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2018年10月15日,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在贵港市主持召开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覃塘区经贸局、覃塘区建设局、覃塘区环保局、及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覃塘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环评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5位特邀专家,审查小组由有关部门和特邀专家共10人组成(名单附后)。会上,审查小组听取了规划方案编制单位对《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以下简称“规划”)的介绍及规划环评单位对“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人员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报告书有关规划概述
覃塘区产业园前身是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成立于2009年9月,属自治区重点推进园区。2011年5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确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A类产业园区(桂经园区函〔2011〕313 号),园区分为一主四副即石卡临江产业园(主园区)、覃塘林产品加工区、大岭工业园、甘化园区、黄练工业集中区。2010年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总体规划(2009-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贵环管〔2010〕139号),同年贵港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总体规划(2009-2030年)(贵政函〔2010〕176号)。
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区产业园区管理体制的意见》(贵办发〔2014〕24号),将石卡临江产业园、大岭工业园划归为贵港市产业园区管辖,覃塘区产业园管辖覃塘林产品加工区(现更名为“贵港市覃塘林业生态循环经济(核心)示范区”)、甘化园区、黄练工业集中区。2016年贵港市人民政府同意贵港(台湾)产业园更名为贵港覃塘产业园(贵政函〔2016〕118号)。
经版图变化、名称变更后,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园区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7-2035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2、规划范围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规划区控制范围为41.65km2,建设用地面积为37.39km2。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由一园四区组成,分别为综合产业中心区(综合产业中心区)、三个副园区(东龙片区、黄练工业集中区、凤凰林场片区)。
(1)综合产业中心区位于覃塘城区东南部。规划控制范围为32.54km2,建设用地面积为28.35km2。
(2)黄练工业集中区距覃塘城区约5公里,324国道东西向穿越园区,规划控制范围为2.32km2,建设用地面积为2.26km2。
(3)东龙片区位于覃塘区东龙镇镇区西北部,规划控制范围为2.52km2,建设用地面积为2.52km2。
(4)凤凰林场片区位于覃塘区凤凰林场内,规划控制范围为4.27km2,建设用地面积为4.26km2。
3、产业发展定位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依托优越的农林资源和交通区位、雄厚的建材工业及甘化工基础和地处高速增长的消费市场,充分利用相关政策优势,通过搭建完善的空间、服务及政策平
台,承接沿海产业、资金、技术等方面的转移,建设华南大型水泥建材基地、农林产品加工基地,广西区内甘蔗化工综合产业基地,水泥工业与林产品行业研发中心,最终成为西江沿江地区现代化临港生态工业产业基地和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4、产业结构和各园区产业选择
(1)产业结构
“两基地两中心”。即:华南地区最大的水泥与新型建材生产基地,贵港市新能源汽车基础产品制造业、林产品化工、甘蔗化工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配套综合产业发达的现代生态工业基地,华南地区重要的水泥、食糖、粮食、木材等物资转运中心,华南地区重要的水泥工业与林产品行业研发中心。
(2)各分园区功能定位
1.综合产业中心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的主园区,功能定位为:广西区内甘蔗化工综合产业链发展示范区、广西区内汽车配套产业链发展示范区、林产品加工贸易中心区、贵港市科创服务平台、覃塘产业园综合配套区。
2.东龙片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的副园区,功能定位为:广西林产品加工生产基地。
3.黄练工业集中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的副园区,功能定位为:广西区内重要的建材生产基地;
4.凤凰林场片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的副园区,功能定位为:贵港市生态中心、贵港市循环经济核心示范区。
5、规划用地布局
一园四区总规划范围为416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3739.83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222.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18.81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6.56公顷,工业用地2343.73公顷(其中二类工业用地1673.77公顷,三类工业用地669.96公顷),物流仓储用地147.68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476.43公顷,公用设施用地52.97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311.45公顷。
其中产业发展用地2491.41公顷,约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6.62%,包括各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共配套设施用地407.57公顷,约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90%,包括各类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基础设施用地840.85公顷,约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22.48%,包括市政公用设施、道路、绿地等。
二、对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总体意见
(一)规划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贵港市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30)》、《贵港市工业绿色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政策要求相一致,规划发展定位及规划产业发展方向与自治区、贵港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相符合。
规划发展存在产业园环保基础设施落后,覃塘产业园占用基本农田总面积为1786.08hm2,园区规划土地利用布局与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不相符的面积较大,存在土地利用类型冲突的障碍;覃塘产业园规划用地共占用59.09hm2公益林,主要分布在综合产业中心区和凤凰林场片区,其中分布在综合产业中心区的49.09hm2马尾松母树林属于重点保护对象,属于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凤凰江和与凤凰江汇合口附近的鲤鱼江河段水环境质量现状达不到相应的水环境功能标准;鲤鱼江评价河段的水环境容量有限;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贵港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汇合后一起排至鲤鱼江。凤凰林场拟建污水处理厂与贵港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的直线距离约12.9km,且两者之间相隔有鱼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