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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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5.培训与发展: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五、待遇与保障
1.课时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支付兼职教师课时费。
2.社会保险:学校为兼职教师购买社会保险。
3.工作保障: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学
六、解聘与续聘
1.解聘:兼职教师在合同期内,如出现以下情况,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教学质量低下,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
(3)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承担教学工作。
2.续聘: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聘用合同。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本办法相应条款作相应调整。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聘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所教授课程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5.非在校全日制学生,且不影响本职工作。
三、聘用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教务处在学校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兼职教师招聘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与试讲: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试讲。
4.聘用:根据面试和试讲结果,教务处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领导审批。
5.签订合同: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兼职教师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校企合作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广州市技师学院企业技师班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适合技师教学的兼职教师队伍,对我院贯彻“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方针,实现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稳定教学秩序、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明确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和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必须具有所承担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三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企业技术人员或者其他社会人员,专业对口,熟悉技师教学特点。

3、遵守学院的各项管理及规定。

二、兼职教师聘用程序1、兼职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应与学院专业设置相适应,以重实践能力、经验为原则。

2、各项目负责人应在每学期末将新学期拟聘兼职教师报校企办审核,并递教务处备案。

兼职教师的人选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三周内确定;3、兼职教师的人选由各项目负责人提名,经教务处审批后聘用。

各项目负责人和校企办应根据当学期的教学情况对兼职教师资格及其聘请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者须填写《广州市技师学院外聘教师登记表》,送教务处备案;三、兼职教师的管理1、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及授课情况而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聘任期限。

2、教务处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兼职教师会议,统一学院教学原则、要求;同时,由有关系、专业明确新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及具体教学要求。

3、各项目负责人或校企办要经常听课、听取学生对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并负责督促和检查兼职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情况。

4、校企办负责对兼职教师工作量统计。

课酬与午餐补贴等由教务处核发;负责兼职教师的期中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其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5、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并填写调课单,经校企办批准后方可执行。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一、兼职教师聘用办法
1. 兼职教师聘用的条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2. 兼职教师聘用的程序:教育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公开招聘兼职教师,通过简历筛选、面试和考核等环节确定最终的聘用人选。

3. 兼职教师聘用的合同:教育机构与兼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限、工作内容和报酬等相关事项。

二、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1. 兼职教师工作安排:教育机构根据教学需求,合理安排兼职教师的教学计划和工作时间,并向其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支持。

2. 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监督:教育机构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3. 兼职教师工资待遇:教育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兼职
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职业发展机会。

4. 兼职教师纪律要求:教育机构要求兼职教师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5. 兼职教师绩效考核:教育机构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教学效果和工作表现,对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奖励和激励,
对表现不佳的兼职教师进行必要的纠正和处理。

三、兼职教师管理的意义
1. 兼职教师能够为教育机构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
量和水平。

2. 兼职教师管理的规范化可以确保兼职教师的教学活动符合法
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要求。

3. 兼职教师管理的科学化可以促进兼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
造性,提高教学效果。

4. 兼职教师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可以维护教育机构的声誉和形象,增强社会对教育机构的信任。

教务处关于企业兼职教师授课管理办法(2016年度修订版)

教务处关于企业兼职教师授课管理办法(2016年度修订版)

教务处关于企业兼职教师授课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版)为支持校企合作,共同开展卓越工程师培养,东南大学鼓励和支持各院(系)从企业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我校兼职教师讲授本科生课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实习环节等。

为规范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校企共建课程企业兼职教师的聘请1.各院(系)、教学单位根据专业综合改革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做好年度企业兼职教师的聘请计划,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并符合学校有关部门的规定。

2. 原则上各院(系)、教学单位应于每学期结束前,填写下一学期《东南大学企业兼职教师授课申请表》(附件1),院系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教务处审核,经批准后填写《东南大学____年度校企共建课程酬金预算计划表》(附件2)。

学校拟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兼职人员酬金支付。

二、兼职教师授课的管理与考核1. 校企共建课程必须是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开发建设的课程,企业专家授课在8学时以上。

课程的开设须符合东南大学课程设置的有关规定,符合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具备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等基本教学资源。

2. 聘请兼职教师的院系应为来校授课的兼职老师配备校内协助教师。

兼职教师需认真拟订授课计划,严格执行课程安排,组织课堂教学、和校内协助教师一起完成答疑、作业批阅、课程考核、教学资料归档等教学环节的工作,参与所在二级学院组织的教研活动。

