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
附件1: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
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
申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季度申报纳税及年度申报纳税。
二、表中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申报期:填写申报纳税所属时期的起止日期。
2.金额单位: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名称。
4.企业经济类型:按照工商登记及税务登记中确定的企业经济类型选择填写。
5.行业:按照应税所得率表中列示的行业填写。
6.企业地址:填写企业经营管理机构的所在地。
(二)表中项目
1.应税所得率:按纳税人主营项目及应税所得率表,确定纳税人应税所得率。
2.生产经营所得:等于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3.分配比例:投资者分配获得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的比例。
4.应纳税所得额:等于生产经营所得×分配比例。
5.适用税率: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6.应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7.实际已缴纳税款:纳税人前期预缴税额。
8.期末应补(退)所得税额:本期实际应缴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所得税额-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代理填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注册税务师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九章讲义18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九章讲义18代理填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三、代理填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考试要求:掌握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计算填报方法,了解年所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主要设置了7类9种。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89页表9-48.免税收入额:指法定免税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通讯费补贴、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津贴、补贴差额合计。
此栏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其他所得项目不得填列9.允许扣除的费用额:只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劳务报酬所得:实际缴纳的税费特许权使用费:中介费和相关税费财产租赁所得:修缮费和出租财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财产转让所得: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10.法定费用扣除额:按《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减除的费用额11.除特殊规定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自行申报纳税的范围: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11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但是不包含税法规定的免税所得、税法规定的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例题·多选题】(2012年)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说法,正确的有()。
A.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各类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合计超过12万元B.纳税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的,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C.年所得12万元以上但已足额扣缴税款的纳税人不必再向税务机关申报D.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只需填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即可E.取得应税所得且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答疑编号6496091408]『正确答案』BE(三)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四)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中第39栏“应纳税所得额”,就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而言,等于表中第38栏“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就合伙企业的投资者而言,等于表中第38栏“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乘以依照规定的分配比例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企业的,年终申报时,该栏应等于第38。
合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详细流程
合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详细流程本表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月份、季度纳税申报以及年度的纳税申报。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应于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同时向地税机关报送本表。
本表具体填写的内容有(注:此句及以下内容不打字幕):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地税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税务登记代码。
2、税款所属期限:填写申报纳税所属时期的起止日期。
3、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4、在表中内容部分,首先填写投资者姓名、投资者身份证号码以及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企业税务登记号,企业电话、企业地址以及所处的行业类别和开设的企业银行账号。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企业地址填写企业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地址,行业类别按照纳税人主营项目的行业填写。
5接下来,填写收入所得项目。
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支出,以及企业利润总额五个栏次,要求填写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经营数据。
其间的逻辑关系是:企业利润总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税金和营业外支出6、纳税调整增加额:是指收入总额中反映的收入项目以及税收规定不允许扣除的支出项目的数额。
包括超过规定标准扣除的项目、不允许扣除的项目、应税收益项目等三类。
合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详细流程合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详细流程。
其中:超过规定标准扣除的项目,填写企业超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和其他有关税收规定的扣除标准,扣除的各种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
具体分为从业人员工资支出、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营等11项内容填写。
不允许扣除的项目,填写按照税收规定不允许扣除,但企业已将其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
具体分为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等10项内容填写。
应税收益项目,填写企业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应补报的收益。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B、C表)》填表说明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二、报送期限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三、本表各栏填写(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被投资单位信息1.名称:填写被投资单位法定名称的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被投资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对应框内打“√”。
采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的,应在下划线填写具体征收方式。
(三)表内各行填写1.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从事经营以及与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第2行“成本费用”:填写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3.第3行“利润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的利润总额。
4.第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5.第5行“应税所得率”: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的纳税人,填写税务机关确定的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
按其他方式纳税的纳税人不填本行。
6.第6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填写本行;其他则不填。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清算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清算所得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清算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编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自然人投资者姓名身份证证件号码
