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说古代行道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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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说古代行道树
潘春华城市和乡村的行道树,是绿化美化大自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改善了城市和乡村的生态环境和自然面貌,还给行人一片绿荫。

道路两旁植树,这在我国的周代就是一项制度。

当时的道路大都由官府出资修筑,有别于私家开掘的便道,故被称做“官道”,种于“官道”两旁的行道树便叫做“官树”。

据《周礼》记载:“国郊及野之道路旁必植树”,称“列树以表道”,兼“以荫行旅”。

《国语》中也有“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舍以守道路”的记载,即在道路两旁整齐地栽植行道树,使路与非路有了较为明确的界限,也便利旅客行人遮阳挡雨,这就是行道树的由来。

《左转》上说:“诸侯伐郑,魏擎斩行栗”,说明早在两千五百多年前,我国在河南新郑一带,就已经有以栗树作为行道树种的了。

古代郑国并非大国,但有一位名相叫子产,善于治理国家,使郑国处于晋楚两翎之间而不被灭亡。

《吕氏春秋》上说“子产相郑,桃、李垂于街。

”可见在子产任宰相时(公元前543年~公元前522年),郑国都城的道旁除栽种栗树外,还种有桃和李树。

古代,负责植树工程的往往是一州一县的“长官”。

西周时期,国家机构中就专设管理驰道两旁树木的“野庐氏”,掌管林政的“山虞”和专管护林的“林衡”等官职。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大修“驰道”于天下,东到燕齐,南达吴楚。

《汉书·贾山传》中说“驰道宽五十步(每步合五尺),三丈而
树,树以青松”。

即在宽达五十步的驰道两侧,每隔三丈种一棵树,使秦代的林荫大道遍及全国。

前秦建都长安,大臣王猛号召广植行道树,大大改善了长安的市容景色,当时有句民谣:“长安大街,央树杨槐。


历经风云变幻,行道树木时有兴衰。

南北朝时,曾于道旁设置堠以计里程。

韦孝宽任雍州刺史时,下令境内道旁植槐树以替堠,既免维护,又庇荫行人。

周文见后,曰:“岂得一周独尔,当令天下同之。

”于是,道旁植树又普遍推行。

后人指槐而怀人,韦公便在百姓心中建立了颇可怀念的政绩。

唐代,“官树”的种植趋向多样化,并由城市向农村延伸。

如规定:“种田一亩,种桑两棵。

”凡驿站与驿站(道)之间,都要种植行道树。

唐开元中期还通令各地,在通道两旁都要种植各种树木,以荫蔽行旅的往来。

唐文成公主远嫁西藏时,曾特地从长安带去柳树苗,栽植在拉萨道路两旁的及大昭寺四周。

这些树被藏族人民亲切地称为唐柳和公主柳,不仅庇荫着拉萨世世代代的百姓,而且表达了对柳树成荫故乡的思念。

唐代还将发展和保护行道树作为考察地方官吏政绩的重要依据。

白居易任杭州知府时,修筑白堤,以桃树和柳树作为堤边行道树,既美化了西湖环境,又使桃花烂漫,柳树拂堤。

对此,后人王稚登曾在他的《十锦塘》诗中赞道:“湖边绿树映红阑,日日寻芳碧水湾。

春满好怀游意懒,莺撩吟兴客情闲。

波中画舫樽中酒,堤上行人岸上山。

无限风怀拼一醉,醉看舞蝶绕花间。

”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为官
期间,不但曾“手植黄柏二百株”,而且对种植树木的成活率总结出“植木之性,其木欲舒,其培欲平,其土欲故,其筑欲密”的经验。

唐代注重行道树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当时有位高官想伐槐树造车,渭南县尉张造的据理力争,使官司打到皇帝那里,终于阻止了这场灾难,成为流传千古的佳话。