3.兼职教师授课期间,聘请单位须关心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选派相关课程专家对课程进度、内容、效果等进行检查,并填写《听课记录表》(附件3);同时组织听课学生对课程进行评价,并将合理的意见反馈给兼职教师,确保兼职教师授课质量。

4.为更大范围内发挥校企共建课程的作用,兼职教师授课课程建议进行录像,供教师观摩及后续学生学习。

院(系)需在上课前一周内向教务处教务科借用可录播教室(目前九龙湖、四牌楼校区均具备录播条件),并联系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贾生龙老师、吴海军老师,联系电话52090361)进行指导后,可自行录播。

2020年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2020年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从企业和兄弟高等院校聘请兼职教师,实行专兼结合,改善我院师资队伍结构,是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

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适应高职高专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以满足专业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为出发点,校企合作、优中选优、强化培训、加强管理、共同提高、互利互惠,努力建设一支敬业奉献、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懂得教学、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通过努力,使全系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占全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20%以上。

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1.校企合作,共同培养。

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是产学合作的要求,也是校企双赢的工作,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校企双方相互配合,共同努力。

2.优中选优,重在培训。

坚持选择企业骨干能手和院校优秀教师作为兼职教师,同时又要认识到生产管理与教学的不同,我系区别于兄弟院校英语系的办学特点等,必须对兼职教师进行适当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3.教学需要,用其所长。

对兼职教师并不要求其具有本校教师的全部素质,只要在某一专业领域或学科具有较高造诣或能胜任单一实习实训指导工作,都将用其所长。

4.教学相长,共同提高。

参与我系的教学必须要求兼职教师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5.加强管理,严格考核。

加强管理,严格考核是稳当我系的教学秩序,顺利实施教学,确保高职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格实现的需要。

三、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运作与管理1.遴选(1)英语系根据教学需要,对兼职教师的需求情况及能力素质规格提出具体要求,报呈学校主管部门和产学合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教学需要、用其所长的原则,人力资源部门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师及岗位骨干中初步筛选;由学校教务处会同系部考察,向学院推荐确定,并报主管部门和产学合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由学院聘任为兼职教师。

(2)从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聘请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学科有一定学术造诣和影响。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四篇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四篇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四篇篇一: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相应职称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遵守学校教师的管理规定。

5、身体健康。

6、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

二、兼职教师职责1、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部)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处、系(部)或教研室和本人各执一份。

2、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撰写好教案。

教案内容应包括每次上课的时间、授课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安排情况及作业布置等。

3、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及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课下多与学生交流,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并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5、按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在学生上交作业后、下次上课前完成作业的批改、评定和成绩记载,并作好讲评。

6、认真指导学生搞好预习、复习,根据需要参加有关课程的命题、阅卷和指导毕业设计(作业)、答辩工作。

7、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企业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企业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中卫职业技术学校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提高与行业企业共同打造一支校内外专兼结合、双师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结合我校建设全国示范性职业技术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一)聘任对象兼职教师的聘请对象主要是厂矿、企业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师、高级技师和中高级管理人员;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或相关企事业单位管理、技术人员等.(二)聘任条件被聘请为兼职教师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2.专业课教师要求来自行业企业生产一线(一般应有5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证书,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熟悉企业工作程序,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

实训指导教师要求取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独特专长的能工巧匠。

4。

基础课教师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一年以上教学或工程实践经历。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男性65岁以下、女性60岁以下。

二、主要工作内容1.参加专业教学团队,按照教学计划承担紧缺课程或开设新课程的教学任务,参加教学活动,开展教学研讨.授课方式可以是集中授课也可以是分散授课.2.在校企合作企业指导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和顶岗实习,或在校外实训基地指导学生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

3.来学校作学术报告、讲座,指导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开展学术交流、教学研讨等活动.三、聘任兼职教师数量1。

在示范院校建设期内,各专业每年外聘兼职教师人数应不低于示范院校建设方案中确定的数量。

2。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各专业外聘兼职教师与专任专业教师比例要逐步达到1∶2。

3.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达到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

