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权与地籍管理优秀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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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土地管理学总论》PPT课件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土地管理学总论》PPT课件
一、土地权属管理的任务 巩固、维护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土地 公有制。 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调动其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和不断改 善土地使用条件的积极性。 调整土地关系。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第二节 土地权属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二、土地权属管理的内容 依法确定土地权属。 依法管理土地权属变更。 依法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主体:农民集体。 客体:农民集体所有的一切土地。 内容:农民集体在行使土地所有权的 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
五、我国土地使用权主体、客体、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的涵义
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 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 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占 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部分处分的权利。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
一、土地制度概述 土地制度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土地
关系的总和,是关于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 料的所有、使用、管理的原则、方式、手 段和界限等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化体系。
其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 地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第六节 土地征收
二、土地征收补偿与安置标准 (一)征地补偿费的构成
土地补偿费 青苗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社会保障费用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拆迁补偿费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第六节 土地征收
(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它用地50年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第四节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

土地权属管理课件

土地权属管理课件
一、概念: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
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 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 者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行 为。
土地权属管理课件
二、出让的方式、年限与程序
一)出让方式: 协议、招标、拍卖、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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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年限: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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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 权的确认与流转管理
土地权属管理课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 1、有偿取得方式 • 2、无偿取得方式 • 3、依法承包经营取得 • 4、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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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方式主要有: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转让、出租、抵押
土地权属管理课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⑴涵义:
• 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土地的单 位和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 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 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占 用、使用、收益以及依法部分 处分的权利。
土地权属管理课件
• ⑵国有土地使用权 • 主体:
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 位和个人
• 客体:
国家依法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 用的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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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土地产权 土地产权指有关土地财产的 一切权利的总和。 土地产权问题是土地制度的
一个核心问题。
土地权属管理课件
1、土地产权的基本特性
⑴具有排他性 ⑵土地产权个体必须具备可占用
性和价值性 ⑶土地产权必须经过登记,才能
得到法律的承认,并受到法律 的保护 ⑷土地产权的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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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荒地、林地、草地、滩涂及其 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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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管理讲义》课件

《地籍管理讲义》课件
制作要求:土地证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权利人、土地面积、土地用 途等基本信息
制作流程:土地证书的制作需要经过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等环节
制作材料:土地证书的制作需要提供土地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明等材 料
土地登记信息的管理和应用
土地登记信息的收集:包 括土地权属、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等信息
调查准备:收集相关资料,制定调查方 案
实地调查:实地测量土地面积、位置、 边界等
权属确认:核实土地权属,确认土地所 有权
资料整理:整理调查资料,形成调查报 告
审核审批:提交调查报告,等待审核审 批
归档管理:将调查资料归档,便于查询 和管理
土地勘测定界的技术和方法
土地勘测:通过实地测量、遥感等技术手段获取土地信息 土地定界:确定土地边界,包括界址点、界址线等 土地测量:利用测量仪器和工具,获取土地面积、形状等信息 土地登记:将土地信息登记在册,包括土地权属、用途、面积等信息
地籍管理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 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
地籍管理可以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
地籍管理的内容和流程
地籍管理定义:对土 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 位置、面积、用途等 信息进行登记、管理、 查询和更新的过程。
地籍管理的内容:包括 土地权属登记、土地用 途变更登记、土地面积 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期 限变更登记等。
地籍档案的利用和服务方式
查询服务:提供地籍档案的查询服 务,方便用户快速获取所需信息
信息共享:实现地籍档案的信息共 享,提高工作效率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统计分析:对地籍档案进行统计分 析,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培训教育:提供地籍档案管理培训, 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二章 地权与地籍管理

第二章 地权与地籍管理


第 二 章 地 权 与 地 籍 管 理



一、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和客体 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规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土地的占有、使 用、收益和处分权利。除此之外,任何组织、单位或 个人都不能成为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都无 权擅自处置国有土地。 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客体是一切属于国家所有 的土地。法律规定,以下土地为国有土地。 1.城市市区的土地(含建制镇、独立工矿区所 辖土地); 2.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 区的土地; 3.依照法律国家征用的土地。如铁路、公路、 风景名胜区、水利设施用地等; 4.依照宪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荒山、荒地、 林地、山岭、滩涂等土地。
二、土地产权
与其他财产权一样,土地产权不是单 一的权利,是若干独立权利的集合,是有 关土地的一切权利的总和,并且这些权利 可以分散拥有。土地产权包括:所有权、 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地役 权。土地产权有如下基本特性: 1)排它性 指土地产权一经法律程序 确定其归属,就具有排斥所有其他人对该 项财产的权利。 2)土地产权的客体必须具备可占用性 和价值性。其客体是土地资产,是能被占 用且可带来利益的那些土地资源

