电集团下属新闻网站就应对未来移动传播做了许多尝试,各类新闻APP 呈现爆发式增长,但大多数面孔相似、功能雷同单一,也没有相对成熟的可借鉴的赢利模式。笔者认为,报业或广电集团下属新闻网站未来移动客户端的发展,必须要以用户为中心,充分开拓、运用和发挥 APP 的各类功能,利用传统媒体强大的内容资源,为广大用户提供最贴心的新闻与生活资讯等服务,要借不断更新的移动技术的力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等;同时革新各种赢利模式,才能使APP 移动客户端之路越走越宽。 一、国内各类新闻APP 分类及现状(一)新闻资讯APP 目前主要分类 目前新闻资讯类APP 运营主体主要分三类:一是传统媒体集团,包括报纸、广播、杂志、电视 等;二是网络媒体,主要包括各大新闻综合门户网站等;三是各个移动互联网公司。 (二)新闻资讯APP 现状与问题 据了解,全国现具有新闻、资讯等属性的APP 越来越多。新闻资讯类APP 运行的整体现状如下: (1)大部分新闻类APP 都是通过发送各类新闻来黏住用户,而资讯类的APP 一般通过用非新闻类的生活小常识、旅游风景、美文之类的来获得用户青睐。目前各APP 原创率不高。 (2)栏目缺乏设计与编排。目前各类新闻APP 中的新闻大多是按照要闻、国内、国际、财经、娱乐、体育等方面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方式和网站、报纸等传统媒体的栏目分类基本无区别,且编排方式上无太多创新。 (3)对用户体验关注度不够。有的新闻APP 展示的视频或图片内容量动辄几百兆,有的甚至超过了1G ,这会给订阅用户带来流量负担。 (4)应用展示表现欠佳。现在很多用户都是用手机在碎片时间看APP ,因此在阅读模式、夜间模式、屏幕调整等功能体验上,传统媒体的APP 应用表现欠佳。 二、搭建内容传播新平台,创新内容生产方式(一)建设掌上选题库,构造新媒体编务会移动平台 传统媒体从业人员已纷纷意识到向掌上媒体 浅析媒体新闻APP 发展之路 ◆新媒体研究◆ 38

论媒体监督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论媒体监督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摘要:公司治理是近年来的研究热点。公司治理分为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中国企业在经过公司制改造后,开始逐步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然而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成熟,国家政策和法律制度不健全,致使我国公司的内部治理效益低下。因此,针对我国的公司治理实践,加强从国家到消费者、从法律法规到社会道德等各个主体的外部监督和约束,较之强化公司的内部监督而言,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和紧迫性。媒体监督是一种重要的外部治理机制。本文分析了媒体对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效应,并指出了影响因素。最后分析了媒体对我国公司治理的外部效应,希望通过加强媒体的监督,实现公司治理保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关键词:媒体公司治理外部监督 公司治理问题在我国是一个热门话题,公司治理结构的好坏对公司的绩效有很大的影响。公司治理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委托代理问题,另一个是对小股东的保护问题。公司治理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和外部控制机制。而媒体的监督是一种重要的外部治理机制。 一、外部监督的内涵 (一)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的区别。二者的区别可以阐述如下: 公司的内部监督是指公司股东、监事会、职工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赋权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管理的监督制约,他是公司内部权力制衡的体现,也是公司内部治理的重要内容。 公司的外部监督,则是公司外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通过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社会力量、伦理道德等手段,从外部对公司进行规制,促使公司的运作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二)外部监督是间接的公司治理 公司外部监督是一种间接的公司治理,它不直接介入公司内部治理的权力体系,也不干预公司的微观运作,而只是把公司作为一种市场主体纳入到整个市场经济的宏观运行中,加以综合的把握、监督和制约,使各公司在达到内部治理制度化、效率化的同时,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其他市场主体、公民的利益,有效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化,推动社会经济总量的增长。 (三)外部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 公司治理的外部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涵盖方方面面的内容,其中宏观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市场诚信法则的监督,是罪主要的方面。这四种监督机制综合作用,形成一张严密的网,构成对公司的严格监控,促使其依法经营、依市场规则行事。 二、媒体对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效应 在现代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信息的获得对于公民和消费者能否更好地做出决策来讲是至关重要的。而在大多数国家,公众通过媒体,包括报纸、电视和广播获得他们的信息。被看作是独立于立法、行政和司法之外的“第四权”的媒体对公司治理的外部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1、通过传递信息和发表评论,引导舆论,推动有关公司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例如,媒体在揭露了安然、世界通讯等公司的一系列丑闻后,美国的公司治理原则受到质疑。在此情况下,2002年6月美国证券交易所就公布了关于改进公司治理标准的建议书,以完善原来的公司治理原则。 2、通过影响经理人和董事会成员的声誉来规范他们的行为。媒体可以给经理人和董事会成员带来莫大的荣誉,从而使他们得到金钱和社会地位,也可以夺走这一切。这样的惩罚机制足够使经理人和董事会成员对媒体足够重视从而对媒体的压力及时做出反应。一方面可以降低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的动机,从而部分保护了股东的利益和提高公司的价值。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公众形象而

