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的防范----案例交流(002)
医疗纠纷案例教育(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纠纷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医疗纠纷不仅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也影响到医院的声誉和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通过一个典型的医疗纠纷案例,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过程进行分析,以期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法律意识,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
一、案例背景某市人民医院,患者张先生因突发急性阑尾炎入院治疗。
入院后,医生对其进行了检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并制定了治疗方案。
然而,在手术过程中,由于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张先生的阑尾被误切,引起了医疗纠纷。
二、案例经过1. 纠纷发生术后,患者张先生发现阑尾并未被切除,于是向医院提出质疑。
医院方面表示,手术过程中已经切除了阑尾,但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
患者张先生对此表示怀疑,并要求医院进行复查。
2. 纠纷升级患者张先生对医院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于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后,要求医院提供手术记录、病历等证据。
医院方面表示,手术记录和病历均齐全,但患者张先生仍对手术结果表示怀疑。
3. 纠纷解决在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下,医院同意对患者张先生进行赔偿。
同时,医院对涉事医生进行了停职处理,并对医院内部管理进行了整改。
患者张先生接受赔偿后,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三、案例分析1. 医疗纠纷的原因本案中,医疗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医生操作失误:手术过程中,医生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患者阑尾未切除。
(2)医院管理不善:医院对手术记录、病历等资料的管理不严格,导致患者对手术结果产生怀疑。
(3)医患沟通不畅: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不畅,未能及时消除患者的疑虑。
2. 医疗纠纷的处理本案中,医疗纠纷的处理过程如下:(1)患者提出质疑:患者张先生对手术结果表示怀疑,向医院提出质疑。
(2)投诉卫生行政部门:患者张先生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进行调查。
(3)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医院提供证据,对纠纷进行调查。
(4)调解解决:在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下,医院同意对患者进行赔偿,纠纷得以解决。
医患纠纷案例解析与防范要点
医生有为患者保密的义务,患者亦有保守个人隐私的权利。患者在治病过程中,允许医生拍摄、使用自己的病症相片,但不是无条件的,这只能限定在医生留作资料保存或不公开前提下的研究使用范围内。 关系到患者权益时,医务人员应事先与之商定,必要时应履行相关手续。 医护人员不应仅仅把这一案例看成是个别事件,而应把它看成是法律对新型医患关系的保护和支持。
医患纠纷案例解析与防范要点
医患纠纷案例解析与防范要点
防范要点
11、做人流遭观摩 女青年告医院侵权 案例 2003年8月13日,梁小姐在某医院被诊断为早孕。9月2日上午,梁小姐在朋友初小姐的陪同下到该院做无痛人工流产手术。手术中,医院组织了八九名医学院的男女学生,对手术过程进行了教学观摩。这些实习生进出手术室时,在门口等待的初小姐就此向值班医生提出质疑,医生说已经征得梁小姐的同意。手术结束后,初小姐询问梁小姐是否同意让学生观摩,梁小姐当即否认了此事。随后两人一起找值班医生,可是医生只是说病人同意了,但不肯当面对质。 梁小姐遂一纸诉状将医院告至法院,要求医院向其支付医药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两万元。法庭作出一审判决,医院赔偿梁小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医患纠纷案例解析与防范要点
医患纠纷案例解析与防范要点
防范要点
解析
医患纠纷案例解析与防范要点
我现在不同意了
医患纠纷案例解析与防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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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要点
医生擅切患者脂肪瘤引来纠纷 案例 有个胖患者来医院做胆囊切除手术。患者右肩胛生了个脂肪瘤。由于患者和手术医师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该医师就在切除胆囊时把那个脂肪瘤一起开掉了。手术医师的这一“动作”没有手术记录,也没有收费,让患者花一次钱解决了两个问题。按理患者应该“感谢”医师的“善举”,但医师没有想到的是,恰恰那个脂肪瘤切除术因创口感染给患者造成了很大的痛苦。此时那位患者一怒之下,翻脸不认人,告到法院,说这个瘤是他的个人标志,他每天晚上要摸着这个瘤才能睡着。医院切除这个瘤没有经过他的同意,为此要赔偿他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医患法律纠纷案例分享会(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患法律纠纷案件也呈上升趋势。
为了提高医疗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加强医患沟通,减少医患矛盾,我国各地纷纷举办了医患法律纠纷案例分享会。
本文将以一场医患法律纠纷案例分享会为背景,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医患法律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方法。
二、案例分享1. 案例一:患者误诊导致病情加重患者张某因身体不适,到某医院就诊。
医生初步诊断为感冒,给予抗病毒治疗。
然而,张某病情加重,经多家医院会诊,最终确诊为肺癌晚期。
张某认为医院误诊导致其病情加重,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本案中,医院存在误诊行为,但需注意,误诊并不一定构成侵权。
医院需证明其在诊疗过程中尽到了合理诊疗义务,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2. 案例二:患者手术失败要求赔偿患者李某因胃癌到某医院进行手术。
术后,李某出现并发症,病情恶化。
李某认为手术失败,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本案中,医院需证明手术过程符合医疗规范,不存在过错。
若手术失败是由于患者自身原因或医疗意外导致,医院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 案例三:患者家属拒绝治疗导致病情恶化患者赵某因心脏病住院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赵某家属拒绝继续治疗,导致赵某病情恶化。
赵某认为家属拒绝治疗导致其死亡,要求家属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本案中,患者家属拒绝治疗的行为属于干涉医疗,违反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家属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案例四:医院泄露患者隐私患者孙某因疾病到某医院就诊。
在治疗过程中,医院工作人员泄露了孙某的隐私。
孙某认为医院侵犯其隐私权,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本案中,医院泄露患者隐私的行为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
