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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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
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
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保障从无到有,不断改革、发展和完善。特别是近十年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形成了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积极开展社会保障工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我县社会保障工作从1986年起步,21世纪后,社保工作进入大发展、快推进时期,各项保障制度陆续建立起来。目前,初步形成了以五大社会保险为基础,以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形成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困有所济的社会保障新局面。各项社会保障事业扎实推进,五大保险制度逐步实施;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努力实现就业局势稳定。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意识到目前我县的社会保险、救助体系还不够完善,大病、意外事故等救助制度不够健全;复转军人、大学生就业还存在一定困难;还存在老百姓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住不起房的问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对此,我们应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意见》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根据中央综治委《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指南》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35个调研课题,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和创新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分步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持科学性、合理性、目的性、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创新的系统设计、总体把握,促进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创新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目标任务
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救助力度,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三、具体措施
(一)围绕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险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各项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
以《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为契机,大规模长时间宣传,大范围
扩面,大力度强手段征缴,以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困难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1、企业养老保险以民办学校和煤化、轻纺工业园规模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非公经济组织积极参保。
2、医疗保险要进一步推进民营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参保。
3、工伤保险要进一步推进高义铁厂、中信焦化、裕丰冶炼等高风险企业和建筑企业的参保工作。
4、生育保险要进一步积极开展民营企业的参保工作。
5、失业保险要继续以民营医院、药店和参保企业内未参保人员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保险的扩面工作,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二)全力推进城乡就业,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坚持把就业作为重点,以增加就业岗位为核心,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千方百计、多措并举地扩大就业、推进创业。
1、开发岗位拉动就业。积极了解企业岗位需求,通过新闻媒体、人力资源信息平台等渠道发布信息,组织开展招聘会,为用人单位和大学毕业生搭建对接服务平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
2、突出重点援助就业。积极争取中央就业专项资金,不断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继续推进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招募工作;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招聘工作,安排困难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在各公益性岗位就业。
3、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坚持走培训促进就业的工作方向,全面落实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免费培训政策,采取定点、定岗、定向的培训模式和实际、实用、实效的培训要求,进一步组织开展电脑等专业的技能培训,促进这部分人员的成功就业。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居民住房保障制度,为城市居民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帮助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对农村居民实施危房改造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家庭的住房条件。努力加强对城乡居民的住房救助,使每户家庭住有所居,住房条件有所改善、提高。
(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1、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适时放宽法律援助条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保证满足符合法定条件的特定群体都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逐步拓展法律援助范围,关注弱势群体,满足困难群众法律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注企业困难职工,对因工资拖欠的企业职工实施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其权益,实现社会公平。
2、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援助案件办案效率。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办案程序和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
3、加强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和社会律师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系,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五)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进一步实现下岗职工、农民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
2、对复转军人按全省标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经费。
3、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救助体系,除与人社局联合办理新农合,还提供大病救助专项资金。
4、为五保户发放供应资金,建立中心敬老院,使孤寡老人享受家的温暖,对孤儿实行专项救助,进一步完善优抚、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制度。
(六)多单位协调配合,加强低保与扶贫、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和新农合政策的衔接平衡,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物价联动机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救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艰巨、系统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单位,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形成覆盖城乡困难群众的全方位社会救助制度。
(二)提高服务质量。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替群众着想,为群众分忧,多办实事,多办好事,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的温暖。要提高办事效率,坚决落实服务承诺,简化繁琐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必要时及时上门服务,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强化检查考核。各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分领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要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