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经典案例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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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经典案例(3篇)

刑事法律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男,1980年出生,某市某区居民。

2018年7月,张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某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批准逮捕,案件由某区人民检察院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害人李某,男,1982年出生,某市某区居民。

2018年6月,李某因与张某某发生纠纷,被张某某持刀故意伤害,致李某重伤。

二、案件经过2018年6月的一天,张某某与李某在某市某区一烧烤店就餐时,因座位问题发生口角。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某情绪激动,拿起桌上的啤酒瓶向李某头部砸去。

李某躲闪不及,头部被啤酒瓶砸中,造成头部重伤。

事发后,张某某逃离现场。

被害人李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为颅脑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警方根据现场目击者提供的线索,迅速将张某某抓获归案。

三、案件审理某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充分考虑了以下事实和证据:1. 张某某在争执过程中,持啤酒瓶故意伤害李某,造成李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 张某某在犯罪后逃离现场,但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3. 被害人李某在案发前与张某某有纠纷,但张某某在争执过程中故意伤害李某,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4. 被害人李某的伤情经鉴定为重伤二级,给其身体和精神造成严重伤害。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某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四、判决结果1. 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 张某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3. 张某某承担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一万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故意伤害案件,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行为。

本案中,张某某持啤酒瓶故意伤害李某,造成李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 自首的认定。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事实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本案中,张某某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刑事经典案例100篇2024年

刑事经典案例100篇2024年

刑事经典案例100篇2024年刑事案件是指社会成员违反法律规定,犯罪并构成社会危害的行为所涉及的案件。

刑事经典案例是指在刑事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典型性的案例。

2024年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以下将介绍刑事经典案例100篇,以便于读者对刑事案件的特点、处理和解决方式有更深入的了解。

第一篇:盗窃案本案发生在2024年1月,地点为某大型购物中心。

被告人张某趁人不备,从一名顾客的购物袋中偷走了一部手机。

购物中心内部的监控摄像头拍摄到了作案过程,为此,张某被指控犯有盗窃罪。

经过法院审理,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对该案的认定是基于证据充分、确凿的原则。

监控摄像头所提供的影像资料,清晰展示了张某的作案过程。

张某在庭审中对控诉不予认可,并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

然而,考虑到证据的丰富性和语音鉴定结论的准确性,法院最终判决认定了张某的盗窃行为。

这起案件的结果对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一方面,它表明了法律对于抢劫、盗窃等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另一方面,通过该案的宣判,社会公众对犯罪行为形成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增强了对自身财产安全的警觉。

第二篇:抢劫杀人案本案发生在2024年2月,地点为某银行。

被告人李某持刀抢劫某银行,期间李某将一名银行职员刺伤致死。

经过警方缜密侦查,李某在犯案后不久被抓获。

经过法院审理,李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0元。

该案的定性是抢劫杀人案,涉及到了双重犯罪行为。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主动性和对被害人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对李某做出了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起案件的结果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震撼和警示效应。

首先,对于犯罪分子来说,此案的宣判表明了法律对于暴力犯罪的态度坚决,以法律的力量保护社会安全。

其次,对于广大市民来说,此案的宣判再次唤起了对安全的重视和对犯罪的警惕性。

第三篇:财务造假案本案发生在2024年3月,地点为某知名企业。

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案例1:熊某侵犯国家秘密罪
2018年11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罪的罪名指控被告人熊某,指控其
侵犯国家秘密罪。

准予被告人熊某以书面形式诉讼,被告人熊某未接收。

检察机关依法以下列步骤受理
本案:
由考古科室拆封卷宗,完成卷宗检查和整理工作;决定向被告人熊某颁发传票,以规
范诉讼程序的制定;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司法审理,做出了熊某侵犯国家秘密罪
的判决:被告人熊某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收缴违法所得。

经审查,本案确有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115条第1项和第3项规定,被告人熊某侵
犯国家秘密罪,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依法构成刑事责任。

案例2:邱某故意杀人罪
2018年12月,被告人邱某涉嫌故意杀人30余人,合肥市广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罪的罪名指控其犯有故意杀人罪。

合肥市广德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邱某犯有故意杀人罪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邱某死刑,并剥夺
政治权利终身,应缴纳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收缴枪支、弹药和罪款。

经审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证明被告人邱某犯有故意杀人罪,,且违反
国家的刑法规定,犯罪性质恶劣,应予以坚决打击。

