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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要求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要求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要求一、制度的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各级工程项目部门必须严格遵守。

1.2 制度的贯彻执行由项目部主管负责,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并积极参与执行。

1.3 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制度的及时更新。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2.1 档案管理必须遵循合法、准确、完整、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2 档案管理必须遵循保存、保管、利用、处置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及时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2.3 档案管理必须遵循有序、便捷、规范的原则,确保档案的查阅和利用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三、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3.1 档案管理的组织指导3.1.1 工程项目部门应当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

3.1.2 工程项目部门应当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项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3.2 档案管理的规范操作3.2.1 工程项目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管理规范操作手册,明确各项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步骤、流程和标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3.2.2 工程项目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的检查考核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3 档案管理的安全保密3.3.1 工程项目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制度,对重要档案信息和资料进行加密和保护,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3.2 工程项目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指导,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损失。

四、档案管理的实施措施4.1 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性。

4.2 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对工程项目的各类档案信息进行分类、存储和检索,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下面是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的实施细则:
一、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1. 工程监理档案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2. 工程监理档案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档案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1. 工程监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监理档案的管理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具备档案管理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三、档案管理的内容
1. 工程监理档案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各个阶段的文件和材料,包括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维修记录等。

2. 档案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防止遗失、损毁和泄露。

四、档案管理的流程
1. 工程监理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的种类、归属单位等进行分类,分类后的文件应进行编号和盖章。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的借阅和归还制度,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权限,确保档案的安全。

五、档案管理的技术手段
1. 档案管理部门应利用电子化手段对档案进行管理,包括数字化扫描和存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和使用等。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管理数据库,实现档案的快速检索和查询。

六、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1.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规范管理。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以上是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的实施细则,希望对您有帮助。

工程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档案室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档案安全、完整,提高档案利用价值,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工程档案室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方面。

第三条工程档案室管理工作应遵循档案管理的原则,即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安全性和便捷性原则。

第四条工程档案室的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专业知识,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维护工程档案室的安全和秩序。

第五条本制度由工程档案室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执行,其他工作人员配合执行。

第二章工程档案室的设立第六条每个单位应设立工程档案室,专门用于存放管理单位的工程档案。

第七条工程档案室的设立应符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档案安全存放,并提供便捷的查询和利用条件。

第八条工程档案室应具备相应的档案存储设施和设备,包括档案柜、档案盒、档案袋等,以及防火、防水、防盗措施。

第九条工程档案室应根据档案的密级等级划分存放区域,保证不同密级档案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归档与整理第十条工程档案的归档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编号、分类、封存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第十一条归档的工程档案要细致、准确地填写档案目录,包括档案的名称、编号、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十二条对于工程档案的重要文件,应制定特殊管理办法,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三条对于损坏或丢失的工程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四章工程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十四条工程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五条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工程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及时处理损坏或老化的档案。

第十六条工程档案室管理人员应根据档案的查阅需求,提供便捷的查询和利用服务,确保档案的利用价值。

第十七条工程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建立工程档案利用登记制度,确保档案的利用情况得到记录。

第五章工程档案的销毁与转移第十八条对于无需保存的工程档案,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的保存、整理、归档和利用,提高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施工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材料报审资料、进度计划、现场记录、变更确认单、竣工资料等。

第三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工程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施工档案管理员,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提高施工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将施工档案管理列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关键要素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第六条工程单位应当为施工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质和人力支持,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施工档案资料保密制度,保护各类施工档案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施工档案资料管理流程第八条施工档案资料管理流程应包括资料的产生、整理、归档和利用四个环节。

第九条资料的产生环节是指各类施工档案资料在施工过程中的产生和收集的过程。

涉及的资料主要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材料报审资料、现场记录等。

第十条资料的整理环节是指对所产生和收集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资料的归档环节是指将整理好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归档标准和流程进行归档,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十二条资料的利用环节是指在需要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查阅、提取和利用各类施工档案资料,以支撑工程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单位应当明确施工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责任,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四条工程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施工档案管理人员和专业设备,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施工档案资料的数字化管理和网络化共享,提高管理效率和便利性。

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工程从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由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工程档案管理部门是本工程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二)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负责工程档案的数字化和电子化工作;(四)负责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五)负责工程档案的保密工作;(六)负责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第七条工程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工程设计文件;(二)施工图设计文件;(三)施工技术文件;(四)监理文件;(五)竣工验收文件;(六)其他与工程有关的文件。

