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当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一、问题分析1.1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毒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瘦肉精事件等,这些事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不满。
1.2 监管体系不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着一些问题。
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信息共享不畅。
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无法有效覆盖到每一个环节。
再次,监管措施和手段相对单一,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
1.3 企业责任意识淡薄部分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忽视了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性。
他们往往采取低成本、低质量的生产方式,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长远发展。
二、对策建议2.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强企业的风险意识。
同时,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确保标准科学合理。
2.2 强化监管力量增加监管部门的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提高监管能力。
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
同时,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2.3 加强风险评估与预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
加强对新技术、新材料等的审查和管理,确保其安全性。
同时,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检测和监管。
2.4 提升企业责任意识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惩罚违规企业。
鼓励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认证。
同时,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企业对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的重视。
2.5 加强公众参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举报违法行为。
同时,加强对媒体的引导和监督,提高舆论监督的力度。
2.6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合作,借鉴其成功经验和做法。
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检测和监管,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总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总结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全球化的加速推动,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与日俱增。
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中,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承担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的任务。
作为一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人,我认真总结本次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总结我们做好工作的一些成功经验和问题和难点,希望能够对今后的工作有所启示。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在本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是:1. 对重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确认企业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2. 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食品流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3. 对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切实改善产品生产质量。
4. 进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梳理和维护,使得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二、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本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整个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工作执行和后期总结。
前期准备:包括合理分工、确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目标等。
为了提高检查的效率和有效性,我们在组织检查前,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详尽的安排和分工,明确了各检查组的检查范围和工作目标。
同时,我们还制定了详细的检查计划和流程,以确保检查的质量和效率。
工作执行:在本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实施过程中,我们秉承着“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检查计划的要求进行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调整和完善工作方案,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作用。
后期总结:在工作结束后,我们对本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反思,总结了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为今后改进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三、工作难点及问题在完成本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难点和问题:1.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中,食品安全与企业生产经营之间的利益关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焦点,需要针对性的监管和有效的对策来保障消费者权益。
以下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问题一:监管机制不完善当前监管机制存在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互配合不足的问题,监管部门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来全面监管市场的食品安全问题。
对策建议: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完善监管法律法规,提高监管标准和执法力度,切实增加监管部门的人力物力投入,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推动政府、企业、消费者的合作,形成高效的监管机制。
问题二:供应链管理薄弱供应链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但目前供应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运输配送等环节的监管不到位,易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对策建议:加强供应链整体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准入制度,加强原材料质量管控,加强生产环节的质量检测和卫生要求,规范运输配送环节,并建立全程追溯制度,确保食品从源头到消费者手中的安全。
问题三:食品标签信息不真实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食品成分和质量的重要依据,但目前食品标签存在标注不明确、虚假内容等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误导和风险。
对策建议:加强对食品标签的监管,制定更加严格的标签规范,强化对食品标签的抽查和检测力度,严惩标签虚假欺诈行为,增加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和保障。
问题四: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到位食品安全知识普及不足,导致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防范意识薄弱,易受到食品安全问题的侵害。
对策建议: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警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
问题五:监管执法力度不强当前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到位,缺乏有效威慑作用。
对策建议: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建立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者进行公示,增加违法成本,提高违法行为的惩戒效果。
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然而,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层出不穷,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本文将重点讨论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可行的改进措施,以期在2023年对食品安全问题实现更加有效的管理与治理。
食品安全问题的存在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生产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是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许多生产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在生产过程中忽视了食品安全标准,轻视了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和产品的卫生环境。
