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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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保障妇女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
终止妊娠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终止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管理,使用本制度。

2、药品仓库药品采购保管、门诊药房、住院药房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对终止妊娠药品实施监督管理。

3、终止妊娠药品指下列药品:
(1)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片;(2)缩宫素注射液;(3)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

4、终上妊娠药品仅限于本院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者使用,严禁流入社会。

5、施行终止早期妊娠手术服务的机构只能使用除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外的其它终止妊娠药品。

6、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妇产科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严格遵医嘱发药并明确专人负责保管。

7、禁止非妇产科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

非妇产科医生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药房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发药,否则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8、终止妊娠药品要实行专人、专柜、专册登记,交接班时需要交接清楚。

9、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领取使用(购买)记录,账目日清月结。

郏县人民医院药剂科 2019年6月1日。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一、采购终止妊娠药物应到定点药品批发企业购买,开具合法票据,并按制度建立购进记录,到票、帐、物相符。

票据和记录应按有关制度妥善保管。

二、终止妊娠药品入库时应专人验收,验收时应按照药品的分类,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逐一检查,药品标签和包装没有制度标志的不得收货;药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储藏条件等。

整件包装应有产品合格证。

三、做好终止妊娠药品入库验收记录,要求内容完整,不缺项,字迹清晰,结论明确。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四、验收后的的药品,保管员应在入库凭证上签字,并注明验收结论。

采购员凭保管员签字的入库凭证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其他问题的品种应予以拒收并报科室。

五、终止妊娠药品应设专柜单独存放,实行专人专帐管理,确保帐货相符,数量、批号准确。

六、终止妊娠药品出库实行双人复核,做到数量、批号准确。

七、终止妊娠药品的报损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销毁。

八、储存终止妊娠药品的仓库要严格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其储存安全。

若发生被盗情况,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药库和药房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把好采购、入库验收、药品发放三关
二、采购人员要坚持正规道,须三证齐全,确保药品质量
三、药库和药房实行专帐专人、验收登记、质量合格,三证齐全、数量准确才能入库,出库时也要认真登记并由发药、领药人签字。

四、药房严格执行凭处方发药,每月凭处方进行核对。

五、禁止向个人或其他医疗机构出售、出借终止妊娠的药物。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模板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保障妇女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售及监督等各个环节。

二、药品采购第三条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要求,选择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

第四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向药品供应单位索取药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并核实药品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五条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价格应参照市场价格,确保药品质量。

三、药品储存第六条终止妊娠药品应存放在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专用库房内,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鼠、防虫。

第七条药品储存时应按药品类别、规格、批号分开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第八条药品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药品使用第九条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必须在具有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内进行。

第十条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并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操作规范进行。

第十一条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需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患者意愿,遵循自愿原则;(二)符合医疗需要,确保患者安全;(三)严格执行操作规范,避免滥用。

五、药品销售第十二条终止妊娠药品的销售仅限于具有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十三条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时,应核实购买单位的资质,确保其具备终止妊娠手术资格。

第十四条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时,应向购买单位提供药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六、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一、各医疗单位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的医技人员必须熟悉掌握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

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后才准予上岗。

二、各医疗单位应建立健全终止妊娠药品出入仓库登记管理制度。

药库在购进米菲司酮、利凡诺(乳酸依沙吖啶)等终止妊娠药品时,必须向合法的医药供应商购进,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保证,以保障使用者有人身安全。

三、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专柜、专册)。

医院药库要对终止妊娠药品的出入库进行专人管理,并做好相应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人、领药人、发药时间、领药时间、药物名称、药物剂量、药物数量等。

监督药品的合法、合理使用,并给予临床医生必要的药品使用建议,确保安全使用,定期对米菲司酮、利凡诺(乳酸依沙吖啶)等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四、临床接诊医生对使用米菲司酮、利凡诺(乳酸依沙吖啶)等终止妊娠药品的妇女,必须掌握使用指征,做好必要检查,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详尽说明使用前后可能出现的情况,让使用者清楚,所有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和监督下使用。

