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正式)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汽车客运站是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负责承载大量旅客出行。
为了确保客车安全、顺畅地出站运营,对客车进行严格的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介绍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的工作规范。
一、人员安排1. 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职责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出站检查工作。
2. 出站检查工作应由专门的检查组负责,组成人员应包括检查员、安全员等,以确保检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全面性。
二、出站检查流程1. 客车到达检查站后,由安全员引导进入检查区域,便于检查员进行全面检查。
2. 检查员应先对客车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车身是否完好无损、灯光是否正常等。
3. 接着对客车的内部进行检查,包括座椅是否牢固、安全带是否完好等。
4. 检查员还需对客车的动力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发动机、排气管等设备无异常。
5. 最后对客车的行李箱进行检查,确保行李箱内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三、出站检查标准1. 外观检查:检查员应检查客车车身是否有明显的磕碰、划痕等损坏情况,如有需要及时通知车辆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2. 内部检查:检查员应详细检查客车座椅是否稳固,安全带是否完好,紧急逃生窗是否正常等。
3. 动力系统检查:检查员应仔细观察客车的发动机是否漏油、排气管是否有异响等异常情况,确保行驶过程中不会出现故障。
4. 行李箱检查:检查员应查验客车行李箱内是否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有需要及时移除,确保乘客安全。
四、出站检查记录1. 检查员应在检查过程中认真记录客车的检查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等,便于后续跟踪和督促解决。
2. 检查记录应详细、准确,确保无漏检、漏记等情况,以提高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出站检查守则1.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检查,不私自放行任何未经检查的客车,确保客车运营安全。
2. 检查员应保持专业、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辆客车都应认真细致,杜绝马虎和敷衍现象。
3. 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处理,保证客车运营过程中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
客车安全例检制度
一、转向: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和损伤;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
二、制动:无漏油、漏气现象;相关连接锁销齐全、牢固;驻车制动有效;气压表工作正常。
三、传动: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中间轴承和万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旷现象;驱动桥壳不允许有裂纹。
四、照明:前照灯、雾灯、转向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前位灯、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齐全有效。
五、轮胎:轮胎不得有严重磨损(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 . Zmm ,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 . 6mm ) ;轮胎不得有破裂和割伤(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 或深度足以暴露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气压符合要求。
六、悬挂:不得有断裂、移位现象。
七、车身:安全窗和安全门处有醒目的红色标注和操作方法;安全窗采用安全玻璃的,在其附近应备有便于取用的击碎玻璃的专用工具。
八、随车安全设施:配备有危险警告标志牌、三角木、防滑链(在冰雪天气时);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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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汽车客运站作为一个集客运、服务、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汽车运输服务站,安全管理工作是其重中之重。
为了确保客运车辆的运行安全,客运站需要对运营的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
本文将介绍汽车客运站的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
安全例行检查检查内容客运站应对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检查发动机、变速器、离合器等主要机械部分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转。
2.检查车身结构、车轮、轮胎、悬挂、制动系统等外观、机电状态,确保其无损、无歪、无脱。
3.检查电气部分,包括检查车灯、转向灯、制动灯、警示灯等电器设备,确认其正常工作。
4.检查客车座椅、卫生间等内部设施的完好性,保证客车乘客舒适度及卫生环境。
5.检查客车行李架、行李箱等载重设备,确保其强度、稳定性、安全性。
检查要求客运站的安全例行检查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具体要求如下:1.检查过程中不得遗漏,检查人员应认真仔细,不得简单留意。
2.检查人员应当合理使用各种检查工具,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3.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应尽快安排相关部门或维修人员进行处理,直至问题完全解决。
4.检查记录应依据工作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标准制定,保证记录的真实可靠。
出站检查客运车辆在准备出站前应接受出站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在具体要求如下:1.检查客车驾驶员,确保驾驶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健康证等证件齐全,并确认驾驶员精神状态良好。
