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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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一、技术管理体系

根据煤炭企业总工程师责任制的要求,矿井必须建立健全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制订我矿技术管理体系:

总工程师是矿井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对矿井安全生产负有技术责任,领导全矿各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地质测量、防治水、矿井接替安排、科研、技术、设计等技术工作.

二、业务部门技术职责范围

1、总工办:

主要技术职责:地质补勘、采掘工程地质、资源储量、资源开发利用、探矿权、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工程测量、采掘工程图、矿井及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水文物探、水害防治、采掘工程设计、水保、环保、地面土建工程等技术管理工作.

⑴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

⑵采掘过程中地质素描

⑶防治水注浆工程设计

⑷探放水设计及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⑸编制月地质预报

⑹工作面直流电法物探

⑺采掘水害防治评价

⑻采区方案设计、采区施工设计、采掘工程设计等

2、生产技术科

主要技术职责:工作面回采及接替等技术管理工作。

主要技术工作:

⑴编制采煤工作面接替方案

⑵组织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及遇特殊情况时安全技术措施

⑶组织回采工作面顶板安全评价

⑷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等

3、开拓掘进科:

主要技术职责:掘进工作面接替、巷道掘进、巷道维修顶板管理、巷道(软岩)支护等等技术管理工作。

主要技术工作:

⑴编制掘进工作面接替方案

⑵组织编制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遇特殊情况时安全技术措施

⑶组织掘进工作面顶板安全评价

⑷区域技术改造设计等

4、通风管理科

主要技术职责:

矿井通风系统、监测系统、防尘防灭火系统、放炮、瓦斯治理、抽放系统、瓦斯地质等技术管理工作。

⑴通风系统改造及优化设计

⑵监测系统改造及优化设计

⑶组织编制串联通风措施

⑷火区密闭、启封

⑸组织编制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专项措施

⑹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评价

⑺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

⑻瓦斯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

⑼编制工作面瓦斯地质图

⑽组织编制揭煤措施

5、机电运输科

主要技术职责:矿井机电运输系统、矿井检修、供电、大型设备性能测定与分析等技术管理工作。

主要技术工作:

⑴矿井采区排水、供电、运输系统设计

⑵矿井主副井提升、强力胶带机、主通风机、主排水设备、工业锅炉选型及技术改造方案

⑶矿井及采区排水能力核定

⑷采掘工作面排水、供电、运输系统设计

⑸大修计划的编制

三、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1、每月十五日前后召开一次技术讨论会,每月十日前开拓掘进科、生产技术科根据当月生产计划,对当月本系统需解决的生产技术问题编制初步方案,绘制好图纸或备好所需资料,并由科长及专业副总初审,报总工程师同意后向有关部门下业务联系书,要求准备技术方案相关内容.

2、技术方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讨论会进行审查,参加领导及部门:

生产矿长、开拓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各专业副总、总工办、开拓掘进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督检查科、通风管理科、机电运输科及相关区队。

3、技术讨论会,原则上各业务部门正职必须参加.业务部门正职不能参加的,必须向矿总工程师请假,同意后方可由业务部门副职参加、迟到、替会罚款10元,旷会罚款30元.技术讨论会上对没有按要求准备资料的部门罚款1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4、技术讨论专题审查会议上,对技术方案有特殊要求的业务部门必须提出具体要求及方案。

5、技术方案审查通过,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请集团公司审批,并根据批复意见编制施工设计。

6、在设计方案图纸会签过程中,原则上由部门正职签字,签证人必须对本专业负技术责任.若经矿总工程师签字生效后,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专业错误的,每次对专业把关人员罚款30元,对部门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召开分析会,追究相关责任.

7、因地质条件变化,确需修改设计方案时,必须由总工办会同开拓、通风、机电、安检等部门深入现场掌握基本情况,提出修改意见,报请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修改。修改设计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如擅自修改变更设计方案,对责任队罚款500元,责任队长罚款200元;开拓掘进科没有及时发现的,对科长罚款100元。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安全使用。需要返工处理的,由系统矿长、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召开分析会,对相关技术员拿出相应处理意见。

8、临时性的特殊工程技术方案,审查通过后以会议纪要下发执行。会议组织按总工程师要求,会议纪律按技术讨论会纪律执行。

四、生产设计管理制度

1、全矿主要工程设计项目根据采掘接替计划,由总工办分管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向矿总工办地质组、通风科、机电科、生产科等部门下发提供设计相关资料业务联系书,并经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签字,需提供资料部门必须按业务联系书要求时间提供,否则,每推迟一天罚需提供部门负责人10元,对部门罚款50元。

2、采区方案设计或重要工程设计由总工办编制设计方案,由矿长、矿总工程师组织会议进行方案审查,方案确定后报请集团公司审批,并根据批复意见编制施工设计。

3、由矿长、总工程师组织施工方案技术讨论会,生产系统矿领导和各生产部门正职必须参加。业务部门正职不能参加的,必须向总工程师请假,并经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由业务部门副职参加,迟到、替会罚款10元,旷会罚款30元。

4、技术方案确定后,总工办在规定的时间内,绘制好施工图纸,并由总工办主任报请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检、通风、掘进、机电、生产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设计审查。

5、专题审查会议上,对设计方案有特殊要求的业务部门必须在设计会审中提出修改意见.

6、在设计图纸会签过程中,原则上由部门正职签字,签证人必须对本专业负技术责任。若经矿总工程师签字生效后,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专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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