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原则
法治的基本原则
法治的基本原则在现代社会中,法治被认为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基本保障,构建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
作为一种治理模式,法治必须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探讨法治的基本原则,并分析其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合法性原则法治的首要原则是合法性,即所有的行为和决策都必须基于法律的规范。
这意味着在制定法律和政策时,必须遵循程序正义,听取各方意见,以确保合理性和公正性。
同时,法律本身也必须公开透明,易于理解和获取,以使每个人都能遵守法律。
合法性原则的核心在于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它确保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正。
二、平等保护原则平等保护原则是法治的另一个基本原则,它要求法律在适用时不得歧视,要保护每个人的平等权益。
无论是政府官员、普通公民还是利益集团,都必须按照同样的法律规则受到平等对待。
这个原则是建立在普世价值观的基础上,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公平的权利和机会,不受特殊权贵的侵犯或压制。
三、公正和公平原则公正和公平原则是法治的核心要求。
它强调法律、司法和行政机构在处理事务和解决纠纷时必须公正无私,不受利益干扰。
法律与公平正义紧密相连,司法机关必须依法行事,对每个案件进行公正的审判,并确保法律适用的公正性。
此外,行政机构在制定政策和执行法律时也必须坚持公正和公平原则,避免滥用职权和不当行为。
四、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确保政府行使权力时受到限制和监督,以防止滥用权力和专断行为。
这一原则体现在各个层面,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
例如,立法机构应该制定法律以限制政府权力,行政机构应该受到法律和监督机构的制约,司法机关应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政府和公民的行为进行制衡。
五、人权保障原则法治的最终目标是保护人权。
人权保障原则要求法律和法治机制不仅仅是为了维护秩序,更要保护和尊重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
这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方面的权利。
法律必须确保人权的实现,并提供有效的途径让公民维权。
列举现代西方法治原则的基本内涵
列举现代西方法治原则的基本内涵
现代西方法治原则的基本内涵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至上:法律是最高的权威,超越政治、宗教和个人意志,所有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约束。
2. 公正审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当事人都应该受到公正的审判,法律应该平等地适用于每个人。
3. 权利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应该得到充分的保障,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结社自由等。
4. 程序正义:法律的实施应该经过正当的程序,包括立案、审判、辩护等环节,都应该遵循一定的程序正义。
5. 民主参与:公民应该有权利参与政治决策,对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进行监督和参与。
这些现代西方法治原则的基本内涵,反映了西方社会对于法律、自由、平等、公正等价值观的崇尚和追求,也是西方法治国家长期实践和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同时,这些原则也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国家和地区的限制,具有普遍的意义和价值。
法律基本原理
法律基本原理在社会中,法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规范并维护着人们的行为与权益。
法律的实施离不开一些基本原则的支撑,这些原则为法律体系的运行提供了指导。
本文将介绍法律的基本原理,并分析其对法律实践的重要性。
一、法治原则法治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和全体公民面对法律的平等性。
法治原则要求法律应公正、透明地管理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无论个人身份或地位如何,都必须遵守法律。
法治原则的重要性在于为社会创造了公平、稳定的环境,促进了社会进步与发展。
二、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法治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法律对待所有人应该平等,不论其种族、性别、宗教、社会地位等因素。
平等原则确保了权力的均衡和公正的司法制度的实施。
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社会才能保持稳定和谐。
三、公正原则公正是法律实践中最为重要的原则之一。
公正原则要求法律对待所有人都应该公正无私,不偏袒任何一方。
公正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法官和律师以公正的态度审判案件,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实施中,公正原则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四、自治原则自治原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它体现了公民的自主和自治权。
自治原则赋予个人能力和自由,使其能够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并对其行为负责。
自治原则的实施需要公民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
五、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意味着一切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或承担。
合法原则为社会提供了行为准则和约束,使社会秩序能够得到保障,人们的权益得以维护。
六、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强调了个人权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在法律实践中,个人权益有时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被限制,以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如国家安全、公共卫生等。
公共利益原则旨在找到权益的平衡点,保护个人权益的同时保证社会的整体利益。
七、自由原则自由原则强调了个人的自由和自主权,每个人都有从事自己喜欢的合法活动的自由。
法治原则的概念
法治原则的概念
法治原则是法律和法律体系所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它是指一个国家运行的规则和决策都必须依照制定好的法律,无论是国家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都必须尊重和执行这些法律。
法治原则的核心特征是“法律至上”,它实际上是一种人文精神和文化,凭借其强有力的规范性和系统性,旨在保障社会各方面的平等与公正,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法治原则规定了基本的行为规范,保证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而这种规范不仅仅可以用于约束人们的行为,更应该成为一种道德和精神的体现,适用于每个人。