第 二 章 地 权 与 地 籍 管 理
第二节 我国的土地制度
一、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和
客体 二、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 体和客体 三、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和客体 四、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形 成与确认
第二节 我国的土地制度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 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包括宅 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耕地、 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城乡 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 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 用地是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地籍与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PPT课件

地籍与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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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降级要求,使 用农村地籍规范

四、地籍的应用
地籍信息的系统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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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信息的系统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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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地籍管理
13
一、 地籍管理的概念
地籍管理(Cadastral Management)是 指国家为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经济状 况并建立地籍图、簿、册等而实行的土地 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和 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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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于土地权 属的 国家统一管理
基层地籍
集体土地使用者的土 地和国有土地的二级使用 者的土地
主要服务于土地 利用或使用的指导和 监督
9
4、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分
类型
对象
要求
城镇 农村
城市,镇城区用 地,独立工矿用地, 交通用地
高精度,高技术 含量,大比例尺,使 用城镇地籍规范
城镇郊区,农 村集体所有制土地, 农村居民地,国营农 场的国有土地

《地籍管理土地登记》课件

《地籍管理土地登记》课件
近代土地登记
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和土地法律制度的变革,我国开始引入近代土地登记制度。民国时期 ,我国开始建立较为完善的土地登记制度。
现代土地登记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先后经历了土地改革时期的土地产权登记、计划经济时期的土地使用 证发放以及改革开放后的土地登记制度建设等阶段。目前,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土地 登记制度体系。
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
总结词
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
详细描述
地籍管理主要包括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评价、土地监测、土地利用规划 和土地整理等内容。这些内容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地籍管理体系,为政府和 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和数据支持。
地籍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总结词
地籍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详细描述
地籍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首先,地籍管理是保 障国家土地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土地权利的登记和 确认,有效避免土地纠纷和侵权行为。其次,地籍管理 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土地调查和评价,了解 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为土地资源的合理 配置提供依据。最后,地籍管理是实现土地市场规范化 的基础,通过土地登记和监管,保障土地市场的公平交 易和健康发展。
土地登记是地籍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土地权属法律关系的初始确认,是土地权属法 律关系成立的依据。
土地登记具有法定性、公信力和公示性的特点。
土地登记的目的和意义
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土地交易安全
通过土地登记,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 和他项权利,使权利人合法地享有土地权 益,防止他人侵犯。
通过土地登记,公示土地权利状态,避免 因权属不清导致的交易风险,保障土地交 易市场的正常秩序。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促进地籍信息管理
通过土地登记,明晰土地权属关系,有利 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第五章 土地登记 《地籍管理》PPT课件

第五章  土地登记  《地籍管理》PPT课件

5.1 不动产登记制度概述
契据登记制实行形式审查,因此登记手续十分简便。登记机关只是应当 事人的要求将其产权变动公示于世,可以使登记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这 种效力的存在,对于产权的维护和交易安全的实现能起到有限作用。契据登 记对产权变动的有效性不产生任何效果,国家几乎不干预产权关系的变动, 因此登记簿不具有公信力。第三人信赖登记而为交易会存在风险,可见这种 制度在交易安全的保护方面仍然存在局限性。
总登记是一种针对辖区内所有不动产,在一个确定的时点进行的一种普
遍性的登记。
总登记后,不动产权利人首次取得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向登记机
关提出申请而进行的登记,称为初始登记。
根据民法物权理论,他物权产生于既有权利,对于原权利而言,他物权
是原权利人设立的结果,他物权登记,我们称为权利设定登记。
5.1 不动产登记制度概述
• 需要进行土地总登记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从未进行过土地登记的地 区;二是原有登记需要全面更新。土地总登记是日常变更登记的基础,通 过土地总登记建立起来的辖区每宗土地的表、卡、证是以后变更登记的根 据,没有总登记,变更登记就无从谈起。
5.1 不动产登记制度概述
• 权利登记制
权利登记制系德国创立,也称德国登记制,又称登记要件主义。采用权利登 记的国家有:德国、瑞士、荷兰、捷克、南斯拉夫、奥地利、匈牙利等国。
该登记制的特点是:①登记要件主义: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或变更,以登 记为其发生效力,如不登记,当事人虽订有契约,也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在 法律上亦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②实质审查主义:登记人员对于登记申请, 有实质的审查权,审查申请所必具的形式要件,不动产权利变动原因与事实 是否符合,缴附文件有无瑕疵,证明无误后方予登记。③登记具有公信力: 登记簿上所载权利事项,即使在实体法上由于登记原因不成立,或有无效、 撤销的情形,亦不得以其来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公众可信赖已登记权 利,具有确定的效力。④登记采强制主义:不动产物权的取得、设定、变更 、 丧失、非经登记不生效力。⑤登记簿编制,采取物的编成主义:即依不动产 物的编号先后次序编制。登记完毕,不发权利书状,仅在契约上加注记登记 经过。⑥登记以不动产权利之静态为主:登记簿先登记不动产权利之现在状 态,再反映不动产之变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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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籍和地籍管理 ❖ 1、地籍 ❖ 地籍是反映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位置、质量、
数量和利用现状等有关土地的自然、社会、经济和法律等 基本状况的资料,亦称土地的户籍。
❖ 地籍的特点: ❖ 地籍具有空间性、法律性、精确性和连续性的特点。
第二节 地籍管理概述
禹贡九州山川图
将九州土地分为 三等九级
❖ 权属争议产生的原因
❖ 历史遗留问题
❖ 没有明确的界限 ❖ 因地下矿藏开采、开荒及采伐引起
的纠纷 ❖ 占用其他单位在本单位中的插花地 ❖ 蚕食与其接壤的其他单位土地 ❖ 宅基地、自留地等用地之间的争议
❖ 权属争议处理方式
❖ 协商解决
❖ 申请调解 ❖ 人民政府处理 ❖ 行政复议或法院审理
第二节 地籍管理概述