于是,本案最终也判处被告人邱某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应缴纳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收缴枪支、弹药和罪款,并由宗
司负责财税执行。

此案件也彰显了法律的严格执行,对社会的秩序的维护的作用,也是以
严格的司法制度审理事实,达到尊重社会正义的目的。

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

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

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一、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案情]被告人:某甲,男,33岁,前苏联人,副驾驶员。

1985年12月19日,被告人某甲与机长某乙等机组人员,在原苏联境内驾驶47845号安一24型民航客机,执行某市民航局101/435航班任务。

当飞机飞到东经118。

09’00",北纬52。

40’00”上空时,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的机长某乙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19日14时30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

[问题]某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是否适用我国刑法?[判决]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某甲以暴力手段劫持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飞入我国境内,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了犯罪,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法理分析]本案涉及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被告人某甲虽是外国人,但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

因为:第一,某甲劫持航空器,已违反我国参加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的通知规定,“如发生外国飞机被劫持在我国降落等有关涉外事件,应按我国法律,并结合上述三个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符合我国《刑法》第九条所规定的中国应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二,我国《刑法》第6条第13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某甲不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有关刑事责任问题,不需要通过《刑法》第11条之规定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即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某甲的犯罪行为虽始于我国领域之外,但其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依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属于我国领域内犯罪,所以,应适用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十大案例分析(3篇)

法律十大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一:赵某非法拘禁案案情简介:赵某因怀疑其妻子与他人有染,遂非法拘禁妻子,并对其进行殴打。

妻子不堪忍受,报警后,赵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非法拘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赵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受到惩罚。

二、案例分析二:李某盗窃案案情简介:李某因生活所迫,盗取了邻居家的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

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赔。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由于其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案例分析三:王某交通肇事案案情简介: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案发后,王某主动报警,并赔偿了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交通肇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由于其主动报警并赔偿了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案例分析四:张某故意伤害案案情简介:张某因邻里纠纷,持刀将邻居刺伤,致其重伤。

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首,并赔偿了受害者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由于其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国法律的经典案例(3篇)

我国法律的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南京彭宇案是我国近年来备受关注的法律案件之一,它涉及道德、法律和人情等多个层面,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

该案发生在2004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在街头行走时,不慎撞倒了一位年迈的老太太。

事后,老太太及其家属要求彭宇赔偿医疗费用等损失。

彭宇认为自己并非故意撞人,但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彭宇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情简介2004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在街头行走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撞倒了一位年迈的老太太。

老太太摔倒后,彭宇立即上前搀扶,并拨打了急救电话。

事后,老太太及其家属要求彭宇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等损失。

彭宇认为自己并非故意撞人,但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彭宇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院判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彭宇撞倒老太太的事实成立,但考虑到彭宇在事发后积极救助老太太,且双方在事故发生后未发生纠纷,法院判决彭宇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老太太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1万余元。

四、社会反响南京彭宇案一经判决,立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方面,人们认为法院的判决违背了道德,损害了善良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法院的判决有利于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防止恶意诉讼。

五、案件评析1.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南京彭宇案反映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冲突。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将道德视为行为的准则,但在法律面前,道德并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法院的判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弱势群体的权益,但也损害了善良人的利益,引发了人们对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思考。

2. 证据的重要性南京彭宇案中,彭宇虽然承认自己撞倒了老太太,但由于缺乏确凿的证据,法院仍然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

这表明,在法律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南京彭宇案暴露出我国社会诚信体系的不足。

在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未能及时沟通,导致矛盾激化。

为此,我国应当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促进社会和谐。

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

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

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一、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案情]被告人:某甲,男,33岁,前苏联人,副驾驶员。

1985年12月19日,被告人某甲与机长某乙等机组人员,在原苏联境内驾驶47845号安一24型民航客机,执行某市民航局101/435航班任务。

当飞机飞到东经118。

09’00",北纬52。

40’00”上空时,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的机长某乙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19日14时30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

[问题]某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是否适用我国刑法?[判决]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某甲以暴力手段劫持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飞入我国境内,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了犯罪,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法理分析]本案涉及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被告人某甲虽是外国人,但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

因为:第一,某甲劫持航空器,已违反我国参加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的通知规定,“如发生外国飞机被劫持在我国降落等有关涉外事件,应按我国法律,并结合上述三个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符合我国《刑法》第九条所规定的中国应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二,我国《刑法》第6条第13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某甲不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有关刑事责任问题,不需要通过《刑法》第11条之规定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即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某甲的犯罪行为虽始于我国领域之外,但其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依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属于我国领域内犯罪,所以,应适用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典型案例