医院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案例总结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医患法律纠纷案件涉及面广,原因复杂。
以下是一些预防和处理医患法律纠纷的方法:1. 提高医疗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懂法而造成侵权。
2. 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提高患者满意度。
法律解决医患纠纷案例(3篇)
第1篇摘要:医患纠纷是我国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以一起医患纠纷案例为切入点,从法律角度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解决过程及法律适用,旨在为医患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提供参考。
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发生了一起医患纠纷,患者王某因身体不适到该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阑尾炎。
经手术治疗,王某术后出现并发症,导致病情加重。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病情恶化,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王某家属将医院诉至法院。
二、纠纷产生的原因1. 医疗技术问题:患者王某术后出现并发症,可能是由于医疗技术问题导致。
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导致病情恶化。
2. 医患沟通不足:在诊疗过程中,医患双方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家属对诊疗过程和结果产生质疑。
3. 医疗费用问题:患者王某的诊疗费用较高,家属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存在争议。
4. 医患关系紧张:医患双方在纠纷过程中,情绪激动,导致矛盾升级。
三、解决过程及法律适用1. 协商解决:在诉讼前,医患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 调解解决:在法院介入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3. 法院判决:经过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判决如下:(1)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对王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医院应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医疗技术问题:本案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患者王某的并发症,导致病情恶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认真诊断,合理治疗。
医院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医患沟通不足:本案中,医患双方在诊疗过程中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家属对诊疗过程和结果产生质疑。
医患纠纷案例解析与防范要点
医患纠纷案例解析与防范要点医患纠纷案例解析与防范要点医师言语失误农家女跳楼自杀案例•某患者,女,36岁,农民,因发热1周待查入院。
入院后给予相关检查,并进行对症治疗,体温仍不退,诊断不明。
入院1周左右,一位副主任医师带领下级医师查房,看完该患者后,在病床边针对该患者的病情向下级医师们进行病因分析:“这位女患者,体温不退,不能排除白血病可能,应进一步检查……”患者听后,以为自己患了白血病,感到十分绝望,于当晚跳楼自杀,致颈椎骨折伴截瘫。
后根据相关检查结果,诊断为伤寒。
为此患方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法律责任。
医患纠纷案例解析与防范要点解析•该患者是农民,文化知识相对较少,对医学常识缺乏了解。
医师平时没有对患者宣传相关的医学信息和知识,缺乏必要的通俗易懂的信息沟通。
患者发热不退,身体不适,在这样的情况下,情绪低落,十分多疑,对医师突如其来的专业分析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医生与同行的讨论和分析,虽不是对患者讲,但却是在其床边。
医师主观上没有回避患者的意识,患者听到分析后,不能正确理解相关语言信息,出现误解而导致悲剧发生。
医师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防范要点•1.医护人员应根据不同的患者群进行有针对性的信息沟通。
对语言信息接受、理解能力差的患者应避免使用专业性强的语言,防止患者理解产生偏差,发生悲剧。
•2.没有确诊的病,医护人员不要擅下结论,避免在患者和家属面前对病情进行主观臆断和分析。
对于重病患者应委婉的告知本人或家属病情,并给予治疗的信心。
医患纠纷案例解析与防范要点病历记录与事实不符引发的纠纷案例•刘某,女,60岁,2002年7月5日凌晨5时左右,被人用刀刺伤胸部及背部,急送某医院就诊。
据病历记录(5:30am)伤者出血较多,有休克表现,意识不清。
查体血压测不清,神志不清,呼之不应,呼吸不稳,双瞳等大等圆,无对光反射,口唇及面色苍白;右胸6-7肋及右后背部胸11肋处各有一刺创口,深达胸腹部;腹软,下腹部略膨胀;心率130次/分,心音低钝,四肢末梢温度较低。
医患沟通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纠纷频发,医患沟通问题日益凸显。
本案例以一起因医患沟通不畅引发的医疗纠纷为切入点,分析医患沟通的法律问题,以期对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借鉴。
二、案情简介患者李某,男,60岁,因头晕、头痛入院就诊。
经医生初步诊断为高血压、颈椎病。
入院后,医生为李某制定了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和物理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李某对医生的治疗方案提出质疑,认为治疗方案过于简单,治疗效果不佳。
于是,李某要求医生更换治疗方案,但医生坚持原方案。
在沟通过程中,双方产生矛盾,李某情绪激动,要求医生承担责任。
随后,李某向医院提出书面投诉,要求医院对医生进行处罚。
医院调查后,认为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但不足以构成医疗事故。
于是,李某将医院及医生告上法庭。
三、案件焦点1. 医患沟通的法律依据2. 医患沟通不畅的法律责任3. 医疗机构的处理措施四、案例分析1. 医患沟通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诊疗规范,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诊断和治疗。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遵循诊疗规范,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医患沟通不畅的法律责任本案中,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未能充分与患者沟通,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导致患者对治疗方案产生质疑。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生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医疗机构的处理措施本案中,医院在接到患者投诉后,进行调查并认定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医患法律纠纷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疗纠纷案件数量逐年攀升。
本案例选取了一起典型的医患法律纠纷,旨在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探讨医患法律关系中的问题,为医患双方提供法律参考。