四、聘任程序1.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聘请兼职教师的学科部可依据本办法在每学期末向学校教务科提交《中卫职业技术学校聘请兼职教师申请表》,并附拟聘人基本情况(包括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4.3考核。每学期末,教务处组织对兼职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工作量、教学态度等。
4.4考核结果处理。对考核不合格的兼职教师,予以解聘;对考核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权益保障
5.1兼职教师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教学资源使用权。
5.2兼职教师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相关政策,享有课时费、交通补贴等福利待遇。
5.3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机会。
5.4兼职教师在聘期内,享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
6.1兼职教师在聘期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2学校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兼职教师课时费等费用的,兼职教师有权要求学校支付,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本办法旨在规范我校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保障兼职教师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2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类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活动。
1.3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条件
2.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2.2具备所教授课程的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
3.4聘用。根据面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和试讲结果,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兼职教师聘用合同。
3.5报备。教务处将聘用兼职教师名单报学校领导审批,并进行公示。
四、管理与考核
4.1日常管理。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教务处和所在教学单位的日常管理。
4.2教学质量监控。教务处和教学单位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七、其他
7.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企业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企业兼职教师的界定企业兼职教师:企业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企业专家(不纳入院系部编制)。

二、聘用企业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技能型、工程型人才。

三、企业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3。

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相当于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科研等任务;5.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四、企业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学院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学评教”成绩优良;2.能为学生课程实训、阶段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提供具体而专业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鉴定学生的实践成果,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五、聘期待遇承担教学、实习(实践)工作的企业兼职教师,由聘用院系部按照实际课时发放报酬,经由教务、人事等部门核实后发放。

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兼职教师管理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满足教育资源需求,教育部决定制定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本文就兼职教师聘用提出相关要求和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聘用标准1. 教学能力:兼职教师应具备优良的教学能力,包括良好的知识结构、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灵活的教学方法;能够根据教学需求与教材内容灵活调整教学计划,提高课堂效果。

2. 学历和专业背景:兼职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确保能够胜任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3. 身体素质:兼职教师应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完成教学任务,不影响教学进程。

4. 职业道德:兼职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履行教育职责,为学生树立正确的榜样。

5. 评估考核:学校应对兼职教师进行评估考核,包括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等方面的综合评估,从中筛选合格的人员进行续聘或解聘。

二、兼职教师管理办法1. 公开招聘:学校应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兼职教师招聘,招聘职位、要求和待遇应明确公示。

2. 面试评估:学校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招聘人员进行面试,评估其教学能力、专业背景和职业素养。

3. 试讲环节:学校可以要求招聘人员进行试讲,以进一步了解其教学风格和能力。

4. 聘期约定:学校与兼职教师应签订明确的聘期协议,约定教学任务、薪酬待遇和其他相关事宜。

5. 教学监督:学校应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教学监督,定期组织教学观摩和教学交流活动,提升教学水平。

6. 奖惩机制:对于表现良好、成绩突出的兼职教师,学校应予以奖励和激励;对于教学不合格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兼职教师,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并及时终止其聘用。

7. 培训机制:学校应为兼职教师提供相关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

8. 合同解除:在兼职教师聘期结束后,双方可协商是否继续合作,若有需要可顺延聘期;若无续聘意向,学校应及时解除与兼职教师的合同关系。

总结:兼职教师的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教育资源的利用和提高教学质量而制定的,学校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招聘与管理。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XXX的兼职教师是师资队伍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改善师资结构、加强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职业技能水平、一定教学能力和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

这对于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明确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聘任原则、聘任程序、课时酬金、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我们制定了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我们以系(部)为单位制定计划,人事处统一聘任,坚持先聘任后使用的原则。

兼职教师的聘任应遵循经常选聘、择优聘请、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

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性质及授课效果而定,原则上为一个课程周期。

我们会从严控制公共课和理论课的兼职教师数量。

二、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兼职教师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及XXX兼职教师工作职责。

他们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够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正高级职称者不超过65岁)。

此外,他们需要具备胜任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能力和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参加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本科学历,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技术等级;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企事业高层管理人员(由企业出具证明,学院主管领导批准认定)。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各院系于每学期中经教务处和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利用网络等渠道公布下一个学期的教学任务、拟招聘兼职教师的数量和相应的课程要求等信息。

对拟聘任的兼职教师,各院系负责资格初审,对符合聘任条件的兼职教师(含续聘),本人应填写“兼职教师审批表”并签订“兼职教师授课协议”。

各院系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将拟于下一学期聘任的兼职教师相关材料(“审批表”、“授课协议”及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奖励证书等各项证书的复印件)报人事处审批。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企业兼职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濮阳市油田艺术职业学校二0一0年十月八日濮阳市油田艺术职业学校企业兼职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从企业和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实行专兼结合,改善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是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