2.检查车载设备,如车载切换器、卫星定位设备、定位功能等,确保其正常工作。
3.检查车辆各项培训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包括安全培训、消防培训等。
4.检查车票及收费系统,确保票证准确无误,收费顺畅。
5.交通警察在出站检查中应执勤,严格检查驾驶员饮酒情况、驾驶证、道路通行证等证件是否齐全,确保车辆安全上路。
安全管理措施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为确保其安全运行,客运站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服务质量。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最新版)道路运输业是面向社会的服务性行业,道路运输生产安全关系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危,关系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是道路运输业永恒的主题。
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仍处于事故易发多发期。
另一方面,出行的旅客和上级领导对安全的期望值在提高。
抓好安全生产,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
近年来,道路运输安全形势虽然有所好转,但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与人们的期望值有一定差距,需要下气力抓好安全生产。
交通运输部党组非常重视安全工作,认真履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安全管理的职责,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2009年,在辽宁发生的天津与内蒙古车辆大客车迎面相撞事故,超员情形无法查清,因为有的地方出站检查形同虚设。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明确了客运站安全例检的项目和操作方法,过去有检查项目而没有检查标准,2011年7月22日发生在河南信阳境内的京珠高速公路大客车起火事故,我们实行了安全告知。
特别是去年8.26特大事故之后,部出台了十项安全生产十项措施。
今年春运前,密集出台了几个加强安全管理的文件、标准和规范:包括再次修订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推出了《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及培训片,制订了《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交运发〔2012〕762号),把安全管理措施固化下来,规范起来。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第三条 营运客车实行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本规范所称安全例行检查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人员(以下简称例检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量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例行检查。
附件: 1.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人员、设施配置推荐表
2.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工作流程图
3.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试行)
4.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式样)
附件1
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人员、设施配置推荐表
日检车辆数(辆)
例检人员数(人)
检验地沟数(条)
或举升装置数(台)
600以上
12
3
400-600
4.3 转向系统
左、右转动转向盘,检视球销总成、横直拉杆,球销总成应无松旷和开裂,横直拉杆应无变形和裂纹,各锁销齐全、紧固。同时检查转向机构连接状况,各连接部位应连接可靠、无松动。
4.4 传动系统
4.4.1 传动机构及连接
目视检查传动轴支架,传动轴支架应无破损和变形。通过晃动传动轴的方式检查传动机构连接状况,万向节、中间轴承应无松旷。
第十二条 客运站应当制订包含安全例检内容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客运站应当建立安全例检抱怨处理制度,接受驾驶人和社会的监督。
客运站对接到的举报和投诉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 客运站应设置例检场所,其中应包括辅助用房。同时应设置明显的车辆通行指示标志,正确引导营运客车顺畅进入车辆安全例检场所(以下简称例检场所)。应在例检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安全例检流程图示,安全例检项目、检查方法、技术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0380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国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保证出站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xx年第40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xx年第4号令)、《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 200-2004)等法规、规章、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客运站和营运客车。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安全检查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不包括对乘坐客运车辆的旅客所携带行李的安全检查。
汽车客运站进站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最新)
汽车客运站进站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例行检查工作,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第1号令)、《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交运发〔2012) 76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受检车辆在按照企业车辆维护计划进行了正常维护的前提下,由我站安全例检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量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例行检查。