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力也是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的原因之一。
监管缺失、执法不严、监管权责不清等问题使得一些食品企业逃脱了监管的限制,从而使得食品安全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解决。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刻也是导致问题持续存在的原因。
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知识,盲目追求价格低廉的食品,往往容易购买到质量不合格的食品,进一步加剧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管。
政府应该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执法力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操作行为,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政府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并加强其职能和责任的明确,提高监管机构的执行力和监管水平。
要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形成食品安全问题的综合治理体系。
加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力度。
对于那些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故意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惩处,从而起到震慑和警示的作用。
除了以上提到的改进措施,我们还可以结合现代科技手段来进一步改善食品安全工作。
近年来,技术发展迅速,、大数据等技术在食品安全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为食品安全工作的改进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一、问题表现1.1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药品监管不严,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食品标签虚假宣传和不准确,消费者难以选择合格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超标情况严重。
•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和小作坊等基层环节。
1.2 整体监管体系薄弱•监管部门之间职责不明确,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缺失,法律制度不健全。
•执法力度不够,处罚力度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
•整体监管体系缺乏科学技术支撑,信息化水平较低。
二、问题原因分析2.1 体制机制问题•监管部门职责分散,缺乏协同配合。
需要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合作机制,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2.2 监管法律法规滞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定滞后,需要加强立法工作,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3 执法力度不足•监管力量不足,需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增加执法力量。
•执法过程缺乏科学技术支撑,需要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
2.4 民众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需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民众食品安全意识。
•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确保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三、对策建议3.1 完善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构,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监管措施,提高处罚力度。
•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建立食品安全溯源系统,确保食品安全从源头到餐桌。
3.2 强化监督执法•增加监管人员数量,提高监管执法力度。
•引入科学技术手段,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3.3 提高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对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推行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示范项目,保障农产品质量。
3.4 加强国际合作与技术支持•加强国际间的食品安全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积极引进和培养食品安全科学技术人才,提升监管科技力量。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尽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食品安全,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首先,食品添加剂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很多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有潜在的危害。
例如,亚硝酸盐是一种常用的防腐剂,但是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健康,甚至致癌。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严格控制其使用量和种类。
其次,农药残留也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
很多农民为了追求高产量,使用了大量的农药。
这些农药残留在食品中,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农药的管理,推广绿色农业,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
第三,食品质量监管不严也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之一。
有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不惜使用劣质原材料生产食品。
这些食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建立完善的食品质量监管体系。
第四,食品安全意识不足也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之一。
很多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知识,不知道如何选择安全的食品。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综上所述,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存在多种原因。
为了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应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这包括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农药和食品质量的监管,推广绿色农业,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等。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浅论当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备课讲稿
浅论当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政府将设在原卫生部门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调整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因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重任就落到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肩上。
那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何创造性地履行工作职责,用创新的思维探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规律,当好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抓手”,做到定位准确、目标明确、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把握重点,这对当前引领、规范食品产业发展,确保公众的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笔者结合一年来的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看法,管窥之见,以抛砖引玉。
目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对综合协调认识不够到位。
有的地方对综合协调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从食品药品监管局外部看,有人认为食品监管大多划归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同时政府食安办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因此,食品安全工作就是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事。
从食品药品监管局内部看,有人认为综合协调科室负责食安办的日常工作,因此,凡食安办的工作,就由综合协调科室负责。
实际上,政府食安办设置在食品药品监管局,是代表市政府行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综合协调科室承担食安办日常工作)。
换句话说,政府食安办的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局代为负责落实,而不是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综合协调科室。
综合协调科室相当于食安办的办公室,其工作职能在食安委工作规则上有明确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局为了便于工作开展,一般用食安办名义发文,但具体工作都由相应司、处在办理。