其次,法治原则强调的是公正性和透明性,也就是说法律的规定和执行必须要公正、合理、透明,不能包容特殊利益,更不能动摇社会的公信力。
再者,法治原则还重视权利保护,为公民提供了权利、自由和保护,不仅规定了国家行为的限制,同时还要承认和加强个人权利的保护,具有高度的人文关怀。
法治原则不仅仅是一种基本的依据,更是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去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意愿,旨在实现社会公正和稳定。
如果法治不能得到顺利实现,那么所有的公民、企业和领导行为都将不受约束,这将严重危害国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因此,法治原则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设计模式,凭借其多年的实践,已经成为全球的通行模式。
在法治体系下,国家行为的统一性,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性,以及社会公平和法律的权威性等要素相互融合,形成了一个具有高度稳定性的社会秩序。
这也为构建一个更加公正、自由而强大的国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理解法治社会的原则
理解法治社会的原则法治社会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中,依照法律规范和程序进行治理的社会形态。
法治社会的建设对于一个国家的稳定发展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来讨论理解法治社会的原则。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所有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下,无论个人的权力、财富、社会地位如何,都不应该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一原则确保了社会的公平正义,避免了弱势群体的被剥削和歧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体现不仅仅是对个体的保护,更是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保障。
在法治社会中,人们可以享有平等的机会和资源,通过公平的竞争来实现个人的发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减少了社会冲突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二、法律的确定性和公正性法治社会的另一个原则是法律的确定性和公正性。
确定性指的是法律应该明确、具体和清晰,人们可以依靠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和权益。
公正性指的是法律的适用应该公正无私,不偏不倚,一视同仁。
确定性和公正性是法治社会的基础,保证了社会成员可以准确地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行事。
法律的确定性和公正性也为社会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三、法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法治社会的第三个原则是法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律的合法性指的是法律应该通过正当的程序和程序确立,法律的形成应该经过民主的程序,代表人民的意志。
法律的合理性指的是法律应该符合公众利益,符合社会的发展需求。
法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证了法律的权威和有效性。
只有通过合法的程序确立的法律,才能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和遵守。
合理的法律则能够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结语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以上三个原则的坚守和实践。
只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确定性和公正性、法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保障下,一个社会才能够实现公平正义、稳定有序的治理。
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论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和法律体系的基础。
它们为公民权利和责任、政府机构和权力分配、法律的制定和执行等方面提供了指导。
本文将就宪法的基本原则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各自的重要性。
1.法治原则:宪法的法治原则是指国家和社会的行为受法律约束。
它确保了每个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受到保护,并为公民提供了一种平等、公正和可预见的法律体系。
法治原则还确保政府的权力受到限制,以避免滥用和腐败。
通过遵循法治原则,一个国家能够保持秩序和稳定,为公民提供公正和公平的环境。
2.民主原则:民主原则是指人民行使权力和参与政府决策的权利。
宪法确保公民有选择和被选举的自由,以及行使表达意见和结社自由的权利。
这种民主原则通过选举和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程序来实现,以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在民主国家,宪法规定了公民通过选举来选举各级政府代表的程序,并确保政府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
3.人权原则:人权原则是宪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旨在保护和促进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平等和不受歧视、个人隐私、财产权、公正审判等。
宪法确保这些权利的行使受到法律的保护,并制定了违反这些权利的行为的制裁措施。
人权原则旨在确保每个人都能够生活在尊严和自由中,并防止滥用政府权力侵犯公民权利。
4.分权原则:分权原则是指将政府机构的权力分散到不同的机构和层次,以避免滥用权力和集权。
通过在宪法中规定不同机构的权力和职责,分权原则确保政府的权力得到限制和平衡。
例如,在许多国家,宪法划定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独立的机构,并规定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
分权原则确保了政府权力的合理行使,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并增强了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感。
5.社会正义原则:社会正义原则是确保每个人都能够获得公平与正义的基本原则。
宪法规定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关爱,包括贫困人口、残疾人、儿童、少数民族等。
社会正义原则还确保公民享有基本福利和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住房和退休福利等。
论法治原则
论法治原则论法治原则一、法治理论的历史演变“法治”在《牛津法律大辞典》被看作“一个无比重要的、但未被定义,也不能随便就定义的概念”。
“它意指所有的权威机构、立法、行政、司法及其它机构都要服从于某些原则。
这些原则一般被看作表达了法律的各种特性。
如:正义的基础原则、道德原则、公平和合理诉讼程序的观念,它含有对个人的至高无上的价值观念和尊严的尊重。
”“在任何法律制度中,法治的内容是:对立法权的限制:反对滥用行政权力的保护措施:获得法律的忠告、帮助和保护的大量的平等的机会;对个人和团体各种权利和自由的正当保护;以及在法律目前人人平等……它不是强调政府要维护和执行法律及秩序,而是说政府本身要服从法律制度;而不能不顾法律或重新制定适应本身利益的法律。