大众传播中公民权利_right_与权力_power_的冲突

大众传播中公民权利(right)与权力(power)的冲突 ■ 张 恒 【内容摘要】 大众传播媒介的言论自由权是源自公民言论自由权的一种委托权。大众传播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利益主体,在多元的利益诉求下的冲突实质是公民权利与权力的冲突。 【关键词】 大众传播;言论自由;媒介权力;公民权利;冲突 有一个概念指导着我们大众传播业从业者的业务实践。这个概念是《宪法》赋予了大众传播媒介言论自由的权力。但是随着法治观念的进步,在大众传播的过程中我们越来越发现公民的一些基本权利与大众传播言论自由的基本理念相冲突。 一、媒介言论自由权力的来源 大众传播媒介有言论自由的权力这个命题,世界几个主要国家的《宪法》都没有如此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法国《人与公民权利宣言》第十一条规定:“思想和观念的传播是最重要的人权之一,因此,每个公民都享有言论、写作、出版的自由。” 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对言论自由也有类似的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俄罗斯联邦宪法》第二章《人与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第二十九条规定:“每个人都应享有言论和思想的自由……”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每个人都享有通过语言、文字、图片自由表达和传播自己观点,从通常可接近的信息来源自由获知的权利,保障出版自由和通过广播、影视进行新闻报道的自由。禁止审查。” 《日本国宪法》第三章《国民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障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及所有其他表达的自由。不得设立审查制度,通信秘密不受侵犯。” 我们再参考一下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发布的《世界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通过任何媒介以及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与思想的自由。” 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以上各个国家《宪法》中对于言论、出版自由的表述中,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只是赋予公民的,并没有赋予大众传播媒介,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仅仅是公民而不是大众传播媒介的B irthright(与生俱来)的权力。 那么大众传播媒介的言论自由的权力从何而来呢? 二、大众传播媒介与社会公众的契约 社会公众需要通过新闻媒介了解社会各方面动态,了解政府的活动,反映自己的政治愿望、意见和要求等,以期达到议政、参政的民主目的。因此,在争取言论与新闻出版自由权利这一政治目标上,新闻界与社会公众的要求不谋而合。这种政治目标的一致性,就在新闻媒介与社会公众之间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契约关系。 大众传播媒介的言论自由权力法理上是公民把自己的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委托给大众传播媒介的,大众传播媒介的言论自由权是源自公民言论自由权的一种委托权。 大众传播媒介是一个社会交流的平台,社会各个层面的意见和信息通过不同的渠道汇集到媒介这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进行充分的交流,再经过大众传播媒介从业人员的梳理,发布给社会公众。社会公众通过媒介这个平台,收集、评价、公布意见和信息,以完成人们之间分享意见和信息的需要(谋求信息、劝说、指导、娱乐;研究他们怎样相互影响、受影响;告之他人和被他人告之;教别人和受别人教;娱乐他人和享受娱乐。①),来实现自己的《宪法》权利。 与之相应的大众传播的过程就是社会公众需要的意见和信息在大众传播媒介这个平台上流动的过程。这个流动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11意见和信息的采集阶段,21意见和信息的编辑加工阶段,31意见和信息的公布阶段。 大众传播过程的第一个阶段进行的工作———意见和信息的采集,它是大众传播媒介帮助公民实现言论自由权利的前提。在这个阶段,社会任何个人和机构在法治的前提下不得为公民意见和信息的采集设置障碍,这也就是信息公开的概念。只有公民意见和社会信息采集得全面、客观、正确,才能帮助公民正确辨别和准确判断公共事物,有效、正确地行使社会权力。 大众传播过程的第二个阶段所进行的工作———意见和信息的编辑加工,它是大众传播媒介帮助公民实现言论自由权利的主观能动阶段。在这个阶段,大众传播媒介机构和大众传播从业人员,上指导公民意见和社会信息的采集,下控制公民意见和社会信息的发布,尤其是对于发布什么、如何发布、何时发布、发布多少、如何评价,进行大众传播的议程控制。 大众传播过程的第三个阶段所进行的工作———意见和信息的公布,它是大众传播媒介帮助公民实现言论自由权  新闻学与传播学 张 恒:大众传播中公民权利(right)与权力(power)的冲突 62  现代传播双月刊2007年第3期(总第1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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