第八条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工程档案的分类体系进行分类;(二)按照档案的编号、名称、日期、页码等要素进行编目;(三)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进行分类归档;(四)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工程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九条工程档案的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收集整理完毕的档案资料,由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二)审核合格的档案资料,由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三)归档的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存放。

第十条工程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管条件进行分类存放;(二)确保档案的通风、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等措施;(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和维护。

五、工程档案的利用与销毁第十一条工程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保密级别和利用范围进行审批;(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对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档案知识培训。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部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可查,提高档案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部各类档案包括工程项目资料档案、技术文件档案、会议记录档案、工程维护档案等。

第三条工程部所有资料档案由工程部负责人统一管理。

第四条工程部负责人为工程部档案的管理者,全面负责工程部档案的保管、整理、查询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部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工程部档案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范,加强档案管理的学习和培训。

第七条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的修订由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并报工程部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档案的种类和管理范围第九条工程部档案包括工程项目资料档案、技术文件档案、会议记录档案、工程维护档案等。

第十条工程部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工程部内部的各类档案以及与其他部门有关的档案。

第十一条工程部档案应当分类存放,各类档案按照文件编号和存放位置进行标注。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和整理第十二条工程部档案的保管应当定期清点、盘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工程部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文件目录和日期顺序进行分类整理,保证档案查阅的便捷性。

第十四条工程部档案的保密性应当得到严格保护,不得随意外借、复制、篡改。

第十五条工程部档案的损坏或遗失应当立即报告工程部负责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档案的查询和利用第十六条工程部员工有权查询工程部的档案,但须经工程部负责人同意。

第十七条工程部员工查询档案应当填写查询差登记表,详细记录查询目的和内容。

第十八条工程部员工利用档案进行资料查询和工作参考,应当遵守涉密条例,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五章档案的归档和销毁第十九条工程部档案应当按照文件目录和日期顺序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和查阅。

第二十条工程部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处理,定期清理和销毁过期档案。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阶段。

第三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档案安全;(二)全面收集,确保档案完整;(三)规范整理,提高档案质量;(四)科学利用,发挥档案效益。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全面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计划;(二)确定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三)督促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建设工程档案;(四)组织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移交和保管。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阶段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档案;(二)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目;(三)按照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第六条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和归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档案,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和归档勘察、设计、监理过程中的各类档案;(二)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目;(三)按照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第七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三)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经验。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各类档案应涵盖工程建设全过程;(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反映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三)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完整无缺。

第九条建设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清晰:按照档案内容、性质、形式等进行分类;(二)编目规范: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检索方便;(三)装订整齐:档案装订应整齐美观,便于保管和利用。

{档案管理}某新区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细则

{档案管理}某新区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细则

{档案管理}某新区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新区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的归档记录和管理,保障新区建设工程的安全、准确和完整的档案资料,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归档基本原则第二条建设工程归档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规范、及时地归档;(二)归档工作的责任主体为新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三)归档工作服务对象为新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政府部门和相关利益方;(四)归档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实施各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相关资料;(五)归档采用电子与纸质相结合的方式,电子档案为主。

第三章归档管理机构第三条新区建设工程归档的管理机构为档案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可以根据具体需要设立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

第四条档案馆负责新区建设工程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服务,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归档操作。

第四章归档流程第五条归档流程主要包括资料整理、鉴定和归档的三个阶段。

第六条资料整理阶段包括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和编目;在新区建设工程完成后及时将各类档案移交到档案馆,并经过预处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第七条鉴定阶段是指档案馆工作人员对移交过来的档案资料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类别、级别和保管期限,并录入档案管理系统。

第八条归档阶段是将经过鉴定的档案资料按照类别、级别、保管期限依据主题、形式以及年度归档,同时将电子档案转化为纸质档案,并存放于指定的档案库房内,并登记入库。

第五章归档标准第六章归档安全保密第十条新区建设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所有涉及到新区建设工程的档案材料必须采取物理和电子双重备份措施,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档案馆应定期对存放的档案资料进行巡检和防潮、防火、防尘等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保存和完整性。