二、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男,35岁,某市居民。
被告:某市人民医院。
案情:李某因患感冒前往某市人民医院就诊,门诊医生诊断为“普通感冒”,给予对症治疗。
李某回家后,病情并未好转,反而出现高热、咳嗽等症状。
次日,李某再次前往该医院就诊,门诊医生诊断为“肺炎”,给予抗感染治疗。
然而,经过一周的治疗,李某的病情并未明显改善。
后李某前往其他医院就诊,被诊断为“重症肺炎”,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
李某认为,某市人民医院在诊断和治疗方案上存在失误,导致其病情加重,遂将某市人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三、法院审理1. 原告主张原告李某认为,被告某市人民医院在诊断和治疗方案上存在以下错误:(1)首次就诊时,医生未详细询问病史,未进行必要的检查,导致误诊。
(2)在治疗过程中,未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导致病情加重。
(3)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应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2. 被告答辩被告某市人民医院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过错,原告李某的病情加重与医院的治疗无关。
具体理由如下:(1)医院在首次就诊时,已对原告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诊断为“普通感冒”。
(2)在治疗过程中,医院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了治疗方案。
(3)原告李某的病情加重与医院的治疗无关,而是由于病情本身的原因。
3.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某市人民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在首次就诊时,医生未详细询问病史,未进行必要的检查,导致误诊。
(2)在治疗过程中,医院未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导致病情加重。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某市人民医院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5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医疗过错认定本案中,法院认定被告某市人民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主要基于以下两点:(1)首次就诊时,医生未详细询问病史,未进行必要的检查,导致误诊。
医患纠纷的防范----案例交流
走访乡村医生的案例
某乡村医生,有一个严重水肿的病人,希望我 能够去他们那儿看病,我答应了。 客服主任周末值班不能同去。 我去看了病人,由于患者没家属照顾,不能 来住院。给了治疗方案; 会了朋友;踏了青,采了新鲜葡萄、香瓜。
又去走访了另一位乡村医生
我去到他的家里,他家也就是村医务室了, 他从田里赶回来,很感动! 当时打电话叫了两个病人来看病。 第二天,送了三个病人过来。一个呼吸困难 的病人;一个长期发烧病人从某医院转来收 入呼吸科;一个类风关的病人给风湿科。
案例6--B超案例
一位患者在心内科植入了金属支架,在复查 心脏B超时,B超医生告诉患者,“没有看到 支架!” 患者多少年反复看门诊、住院一直 怀疑心内科医生是否给他安装了支架,给患 者带来终生心理负担!
说明了什么?
医生讲话一定要慎重! 下结论的话更要慎重! 辅助科室和临床科室相互之间,一定要相互 多沟通!相互提高!多去追踪病人。 比方说,B超看到某部位有液体,就不能随便 定义是“血”! 影像学诊断定性要慎重,要注意结合临床
原因
医生的信誉度下降。 诊疗效果不好,沟通不到位,说话不严谨 媒体的负面报道。 患方的期望值高,对病情不理解。 后果:医患双方受损!
一、纠纷前的防范
一线医务人员必须增强对疾病的预见性,及 时处理、沟通、上报。 上级医师必须及时查看疑难危重患者。 必要时必须全院会诊、转诊。 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诊治处理,能够化解绝大 多数的潜在纠纷!
纠纷的防范—过硬的专业知识
纠纷好发于疑难危重、高风险高难度操作的 病人身上。 预防纠纷:必须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
沟通的重要性
沟通的遇见性,应有业务知识的全面性和专 业性; 沟通的反复性,要求医务人员细致耐心反复 沟通,把精力和时间花在病人身上,让患者 和家属真正理解已发生和即将发生的并发症;
解决医患关系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医患关系是医疗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患者的身心健康和医疗秩序。
然而,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纠纷频发,严重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通过一个医患关系法律案例,分析医患纠纷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二、案例背景2018年6月,某市某医院接诊了一名患者,患者因突发心脏病入院治疗。
入院后,医院对患者的病情进行了详细检查,并采取了相应的治疗措施。
然而,在治疗过程中,患者病情恶化,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死亡,遂将医院告上法庭。
三、案例分析1.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2. 医院过错分析(1)诊断失误:医院在接诊患者时,未能准确判断患者的病情,导致治疗方案不明确。
(2)治疗延误: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病情恶化,医院未能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3)沟通不畅:医院与患者家属在治疗过程中的沟通不畅,导致患者家属对医院的治疗方案产生质疑。
3. 患者死亡原因分析(1)患者自身疾病因素:患者患有心脏病,病情危重,死亡率较高。
(2)医院治疗失误: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未能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导致患者死亡。
4. 医患纠纷原因分析(1)医疗技术局限性:医疗技术存在局限性,导致医生在治疗过程中难以准确判断病情。
(2)医患沟通不足:医患沟通不畅,导致患者家属对医院的治疗方案产生质疑。
(3)社会舆论影响:社会舆论对医患关系的负面影响,加剧了医患矛盾。
四、解决策略1. 加强医患沟通(1)建立医患沟通制度:医院应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确保医患沟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提高医生沟通能力:加强医生的沟通技巧培训,提高医生与患者家属的沟通能力。
2. 完善医疗技术(1)加强医疗技术培训: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确保医疗技术的准确性。
(2)引进先进医疗设备:提高医疗设备的先进性,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和防范-2
案例四
患者王某,女,54岁,2015年4月10日因胃癌入住西城外科,4月16 日手术,术后一直未苏醒,经查发现脑出血,患者家属要求赔偿。当事 医师于5月8日下午病历讨论、意见是不可避免的麻醉意外。原因:高血 压病史并重度贫血、凝血机制差、手术及麻醉刺激,尤其是插管瞬间, 血压升高致出血。 处理:经医调中心、医院、及律师调解以5.0万元结束。
医院在当时作胰十二指肠切除是一种对其负责任的医疗行为,故请求 法院驳回其的诉讼请求。
商河县沙河镇卫生院
医学会鉴定
分析意见:
患者经各种检查怀疑胆总管下段阻塞,胆管癌待排除,故具有明确手 术指征; 术中发现胆总管下段闭塞,不能排除癌之可能,行胰十二指肠切除术 具有充分理由; 手术操作符合常规,围手术期处理得当,无违规操作; 存在的不足:医方与患者家属在术前、术中沟通不足。 鉴定结论: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商河县沙河镇卫生院
院方是否该承担责任?
