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
第一章1地籍: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等级)、地价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图册和簿册地籍的特性:空间性、公信性、精确性、持续性;地籍的分类:按发展阶段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按特点分为初始地籍、日常地籍;按行政管理层次分为国家地籍、基层地籍;按地域和城乡的不同特点划分为城镇地籍、农村地籍2地籍管理:概念:指地籍工作体系的总称,指国家为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经济状况并建立地籍图册簿册等而实行的土地调查登记,地籍档案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
主要研究对象:土地产权、数量、界址、质量、产权等。
研究内容:地籍制度、地籍管理措施体系和地籍管理技术手段具体任务:(1)深入掌握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家底(2)土地资源分布现状流转管理和态势分析(3)全面更新和充实土地调查资料,持续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监测(4)土地调查深度广度发展,建立健全土地调查管理制度及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制度(5)建立健全全国地籍信息网络,实现公开调查上报和发布的网络化第二章1产权制度定义:是指既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对产权关系实现有效组合、调节和保护的制度安排,主要功能在于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土地所有权: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实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主体:国家和农民集体客体:归国家或特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国家土地所有权:《物权法》城市的土地以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代表: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取得方式:征收,灭失,社会制度的变迁客体:城市市区即建成区的土地,已被国家征收,征收的农村或城市郊区的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向国有土地所有者支付出让金为代价而原始取得的有限期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境内外等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取得方式:拍卖、招标、挂牌、协议内容和限制: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分期付款不享有处分权)终止:合约约定使用年限届满,违反关于土地禁止闲置,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农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成员或其他单位,个人依法以承包或租赁等方式取得的农林牧副渔等生产经营活动,有期限至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承包经营,未开发利用土地资源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的方式使用期限:30年,未开发利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依法另约期限内容和限制:占有使用收益部分处分可依法继承他物权:担保物权(抵押权),用益物权(基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地役权,典权,租赁权)第三章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内容:(1)查清大地权属界限和各级行政管理界限(2)查清大地利用类型分布,并量各类土地面积(3)按土地权属单位及行政区辖汇总出土地总面积及地类的面积(4)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权属接线图(5)对土地利用状况做出科学评价,分析利用种存在的问题,总结土地利用经验教训,提出确权意见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建议原则:统一性、地域性、科学性、实用性土地分类系统:水田、水浇地、异地分类区别:飞地:指属外行政区划分并脱离其辖区范围的的单独飞入本辖区的地块表示方法F=12/114=地号/地类第四章土地登记:也源于土地权利登记,指土地登记将土地权利人依法取得、变更、灭失的各项土地利用面积,使用条件等级价格等情况,依法记录在专门设置的簿册上土地动态监测包括:变更调查:对实地土地利用发生的变化加以调查,记载,变更,更新充实原有资料保持土地的现势性。
地籍与地籍管理
一、全国土地调查
• (一)土地调查目的和任务
• 第二土地调查工作目标
•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总体目标是,
采用先进技术方法,在现有土地调查的基
础上,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查清全
国范围内土地利用状况,建立和完善土地
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
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
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地籍与地籍管理
本章内容
1.地籍与地籍管理 2. 土地调查 3.土地登记 4.土地统计 5.地籍档案管理; 附:我国地籍的发展历史
第一节 地籍与地籍管理
一、地籍与地籍管理
(一)地籍 (Cadastre)的概念
地籍是指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的 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地价和 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图、簿、册。
Ⅰ目标任务要求
具体目标
• 一是国家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直接掌握全国每一块土 地的权属及利用状况的真实情况,并详细记录在案, 实现国家及各级政府直接监管每一块土地的目标。
• 二是查清全国基本农田状况,直接掌握基本农田数 量和分布,明确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 “高压线”的位置,进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落实。
土地位置,宗地 界址、界线,权利人 姓名、住址,土地面 积、等级、权属性质、 质量等
光电,遥感技 术,微缩技术,电 脑,网络等综合运 用;解析为主
(4)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分
