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开展,期货市场逐渐成为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和套期保值的重要工具。
然而,期货交易涉及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因此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期货套期保值活动的必要条件。
本文将介绍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根本内容和管理要点。
1. 内部控制制度的概念内部控制制度是对企业内部各种活动和环节进行标准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方法。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为了管理期货交易风险,建立的一系列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风险监控和信息披露等控制措施。
2. 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控制和管理期货交易风险,确保套期保值活动的合法性和平安性,提高套期保值的效率和效果。
3. 内部控制制度的根本内容3.1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设立企业应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审核期货套期保值的策略和操作规程,并对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
3.2 职责和权限的划分内部控制制度应明确定义各个职能部门和人员在期货套期保值活动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3.3 信息披露和内部沟通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和内部沟通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传达信息,确保各个环节的沟通畅通,减少信息的滞后性和误解。
3.4 风险评估和监控企业应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控体系,对期货套期保值活动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控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3.5 审计和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审计和检查,评估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4. 内部控制制度的管理要点4.1 高层管理的重视企业高层管理应高度重视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4.2 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期货市场的了解和风险管理的专业能力,确保套期保值活动的正确性和平安性。
4.3 信息技术的支持企业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系统,实现对期货套期保值活动的全程管理和监控。
期货内部控制制度
(三)如果现货交易已经完成,套期保值合约应当立即平仓,并按财务处理 第2条进行会计处理。
员核查期货经纪公司发来的成交交割单是否与交易员提供的交割 单一致。若核查无误,则由交易确认员在账单上签字并向期货经纪公司发确认; 若不一致,则需由结算员同交易员一起核查原因。 若发生错单情况,则按第四十 二条交易错单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结算员需将最终结算情况传递给期货部经理、风险监督员和交易员。
第二十二条 风险监督员核查交易是否符合套期保值方案,若不符合,须立即 报告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
合规管理员(审计部设)
期货部期货业务结算部门期货业务监督部门
(销售分公司下设)(财务部、企管部)(审计监察部)
交易员 档案管 资金调 会计核 结算员兼交 风险监
理员 拨员 算员易确认员督员
第九条公司的期货部经理由销售分公司经理兼任,向总经理负责。
第十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设臵相应岗位,具体如下:
企业套期保值合约在交易或交割时发生的手续费,按结算单据列明的金额, 借记“递延套保损益 ”科目,贷记“期货保证金-套保合约”科目。
企业套期保值合约平仓了结时,应结转其占用的保证金,借记 “期货保证金-非套保合约 ”科目,贷记 “期货保证金-套保合约 ”科目。
企业套期保值合约了结,将套期保值合约实现的盈亏,同被套期保值业务发 生的成本相配比时,若期货市场上的套期保值合约实现盈利,则借记 “递延套保 损益”科目,贷记
第十四条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 各方。
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利。
第四章套保投资业务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须将具体运行方案提前报董事会或董事长制 定人员,确定套期保值额度、止损限额、业务权限、操作策略、资金调拨、效果 评估等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
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概述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而采取的一种金融工具或战略。
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为了确保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运作和风险控制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一、制度建立的目的1.保护企业对冲外汇风险2.确保套期保值交易操作的合规性和稳定性3.提高套期保值交易的执行效率4.减少操作风险和人为错误5.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二、制度内容1.制定套期保值政策和操作手册套期保值是企业战略的一部分,需要制定明确的政策和操作手册,规定套期保值的范围、标准、流程和操作方法等。
2.设立套期保值委员会设立套期保值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包括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财务主管和风险管理专家等。
委员会应定期开会,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决策进行审查和批准。
3.授权和职责-明确套期保值决策的授权和责任,确保套期保值交易的执行者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专业知识-制定套期保值交易的控制目标和准则-明确套期保值交易的操作流程和标准,确保套期保值交易的合规性和有效性-确立套期保值交易的报告和监督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和报告4.套期保值交易的流程控制-建立完善的交易授权和验证机制,确保套期保值交易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建立套期保值交易的限额管理和控制机制,确保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可控-设置交易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衡量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套期保值交易进行审批和控制5.风险管理和控制-建立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管理框架,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等流程-建立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机制,包括风险预警、风险报告和风险控制措施等-制定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控制指标和临界值,确保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可控6.内部审计和监督-建立套期保值交易的内部审计机制,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和业务复核,及时发现和纠正操作错误和违规行为-建立套期保值交易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套期保值交易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套期保值交易的合规性和准确性7.人员培训和教育三、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1.风险识别: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2.风险评估:建立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评估机制和指标体系,对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3.内控制度:建立完善的套期保值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流程控制、风险管理和控制、内部审计和监督等4.信息披露:做好套期保值交易的信息披露工作,向股东、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及时披露套期保值交易的情况和风险5.合规管理:遵守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套期保值交易的合规性和有效性6.持续改进: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和监督。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期货套期保值是企业保护自身资产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实现市场风险分散、增加资产配置效率的必要手段。