本案中,若医方充分告知,患者可能选择仅做胆囊切除、胆总管探 查、胆肠吻合术,这种术式与胰十二指肠切除术的差额是胰头、十二指 肠、部分胃的切除、治疗费用的部分增加和以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以 及由此产生的精神痛苦。
但同时,也为患者排除了癌症的可能性,打消了患者对于癌症的顾虑, 并取得了较好的疗效,而且上述器官的切除对患者的身体机能并未造成
纤维增生。
商河县沙河镇卫生院
案情简介(三)
患者以医院误诊切除其重要器官构成医疗事故为由,向一审法院起诉
请求巨额赔偿(50万元)。 在手术同意书中,术前诊断中无胰头占位性病变,医院也未与其讲明 要做胰十二指肠切除术,故医院侵犯了其知情权。 术后病理证实,无胰头部癌变,医院的误诊误治,将其胰头、十二指 肠、胃的一半错误切除,对其身体造成严重的损害。
医患纠纷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发生了一起医患纠纷案例。
患者李某因感冒发热,于2020年2月10日到某医院就诊。
经诊断,李某患有普通感冒,医生为其开具了感冒药和退烧药。
李某在服用药物后,病情并未得到缓解,反而出现了持续高烧、咳嗽等症状。
2月15日,李某再次来到该医院就诊,医生经检查发现李某患有肺炎,建议进行抗感染治疗。
然而,在治疗过程中,李某病情恶化,最终不幸去世。
李某的家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遂将医院诉至法院。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医院是否尽到了诊疗义务?2. 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3. 医院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对李某的病情判断存在一定偏差,未能及时诊断出肺炎,导致李某病情恶化。
同时,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未能采取有效的抗感染措施,导致李某病情进一步恶化。
因此,法院认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对李某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1. 医院是否尽到了诊疗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造成的患者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医院未能及时诊断出李某患有肺炎,未能尽到诊疗义务。
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结合相关检查结果,做出准确的诊断。
本案中,医院未能做到这一点,导致李某病情恶化。
2. 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能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疗,存在医疗过错。
具体表现在:(1)未能及时诊断出李某患有肺炎,导致延误治疗时机;(2)在治疗过程中,未能采取有效的抗感染措施,导致李某病情进一步恶化。
3. 医院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医患纠纷处理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患纠纷事件频发。
本案例将通过对一起典型的医患纠纷案件的处理过程进行分析,探讨如何依法解决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案件基本情况患者甲,男,45岁,因“右上腹疼痛2天”于2020年8月1日入院。
入院后,医生乙根据甲的症状和体征,初步诊断为“急性胆囊炎”。
经手术治疗后,甲的病情得到缓解。
然而,术后第3天,甲出现发热、黄疸等症状。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甲患有肝脓肿。
甲认为,是医生乙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其病情加重,遂将医院及医生乙告上法庭。
(二)争议焦点1. 医生乙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2. 医生的过错是否与甲的病情加重存在因果关系;3. 医院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案件审理过程(一)法院审理1. 证据收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收集了以下证据:(1)甲的病历资料,包括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程记录等;(2)医生乙的诊疗方案、手术记录、术后随访记录等;(3)甲的病情变化记录、检验报告等;(4)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
2. 庭审辩论在庭审过程中,甲认为医生乙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1)未对甲进行全面的检查,导致漏诊;(2)未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导致病情加重;(3)术后未对甲进行严格的观察和护理。
医生乙辩称,其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操作,不存在过错。
医院也认为,其在管理上不存在过错。
(二)法院判决1. 关于医生乙是否存在过错法院经审理认为,医生乙在诊疗过程中,未能对甲进行全面的检查,导致漏诊。
同时,在术后对甲的病情观察不够严格,未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
因此,法院认定医生乙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2. 关于医生乙的过错与甲的病情加重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法院认为,医生乙的过错与甲的病情加重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但考虑到甲的病情加重还与其他因素有关,如甲自身免疫力低下等,因此,法院认为医生乙的过错并非导致甲病情加重的唯一原因。
医患沟通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医患沟通是医疗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良好的医患沟通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患纠纷。
然而,在实际的医疗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医患沟通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本文将以某医院误诊案为例,分析医患沟通中的法律问题,以期为医疗实践提供借鉴。
二、案例背景2018年,患者张某因持续发热、咳嗽等症状到某医院就诊。
医院诊断张某患有肺炎,给予抗感染、止咳等治疗。
然而,经过一周的治疗,张某的症状并未缓解,反而加重。
随后,张某到其他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肺癌晚期。
张某认为,某医院的误诊导致其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遂将某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三、案例分析(一)医患沟通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遵循诊疗规范,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对患者实施医疗措施,并取得患者的同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医患沟通的法律问题1. 误诊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遵循诊疗规范,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本案中,某医院在诊断过程中,未能遵循诊疗规范,导致误诊,侵犯了张某的知情同意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某医院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 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某医院的误诊导致张某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某医院应赔偿张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医疗纠纷防范案例教育(2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疗纠纷也日益增多。
医疗纠纷不仅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提高医疗纠纷防范意识,本文将以一个典型的医疗纠纷案例为切入点,进行案例教育。
二、案例介绍患者李某,男,50岁,因心悸、胸闷等症状入院治疗。
入院后,医生诊断为冠心病,给予患者抗血小板聚集、降血压等治疗。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患者病情有所好转。