类型
对象
要求
城镇
城市,镇城区用 地,独立工矿用地, 交通用地
高精度,高技术 含量,大比例尺,使 用城镇地籍规范
农村
城镇郊区,农 村集体所有制土地, 农村居民地,国营 农场的国有土地
1、内涵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复习资料1、地籍:是指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地价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图、簿、册。
2、地籍的分类:(1)按地籍的主要功能的变化分类:①税收地籍②产权地籍③多用途地籍(2)按地籍开展的先后时序分类:①初始地籍②日常地籍(3)按地籍开展范围和对象特征分类:①城镇地籍②农村地籍(4)按地籍手段和成果形式分类:①常规地籍②数字地籍3、初始地籍:初始地籍是指一种地籍制度确立后,由于缺少该制度下的地籍资料,而就某个行政辖区全部土地开展的一次基础性的全面的调查、记载、整理等,从而建立起的地籍。
4、地籍管理:指国家为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经济状况并建立地籍图、簿、册等而实行的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
5、地籍管理的性质:(1)、鲜明的阶级性。
(2)、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措施的法律规范性。
(4)、行政的权威性和保障性。
6、地籍管理的任务:总任务是全面、具体掌握地籍信息、不断更新地籍信息,及时、准确、系统地提供服务,并不懈地改革创新,建设功能齐全、制度健全、业务规范、手段先进的、完整的地籍管理工作体系。
具体任务是:(1)广泛深入掌握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家底,由数量和分布向质量甚至更全面的方向发展,形成一体化土地资源家底资料。
(2)土地资源和资产的分配现状、流转管理及态势分析。
包括城镇土地和农村土地。
(3)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更新充实调查资料,持续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推动地籍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发展。
努力实现土地登记城乡一体化。
(4)推动土地调查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将土地自然性状、土地社会经济状况及土地利用其他环境条件与土地自身基本的调查相互融为一体;对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组织深入细致的专项调查,为土地利用决策和规划提供基础;将土地调查向多用途地籍需要的方向发展。
(5)加快地籍工作现代化手段应用步伐,并努力向商业化、普及化方向发展。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1.地籍:地籍是指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地价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图件与簿册。
地籍分类:按主要功能的变化分类(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按开展地籍的先后时序分(初始地籍、变更地籍)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分(城镇地籍、农村地籍)按手段和成果形式分(常规地籍、数字地籍)按行政管理层次分(国家地籍、基层地籍)2.地籍管理是指国家为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经济状况并建立地籍图、簿、册等而实行的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
目的:随时清晰地掌握土地资源、土地资产的存在、分配、利用和管理状况,为土地管理服务,为国家管理、为生产、建设、经济发展和其他需要服务。
任务:包括收集、记载、保管、更新并提供有关土地的自然、经济、社会、法律等方面的信息,为科学管理土地服务。
3.地籍发展阶段: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4.土地分类:按一定分类标志(指标),将性质上有差异的土地划分为若干类型。
(根据土地的异同性对土地按类进行划分与归类的过程。
)土地分类系统:按照统一规定的原则和分类标志,将分类的土地有规律分层次地排列组合在一起,叫土地分类系统(或土地分类体系)。
我国常见的土地分类系统有:土地自然分类系统、土地评价分类系统、土地利用分类系统。
5.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有收益的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
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一名词解释:1.地籍:指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的位置. 界址. 权属. 数量. 质量. 地价与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图薄册。
2.地籍管理:(1)指国家为研究土地权属. 自然. 经济状况并建立地籍图. 簿册等而实行的土地调查. 土地登记. 土地统计. 地籍档案及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
(才)(2)为针对地籍的建立. 建设和提供应用所展开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书)3.土地分类:根据土地的异同性对土地按类进行划分与归并的过程。
4.土地分类标志:对土地进行归并划类时用的分类指标或分类标准。
5.地籍调查:指遵照国家法律规定,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的方法,查清每一宗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位置. 界址. 权属. 数量. 质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并以图. 薄表示,为土地登记. 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调查工作。
6.宗地:指法律上具有统一土地权属的独立成片的土地范围。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宗地是指由权属界线所封闭的独立权属地段)7.地籍测量:地籍测量是指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为获取和表达宗地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数量质量等基本地籍信息所进行的测绘工作。
8.土地分等定级概念:在特定的目的下,对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进行鉴定,并使鉴定结果等级化的过程。
二填空.简答:1.地籍分类:(1)按地籍主要功能及变化分类:①税收地籍②产权地籍(法律地籍)③多用途地籍(现代地籍)(2)按地籍开展的先后时序分类:①初始地籍②日常地籍(3)按地籍开展范围及对象特征分类:①城镇地籍②农村地籍(4)按地籍手段及成果形式分类:①常规地籍②数字地籍2. 地籍管理基本内容:(1)土地调查(2)土地登记(3)土地分等定级(4)土地统计(5)地籍档案管理3.土地分类体系:(1)土地自然分类体系(土地类型分类体系)(2)土地评价分类体系(土地生产潜力评价体系)(3)土地利用分类体系4.土地利用分类采用线分类与面分类相结合的混合分类法。