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适应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以满足幼教专业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为出发点,校企合作、优中选优、强化培训、加强管理、共同提高、互利互惠,努力建设一支敬业奉献、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懂得教学、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通过努力,使全校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占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20%以上。

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1. 校企合作,共同培养。

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是产学合作的要求,也是校企双赢的工作,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校企双方相互配合,共同努力。

2. 优中选优,重在培训。

坚持选择企业骨干能手和学校优秀教师作为兼职教师,同时又要认识到幼儿管理与教学的不同,我校区别于兄弟学校的办学特点等,必须对兼职教师进行适当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3. 教学需要,用其所长。

对兼职教师并不要求其具有本校教师的全部素质,只要在某一专业领域或学科具有较高造诣或能胜任单一实习实训指导工作,都将用其所长。

4. 教学相长,共同提高。

参与我校的教学必须要求兼职教师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5. 加强管理,严格考核。

加强管理,严格考核是稳当我校的教学秩序,顺利实施教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格实现的需要。

三、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运作与管理1. 遴选(1) 根据教学需要,对兼职教师的需求情况及能力素质规格提出具体要求,报呈学校主管部门和合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教学需要、用其所长的原则,学校办公室从企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师及岗位骨干中初步筛选;由学校教务处考察,向学校推荐确定,并报主管部门和产学合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由学校聘任为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晋城煤业集团职业教育培训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职业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聘请和管理好兼职教师,是提高教培质量的重要保证,对建立一支水平高、能力强,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现根据集团公司职业教育培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用(一)聘用原则兼职教师聘用应遵循满足教育培训需求原则;坚持能力达标,择优聘任原则;坚持数量相对稳定,利于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原则。

(二)聘用条件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教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了解煤炭企业发展趋势,具备适应本专业(工种)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3、聘用专业理论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实践技能教师应具有培训机构教师资质,高级工种及以上技术等级。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5、遵守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规章制度,服从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

6、具有从教经历或超高技能实践经验的优先聘用,以在职人员为主体,离岗休养人员被充,所出聘人员应身心健康,工作精力充沛,胜任理论或实践教学。

(三)聘用程序1、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根据教学任务和师资状况,提出兼职教师聘用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劳资处。

2、应聘人员通过自其荐和单位推荐后,应向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提供本人相关的证件资料,并填写兼职教师情况登记表.3、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应对应聘人中进行初审,通过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试讲和实践操作考核,提出聘用意见,报集团公司劳资处。

4、公司劳资处对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上报的兼职教师聘用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签注意见,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5、公司劳资处根据领导批复,向兼职教师发放聘书。

6、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根据批复和聘书与兼职教师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一般为3年。

7、对聘用的兼职教师由公司劳资处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分别建立兼职教师业务档案,列入职业教育培训的师资库。

二、兼职教师的管理(一)职责1、严格执行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合理编制授课计划。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无锡职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无锡职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从行业企业聘请一定数量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能工巧匠作兼职教师,对优化我院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及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切实做好企业兼职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根据学院实际,企业兼职教师分为专业骨干教师、能工巧匠(以技师为主)教师和一般兼职教师三个层次,分别应具备下列条件:1、专业骨干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和我院专任教师一起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开发和教授课程、合作开发科技项目和建设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等能力。

2、能工巧匠教师:应具有技师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应具备与我院专任教师一起开发实践类课程、教授理实一体化课程和培训学生提高专业技能的能力。

3、一般兼职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企业兼职教师聘用程序1、各院(系、部)根据工作需要在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拟定下一学期兼职教师聘请计划,并报院办(人事)、教务处备案。

2、企业兼职教师由各院(系、部)负责聘请,院(系、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拟定的兼职教师聘请计划,对拟聘的企业兼职教师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聘企业兼职教师进行面试或试讲以及技能等方面的测试,以确定合适的聘用人选。

3、各院(系、部)与受聘教师签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明确任务、待遇、纳税等事项,并请受聘教师填写《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登记表》。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一式四份,院(系、部)及受聘教师各留一份,另两份分别交由教务处、院办(人事)备案。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登记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各院(系、部)、教务处、院办(人事)保存,院(系、部)和人事处保存的须附受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行业职业资格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范围1.高校在职或退休教师。

