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审计调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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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审计局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审计调查
实施方案
具体方案内容
一、基本情况
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市委党校搬迁等20个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其中:市中级法院综合楼、市检查院技侦楼项目为2003年开工项目,2008年支付工程尾款;2009年政府投融资计划安排运机路、太阳历广场等132个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其中:含市国家气象一级站、交流干部宿舍工程2个2008年政府投资建设计划安排项目;科技三项经费、循环经济引导资金、三产引导资金另行安排计划的项目资金总额3900万元。(详见附表)(注:经济开发区财政为市本级财政的组成部分,其投资项目一直未执行铜政办[2008]68号规定送审,本次调查是否纳入调查范围由领导决策)
二、审计调查依据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铜陵市审计局2011年审计工作计划》。
三、审计调查目标
以服务市委、市政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目标,通过审计调查,掌握我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揭示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建设单位加强工程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为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机制服务。
四、审计调查时间与范围
(一)2008年、2009年两个年度,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前后年度延伸。
(二)审计调查对象:2008年、2009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涉及的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
五、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和审计风险的评估
(一)确定重要性水平
以被审计单位送审金额100亿元为判断基础,以0.5%为固定比率,同时兼顾违纪违规资金的性质,计算出该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为5000万元。
(二)评估审计风险
该项目审计风险水平按可接受程度和惯例定为5%,经过审前调查,发现被审计项目在建设管理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审计组认为该项目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
六、审计内容及重点
(一)对工程立项及前期费用审计
1、调查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现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工作环节。只有在完成上一环节工作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审计调查要审核基建工程开工前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报建及开工等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查。一是调查对所提出的项目背景是否真实,建设条件能否落实,可行性研究内容是否齐全,深度能否达到
规定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二是调查承担可行性研究的单位是否具备一定的资格,对项目论证是否充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批准是否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三是调查可行性研究中的技术论证、经济论证、财务投资方案是否切实可行。
3、调查设计内容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批复的要求,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实际标准是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相符,有无超规模、超标准问题。有无由于设计缺陷导致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较多而引起工程超概算情况。
4、调查是否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初步设计概算,调查初步设计概算的报批手续。调查设计概算的范围是否与批复相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编制办法、定额和标准。初步设计经批准后,设计概算即为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5、调查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三通一平”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此项工作量很大是否另立项调查,本次调查主要了解征地范围,征地拆迁时间是否影响工程进度,征地拆迁费用大小及占整个工程费用中的比例)。
(二)对工程招投标的审计调查
1、对工程、设备是否经过招投标,有关招投标文件、记录是否完备、合法,是否符合有关程序进行审核:招标文件是否经过审查;招标监督过程是否符合规定;工程标底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开标、评标工作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及铜陵市有关规定等。
2、如果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对分包队伍是否经过比选进行审核。分包队伍的选择也应实行招投标,对其施工能力和报价履行招投标程序进行选择。
(三)对合同的审计调查
1、调查所订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拨付款办法、奖惩、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
2、如果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调查分包合同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和分包合同签定条款的合规。
3审核与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定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四)对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的审计调查。
调查监理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调查有无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调查项目建设监理的体制是否规范合理;建设单位和监理是否加强现场监理和实施跟踪监管;签证是否及时,建设单位和监理是否保留签证原件,对工作失误或弄虚作假给政府投资造成损失的,要会同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处罚。
(五)调查竣工结算送审情况
1、调查项目的计划开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实际完工时间,竣工验收时间、项目送审时间、交付使用时间。若未按时完成的要了解影响原因,并分析影响造价情况。
2、调查建设项目财务核算是否单独建帐、专户核算;是否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表。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白条支付及工程款直接拔付给承建者个人现象;或者将建设资金用于出借给有关工程项目承包人,收取的利息进入“小金库”现象;
3、调查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包括审查建设项目是否按批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完成,查明是否存在着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现象,有无随意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搞计划外工程、虚列工程费用等情况。对超概严重的项目要分析超概的主要内容和原因。
4、调查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提供经济合同的总价、已付款、未付款明细表。索取所有施工单位的名称、施工合同及支付工程款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核实涉及该项目的各种往来款的确认情况的合法性。
(六)对项目绩效审计调查
重点调查是否及时交付使用及时发挥工程作用,有无先建后拆、先建成后弃或闲置情况。同时,结合已送审工程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造价核减情况,反映工程项目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浪费情况。
七、审计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3.5 —2011.3.15)
1.依据审计立项文件,办理审计立项手续,组成审计组。
2.进行审前调查,了解被审单位情况,收集有关资料,编制审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