”《布莱克法律辞典》对“法治”的解释是:“法治是由最高权威认可颁布的并且通常以准则或逻辑命题形式表现出来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原则。
”“法治有时被称为法律的最高原则,它要求法官制定判决(决定)时,只能依据现有的原则或法律而不得受随意性的干扰或阻碍。
”德国《布洛克嚎斯百科全书》第15卷认为:“法治国家的要素有如下内容:颁布在法律上限制国家权力(尤其是通过分权)的成文宪法;用基本法规来保障各种不容侵犯的民众权利;法院从法律上保护公民的公共与私人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干涉;在因征用、为公献身及渎职而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国家有赔偿的义务:法院独立,保障法官的法律地位,局长刑法有追溯效力,最后是行政机关的依法办事原则。
”我们认为关于法治的基本理念是强调平等,反对特权,注重公民权利的保障,反对政府滥用权利。
由此,法治应有几个最基本的特征:第一,法治不只是一种制度化模式或社会组织模式,而且也是一种理性精神和文化意识。
第二,法治作为特定社会人类的一种基本追求和向往,构成了工业化和民主化的秩序基础。
第三,法治的最重要的含义,就是法律在最高的终极的意义上具有规限和裁决人们行为的力量,法律既是公民行为的最终导向,也是司法活动的唯一准绳。
谈谈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谈谈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是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基础,以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为补充,以公正、公平、公开、依法、规范的原则建立起来的法治体系。
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谈谈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一、宪法至高无上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律,它规定了我国国家政权组织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制定和执行一切法律的根据。
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规范国家机关的职责和权利,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的实施。
宪法规定,任何公民、组织或者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宪法,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是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的,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或组织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律是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工具,通过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法律的执行必须建立在客观、公正、公平的基础上,没有任何特权。
三、法律权威不可侵犯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是以法律权威不可侵犯为基础的,即法律是权威的,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遵守。
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够干涉司法机关的独立裁判权,不能够干涉法律的正常执行。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司法机关的权限和职责,保障司法工作的公正和公正。
四、依法治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都要依法行事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是以依法治国为基础的,即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都要遵守法律规定,依法行事。
依法治国是一种现代化的治理方式,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略。
五、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是以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为基础的,即法律的实施不仅要依靠法律制度,还要依靠道德、风俗、习惯等方面的规范。
法律制度只是一种最基本的规范,它的执行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
只有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才能建立起一种健康、文明、和谐的法治社会。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基础,以公正、公平、公开、依法、规范的原则建立起来。
民主与法治的基本原则
民主与法治的基本原则在现代社会中,民主与法治被广泛认为是建立一个公正、公平和稳定社会的基本原则。
民主和法治既相辅相成又相互依赖,为社会提供了一个健康、有序的运行环境。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民主与法治的基本原则,并分析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
一、民主的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民主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平等原则。
平等意味着任何人都应该在权利、机会和资源的分配上享有公平公正的待遇。
在一个民主社会中,人们不论种族、性别、宗教或社会地位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
平等原则的重要性在于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和参与权,进而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
2. 自由原则民主的另一个基本原则是自由原则。
个人的自由权利是民主社会的基石。
这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思想自由、媒体自由等各种自由权利。
民主社会鼓励个人表达自己的观点、信仰和理念,允许人们追求自己的兴趣和梦想。
自由原则为人们提供了创新、尊严和个人发展的空间。
3. 共识原则民主的第三个基本原则是共识原则。
共识原则强调通过充分讨论和协商来达成决策。
在民主社会中,政策和决策应该经过广泛的公共参与和辩论,促进各方的利益和意见都得到充分尊重。
共识原则的核心是尊重多元化和包容性,确保每个人都能参与决策过程,并使整个社会受益。
二、法治的基本原则1. 法律平等原则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法律平等原则。
法律应当适用于所有人,不分贫富、权势。
无论个人的身份或地位如何,都要按照法律规定受到平等对待。
这保证了每个人都在同一法律规范下行事,消除了特权和不公正待遇的可能。
2. 法律确定性原则法治的另一个基本原则是法律确定性原则。
这表示法律应该明确、明晰,人们可以准确地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确定性保证了社会秩序和正义的稳定性。
没有确定性的法律将导致权力滥用和不确定性,影响公众对法律的信任,使社会陷入混乱和动荡之中。
3. 法律公正原则法治的第三个基本原则是法律公正原则。
公正是法律的核心要素之一。
法律应该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个人,不偏袒特定的个人或利益集团。