五、临床接诊医生对、利凡诺(乳酸依沙吖啶)终止妊
娠药品必须及时按照要求做好登记工作,每次使用终止妊娠药物必须做好相关资料登记,包括患者姓名、使用人、使用证明人、使用情况、使用药量、使用时间及使用效果等。

六、临床接诊医生有义务对育龄妇女进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健康宣教,减少计划外妊娠的发生。

保护妇女身心健康。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模板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模板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终止妊娠药物的安全、合理使用,保护患者健康,防止药物滥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终止妊娠药物的采购、储存、分发、使用及监督管理。

二、管理部门与职责1. 医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医疗规范和监督执行。

2. 药学部门:负责药物的采购、储存、分发及药物信息咨询。

3. 护理部门:负责药物的给药指导和患者监护。

4. 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监督检查。

三、药物采购与储存1. 采购:必须从合法渠道采购国家批准的终止妊娠药物。

2. 储存:药物应储存在专用的、上锁的药柜中,由专人负责管理。

四、药物分发与使用1. 分发:药物分发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执行。

2. 使用:使用前应详细告知患者药物的作用、副作用及注意事项,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五、患者评估与适应症1. 评估:对患者进行详细的医疗评估,确保药物使用符合适应症。

2. 适应症:严格掌握药物使用的适应症,避免不适宜的患者使用。

六、药物副作用与风险管理1. 监测: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的反应和药物副作用。

2. 风险管理:对于出现的副作用和风险应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七、药物使用记录与报告1. 记录:详细记录药物使用的时间、剂量、患者反应等信息。

2. 报告:对于严重的药物副作用或不良事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八、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的培训。

2. 对患者进行药物使用教育,提高患者对药物使用的认识。

九、监督管理1. 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医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订和更新由医务部门提出,经管理部门审议后实施。

请注意,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在实施任何医疗相关制度之前,应咨询专业法律顾问和医疗专家,确保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定。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保障妇女健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我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安全、有效: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健康。

3. 保密、诚信:严格保护患者隐私,诚信服务。

第四条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1. 我院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必须由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提供。

2. 药品采购部门应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 药品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付时间、验收标准等。

第五条终止妊娠药品的储存:1. 终止妊娠药品应存放在专用的药品库房,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

2. 库房温度、湿度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控制。

3. 终止妊娠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分类、分架存放。

4. 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1. 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在明确诊断、充分告知患者病情和风险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开具处方。

2. 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领用、调配、发药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应实行专柜、专账、专人管理,详细记录使用时间、使用对象姓名、年龄、单位或住址、吃生育情况等。

第七条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1. 我院设立终止妊娠药品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

2. 监督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保障妇女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经营过程中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控制。

三、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办法》四、术语及定义本规定所指终止妊娠药品是指用于怀孕妇女提前终止妊娠所用的药品,主要包括下列品种:1.米非司酮片(别名:含珠停、息隐);2.米索前列醇片(别名:喜克溃);3.乳酸依沙吖啶注射剂(别名:利凡诺、雷弗诺尔);4.催产素注射液(别名:缩宫素);5.卡前列甲酯(别名:卡波前列素甲酯);6.获准生产和销售的其他人工终止妊娠药品。

如天花粉蛋白(别名:花粉蛋白)、硫前列酮(别名:塞普酮)、甲烯前列素、环氧司坦(别名:爱波司坦)、吉美前列素、芫花萜(别名:芫花酯甲)等。

5、职责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由质管部主要负责。

六、内容1.采购终止妊娠药品,应从具有合法资质资格的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不得从任何其它渠道购进。

2.严格执行公司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以及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3.终止妊娠药品应有专人验收。