第三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每日检查一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在800公里(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在24小时(含)以上的营运班车,实行每个单程检查一次。
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营运客车,不得排班发车。
第四条经例检人员安全例检的车辆必须填写《车辆安全例检登记表》(附件一)登记台账;对安全例行检查检验合格的车辆,例检人员要签发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合格记录卡及通知单》(附件二),作为营运客车报班发车的依据。
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自签发时起,24小时内报班有效。
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超过时限的营运客车,须重新进行安全例检,合格后,方可报班。
第五条安全例检不合格的,安检人员应当填写《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登记表》(附件三)并开具《车客运车辆安全例检不附件三***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登记表2、填写此表必须情况属实、不得随意涂改,填完此册后交由科室备查。
附件四客运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及维修告知单(存根)NO: 车号:我站于年月日对该车进行安全例检, 发现下列项目不合格,请编号()客运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及维修告知单(回执)NO:车号:我站于年月日对该车进行安全例检, 发现存在不合格项目,请修理厂:(章)合格项目及维修告知单》(附件四)书面告知当班驾驶员客车故障和需要修复的部位项目。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1. 检查范围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是在每辆客车即将开出站点前进行的。
检查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车牌号、车辆自重和核定人数等信息是否符合实际;2.车辆发动机舱内密闭环境是否正常;3.方向盘、刹车、节气门、油门等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可靠;4.灯光是否正常亮度、光束方向是否正确;5.刹车系统和制动器是否规范,制动盘和刹车片是否磨损、渗漏等;6.轮胎轮辋是否齐平,胎面是否磨损,轮胎气压是否标准;7.随车工具是否配备完整;8.客车货箱内是否有违禁物品,车外琐碎物件是否清除干净;9.客车内冷气设备、扶手、座位、窗户是否正常使用。
2. 检查方法为了保证客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营运客车在例行检查中应该严格按照规范进行。
具体检查方法如下:1.车辆出站前应核对车辆信息,包括车辆牌照、核载人数、车厢空运、满载等情况,并与客运站出库票据和发票相符合;2.由经验丰富的司机或车站工作人员按照汽车行业标准检查客车发动机舱内部密闭、三联动状态正常、机油水平标准等,以保证发动机稳定运行;3.开车前必须检查刹车、制动器是否规范可靠。
司机应操作减速、停车,严禁在行车过程中急刹、打滑等现象,确保乘客安全;4.全面检查车灯及其他信号装置是否正常,光束方向是否与标准相符;5.轮胎检查:对于严重的轮胎气压异常和轮胎胎面磨损情况,应立即更换。
对于轮胎总体使用寿命已到的车辆,应在严格掌握折旧制度的前提下,立即更换新轮胎及相应补偿;6.客车货箱检查:检查是否有违禁物品,或者实际装载违禁品,货柜是否完好,物品固定是否可靠,严防滑动损伤等;7.随车工具检查:保障车辆在途中及时处理一些常见的车辆问题,保证客车运行顺畅;8.车内检查:冷气设备、扶手、座位、窗户运转是否正常、清洁干净。
3. 检查标准为满足“安全、快捷、舒适”的要求,营运客车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例行检查:1.车辆各项信息核实正常;2.发动机舱内部环境密闭正常;3.车灯、信号灯、闪光灯等正常;4.制动器和刹车系统齐全、操作顺畅、无渗漏;5.轮胎气压正常、轮胎磨损程度符合要求;6.货柜清洁整齐、无异味、无违禁物品;7.随车工具齐备、完整、无缺失;8.客车内设施功能正常、舒适安全。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
附件1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的设施设备条件、检查项目、方法及要求、结果判定及处理、工艺组织及流程。
本规范适用于营运客车的安全例行检查。
2 术语和定义2.1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在受检营运客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由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人员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与营运客车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为非替代关系。
2.2 安全例检人员从事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的专业人员。
3 设施设备条件3.1 安全例行检查场所应具备防风、防雨、防晒及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等条件,并设有“安全例检”文字标志和“5km/ h”限速标志。
3.2 安全例行检查场所应设有地沟或者车辆举升装置。
地沟的长度应不小于营运客车最大允许长度的1.1倍,宽度不小于0.65m,深度不小于1.3m。
地沟内应安装照明设施和安全电源。
3.3 三级及以上的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应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具有车辆信息登录、检查数据存储、检查信息查询、检查报告生成、人工录入等功能。
3.4 安全例行检查场所应配备消防设备,灭火器数量不少于3具(5kg/具),地沟内应放置1具。
3.5 安全例行检查应配备以下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a)检验锤;b)便携式照明器具;c)轮胎气压表;d)轮胎花纹深度尺;e)套筒扳手、扭力扳手;f)钢卷尺、钢板尺;g)停车楔,数量不少于2只;h)安全帽、工装、手套、反光背心等安全防护用品。
4 检查项目、方法及要求4.1 外观4.1.1 检视车身外观,无漏油漏液现象,左、右后视镜、内后视镜齐全、完好,车窗玻璃齐全。
4.1.2 打开前风窗玻璃刮水器开关,刮水器各挡位应工作正常,关闭刮水器时刮片应能自动返回到初始位置。