然而,在出院前一天,患者突发心源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死亡。
于是,患者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1. 医疗纠纷原因分析(1)诊断错误:患者入院时,医生未能准确诊断病情,导致治疗方案不明确。
(2)治疗延误:患者突发心源性休克时,医院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延误了抢救时机。
(3)沟通不畅:患者家属对医院的治疗方案和病情进展了解不足,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2. 医疗纠纷防范措施(1)加强医生诊疗技能培训:提高医生的诊断准确性和治疗水平,降低医疗风险。
(2)完善医疗文书管理:规范医疗文书书写,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患沟通技巧,增进医患之间的信任和理解。
(4)建立医疗纠纷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制度,及时处理医疗纠纷。
四、案例启示1. 提高医疗质量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
医院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生的诊疗水平,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2. 规范医疗文书书写是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手段。
医疗文书是医患沟通的桥梁,应确保其准确、完整。
3. 加强医患沟通是防范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
医院应注重医患沟通,增进医患之间的信任和理解。
4. 建立医疗纠纷预防机制是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保障。
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制度,及时处理医疗纠纷。
五、总结医疗纠纷防范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通过以上案例教育,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医疗纠纷的危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机制,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医患沟通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摘要:医患沟通是医疗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够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
本文通过分析一起医患沟通纠纷案件,探讨医患沟通中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一、案件背景2018年,某市居民王某因腹痛到医院就诊。
经诊断,王某患有急性阑尾炎,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治疗。
在手术前,王某与医生进行了沟通,但医生并未详细告知手术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术后,王某出现术后感染,经治疗无效,最终死亡。
王某的家属认为医院在医患沟通方面存在过错,遂将医院告上法庭。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医院是否尽到了医患沟通的义务?2. 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3. 医院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1. 医院是否尽到了医患沟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或者其代理人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或者其代理人说明,并取得其同意。
”本案中,医院在手术前未向王某详细告知手术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违反了医患沟通的相关规定,未能尽到医患沟通的义务。
2. 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未能有效预防和处理术后感染,导致王某死亡,存在医疗过错。
3. 医院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医院在医患沟通方面存在过错,且因医疗过错导致王某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法律建议1. 医院应加强医患沟通,严格遵守医患沟通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法律医患关系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某市居民李先生因身体不适前往当地一家知名医院就诊。
经过一系列检查,医院诊断李先生患有“急性阑尾炎”,并建议进行手术治疗。
李先生及其家属对医院的诊断结果深信不疑,遂同意进行手术。
然而,手术过程并不顺利。
在手术过程中,主刀医生意外发现李先生的病情并非急性阑尾炎,而是更为严重的“右侧输尿管结石”。
由于误诊,李先生不得不接受额外的治疗,包括药物治疗和体外冲击波碎石等。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李先生的病情有所好转,但身体恢复速度远不及预期。
李先生及其家属认为,医院的误诊导致了不必要的治疗和额外的痛苦,遂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
然而,双方在赔偿金额及责任认定上存在严重分歧,最终引发了法律纠纷。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医院是否构成医疗过错?2. 医院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3. 赔偿金额如何确定?三、案件分析1. 医院是否构成医疗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医院在诊断过程中存在明显失误,将李先生的病情误诊为急性阑尾炎,导致李先生接受了不必要的手术治疗,并遭受了额外的痛苦。
因此,医院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
2. 医院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患者残疾、死亡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丧葬费等费用。
”在本案中,医院因误诊导致李先生遭受了额外的痛苦和损失,因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赔偿金额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医疗过错的赔偿数额,根据患者的实际损失和医疗过错的程度确定。
”在本案中,李先生的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医患沟通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医患关系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医患沟通作为医患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在实际的医疗过程中,医患沟通不畅导致的医疗纠纷屡见不鲜。
本案例将通过分析一起因医患沟通不畅引发的医疗纠纷,探讨医患沟通的法律问题。
二、案例简介患者张某,男,30岁,因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到某医院就诊。
接诊医生为李某,经初步检查,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
李某建议张某住院治疗,但张某认为症状轻微,拒绝住院。
李某告知张某病情有加重趋势,需密切观察。
然而,张某未按医嘱服药,也未按时复查。
一周后,张某病情加重,再次就诊于某医院。
经检查,张某被诊断为“重症肺炎”。
经抢救无效,张某不幸去世。
张某的家属认为,李某在初次接诊时未充分告知病情严重性,导致张某未及时治疗,从而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因此,张某的家属将李某及某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三、案例分析1. 医患沟通的重要性本案中,医患沟通不畅是导致纠纷的主要原因。
医生李某在初次接诊时,未充分告知张某病情的严重性,也未充分解释治疗方案,导致张某对病情认识不足,未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这充分说明了医患沟通在医疗过程中的重要性。
2. 医患沟通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向患者或者其家属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医生应当向患者或者其家属充分解释病情、诊断、治疗措施和风险,并取得患者的同意。
在本案中,李某作为医生,未充分履行医患沟通的义务,导致患者对病情认识不足,延误了治疗时机。
