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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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办法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办法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篇1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战略主题,以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努力推动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努力创新教师培训体制机制,落实学分管理,强化培训过程管理,实现分级管理,提高培训实效。

(二)实施原则

培训工作遵循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按需选派、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全面提升素质与突出岗位要求相结合,分层培训与系统培训相结合,培训过程与教育教学相结合,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合。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1.培训内容:包括学历进修(非单位委托、教师自主参加的各类以提高学历为目的的进修、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培训(师德培训、各类新教师培训、校长园长培训、班主任培训、中层干部培训、新课程培训、学科教师业务培训、普通话培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

训、教师适岗培训等)。

2.培训层次: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

3.培训形式:包括自主研修、集中培训、置换培训、影子教师、远程培训等。

二、各部门及教师职责

(一)人事股职责

人事股具体负责培训项目的统筹规划、总体部署、检查评估及表彰奖励。

(二)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职责

负责教师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

1.负责国、省、市培计划的指标分配下达,并组织好参培学员的遴选、送培和跟踪管理工作,及时向送培单位通报学情,及时做好对参培学员的学习辅导,确保国省市培训计划的落实。

2.负责起草全县教师年度集中培训实施计划,按照教育教学的需求策划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负责对教师县级集中培训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1)做好培训班级的教务管理工作。包括培训班组的组建、辅导教师的选聘、培训课程的设置、培训教师教案(讲义)和课件的审核、培训过程的考查与培训效果的测评、培训证书颁发等。

(2)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出勤、听课记录、学习笔记、课堂教学评价、研讨交流发言、教育教学课例课件集、师德表现、基地学校鉴定、考试考查成绩等。

(3)分类做好培训学情简报的编发。

(4)做好参培训教师的后勤服务。

4.督促和指导教师培训基地学校切实履行教师培训职责,扎实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5.负责对各单位送培和选送教师参加国、省、市、县各级培训情况的考评,并将考评情况通报各单位,以便与相关考核工作对接进行奖惩。

6.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本研训工作的指导与考核工作。

7.负责全县各类名师课堂活动的程序审批。

8.负责区域研训活动的组织、指导与督查工作。

9.负责全县教师年度培训学分认定与审核上报。

(三)其他股室职责

1.凡教师培训统一由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管理,局机关其他股室及局属二级机构按照“先报后培”的要求办理报批手续。

2.凡申报培训项目的股室,在培训过程中按职责分工与要求履行好职责,并配合、协助培训单位以及送培单位做好工作。

(四)省市级教师培训基地校职责

1.主要承担“国培计划”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影子教师”培训实践及国省市县四级短期集中培训项目观摩考察任务。按照项目实施要求为参训教师提供教学实践的机会与平台,并进行指导与管理。

2.承担国家、省、市、县级培训项目实施任务。优化课程设置,组建指导教师团队,优选培训案例,创设良好的培训条件,改进培训

方式方法,进行精细化管理并及时总结反馈培训情况。

3.承担学员训后跟踪指导任务。通过网络交流、送教上门、现场指导、结对帮扶等方式对培训学员进行跟踪指导。

4.定期组织或接受省内学校(园所)的观摩、考察、学习、交流等活动,在同类学校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5.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相关培训领域的信息和研究成果,为教师培训工作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和建议。

(五)乡镇中心校职责

1.负责明确专人对教师培训工作进行管理。

2.负责辖区内国、省、市、县四级培训指标的分配,参培人员的审定与申报,参培人员的学情跟踪与反馈,教师培训奖惩机制的建立与落实,教师培训台帐的建立等。

3.负责辖区内区域研训活动的组织、指导与实施。

4.负责辖区内参加各类名师课堂活动的组织与申报工作。

5.负责辖区内各学校的校本研训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工作。

6.负责辖区内教师年度学分登记系统录入与档案资料整理的督查与指导。

(六)学校职责

学校是教师培训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具体职责是:

1.按照要求、根据需求选派教师参加上级培训。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经校务会集体研究,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按时按要求上报参加培训人员基本资料。

2.妥善安排好参培教师的课务与工作,及时通知学员参培,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并跟踪教师参加学习情况;培训结束后听取培训汇报,组织培训教师通过如开讲座、上汇报课等形式汇报培训成果。

3.按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组织好校本研训工作,制定完善并落实好校本研训学分记分办法。

4.建立健全本校教师培训台帐,详细记录本校周期内(五年)教师参加培训情况。

5.为教师培训提供时间、设备、资金和政策支持,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奖惩机制。

(七)教师职责

1.积极参加上级培训,接到书面培训通知后,将书面通知复印件交学校存档;接到电话通知时,要口头向学校汇报,妥善安排好培训期间的课务及相关工作,做到工学两不误。

2.自觉遵守培训承办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我教育,遵守培训纪律,服从管理,言行文明;按培训方案的要求,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努力完成培训班的学习任务,按时参加培训课程考核。

3.培训结束后,上交培训小结,并根据学校要求展示培训成果。

4.积极参加校本培训。

(八)辅导员(班主任)的职责

1.负责学员的学习辅导工作,包括帮助学员明确学习要求、培训纪律,掌握学习方法、解决疑难问题。

2.负责所带班级班干部的选聘、合作学习小组的创建及通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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