4.2 制动系统4.2.1 气压表工作状况起动发动机,观察气压表指示情况,气压表应能正确指示系统压力。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一、前言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是承载旅客出行的交通工具之一,关系到旅客的出行安全,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对于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保出站检查工作的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开展,客运行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定和制度。
二、检查内容1. 车辆本身检查营运车辆的本身状况直接关系到旅客的出行安全,必须彻底检查,包括以下方面:•车身•发动机•制动系统•车轮•灯光•悬挂系统•动力传动•转向系统•底盘和传动系统2. 证件检查车辆的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到期,直接关系到车辆的合法行驶。
(1)行驶证行驶证是车辆上路行驶的合法证明文件,必须检查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检查行驶证所载载客量与实际载客量是否相符。
(2)驾驶证驾驶证是驾驶员的驾驶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检查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与驾驶员所驾驶的车型相符。
(3)保险单保险单是车辆在过程中的责任险,必须检查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确保责任险的责任范围和期限。
3. 站内检查车辆在客运站内的检查事关整个检查流程的安全,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检查。
(1)接车检查在车辆驶入检查区域后,检查人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接车检查,包括检查车门开关、车厢卫生和座椅状态等,确保出站检查的顺利进行。
(2)安检检查在接车检查完成后,安检人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检查行李、卫生等物品,确保车辆没有危险物品,同时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
(3)出站检查在完成前两项检查后,出站检查人员需对车辆进行最后一项检查,包括车辆本身和证件的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证件的齐全,驾驶员的驾驶资格齐全,旅客的安全得到保障。
三、检查标准为确保车辆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了一些标准。
1. 检查顺序车辆检查的顺序十分重要,应按照驾驶员的工作流程设计,从检查车辆本身、证件检查、站内检查到出站检查等一系列的流程进行。
2. 检查方法车辆检查应该基于可靠的、标准的、科学的方法和流程开展。
3. 检查标准车辆检查应基于标准化要求,制定出基准,制定包括检查程序、标准、检查方法和记录内容,以便能够方便的管理和维护。
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操作规程
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操作规程1.目的为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适用于例行检查员。
3.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管理职责安全科负责检查执行情况,例行检查员认真执行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5.1 工作程序对进站经营客运车辆逐一对转向、制动、传动、灯光、轮胎、悬挂、车身随车安全设施等安全部位进行检查,作好原始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否则,不得签发车辆辆例行检查单。
若有不服从检查者,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便于及时制止和处理。
5.2 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内容5.2.1 转向: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和损伤;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
5.2.2 制动:无漏油、漏气现象;相关连接锁销齐全、牢固;刹车制动有效;气压表工作正常。
5.2.3 传动: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中间轴承和万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旷现象;驱动桥壳不允许有裂纹。
5.2.4 照明:前照灯、雾灯、转向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前位灯、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齐全有效。
5.2.5 轮胎:轮胎不得有严重磨损(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 . 2mm ,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 . 6mm ) ;轮胎不得有破裂和割伤(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 或深度足以暴露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气压符合要求。
5.2.6 悬挂:不得有断裂、移位现象。
5.2.7 车身:安全窗和安全门处有醒目的红色标注和操作方法;安全窗采用安全玻璃的,在其附近应备有便于取用的击碎玻璃的专用工具。
5.2.8 随车安全设施:配备有危险警告标志牌、三角木、防滑链(在冰雪天气时);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5.3 工作要求5.3.1 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站上的安全管理规定。
5.3.2 严守劳动劳动纪律及工作职责,不得离岗,串岗,不得在岗位上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01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标准版本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国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保证出站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xx年第40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xx年第4号令)、《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 200-2004)等法规、规章、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客运站和营运客车。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安全检查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不包括对乘坐客运车辆的旅客所携带行李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车辆检验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五条安全例检工作实行责任制。