企业名称企业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地址行业类别
企业微机号企业电话
企业银行帐号预算级次
项目金额
1、全部资产公允价值
2、清算费用
3、损失
应纳税所得额的4、负债
计算5、企业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
6、实缴资本
7、清算所得( 1-2-3-4-5-6 )
8、分配比例 %
9、应纳税所得额( 7× 8)
个人所得税的10、适用税率 %
计算11、速算扣除数
11、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9× 10-11 )
纳税人盖章:代理申报单位盖章: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清算组盖章:经办人签字:受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申报日期:
年月日代理申报日期:
年月日
受理日期:
年月
日
注:自然人投资者清算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依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自然人投资者为不参与执行业务的有限合伙人的,清算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比例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附件1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一、申报期限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如果在1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的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自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截至本月最后1日的时间。
(二)表内信息栏1.投资者信息栏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
(1)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被投资单位信息栏(1)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被投资单位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3)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4)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对应框内打“√”。
采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的,应在下划线填写具体征收方式。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C表
附件5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二、报送期限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三、本表各栏填写(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被投资单位信息1.名称:填写被投资单位法定名称的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被投资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对应框内打“√”。
采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的,应在下划线填写具体征收方式。
(三)表内各行填写1.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从事经营以及与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第2行“成本费用”:填写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3.第3行“利润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的利润总额。
4.第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财税〔2000〕91号 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确保政策调整和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国务院通知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我国鼓励个人投资、公平税负和完善所得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政策调整,既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又是规范所得税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因此,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要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各项工作,掌握这项政策调整给征管和收入带来变化的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其中产生的有关问题,确保政策到位、征管到位。
二、做好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
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及其投资者的所得税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因此,应认真作好宣传解释工作。
从事所得税工作的人员要首先学习和理解国务院通知的精神和意义,领会规定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向广大个人投资者广泛宣传国务院通知对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办企业的重要意义、所得税政策调整的具体规定和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做好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准确掌握个人投资者情况和税源状况。
各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与工商管理部门联系,尽快摸清现有独资、合伙性质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建立经常联系渠道,随时掌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登记情况;要对已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限定时间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做好内部的管理衔接工作,建立个人投资者档案,对查帐征收、核定征收、税源大户和一般户的个人投资者,要区分情况分类管理;对实行核定征收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征个人所得税后,原则上应保持原所得税定额水平。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规定_财税[2000]9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确保政策调整和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国务院通知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我国鼓励个人投资、公平税负和完善所得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政策调整,既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又是规范所得税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因此,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要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各项工作,掌握这项政策调整给征管和收入带来变化的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其中产生的有关问题,确保政策到位、征管到位。
二、做好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
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及其投资者的所得税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因此,应认真作好宣传解释工作。
从事所得税工作的人员要首先学习和理解国务院通知的精神和意义,领会规定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向广大个人投资者广泛宣传国务院通知对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办企业的重要意义、所得税政策调整的具体规定和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做好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准确掌握个人投资者情况和税源状况。
各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与工商管理部门联系,尽快摸清现有独资、合伙性质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建立经常联系渠道,随时掌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登记情况;要对已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限定时间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做好内部的管理衔接工作,建立个人投资者档案,对查帐征收、核定征收、税源大户和一般户的个人投资者,要区分情况分类管理;对实行核定征收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征个人所得税后,原则上应保持原所得税定额水平。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填表说明(北京)
附件1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扣缴义务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由扣缴义务人填报。
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时,其支付所得纳税人基础信息的填报。
初次申报后,以后月份只需报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的信息。