5.我国土地利用分类系统:①1984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制定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采用两级分类:8个一级类、46个二级类。
土地管理与法规: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是⼟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地和城乡地政统⼀管理的基础⼯作。
地籍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主义⼟地公有制,保护⼟地所有者和使⽤者的合法权益,贯彻执⾏“⼗分珍惜和合理利⽤每⼨⼟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服务,为综合运⽤⾏政、经济、法律措施,依法、统⼀、全⾯、科学管理⼟地服务。
当前,我国地籍管理⼯作主要包括⼟地调查、⼟地登记、⼟地统计和⼟地分等定级四⽅⾯⼯作,以及在上述⼯作过程中形成⼤量数字、⽂字和图件等地籍资料的整理、归档、应⽤、更新⼯作。
地籍管理是⼟地管理的基础,其主要内容包括:
1)开展⼟地登记。
⼟地登记是依法对⼟地使⽤权和所有权提出申请,进⾏审批、注册登记,中⼤校确认⼟地所有权和使⽤权,发放⼟地证书的法律程序。
根据《⼟地登记办法》,开展⼟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和⼟地他项权利登记;负责⼟地证书监管。
《⼟地登记办法》第⼆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地使⽤权、集体⼟地所有权、集体⼟地使⽤权和⼟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地权利记载于⼟地登记簿公⽰的⾏为。
前款规定的国有⼟地使⽤权,包括国有建设⽤地使⽤权和国有农⽤地使⽤权;集体⼟地使⽤权,包括集体建设⽤地使⽤权、宅基地使⽤权和集体农⽤地使⽤权(不含⼟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规定,⼟地权利证书包括:①国有⼟地使⽤证;②集体⼟地所有证;③集体⼟地使⽤证;④⼟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2)研究解决历史遗留和新出现的⼟地权属问题的政策界限,负责确定⼟地权属,承担调处重⼤⼟地权属纠纷;开展⼟地确权、⼟地权属纠纷调处⼯作。
地籍管理
第一章:一、什么是地籍?什么是地籍管理?答:地籍是指国家为了一定目的,记载土地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地价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图、簿、册。
地籍管理是指国家为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经济状况并建立地籍图、簿、册而实行的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
二、地籍分类有几种?他们之间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答:1、按地籍的主要功能的变化分类: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
2、按地籍开展的先后时序分类: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
3、按地籍开展范围和对象特征分类: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
4、按地籍手段和成果形式分类:常规地籍和数字地籍。
5、按行政管理层次分类:国家地籍和基层地籍。
三、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几项?是什么?答:1、土地调查:以查清土地条件、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状况而进行的调查。
2、土地分等定级:以土地利用分类和土地条件调查为基础,对土地质量指标的综合分析,对土地质量水准的相对评价。
3、土地登记:将法律认可的土地权属状况登载于专用的薄册上。
4、土地统计:是国家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进行统计调查、汇总、分析和提供土地统计资料的工作制度。
5、地籍档案管理:以地籍管理的历史记录、文件、图册为对象所进行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使用和编研等工作的总称。
四、地籍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1、统一性和规范性。
2、连贯性和系统性。
3、可靠性和准确性。
4、高效性。
第二章、一、在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中常见的土地分类体系有哪些?答:1、土地自然分类体系,也称土地类型分类体系。
主要依据土地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进行土地的归并划类。
2、土地评价分类体系,也称土地生产潜力分类体系。
主要依据某些评判尺度标志的相同性和差异性进行土地的归并划类。
3、土地利用分类体系。
分类依据通常是土地的综合特性指标。
二、什么是土地分类利用系统?我国现行土地分类系统各自有何特点?答:根据现阶段土地的实际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要素的异同性进行的土地分类称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地籍管理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地籍与地籍管理Cadastre and administration of cadastration一、地籍的概念(一)土地的定义1.一般概念:土地是地球表面陆地和内陆水域的总称。
2.自然科学概念:土地包含地球特定地域表面及其以上和以下的大气、土壤、地质、水文和植被,它还包含这一地域范围内过去和目前人类活动的种种结果,以及动物就它们对目前和未来人类利用土地所施加的重要影响。
3.经济学概念:土地是资源、生产资料和资产。
区分:土地不同与土壤、国土、土地资源土壤:地球陆地表面具有肥力的、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
国土:一国主权管辖内的版图。
土地资源:土地总量中,现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为人类所利用的部分。
国土》土地》土地资源》土壤(二)地籍的定义(cadastre)P1地籍是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簿册。
(1)土地的自然状况:位置、数量、质量(2)土地的社会经济状况:用途、质量(3)土地的法律状况:权属、权利人、界址其实质就是土地的“户籍“。
地籍的核心:权属(三)地籍特点1.空间性2.法律性3.精确性4.连续性二、地籍的类别(一)按发展阶段分功能内容手段1.税收地籍征收土地税业主姓名、地址、土地面积、等级丈量、评级2.产权地籍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权益宗地界址线、界址点的精确位置、精确面积地籍测量3.多用途地籍为科学管理提供基础资料综合:技术、经济、法律光电、遥感、电脑和缩微技术我国目前属2,正向3过渡。