客运站经营者负责组织出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对客车安全例检结果负责;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对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全面负责;安全例检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六条客运站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第七条客运站应与进入该站的营运客车经营者签订营运客车进站协议,明确双方关于营运客车安全例检的责任和权利,并严格履行协议。
第八条客运站应设置明显的车辆通行指示标志,正确引导营运客车顺畅进入安全例行检验工作间。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正式)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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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向: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和损伤;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
二、制动:无漏油、漏气现象;相关连接锁销齐全、牢固;驻车制动有效;气压表工作正常。
三、传动: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中间轴承和万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旷现象;驱动桥壳不允许有裂纹。
四、照明:前照灯、雾灯、转向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前位灯、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齐全有效。
五、轮胎:轮胎不得有严重磨损(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2 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 mm);轮胎不得有破裂和割伤(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 mm或深度足以暴露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气压符合要求。
六、悬挂:不得有断裂、移位现象。
七、车身:安全窗和安全门处有醒目的红色标注和操作方法;安全窗采用安全玻璃的,在其附近应备有便于取用的击碎玻璃的专用工具。
八、随车安全设施:配备有危险警告标志牌、三角木、防滑链(在冰雪天气时);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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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一、前言汽车客运站作为交通行业的一个紧要部门,承载着很高的社会责任。
为了确保旅客乘车安全,营运客车的安全检查必不可少。
安全检查是营运客车的一项特别紧要的工作,也是司机及车辆安全牢靠运行的基础。
为此,针对目前营运客车存在的漏洞,订立一套完整的运营客车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对于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特别紧要的作用。
二、检查内容1、外部安全检查(1)车身:检查车身有无变形、裂纹、锈蚀等;(2)车轮:检查车轮轮胎气压、花纹深度、花纹纹路是否均匀等;(3)灯具:检查车灯、转向灯、刹车灯、示廓灯、远近光灯等是否良好;(4)镜片:检查后视镜、车窗、挡风玻璃、侧窗是否清洁干净,有无破损等;(5)刹车系统:检查刹车片、刹车盘、制动油、刹车液管路等是否正常;(6)转向系统:检查转向部件、转向器以及曲柄的快捷性。
2、内部安全检查(1)座位及安全带:检查座位及安全带是否坚固并且正常使用;(2)防盗安全:检查车窗是否上锁,看是否有防盗装置(例如GPS定位器等);(3)火灾安全:检查车内以及发动机盖下是否有可燃物或无保护的电路,避开引发火灾;(4)安全设备:检查灭火器、道路急救箱、安全锤是否齐全,并处在可便利使用的地方;(5)辅佑襄助设备:检查空调、车随音响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三、检查频次1、营运车辆每行驶10,000公里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2、每天出车之前进行一次车辆安全预检查;3、营运车辆每隔3个月进行一次检修保养,检测车辆发动机、变速器、制动器、电器、转向等设备。
四、检查规范1、客车检查由客运站业务员,技术员及机械工程师共同协调负责执行;2、检查时,应注意保持检查环境乾净,垃圾等杂物应处理干净;3、严格执行安全程序和规定,设计合理的检查路线和程序,落实检查内容条例,检查过程中,检验人员公正、严谨、认真执行。
4、检查周期内的问题适时修复,确保问题解决彻底,要达到经得起层层检查的标准。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规范客运站安全例检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2号)、《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200-2004)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三级及以上客运站。
其他客运站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营运客车实行安全例行检查制度。
本规范所称安全例行检查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人员(以下简称例检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量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例行检查。
第四条客运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五条客运站应高度重视安全例检工作。
客运站应与进入该站的营运客车所属客运经营者签订营运客车进站协议,明确双方关于安全例检的责任和权利,并严格履行协议。
第六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每日检查一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在800公里(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在24小时(含)以上的营运班车,实行每个单程检查一次。