因此,李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3. 医疗机构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未履行医患沟通义务,导致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某医院作为医疗机构,未能监督医生李某履行医患沟通的义务,导致患者张某受到损害。
因此,某医院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赔偿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患关系法律问题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市场的日益扩大,医患关系问题日益凸显。
医患纠纷事件频发,不仅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例将通过对一起典型的医患关系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医患纠纷的成因、法律适用及解决途径。
二、案例简介某市某医院医生张某在为患者李某进行手术时,由于操作失误导致李某器官损伤。
术后,李某病情加重,经多方治疗仍无好转。
李某及其家属对医院及医生张某提出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医院及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例争议焦点1. 医院及医生张某是否构成医疗损害?2. 医院及医生张某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3. 患者李某的损失如何计算?四、案例分析1. 医院及医生张某是否构成医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医生张某在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患者李某器官损伤,其行为已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构成了医疗损害。
2. 医院及医生张某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医生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医疗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并给予相应处罚。
因此,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对医生张某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患者李某的损失如何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医患法律纠纷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意识的提高,医患关系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医患纠纷时有发生,甚至演变成法律纠纷。
本文将通过一个典型的医患法律纠纷案例,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案例简介原告:张某,男,40岁,农民被告:某市人民医院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基本案情:2019年6月,张某因突发胃痛入住某市人民医院。
经诊断为急性胃炎,医生给予抗感染、止痛等治疗。
住院期间,张某病情反复,胃痛加剧。
2019年7月,张某转院至另一家医院治疗。
经检查,张某被诊断为胃癌晚期。
张某认为,在某市人民医院治疗期间,医生未及时发现病情,延误了治疗时机,导致病情恶化。
因此,张某将某市人民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三、案件审理1. 审理过程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张某在某市人民医院的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
2. 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某市人民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张某的损失与医院的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3. 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某市人民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未能及时发现张某的胃癌病情,存在诊疗过错。
张某的损失与医院的过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法院判决某市人民医院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5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患者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与患者受到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本案中,某市人民医院未能及时发现张某的胃癌病情,存在诊疗过错,符合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2. 医疗过错的认定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本案中,某市人民医院未能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延误了张某的治疗时机,导致病情恶化,存在医疗过错。
医院纠纷典型案例教育(2篇)
第1篇1. 案例一:误诊导致医疗纠纷- 背景:某患者因腹部疼痛到某医院就诊,医院误诊为普通感冒,未进行进一步检查,导致患者病情恶化,最终确诊为急性阑尾炎。
- 处理结果:患者家属对医院提起医疗纠纷,经法院审理,医院因误诊导致患者受到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
2. 案例二:医疗事故致人死亡- 背景:患者在某医院进行手术,手术过程中由于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 处理结果:法院认定医院存在医疗事故,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家属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
3. 案例三:医患沟通不畅引发纠纷- 背景:患者家属对医生的治疗方案和诊断结果表示质疑,认为医生未充分沟通,导致患者病情恶化。
- 处理结果:医院对医生进行内部调查,确认存在沟通不畅问题,并向患者家属道歉,同时给予患者家属相应的赔偿。
4. 案例四: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纠纷- 背景:患者在某医院接受治疗,服用医院提供的药品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经调查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
- 处理结果:患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
5. 案例五:违反医疗规定导致纠纷- 背景:患者在某医院接受治疗,由于医院违反相关规定,导致患者病情加重。
- 处理结果:法院认定医院存在违法行为,判决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医院纠纷的常见原因和解决方法。
以下是一些建议,以降低医院纠纷的发生:1. 提高医疗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医患沟通,确保患者知情同意。
2. 严格执行医疗规定,确保医疗质量。
3. 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4. 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纠纷,维护患者权益。
通过教育、培训和制度建设,我们可以降低医院纠纷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
第2篇案例一:误诊导致患者延误治疗案例简介:某患者因胸痛就诊,医院误诊为普通感冒,未及时进行进一步检查,导致患者病情恶化,最终确诊为急性心肌梗死。
教训:1. 加强医生的诊疗技能培训,提高诊断准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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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 一位80多岁的老年心衰患者,经利尿抗心 衰等治疗后,心衰好转,但是出现低钾, 经过停用利尿剂、补钾后,患者又逐步变 成高钾,导致患者进行透析治疗,出现医 患纠纷。
分析与解决问题
❖ 未重视高龄患者有潜在的肾功能不全。
❖ 患者血钾正常后,未及时调整治疗。
❖ 值班医师未及时处理到位。
❖ 经过我们主动与家属沟通、道歉,解释不会 有后遗症,买水果关心病人,最后取得了家 属的谅解,科室内部解决了这个纠纷。
不足之处
❖ 未及时床边复查胸片,明确诊断。 ❖ 抗感染不够强。
二、出现纠纷怎么办?