4.对终止妊娠药品应单独存放,专人办理,做到账票物相符。

(一)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应做到(1)只能将终止妊娠药物销售给具备相关天分(依法获准实施终止妊娠手术效劳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取得终止早期妊娠手术效劳项目资格,但未取得终止中期妊娠手术效劳项目资格的机构,可以购买和使用除乳酸依沙吖啶打针剂(别名:利凡诺、雷弗诺尔)之外的终止妊娠药品。

(2)在向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时,必须向销售对象索取其具有依法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证明文件(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留存复印件备查。

(3)对供应的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效劳机构举行野生终止妊娠合法资格的审核并树立完整的客户档案。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3篇)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3篇)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1.目的:为强化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的控制终止妊娠药品的进、销、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3.职责:采购部、质量管理部、储运部、销售部对本制度的具体实施负责。

4.内容____本制度所指终止妊娠药品是指用于怀孕妇女提前终止妊娠所用的药品,主要包括下列品种:4.1.1复方米非司酮片;____米非司酮片(别名:含珠停、息隐);____米非司酮胶囊;____米非司酮胶囊(Ⅱ);____米非司酮胶丸;____米索前列醇片(别名:喜克溃);4.1.7卡前列甲酯栓(别名:卡波前列素甲酯栓、卡孕栓);4.1.8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4.1.9地诺前列素注射液;4.1.10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别名:利凡诺注射液、雷弗诺尔注射液);4.1.11催产素注射液(别名:缩宫素注射液);4.1.12获准生产和销售的其他人工终止妊娠药品,如天花粉蛋白(别名:花粉蛋白)、硫前列酮(别名:塞普酮)、甲烯前列素、环氧司坦(别名:爱波司坦)、吉美前列素、芫花萜(别名:芫花酯甲)等。

4.2终止妊娠药品必须从具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购销单位资质应通过质管部门的首营审核,否则不得实施购进。

4.4终止妊娠药品收货、验收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应管理制度,并按相应的操作规程实施收货和验收。

4.5终止妊娠药品在库应当集中存放,并列入重点养护品种,对有疑问的终止妊娠药品应当及时报质管部确认其质量属性。

4.6终止妊娠药品必须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4.7终止妊娠药品不得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

4.8不合格终止妊娠药品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确认、审批、报损、销毁手续,并做好销毁记录。

4.11未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三篇篇一: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1、药剂科或药房对终止妊娠药物实行专人、专柜、转账管理,设立《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转账》2、终止妊娠药品的处方权限于获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妇产科医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

填写《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登记表》(六附件2)。

获准开展妇产科业务的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常规使用催产素或将米非司酮单独应用于紧急避孕除外。

3、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单独处方、妥善保存,每月汇总装订一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药剂科或药房建立终止妊娠药品处方档案和转账,切实做到账与处方相符,账与药品相符、药品的进、销、存相符。

专账各栏目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完整。

5、采购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按照获准开展的终止妊娠手术类型(引产和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编制采购计划。

在药品批发公司采购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携带下列原始证件: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②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采购终止妊娠药品证明,且采购证明必须注明采购相关终止妊娠药品的品名和具体数量;③采购人身份证。

篇二: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1、制定目的为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管理,有效控制终止妊娠药品的进、存、销行为,确保依法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终止妊娠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报损等经营管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4 、职责:质管部负责组织并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实施内容负责。

5 、术语及定义本规定所指终止妊娠药品是指用于怀孕妇女提前终止妊娠所用的药品,包括下列品种:5.1 米非司酮片(用于紧急避孕的除外);5.2 米索前列醇片;5.3 卡前列甲酯栓;5.4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5.5 地诺前列素注射液;5.6 乳酸依沙吖啶注射剂;5.7 催产素注射液 ( 商品名:缩宫素注射液 ) ;5.8 天花粉蛋白注射液;5.9 芫花萜。

