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武挥:我为什么反对自媒体有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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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我为什么反对自媒体有商业模
式
作者:魏武挥
我大概算是一直唱衰自媒体商业前景的人了(自媒体本身,谈不上衰不衰的),多个月前,许维在微信上和我交流这个事,他意思是新出来的东西还是要正面鼓励为主,我哼哼哈哈地敷衍了几句,心里想的是:凭啥新出来的玩意儿就要正面鼓励?再说,我的确不看好那玩意儿嘛!
不看好自媒体商业前景的原因大致有两条。其一是我干过这事,知道这事有多么不靠谱。当然,时代有变化,老用过去的眼光看新问题,是要掉沟里的。这我承认。但有些本质的东西,我也认为,不会变。比如持续写好东西这事,不会因为博客微博微信客户端频繁切换,就会大幅改观。自媒体公号不知道多少个,IT 圈子里,入得了我眼的文章自然颇有一些,但目前入得了我眼的持续在那里更新的每篇我都举着不错的就两个,其它的,嘿嘿,哈哈,霍霍,呵呵。
上面这条是能放出来互相切磋讨论的东西,下面这条,属于个人价值观。我一向很少写个人价值观的东西,故而这篇文章,属于博文,不是专栏。自娱自乐的东西,谁看了爱转这是他的事,与我无关。
罗胖子说(嗯,不是弄锤子那个),要求包养。我极其厌恶这种说法——嗯,就是厌恶。在人即媒体,魅力人格体诸如此类的说法上,我非常同意,可以说不谋而合。因为我也一向鼓吹媒介需要腾出一个空间给写字的人去树立个
人形象。但我万万不能同意的是,写字的人,要被包养。
这上面,我还是有些书呆子气的,你说我迂腐也好,说我高傲也好,随便。我就是不能接受码字的,被商业力量包养。
我其实写过软文这档子事。在我几年的写作生涯中,写过两篇(也有可能是三篇)软文。写的时候痛苦万分,真是没话找话说。前年有一位关系极好的朋友想让我写篇东西,我答应是答应了,但一来这位朋友所在公司的产品我从来用不着,二来该公司搞的营销动作实在是没啥新意好写。蹉跎了几日,最终也就不了了之。
我意识到,写软文违背了我个人一条写作原则:写出来的字我自己每个都信。后来有一家很熟的公关公司找我写它客户的软文,我说先给我看看什么事儿。那个客户的事儿我觉得很值得一写,我个人完全站在那个客户立场上(也就是很同意它),于是前后写了两篇。收的费用是:媒体专栏价,是媒体支付我的,不是客户支付我的。
我不是一个不和PR打交道的人,我也需要信息,他们能给我。有些公司的PR我相处得也很愉快。但我不写软文。也许这个客户的事,是我可以写的,能符合我的写作原则,但是我依然不写。因为它会形成更深一步的结果:你不再是人格独立的人。
南方有一家报纸,曾写过一篇很长的关于李彦宏的文章。其中提到一个细节:在看了手下递送上来的名博keso的一篇博文后,李彦宏说了一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这个细节后来被百度PR公司说成是谣言。谣言不谣言不知道,但IT公司真正掌握权力的人,看不起写字的,我行走江湖多年,岂能不知!
看得起看不起无所谓,人也有看不起的理由,到底你就是嘴巴上说说快活,你干一个我看看?但是,如果你一旦被它收买,它会反过来从心底鄙视你。看不起我可以,但我不会接受被你鄙视,至少我不会给你鄙视我的理由。骨头虽然不是那么重,但也不至于轻薄如纸。
写字的人,可称呼为“文人”。文人不是靠赚几两银子说话的,也未必一定要流传后世什么了不得的作品。但文人风骨,总是要有那么几分的。
是个人总有价格,这我承认。哪个IT公司给我一百万让我写篇一千字小软文,估计我也就应承了。不过,注意这个不过,这种事不可能发生的。十万也没这个可能。一万?不好意思,我看不上。人的底线用“如果”去测试没意义。如果苍老师现在跑到我边上宽衣解带,我当然不是柳下惠。但没有这个如果。
真正的个人操弄的自媒体一旦有商业模式,一定是被收买的命,最终沦为某股势力的笔杆子型打手。因为收买自媒体价格很低廉。打通一个媒体的环节有好几个(环节上的人还有可能更换),但打通一个自媒体的环节可能就一个。自媒体就是自己说了算,自律变得极为重要。
文人被政府包养,将被很多人鄙视。文人被商人包养,反倒在那里津津乐道?对不起,妓女总是妓女,虽然服侍高富帅可以改名叫“外围”,但依然不脱妓女本色。
好吧,写字看来卖字卖不出什么钱,求包养又被你说成妓女,那咋办?还写不写了?好了,现在我要亮剑了,要说一句大多数人不爱听的话了:为钱,别来写字,这本来就不是屌丝的游戏。
自有博客起,我就从来不承认自己是草根。老子花了那么多年,读了那么多书,好歹有车有房,草根?那不是糟蹋父母师长的培养,糟蹋自己多年的努力?我绝对不会自承草根,也从来不认为自己屌丝,我屌倒是真的。
曾有一位美国某大学的终身教授和我说过,搞学术就是有钱有闲的人玩的,没钱的人,只好蝇营狗苟去搞课题,弄点钱来花花。为了钱,能搞出什么课题来,瞎扯淡。我深以为然。同样的道理,你有空有心得,就码两字,权当自我总结,顺大便普度众生。没那个功夫,掺和这个事干球?
文人有文人的玩法,甘于清贫亦可参加,反正这就不是求荣华富贵的买卖。有人说曹雪芹如果有点钱,大概就可以写完120回了,也是他应得的回报。不过,曹雪芹真有点钱,他还能写出《红楼梦》么?
文人自有文人的清高,你可以看不起他,只会说不会干,但你不能鄙视他。因为合格的文人,比大多数蝇营狗苟这个商业社会上的人,至少没有出卖灵魂,至少不用每天苦哈哈地写着狗屁不通自己都犯恶心的报告。
当尊严都没有的时候,文人还剩下什么?一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都是轻的,弄臣都不算(人至少还是个有权力的臣),自甘奴隶自甘下贱,赚了一点钱,又如何?御用文人求不上,商用文人么?
文人可以很屌,他娘的绝非屌丝。
—— update几句——
罗振宇同学后来在微博上和我交流过几句,他认为我此文有人身攻击之嫌,我倒真没这个意思。批一个人说的话,和批一个人是截然不同的。
罗同学关于“求包养”这个说法,有一套比较复杂的解释。我知道他并不是说有个公司出价他多少多少,就把他那个视频节目给“包”了,尽说公司好话,说竞品坏话。罗辑思维有罗辑思维的运作模式。不过,问题在于,人们一般不会看你的解释,而是直接用这三个字。
写此文的动因在于我参加过几次所谓自媒体的讨论会,会上有些观点有浓浓的“求包养”意味——不是罗同学的解释,而是很直接了当的,嗯,婊子+打手型模式。听了好几个人这么说,实在按捺不住,这世道,再怎么下贱,怎么能下贱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