但是,期货套期保值的业务将涉及到很多复杂的金融工具和操作,因此,企业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规范企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文以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主题,介绍了期货套期保值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探讨了在公司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如何制定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期货套期保值的基本知识和操作1、期货套期保值的定义期货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了减少价格风险,采取一定的行动,使企业在未来特定时间内购买或交付一定的商品或金融工具,以锁定未来的价格风险。
2、期货套期保值的工具和方式期货套期保值主要采用期货合约进行操作,通过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来避免价格风险。
按照不同的市场条件和企业需求,期货套期保值可以采用一些特殊的工具和方式,如组合套利、期权套期保值等。
3、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流程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原材料或产品的需求和价格预期:企业需要确认所需要的原材料或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并根据市场条件和内部经营状况预测商品价格的变动情况。
(2)选择期货合约:企业需要选择期货市场的合适合约,并根据自身需求和预期价格选择相应数量的期货合约,以锁定价格风险。
(3)建立头寸:企业需要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来建立头寸,以达到锁定价格风险的目的。
(4)持有期货合约:企业需要按照期货合约的规定在未来特定时间内购买或交付实物商品,期间需要监控期货价格的变动,以确认是否需要调整期货合约头寸。
(5)解除头寸:当实物商品已经到达或交付后,企业需要解除相应的期货合约头寸,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三、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定1、制定目的和意义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同时提高公司的财务效益和风险管理水平。
天邦股份内控制度
天邦股份内控制度
天邦股份是一家中国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
为了确保公司的内控措施和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天邦股份实施了一系列内控制度。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天邦股份内控制度中的要点:
1. 董事会职责:规定了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制定、监督和评估,并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2. 内部控制部门:设立内部控制部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责范围,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3. 内部控制流程:制定规范的内部控制流程,明确各部门和职能岗位的职责,以确保业务流程的规范化和合规性。
4. 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对公司内部和外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5. 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建立符合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制度,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6. 资产管理: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对公司资产的登记、盘点、使用和处置进行有效控制。
7. 内部审计: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的评估。
8. 违规举报制度:建立举报渠道和保护机制,鼓励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公司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9. 资金管理: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资金调配和使用、收付款等,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10. 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
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组织内部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达到公司要求。
总之,天邦股份通过建立内控制度,确保公司的运营活动合规、高效和透明,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二、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过程和管理要求,确保公司在面对市场波动时能够合理运用期货工具,规避风险,保护公司的财务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某公司内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全体员工。
四、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进行任何非法或违规操作。
2. 保守原则:在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时,应以保守的心态来制定策略,防范风险,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3. 职责明确原则:对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各方,应明确其在业务中的角色和职责,确保各项操作有序进行。
4. 全程监控原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设置专门的监控机制,全程监控业务的实施过程,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保证业务流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5. 信息保密原则:所有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信息都应加强保密,严禁泄露给外部人员或机构。
五、业务流程1. 风险评估:在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前,应对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合适的套期保值策略。
2. 套期保值计划制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套期保值计划,明确套期保值的目标和操作方式。
3. 契约签订:选择适合的期货品种和合约进行契约签订,确保契约符合公司的套期保值计划。
4. 操作执行:根据契约内容和套期保值计划进行操作执行,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监控和调整: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根据市场变动情况调整套期保值策略。
6. 结算和风险控制:在期货合约到期后,根据实际持仓情况进行结算,进行风险控制和资金管理。
六、逐级审批制度1.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应按照逐级审批制度进行。
每笔业务需要经过不同层级的人员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2. 各层级人员应在审批过程中对业务进行仔细评估,对潜在风险进行充分的考虑和决策,确保公司的经营利益和财务安全。
七、风险管理1. 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的识别、监控和控制工作。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期货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了规避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通过买卖相对应的期货合约来锁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商品价格。
期货套期保值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保证套期保值的有效运作,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下面将从制度目标、核心内容、风险评估、审计和监督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期货套期保值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企业能够实现套期保值的预期效果,即利用套期保值策略规避价格风险,保护企业的利润。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套期保值策略和目标,例如锁定一定时间内的固定价格或限制价格的波动幅度。