刑法典型案例

刑法典型案例
1.李某涉嫌盗窃案例
李某因为经济压力大,于是就开始偷东西,他在不同的商店盗窃了数次,其中几次抢劫自行车也被发现了。

警方调取了监控录像并通知了商店管理员,最终被逮捕。

在接受审问时,李某承认自己的罪行。

根据刑法,盗窃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盗窃物品的价值和数量而定的,李某根据他所盗窃的物品被判刑10年,并且必须归还全部赃物。

2.王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例
王某因为和一个朋友发生了争执,于是就持刀将对方捅了几刀,导致对方受伤。

多次警告后,王某最终被警方逮捕。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比较严重的罪行,因此,王某根据他的罪行,被判刑12年监禁,并且还需要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

3.张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例
张某因为觉得贩卖毒品可以赚到很多钱,于是就开始了这一行。

多次在各地贩卖毒品,最终被警方逮捕。

根据法律规定,贩卖毒品罪是一种严重的罪行,因此张某被判刑15年监禁,并需要缴纳一大笔罚款,同时需要接受强制戒毒治疗。

4.赵某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案例
赵某经营着一家工厂,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他选择违反环保法规。

他的工厂排放大量污染物质。

当地政府收到有关投诉后,他被罚款100万元,并被迫停业整顿。

根据法律规定,他还面临牢狱刑期。

5.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例
杨某开车超速,并跑红灯,导致车祸造成了一人死亡,二人受伤。

杨某被警方判定为危险驾驶罪。

根据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因此,杨某被判刑5年监禁,并且由于导致意外事故,他必须赔偿死者的家属和伤者的医疗费用。

法律十大罪过案例(3篇)

法律十大罪过案例(3篇)

第1篇一、故意杀人案1. 案件背景某年某月某日,被告人李某因与邻居王某发生争执,怀恨在心,于某日凌晨潜入王某家中,持刀将其杀害。

被告人李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 案件分析本案中,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在本案中,李某因与王某发生争执,怀恨在心,故意潜入王某家中,持刀将其杀害,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3.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盗窃案1. 案件背景某年某月某日,被告人张某潜入邻居陈某家中,盗走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财物。

被告人张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 案件分析本案中,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在本案中,张某潜入陈某家中,盗走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财物,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3.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三、强奸案1. 案件背景某年某月某日,被告人刘某酒后强行与被害人李某发生性关系。

被告人刘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 案件分析本案中,被告人刘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在本案中,刘某酒后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3.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四、贩毒案1. 案件背景某年某月某日,被告人赵某通过非法渠道购得毒品海洛因,并将其贩卖给他人。

被告人赵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 案件分析本案中,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的行为。

触犯法律经典案例分析(3篇)

触犯法律经典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在法治社会中,触犯法律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经典的案例,探讨触犯法律的不同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以警示人们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交通肇事逃逸案案情简介:某日凌晨,被告人李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市区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死一伤。

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离现场,后经群众举报被警方抓获。

分析:本案中,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和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李某应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受害者家属的损失。

法律后果: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

2. 案例二:职务侵占案案情简介:某公司财务主管王某,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侵占公司资金人民币50万元。

分析:本案中,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王某应承担刑事责任,并退还侵占的资金。

法律后果: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退还侵占的资金。

3. 案例三:故意伤害案案情简介:被告人张某因与被害人李某发生争执,持刀将李某刺成重伤。

分析:本案中,张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张某应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被害人损失。

法律后果: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赔偿被害人损失。

4. 案例四:贩毒案案情简介:被告人陈某与同伙合作,非法贩卖毒品海洛因,涉案金额达50万元。

分析:本案中,陈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陈某应承担刑事责任,并依法处罚。

法律后果:陈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依法处罚。

三、结论以上四个案例分别展示了触犯法律的几种常见形式及其法律后果。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触犯何种法律,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45个经典刑法案例