第七章归档利用第十三条新区建设工程档案的利用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对建设工程实施单位提供法律、技术、管理支持;二是对相关利益方提供政策裁决依据。

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二00 二年十月目录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1)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1 总则…………………………………………………………………………………2 编制依据……………………………………………………………………………3 档案管理体系………………………………………………………………………4 职责分工……………………………………………………………………………5归档范围、份数、时间 ................................................6 档案的整理要求……………………………………………………………………7 工程文件的立卷……………………………………………………………………8 档案的验收与移交…………………………………………………………………附件A 国电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档案管理网络示图……………………………附件B 1 :交流输电线路工程归档范围及责任单位...........................附件B 2 :交流变电站工程归档范围及责任单位.............................附件B 3 :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归档范围及责任单附件B 4 :换流变电站工程归档范围及责任单位附件C 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证 ................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文件电网内规[2002]14 号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工程建设部、华中与华北联网工程项目部: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原《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现将重新修订的《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请遵照执行。

XX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XX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XX有限公司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使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化、标准化,使已有的档案资料能更好地服务现在和将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公司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收集、管理、借阅和使用的行为守则。

公司所属建设方、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实际控制人)及其出资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建设方”)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中档案资料是指公司所属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必须向公司、集团和城建档案馆移交的那部分档案资料。

第四条各级档案资料管理员必须爱岗敬业,重视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保密规定和档案管理制度,防止档案泄密、散失。

档案资料员调动工作或换岗时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应在其办理好岗位交接手续后方可放行,以保证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档案资料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第五条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实行公司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办法。

第六条公司总工程师是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总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归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总工程师在档案资料管理方面的职责:贯彻执行政府和主管部门有关档案资料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并组织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条公司工程管理部在档案资料管理方面的职责:(一)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档案资料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档案资料管理规定,并定期检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界定必须由公司管理的各种重要的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及其密级。

(三)公司工程管理部设专职的档案资料员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建设方是公司档案资料管理的二级单位,是各项工程档案的形成单位。

建设方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由资料员具体负责。

工程项目部档案管理细则

工程项目部档案管理细则

工程项目部档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建设经验的积累和宝贵的技术储备及信息资源;它既是项目稽查、审计、验收后评价的依据,更是企业维护资产和权益的凭证,为项目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生产运行、维修改造服务,肩负着现实和历史的双重责任。

第二章档案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项目部要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保证项目各阶段档案资料的随时收集与积累。

第四条根据档案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项目部应成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明确职能部门在档案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定期召开档案专题会议,了解档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项目部必须配置存放资料的场所,配备符合保管条件的装具、资料录入设备和经过岗位培训持有“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的资料员,人员变动时,应及时调配,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第六条项目部资料员的职责是参加工程例会,根据工程例会所明确的工程进度,督促检查相关部门按要求整理好相应的施工资料;督促参与施工的各单位及时将形成的工程资料收集齐全,并分类管理;负责收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确保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及时向业主、地方档案部门和集团公司档案部门移交档案。

第七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档案及内业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实行“分级管理、科学收集、统一归口、定向移交”,做到“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

分级管理,即指在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档案形成部门、项目部、各子公司档案室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管理好各自的文件资料或档案。

科学收集,即按照施工合同或业主、档案部门提供的标准、法规,收集齐全建设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统一归口、定向移交,即每个项目的参建单位将收集的文件资料统一集中到项目部;由项目部向项目投资者(业主)、地方档案部门和集团公司(子公司)档案部门移交。

工程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保障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文件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1. 工程公司的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 工程公司的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分类、分级管理原则,确保文件档案的合理存放和查找。

3. 工程公司的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文件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文件档案的分类管理1. 按照文件档案的性质和用途,对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包括公司内部文件、合同文件、财务文件、技术文件等。

2. 每类文件应制定明确的管理规范和流程,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对于机密文件和重要文件,应加强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文件档案的分级管理1. 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和保密级别,进行分级管理,包括一般文件、重要文件、机密文件等。

2. 对于重要文件和机密文件,应建立相应的权限访问机制,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 对于一般文件,应建立便捷的查找系统,确保文件的及时查阅和利用。

第五章文件档案管理的流程规范1. 文件档案的编制、传递、审批、签发等流程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文件档案的传递和交接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避免遗漏和错误。