医院实行终止妊娠管理制度

医院实行终止妊娠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终止妊娠工作的开展,保障妇女的健康权益,预防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终止妊娠管理制度:一、管理原则1. 保障妇女健康: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法律法规,确保妇女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选择适宜的终止妊娠方式。

2. 规范操作流程:加强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估,确保手术安全、有效。

3. 保密原则:对终止妊娠手术的相关信息实行保密,尊重患者隐私。

4. 平衡性别: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促进性别平等。

二、管理职责1. 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终止妊娠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2. 医疗科:负责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估。

3. 药剂科:负责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和报废。

4. 护理部:负责终止妊娠手术患者的护理和监护。

5. 法律事务部:负责处理终止妊娠手术相关的法律事务。

三、管理制度1. 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终止妊娠手术必须由具有妇产科执业资格的医师进行审批,并签署手术同意书。

2. 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区(专柜)、专帐管理,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或不具有终止妊娠药品使用权的机构和个人。

3. 终止妊娠手术的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必须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4. 终止妊娠手术的监督:医疗科对终止妊娠手术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手术安全、有效。

5. 终止妊娠手术的评估:对终止妊娠手术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6. 终止妊娠手术的保密:对终止妊娠手术的相关信息实行保密,尊重患者隐私。

四、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终止妊娠法律法规的认识。

2. 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引导患者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

3. 营造有利于性别平等的社会氛围,消除性别歧视。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Ⅰ目的
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药物的合理应用。

Ⅱ 范围
适用于药学部。

Ⅱ 制度
一、终止妊娠药品主要是指下列药品:
(一)米非司酮片
(二)米索前列醇片
(三)乳酸依沙吖啶注射剂
(四)缩宫素注射液
(五)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
(六)卡前列甲酯栓
二、采购终止妊娠药品必须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合法药品批发企业购进,按照获准开展的终止妊娠手术类型编制采购计划,同时做好入库验收工作,建立专用购进记录。

三、药学部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专账管理。

建立终止妊娠药品购销和使用记录,做到账与处方(账处)相符,账与药品(账物)相符,药品的进、销、存(账账相符)。

购销和使用记录至少保存3年。

四、终止妊娠药品的处方权限于获得相应执业资格的
妇科、产科医生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禁止非妇科、产科医生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缩宫素的处方权限尚包括麻醉科的医生。

五、调剂人员凭处方发放终止妊娠药品
六、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单独处方,妥善保存,每月汇总装订一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七、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我院使用,禁止转让和外借。

Ⅳ参考依据

Ⅴ附件
附件1终止妊娠药品处方登记册
附件2终止妊娠药品(XX药品)出入库登记表。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药品管理办法》,严格遵守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

2.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获准实行终止妊娠手术项目的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使用。

3.对终止妊娠药物实行专人、专帐、专柜管理,一月一盘存。

任何人不得擅自领取和借用此类药物。

4.终止妊娠药物由妇产科报计划,分管领导审核后由药剂科统一购进验收入库,任何人或科室不得擅自采购终止妊娠药物。

5.终止妊娠药由药房负责统一领取,妇产科定期到药库领取一定备用数,并签字。

6.妇产科详细记录终止妊娠药物使用情况,孕妇姓名、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引产原因、孕周、引产方式和药物名称,经主治医师签字做到帐物相符。

7.非法销售擅自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按隶属关系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终止妊娠及促排卵药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及促排卵药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及促排卵药品管理制度1、为加强终止妊娠及促排卵药品的管理,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终止妊娠药品主要指下列药品用于终止妊娠:①米非司酮片;②米索前列醇片;③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

促排卵药品主要指下列药品用于促排卵:①注射用绒促性素;②来曲唑片(医院申请超说明书用药)。

3、对该类药品实行专区(或专柜)存放,有明晰警示标识,且全院统一。

4、该类药品由药品采购员统一购进验收后入库,任何个人或科室不得擅自采购该类药物。

不得为药品零售企业或未依法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和个人代购终止妊娠药品。

5、该类药品必须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并在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指导监护下使用。