45个经典刑法案例
赵某,男,21岁。赵某于1997年12月7日被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赵某在缓刑考验期间,某日骑自行车外出,在路上将卖烤红薯的夏某的自行车及烤筒撞倒。夏某指责赵,赵挥拳便打夏的脸部、胸部,致夏异骨粉碎性骨折(轻伤)。夏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问题]法院应对赵某如何处罚?
案例32:共同犯罪
[问题]对本案三名行为人能否适用死刑?为什么?
案例38
吴玉海因犯故意伤害(致死)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某日,吴玉海与犯人黄金海在走廊相遇。吴玉海拿出黄金海劝其好好改造的字条质问:“你总给我写这个是什么意思?”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在相互抢字条的过程中,吴玉海打了黄金海一拳,黄金海欲瑞吴玉海,却瑞在于晓明(犯人,另案处理)的腿上,于晓明遂对黄金海拳打脚踢。黄跑到233号监室门口欲拿扁担,被追赶上来的付彦要抱住,于晓明、郭宝红(犯人,另案处理)、王秀良(犯人)、吴玉海一起殴打了黄金海。后被值班犯人田文山制止。当晚20时许,于晓明在18号监室又欲打黄金海时,黄金海求饶说肚子疼,别打肚子。于晓明不听,再次殴打黄金海的面部、腹部,后被人制止。两次殴打致黄金海重伤,经医院及时抢救,切除肠1.5米,幸免于死。
[问题]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
案例34:
王某,女。24岁。张某、女,44岁,家庭妇女。
被害人王兆宽,平素对其妻张某、女儿王某经常打骂虐待。某年冬的一天深夜,王兆宽手持匕首对其亲生女儿王某进行威胁,强奸2次。王某被强奸后曾服药自杀,经抢救未死。张某也曾被王兆宽打后服安眠药企图自杀,未遂。某年2月27日深夜,王兆宽钻入王某被窝,意欲强奸,王某不从。这时张某翻身,王兆宽惟恐其妻发觉,便回自己被窝。早晨4时许,王兆宽又钻入王某被窝,王某奋力反抗。王兆宽说:“今天我不把你祸害了,我都是你养的。”接着用身体压住王某,王某用手紧紧抓住王兆宽的睾丸,大声呼救。张某被惊醒后,打开灯,气愤地打了王兆宽两个嘴巴。接着张某按住王兆宽,王某到外屋取两段麻绳将王兆宽的手、脚捆住,又用一段鞋带将王兆宽的两手拇指绑住,并让其母张某去仓房取来绳子,用绳子将王兆宽勒死。6时许,母女二人投案自首。

触犯法律被判刑的案例(3篇)

触犯法律被判刑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李某,男,1980年出生于我国某省一个普通家庭。

自幼父母离异,与母亲相依为命。

由于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李某从小就学会了偷盗。

成年后,李某因为多次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然而,出狱后的李某并没有改过自新,反而变本加厉,继续从事盗窃活动。

2019年,李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二、案件经过2018年11月,李某在一家超市内,趁无人注意,将价值5000元的香烟盗走。

得手后,李某将香烟低价出售,所得款项用于维持自己的生活。

然而,李某并未满足于此,他开始频繁作案,盗窃金额越来越大。

2019年1月,李某再次作案,这次他盗取了价值2万元的手机和现金。

警方根据线索,迅速将李某抓获。

在审讯过程中,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悔过自新。

三、案件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四、案件评析1. 案件特点本案具有以下特点:(1)犯罪手段恶劣。

李某采用秘密手段,趁无人注意之际,盗取他人财物,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2)犯罪次数频繁。

李某在短时间内多次作案,盗窃金额越来越大,表明其犯罪心理已经根深蒂固。

(3)犯罪动机复杂。

李某因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从小学会了偷盗,成年后更是变本加厉,盗窃成为其维持生活的主要手段。

2. 案件教训本案给我们的教训如下:(1)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家长应该以身作则,教育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远离犯罪。

(2)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公民应该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3)预防犯罪的重要性。

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加强预防犯罪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五、结语李某盗窃案是一起典型的犯罪案例,充分暴露了我国部分公民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沦丧的问题。

对此,我们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十个真实的法律案例(3篇)

十个真实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例一:盗窃案2019年,某市发生一起盗窃案。

犯罪嫌疑人刘某趁夜色潜入一家商场,盗走价值5万元的商品。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

通过调取商场监控录像,警方锁定了刘某的身份。

刘某被抓捕归案后,经审讯,刘某交代了盗窃事实。

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案例二:交通肇事案2020年,某市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

司机张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行驶过程中,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撞上路边行人李某,造成李某重伤。

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离现场。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张某有前科,且涉嫌酒驾。