二、扣缴义务人填报本表时,“姓名、国籍(地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否残疾烈属孤老”为所有纳税人的必填项;其余则根据纳税人自身情况选择后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3.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照)名称。
中国居民,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4.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5.是否残疾烈属孤老:有本项所列情况的,填写“是”;否则,填写“否”。
6.雇员栏:本栏填写雇员纳税人的相关信息。
(1)电话:填写雇员纳税人的联系电话。
(2)电子邮箱:填写雇员纳税人的电子邮箱。
7.非雇员栏:填写非扣缴单位雇员的纳税人(不包括股东、投资者)的相关信息。
一般填写从扣缴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它所得的纳税人的相关信息。
(1)联系地址:填写非雇员纳税人的联系地址。
(2)电话:填写非雇员纳税人的联系电话。
(3)工作单位:填写非雇员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全称。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则不填。
8.股东、投资者栏:填写扣缴单位的自然人股东、投资者的相关信息。
没有则不填。
(1)公司股本(投资)总额:填写扣缴单位的公司股本(投资)总额。
(2)个人股本(投资)额:填写自然人股东、投资者个人投资的股本(投资)额。
9.境内无住所个人栏:填写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的相关信息。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与填报说明
本文最后附带的有填报说明,建议先查看填报说明以后,再进行填写,避免出现错误。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2015年及以后纳税年度的汇算清缴。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一、申报期限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应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应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办理汇算清缴。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所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表内信息栏1.投资者信息栏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
(1)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被投资单位信息栏(1)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被投资单位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3)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三)表内各行的填写1.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写指南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写指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是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一种表格。
正确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对于纳税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填写错误可能导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罚款或其他处罚。
本文将为您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详细填写指南,以确保您正确填写并提交申报表。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基本信息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第一部分是基本信息填写。
在这一部分,您需要填写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以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识别和联系您。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收入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第二部分是收入填写。
在这一部分,您需要列出您的各项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费、特许权使用费等。
对于每一项收入,您需要填写收入来源、金额以及相关的扣除项。
确保您填写的收入和扣除项与您的收入证明文件相符,以避免填写错误。
三、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扣除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第三部分是扣除填写。
在这一部分,您需要列出您的各项扣除,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费、赡养老人等。
对于每一项扣除,您需要填写扣除类型、金额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确保您填写的扣除项与您的扣除证明文件相符,以避免填写错误。
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纳税计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第四部分是纳税计算。
在这一部分,您需要根据填写的收入和扣除信息,计算出您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确保您使用正确的计算公式,以避免计算错误。
五、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签名和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最后部分是签名和提交。
在这一部分,您需要在指定的位置签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表提交给税务机关。
确保您的签名真实有效,并按时提交申报表,以避免逾期或其他问题。
总结:本文为您提供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填写指南。
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请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与相关证明文件相符。
同时,注意使用正确的计算公式计算个人所得税金额。
最后,请按时签名和提交申报表,以避免逾期或其他问题的发生。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年度申报)填表说明正文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年度申报)填表说明正文第一篇: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年度申报)填表说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年度申报)填表说明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应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二、纳税人基础信息1、“国籍或地区”:据实填列如:中国、中国台湾、香港、美国、日本、德国、韩国、澳大利亚、瑞典、挪威等。
2、“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外籍人编码、其他。
3、“职业”:按劳动和保障部门国标。
A、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2、事业单位负责人、3、企业负责人B、专业技术人员。
1、科学研究人员、2、工程技术人员、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经济业务人员、5、金融业务人员、6、法律专业人员、7、教学人员、8、文学艺术工作人员、9、体育工作人员、10、新闻出版、文化工作人员 C、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D、商业服务人员。
1、购销人员、2、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 E、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F、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G、军人 H、其他4、“所得来源国”:填列中国、中国台湾、香港、美国、日本、德国、韩国、澳大利亚、瑞典、挪威、其他。
5、“所得项目”:填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6、“抵华日期”: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填写此栏。
7、“任职、受雇单位”:填写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
纳税人有多个任职、受雇单位时,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
8、“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9、“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填写纳税人的住址或者有效联系地址。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申报表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申报表纳税人编码:申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额单位:填表须知一、用范围(一)本表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年度申报纳税及月、季度申报纳税。
本着求实、简便的原则,在月、季度申报纳税时,可对本表有关项目进行精简,具体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对从事一些特殊行业的投资者,根据这些特殊行业的要求,需要增减、调整本表有关项目的,可由省级地方税务局在本表基础上自行修改。
二、主要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纳税人编码:按税务机关编排的代码填写。
2.申报期:填写申报纳税所属时期的起止日期。
3.金额单位: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4.行业类别:按纳税人主营项目确定。
5.企业地址:企业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
(二)表中项目1.表中第7栏“超过规定标准扣除的项目”,是指企业超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和其他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扣除标准,扣除的各种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