药剂科必须凭妇产科医生开具的处方调配和发放终止妊娠药品及促排卵药品,对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年龄、临床诊断、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处方医师等,每月汇总装订一次。

6、该类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禁止不具有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个人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经核准开展产科接生的医疗行为正常使用催产素的除外。

7、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及促排卵药品的购进和使用记录,每月对本科室终止妊娠药品及促排卵药品出、入库及使用数量进行核对,做到账与购、销、存账相符,账物相符。

8、各种记录和凭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但不得少于3年。

9、药学部门每季度对全院(包括门诊和住院)使用“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从适应症、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等方面进行合理性点评。

10、药学部门及医院主管部门对备用了终止妊娠药品及促排卵药品的临床科室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分析、反馈,并追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医院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1.人工终止妊娠药品主要指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缩宫素注射液、卡前列甲酯栓以及获准生产和销售的其他人工终止妊娠药品。

2.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人工终止妊娠的药品。

3.人工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依法获准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服务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使用。

除经核准开展产科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正常使用的催产素药物外,任何单位不得为药品零售企业、个体经营者和未依法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代购人工终止妊娠药品。

4.获准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凭处方调配、使用人工终止妊娠的药品,严格遵照医嘱发药,并建立处方档案。

5.人工终止妊娠的药品应当在依法取得资质的注册执业医师指导和监护下使用,禁止其他人员开具人工终止妊娠药品处方。

6.人工终止妊娠的药品要有专人专帐保管,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保管和使用记录;日常要经常性地核对终止妊娠药品的出入库数量,发现异常要及时登记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购进和使用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为了加强对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的特别管理,这两种药品不放在药房,由妇产科直接领用并指定专人管理)。

7.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机构应当为妊娠14周以上使用人工
终止妊娠药品者建立完整的档案,档案包括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的通用名称、批号、用药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发(取)药时间、使用量、主管医师、药剂师及有资格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意见书或者有关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介绍信)等内容。

8.药房、药库等相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不具有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使用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的禁示标志。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药剂科或药房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药剂科或药房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药剂科或药房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
首先,药剂科或药房应设立专人专岗来负责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和监督。

这些专人应具备相关的医药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正确理解和判断妇
女的需求,并根据相应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和服务。

首先,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可能给药剂科或药房带来过大的
负担。

由于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相对较少,设置专门的人员和资源可能不
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其次,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可能对妇女的使用权益带来限制。

如果设置专人专岗来管理和监督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可能增加妇女获取
药品的难度和门槛,影响其正当的选择权。

再次,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可能增加非法终止妊娠药品的滥
用风险。

如果采取过于严格的管理措施,可能导致非法市场的形成,不法
分子趁机制造和销售不安全的药品,给妇女的健康带来风险。

妇幼保健院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妊娠药物管理制度终止的原因与影响妊娠药物管理制度是妇幼保健院为了管理妊娠药物的使用而设立的一套规定和制度。

然而,在我们的社会环境中,科技进步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使得妊娠终止手术更加安全可靠。

因此,妇幼保健院已经决定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并将重点转移到妊娠终止手术的管理和优化上。

首先,妊娠药物管理制度终止的原因之一是妊娠终止手术的安全性提高。

在过去,药物妊娠终止可能会有一些安全风险,例如导致持续出血、感染以及造成不完全流产等问题。

而随着科技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妊娠终止手术已经变得更加安全可靠。

医院和医生可以准确地控制整个手术过程,避免出现意外情况。

因此,妇幼保健院决定将重点转移到妊娠终止手术的管理上,以确保女性的安全和健康。

其次,妊娠药物管理制度终止的原因之二是妊娠终止手术的效果更好。

相比于药物妊娠终止,手术终止更加彻底和可靠。

在药物终止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不完全流产的情况,需要进行二次手术才能完全清除胚胎和羊膜组织。