(二)按特点和任务分(了解)1.初始地籍P5:指在某一时期,对县以上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进行全面调查后,最初建立的图簿册,而不是指历史上的第一本簿册。
2.日常地籍:针对土地数量、质量、权属及其分布和利用、使用情况的变化,以初始地籍的基础,进行修正、补充和更新的地籍。
二者的关系:(三)按行政管理层次1.国家地籍: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一级使用权(划拨、出让),其功能:服务于国家管理2.基层地籍: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二级土地使用权(转让),功能:对土地利用、使用的监督。
地籍管理
2、地籍的作用 (1)为土地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2)为维护土地产权权益等提供基础资料 (3)为改革与完善土地使用制度提供基础资料 (4)为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等提供基础资料
3、地籍的分类
(1)按所起作用分 ——税收地籍 目的:为征收土地税服务 ——产权地籍(法律地籍) 目的:维护土地所有权 ——多用途地籍 目的:除了为税收和产权服务外,更重要的是为土地整 理、土地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全面、科学地管理土地 提供土地信息
思考题
1、地籍包含哪几个属性(2-5) 2、地籍管理的目的(4-4) 3、现阶段地籍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6-1)
谢谢观赏
(2)按特点和任务分 ——初始地籍 ——日常地籍 (3)按城乡土地不同特点分 ——城镇地籍 ——农村地籍 (4)按行政管理层次分 ——国家地籍 ——基层地籍
二、地籍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任务
1、地籍管理的概念 地籍管理又称地籍工作,是指国家为获得地籍信息, 科学管理土地而采取的以土地调查(含测量)、土地分等 定级、估价、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的综合措施。 2、地籍管理的目的 随时清晰地掌握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存在、分配、 利用和管理状况,从而为土地管理服务,为生产、建设 和其他需要服务。
1.2 地籍管理的内容和原则
一、地籍管理的内容
——地籍管理的内容是与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
现阶段地籍管理的主要内容
面按 不土 同地 调查 地籍调查 土地条件调查 土地利用动态监测
1、土地调查
2、土地分等定级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3、土地登记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使用权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土地他项权利登记
3、地籍管理的任务
地籍管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地籍管理
(1)图斑面积及图斑地类面积 A、用图斑拐点坐标按公式计算图斑椭球面面积(毛面积) 。 B、用图斑椭球面面积减去实测线状地物、按系数扣除的田坎和其它应 扣除的面积计算图斑地类面积(净面积) 。 (2)线状地物面积 采用图上计算的长度和外业测量的宽度计算线状地物面积。 (3)田坎面积 A、实测的田坎面积计算方法同线状地物。 B、按系数扣除的田坎面积,等于耕地图斑面积和图斑内实测的线状地 物面积之差与田坎系数的乘积。 基本农田调查:调查已划定和调整的基本农田地块范围内的地类、位 置、面积和分布等状况。
(2)为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服务; (3)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提供基本依据; (4)为编制农业区划和国民经济计划服务。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本任务:分县查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及 分布,土地的权属状况和利用现状,并在此基础,按行政辖区逐级汇总 出各乡、县、市、省和全国的土地总面积及土地分类面积。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主要内容:界线调查,土地类型与面积分类,汇 总面积,图件编制,报告撰写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本程序:1 准备工作2外业工作(净耕地系数测算 地类调绘与补测--地类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类、地物补测 境界与权 属界调绘--填写权属界线认可书、有争议权属界线的原由书)3内业工 作(转绘或蒙绘或扫描矢量化 土地面积量算 图件编制(现状和权属界
线图) 编写技术和工作报告(乡调查说明书))4成果验收应用 (检
查验收 成果归档与应用) (2)地类调绘 ①地形图最小上图图斑面积:居民点及工矿用地4mm2;耕地、园地 6mm2;其他15mm2。对1:1万地形图而言,分别相当于实地0.6亩、0.9 亩、2.25亩。②线条粗细0.2mm,误差精度为:明显地区0.3mm;不明 显地区1.0mm。③符号要求参考《规程》。 ④编号:以图幅以村(乡)为单位,或以村为单位,按从上到下、从左 到右的顺序进行编 地类调查包括线状地物调查、图斑调查、零星地物调查和地物补测等内 容。 (3)线状地物勾绘 ①宽度北方≥2m;南方≥1m,长度≥ 200m以上的均应勾绘; ②精度:长度误差≤±0.3m;皮尺读数估读到0.1m。 (6)净耕地系数的测算 计算公式:净耕地系数=(A耕地毛面积-B田土 坎面积)/A耕地毛面积×100% 土地面积量算: (1)方法 分为解析法、图解法、方格法、求积仪法、计算机面积量算 法。 (3)面积量算的原则 以图幅为基本控制,分幅进行量算,按面积比例进行平差,自下而上 逐级汇总。 土地面积量算的步骤:控制面积量算 碎部面积量算 面积统计与汇总 面积计算
地籍与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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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降级要求,使 用农村地籍规范
四、地籍的应用
地籍信息的系统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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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信息的系统外应用
12
第二节
地籍管理
13
一、 地籍管理的概念
地籍管理(Cadastral Management)是 指国家为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经济状 况并建立地籍图、簿、册等而实行的土地 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和 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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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于土地权 属的 国家统一管理