因此,不能误认为凡食安办发的文件就由综合协调科室落实,否则,不仅不能达到理想的工作效果,而且大大加重了综合协调科的工作负担,导致本该综合协调科承担的职责无法有效履行,甚至出现工作失误。
(二)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协调机制不顺畅。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均已制定,但落实不够到位。
比如定期召开的食安委或者食安办会议不能按时召开,定期讨论食品安全形势没有形成惯例等。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立国之本,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的稳定发展。
近期江西鼠头鸭脖、焦作高校食堂吃烤鱼吃出蛆虫蠕动等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也暴露出了食品安全领域的诸多问题和不足,因此要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
下面就我市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对策建议。
一、当前我市食品安全现状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经营单位*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户。
餐饮服务单位*户,学校食堂*户,其他单位食堂*户,食品小摊点*户;食品销售单位*户。
全市食品安全的形势总体来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责,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基础不断夯实,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在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大,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但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还偶有发生,主要由于商家经营管理不当,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等原因,造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困难。
二、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我市现有A、B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户,而C、D级小微生产经营主体为*户,占比*%,小微食品经营主体多数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有的甚至是六七十岁的老人,法律意识极端淡薄,观念老、思想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能力较弱,很多不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操作技能,不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不了解应当履行的义务,生产经营行为多数凭经验,不规范,随意性大,真正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还存在一定难度。
二是管理制度还不健全,风险管控还不合理,一些企业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生产经营业态、规模大小、食品类别、原料风险、工艺流程、产品研发等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没有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内嵌于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过程。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所面临问题和对策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所面临问题和对策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质为先。
食品平安问题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广阔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特殊是在现阶段我国在基本解决温饱即食品量的平安后,食品质量平安越来越引起全社会关注,尤其近几年来多起恶性食品平安事故的发生,从阜阳奶粉、三鹿奶粉、皮革奶到双汇瘦肉精猪肉,一次又一次的食品平安袭来,让消费者在警醒之余,对身边食品的平安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当前食品市场的严峻形势之下,如何在执法实践中把握好法律所给予的职能,不断改革和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提高执法技能和技巧,强化执法力度,切实加强食品平安监管,成为当前亟待讨论的重要问题。
一、食品平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食品平安监管的现状(一)基层监管人员业务素养还不能适应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需要,缺乏相关的食品专业学问和专业技能。
要落实食品监管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硬件不足的状况下,必需实现软件到位,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可操作性的方法、制度,使基层监管做到有章可循,要适时组织专业学问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基层工商执法人员把握必备的学问,了解和把握有关质量检测方面技能,培育一批专业技术人才,以适应现代管理工作的需要。
同时,部分基层监管人员对食品平安监管的概念熟悉不清,对工作的重要性熟悉不够,而且对法律法规及食品质量、卫生的学问了解不多不深,不能较好的运用于监管。
另一方面,基层执法队伍的整体素养不高,办案力气薄弱,难以实施强有力有效的监管。
(二)生产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还不到位。
面对当前食品市场量大面广的实际,必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亲密协调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充分发挥各级行业协会自律、生产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才能有效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和食品平安。
从把握状况看,这方面的工作做的还不够,经营者自律机制,社会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发挥作用不明显,特殊是广阔农夫群众维权意识、参加意识淡薄,社会氛围还不深厚。
(三)食品平安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加强,企业诚信度有待提高。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食品安全问题愈发凸显,滋生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管法律不完善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还无法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和复杂多变的食品安全形势。
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对较为零散,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相关的法律法规之间也存在冲突和重叠的问题,使得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难度加大,监管工作不够有力。
二、监管体系不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散、部门重叠是当前监管体系的一个突出问题。
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涉及农业、工商、质检、卫生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作和沟通机制,工作责任界定模糊,监管力度不足。
此外,一些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缺乏专业化人员和设施设备,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覆盖度和监测能力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三、监管手段不够先进食品安全监管手段的滞后性,也是当前监管存在的一大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依赖于现代科技手段,包括快速检验技术、追溯体系等,但我国的监管手段相对滞后,无法及时发现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此外,法律法规中对于惩罚和追责措施也较为宽松,对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大,缺乏有效的震慑力。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建议:一、加强立法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完善和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系统、科学、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和执法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优化监管体系和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机制,推动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对于食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从源头上把控。
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在当今社会,食品安全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
然而,尽管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法律和法规,但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其中一个原因是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客观地评估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问题一:监管不到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到位是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监管部门的人力、财力和技术水平都存在一定的不足;另监管的范围和覆盖面也有限。
这就使得一些食品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管和治理。