同时,企业要确保套期保值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防止误操作和不当行为。
其次,期货套期保值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包含以下核心内容:1.套期保值策略的制定和执行。
企业需要明确制定套期保值策略,并将其纳入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中。
策略应该包括对套期保值对象和期货合约的选择、交易额度和频率的控制、账户管理和结算制度等。
2.交易流程和权限分配。
企业应明确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流程,包括交易前的决策程序、交易授权和执行程序、交易后的记录和分析等。
同时,应明确各个岗位和人员在套期保值交易中的责任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授权和审批制度。
3.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
期货套期保值涉及价格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多种风险,企业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
例如,建立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开展市场和信用风险的评估和监测,制定风险控制指标和措施,建立止损机制等。
4.内部监管和审计。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和监管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流程、操作和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内部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最后,企业在实施期货套期保值的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技术支撑和信息系统建设。
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量较大,对信息技术和系统的支撑要求较高。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经营行为和业务流程,加强公司对期货套保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公司套期保值资金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期货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PVC品种,目的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所生产的PVC 产品进行套期保值。
第三条公司设立期货领导小组,期货领导小组是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董事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现行的套期保值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第二章运营模式第六条套期保值交易使用大连商品交易所的PVC合约,起始方式为卖开仓,终止合约方式为买平仓、实物交割或期货转现货等。
第七条公司套期保值的数量以实际现货生产数量为依据,以公司PVC年产量的20%为限。
第八条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自有资金。
公司期货专用帐户资金不得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公司期货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为组长;成员包括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氯碱公司分管销售副总经理、氯碱公司销售部、氯碱公司财务部、证劵部、审计部等。
期货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思路;审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核准交易决策;协调处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重大事项;定期向公司报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及相关业务情况等。
第十条公司每月召开一次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下个月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思路,包括套保头寸与最低操作点位的确定。
股份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操作和管理程序,有效防范因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充分发挥套期保值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通过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或其他合法经营机构挂牌交易的期货合约、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场内或场外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工具,对相关品种进行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公司生产采购成本、实现预销售或规避存货跌价风险;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公司进行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并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
(二)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所涉及原材料和产成品、外汇的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
(三)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且原则上应当控制期货和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
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和衍生品与需管理的相关风险敞口应当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使得相关期货和衍生品与相关风险敞口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风险因素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XX股份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3.1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日常业务需要,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等衍生产品业务。
3.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从事买进或卖出交易所期货或其他衍生产品合约,实现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风险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合约、远期/互换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
第四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交易活动:4.1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4.2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4.3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4.4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4.5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拟履行进出口合同中涉及的预期收付汇进行套期保值;4.6根据投资融资计划,对拟发生或已发生的外币投资或资产、融资或负债、浮动利率计息负债的本息偿还进行套期保值;4.7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天邦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10年10月) 2010-10-22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本人所持有证券账户的管理,及时向董事会申报本人所持有的证券账户、所持本公司证券及其变动情况。
严禁将所持证券账户交由他人操作或使用。
公司证券发展部将本公司现任及离职半年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根据信息变动情况及时予以更新。