法治原则的名词解释
法治原则的名词解释法治原则:1、法的支配原则:即法律是社会立法,对所有人的行为均具有约束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执行它,不得违背。
2、法的尊重原则:即尊重和遵守现行的法律,既不能偏离其意图,也不能通过某种方式规避它。
违反法律,则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3、法的可执行性原则:即法律必须具备可执行性,以使法律获得实际效力。
某些法律规定可能对当事人没有确定的要求,未能达到其规定的效果,或者只是口头表达,而没有明确的行动表明,则无法达到应有的效果。
4、法的统一性原则:即法律不应有任何歧视,所有受管辖的人都应受到一致的对待,任何一种歧视都是违反法律原则的。
5、法律的稳定原则:对于法律来说,其稳定性是很重要的,法律的变化不能太快,换句话说,如果改变法律,就要考虑其稳定性。
6、法律的普适性原则:即法律要普遍适用,也就是说,无论是谁,只要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应该受到同样的法律保护,无论法律的受益者是贫富、老幼、男女,都要受到保护。
7、法律的公正性原则:即法律的实施必须符合正义原则,要公平公正,不能偏袒任何一方,要求实施者和受益者都能公正地受到法律支配和保护。
8、法律的实用性原则:即法律必须具有操作性,要符合实际情况,并兼顾经济、政治和社会福利等实际情况,以用法律来保障社会秩序及公共利益。
法治原则是指要求在国家实施法治政治和社会活动,在这个过程中,既要依照法律程序,又要遵守法律规范的一系列原则。
这些原则可以归结为8个:法的支配原则、法的尊重原则、法的可执行性原则、法的统一性原则、法律稳定性原则、法律普适性原则、法律公正性原则以及法律实用性原则。
法治原则是法治政治和社会活动的基本要求,首先要求以法律促进社会秩序和公正,所有合法活动都必须倡导遵纪守法的态度,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首先,法的支配原则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现行的法律,不得擅自规避和违反法律的权威,并且法律的规定应经司法一审通过,才能成为有效的法律,才能起到具有法律效力的作用。
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1. 引言: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说到“依法治国”,大家可能会觉得这是一种空话,甚至有点高大上。
不过,咱们得知道,这可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有序、更加美好。
想象一下,如果每个人都随心所欲,法治根本不存在,那这个社会就像一锅乱炖,最后可就真是“闹剧一场”了。
法律就像一条无形的绳索,把我们拉回正轨,给社会秩序打上一个大大的“保鲜标签”。
2. 基本原则:依法治国的核心2.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说到法律,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句话看似简单,却是法治的核心。
无论你是穷人还是富人,官员还是平民,大家都得遵守法律。
就像是上学的时候,老师不管你家里有多少背景,作业没写就得挨批。
这种公平性让每个人都能安心,知道自己有法律保护,不会因为背景差异而受到不公正对待。
2.2 依法行使权力再来聊聊“依法行使权力”。
咱们都知道,权力如果没有约束,就会滋生。
这就像一块美味的蛋糕,人人都想分一块,但如果没有规矩,最后只会有人独占。
要是权力都能随便用,那简直就是“法外狂徒”。
所以,国家的每一个机关、每一个公务员,都得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这样才能让人民放心。
3. 保障公民权利3.1 维护社会公正法律不仅仅是约束,也要保护人。
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保障,这就像是房子得有窗户,才能通风透气。
没有了这层保障,社会就会变得“乌烟瘴气”。
咱们要确保每个人的基本人权都能得到尊重,像生命权、自由权等,不能让任何人随意剥夺。
3.2 提高法律意识当然,光靠法律还不够,大家的法律意识得跟上。
这就好比是你家里的秤,如果你不知道秤怎么用,那再好的食材也没法做出好菜。
我们要通过教育、宣传,让更多人懂法、守法。
只有大家都明白法律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气。
4. 法治与德治的结合最后,我们要强调的就是法治与德治的结合。
法律是硬性规定,但道德才是软性约束。
这就像做人的底线,法律给你框架,德治给你灵魂。
王船山论法治的原则
关 键 词 :王船 山 : 治 : 则 法 原
中 图分 类 号 :B2 92 ' . . 4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4 7 8 ( 0 0 0 — 0 9 0 1 0 — 3 72 1 )4 00 — 3 程序。船山这一思想有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的思想萌芽 。
王船 山作为明清之际重要启蒙 思想家 .理论成就是 多方 面 的. 具有近代性质的法治思想就是其 中突 出的一 个方面。船 山法 治思想成绩斐 然 . 主要 表现 为“ 自天子始 而天下咸 受裁 焉 ” —— 法律具有普遍 约束性 的法治思想 :法 善 以待人 ,则人之失 者鲜 “
船山认为法治不 仅需要一定 的运作程序 .而且 必须在一定 的原则下进行才 能达到其预定 的效 果 船 山认为 法治要 良好地
国哲 学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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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之事变. 皆于此焉决也 同时要 区分故意犯罪 和过失犯罪 :
《 日:刑故无小 , 书》 “ 赦过无大。” 故与过之分 , 岂徒幕外弯弓
道 主义法治思想 :置 天子 于有 无 之外 ” “ —— “ 虚君共 和” “ 、法律 至上 ” 的近 代法治思 想等 等 . 所有 这些笔 者将另 外撰 文阐述 . 本
然则 为相 臣者 , 平情 以审法 , 以立断 , 恶恶之 不能 持法 徒挟 心, 大声疾 呼 , 奋袂 , 颓颜 与小人 争邪正 , 以自祸 而祸 国也有余 。 好恶赏罚 。 治乱之枢机 , 持之一念 , 岂易易哉 !m
运作. 关键在于执法者应遵循“ 平情以审法. 持法以立断” 的执法
原则 :
试述国家构建的法治原则的内容
试述国家构建的法治原则的内容
国家构建的法治原则旨在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推动国家的法制化和法律治理。
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治国家:国家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实行宪政原则,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的行为受法律制约,国家权力的行使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2. 法律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自由。
所有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依法执政: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必须依法行政,公正处理公共事务,为公民提供公平的服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4. 保护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平等权利等,在法律保护下,公民可以享受自由、平等和安全的生活。
5. 法律保障:国家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制定符合宪法精神和国家利益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公平、高效的司法系统来保障法律的实施和公民权利的维护。
