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
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人防易地建设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中,为了保障城市人防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所需的资金。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地区对于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会参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建设成本等因素来确定。
在我国,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一般是由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的,一般会根据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和人防设施建设需求来确定具体的费用标准。
一般来说,人防易地建设费是以每平方米土地面积为单位来计算的,具体的费用标准会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和地段来进行调整。
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征收是合法的,也是有其必要性的。
首先,人防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这些资金往往是通过人防易地建设费来筹集的。
其次,人防设施的建设对于城市的安全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要有相应的资金保障。
再次,人防设施的建设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这些土地资源的使用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的。
在确定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一方面,要保证人防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另一方面也要避免因为过高的费用标准而给企业和个人带来过大的负担。
因此,在制定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时,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测算和评估,确保费用标准既能满足人防设施建设的实际需求,又不至于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总的来说,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士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定,才能保证人防设施的建设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能避免不必要的社会经济问题。
希望各地区在制定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确保费用标准的公平合理,为城市的安全和稳定提供有力支持。
人防易地建设费管理制度
人防易地建设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人防易地建设费是指为了改善城市人防设施建设的投入而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的一项收费。
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取与使用旨在促进城市人防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抗灾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属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所需要的合法管理费用。
为了规范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的透明、公平、合理的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及的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1.依法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取必须合法合规,严禁非法收取或变相收取。
2.合理使用:人防易地建设费必须用于人防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改造,禁止挪作他用。
3.透明公开: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必须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4.公平公正: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取和使用必须公平合理,不得偏袒特定利益集团或个人。
四、管理机构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管理机构为城市规划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取、使用和监督。
五、收费范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费范围包括城市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出让费、建设工程款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城市规划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城市人防设施建设的实际需要和房地产市场情况确定,必须经过公告并且不得擅自变更。
六、收费程序1. 项目确定:城市规划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城市人防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需要确定需要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房地产项目。
2. 收费依据:收费依据为城市规划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发布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3. 收费通知:城市规划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向房地产开发商发出收费通知,通知中必须明确收费金额、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相关事项。
4. 收费方式:收费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不得接受其他方式的收费。
5. 收费凭证:收费时必须向缴纳人提供收费凭证,包括收费通知、缴费收据等相关文件。
6. 收费期限:收费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合理合法。
7. 报告和备案:收费完成后,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向城市规划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报告收费情况并进行备案。
商丘市人防工程建设暨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
下列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经批准可予以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置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2.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3.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1-03-14
第五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需凭缴纳人防工程建设保证金的财政票据到人防部门办理《民用建筑项目履行人民防空义务证书》。未经人防部门审批,城乡规划部门不得发放规划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部门不得办理消防许可证。
第六条 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征收标准
第十条 财政部门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使用河南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一条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用于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由人防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 监察、财政、发改和审计部门应加强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按规定征、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确因地质条件等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按国家、省人民政府文件规定予以免收。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经人防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批。
2.其它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减免的建设项目,按前款程序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批。
第三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建筑规划许可证》前须持规划局批准并盖章后的总平面图到人防窗口办理有关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手续,符合建设人防工程条件的项目,经人防部门审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人防工程建设程序、规范、标准建设人防工程。
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
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
人防易地建设费是指在城市建设中,由于需要拆迁人防设施而导致的易地建设