❖ 不回避,不推诿。
❖ 多站在患方的角度去思考!
❖ 科主任主动关心病人、认真诊治病人,积极 与患方沟通,承认存在的不足,并且,必要 时真诚的赔礼道歉,尽力化解、排泄患方的 不满情绪,赢得患方的同情和理解,从而争 取在科室内化解纠纷。
案例6--B超案例
❖ 一位患者在心内科植入了金属支架,在复查 心脏B超时,B超医生告诉患者,“没有看到 支架!” 患者多少年反复看门诊、住院一直 怀疑心内科医生是否给他安装了支架,给患 者带来终生心理负担!
说明了什么?
❖ 医生讲话一定要慎重! ❖ 下结论的话更要慎重! ❖ 辅助科室和临床科室相互之间,一定要相互
❖ 晚上,患者烦躁不安,呼吸急促,起搏器电 极脱位,值班医生请示主任。
❖ 主任看病人后,认为病人病情危重,不宜搬 动病人到导管室重新固定电极。
❖ 经与家属反复沟通后,决定在床边调整电极。 最终电极未能到位。
❖ 心率偏慢并不是病人当时的根本问题。 ❖ 与家属沟通后,继续观察病情,对症治疗。 ❖ 当晚我睡在办公室沙发上,多次看病人。 ❖ 患者胸闷气促加重,意识不清。 ❖ 第二天转ICU,经插管、抗炎生命征稳定。 ❖ 但意识未恢复,呼吸靠呼吸机。
一、纠纷前的防范
❖ 一线医务人员必须增强对疾病的预见性,及 时处理、沟通、上报。
❖ 上级医师必须及时查看疑难危重患者。 ❖ 必要时必须全院会诊、转诊。 ❖ 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诊治处理,能够化解绝大
多数的潜在纠纷!
案例一
❖ 76岁男性,十年前有前壁心梗病史,有回 旋支PCI术史,突发胸痛1小时步行入院, 诊断为急性非ST段抬高心梗,病情非常危 重!三支冠脉堵塞了两支!
补自己的不足,并赢得患方的理解。 ❖ 主任带头,重视病人,主动解决纠纷。 ❖ 出了纠纷,多找主观原因。
❖ 谢谢大家!
案例5---药物说明书案例
❖ 一高年资医师,给一位糖尿病合并有肾功能 不全的住院患者,每天口服二甲双胍,后来 患者出现肾功能进行性下降,导致长期透析, 家属看了药物说明书后,告到医院。最后该 医生个人全额赔付6万元私了。医院未对该医 生进一步处理。
说明了什么?
❖ 对病情不掌握。 ❖ 不了解药物副作用。 ❖ 没有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 ❖ 没在必要时请会诊!
医患纠纷的防范----案例交流
浙江新安国际医院心内科 周茂生
❖ 各位领导、各位同行:今天在这里和大家一 起交流学习医患纠纷的防范。我院许多同志 他们有更多的宝贵经验,我只是抛砖引玉, 一起学习。
回访病人案例
❖ 患者57岁,男性,冠心病,不稳定心绞痛,合并右 足干性坏疽,某医院建议转省城上级医院。
选抢救方法。 ❖ 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长亲自到病房,再次
与家属沟通。 ❖ 平时的口碑加上反复沟通,赢得家属信任。 ❖ 术中血压低,医护配合抢救,手术成功! ❖ 全科重视,严密监护病情,做好交接班。
术中应变处理
❖ 患者术中血压持续低,是因为泵衰竭,没有 IABP,就一直用升压药维持。
❖ 由于冠脉迂曲、钙化,支架通过非常困难! ❖ 但是,患者的右冠已经开通,血流恢复。 ❖ 可考虑延期再植入支架。 ❖ 原则是不要过长手术时间,降低术中风险!
医患纠纷
❖ 医患纠纷指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 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医患纠 纷包括基于医疗过错争议产生的医疗纠纷, 也包括与医疗过错无关的其他医患纠纷(如 欠付医疗费的纠纷等等)。
❖ 特点:医患纠纷越来越多,甚至医生被打被 杀,医院被堵门…….
原因
❖ 医生的信誉度下降。 ❖ 诊疗效果不好,沟通不到位,说话不严谨 ❖ 媒体的负面报道。 ❖ 患方的期望值高,对病情不理解。 ❖ 后果:医患双方受损!
❖ 子女多次來院讨要说法,但是,院里讨论认 为不属于医疗事故。没有赔钱!
❖ 属于意外猝死。
分析
❖ 医师看病人基本上按医疗原则处理病人。 ❖ 医院通过调查、了解事情经过,院里讨论认
为不是医疗事故。 ❖ 坚持与患方反复沟通、解释。 ❖ 最终,患方没有精力继续讨要说法。 ❖ 不足之处:对病情预见性不强,处理不到位!
❖ 中午急请外科主任会诊,是否要行切开减压、缝扎 穿刺点。李主任会诊后,给病人解开所有压迫,一 手压住穿刺点,另一手不停地给患者按摩减压……
❖ 李主任 和我本来要参加院里会议,也请假了,一心 解决病人的问题。
满意的结果
❖ 患者症状逐渐好转,麻木、疼痛减轻,手指颜色正 常。避免了手术切开减压。
❖ 外科主任非常辛苦,双手都酸了,仍然坚持! ❖ 我科管床医师、主任和护士长一直陪同。 ❖ 2天内外科主任先后5次看病人。 ❖ 虽然上肢仍然肿胀、瘀斑,家属没有提任何意见! ❖ 结论:出了问题,各级医师要高度重视,及时会诊
和谅解!