2.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在职或退休的工程技术人员、研究人员。

3.重点高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任职条件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与承担课程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相关实践经历,熟悉所担任的课程内容,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紧缺学科及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65周岁。

5.具有该学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技能型教师一般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证书。

6.具有三年以上的教学经验或实践经历。

三、工作基本要求1.积极学习教学理论,按照教学要求及时调整教学思路。

能够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注重研究教学方法,讲究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

3.主动加强师生沟通,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4.保证日常教学各环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布置与批改作业、拟卷、批改试卷、学生成绩评价等)到位,并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5.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及时向教研室反馈教学情况。

四、聘任原则及审批程序1.根据学校的学科建设、专业发展需要,如因新增专业、新开课程教师不足,或本校专职教师人均授课量较大,可聘请兼职教师。

2.教务处对拟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并审查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符合条件者填写《兼职教师审批表》。

3.各院(系)在每学期期末将下学期拟聘兼职教师的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报教务处。

4.教务处签署初审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强化校企合作,推进企业家及能工巧匠进课堂,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兼职教师聘用流程企业兼职教师聘用流程为:企业推荐,并提供兼职教师名单(要求企业盖章),由项目负责人造表登记,登记表格见《企业兼职教师登记表》。

二、企业兼职教师培训学校相关部门对企业兼职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师德、教育教学方法、安全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等内容。

培训后教务处组织考核,并将合格名单报校务会。

三、企业兼职教师聘用由学校对兼职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是否聘用。

对于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签订协议,颁发聘书,并根据协议发放课时薪酬。

四、企业兼职教师教学管理由校部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对企业兼职教师进行直接管理,下达教学任务,进行教学常规管理。

企业兼职教师按照教学任务,制订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教学、考评、管理,根据教学要求提供如下教学文件:教材、授课计划、备课教案、学生考核试卷(或考核办法)、成绩及评语、教学总结。

五、企业兼职教师考核评价学期末或项目结束,由学校、企业分别对企业兼职教师进行考核,包括自评、企业评价、项目负责人评价、学生评价。

具体考核内容见《企业兼职教师考核评价表》。

纳入学校期末评优,学校对优秀的企业教师进行表彰。

六、企业兼职教师档案管理为每一位企业兼职教师建立教师成长档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资料,项目结束后交档案室保存。

七、其它本办法于2016年10月制订,校务会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兼职教师选聘、考核、奖惩及淘汰制度

兼职教师选聘、考核、奖惩及淘汰制度

兼职教师选聘、考核、奖惩及淘汰制度
为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管理,充分调动兼职教师的积极性,搞好培训工作,切实有效地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理论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兼职教师实行聘任制。

聘任条件为
1.热爱职工培训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人员,方可担任。

3.聘任人员由发电区提名报**煤电化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二条基本职责
1.按公司培训计划搞好职工岗位技术理论和“三大规程”的业余培训工作。

2.负责编制月业余教学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培训应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教案、有记录、有学员签到表、有总结。

3.负责对本单位职工业余培训的考核。

4.负责将培训资料按时交人劳科归档。

5.根据人劳科安排,参加有关培训班的授课工作。

第三条考核办法
1.每月25日17:00以前必须将单位本月培训资料及下月培训计划交综合管理科归档。

延迟一天报送扣相应车间0.2分;资料不全,每缺一项扣相应车间0.1分;资料不规范、不符合三位一体要求有一处(项)扣相应车间0.1分。

2.业余培训率不得低于应培人数80%。

低于80%扣兼职教师0.1分。

3.对各工种每月业余培训不得少于八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每少一次扣兼职教师0.1分,培训达不到规定课时数,扣兼职教师0.1分。

4.综合管理科对业余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率应达9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兼职教师0.1分。

5.综合管理科对业余培训实施动态检查考核。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2.3聘请单位应向兼职教师提供以下资料:
(1)聘请单位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聘请兼职教师的岗位说明书;
(3)聘请兼职教师的期限、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报酬及支付方式等。
2.4兼职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备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三、兼职教师的管理
3.1聘请单位应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3.2兼职教师应遵守聘请单位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3.3聘请单位应定期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对不合格者予以调整。
3.4兼职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聘请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学生利益的;
(2)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教学质量低下,经评估不合格的;
(4)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
四、兼职教师的权益保障
4.1聘请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兼职教师报酬,不得拖欠。
4.2聘请单位应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
4.3兼职教师享有与正式教师同等的培训、晋升等机会。
4.4兼职教师在合同期内享有法定的休假待遇。
五、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5.1兼职教师与聘请单位签订的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5.2兼职教师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时,聘请单位应办理相关手续,结清工资。
5.3兼职教师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聘请单位。
六、违约责任
6.1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本办法旨在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保障教学质量,维护兼职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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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企业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兼职教师的界定
企业兼职教师:企业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企业专家(不纳入院系部编制)。