建议:加强监管部门的建设,提升人力、财力和技术水平,实现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的监测和溯源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
问题二:信息不透明食品安全信息的不透明也是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中存在的一个问题。
消费者往往难以获取到真实的食品安全信息;另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也存在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情况。
建议: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披露和公开,增强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问题三:责任不明确在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中,责任不明确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多,责任界定不清晰;另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存在法律意识淡薄,食品安全责任不落实的情况。
建议: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和责任界定,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的责任落实和追究。
个人观点: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所在,是一项关系国家民生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
要保障食品安全,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建立起一个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总结: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监管不到位、信息不透明、责任不明确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加强监管部门的建设,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保障食品安全。
浅论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和对策
浅论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和对策
当前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存在一定的挑战和压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有些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不足,质量标准不高,导致产品质量难以保障;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可能会使用含有劣质原料或者添加剂的原材料,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3. 监管机制与体制方面存在短板,一些地方监管力度不够,加强监管需进一步落实。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主要包括:
1. 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与管理;
2. 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加强对食品原材料来源的监管;
3. 强化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4. 建立监测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测,提高问题发现和处理能力;
5. 强化食品安全抽检制度,加大惩罚力度,严惩违法企业。
总之,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已经非常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已经从法制、科技、监管、公众教育等方面入手来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我国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食品安全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日益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也成为了社会的热点话题。
然而,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1.监管力度不够强大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相对较弱。
一方面,监管部门的人力资源有限,无法覆盖所有的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另一方面,监管手段和技术手段相对滞后,无法及时发现和防范食品安全问题。
这导致了一些不法商家有机可乘,违法生产和销售伪劣食品。
2.监管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合作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卫生、质检、工商等多个部门。
然而,这些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合作机制,导致监管工作的分散和重复。
同时,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也存在问题,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管网络。
这使得一些问题食品在不同部门之间滑动,难以得到及时处理。
3.处罚力度不够严厉对于违法生产和销售伪劣食品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
一些不法商家往往只需支付一定的罚款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这种处罚方式无法形成有效的震慑力,不能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因此,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对于改善食品安全形势至关重要。
二、食品安全监管的改进措施1.加强监管力度应当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投入,增加监管部门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
同时,引入先进的监管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加强监管力度,能够更好地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2.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各监管部门之间应建立有效的协调合作机制,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模式。
通过共享信息、互通有无,实现监管工作的高效运转。
同时,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形成监管的合力。
3.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法生产和销售伪劣食品的处罚力度应当加大。
一方面,可以提高罚款金额,对于严重违法者可以采取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另一方面,可以加大对违法者的刑事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威慑。
食品安全监督与执法的问题与对策
食品安全监督与执法的问题与对策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食品安全监督与执法则是确保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重要手段。
然而,当前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督与执法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食品安全监督与执法问题1.1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薄弱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职责划分、执法标准、信息沟通等方面存在着不完善之处。
各级食品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不够紧密,导致形成监管“盲区”,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1.2 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执法力量整体上仍然不足,特别是在基层执法人员的数量与质量方面存在一定的缺口。
一些地方的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效果不佳,不能有效地完成食品安全监管任务。
1.3 企业自我监管不到位虽然食品企业有一定的自我监管机制,但是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规模小、资金有限、监管意识淡薄等。
这导致一些食品企业对合规经营的重视程度不够,食品安全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
二、食品安全监督与执法对策2.1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为了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我们需要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
首先,规范各级食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范围和责任。
其次,加强监管标准的制定与修订,确保各项监管标准科学可行。
此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各级监管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协调。
2.2 加大执法力量投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执法的效果,我们要加大执法力量的投入。
首先,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与素质。
其次,适时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提高执法的覆盖率与密度。
同时,完善执法标准与流程,确保执法工作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2.3 强化企业自我监管为了促使食品企业增强自我监管意识与能力,我们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企业自我监管的规范化建设。