3. 文件档案的审批和签发必须由规定的权限进行,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文件档案管理的安全保障1. 文件档案的存放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保证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文件档案的传递和交接必须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避免文件的丢失和泄露。

3. 对于重要文件和机密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和备份,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七章文件档案管理的检查和评估1. 工程公司应定期进行文件档案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文件的质量和效率。

2. 对于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和激励,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2024年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并推动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监理档案管理是指对工程监理活动进行全程记录、存档、管理和利用的过程,包括监理合同文件、监理报告、监理日志、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检查、工程变更等相关文件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三条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及其人员,以及与工程监理有关的单位和人员。

第二章监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第四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在承担监理任务前,按照相关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监理活动。

第五条工程监理机构在承接监理任务时,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的工作方案,并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

第六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依据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建立并完善监理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监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八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对每个承接的监理项目建立项目档案,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工程地点、建设单位等信息。

第九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系统,包括档案目录、档案编号、档案索引和档案编号查询系统等。

第十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将监理档案按照业务类型、工程类型和时间顺序进行分类,并标明档案的存放位置和存放时间。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监理档案的利用和保密第十二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充分利用监理档案,提供技术支持和依据,参与工程质量鉴定和纠纷处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对监理档案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档案的可用性和可读性。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监理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资料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内所有单位和人员,包括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利用和保管。

第三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部门要求,强化安全意识,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合规、规范有序、保密安全、标准规范。

第五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工程部资料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读性,方便查阅和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的职责是:明确各级工程部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保障资料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二章资料档案的分类管理第七条工程部资料档案应按照管理对象、性质和用途分类管理,确保资料档案的有序和规范。

第八条工程部资料档案应按照以下原则分类管理:1. 按照管理对象分类,包括工程设计资料、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等;2. 按照资料性质分类,包括图纸、合同、报告、工程进度等;3. 按照资料用途分类,包括内部资料、外部资料、重要资料等。

第九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的分类应建立清晰、准确的标志和目录,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标准化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减少遗漏和混乱。

第十一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的整理应定期进行,清理、分类、整理档案,防止混乱和丢失。

第三章资料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第十二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的保管应建立相应的库房、柜子和设备,确保资料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三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的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1. 责任部门统一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2. 采取密码锁、防火设备等措施,防止盗窃、火灾等情况;3. 限制访问权限,确保档案的保密性;4. 定期巡查和检查,排查潜在危险,提升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的利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档案利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使用;2. 严禁私自复制、外借或泄露档案内容;3. 制定临时利用和长期利用的规定,确保档案的效用;4. 严格控制查阅权限,阻止无关人员查阅档案内容。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后期运营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以规范和指导项目中各相关方在档案管理方面的行为,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长期可用性。

二、目的制定本细则的目的是为了: 1. 规范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流程和要求; 2. 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的准确性和长期保存; 3. 提高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4.为后续的项目运营和维护提供可靠的资料支持。

三、管理要求1. 档案管理责任1.1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执行。

1.2 每位项目参与方应承担对项目档案管理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积极配合、及时提交资料等。

2. 档案管理流程2.1 工程项目档案应按照标准化的命名规则进行分类存储。

文档应具有清晰的版本管理。

2.2 档案管理应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捷查阅。

3. 档案管理内容3.1 工程项目档案应包括项目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实施文件、检测验收文件等,确保项目各阶段的关键信息都能够找到。

3.2 所有档案的编制和整理应遵循相关规范,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档案管理控制4.1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设立权限控制机制,确保档案的访问和修改受到限制。

4.2 项目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四、执行要求1. 指导原则1.1 本细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处理。

1.2 档案管理执行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商讨解决方案。

2. 督导检查2.1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将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2.2 对于未按规定执行档案管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五、总结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和规范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为项目后续的运营和维护提供重要支持。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10月整理).pdf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10月整理).pdf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湖,结合基本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管理第三条各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部门、本地区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参加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检查验收。

重要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部门、地方的重点建设项目由部门、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

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

第五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励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各自的职出范围内搞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出、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有关单位应按时虽理、移交建设单位。

第六条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1.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