二、聘用企业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
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技能型、工程型人才。

三、企业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
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相当于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科研等任务;
5.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四、企业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学院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学评教”成绩优良;
2.能为学生课程实训、阶段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提供具体而专业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鉴定学生的实践成果,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五、聘期待遇
承担教学、实习(实践)工作的企业兼职教师,由聘用院系部按照实际课时发放报酬,经由教务、人事等部门核实后发放。

六、聘用程序
1.各院系部在学期结束前,提出下学期所需企业兼职教师人数、专业和条件要求,经教务处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同时附拟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的有关证书及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个人业绩等其它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2.在确定企业兼职教师(含外教)的人选时,需由院系部、人事处、教务处(聘请外教还须有外事办参加)联合针对该岗位的专业和编制等条件要求,组织考核、试讲等招聘环节,确定拟聘人选。

3.人事处将拟聘人选报学校研究审批,并与审批同意聘请的企业兼职教师签定《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聘用合同》。

七、企业兼职教师的管理
1.企业兼职教师由各聘用院系部负责具体的管理,各院系部要及时向企业兼职教师提供拟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同时要组织企业兼职教师学习学校教学环节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聘用院系部须将企业兼职教师的管理纳入学校统一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企业兼职教师应接受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科研等考核评价和检查;
3.企业兼职教师要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若违反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根据其性质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课时酬金、解聘等处理;
4.每学期聘期结束,企业兼职教师要向聘用院系部递交工作总结,并填写《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工作情况考核表》,聘用院系部对受聘教师的工作效果做出全面评价,经教务处审核后,报人事处备案;
5.聘用院系部对企业兼职教师依据聘用合同实施管理,建立企业兼职教师档案,加强企业兼职教师管理。

八、聘用关系的变更和终止
1.聘用期满或安排的教学任务完成后,双方的聘用协议自动解除。

2.在聘用期内,企业兼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聘:
(1)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触犯国家刑律,或违反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以及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及相关证明,伪造个人简历等营私舞弊行为的;
(3)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影响恶劣不能为人师表的;
(4)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

如因教学事故造成学生伤害的,应追究其本人相应的责任;
(5)经考核,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

3.因个人理由提出不再聘用的,应提前30日向聘用院系部提出申请,并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1: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审批表
2: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
3: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工作情况考核表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审批表
院系部:

性别出生年月


职称专业


历、
毕业学校





联系电话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时

外聘原因
承担课程教学、课程实验
实习(实践)工作
(以上可选项,须填写具体课程名称)学术报告、讲座
其它工作
折合总教学课时数:学时
聘用院系
部推荐意见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2:
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甲方(聘用单位):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电气工程学院
乙方(受聘人):
乙方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根据我院人才培养制度改革的需要,为了建立并加强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队伍,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上工作,聘用期限为年(月),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具体任务由甲方安排,乙方在聘期内担任教师。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教师教学规范的有关要求组织教学,服从甲方教学管理;
四、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及规程,保质保量地完成聘期任务。

五、乙方由所在教学单位进行日常教学管理。

六、乙方在聘期内的待遇按《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由甲方按实际课时数支付授课报酬,不享受学校正式在编教师的福利待遇。

七、在聘期内,甲(乙)方、乙方如因特殊原因,要求解除聘约,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电气工程学院、受聘人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签订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3:
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工作情况考核表
年月至年月
姓名:职务:单位:
教学1.授课情况
授课时间讲授课程名称授课对象课时数
2.指导实习、实践等任务
年度学生专业授课对象数量
3.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等
列出报告题目、报告时间和人员范围
科学研究1.科研项目
起止年月项目名称项目来源个人经费
(项目总经费)
排名
2.发表论文、著作
列出代表性论文(请注明作者、论文名称、发表刊物、发表时间、作者名次等)
学科
建设
院系部评价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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