经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30万元。

案例三:故意伤害案2021年,某市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

被害人赵某与嫌疑人王某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王某持刀将赵某刺伤,造成赵某重伤。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

经过调查,警方将王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赵某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

案例四:环境污染案2022年,某市一家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附近河流,导致周边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经检测,该化工厂排放的废水严重超标。

警方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

经审理,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化工厂负责人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责令化工厂进行整改。

案例五:合同诈骗案2023年,某市发生一起合同诈骗案。

嫌疑人陈某虚构一家公司,以签订合同为名,骗取被害人李某100万元。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

通过调查,警方发现陈某涉嫌多起诈骗犯罪。

法院审理后,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案例六:职务侵占案2020年,某市一家国有企业财务主管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100万元。

警方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

经审理,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案例七:故意毁坏财物案2021年,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

关于触犯法律的经典案例(3篇)

关于触犯法律的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0年10月20日,陕西省西安市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重大交通事故。

被告人药家鑫,因驾驶机动车不慎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故意驾车倒车,将被害人轧死。

此案因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关注。

二、案件经过1. 事故发生2010年10月20日,被告人药家鑫驾驶一辆红色雪铁龙轿车,行驶至西安市灞桥区decorate路时,将被害人张妙撞倒。

事故发生后,药家鑫并未立即停车救助,而是继续驾车前行。

2. 遇害者倒地被害人张妙倒地后,药家鑫发现她并未立即起身,于是停车查看。

此时,药家鑫见被害人张妙未起身,心生恐惧,担心被害人张妙会报警,于是产生了杀害被害人的念头。

3. 故意驾车轧死被害人药家鑫熄火后,将被害人张妙抱到车外,发现她仍然未起身。

此时,药家鑫害怕被害人张妙呼救,遂产生杀害被害人的念头。

药家鑫拿起车钥匙,站在被害人张妙身上,故意用钥匙将被害人张妙轧死。

4. 逃逸药家鑫杀害被害人张妙后,驾车逃离现场。

在逃离过程中,药家鑫撞到一辆黑色轿车,但并未停车。

药家鑫继续驾车逃离现场,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案件审理1. 一审药家鑫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 二审药家鑫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药家鑫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药家鑫的上诉,维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

四、案件评析1. 案件性质药家鑫故意杀人案是一起典型的故意杀人案件。

药家鑫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责任,故意驾车轧死被害人,其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具有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 法律依据药家鑫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即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刑法案例题(3篇)

法律刑法案例题(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男,35岁,汉族,某市某区人,无业。

被害人王某,男,30岁,汉族,某市某区人,某公司职员。

2019年5月20日18时许,张某与王某在某市某区某餐厅就餐。

在就餐过程中,因张某与王某对餐厅服务员的服务态度存在分歧,双方发生口角。

张某情绪激动,起身与王某理论。

王某亦情绪激动,双方遂发生肢体冲突。

在冲突过程中,张某用拳头击打王某的头部,导致王某头部受伤。

王某遂拨打110报警,张某被当场抓获。

经鉴定,王某头部受伤构成轻伤二级。

二、案件审理案件发生后,某市某区公安局以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至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在审理过程中,张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三、法院判决某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张某犯罪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四、判决理由1. 关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认为,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张某在餐厅就餐过程中,因与王某发生口角,情绪激动,起身击打王某头部,导致王某头部受伤。

张某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 关于张某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张某犯罪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3. 关于张某是否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可以适用缓刑。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对张某作出上述判决。

十大杀人的法律案例(3篇)

十大杀人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张某某故意杀人案【案件简介】张某某因与前妻感情纠纷,怀恨在心,持刀将前妻杀害。

经法院审理,张某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分析】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张某某的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被判处死刑。

二、案例二:李某某抢劫杀人案【案件简介】李某某为获取财物,持刀抢劫,在抢劫过程中将被害人杀害。

经法院审理,李某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分析】李某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

本案中,李某某的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被判处死刑。

三、案例三:赵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案件简介】赵某某因邻里纠纷,持刀将邻居杀害。

经法院审理,赵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分析】赵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赵某某的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被判处无期徒刑。

四、案例四:钱某某强奸杀人案【案件简介】钱某某为满足性欲,强奸被害人,在强奸过程中将被害人杀害。

经法院审理,钱某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分析】钱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