第五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以无异议或反对意见等方式,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因公司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者行权等手续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内部控制制度范文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公司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为目的,结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进行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实现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以此达到稳定采购成本的目的,保障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
第四条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司在商品期货市场,仅限于从事以规避价格风险为目的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2、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3、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不得参与从事非主要原材料的期货业务;4、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产品生产计划中所对应的所需要使用套期保值原材料的需要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公司计划生产经营规模总量;5、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公司实际经营月份计划;6、公司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7、公司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公司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二章审批权限第五条公司进行套期保值需经董事会批准,每年套期保值占用期货保证金额度控制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进行,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每次具体操作无需再经董事会批准。
期货保证金额度占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XX%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XXXX 万元以上的,还需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第六条董事会授权期货领导小组具体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范例(WORD50页)
内部控制制度目录第一章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3)第二章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 .. (13)第三章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17)第四章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20)第五章成本与费用内部控制制度 (22)第六章存货内部控制制度 (24)第七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 (28)第八章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 (31)第九章筹资内部控制制度.............. ........ . (34)第十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 (37)第十一章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41)第十二章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44)第十三章财务报告编制 (48)第十四章信息披露 (51)第一章内部控制制度概述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企业管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所有员工共同实施的,为了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规避经营风险,防止欺诈和舞弊,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三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1、使内部组织结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形成并完善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逐步实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2、保证国家法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公司经营方针的贯彻落实。
3、建立健全全面预算制度,形成覆盖公司所有部门、所有业务、所有人员的预算控制机制;4、保证所有业务活动均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促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5、保证对资产的记录和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并有效发挥作用,防止毁损、浪费、盗窃并降低减值损失;6、保证所有的经济事项真实、完整地反映,使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7、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帐面资产与实物资产核对相符;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篇: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附件2:制定成交交易过程资金风险审核批准交易归档方案确认核算监控调拨评估总经理★ ★ ★ ★期货管理★ ★ ★ ★部经理交易员★ ★ ★ 风险监督员★ ★ ★资金调拨员★ ★ 交易确认员★会计核算员★档案管理员★期货管理职能图附件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联系电话合约买□ 卖□ 申请数量(手)拟建仓期限董事长(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经过何种授权书面授权□ 电话授权□ 网络授权□电话纪录人签字:网络授权见证人签字:注:若为书面授权,申请表后需附董事长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篇: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txt用快乐去奔跑,用心去倾听,用思维去发展,用努力去奋斗,用目标去衡量,用爱去生活。
钱多钱少,常有就好!人老人少,健康就好!家贫家富,和睦就好。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促进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员、客户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套期保值额度的申请与审批第三条交易所实行套期保值额度审批制度。
客户申请套期保值额度的,应当向其开户的会员申报,会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向交易所办理申请手续。
会员申请套期保值额度的,直接向交易所办理申请手续。
第四条申请套期保值额度的会员或者客户,应当填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额度申请(审批)表》,并向交易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自然人客户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会员或者法人客户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二)近6个月的现货交易情况;(三)申请人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四)申请人历史套期保值交易情况说明;(五)会员对申请人材料真实性的核实声明;(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全体人员。
第三条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效益的最大化。
第二章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原则第四条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一)规避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保护公司经营成果;(二)提高公司经营稳健性,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评估风险,确保业务稳健;(二)合理制定套期保值计划,确保业务的有效性;(三)严格执行套期保值操作,确保业务的规范性;(四)定期评估套期保值效果,确保业务的持续改进。
第三章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公司设立套期保值管理小组,全面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与管理。