上述扣除标准,包括规定中列明的扣除标准,以及规定中虽未列明,但与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标准兼容的部分。
2.表中第19栏“不允许扣除的项目”,是指规定不允许扣除,但企业已将其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
3.表中第30栏“应税收益项目”,是指企业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应补报的收益。
对属于计算上的差错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多报收益,可以用负号表示。
4.表中第34栏“弥补亏损”,是指企业根据规定,以前年度亏损允许在税前弥补而相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
5.表中第35栏“国库券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免于纳税、但已计入收入的因购买国库券而取得的利息。
6.表中第36栏“投资者标准费用扣除额”,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规定允许扣除的投资者个人的费用扣除数额。
8.表中主要栏次的逻辑关系:⑴5=1-2-3-4⑵6=7+19+30⑶33=34+35+36+37⑷38=5+6-33⑸41=39某40⑹43=41-42⑺46=43+44-45三、此表为A3型竖式,一式三份,税务机关二份(税收计会人员一份,征收人员一份),纳税人一份。
操作说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点击申报主界面“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按钮,进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申报界面:
首先需要选择税款所属期:年度以及季度(或年度汇总),并输入投资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码)。
如果是申报当期正常税款,应点击“确定”;如果是对以往季度进行补申报,则应点击“补申报”。
1、申报当期正常税款
进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界面。
此时,用户只需要录入投资者本年的累计数。
系统将自动根据上个季度的累计数计算出本期数。
表中灰度显示的行次(如第5行“企业利润总额”等)为系统自动计算得出,用户
无需录入。
全部数据录入完成后,点击“申报预览”。
系统此时会弹出确认申报页面。
申报”。
至此本次申报全部完成。
2、对以往季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进行补申报
点击“补申报”按钮后,进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操作界
面如下所示:
注意,补申报与当期正常申报不同,用户此时需要录入本次数,而不是累计数。
累计数将由系统自动累加产生。
随后,用户依次点击“申报预览”、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即可完成此次补申报,有关界面与当期申报的界面相同。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表须知(中英文对照版)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表须知(中英文对照版)(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制定,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年度自行申报。
二、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不能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期。
三、填写本表应当使用中文,也可以同时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四、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1、所得年份和填表日期:申报所得年份: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的年度;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2、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3、身份证照号码:填写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上的号码。
4、任职、受雇单位:填写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
纳税人有多个任职、受雇单位时,填写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主管的任职、受雇单位。
5、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登记的编码。
6、任职、受雇单位所属行业: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属的行业。
其中,行业应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写,一般填至大类。
7、职务:填写纳税人在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担任的职务。
8、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要职业。
9、在华天数:由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填写在税款所属期内在华实际停留的总天数。
10、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填写纳税人的住址或者有效联系地址。
其中,中国有住所的纳税人应填写其经常居住地址。
中国境内无住所居民住在公寓、宾馆、饭店的,应当填写公寓、宾馆、饭店名称和房间号码。
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11、经营单位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名称:纳税人取得的年所得中含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时填写本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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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月(季)度和年度汇算清激时申报纳税。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额。
三、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分别填报本表。
其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四、申报表录入项目说明:
(一)所属行业按工业、商品流通企业、远输业、施工房地产开发业、旅游饮食服务业、邮电通讯业、电影新闻出版业、农业、其他行业填列。
(二)根据不同的征收方式选择需录入的数据项:
1、按查账征收时:录入除系统自动计算外的其它所有数据项。
2、按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时:应区分填写项目是按…销售收入‟或是…成本费用‟的核算方式,分别选择企业相关的核算项目录入申报表。
(1)填写项目选择“销售收入”时,只需填写与收入有关的项目;(2)填写项目选择“成本费用”时,只需填写与成本费用有关的项目。
3、按预征率征收时: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录入有关的数据项。
(三)表中第7栏“超过规定标准扣除的项目”,是指企业超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来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和其他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扣除标准,扣除的各种成本、费用和损失,
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
上述扣除标准,包括规定中列明的扣除标准,以及规定中虽未列明,但成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标准兼容的部分。
(四)表中第19栏“不允许扣除的项目”,是指规定不允许扣除,但企业已将其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
(五)表中第29栏“应税收益项目”,是指企业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应补报的收益,对属于计算上的差错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多报的收益,可以用负号表示。
(六)表中第33栏“弥补亏损”,是指企业根据规定,以前年度亏损允许在税前弥补而相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
(七)表中第34栏“国库券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免于纳税、但已计入收入的因购买国库券而取得的利息。
(八)表中第39栏“投资者标准费用扣除额”,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规定允许扣除的投资者个人的费用扣除数额。
五、表内主要逻辑关系和计算方法:
(一)系统根据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个人的分摊比例算出本投资者的经营所得:
1、按“查账征收”或“预征率征收”时,按会计核算方式计算;
2、按“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1)选择按“销售收入”核算时:本投资者经营所得=收入总额×分摊比率×应税所得率
(2)选择按“成本费用”核算时:该投资者经营所得=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分摊比率;
(二)表中第7栏“超过规定标准扣除的项目”,是指企业超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和其他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扣除标准,扣除的各种成本、费用的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
上述扣除标准,包括规定中列明的扣除标准,以及规定虽未列明,但与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标准兼容的部分。
(三)应纳税所得额=本投资者经营所得+本投资者工资-本投资者标准费用扣除额+从所有其它企业获得的生产经营所得;
(四)根据应纳税所得额从累进税率表中取出适用税率;
(五)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扣除数)×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与从所其它企业获得的生产经营所得之和;
(六)期未应补(退)所得税额=应缴入库所得税额+期初未缴所得税额-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七)开票税金=应征税金-抵缴数-减免数-缓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