而手术终止可以在一次手术中将胚胎和羊膜组织完全清除,避免了再次手术的痛苦和风险。

此外,手术终止还可以进行组织检查,确保女性身体健康并排除其他可能的问题。

因此,妇幼保健院决定停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以提供更好的妊娠终止服务。

当然,妊娠药物管理制度终止也会产生一些影响。

首先,对于一些不适合手术终止的患者,妊娠药物的使用会受到限制。

这些患者可能有一些疾病或身体状况,使得手术终止对他们来说不是一个合适的选择。

这些患者可能需要寻找其他的妊娠终止方法,或者需要在妇幼保健院之外寻求帮助。

其次,妊娠药物管理制度终止还可能对医院和医生的工作产生影响。

由于手术终止相对于药物终止来说更加复杂和费时,这将意味着医院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来进行妊娠终止手术。

此外,医生也需要接受更多的培训和学习,以确保他们能够熟练地进行妊娠终止手术,并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综上所述,妇幼保健院决定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主要是因为妊娠终止手术的安全性和效果更好。

终止妊娠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终止妊娠医院药品的管理,保障妇女健康,预防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售、监督等环节。

三、药品管理1. 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1)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需经医院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审核,确保药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2)采购部门应与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供货时间等内容。

2. 终止妊娠药品的储存(1)终止妊娠药品应储存在专用药品库房,库房应具备冷藏、通风、干燥等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入库时,需进行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真实、完整。

3. 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1)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必须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妇产科医师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开具处方。

(2)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医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指南进行操作。

(3)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过程应详细记录,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4. 终止妊娠药品的销售(1)终止妊娠药品不得在医院药房销售,仅限于医院内部使用。

(2)药品销售部门应确保药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药品。

四、监督管理1. 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售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2. 定期对终止妊娠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沁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沁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十二、药剂科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河南省终止妊娠有关管理规定,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结合科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管理,适用本制度。

2、药品仓库药品采购保管、门诊药房、住院药房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对终止妊娠药品实施监督管理。

3、终止妊娠药品指下列药品:(1)米非司酮片;(2)米索前列醇片;(3)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4)催产素注射液。

4、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本院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者使用,严禁流入社会。

5、施行终止早期妊娠手术服务的机构只能使用除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外的其它终止妊娠药品。

6、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妇科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严格遵医嘱发药,并明确专人负责保管。

7、禁止非妇产科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非妇产科医生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药房工作人员可拒绝发药,否则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8、终止妊娠药品要实行专人、专柜、专册登记,交接班时需要交接清楚。

9、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领取使用(或购买)记录,账目日清月结。

10、处方单独装订保存,分类存放并保存三年以上。

11、采购终止妊娠药品时,必须索取药品批发单位的资质证件及票据。

12、药剂科不定期对药房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按规定处理。

1、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本院实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者使用,严禁流入社会。

2、施行终止早期妊娠手术服务的机构只能使用除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外的其他终止妊娠药品。

3、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妇科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严格遵医嘱发药,并明确专人负责保管。

4、禁止非妇产科医生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非妇产科医生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药房工作人员科拒绝发药,否着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5、终止妊娠药品要实行专人、专柜、专册登记,交接班时需要交接清楚。

6、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领取使用记录,账目日清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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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红十字华龙医院
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管理规定
1、实行终止妊娠药品准购制,市药品监管部门对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放终止妊娠药品准购证,每季度向当地许可证经营终止妊娠品德批发企业,报需求计划。

2、终止妊娠药品的批发企业每季度按要求计划进行招标,使用单位凭准购证购买终止妊娠药品。

3、使用终止妊娠药物必须获得职业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进行。

禁止个体诊所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

4、禁止药品零售单位销售终止妊娠药物。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实施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

5、终止妊娠药品进购单位,要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销售记录。

每月要核对终止妊娠药品购进、使用、库存数量,记录核对情况并报县卫生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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