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实行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时由现场指挥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国家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国家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国家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工程档案的管理,保障国家工程档案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维护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家工程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各类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工程档案管理应坚持保护、传承和利用的原则,加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建立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国家工程档案的安全性。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大国家工程档案管理的投入力度,确保国家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国家工程档案的种类及管理第五条国家工程档案包括设计档案、施工档案、验收档案、监理档案、保留档案等,按照不同的工程项目种类和档案形态进行分类管理。

第六条国家工程档案的管理应当按照文件管理和电子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范地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国家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确保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国家工程档案管理的流程第八条国家工程档案管理的流程包括建立档案管理计划、整理工程档案、建档、保管和利用等环节。

第九条建立档案管理计划是国家工程档案管理的第一步,各级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计划。

第十条对工程档案进行整理是国家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档案工作标准的要求,对工程档案进行必要的整理和编目工作。

第十一条在进行设计、施工、验收等工程过程中,应当及时建立工程档案,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二条对建立好的工程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保管和利用,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对一些特殊的工程档案,如历史悠久的工程档案、重要的工程档案等,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特殊保护,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细则

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细则

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细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科研、抗灾、战备、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1988年联合颁发的对《基本建设档案资料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公司工程建设工作和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使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安全保管并做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参照并结合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内容,对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保存以及使用进行管理,本细则在公司综合部内实行,同时公司相关部门对同类档案在接受、收藏、使用等方面接受本细则的约束。

第三条按照工程档案资料保存和使用价值的重要性,将工程建设档案按照永久、长期、短期及临时来分类。

期限判定标准如下:一、永久保存档案是指在公司存续期内或需保存年数超过50年,一般为非常重要或为证书批文类文件;二、长期保存档案是指在需保存年数不足50年但超过15年的文件资料;三、短期保存档案是指保存年数不足15年但在项目建设期间及项目运营后一定时期内仍需保存的文件资料;四、临时保存文件仅指在项目实施的某一过程中需要保存的临时文件,随后会被更有效用的正式文件所取代的文件。

第四条工程档案资料属于企业部门内部文件,无服务公众的义务,故按照工程档案资料保存和使用的权限不同,为保障公司利益,防范其他公司商业侵犯,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实行分级保存、管理及使用的办法。

按照工程档案的商业价值的重要性,将工程档案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一般四个级别。

高保密级别文件具有一定的保秘期限,在解密后作为低级别或公开资料处理。

分级判定标准如下:一、绝密档案是指仅供董事会及公司高层领导查阅的工程技术经济文件,政府相关部门可在权利范围内无偿借阅,但事先要求征得公司高层许可,档案管理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外借该类档案,绝密档案有最高的保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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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条工程档案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档案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公司档案管理的重点。

为了
加强工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
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可另参阅《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归档范围及要求》。

第三条工程档案范围
(一)项目开发前期档案:
1、土地投标“中标通知书”;
2、计划任务书及批复文件;
3、建设用地钉桩成果通知单;
4、规划设计任务通知书;
5、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6、审定规划方案通知及总平面图;
7、人防规划总平面图;
8、市政工程方案会议纪要;
9、环境、消防、卫生及水、电、煤气、热力报装协议;
10、配套项目(如文教、商业、绿化、交通等)协议、合同;
11、勘探、测绘、设计、招投标、监理文件;
12、建设项目选址报告及土地、规划部门批复;
13、建设规划许可证及批准用地范围图;
14、建设用地批准许可证及用地图;
15、国有土地使用证;
16、有关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实施办法等主要文件;
17、拆迁许可证。

18、单体工程项目文件
1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21、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结算;
22、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监理计划及监理月报、
23、工程监督委托书及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4、初步设计报批文件及有关图纸;
25、工程勘察报告;
26、工程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及工程洽商纪录;
27、工程隐检记录(基础、主体结构);
28、工程竣工备案书;
29、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单;
30、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单;
31、电梯质量核验单;
32、工程竣工总结;
3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34、工程照片;
35、沉降观测记录。

(二)单体工程施工技术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设计交底会议纪要及工程洽商纪录;
3、工程定位放线验收记录;
4、基础钎探验收及基础处理记录;
5、隐检记录(土建、设备、电器);
6、材料及产品合格证(土建、设备、电器);
7、原材料复试报告(砖、水泥、钢材、砂石);
8、试验报告(砼、砂浆试验报告及配比单,钢筋焊接试验,灰土、素土试验报告);
9、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10、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11、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12、全部工程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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