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营运客车,客运站不得排班发车,驾驶人不得用其运送旅客。
第七条客运站应设立安全例检机构,负责安全例检的组织实施。
例检机构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等,保障安全例检工作正常有效运行。
第八条客运站应按日检车辆数配备例检人员。
客运站例检人员配置可以参照附件1执行。
第九条客运站应当制订安全例检工作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考核目标,做好培训记录与总结。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最新版)道路运输业是面向社会的服务性行业,道路运输生产安全关系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危,关系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是道路运输业永恒的主题。
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仍处于事故易发多发期。
另一方面,出行的旅客和上级领导对安全的期望值在提高。
抓好安全生产,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
近年来,道路运输安全形势虽然有所好转,但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与人们的期望值有一定差距,需要下气力抓好安全生产。
交通运输部党组非常重视安全工作,认真履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安全管理的职责,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2009年,在辽宁发生的天津与内蒙古车辆大客车迎面相撞事故,超员情形无法查清,因为有的地方出站检查形同虚设。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明确了客运站安全例检的项目和操作方法,过去有检查项目而没有检查标准,2011年7月22日发生在河南信阳境内的京珠高速公路大客车起火事故,我们实行了安全告知。
特别是去年8.26特大事故之后,部出台了十项安全生产十项措施。
今年春运前,密集出台了几个加强安全管理的文件、标准和规范:包括再次修订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推出了《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及培训片,制订了《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交运发〔2012〕762号),把安全管理措施固化下来,规范起来。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制度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制度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制度
1、安检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制度,对所有进站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各种车型的要求了解清楚,熟练掌握,认真监督,做好安检工作。
2、安检员对所有进站营运车辆每天不少于一次检查,实行24小时有效制,并做好台帐记录。
3、安检员在安检中发现问题及时嘱咐驾驶员去修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否则一旦造成后果,将追究安检员的责任。
4、安检员必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未安检的进站营运车辆出站。
5、安检员必须文明检查、文明用语、热情服务,对不支持、不配合坚持故障不及时排除、带病的车辆必须耐心劝说驾驶员、坚决杜绝未安检车辆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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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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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9578-67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
工作规范(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国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保证出站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xx年第40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xx年第4号令)、《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 200-2004)等法规、规章、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客运站和营运客车。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安全
检查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不包括对乘坐客运车辆的旅客所携带行李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车辆检验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五条安全例检工作实行责任制。
客运站经营者负责组织出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对客车安全例检结果负责;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对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全面负责;安全例检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六条客运站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
第七条客运站应与进入该站的营运客车经营者签订营运客车进站协议,明确双方关于营运客车安全例检的责任和权利,并严格履行协议。
第八条客运站应设置明显的车辆通行指示标
志,正确引导营运客车顺畅进入安全例行检验工作间。
在安全例行检验工作间醒目位置公布安全例检流程图,安全例行检查项目、技术要求、检查方法及其他注意事项。
第九条客运客车实行日(趟)检制度。
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每趟(指往返,下同)营运时间小于或等于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24小时检查一次(简称“日检”),在24小时内发车有效,车辆运行超过24小时必须重新检查。
