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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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税金( )万元。 A.53.13 B.53.51 C.62.43 D.54.41 『答案解析』 (1)准予扣除的税金=(6300-900×90%)÷(1+11%)×11%× (7%+3%)=54.41(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税金,难度不大。此处 有三个易错点: ①住宅楼对外出租,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土地增值 税。 ②要坚持配比原则,比如住宅楼销售90%,对应的土地价款只能扣 除90%的部分,而且在计算增值税时,相关税费39万元不能扣除。 ③本题中明确告知以上收入均为含增值税收入,所以注意价税分离。 76.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 万元。 A.845.10 B.810.00 C.939.00 D.900.00 『答案解析』(2)准予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900+ 39)×90%=845.1(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准予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的计算,难度 不大。此处有两个易错点: (1)要明确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包含地价款和相关 税费。 (2)要坚持配比原则,比如本题中住宅楼销售90%,剩余面积对 外出租,出租部分不交土地增值税,对应的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 金额就不能扣除,所以只能扣除90%的部分,要乘以90%。
• (1)税法规定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 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 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 出租或自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 值税清算。 要根据配比原则计算当期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可扣 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3600×(1+3%) ×80%=2966.4(万元)。 (2)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 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 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 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具发票的, 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量 保证金不得计算扣除;则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 1600×(1-3%)×80%=1241.6(万元)。 (3)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 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 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对于超过贷款期限加罚 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77.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项目的合计金额( )万元。 A.3349.21 B.3404.49 C.3350.49 D.3349.59 • 『答案解析』(3)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400+200+1000+ 250+50)×90%=1710(万元) 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845.1+1710)×9%=229.96(万 元) 准予扣除的其他扣除项目金额=(845.1+1710)×20%=511.02 (万元) 准予扣除项目合计金额=845.1+1710+229.96+511.02+54.41= 3350.49(万元) 『点评』扣除项目金额计算是常考的知识点,有一定难度,做题过程中 要注意不要丢掉扣除项目。注意只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建房,享受 加计扣除的优惠,除此以外的,不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另外,扣除项 目要坚持配比原则。 • 78.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万元。 A.762.98 B.794.66 C.726.96 D.762.96 • 『答案解析』(4)不含增值税收入=6300-(6300-900×90%)÷ (1+11%)×11%=5755.95(万元) 增值额=5755.95-3350.49=2405.46(万元) 增值率=2405.46÷3350.49×100%=71.79%,适用税率40%,速算 扣除系数5% 应纳土地增值税=2405.46×40%-3350.49×5%=794.66(万元) 『点评』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 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存量项目
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 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支付的评估费用允许 扣除。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件、 印花税、契税) (1)凡不能评估、能供购房发票:评估价格 可按发票金额从购买年至转让年每年加计5%计 算扣除。 评估价格=发票金额×(1+5% ×年数) (2)“年数”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 发票开具之日止。 (3)购房的契税准予扣除,但不作加计5%的 基数。
二、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契税) 2.房开成本: 包括6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含耕地 占用税)、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 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闲着土地费、未取得发票质保金禁扣) 3.房开费用:销售、管理、财务。 此项按标准扣除:对财务有证明不超标、不超 上浮利息,可以据实扣除。其余则按“地价款 +房开成本的5%”如无证明、不能分摊利息则 利息不能扣,房开费用按①+②的10%扣 加息罚息禁扣 4. 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5.其他:加计扣除20%
• 一、不含增值税收入=6300-(6300-900×90%) ÷(1+11%)×11%=5755.95(万元) • 二、扣除项目 • 1、地价款= (900+39)×90%=845.1(万元) • 2、房开成本=(400+200+1000+250+50)×90% =1710(万元) 3、房开费用=(845.1+1710)×9%=229.96(万元) 4、加计扣除=(845.1+1710)×20%=511.02(万 元) • 5、税金= =(6300-900×90%)÷(1+11%) ×11%×(7%+3%)=54.41(万元) 准予扣除项目合计金额=845.1+1710+229.96+ 511.02+54.41=3350.49(万元) 三、增值额与增长率 • 四、税率及速扣 • 五、应缴土地增值税
• 1、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3600×(1+3%) ×80%=2966.4(万元)。 2、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1600×(1-3%) ×80%=1241.6(万元)。 3、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80×80%+ (2966.4+1241.6)×5%=274.4(万元)。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0800- 3600×80%)÷(1+11%)×11%-200]×(7%+3%) =58.49(万元) 5、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966.4+1241.6+ 274.4+58.49+(2966.4+1241.6)×20%=5382.49 (万元) 不含增值税收入=10800÷(1+11%)=9729.73 (万元) 增值额=9729.734-5382.49=4374.24(万元) 增值率=4374.24÷5382.49×100%=80.77%,适 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4374.24×40%- 5382.49×5%=1749.70-269.12=1480.58(万元)。