基层地籍
集体土地使用者的土 地和国有土地的二级使用 者的土地
主要服务于土地 利用或使用的指导和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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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分
类型
对象
要求
城镇 农村
城市,镇城区用 地,独立工矿用地, 交通用地
高精度,高技术 含量,大比例尺,使 用城镇地籍规范
城镇郊区,农 村集体所有制土地, 农村居民地,国营农 场的国有土地
地籍管理培训课件
三、地籍管理原则1、统一性原则。统一内容、统一政策、统一准则、统一规格2、连续性、系统性和现势性原则。各时期资料相互联系、无中断,且不断得到更新3、可靠性和精确性原则 。涉及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权益,是政府 提供的资料,具有很强的公信力4、概括性和完整性原则。是其管辖区全部土地。内容包含所需的全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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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划拨转为出让的,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 合同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4)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当事人应当持租赁合同和 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租赁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5)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的,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资或 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作价 出资或者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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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土 地用途变更登记。. 土地用途变更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已补交土地出让价 款的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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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①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②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③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 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 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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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登记的内容1、土地权利主体。即权利的归属2、土地权利客体。座落、界址、面积、用途、土地使用条件和 等级和价格;地上附着物的登记。3、土地权属来源及其性质。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 权属性质分为:国有 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 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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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地登记的类型. 总登记、初始登记、设定登记和变更登记、注消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 记、查封登记等。另外还有抵押、出租等 他项权的登记。. 1、土地总登记. 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
地籍管理
地籍:是记载土地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地价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簿册。
地籍管理:是指国家为研究土地权属、自然、经济状况并建立地籍图、簿册等而实行的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
土地分类:根据土地的异同性对土地按类进行划分与归并的过程。
土地分类标志:是对土地进行归并划类时应用的分类标志或者分类标准。
地籍调查:指遵照国家法律规定,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的方法,查清每一宗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质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并以图、簿表示,为土地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调查工作。
宗地:是指法律上具有土地权属归属的独立成片的土地范围。
地籍测量:是指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为获取和表达宗地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数量、质量等基本地籍信息所进行的测绘工作。
土地分等定级:在特定目的下,对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进行综合鉴定,并使鉴定结果等级化的过程。
土地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按法律规定,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土地权利,依法载录与专门设置的簿册上的行为和过程,也是国家对土地实施有序管理所需建立的一种制度。
土地统计:利用数字、表格、图件及文字记录,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利用状以及这些情况的动态变化,进行有系统的调查、整理、分析和预测的统计工作。