本案中,钱某某的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被判处死刑。

五、案例五:孙某某拐卖妇女儿童杀人案【案件简介】孙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拐卖妇女儿童,在拐卖过程中将被害人杀害。

经法院审理,孙某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分析】孙某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

法律讲堂经典刑法案例(3篇)

法律讲堂经典刑法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刑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定了犯罪与刑罚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

通过对经典刑法案例的解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刑法的基本原理,提高法律素养。

本文将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刑法案例,进行详细解析。

二、案例一:故意伤害罪(一)案情简介被告人李某,男,30岁,因感情纠纷,持刀将被害人张某砍伤。

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法律分析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李某故意伤害被害人张某,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 犯罪情节本案中,李某持刀伤害被害人,致其死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3. 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中,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年。

三、案例二:盗窃罪(一)案情简介被告人王某,男,25岁,因生活所迫,多次盗窃他人财物。

案发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法律分析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王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2. 犯罪情节本案中,王某多次盗窃,数额较大,情节恶劣,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3. 犯罪动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动机,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中,王某因生活所迫而盗窃,属于酌情从轻处罚的情形。

(三)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刑法经典案例

刑法经典案例

司法考试刑法经典案例精选第一部分刑法总则一、犯罪构成的主体案例1.李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约五万余元。

14岁生日那天,李某邀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

饭后回家途中(当晚九点),李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将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5000余元。

第二天李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

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的3人挂倒,二死一伤。

李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

当日下午,李某将汽车以两万元的价格卖出。

听说警察在调查此案,李某逃走,后被抓获。

经查,李某在逃亡的第五天还曾教唆一个15岁的男少年抢劫他人财产1200元;帮助他人运输毒品30克,获得运输费150元。

请对李某的上述各行为从刑法角度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二、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案例2.被告人甲女与开办工厂的乙男勾搭成奸。

乙因工厂不景气而心绪不佳。

为稳定人心,乙未将不景气的情况公诸于众,被告人甲也不知晓。

一日,乙与妻子、甲以及一个朋友吃饭喝酒。

劝酒时,被告人甲为乙斟酒,乙妻见状便阻拦说:“他不会喝酒。

”乙即说:“别说喝酒,就是‘1059’(即剧毒农药)我也奉陪到底。

”被告人甲便开玩笑地问到:“你家有‘1059’吗?在哪儿?”乙说“有,在西屋地上。

甲便取来‘1059’农药,当着大家的面将农药倒入乙的碗里,然后对乙说:“你喝啊?”乙即问妻子道:“我喝啦?”乙妻开玩笑说:“你喝吧!”于是乙便喝了一口。

甲根本未料到乙真会喝,当即吓呆了,乙妻见状急忙打掉乙手中的酒碗,用手抠乙的喉咙,想让乙把农药吐出来,但未奏效,乙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问:本案中,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

三、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案例3.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

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

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的1.5万元已被人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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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经典案例精选第一部分刑法总则一、犯罪构成的主体案例1.李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约五万余元。

14岁生日那天,李某邀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

饭后回家途中(当晚九点),李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将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5000余元。

第二天李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

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的3人挂倒,二死一伤。

李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

当日下午,李某将汽车以两万元的价格卖出。

听说警察在调查此案,李某逃走,后被抓获。

经查,李某在逃亡的第五天还曾教唆一个15岁的男少年抢劫他人财产1200元;帮助他人运输毒品30克,获得运输费150元。

请对李某的上述各行为从刑法角度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二、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案例2.被告人甲女与开办工厂的乙男勾搭成奸。

乙因工厂不景气而心绪不佳。

为稳定人心,乙未将不景气的情况公诸于众,被告人甲也不知晓。

一日,乙与妻子、甲以及一个朋友吃饭喝酒。

劝酒时,被告人甲为乙斟酒,乙妻见状便阻拦说:“他不会喝酒。

”乙即说:“别说喝酒,就是‘1059’(即剧毒农药)我也奉陪到底。

”被告人甲便开玩笑地问到:“你家有‘1059’吗?在哪儿?”乙说“有,在西屋地上。

甲便取来‘1059’农药,当着大家的面将农药倒入乙的碗里,然后对乙说:“你喝啊?”乙即问妻子道:“我喝啦?”乙妻开玩笑说:“你喝吧!”于是乙便喝了一口。

甲根本未料到乙真会喝,当即吓呆了,乙妻见状急忙打掉乙手中的酒碗,用手抠乙的喉咙,想让乙把农药吐出来,但未奏效,乙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问:本案中,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