在宋代,,行道树种植范围更为广泛。

《宋要辑稿·域》载:福州知州劝谕乡保遍于驿道及通州县官道两畔栽植松杉冬青杨柳等木,徽宗政和六年(1116年),仅福州共栽植松杉等木三十三万八千六百株。

当时从福州古田县海口镇,直到海南道路两旁,除种上苍翠的松杉以外,还杂种荔枝,远远望去,却似一片连绵不绝的林带。

有趣的是,当时不少城市的路名,也以“官树”的品种作为命名的依据。

如长安的街沟多植高杨,因此被称作“杨沟”,天街两旁广种槐树,俗称“槐街”;曲江池多植柳树,被称作“柳街”……
元代颁布过比较完整具体的行道树种植之制。

《马可波罗行记》载:“大汗忽必烈曾命人在使臣及他人所经过之一切要道上种植大树,各树相距二三步,俾此种道旁皆有密接之极大树木;远处可以望见,俾行人日夜不至迷途。

盖在荒道之上,沿途皆见此种大树,颇有利于行人也。

所以一切通道之旁,视其必要,悉皆种植树木。

”元至元九年(1272年)二月颁布《道路栽植榆柳槐树》诏书:“钦奉圣旨谕:随路达鲁花赤、管民官、管军官、管站、打捕鹰房、僧道医儒、也里可温、答失蛮头目、诸色人等:据大
司农司奏,自大都随路、州、县,城郭周围并河渠两岸、急速铺道店侧畔,各随地宜,官民栽植榆柳槐树。

令本处正官,提点本地分人护长成。

树系官栽到者,营修堤岸、桥道等用度;百姓自力栽到者,各家使用,似为官民两益。

准奏。

仰随路委自州县正官提点,春首栽植,务要生成。

仍禁约蒙古、汉军、探马赤、权势诸色人等,不得恣纵头疋咽咬,亦不得非理斫伐。

违者,并仰各路达鲁花赤、管民官依例治罪。

本处官司却不得因而搔扰违错。

”命令由各州县首官负责,在大都等路州县城郭周围、河渠两岸、传送信件的急递铺沿线及店铺左近,于初春时节栽植榆、柳、槐树,并且监督看护,务使树木成材;禁止蒙古、汉军等骑马人员放任马匹损害树木,也不得随意砍伐;违反诏令要依照律条治罪。

明代,行道树以槐柳为主。

朱元璋曾下令在内秦淮两侧栽种了不少柳树,而在御道和一些主干道两侧则栽植槐树,因为在古南京话中“槐”和“还”谐音,意喻出门平安归还之意。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由于多年战乱南京很多行道树木、山林被毁,于是在他登基后的第一年就下诏“凡民有田五亩至十亩,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倍之”,并且还在洪武二十四年下令在朝阳门(今中山门一带)外的钟山旁种植五十多万株漆树、棕树、桐树等。

为了让臣民种树,朱元璋甚至动用了充军之罪来惩治不按规定完成种树任务的人。

上规定每户第一年植树200株,第二年植树400株,第三年植600株,以此类推。

“违者举家发云南金齿充军”。

明代民间流传种“子女树”的习俗,凡子女出生,就在
房前屋后种植树苗数株。

襁褓中的婴儿一天天长大,沃土中的小树也一天天向上。

待到儿女嫁娶之时,树木亦已长成,可作嫁妆家具之用。

清代,植树护林,美化环境的意识更加深入。

《赣州府志》载:清初“赣南林业管理归道、县二级直属第二科……若有违犯……重者交县直属二科处理。

”为了动员群众植树,甚至作出“不树者,无椁”的规定。

为了促进植树绿化,清政府指派驻意大利公使吴宗潦从国外引进用途极广的新树种——桉树、刺槐、榉树、法梧及意杨等。

1897年德国人强租山东胶济后,种植行道树以赤松、黑松、落叶松及刺槐为主。

清代名将左宗棠在西北广植行道树,可谓近代林业史上的一项壮举。

公元1875年,左宗棠任陕甘总督督办新疆军务,兴筑从陕西通往新疆大道的同时,下令将士东起玉门关,西至迪化,沿途植柳,并贴出告示:“有毁树者,即军法从事”,以加强对新栽行道树的保护。

一时间,垂柳夹道,蜿蜒二三千里,使昔日的荒漠大道变为绿色长廊。

后人有诗赞曰:“新植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度玉关。

”如今,河西走廊仍绿柳成荫,春风荡漾,美不胜收。

公元1882年,左宗棠任两江总督时,见南京狮子山光秃秃的,笑曰:“狮子无毛有何威仪”,于是由官府兴草木于其表。

另外,他还命人在仪凤门内道路两侧遍植槐树,传为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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