首先,加强对食品企业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知识水平。
其次,建立健全企业自我监管的机制与制度,激励企业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并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
浅论当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论当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政府将设在原卫生部门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调整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因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重任就落到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肩上。
那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何创造性地履行工作职责,用创新的思维探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规律,当好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抓手”,做到定位准确、目标明确、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把握重点,这对当前引领、规范食品产业发展,确保公众的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笔者结合一年来的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看法,管窥之见,以抛砖引玉。
目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对综合协调认识不够到位。
有的地方对综合协调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从食品药品监管局外部看,有人认为食品监管大多划归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同时政府食安办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因此,食品安全工作就是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事。
从食品药品监管局内部看,有人认为综合协调科室负责食安办的日常工作,因此,凡食安办的工作,就由综合协调科室负责。
实际上,政府食安办设置在食品药品监管局,是代表市政府行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综合协调科室承担食安办日常工作)。
换句话说,政府食安办的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局代为负责落实,而不是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综合协调科室。
综合协调科室相当于食安办的办公室,其工作职能在食安委工作规则上有明确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局为了便于工作开展,一般用食安办名义发文,但具体工作都由相应司、处在办理。
因此,不能误认为凡食安办发的文件就由综合协调科室落实,否则,不仅不能达到理想的工作效果,而且大大加重了综合协调科的工作负担,导致本该综合协调科承担的职责无法有效履行,甚至出现工作失误。
(二)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协调机制不顺畅。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均已制定,但落实不够到位。
比如定期召开的食安委或者食安办会议不能按时召开,定期讨论食品安全形势没有形成惯例等。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当今社会,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
然而,尽管各国都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但食品安全问题依然时有发生,这使得人们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产生了质疑。
本文将围绕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并提出对策,以期解决这一严重问题。
一、问题分析(一)监管不到位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一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例如监管机构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的措施,导致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的问题,使得食品安全风险高发。
监管部门对于一些小作坊、小餐饮店等小微企业的监管不足,也给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二)信息不透明另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信息不透明也是一个严重问题。
消费者往往难以获得真实有效的食品信息,也无法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和加工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导致了企业的生产过程不透明,食品安全难以保障。
(三)监管措施不够科学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些监管措施过于简单粗暴,忽视了食品生产的实际情况,没有因地制宜地制定监管政策,导致监管措施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不佳。
二、对策提出(一)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为了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应当加强监管机构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完善监管制度和规范,确保食品生产企业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保障食品安全。
(二)加强食品信息公开为了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应当加强食品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建立食品信息公开评台,让消费者能够及时获得真实有效的食品信息,形成有效监督机制,推动企业加强食品质量管理。
(三)科学制定监管政策为了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管措施不够科学的问题,应当增加监管部门的科学研究力量,根据不同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监管政策和措施,提高监管措施的实效性。
三、个人观点与理解在我看来,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监管不到位、信息不透明以及监管措施不够科学。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模版)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模版)第一篇: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模版)浅谈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相继出现,严重威胁着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凸显了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不少漏洞。
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有不少问题显得更为突出:一、受消费水平的影响,群众安全意识淡薄。
受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的影响,群众的消费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购买食品首选价格“便宜”,一般不特别考虑食品安全问题。
群众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合格企业产品、是否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添加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等,并不知道如何识别。
另外,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还有一些价值较低的假冒伪劣小食品,维权成本高,经济不划算,也是群众不愿主张权益的原因之一。
这些因素都为低成本、低价格的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二、部门联系松散,联合监管存在真空。
目前在县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涉及到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多个部门。
在具体的监管工作中,实行的是分环节监管,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管理,但是每一个监管部门管辖环节具体界定及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还不够明确。
由于许多具体职能交叉,界线不清,容易滋生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工作存在漏洞,监管出现真空。
比如饭店饮食安全现在就没有明确具体的职能部门管理,地沟油、过期变质等许多不符合卫生安全的食品被广泛使用,严重威胁人民的健康。
各职能部门间也没有明确的牵头单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各管各的,造成部门间协作配合不力,形不成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局面,导致“五龙治水”都管不好老百姓的一顿饭。
三、监管手段有限,执法人员水平不齐。
目前,基层食品安全的技术监管水平有限,食品质量检测手段比较落后,在查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时,难以提供精确有效的检验结果。
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导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人们日常关注的热点之一。
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作为保障人们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环节,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围绕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的效果。
【主体段落一:监管不力导致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监管不力。