地籍的分类:1按地籍的主要功能的变化分类: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2按地籍开展的先后时序分类:初始地籍、日常地籍;3按地籍开展范围和对象特征分类:城镇地籍、农村地籍;4按地籍手段和成果形式分类:常规地籍、数字地籍。
地籍管理的主要内容:1土地调查2土地登记3土地统计4土地分等定级5地籍档案管理。
土地分类体系:1土地自然分类体系,亦称土地类型分类体系2土地评价分类体系,亦称土地生产潜力分类体系3土地利用分类体系。
土地利用的分类方法:1线分类方法:是一种层次分类法,将分类对象逐次分成有层级的类目,类目间构成并列和隶属关系,形成串、并联结合的树形结构2面分类方法:是选定分类对象的若干属性(或特征),将分类对象按每一个属性(或特征)划分成一级独立的类目,每一组类目构成一个“面”,再按一定顺序将各个“面”平行排列。
地籍与地权管理(地籍管理)
四、地籍档案管理
地籍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地籍档案的分类和编目
地籍档案的鉴定和统计
地籍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小
结
土地调查
地 籍 管 理
土地登记
土地统计 地籍档案管理
小
结
小
结
《土地评价与土地管理》
第七章
第二节
地籍与地权管理
我国的土地产权
一、我国的土地所有权 1.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
统计单位: 单位:
年)
年 末 耕 地 面 积
年 初 耕 地 面 积
本年增加耕地面积 小 计 整 理 复 垦 开 发 结 构 调 整 其 它
本年减少耕地面积 小 计 结 构 调 整 建 设 占 用 灾 害 损 毁 生 态 退 耕
三、土地统计
审批用地统计表(
统计单位:
年)
实际用地面积
用 地 单 位
申报用 地面积
三、土地统计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统计表(
统计单位: 项目
合计 件 涉及 数 面积 省级机关 件 数 市级机 关 县级机 关 乡级机 关 村(组) 集体 企事业 单位 件 涉及 数 面积
年)
涉及 件 涉及 件 涉及 件 涉及 件 涉及 面积 数 面积 数 面积 数 面积 数 面积
上年未结案 本年立案 破坏耕地 非法占地
一、我国的土地所有权
5.集体土地的范围
除了有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所 有的土地之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 的土地 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
一、我国的土地所有权
6.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
通过法律和政策的颁布实施,经过土地 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等运动 后建立,登记审核后确认
地籍管理全部
1地籍:依据法律规范,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位置、界址、数量、质量以及利用状况进行调查(包括测绘,并将所获状况记载在图案(成图、成卡、簿册,文件或库及法律证书)的信息集及其载体,其核心意义在于反映土地权利之权属。
1离开了以土地权属为主就不是真正的地籍,仅仅是土地统计资料。
土地权属是指国家法律认定的权,而不是其它意义上的权利关系的反映,否则将不是完全的地籍。
单一的土地权属信息虽然是地籍性质的信息,但不是完全的。
实际上土地权属信息本身不应是单一的土地权利的信息。
2地籍的分类:一、按地籍的主要功能的变化分类:1税收地籍2产权地籍3多用途地籍二、按地籍开展的先后时序分: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三、按地籍开展范围和对象特征分类: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四、按地籍手段和成果形式分类:常规地籍和数字地籍3地籍管理的主要作用:1地籍与国家管理2地籍与土地管理3地籍与产权管理4地籍与税收管理5地籍与土地制度!(猴子说:关于这个问题书上5-6页说的不是很清楚,在下不敢妄加总结,有志者请观书,或者记下几个要点,考试时临场发挥也可,我看好你哟)4地籍管理的概念:针对地籍的建立、建设和提供应用所展开的一系列工作(管理)措施。
地籍管理是地籍工作体系的简称。
5地籍管理的任务:是全面、具体掌握地籍信息,不断更新地籍信息,及时、准确、系统地提供服务,并不懈的改革创新,建设功能齐全、制度健全、业务规范、手段先进的、完整的地籍管理工作体系。
6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1土地调查:土地调查是以查清土地的存在、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状况而进行的调查。
土地的存在包括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等,土地权属包括土地的归属、占有、分配、权利等,而土地利用则包括了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等状况。
所有这些与土地有关的状况都是土地调查的内容,它们在土地管理,在巩固社会制度、巩固国家政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都是重要的基础信息。
2土地分等定级土地分等定级是对土地质量进行评价的一种方式,是地籍管理的工作内容之一。
地籍管理
农 村
略降级要求,使 用农村地籍规范
地籍的应用
地籍信息的系统内应用
地籍信息的系统外应用
地籍管理的概念
地籍管理是指国家为研究土地的权属、 自然、经济状况并建立地籍图、簿、册、 信息系统等而实行的土地调查、土地登记、 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等工作措施。
地籍区与地籍子区的划分
A、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界为基 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地籍区。 B、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界 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形地物划分地籍子区。
二、土地权属调查 权属调查一般是以宗地为基本调查对象,调 查核实宗地的位置、权属、界线、使用情况 等,并进行记录。
地籍测量工作流程
地 籍 控 制 测 量 界 址 绘 制 各 种 地 籍 图 面 积 量 算 与 统 计 成 果 整 理 与 归 档
权 属 调 查
点
测 量
地 籍 成 果 应 用
日常地籍调查
日常地籍调查主要工作包括准备工作,日常 土地权属调查,日常地籍测量,成果资料的 检查、整理、变更与归档等工作。
4. 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
2002年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在过渡时 期使用,采用三级分类:3个一级类 ,10个二级类、52个三级类。
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自2007年8月10日起,国土资源部宣布实施 全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系统。 下图为此系统详细分类与过渡时期分类对照 表
9、调查报告;
10、其他有关成果。
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的概念