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大于或等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每趟营运时间大于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每趟检查一次(简称“趟检”)。
第十条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营运客车,客运站不得报班发车,驾驶人员不得驾驶上述车辆运送旅客。
第十一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及时向营运客车经营者通报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信息。
第十二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例检应急预案和启动程序。
第十三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营运客车安全例检抱怨处理制度,接受驾驶人员和社会的监督。
客运站经营者对接到的举报和投诉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营运客车安全例检机构
第十四条客运站经营者应设立营运客车安全例检机构,制定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等,保障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正常有效运行。
第十五条安全例检机构应当制定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考核目标,做好培训记录与总结。
第十六条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掌握客车结构与检验方法,熟悉客运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参加专项技术培训,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件。
第十七条客运站应按日发车数量配备营运客
车安全例检人员。
客运站安全例检人员配置可以参照表1执行。
表1 安全例检人员、设备配置推荐表
日发车量(辆)安全例检人员数(人)检验地沟(举升装置)数量(条、台)
1000以上12 4
800~1000 10 4
600~800 8 3
400~600 7 2
200~400 4 1
50~200 2 1
50以下 1 1 第四章营运客车安全例检设施设备配置
第十八条客运站经营者应配置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间,其中应包括辅助用房。
新建或改建的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间面积应满足车辆安全例检的作业要求,并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并具备防风、防水、防晒、保暖、防
寒及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等条件。
车辆通道门高应不小于5米。
第十九条安全例检工作间应建有检验地沟或汽车举升装置。
新建或改建的工作间的检验地沟进出入口两端的道路应有一定的坡度,检验地沟或汽车举升装置配置可以参照表1执行,2条以上地沟应相互贯通。
检验地沟长度应当不小于承检车辆最大长度的1.1倍,宽度为0.90m~1.10m,深度不小于1.5m,并配备36V电压的照明设施。
第二十条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场所应配置语音对讲设备。
第二十一条客运站经营者应配备保证检查工作安全的车轮挡块及与安全例检工作相适应的检验工具和量具。
检验工具和量具主要有:长柄检验锤、轮胎气压表、轮胎花纹深度尺、便携式照明器具,以及撬棍、扳手等。
第二十二条检验量具须经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周期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第二十三条营运客车安全例检设施、设备应加强管理,保持设施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第五章营运客车安全例检程序
第二十四条营运客车回场后,应到安全例检工作间接受安全例检。
客车安全例检人员应按照《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或录入电子管理系统)。
客车安全例检人员工作中,应遵守行为规范,佩戴标识,语言文明,认真作业,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第二十五条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人员对经检验合格的车辆签发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一式三联,样式附后),作为营运客车报班发车的依据。
客运站安全例检流程图可以参照图1执行。
图1 客运站安全例检流程图
“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24 小时内有效。
第二十六条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营运客车,需要修理的,由安全例检人员开具报修单,交当班驾驶人员将车辆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
合格后,维修企业检验员在保修单上签字。
当班驾驶人员凭维修企业检验员签署合格意见的报修单到营运客车安全例检机构办理复检。
第二十七条安全例检机构应建立健全营运客车的安全例检台账并存档,保存期至少1年。
第二十八条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应建立营运客车计算机管理系统。
客车回场后凭车辆身份识别卡,进入汽车客运站安全例检工作间进行安全例检。
新建或改建客运站安全例检计算机管理系统硬件组成应包括车辆身份识别卡、读卡器(分设在安全例检工位、发车报班工作室、汽车维修企业、综合性能检测站)、例检人员手持终端、客运站局域网。
车辆身份识别卡应存储车牌号码、车辆型号,以及一级维护与二级维护、车辆等级评定等相关信息,用于安全例检、发班、一级与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的信息传递。
读卡器用于读取车辆身份识别卡信息。
安全例检工位读卡器用于读取并判定车辆一级与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有效性,符合规定者,方可进行安全例检作业;发车报班读卡器用于读取并判定车辆安全例检结果,符合规定者,方可报班;维修企业读卡器用于读取并确认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并进行维修。
安全例检人员手持终端用于引导安全例检作业流程,结合上次检验记录和驾驶人员的情况反映,进安全例检,记录检查结果,并将检查结果传输到客运站局域网。
客运站局域网应能实现安全例检信息自动传输、建立安全例检电子技术档案、安全例检信息查询、统计、打印功能。
规章制度样本| RULES REGULATIONS
第六章营运客车安全例检项目与方法
第二十九条客车安全例检项目按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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