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银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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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华东收银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资金安全,收银工作准确、高效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华东各门店。
3.职责:
3.1 店铺营运部负责各商场收银和磁卡环节日常督导,收集总结经验,改进流程,检查收银
安全。
3.2 店铺行政部以及下属财务分部负责收银业务指导、日常业务操作差错核对、日常操作规
范性与安全性检查、重大节假日配合营运部进行安全检查,并负责磁卡的制作、发放、检查工作。
3.3 商场收银(客服)部负责具体的收银业务以及团购售卡业务,收银人员业务培训,点钞
员日常工作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并及时上交。
3.4 店铺行政部以及下属防损部负责所在部门或商场资金保卫工作,监督与检查营业款或
其他收款操作的规范性、安全性以及收银员、点钞员、售卡员等岗位工作的规范性。3.5 总部财务部负责对各分店的财务部工作以及收银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和改进店铺财务、
收银流程中的风险,追查店铺财务损失原因和责任人,将重要情况及时上报总经理。4、收银流程:
4.1 流程详细:
4.2方案解释:
4.2.1 收银员下班后需要清点自己的银行卡签帐单,回收购物卡等,统计总计所收的非现金
类款项,填写收银日报表。
4.2.2 收银员不允许独自将银包投入金库,必须有证明人在场的情况下,才能将银包返还,
同时收银员和证明人都需要在《银包收发控制表》上签字。
4.2.3 点钞员为素质较高且为本地户口的收银员兼职,必须在下午两点之前将前一天的营
业款点完。
4.2.4 点钞员清点营业款期间,必须由至少一名保安在场陪同并监察,保安与点钞员之间如
非必要,不允许有过多的沟通交流。点钞员和保安人员须定期更换。
4.2.3 收银员上下机台不允许携带现金、手机等私人物品。不允许擅自离开收银台。不允许
互相换零。
4.2.4 门店行政部以及下属财务室每月至少对收银的流程和资金安全做一次抽查,每季度
做一次全面的核查。
4.2.5收银员将当日收到的银联签购单、回收卡、支票、提货单、订金单等票据整理好,交
至主管处方能下班。收银员收到回收卡后不需剪掉,而是统一上缴后由主管安排人员剪角。
4.2.6收银员每日上班前领取新的备用金,清点后上机,如有误差,立即通知主管做复核,如确实为误差,责任由装这个备用金的点钞员承担。
4.2.7收银主管必须确认每日收银员是否将上缴款包投入了金库以及是否则《银包收发控制表》上签字确认,如发现银包缺失,则作为严重盗窃案件立即上报。
4.2.8点钞员在清点完前一天的银包后,还需要核对明日上机收银员的人数,准备好备用金包并且上锁后交至财务室保管。
4.2.9 收银员只能在收银机以及后方财务室或者主管指定地点打开银包,其他任何地点必须将银包安全的拿在手中,不得打开银包,否则由店铺行政部按公司员工规定进行处罚。
4.2.10 收银员上班时在商场内行走的路线必须按照店铺事先规划的路线行进,特殊情况下需要事先请示主管,得到许可后方能改变活动路线或区域。
5.点钞安全规定
5.1 点钞员与保安一起从财务室领出每日需要清点的银包,进入点钞室后放在指定的地点,此地点必须被监控清楚的看到。
5.2 点钞员必须在红线划出的区域内点钞,保安不得进入点钞区域。
5.3 点钞员每清点一个银包之前,必须托起该银包,在监控下停留五秒钟,让监控能清楚的拍到这个银包的编号。
5.4 点钞员在清点银包之前,必须在《点钞核查表》上登记该银包的编号,打开银包后,取出银包中的《现金解款单》登记收银员的姓名、金额和明细,然后将银包中的现金全部倒出,确认银包中没有任何现金的情况下,将银包放在银包回收区内。
5.5 点钞员清点银包时,必须将该银包的所有现金控制在点钞区内,清点完毕无误后,将各种面额的钱币分类存放在已清点区域内,并在《银包核查表》上登记点钞记录明细,与系统中应收账款核对以及《现金解款单》核对。
5.6 点钞员清点出的金额如与《现金解款单》中的金额出现差错的,必须复点,如依然出现差错,则差错超过十元的,由收银主管或者授权人再次复点,如复点后依然有差错,则算作收银员长短款。长款由公司作为帐外款入账,短款则须收银员赔偿。短款超过100元的,须立即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可以要求查看点钞监控。
5.7 点钞员清点完毕所有银包后,将零钱去财务室换整。具体流程为:点钞员将所有零钱整理好,填写《换零单》,将钱与单子一齐交给收银主管或者授权人至财务室换整。换整后,收银主管或者授权人再将整钱在监控和保安面前交给点钞员。然后收银主管或授权人员复核点钞员手中所有五十元以上面值的钱币,无误后填写《现金解款单》,一式两联,一联
放入总的解款银包内,一联交与主管,等待下午与银行交接。银行如点出差错,视作点钞员的长短款,进行赔偿。
5.8 点钞员在将已清点钱币装包时,必须在监控可视范围内整理,严禁在台面以下整理银包,否则按偷盗处理。
5.9 点钞员完成所有点钞工作后,由保安陪同,将银包上锁,存入金库,银包钥匙有一份交与银行保管。
5.10 如点钞员需要包备用金包,则须在点钞工作全部完成以后,重新从财务室领用备用金分装明日收银员上机的备用金包,点钞员不得直接从清点的营业款中提取现金作为备用金。每一位收银员的备用金构成如下:
纸币:4*50元=200元
45*10元=450元
32*5元=160元
硬币: 150*1元=150元
50*0.5元=25元
150*0.1元=15元
总计:1000元
5.11 点钞员完成备用金的分装后,填写一式两联《现金解款单》,签上自己的名字和银包编号,一联放入备用金包中,一联交由主管保存。
5.12 分装好的备用金包由主管抽查后统一上锁,交由财务室保管。整个备用金分装过程,
须有保安在旁监察。
6. 换零的安全规定
6.1 收银员可在上机之前(包括吃饭休息时间)填写《换零申请单》至财务室换零。
6.2 收银员在上机期间,如零钱不够,可填写《换零单》向主管指定的换零员换零,禁止收
银员之间互相换零。
6.3 收银员应主动向顾客索要零钱。
6.4 收银主管保存一个零钱备用金包,存放在点钞室保险柜中,其构成如下:
纸币:8*50元=400元
90*10元=900元
64*5元=320元
硬币: 300*1元=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