费用。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是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和政策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与城市的等级和规模有关。
一般来说,一线城市的
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会高于二线城市,而大城市的标准也会高于小城市。
这是因为大城市的土地资源更为紧张,易地建设所需的费用也更高。
其次,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与拆迁的具体情况有关。
如果需要拆迁的人防设施
规模较大,或者拆迁的范围较广,那么易地建设费标准也会相应增加。
另外,如果拆迁的人防设施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也会导致易地建设费标准的增加。
此外,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还与城市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有关。
一些城市为了鼓
励和支持城市更新和改造,可能会制定更为优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政策,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还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如果某个地区的房地
产市场火爆,土地资源供不应求,那么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也会相应上涨。
反之,如果某个地区的房地产市场低迷,土地资源过剩,那么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也会相应下降。
总的来说,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是一个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结果。
在确定人防
易地建设费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城市的实际情况和政策导向,合理确定费用标准,以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防止出现浪费和滥用的情况。
人防易地建设费是什么意思
一、人防易地建设费是什么意思
人防易地建设费,应为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按规定“所有民用建筑项目均要按规定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1、防护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缴纳,收费标准为:设区市每平方米300元,县(市)每平方米200元。
2、防护等级6B级以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缴纳,收费标准为:设区市每平方米1800元,县(市)每平方米1300元;
三、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下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适当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
(1)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旧住宅区整治项目,予以免收。
(2)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建设项目,予以免收。
(3)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予以免收。
(4)除中小学、幼儿园外学校教学楼、营利性的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及为残疾人修建生活服务设施的民用建筑,予以减半收取。
(5)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项目,予以免收。
(6)经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翻建,而且是原地原业主原面积翻新
改造的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7)为主体工程施工服务,竣工后必须拆除的临时性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8)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重建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
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人防易地建设费是指在城市建设中,为了保障城市人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对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人防设施进行易地建设所需的费用。
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城市实际情况制定的,下面将就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一般由城市规划部门和人防部门共同制定,根据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人口密度、城市建设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会根据城市的不同区域进行划分,例如城市中心区、城市郊区、新城区等,每个区域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其次,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还会根据人防设施的类型进行区分。
一般来说,地下人防设施的易地建设费标准会高于地面人防设施,因为地下人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成本相对较高。
此外,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还会根据人防设施的规模、功能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规模越大、功能越完善的人防设施,其易地建设费标准相对较高。
另外,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也会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
随着国家对城市建设的政策不断调整和完善,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也会相应进行调整。
因此,在制定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国家政策的导向,确保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
最后,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还应该考虑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在制定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城市的长远发展规划,确保人防设施的易地建设费能够满足城市未来建设的需求,促进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是一个综合考虑城市规划、人防设施类型、国家政策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过程。
在制定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科学合理,促进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人防易地建设费是什么
人防易地建设费是什么人防易地建设费是指为了满足人民防空需要,在军事需要减少或取消可能对城乡居民造成的伤亡及其他损失的情况下,用于建设人防设施的费用。
人防易地建设费最早出现在我国的人防工作中,主要用于解决因军事需要导致的居民迁移问题。
在战争时期,为了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安全,政府会实施人防工程建设,将居民从战区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这些费用包括了居民的安置、搬迁、补偿等各方面的花费。
在战争结束之后,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用途逐渐扩大,不仅仅局限于战时的军事需要,还涉及到日常的民事防空工作。
例如,城市中的地下避难所建设、防空洞设施的完善等都属于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范畴。
同时,人防易地建设费也是财政预算中的一部分。
政府通过预算拨款,确保人防工程的正常运转和军民共建共享的原则得以落实。
这部分预算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收入,包括税收、国有资产收益等。
人防易地建设费的使用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和拨款,然后再由专门的人防建设单位进行使用。
这样的严格管理措施可以确保人防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并防止滥用和浪费的发生。
人防易地建设费的使用对象主要是需要转移的居民,他们根据政府的指示,配合人防工程的建设和安置。
政府会根据居民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搬迁和补偿方案,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人防易地建设费对于国家的居民防空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能有效地提高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效果,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安全。
同时,人防工程的建设也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升城市的整体防护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更加重视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管理和使用。