套期保值管理小组由公司高层领导、财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期货交易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套期保值管理小组的职责:(一)制定套期保值政策和操作流程;(二)审批套期保值计划和交易指令;(三)监督套期保值业务的执行,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四)定期评估套期保值业务的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流程第八条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如下:(一)市场调研:收集相关商品的市场信息,分析价格波动趋势;(二)风险评估:评估公司面临的价格风险,确定套期保值需求;(三)制定计划: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套期保值计划,包括保值比例、操作时机、持仓期限等;(四)执行交易:根据套期保值计划,执行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操作;(五)监控管理:定期监控套期保值业务的执行情况,评估风险状况;(六)评估总结:套期保值业务结束后,对业务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五章风险控制与合规监督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一)设定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风险限额;(二)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应对市场变化;(三)加强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审计,确保业务合规。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标准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内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躲避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治理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所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在境内期货市场上买进与现货或资产种类一样或相关、数量相等或相当、交易方向相反、期限一样或相近的商品期货合约,从而在期货与现货两个市场之间建立盈亏冲抵机制,以躲避价格波动风险的一种交易形式。
详细是指与公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铜、铝、银等大宗原材料进展的套期保值。
第三条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以降低实货风险敞口为目的,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对应的品种,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二)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场内交易;(三)开展业务前两年内,套期保值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年度实货需求规模的50%;开展业务两年及以上,套期保值规模不能超过年度实货需求规模的90%;(四)套期保值持仓时间应与公司原材料选购规划相匹配,原则上持仓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的时间,不得盲目从事长期业务或展期;(五)公司以自身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展套期保值,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展套期保值业务;(七)严格掌握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要保证配套资金准时到位,防范资金缺乏造成的强制平仓。
第四条本治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部控股子公司。
其次章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成立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组织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董事会职责如下:(一)审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治理制度;(二)审批套期保值业务年度规划;(三)审批领导小组提请关于套期保值业务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领导小组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职责如下:(一)审核套期保值业务治理制度,提交董事会审批;(二)审核套期保值业务年度规划,提交董事会审批;(三)对套期保值业务进展监视治理;(四)批准授权年度规划范围内的详细操作方案;(五)批准套期保值业务的实施标准;(六)批准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申请及业务工作报告;(七)批准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应急预案等;(八)其他涉及套期保值业务的重要决策;(九)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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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境内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豆粕等期货品种,目的是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饲料原料进行套期保值。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核准交易决策。
第四条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向董事会提供关于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类型及内容,报告时间及频率,明确从事此业务的每一岗位和相关人员在组织中的报告关系,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交易及相关业务情况。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应根据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对现行的境内期货套期保值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第七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
第二节组织机构第八条公司的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第九条公司的境内期货业务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主管。
第十条公司的境内期货业务由公司原料事业部具体负责,原料事业部总经理就公司境内期货业务向境内期货业务主管负责。
公司设置境内期货业务合规管理经理岗位,合规管理经理直接对公司境内期货业务主管负责。
第十一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在原料事业部及计划财务部设置境内期货交易业务的相应岗位,具体如下: 1、交易员:由具备相关专业资格的专职人员担任; 2、结算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3、风险监督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4、资金调拨员:由财务部经理兼任; 5、交易确认员:由结算员兼任; 6、会计核算员:由财务部会计核算员兼任; 7、档案管理员:由原料事业部档案管理员兼任; 第三节授权制度第十二条与经纪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三条公司对境内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
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交易的程序和报告;境内期货交易授权书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签署。
第十四条被授权人员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
第十五条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各方。
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利。
第四节业务流程第十六条公司的境内期货业务流程如下:第十七条原料事业部根据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出的保值操作思路,结合现货销售的具体情况和市场价格行情,制定保值操作方案,吸收风险监督员的意见,报境内期货业务主管审核,经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结算员根据公司的保证金情况,确定保值头寸限额,并通知交易员。
第十九条交易员根据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向经纪公司下达指令交易。
第二十条交易员将与经纪公司初步确认的成交单传给结算员,结算员进行预结算处理,并将预结算结果传递给原料事业部总经理和交易员。
第二十一条在收到经纪公司发来的账单后,结算员核查经纪公司发来的成交交割单是否与交易员提供的交割单一致。
若核查无误,则由交易确认员(结算员兼任)在账单上签字并向经纪公司发确认;若不一致,则需由结算员同交易员一起核查原因。
若发生错单情况,则按第三十五条交易错单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结算员需将最终结算情况传递给原料事业部总经理经理、风险监督员和交易员。