某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 2017年发生如下业务: (1)2016年1月1日通过竞拍取得县城一处占地面积为2000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3600万元; (2)自2月份开始在取得的该土地上建造写字楼,支付工程 款合计为1600万元,并于当年8月31日完工;另根据合同约定, 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3%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 对方按实际收取的工程款开具发票; • (3)与该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50万元、管理费用60万 元、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财务费用中包括向金融机构贷款利 息支出80万元以及超过贷款期限加罚的利息20万元,利息支出能 够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并且能够按照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 (4)当年12月销售写字楼的80%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取得含 增值税销售收入10800万元;2017年2月份剩余20%开始对外出租, 签订为期3年的租赁合同,约定每年收取不含增值税租金100万元, 当年实际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70万元。 已知:当地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比例为5%,契税税率为3%,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计算增值税,与清算项目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0万,不考虑 地方教育附加。
土地增值税
李国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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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含增值税收入 二、扣除项目 1、地价款 2、房开成本 3、房开费用 4、加计扣除 • 5、税金 准予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三、增值额与增值率 • 四、税率及速扣 • 五、应缴土地增值税
房开企业新建房
• 一、应税收入额的确定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 税收入不含增值税。 • 收入-(收入-地价款)÷1+11%×11% •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 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 •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 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 注意销售比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85.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为( )万元。 A.2523.5 B.2966.4 C.3708 D.2880 86.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为( )万元。 A.1516.00 B.1241.60 C.1473.92 D.1512.32 87.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为( )万元。 A.210.4 B.274.4 C.247.4 D.290.4 88.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 ( )万元。 A.99.58 B.76.75 C.92.52 D.58.49 89.上述业务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A.1584.43 B.1886.45 C.1480.58 D.1610.95 90.下列关于本题相关业务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本题中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虽未超 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B.对于超过贷款期限加罚的利息20万元不允许扣除 C.本题中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计算扣除 D.要根据配比原则计算当期可扣除的项目金额
• 石家庄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7年开发一个高 层住宅楼,当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该住宅楼销售90%,取得销售收入6300万元,并签订 了销售合同。剩余10%以每年100万元对外进行出租,租期一年, 租金一次性收取,并签订了租赁合同。 (2)签订土地使用权购买合同,支付与该项目相关的土地 使用权价款900万元,相关税费39万元。 (3)发生土地拆迁补偿费400万元,前期工程费200万元, 支付工程价款1000万元,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费250万元, 开发间接费用50万元。 (4)发生销售费用30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管理费用 80万元。 (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 息,当地政府规定的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9%。 (已知:以上收入均为含增值税收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 照一般计税方法征税。本题不考虑地方教育费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75.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税金( )万元。 • 76.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 )万元。 • 77.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项目的合计金额( )万元。 • 78.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万元。
【提示1】房开成本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营改增 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安服务取得增值税发 票,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 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 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提示2】开发费用——取决于“利息支出” (1)单独扣除:利息加5% (2)不单独扣除:开发费用=(地价+开发成 本)×10%以内 【提示3】营改增后,房开实缴城建税、教附, 能按项目准确计算,允许据实扣除。不能按项目准 确计算,按该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缴的城建税、附 扣除。 【提示4】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 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1)作为计税收入 的,可从扣除项目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20%扣除的 基数;(2)房价之外单独收取,不作为计税收入征 税。相应地代收费用不得在收入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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