政府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人防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公正分配。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人防工程的规划和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空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总的来说,人防易地建设费是为了满足居民防空需要而设立的一项资金,是保障人民军民共建共享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合理的管理和使用,可以提高人防工作的有效性,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
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
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
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建设的防空工程,包括地下避难所、地下防空工事、人防指挥所等建筑。
人防工程建设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在人防工程建设中,为了保障建设者的合法权益,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是一个必须要明确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应当合理、公平、透明。
具体
来说,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应当明确人防工程建设的费用构成,包括但不限于
土地征收费、补偿费、搬迁费、建设费等。
这些费用应当经过合理测算和评估,确保建设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其次,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应当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人防工程进行分类
制定。
不同地区的土地价格、人工成本、建筑材料价格等因素都会对人防工程建设费用产生影响,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制定。
另外,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建设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实际困难,
采取差异化的补偿政策,确保建设者能够合理获得补偿和安置。
最后,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调整机制,确保费用的
合理性和公平性。
监督机制可以包括政府部门、社会监督组织等,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对费用进行监督和评估,保障建设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需要政府部门、
专业机构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费用的合理性、公平性和透明性,为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人防易地建设费管理办法
人防易地建设费管理办法一、前言人防工程作为国家重要的国防设施之一,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管理和利用人防工程建设费,提高工程的投资效益,必须建立健全的人防易地建设费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和管理。
二、管理机构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规划、安排和监督,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该管理机构可以由人防工程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承担,负责统筹协调人防易地建设费的使用情况。
三、使用范围人防易地建设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包括修建人防工程、提升工程的抗震、防火等能力以及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工程设备等。
2. 人防工程的管理和运营:包括人防工程的安全运营、应急演练、管理费用等。
3. 人防设施的设备和器材:包括安装监控设备、通风设备、灭火设备等。
4. 人防工程的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包括人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等。
四、费用的来源和筹集方式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 财政拨款:政府通过财政预算为人防易地建设费投入一定的资金。
2. 收费方式:政府可以通过收取相关使用人防设施的费用来筹集资金,如办公楼、商场等单位。
3. 社会捐助:政府可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捐助,为人防工程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五、费用的管理与监督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管理与监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透明公开:所有的费用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2. 资金专用:人防易地建设费应当专项用于人防工程,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 审计监督:对人防易地建设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4. 效益评估:对人防工程的投资效益进行评估,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六、违法行为和处罚对于违反人防易地建设费管理办法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
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 挪用、截留、私分人防易地建设费;2. 虚报、冒领人防易地建设费;3. 滥用人防易地建设费;4. 不当使用人防易地建设费;对于违法行为者,应当依法进行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以及刑事责任。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抵御空袭和其他战争威胁而建设的工程。
在我国,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费用由政府负责,而易地建设费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易地建设费是指因城市建设需要,需要对原有人防工程进行搬迁、重建或改造时所需的费用,其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城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应当合理、科学地确定,以保障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城市安全。
一般来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首先,需要考虑人防工程的类型和规模。
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人防工程,其易地建设费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地下人防工程的易地建设费标准可能会高于地面人防工程,因为地下人防工程的搬迁和重建成本一般会更高。
其次,需要考虑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用地政策。
城市的用地政策和发展规划会直接影响到人防工程的易地建设费标准。
如果人防工程所在的地段是城市的重点发展区域,那么其易地建设费标准可能会相对较高;而如果所在地段是城市的非重点发展区域,那么易地建设费标准可能会相对较低。
另外,还需要考虑人防工程的使用年限和维护情况。
使用年限较长且维护情况良好的人防工程,其易地建设费标准可能会相对较低;而使用年限较短或者维护情况较差的人防工程,其易地建设费标准可能会相对较高。
最后,还需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
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较高的地区,其易地建设费标准可能会相对较高;而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较低的地区,其易地建设费标准可能会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人防工程的类型和规模、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用地政策、人防工程的使用年限和维护情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等因素。
只有合理、科学地确定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才能更好地保障城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入什么科目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入什么科目如果无需摊销,直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产摊销。
分录为:借:无形资产--专利费,贷:银行存款。
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新会计准则,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用时: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累计摊销。
人民防空工程,简单一点说的话人民防空工程就是为就是保护战争时的人员和掩蔽物资的用来放置空中敌军攻击的地下室,可见人民防空工程的重要性,那么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入什么科目呢?下面的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入什么科目如果无需摊销,直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产摊销。
分录为:借:无形资产--专利费贷:银行存款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新会计准则,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用时: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累计摊销▲二、如何缴纳专利申请费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现就专利申请费缴纳说明如下:▲1、缴纳申请费的方式申请费以及其它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也可以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付。