在食品安全协调过程中,相关监管机构的地位和责任举足轻重,然而一些地方的监管措施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监管部门缺乏足够的人力资源,无法实现对食品企业的全面监管和检验。
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坚决,对于违法行为很难进行惩处,导致一些食品企业敢于违规行为。
再次,监管部门的监测手段和技术手段不够先进,难以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信息。
这些问题的存在,给食品安全协调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主体段落二: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是信息不对称。
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中,信息的不对称现象比较普遍,一方面是由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不足,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食品企业对外公开信息的不完整。
有些食品企业存在质量问题,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很难得知真相。
部分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不足,不能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些食品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夸大其产品的功效,使消费者误以为食品具有某种特殊功能。
【主体段落三:协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第三个问题是协作机制不完善。
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协调配合,然而现实情况中,协作机制存在不少问题。
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沟通不够及时和准确。
协作机制中的目标和职责划分不清,缺乏有力的执行和监督机制。
再次,不同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有差异,影响了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的整体效果。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也阻碍了问题解决的进程。
【总结】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监管不力、信息不对称和协作机制不完善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浅论当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论当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政府将设在原卫生部门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调整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因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重任就落到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肩上。
那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何创造性地履行工作职责,用创新的思维探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规律,当好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抓手”,做到定位准确、目标明确、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把握重点,这对当前引领、规范食品产业发展,确保公众的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笔者结合一年来的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看法,管窥之见,以抛砖引玉。
目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对综合协调认识不够到位。
有的地方对综合协调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从食品药品监管局外部看,有人认为食品监管大多划归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同时政府食安办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因此,食品安全工作就是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事。
从食品药品监管局内部看,有人认为综合协调科室负责食安办的日常工作,因此,凡食安办的工作,就由综合协调科室负责。
实际上,政府食安办设置在食品药品监管局,是代表市政府行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综合协调科室承担食安办日常工作)。
换句话说,政府食安办的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局代为负责落实,而不是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综合协调科室。
综合协调科室相当于食安办的办公室,其工作职能在食安委工作规则上有明确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局为了便于工作开展,一般用食安办名义发文,但具体工作都由相应司、处在办理。
因此,不能误认为凡食安办发的文件就由综合协调科室落实,否则,不仅不能达到理想的工作效果,而且大大加重了综合协调科的工作负担,导致本该综合协调科承担的职责无法有效履行,甚至出现工作失误。
(二)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协调机制不顺畅。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均已制定,但落实不够到位。
比如定期召开的食安委或者食安办会议不能按时召开,定期讨论食品安全形势没有形成惯例等。
食品安全协调重点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协调重点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一直在不断努力,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协调工作,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食品安全协调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需要加强立法和监管。
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监管手段和手段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
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严格执法,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
其次,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需要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此外,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还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
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人民群众科学饮食,健康生活。
总的来说,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共同努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能够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能够吃得放心、用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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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当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政府将设在原卫生部门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调整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因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重任就落到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肩上。
那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何创造性地履行工作职责,用创新的思维探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规律,当好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抓手”,做到定位准确、目标明确、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把握重点,这对当前引领、规范食品产业发展,确保公众的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笔者结合一年来的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看法,管窥之见,以抛砖引玉。
目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综合协调认识不够到位。
有的地方对综合协调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从食品药品监管局外部看,有人认为食品监管大多划归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同时政府食安办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因此,食品安全工作就是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事。
从食品药品监管局内部看,有人认为综合协调科室负责食安办的日常工作,因此,凡食安办的工作,就由综合协调科室负责。
实际上,政府食安办设置在食品药品监管局,是代表市政府行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综合协调科室承担食安办日常工作)。
换句话说,政府食安办的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局代为负责落实,而不是食品药品监管局的
综合协调科室。
综合协调科室相当于食安办的办公室,其工作职能在食安委工作规则上有明确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局为了便于工作开展,一般用食安办名义发文,但具体工作都由相应司、处在办理。
因此,不能误认为凡食安办发的文件就由综合协调科室落实,否则,不仅不能达到理想的工作效果,而且大大加重了综合协调科的工作负担,导致本该综合协调科承担的职责无法有效履行,甚至出现工作失误。