6. 司法公正: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公正性,审判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审判人员应当廉洁公正,判决应当公正合理,确保
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信任。
7. 人民监督:加强人民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权利,充分发挥公民的监督作用,通过舆论、投诉、举报等方式,使法律的实施更加公正和透明。
总之,国家构建的法治原则体现了公民的权利保障、政府的法制建设和司法公正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旨在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发展。
论述法治原则
论述法治原则
法治的原则有:法律至上、权利保障、权力制约和正当程序。
其相关内容如下:
1、法律至上:指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权威的法律原则,它是法治的首要条件,其中宪法至上是法律至上原则的核心。
宪法至上是法律至上性原则的核心内容。
指与其他法律相比宪法居于母法和最高法的地位,即宪法作为根本法构成国家制定法的基础和核心。
2、权利保障:指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权利保障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国家、社会和个人层面。
只有全面推进权利保障工作,才能真正实现人人平等和尊重人权的理想目标。
3、权力制约:指法治内在地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制约。
社会成员本身获得了私人意义上的“市民”和“公”意义上的国家公民两种身份。
为了保证公共权力的行使不脱离人民的掌控,所以必然要寻求制约公共权力的机制。
4、正当程序:指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按照公正的程序采取公正的方法进行。
告知与听取意见原则、公正听证原则、中立原则、证据裁判原则和权利保障原则,这些原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实现司法公正、公平的重要保障。
论述法治的基本原则
论述法治的基本原则
法治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平等保护原则、公正公平原则、权利保护原则和预防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所有法律都必须合法且经过适当程序制定。
合法性原则强调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必须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进行行动。
2. 平等保护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在适用上要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即所有人在法律面前都应该平等,法律不分贵贱,不论个人地位、财富、种族、性别等因素,所有人都应该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
3. 公正公平原则:法治是以公正和公平为基础的,即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应该公正,对每个人都能公平对待。
法律应该没有特权或歧视,司法机关应当在审判中公正行事,依法判决,不受任何干扰和压力。
4. 权利保护原则: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应该确保公民享有基本的人权和自由,同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合法利益,禁止非法侵犯。
如果公民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应当有途径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和获得补偿。
5. 预防原则:法治要求预防犯罪和保护社会秩序。
法律应当有预防犯罪的目的和效果,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加强执法力度,预防犯罪的发生,并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和惩治。
这些原则是法治实施的基础,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并为人们创造公平正义的法律环境。
法学的基本原理与理论
法学的基本原理与理论法学是研究法律规则和制度的学科,它包括了广泛的内容,从法律哲学和法律原理到具体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实践。
本文将探讨法学的基本原理与理论,以及它们在法律领域的应用。
一、法学的基本原理法学的基本原理是指法律制度建立和运行的基本依据,它们指导着法律的制定、解释和实施。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法学基本原理:1.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指法律应该是公正、公平和合法的。
法治原则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性,法律适用于所有人,并且法律可以对国家的行为进行限制和监督。
2.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法律应该适用于所有人,无论其身份、地位或财富。
平等原则保证了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3.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法律应该根据公平和正义的原则进行制定和执行。
它要求法律能够保障每个人的权益,并处理纠纷时能够进行公正的裁决。
二、法学的基本理论法学的基本理论是指对法律的本质和内涵进行研究和解释的理论框架。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法学基本理论:1. 法律哲学:法律哲学是研究法律的本质和价值的学科。
它探讨了法律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法律与道德、伦理等价值观之间的关系。
2. 法律逻辑学: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推理和论证的学科。
它研究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和规范的推理过程,以及如何运用逻辑原则解决法律争议。
3. 法律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是研究法律与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之间关系的学科。
它研究法律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和影响,揭示法律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
三、法学的应用法学的基本原理和理论在法律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它们指导着法律的制定、解释和执行,并为法律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
1. 法律制定:法学的基本原理和理论指导着立法机关制定法律。
例如,平等原则要求法律应适用于所有人,这就要求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考虑到不同人群的利益和权益。
2. 法律解释:法学的基本原理和理论对于法律解释至关重要。
法律解释需要基于法律的目的和原则,以及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和背景。
法治的知识点