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付的,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或信汇单第四联后面粘贴缴款单,在其中写明专利申请号,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费用名称(申请费)以及发明创造名称。
银行使用电子联汇的(卫星传输)应当要求银行在费用用途栏目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的简称,例如:“申”表示申请费(费用名称简称表见附录)。
但这种要求银行要按照拍发电报专门收费的。
申请人无论使用何种方式缴费,缴费时未写明申请号及费用名称的,或者写错的,均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2、缴纳申请费的时间向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代办处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接到受理通知书以后,当场缴纳申请费。
向专利局邮寄申请文件的,应当在收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
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一、征收标准1、6级:新建10层以上(含10层)或者基础(含桩基)埋置深度超过3米以上(含3米)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收取。
2、6B级:10层以下,2000㎡以上的新建居民住宅楼按地面总建筑面积3%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收取。
3、6级:新建除(一)项、(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2%每平方米1500元标准(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收取。
二、优惠政策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费、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予以免收;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收;4、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5、因遭受水灾、火灾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三、征收范围县城(含乡镇)规划区(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指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标准序号建筑类型应建防空地下室标准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含桩基)埋置深度超过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
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常五级防空地下室。
2修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新建民用建筑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
按不少于地面建筑面积的2%修建常6级防空地下室。
3新建除一款规定以外的新建(包括翻新)居民住宅楼。
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常6级防空地下室。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和使用总结
标题: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和使用总结一、引言在城市建设中,人防工程是保障城市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其中的易地建设费征收和使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和使用进行深度分析和总结,旨在全面掌握这一重要议题。
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征收1. 征收范围人防工程的易地建设费,主要征收范围涉及城市规划建设和人民生活。
在城市建设中,为了保障城市的安全,需要征收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
这是为了社会的整体利益考虑,非常必要。
2. 征收标准在不同地区和城市,对于人防工程的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通常会根据城市的规模、人口密度和地区特点来确定。
3. 征收程序在实际征收中,需要严格依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
征收程序应该公开透明,合法合规,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使用1. 使用范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使用范围主要涉及人防工程的建设、改造和维护。
这包括了人防工程设施的完善和更新,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
2. 使用程序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使用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应该充分考虑民众的利益和需求,使得人防工程建设更加符合公众的实际需要。
3. 使用效益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使用的效益应该得到充分体现。
这包括了人防工程建设所带来的城市安全保障、对民生的保障以及对城市整体发展的促进。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和使用过程中,我认为应该重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征收使用的公开透明,并且充分考虑民众的实际利益和需求。
只有这样,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才能更好地为城市和社会服务。
五、总结回顾通过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和使用的全面分析,我们对这一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在征收和使用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公众的利益和需求,建立合理健全的政策和程序。
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人防工程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城市的安全和发展提供保障。
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
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
人防易地建设费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因为需要拆迁人防工程而
需要进行易地建设的费用。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人防易地建设费标
准应当合理、公平,并且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那么,人防易
地建设费标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
首先,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到拆迁对象的
实际情况。
在确定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时,需要考虑到被拆迁人口
的户籍情况、居住情况、经济状况等因素,以及其在易地安置后的
生活和工作情况。
这样才能确保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
平性。
其次,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的确定还应当考虑到易地建设的实
际成本。
在进行易地建设时,需要考虑到新建住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成本。
因此,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的确
定需要充分考虑到这些成本,以保障易地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另外,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的确定还应当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发
展水平和房地产市场情况。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市场
情况不同,因此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也应当有所差异。
在确定人防
易地建设费标准时,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保证其
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到拆迁对
象的实际情况、易地建设的实际成本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房
地产市场情况。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的合理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希望相关部门在确定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时,
能够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为城市建设提供良好的支持和保障。
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
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
人防易地建设费是指在城市建设中,为了进行人防设施的建设
而对已有建筑物或土地进行易地安置的费用。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
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