第二十二条风险监督员核查交易是否符合套期保值方案,若不符合,须立即报告公司境内期货业务主管。
第二十三条结算员将成交情况及结算情况信息传递给资金调拨员和会计核算员,资金调拨员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的资金收付,会计核算员对开设在交易代理商的账户进行严格管理和账务处理,每个交易日后对持有头寸的价值进行分析,并对资金往来进行核对。
境内期货业务部门应按公司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及时将境内期货业务的相关汇总单证传递到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四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如果需要进行实物交割了结期货头寸时,应提前对现货产品销售员、交易员及资金调拨员等相关各方进行妥善协调,以确保交风险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公司在开展境内期货套期保割按期完成。
第五节值业务前须明确及做到的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关注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点,制定切合实际的业务计划;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套期保值盈亏计算错误而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不真实;防止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记录和传递; 2、充分评估、认真选择境内期货经纪公司; 3、合理设置境内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1)公司境内期货业务岗位设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二节组织机构”执行; (2)境内期货业务人员要求:?有较好的经济基础知识及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业务技能,熟悉期货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及期货交易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身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大专以上学历,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工作表现;?交易员、结算员、风险监督员岗位须由持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人员担任。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置风险监督员岗位,风险监督员直接对公司境内期货业务主管负责。
风险监督员岗位不得与境内期货业务的其他岗位交叉。
第二十七条公司风险监督员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境内期货业务有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及管理工作程序; 2、监督境内期货业务有关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3、审查境内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 4、参与审核公司的具体保值方案; 5、核查交易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套期保值计划和具体交易方案; 6、对期货头寸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控和评估,保证套期保值过程的正常进行; 7、发现、报告,并按程序处理风险事故; 8、评估、防范和化解公司境内期货业务的法律风险。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境内期货开户及经纪合同签订程序如下: 1、原料事业部选择境内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纪公司,推荐给公司风险2、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境内期货交易的备选经纪公司;从中选择确定公司的境内期货经纪公司; 3、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员代表公司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经纪合同,并办理开户工作。
第二十九条原料事业部应随时跟踪了解境内期货经纪公司的发展变化和资信情况,并将有关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便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或更换经纪公司。
第三十条风险监督员须严格审核公司的境内期货保值是否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饲料原料(玉米和豆粕等)进行的保值,若不是,则须立即报告公司境内期货业务主管。
第三十一条应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执行,并按照不同月份的实际生产能力来确定和控制当期的套期保值量,任何时候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进行保值。
第三十二条公司在已经确认对实物合同进行套期保值的情况下,期货头寸的建立、平仓要与所保值的实物合同在数量上及时间上相匹配。
第三十三条公司建立风险测算系统如下: 1、资金风险:测算已占用的保证金数量、浮动盈亏、可用保证金数量及拟建头寸需要的保证金数量、公司对可能追加的保证金的准备数量; 2、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根据公司套期保值方案测算已建仓头寸和需建仓头寸在价格出现变动后的保证金需求和盈亏风险。
第三十四条公司建立以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 1、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1)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原料事业部总经理和风险监督员;当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原料事业部总经理和风险监督员应立即报告境内期货业务主管,同时上报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
(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风险监督员应立即向公司境内期货业务主管报告: ?境内期货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境内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公司的具体保值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 ?交易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套期保值方案; ?公司境内期货头寸的风险状况影响到套期保值过程的正常进行; ?公司境内期货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2、风险处理程序:(1)公司境内期货业务主管及时召开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充分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 (2)明确公司期货交易和风险限额,以及对越权行为的惩罚措施; (3)相关人员执行公司的风险处理决定。
第三十五条公司交易错单处理程序: 1、当发生属经纪公司过错的错单时:由交易员通知经纪公司,并由经纪公司及时采取相应错单处理措施,再向经纪公司追偿产生的直接损失; 2、当发生属于公司交易员过错的错单时,须履行公司报告制度,再由交易员采取相应的指令,相应的交易指令要求能消除或尽可能减小错单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
应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第三十七条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和安排境内期货从业人员、风险监督员和合规管理经理等,对从事境内期货业务的有关人员严格执行轮换与强制休假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三十八条公司建立与交易系统衔接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提供期货业务相关的交易和其他数据,实时监控交易的实际情况。
第三十九条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第六节报告制度第四十条交易员每日向原料事业部总经理报告当天新建头寸情况、计划建仓及平仓头寸情况及最新市场信息等情况。
第四十一条结算员每日向计划财务部经理及风险监督员报告汇总持仓状况、结算盈亏状况及保证金使用状况等信息。
第四十二条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加强对超限额交易和保证金给付的监控,一旦发现未按事先计划进行的交易,应及时反馈和报告给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
第四十三条公司建立合规管理经理每半年报告制度。
合规管理经理应于每半年向公司境内期货业务主管提交报告,报告基本内容包括境内期货业务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第七节档案管理制度第四十四条公司对境内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保存至少1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