三、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案例3.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

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

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的1.5万元已被人取走。

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

江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

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

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

问:(1)如果郑某将信用卡交江某保管时,江某私下用来取走了现金,江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构成何罪?(2)如果江某用自己仿制的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构成何罪?(3)如果江某拾得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构成何罪?(4)如果江某盗窃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构成何罪?四、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案例4.宋某系某私营建筑公司的总经理、法人代表。

2002年,为达到出国观光目的,宋向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送礼约2万余元,使其违规办理了出国手续。

在国外,宋某在赌场赌博,赢3万元。

归国后,2003年4月,宋某指使其建筑公司在施工中用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导致该公司承建的一座礼堂坍塌,损失近200余万元。

为逃避制裁,宋某找到时任公司经理的同乡金某商议对策。

金某恰因走私被追查,金某提出请宋到自己在云南的亲戚家暂避,并请宋将自己走私的证据带走,隐藏好或干脆悄悄毁掉。

行前金某交给宋某2万元路费。

宋某走后,金某恐其难逃法网,遂命其表弟谭某带刘、黄二人在途中将宋干掉。

谭某闻言色变,说此举恐有杀身之虞,劝金某放弃。

金某诡称只要谭将自己的一封亲笔信带给刘黄二人,并随其找到宋某,不必谭动手。

谭某默许。

于是金某当着谭某的面写了信,并给谭某3万元。

谭某在途中将金某的信交给刘黄二人,假说自己另有急事,一切事由可与金某直接联络,遂于中途下车。

刘黄二人寻到宋某,欲施毒手,经宋某苦苦哀求并许以重金,遂放过宋某。

后宋某向当地公安机关自首。

请分析各人的刑事责任。

案例5.甲某认为妻子与其离婚,是妻姐丁某从中挑拨所致,遂产生杀死丁某及其家人后劫持飞机逃往台湾之念,并得到乙的赞同。

之后,甲乙二人购买催泪枪一支,并将催泪枪分解伪装,进行了两次登机试验。

同时又准备了毒药“赤血盐”,用于杀害丁及其家人。

甲乙二人决定于1999年11月8日晚,杀死丁及其全家后乘长春市至厦门市的班机,将飞机劫持至台湾。

11月3日,由甲出资、乙去长春购买了11月7日长春市至厦门市的飞机票二张。

后来,乙感到害怕,独自一人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甲抓获,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问:1.甲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2.乙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五、共犯案例6.犯罪人甲早就有杀害乙的意思,某日知道乙躲在屏风后面喝茶,就对刚从他处走来的丙说:“你不是一直对A公司有仇吗,这是该公司昨天新买的屏风,价值8万元,把它砸坏算了。

”丙于是从屋外拣起一块石头,直接向屏风扔去,砸坏了屏风,同时将乙砸死。

司法机关事后调查得知,丙不知道有人在屏风后面。

问:1.结合共同犯罪的理论分析:对于乙的死亡,甲、丙是否均需要负责?如果应负责,罪名是什么;如果不应负责,理由何在?2.结合共同犯罪的理论分析:对A公司屏风的损坏,甲、丙是否均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应负责,罪名是什么;如果不应负责,理由何在?3.丙的行为和乙的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4.本案最终应如何处理?六、数罪案例7.章某和郭某在赵某开的工厂打工,赵某拖欠章、郭劳动报酬8000元一直未付。

张、郭二入商量,将赵15岁的女儿A骗出,然后带到外地扣押,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

虽经郭、章二人多次催促,赵仍不付报酬。

于是二人商定将赵的女儿卖掉。

在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将A奸淫。

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章郭二人以6000元将A卖给了陈某。

陈某买回A 后要与A结成夫妻,遭到A的拒绝:陈某担心A逃走,便将A关在房间里反锁了1个多月,但A仍不愿意与陈某结婚;陈某后来觉得A年纪小,太可怜,便让A回原籍与家人团聚。

陈某又觉得自己亏了,于是找到了章某,让章某退回自己的6000元钱。

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

根据上述案情,分析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七、刑罚案例8.甲因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服刑12年后被假释。

在假释考验期的第5年,甲盗窃一辆汽车而未被发现。

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甲因犯抢劫罪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内盗窃汽车的行为。