法治的知识点法治是一种基于法律的社会管理方式,它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石。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介绍法治的知识点,包括法治的定义、原则、特点以及法治在社会中的作用。
一、法治的定义法治是指以法律为基础,通过法律的制定、实施和执行来管理社会的一种方式。
它强调法律的平等适用和公正性,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二、法治的原则1. 法定原则:法治的核心是法律至上,即一切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权利和义务,公民和组织都应遵守法律的规定。
2. 平等原则:法治要求法律的适用应平等公正,不分贵贱、贫富、种族、性别等,保障每个人的平等权利。
3. 公正原则:法治要求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审判程序公正透明,确保每个人都能在法律面前享有公正的待遇。
4. 人权原则:法治要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财产权等,同时也要求公民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法治的特点1. 稳定性:法治能够为社会提供稳定的秩序和规则,使人们能够预测和依赖法律的约束。
2. 程序性:法治要求依法进行,强调程序的公正和合法性,确保权利的合法行使和义务的履行。
3. 有限性:法治的权力应受到限制,不能滥用权力,保护公民的权益。
4. 可预见性:法治要求法律的规定明确、具体,使人们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
5. 可执行性:法治要求法律的实施和执行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执行,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法治在社会中的作用1. 维护社会秩序:法治通过制定和执行法律,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2. 保障公民权利:法治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人身安全、财产权、言论自由等,使人们能够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和工作。
3. 促进公平正义:法治要求司法机关公正独立地审判案件,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待遇。
4. 促进经济发展:法治为经济活动提供了稳定的法律环境,保护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5. 增强社会信任:法治的存在和实施增强了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信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简述法治八项原则的内容
简述法治八项原则的内容
法治八项原则是指公平正义、保护人权、守法公民、尊重多元、依法治国、政府权力受限、司法独立和法律确定等八项基本原则。
下面对每一项原则进行简述:
1. 公平正义:法治体系应保障公正和平等的法律适用,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公正的审判和司法程序,并根据法律规定获得相等的权益和保护。
2. 保护人权:法治的核心价值在于保护和尊重人权。
法律应确保人们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保护,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安全等。
3. 守法公民:法治的基础在于公民守法。
公民应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4. 尊重多元:法治要尊重个人的差异和多样性,确保每个人的权利和需求都得到平等对待和保护。
5. 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指国家行使权力和管理社会事务时应遵循法律规定,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持社会秩序和稳定。
6. 政府权力受限:法治要求政府行使权力时受到法律的制约和限制,防止滥用权力和打压公民权利。
7. 司法独立:法治要求司法机构独立于行政和立法机构,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和独立性,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8. 法律确定:法律应当明确、清晰,为人们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权利保护措施,以便人们能够预见和依据法律行事,并通过法律来解决争议和纠纷。
当代中国法治的主要原则
法治原则是从法治理念到法律制度与法律秩序之间的基本环节。
在基本意义上,法治原则旨在为法治理念透过法律制度予以实现提供基本的准则。
这是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
事实上,就我国宪法关于法治的规定而言,“基于对中国宪法的历史、文本与国家发展目标的综合考量,13条修正案中的…法治国家‟也可解释为包括…形式和实质法治主义‟的综合概念,但更注重形式,并通过形式的完善,逐步向实质法治的目标发展。
”从当代中国的法治实践出发,应该遵守的法治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应具有至上性任何社会都存在法律,但未必有法治。
作为与人治相对立的概念,法治意味着法律拥有至上的权威,是为所有人、组织与国家机构所应遵循的。
当然,这里的法律首先是指宪法,依法治国首先是指依宪法治国。
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第五条则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法律至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党应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在现代社会,政党是民主政治的最重要的主体。
现代民主政治同时是政党政治。
如果说法治的要义是规范权力,那么要实现法治就首先需要把政党尤其是执政党的行为纳入法律的轨道。
在当代中国,一方面,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有效实施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另一方面,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党要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把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领导构筑在坚实的法治基础之上。
第二,政府行为要与法律相一致。
这里的“政府”是广义的政府概念,指一切行使国家立法、行政与司法权力的机构、组织或个人。
尽管法治意指法律而非人的统治,但法律并非自动解释与适用的,法律机制的运转与法律权威的确立需要政府参与其中,并充当卫护者。
宪法与法治的基本原则
宪法与法治的基本原则宪法作为最高法律文书,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对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
宪法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权利和维护社会的稳定。
而法治是指社会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管理和治理,通过依法治国来实现公平、正义和秩序的目标。
本文将重点探讨宪法与法治的基本原则,以彰显其重要性和作用。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1.1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宪法的基石,是宪法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指导原则。