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是根据被征收建筑或土
地的面积、位置、市场价值等因素来确定的。
在我国的城市建设中,人防设施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
可以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命安全,还可以在紧急情况下提供避难场所。
因此,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必须合理确定,既要保障被征收方的
合法权益,又要保证人防设施的建设顺利进行。
一般来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
各地政府在执行时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确定人防
易地建设费标准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需要考虑被征收建筑或土地的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决
定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它可以反映出被征收方的
经济损失,也可以保障被征收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需要考虑人防设施的建设成本。
人防设施的建设成本是
制定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的重要依据,它可以反映出人防设施的实
际价值,也可以保证人防设施的建设质量。
最后,需要考虑被征收方的合法权益。
在确定人防易地建设费
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被征收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合法利益不受
损害。
总的来说,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市场价值、建设成本和被征收方的合法权益等因素,保证其合理合法。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防设施的建设顺利进行,也能保证被征收方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护人民生命 财产的作用 。
( )实 行 基 金 专 户 管 理 。 二
近年来 , 随着我 区城市社会经济 的发展 , 房地 产蓬 勃发
展 ,城市人 口密度不断增加 ,城市居 民整体人 防防护需 求也 在不断提高 ,同时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标 准进一步提高 ,整体 推高 了人防 程造价 。据 了解 ,乌鲁木 齐市中等等级人防地 下工程造价 2 1 00年平均 已达 到 4 0 3 0元/ 每平方米 以上。 目前 的收费标准 已经远远不能适应 当前 的物价水平 , 能满 足易 不
人 防 经 费 极 少 , 经 列入 的 , 数 仅 是解 决 了 “ ” 问 题 , 已 多 有 的
地建设收费办法 》 ( 以下简称 《 防易地建设收费办法 》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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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条规定 : ( ) 1 应修建与建筑底层 同等 面积 防空地 下室的, 按应建 防空地下室 的建筑 面积计算 : a 、乌鲁木齐市每平方米 20 0 0元 ;
人工易建 费理 在 问及议 防 程 地 设 管 存 的 题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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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民防
空法> 办法 》 ( 以下简称 《 人防法实施办法 》) f 第 一 八条规
数量 明显偏低。导致人 防公用经费 、人防指挥所工程建设 大
量 占用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这就人为地改变 了人民防
建设费是社会 负担 的人 民防空经费, 人防战备建设的专项 是 资金 , 应专项用于人 民防空易地 工程建设 。尽管现阶段人 民 防空 工程易地建设费被 纳入 了预算统筹管理 , 但不应 当改变
人民防空工程易地 建设 费的性质和用途。笔者认 为,财政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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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调整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
杭州市物价局
杭州市财政局文件
杭州市人防办
杭价费[2005]174号
杭财基[2005]566号
杭人防[2005]106号
关于贯彻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
调整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4]121号)、《关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浙价费[2005]27号)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军分区关于《加强我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2003]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市城市建设的实际,就人防建设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杭州是国家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富阳、建德、临安、桐庐和淳安是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是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除国家规定减免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截留,不得擅自减收、免收。
杭州市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详见附件一。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范围是国家和省确定的人民
防空重点城市及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镇的新建民用建筑(即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详见附件二),不包括农村村民在依法拥有的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楼及农改居建筑。
具体包括: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等。
二、防空地下室建设坚持以建为主的原则,下列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十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新建居民住宅楼(包括整体拆建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依据合理布置、平战结合的原则,经权限部门批准,可以在同项目规划范围内,部分或全部易地建设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的二分之一修
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三)除(一)、(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新建民用建筑,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分期建设的应合并计算),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四)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等除(一)、(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分期建设的应合并计算)的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五)杭州市区所辖重点城镇除(一)项规定以外的新建居民住宅楼(包括整体拆建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其他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分期建设的应合并计算)的2%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六)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
三、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确因下列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权限部门批准后,可在同一项目规划范围内易地建设,否则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防空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三)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合修建的;
(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四、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人防战备建设的专项资金。
区、县(市)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应按规定比例上缴省、市,具体上缴比例为:县级上缴省级3%,上缴市级2%;市级(含区)上缴省级5%。
五、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收费前必须向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收费时使用统一印制的人防经费专用票据,收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萧山、余杭、富阳、建德、临安、桐庐和淳安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
七、本通知2005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1、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
2、民用建筑范围
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