土 地
主体
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唯一主体是国 家



客体
一切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国家在行使土地所有权的过程中形成的
确 定
内容
权利和义务。国家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 代表国家行使,地方各级政府无权擅自 处置国有土地,只能依法根据国务院的 授权处置国有土地。
第一节 地权管理
1、
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人与人之间因土地而发生的关系,其客体是土地;
❖ 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 、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一节 地权管理
3、集体所有土地的确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 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 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土地所有权具有持久性。其存续通常不受时间的限制;

土地所有权的形式必须限制在国家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
第一节 地权管理
2、国家所有土地的确定
《土地管 理法》 2004
❖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 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 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土地所有权的变更 ❖ 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权属变更的形式
❖ 国家与集体之间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 集体与集体之间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 集体与个人之间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 个人与个人之间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第一节 地权管理
六、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因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而发生 的争议和冲突,即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 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与个人之间、集体所有制 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等发生的土地权属争议和冲突。
第一节 地权管理
一、地权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1、土地权属
理 的 内 容
土 地 权 属 管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他项权利的确认 土地权属管理的变更与调整 土地纠纷的调节与处理 对违反土地政策法令行为的惩处
第一节 地权管理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人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
二 分的一种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
地权与地籍管理
第一节 地权管理
一、地权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1、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简称地权,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土地权属 是由土地制度所决定的。
土地权属管理就是对所有权、使用权以及他项权利的确认、调 整和争议处理的管理。
土地权属管理任务: 1.确定和维护土地所有制和土地关系 2.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3.保护和监督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他项权利
他项权利:指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一切有关的土地权利。
第一节 地权管理
五、土地权属的变更
根据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调整或改变 原有土地的权属关系,即将原有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一个单位 (个人)转移给另一个单位(个人),或集体与国家之间土地权属的 变更。
❖权属变更的内容

土地所有人对土地具有直接利益并享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即土地

所有权具有绝对性;

土地所有权具有排他性,在同一物上不能同时设定两个以上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完整的所有权是通过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等综合反映出来的;


土地所有权是一种最充分、最完全、最典型的土地权,可以对土地行 使包括处分权在内的一切权利;
第二节 地籍管理概述
商朝 众人 协田 卜骨
第二节 地籍管理概述
宋 朝 的 地 券
第二节 地籍管理概述
分图
明朝的鱼鳞图 总图
第二节 地籍管理概述
清 朝 的 地 契
第二节 地籍管理概述
民 国 时 期 的 土 地 所 有 权 状
第二节 地籍管理概述
建 国 之 后 土 地 执 照
第二节 地籍管理概述
《土地管 理法》 2004
❖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 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 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 农民集体所有。
❖ 农民有权。
第一节 地权管理
三、土地使用权的确定
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 围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 占有、使用、收益以及部分处分的权利。
第一节 地权管理
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
主体:任何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和个人。
客体:国家依法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 有土地。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在依法行使土地 使用权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地权管理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
• 居住用地70年 • 工业用地50年 •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具体地块出让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国家产业政策确 定使用年限。
第一节 地权管理
农村集 体土地
土地使用权
主体: 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的单位和个人。
客体:使用权主体依法取得的承包地、 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和农村 集体建设用地。
内容: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在行使土地 使用权的过程中依法形成的权利 和义务。
第一节 地权管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收回
第一节 地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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