另外,甲还在假释考验期满的第3年,从A市的毒品走私犯手中购买毒品2500克,运到B市后卖出。

问:1.对甲假释考验期间的盗窃罪应如何处理?2.对甲假释考验期满后犯的抢劫罪应如何处理?3.对甲进行的毒品犯罪应如何定罪?4.对甲最后的刑罚应如何确定?第二部分刑法分则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略二、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9.李华为报复男朋友陈某的始乱终弃,应聘到陈某单位附近的饭店当了一名杂工。

当得知陈某会在2003年除夕那天来该饭店吃团圆饭时,除夕那天下午,趁着厨房没人,李华把半包“闻到死”拌进了准备做团圆饭的食油和生粉里。

随后她回到家里也服下了毒药,在毒性发作的最后一刻,她拿起电话拨打了110……得到消息的警察马上赶往现场,所幸时间尚早,还未有人在该饭店就餐。

后来,经过化验,食油和生粉中含有剧毒的毒鼠强成分。

李华也随之获救。

问:李华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构成何罪?李华是否构成犯罪中止?案例10.甲为获利于某日晚向乙家的羊圈内(共有29只羊)投放毒药,待羊中毒后将羊运走,并将羊肉出售给他人。

问:甲的行为构成哪些犯罪?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例11.某甲是某私营电器厂(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副厂长,1988年4月因为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1993年11月12日假释。

假释考验期至1998年2月12日。

1997年12月,甲为骗取贷款,照银行印章的样式,伪造了农业银行某办事处的储蓄章和行政章,并套取整存整取存单的样本,印制大量空白存单,然后制作2份金额各为100万元的假存单,并持该存单到某信用社以电器厂的名义要求抵押贷款,从某信用社开出2份抵押证明,盖上私刻的印章,以此假存单和抵押证明从银行骗取贷款200万元。

此后,甲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先后共骗取贷款1200余万元。

贷款大多用于偿还电器厂的贷款。

案发前,归还银行贷款200万元。

案发后,追回赃款和财物价值600余万元,尚有近500万元无法追回。

问:1.甲某的行为构成何罪?2.本案是否属于单位犯罪?案例12.某国有独资公司看到“小糊涂仙”酒在市场上很畅销,即将本厂生产的劣质酒伪装成“小糊涂仙”酒出售。

为了顺利出售,该厂伪造了大量“小糊涂仙”酒的包装。

包括该酒的酒瓶、带有该厂商标的瓶贴等。

该厂共伪造了市值200万元的“小糊涂仙”酒,共花去成本4万元。

在尚未销售时,即因群众举报而被执法人员查获。

经查,“小糊涂仙”酒的外观设计已获得专利,“小糊涂仙”商标已获得注册。

问:1.该厂的行为是否构成单位犯罪,为什么?2.该厂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为什么?3.本案中有无犯罪未完成形态?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案例13。

2003年4月5日,甲为勒索财物,欲将某大款的独生子乙带回家中藏匿,在将乙带回家的路上,甲认为该行为不妥,又将乙送回家中。

问: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处于何种犯罪形态?为什么?案例14.甲、乙合谋勒索丙的钱财。

甲与丙及丙的儿子丁(17岁)相识。

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电话。

乙称丁被绑架,令丙赶快送3万元现金到约定地点,不许报警,否则杀害丁。

丙担心儿子的生命而没有报警,下午7点左右准备了3万元后送往约定地点。

乙取得钱后通知甲,甲随后与丁分手回家。

问:甲、乙构成何罪?为什么?五、侵犯财产罪案例15.被告人赵某在A市火车站站台上见一刚下车的旅客王某(女)带着一个小孩,旁边放着5件行李,便上前询问其是否需要雇人扛行李。

二人商定,由赵某将王的4件行李扛出车站,王付给赵人民币20元作为报酬。

赵扛着4件行李刚出站口,王的小孩被车站工作人员拦下查票。

看到王忙于出示车票,赵遂产生了非法占有王的行李的企图,趁王不注意,将行李扛走。

行李内装有人民币6000元、价值5000元的真皮提包一个及其他物品。

破案后,公安机关追回了全部赃款和赃物,并发还给失主王某。

问:赵某的行为构成何罪?案例16。

2003年8月8日,某师范专科学校学生李向兵(生于1986年12月)骑车去公园游玩,骑至某中学附近时,迎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的拖挂车厢,将李向兵前方与其同向骑车上班的某公司业务员项红艳挂倒,项红艳当即昏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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