(二)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协调机制不顺畅。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均已制定,但落实不够到位。
比如定期召开的食安委或者食安办会议不能按时召开,定期讨论食品安全形势没有形成惯例等。
二是联动机制不给力。
少数食安委成员单位大局意识不强,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配合不力。
三是工作协调难度大。
目前,虽然食品安全监管的环节少了,但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没有减少,而且需要食安办协调的不仅有外面单位,还有内部科室。
在职务规格相同的情况下,协调牵动力度受到很大影响。
另外,综合协调工作较之业务工作更加繁杂,在基层很多人不愿从事这项工作,加之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重视不够,配备人员不足,工作起来难度更大。
(三)调研工作不够深入。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文字材料多,对业务知识的掌握要求较高,并要学会调查研究,分析判断。
这就要求食安办工作人员具备食品药品监管多方面知识。
机构改革后的综合协调科室不仅要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还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协调工作(有的还要承担应急管理),如果没有相关部门工作经历,没有刻苦钻研的精神,仅仅闭门造车很难找准问题症结,做到有的放矢,提出有用的工作建议,更不谈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四)督查督办不够有力。
食安办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是代表政府在抓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机构。
因此,食品药品监管局不仅要抓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事,还要代表政府抓好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不仅涉及到农业的源头产地,还涉及教育(学校食堂)、经信委(企业食堂)、住建委(工地食堂)、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出口食品)等众多部门。
因此,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必须经常开展督查督办工作,促使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而目前,食安办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只有一个科室,而且配备人员很少(1-2人),因此,督查督办工作很难开展,牵头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虽然不是全新的课题,但在全面深化改革,全民关注食品安全的今天,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要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笔者认为必须完善“一个机制”,明确“两种关系”,加大“三个力度”,做好“四个转变”。
(一)完善“一个机制”。
即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
通过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协调会议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联合执法制度、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通报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和举报投诉制度等,切实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严格加以落实。
并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统一、畅通、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明确“两种关系”。
一是政府与部门的关系。
食安办是政府在抓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
不是可有可无的摆设,必须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调动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对政府要做好总结汇报,对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沟通协调,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明确食安办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关系。
食安办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就要保障食安办职责有效履行,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明确专门的机构、人员专门从事食安办日常工作,并有专门的办公经费保障食安办工作的正常运转,而综合协调科室也要及时掌握本局内部食品监管科室相关工作
部署,便于统筹把握。
(三)加大“三个力度”。
一要加大综合协调力度。
食品安全综合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协调难度大,要当好政府和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只有建立与各部门融洽和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关系才能达到整合力量、形成合力的目的。
食安办工作人员要学会站在全局、政府食安办甚至食安委的高度,明确思路,工作想在先、抓在前,提高统筹协调、科学安排部署的能力。
遇到比较重大或棘手的事情难以协调时,多请示汇报,学会“借力”,积极请求党委、政府出面解决。
同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将服务意识好、协调能力强的同志配备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岗位上。
在与各部门交往中,做到尊重、理解、以诚相待、热情服务,主动上门调研和沟通,了解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和现状,及时反映各部门的困难和问题。
在体制不顺,还要干好工作的非常时期,更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持感情联络,只有这样,协调工作时才能得心应手,运用自如,才能真正做到到位不越位,代表不代替。
二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要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就必须联合食安委成员单位,不定期对食安委部署的工作进行督查。
将督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通报给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敦促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整改,有效地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科学合理的目标责任与严格的考核是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到位重要手段。
虽然省、市政府对县区政府以及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签订
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目标及责任。
但年底考核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就会极大地挫伤工作成效好的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对有问题的地方也起不到惩戒作用,特别是对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没有起到警醒的作用,甚至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做好“四个转变”。
一要转变思想观念。
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站在政府“抓手”的高度上,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淡化权力观念,不仅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更要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具体工作。
二要转变工作重心。
要从过去食品安全监重“事后查处”,转向重“事先防范”,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和舆情监测工作上来;要从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长效机制上来;要从重依靠各部门监管力量转向重监管力量的相对集中和有机结合上来;要从重工作部署转向部署落实并重,并进一步强化落实上来;要从重专项整治转向重日常巡查和监管培训上来;要从重政府推动转向重促企业自律,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诚信体系建设上来,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三要转变工作方式。
要学会用哲学的观点看问题,善于抓住主要矛盾。
坚持问题导向,要把监管方法从一般性的检查、汇报、材料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转向对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督促和责任落实以及责任追究上来;从重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转向依靠科
技手段、提高综合监管的科技含量上来;从注重集中整治转向既抓集中整治又抓督促成员单位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上来;注意培育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
四要转变工作作风。
综合协调工作依靠报送资料但不能迷信报送资料,要善于“走出去”,要多与本部门业务科室交流、常跟食安委成员单位沟通、勤到基层监管一线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善于发现问题,写出针对性强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要发扬积极肯干、坚忍不拔的工作作风,大胆深入实际,大兴调研之风,不断研究总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担负起食品药品综合协调部门的神圣职责,为确保公众的食品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源自安徽省食药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