法治原则要求政府和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是公正和公平的。
法治原则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1.2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它要求所有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论种族、宗教、性别等因素。
宪法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机会,禁止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1.3 人权原则宪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
人权原则的核心是尊重和保护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应有的尊重和自由。
1.4 民主原则民主原则是宪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要求政府依据人民的意愿进行管理和决策。
宪法确立了公民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保护了人民的选举权和言论自由等基本民主权利。
二、法治的基本原则2.1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合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政府的一切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和准绳,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
2.2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法治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它要求法律的适用和执行必须公正和公平,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在法律面前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
2.3 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要求法治下的行为和决策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保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方便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2.4 稳定性原则稳定性原则要求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要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可随意改变和废除。
这是为了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经济、政治等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三、宪法与法治的关系宪法和法治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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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原则论法治原则一、法治理论的历史演变“法治”在《牛津法律大辞典》被看作“一个无比重要的、但未被定义,也不能随便就定义的概念”。
“它意指所有的权威机构、立法、行政、司法及其它机构都要服从于某些原则。
这些原则一般被看作表达了法律的各种特性。
如:正义的基础原则、道德原则、公平和合理诉讼程序的观念,它含有对个人的至高无上的价值观念和尊严的尊重。
”“在任何法律制度中,法治的内容是:对立法权的限制:反对滥用行政权力的保护措施:获得法律的忠告、帮助和保护的大量的平等的机会;对个人和团体各种权利和自由的正当保护;以及在法律目前人人平等……它不是强调政府要维护和执行法律及秩序,而是说政府本身要服从法律制度;而不能不顾法律或重新制定适应本身利益的法律。
”《布莱克法律辞典》对“法治”的解释是:“法治是由最高权威认可颁布的并且通常以准则或逻辑命题形式表现出来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原则。
”“法治有时被称为法律的最高原则,它要求法官制定判决(决定)时,只能依据现有的原则或法律而不得受随意性的干扰或阻碍。
”德国《布洛克嚎斯百科全书》第15卷认为:“法治国家的要素有如下内容:颁布在法律上限制国家权力(尤其是通过分权)的成文宪法;用基本法规来保障各种不容侵犯的民众权利;法院从法律上保护公民的公共与私人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干涉;在因征用、为公献身及渎职而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国家有赔偿的义务:法院独立,保障法官的法律地位,局长刑法有追溯效力,最后是行政机关的依法办事原则。
”我们认为关于法治的基本理念是强调平等,反对特权,注重公民权利的保障,反对政府滥用权利。
由此,法治应有几个最基本的特征:第一,法治不只是一种制度化模式或社会组织模式,而且也是一种理性精神和文化意识。
第二,法治作为特定社会人类的一种基本追求和向往,构成了工业化和民主化的秩序基础。
第三,法治的最重要的含义,就是法律在最高的终极的意义上具有规限和裁决人们行为的力量,法律既是公民行为的最终导向,也是司法活动的唯一准绳。
现代意义的法治始源于西方,最早可追溯自古希腊。
古希腊人把尊重法律和自由并论为实现他们的政治理想——城邦生活的和谐(“善”)的两个基本政治准则,主张自由就是人只受法律约束,法律比人还要有权力。
毕达格拉斯最早提出“人治不如法治”之说。
古希腊伟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其代表作《政治学》中明确主张:法律是有道德的文明的生活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导致城邦“善”的一个条件。
在此基础上,他认为法治的基本要素在于“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有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1]他认为法治优越于人治,他说:“凡是不凭感情治事的统治者总是比凭感情治事的人们优良,法律正是没有感情的。
”因此,“谁说应该由法律来遂行其统治,这就有如说,惟独神祗和理智可以行使统治;至于谁说应该让一个个人来统治,这就是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
”[2]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理论对西方法治传统产生过久远深刻的影响。
罗马人的法治观直接导源于希腊文明,他们不善于思辩,但却精于行动,辉煌的罗马法成为罗马人高耸的纪念碑。
西塞罗所谓的“我们是法律的仆人,以便我们可以获得自由”成为一句不朽的名言。
近代意义的法治理论是由英国的哈林顿、洛克、戴雪,法国的卢梭、孟德斯鸠和德国的康德、黑格尔以及美国的潘恩、杰弗逊共同丰富发展的。
这其中如洛克、卢梭、孟德斯鸠等人都是从自然法的角度,明确或者隐含地论及法治的思想。
但戴雪则是系统地提出并阐释了法治的含义,这就是学界所熟悉的法治三原则:“除非明确违反国家一般法院以惯常方式所确立的法律,任何人不受惩罚,其人身或财产不受侵害”:“任何人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且所有人,不论地位条件如何,都要服从国家一般法律,服从一般法院的审判管辖权”:“个人的权利以一般法院提起的特定案件决定之”。
[3]戴雪的法治三原则对于反对封建特权,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具有重要价值,因而对西方乃至非西方国家的法治理论和实践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4]现代西方的法治理论则循由两个路径发展:一个路径是继续形式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传统,另一种则是企图修补形式主义法治缺陷的实质主义法治理论。