地籍调查是国家采用科学的方法,依照有 关法定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 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和用途等情况,并以 图、簿、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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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籍调查(土地权属调查) 地籍调查的目的是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 数量、用途、等级等内容,为土地登记、统计和利 用管理提供原始资料。 地籍调查一般在城市和村镇范围内进行。城镇、村 土地属于建设用地,权属复杂、用途多变、等级差 异大且价值高于农用地。为了使地籍调查顺利进行, 必须做到:①按照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制定的《城镇 地籍调查规程》和《土地登记规则》技术规程要求 进行;②成果和文件要合法。在地籍调查中,涉及 土地来源、权属地界的调查,必须以政府确认的权 属文件为依据,在地界相邻双方的土地所有者或使 用者参与下进行,并确认权属地界或签订地界协议 书,从而使调查成果或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地籍管理
第十一章 地籍管理
主要内容: §11—1 地籍管理的概念和立法情况 §11—2 土地调查和土地分等定级 §11—3 土地登记 §11—4 土地统计
重点:土地登记与统计
§11—1 地籍管理的概念和立法情况 地籍管理是国家为取得有关地籍资料和全面研究土地 的权属、自然和经济状况而采取的以土地调查(地籍 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为主要 内容的国家行政管理措施。 目前,我国地籍管理立法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 善的体系。1984年,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国家计 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 的通知》,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制定的《土地利用现 状调查技术规程》等,对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任 务、内容、程序和方法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并提出在 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土地登记、土地统计等地籍管 理试点工作。
土地登记有以下几个特征: 1.登记规则的统一性。土地登记是一种法律行为, 要求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和技术规范,对土地的权属、 面积、界址、用途、等级、价格的认定必须有统一 的标准,就是在全国范围内每一宗地之间登记的程 序、方法、内容、格式必须统一。 2.登记机关的惟一性或称登记区域(空间上)的完 整性。土地登记的法律特性,要求在一个区域内, 只能有一个土地登记机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该 区域内的土地不重不漏,资料统一完整,每一宗土 地界线清楚、面积准确。
土地利用分类,主要是按照土地的用途、生 产特点、使用方式和地表特征等因素对土地 进行分类。《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分为 三种类别,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 地。1984年开始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将土地分为8个一级类,46个二级类。8个一 级类分别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 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和未利用 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27、28条规定:“国家建 立土地调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 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 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 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 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标准,评定土 地等级。”这为土地调查和土地分等定级提 供厂法律依据。同时国家地政部门对土地调 查、土地分等定级制定的办法和规程等,为 进一步搞好这方面工作奠定了基础。 根据调查内容不同,土地润查可分为:土地 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权属调查)、 土地分等定级。
随着改革的深化,原土地管理法中的一些规 定明显不能适应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 地的需要,为此,1998年对相关内容作了全 面修订,现行《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 法实施条例》对土地调查、登记、统计和土 地分等定级等有了更明确的规定,也为地籍 管理单行法规的制定奠定了墓础。
§11—2 土地调查和土地分等定级 土地调查是以查清土地数量、质量、权属、 分布和利用现状而采取的一项技术的、行 政的和法律的措施。土地分等定级是指根 据特定的目的,对土地自然和经济属性进 行综合鉴定,并使鉴定结果定量化、等级 化,即将土地分为一定的等和级的过程。 土地分等定级是土地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也可以成为一项独立的工作而专门 进行。
农用土地地“等”反映不同质量农用地在不 同利用水平、不同利用效益条件下收收益的 差异。土地等的划分以构成土地质量的中长 期稳定的自然特性的差别,以及土地潜力的 现实平均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平均经济效益 上的差异为依据,对全国范围内农用地按相 对差异排列。农村土地级反映土地等影响下 的土地差 异。土地级的划分依据是影响 土地质量、易变的自然条件的差别,以及利 用水平、利用效益的细小差别。土地级在县 级行政区域内按相对差异评定。
地籍调查的基本步骤为: 1.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准备、资料准备、物 资准备和必要的宣传教育。 2.权属调查。权属调查是对宗地位置、界址 等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核定、调查、记录,为地 籍测量和权属审核发证提供法律依据的工作。 权属调查必须有本宗地和邻宗地的土地使用者 或所有者亲自到场共同指界。对无争议的界址 线,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对争议 界址线,按《土地管理法》第16条关于土地权 属争议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经双方定界后无 任何争议时,在界址点上作标志或埋设标桩。 权属调查应将调查成果现场填写于地籍调查表 中,同时绘制宗地草图。
3.登记时间上的连续性。土地权属不是一成不变的, 因此土地登记也相应不断地随着发生变化,以保持 资料的现实性,否则就将成为死档案,失去土地登 记的法律意义。 4.登记效力的一致性。土地登记的内容具有法律效 力,就是要求已经登记的每一宗土地,在社会的任 何范围内都具有统一的效力。凡进行登记的每一宗 土地,都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不存在某一类或某一 宗土地的效力高于其他土地的问题。无论是所有权 登记还是使用权登记,也不论是高一级政府还是低 一级政府进行的登记,登记效力都应当是相同的, 其结果具有公信力。
4.成果整理与验收阶段。包括编制土地利用现状 图、编制土地权属界线图、编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报告、验收。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实行省、县、 作业组三级检查和省、县二级验收制度。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结束后,应提交的调查成果 主要有:①县、乡、村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和各土 地权属单位土地面积统计表;②县、乡土地利用现 状图和分幅的土地权属界线图;③县土地利用现状 调查报告、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说明书;④县、乡 土地边界接合图表;⑤土地权属输送线协议书和争 议原由书。
(一)土地分等定级类型 土地分等定级可按土地评定对象的不同 分为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农用土地分等 定级两种类型。城镇土地分等定级是在 对城镇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及其在社 会活动中的地位作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 划分土地等级。其等级揭示了城镇不同 区位条件下土地价值的差异规律。农用 土地分等定级则是对农用土地质量或对 其生产力高低的评定,也是通过农业生 产条件的综合分析,对农用土地生产潜 力及其差异程度的评估。
3.定级报告编写及成果验பைடு நூலகம்阶段。土地定级 成果包括土地定级技术报告、土地定级成果 图、土地定级工作报告等。 4.成果应用与更新阶段。
§11—3 土地登记
一、土地登记的概念和特征 土地登记,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 用途、面积、质量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并向 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颁发土地证书,以确认土 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制度。凡依法进行土地 登记的文件、资料都具有法律效力,土地所有者和 使用者根据土地登记的文件对土地享有权利和义务。 因此,土 地登记制度有助于维护土地所有者和土 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主义土地使用制度。
3.地籍测量:将权属调查确定的土地权属界线、 界址点、地类界线及其他地籍要素测绘成图, 并准确确定其位置和面积。地籍测量的结果, 经办理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
三、土地分等定级 土地等级是土地质量和价值状况差异的反映,是科 学确定土地税费、土地价格、征地补偿费、划定土 地利用区的重要依据。 《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分别规 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 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 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国务院土地行政 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等级评定标 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 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评定标准,对土地等级进行 评定。地方土地等级评定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 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 应当向社会公布。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土地等级每6年调整一次。
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 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中,明确要 求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决定设立国家土地 管理局,其主要职责的第二项就是主管全国的土地 调查、登记和统计工作。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使用 权及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调查、统计工作等作了 原则规定。1987年8月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家统计 局联合制定和发布了《土地统计报表制度实施办 法》,1987年9月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了《城镇村 庄地籍调查规程》和《全国土地登记规则》,1987 年10月国家土地管理局依据《土地管理法》,发布 了《关于加强地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些规范性 文件都反映了国家对全国开展地籍管理的基本方针、 政策和立法的基本内容。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程序及提交的成果 按照县级土地利用现状详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工作阶段。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编写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申请书》,经县级人民政 府同意后报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审批之后, 建立领导班子,组织专业队伍,建立工作责任 制和进行技术培训。
(三)土地分等定级的程序 1.准备工作阶段。主要包括制定工作方案、 确定定级因素体系、资料收集、实地调查、资 料分析整理汇总等工作。目前我国土地定级因 素体系主要从商业繁华影响度、交通条件、基 础设施状况、环境状况、人口状况等5个方面 选取。 2.土地级别划分及确定过程。主要包括定级 因素作用分值计算、定级单元划分、单元各因 素分值计算、单元总分值计算。土地级别初步 划分、级差收益测箅,土地级别确定等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