前者以英国学者拉兹和美国学者富勒为代表。
拉兹认为,法治的字面含义是“法的统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治是指“人们应该服从法律并受法律的统治”但是在政治和法律理论中,法治应作狭义之理解。
即“政府应受法律统治并服从法律。
”法治意味着政府的全部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并且能给人们的行为提供有效的指引。
拉兹还提出了法治八项原则:(1)法不溯及既往,应公开明确;(2)法律应相对稳定;(3)特别法的制定应受公开、稳定、明确的一般规则指导;(4)保障司法独立;(5)遵守自然正义原则:公开审理、不得论法治原则第2页以偏见司法;(6)法院应对于其它原则的执行握有审查权,即审查议会和行政立法等;(7)法院应易于接近:省时省钱;(8)预防犯罪的机构在行使裁量权时不得滥用法律。
[5]富勒在论证法的道德基础时,也提出了法治的八项原则。
[6]一般认为富勒尽管关注法的道德性,但他主张的法治原则“并不是道德性质的”,而实际上不过还是一种形式法治。
后者(既实质法治)开始于德国学者韦伯对资本主义法律合理性的探讨。
自韦伯之后,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纽曼继续了对形式法治转向实质法治的观察,并将韦伯关于现代法发展会出现反形式主义的预见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7]20世纪5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实质法治问题。
1959年印度德里法学家大会所通过的《德里宣言》就包括实质法治价值取向。
如在其关于法治三原则的主张中,第一条就明确提出“法治不仅要保障和促进个人的公民与政治权利,且应确保个人合法期望与尊严得以实现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
”美国学者德沃金作为当代西方最有影响的学者之一,虽然没有专门论述法治问题,但从他关于权利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形式法治的明确挑战:他主张道德权利,强调个人可以“良心拒绝”和“非暴力反抗”国家不正义的法律;他反对孤立的形式平等,主张给予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和个人以更多保护;他要求捍卫体现“公平、正义”要求的法律原则等等,都含有明显的实质法治的精神。
[8]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也有过法治与人治之争,但在内容上与古希腊的法治大相径庭,从发生学的意义而言,中国古代法家的主张也并未演绎出近代和现代的法治理论。
从一定意义而言,现代中国的法治理论只是西风东渐的结果。
二、法治原则的宪法形式体现不论是把法治界定为治国方法、法制的理想状态、法律运行的原则,还是把法治看作是法律制度的价值标准、社会结构状态,那么必须首先建构法律制度这个前提,理所当然地要以宪法作为法治的核心,因此我们可以说宪法存在本身就是实行法治的一个重要标志。
法治原则在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传统和法律背景之下,有不同的宪法形式体现。
在资本主义国家成立前后,法治原则一般集中体现在政治宣言或者宪法序言之中,另有少量的内容体现在宪法正文里面。
这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
当时体现法治原则的内容规定主要有:(1)法律目前人人平等;(2)未经审判不为罪,法律不得溯及既往;(3)未经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所未列举的权利应为人民保留;(4)国家机关不得行使法律所未授予的职权;(5)司法独立;(7)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任何法律、法令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8)国家机关之间应严格实行分权。
现代资本主义宪法在体现法治原则时,除了因应资本垄断化、全球化的趋势和社会民主化的潮流,在内容上呈现出行政权力不断扩大,公民权利大幅增加,法治标准趋向国际化等特点外。
在形式上也颇有创新。
概而言之,这些形式大致有三种:第一种形式是在宪法序言中明确宣告为法治国家。
如《葡萄牙共和国宪法》宪法序言便说道:“制宪会议庄严宣布:葡萄牙人民决心保卫国家独立,捍卫公民基本权利,确立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确保法治在民主国家中的最高地位。
”第二种形式是在宪法正文中明文规定自己是法治国家。
如《土耳其共和国宪法》第2条规定:土耳其共和国是一个民主的、非宗教的、社会的法治国家。
《摩纳哥公国宪法》第2条第2款规定:“公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尊重自由和基本权利。
”第三种形式是虽不直接使用法治字样,但从其它内容或者文字可以推论出该宪法以法治为基本原则。
如前联邦德国基本法不仅规定了它要实行三权分立的联邦政体,而且在《基本法》第97章第1节明文规定:“法官应该独立,并仅服从法律。
”同时它还规定基本法是具有切实效力的最高法律。
[9]第四种形式是虽不直接宣布实行法治,也不用其它条文间接反映法治精神,而是用“基本原则”为章名或在其它各章中体现了法治的政治体制。
[10]我国1999年3月15日由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所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从而从总体上确立了我国的法治体制。
除此以外,现行宪法的其它不少条款也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具体内容有:(1)在序言中郑重宣告中国要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国家,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确认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政党、团体、组织和个人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总纲中明文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中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
(3)在国家机构中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社会团体、行政机关和个人的干涉。
中国学者一般认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宪法和我国宪法在体现法治原则时除了形式的不同外,还有实质的不同,资本主义的法治以维护资本主义的特权为目的,是打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旗帜”对广大人民进行“合法侵犯”。
社会主义的法治是一种消灭特权的法治,它不但要保护人民免受非法侵犯,更要消除可能出现的以国家、组织名义所进行的合法侵犯。
三、法治原则的适用和有关问题第一,合理地借鉴人类在建构和发展法治文明中的优秀成果。
从发生学的角度而言,法治固然要体现国别性、时代性和阶级性,但它更应体现人类在追求进步和发展过程中的共同智能,因此对那些后法治化的国家来说,如何充分吸取先法治化的国家的经验与教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
比如,早期法治都重视法律与政治分离,实行分权;将程序视为法律的中心;强调法律的普遍性、一般性;强调对法律的严格服从与忠诚等。
上述这些无疑对培养法律的自治性和独立性,建构法律的形式合理性有极其重要意义,但它的缺陷也是明显的:(1)它的法条主义趋向导致法律思维脱离社会现实;(2)规则的适用排除了对目的、需要、结果的考虑,规则模型带有现代官僚政治的理性气质;(3)程序中心主义加剧了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紧张,导致人们的公正预期受挫,从而使人们对程序正义的公正性产生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