我的口头禅
❖ 只要按原则办事,出了事,也不是事! ❖ 如果你是为病人着想,再错也错不到哪儿去! -------与家属沟通时常用: ❖ 一个人的病情从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 ❖ 药物只是外因,要通过内因(病人的身体)
起作用。药物作用是有限度的!
小结
❖ 积极关心病人,热情礼貌,认真诊治。 ❖ 刻苦学习业务本领,提高诊治水平。 ❖ 良好的态度和责任心可以借助别人的力量弥
沟通不到位!
案例8—最近的案例
❖ 老年男性,成功的支架植入术后,出现上肢 严重肿胀、剧痛、麻木、手指手掌呈紫黑色, 可能为严重的骨筋膜室综合征,面临上肢坏 死的可能!!!
❖ 怎么办……?
高度重视、通力协作
❖ 本科各级医师反复查看病人,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力所能及的作了一些处理,但是效果不佳,而且症 状逐渐加重!
❖ 当时打电话叫了两个病人来看病。 ❖ 第二天,送了三个病人过来。一个呼吸困难
的病人;一个长期发烧病人从某医院转来收 入呼吸科;一个类风关的病人给风湿科。
一箭三雕
❖ 出去走访乡村医生、看病人,是一箭三雕。 ❖ ——踏青访友。 ❖ ——给医院带来更好的口碑、更多的病人。 ❖ ——享受新鲜的田园果蔬。
பைடு நூலகம்
❖ 沟通的时效性,第一次详细沟通后,3天左右 要进行第二次沟通,每一次沟通效果维持是 有时间的;
❖ 沟通的广泛性,不能只对一个人沟通,应要 求所有亲属参加沟通;
❖ 沟通的通俗性,必须把深奥难懂的医学知识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
❖ 沟通的情感性,必须站在患者的角度真心的 为病人着想,从风险、效果、经济、亲情、 社会、医学综合分析,最后让家属选择,要 和患方做朋友。
多沟通!相互提高!多去追踪病人。 ❖ 比方说,B超看到某部位有液体,就不能随便
定义是“血”! ❖ 影像学诊断定性要慎重,要注意结合临床
案例7--猝死案例
❖ 一位50多岁胸闷的男患,从当地诊所用救护 车吸着氧气转来我院急诊室,值班医生做了 血压、听诊、心电图等检查,均正常
❖ 值班医生就让患者回家。就在患者准备离开 急诊室时,患者突发心脏骤停,抢救无效死 亡!
减轻患者的痛苦。医务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化解了 可能出现的纠纷!
纠纷的防范—过硬的专业知识
❖ 纠纷好发于疑难危重、高风险高难度操作的 病人身上。
❖ 预防纠纷:必须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
沟通的重要性
❖ 沟通的遇见性,应有业务知识的全面性和专 业性;
❖ 沟通的反复性,要求医务人员细致耐心反复 沟通,把精力和时间花在病人身上,让患者 和家属真正理解已发生和即将发生的并发症;
案例三
❖ 一位急性心梗的70岁男性,在行冠脉造影+支 架术中,突然出现失语、意识不清、呼吸急 促,考虑脑卒中。继续做完支架。患者回病 房后,病情逐渐稳定,但是,遗留失语、右 侧肢体完全偏瘫。
❖ 通过积极与病人家属沟通、耐心解释,关心 体贴病人、积极康复治疗,并通过减免部分 费用,最终获得家属谅解!
❖ 经人介绍来我院就诊。 ❖ 与骨科主任一起看病人,建议先做造影。 ❖ 造影显示冠脉严重狭窄,植入支架后症状缓解。 ❖ 半年后去患者家中回访病人,患者满眼泪花,非常感
动,我们离开时,患者拖着不方便的腿和家人把我 们一直送到门外,久久不肯离去……
又去走访了另一位乡村医生
❖ 我去到他的家里,他家也就是村医务室了, 他从田里赶回来,很感动!
患方不理解、不满意之处
❖ 病情稳定后,突然出现三度AVB。 ❖ 病情突然恶化,持续加重。 ❖ 是否植入临时起搏器后引发了并发症。
积极处理
❖ ICU积极诊治稳定了病情。 ❖ 全院讨论集思广益 ❖ 院外会诊消除了家属的部分疑虑。 ❖ 多个主任积极关心、认真负责的态度让家属
的不满得到明显减轻。 ❖ 最后,未引起纠纷。
❖ 幸运的是:在导丝未完全到位下,几乎不可 能的试一试,支架通过病变到位!
应变的原则
❖ 不增加手术风险! ❖ 寻找更多的成功机会! ❖ 一定要知道何时终止手术! ❖ 高危病人要慎重上台,尽量缩短手术时间!
案例二
❖ 76岁脑梗死合并肺部感染的男性患者,病情 稳定后突然出现完全性AVB,心率40余次, 转我科后,主任看病人,经与家属沟通后, 根据医疗原则,植入临时起搏器。
❖ 随着时间延长,心梗面积将逐步扩大,患 者病情将不可逆恶化,直至死亡!这正是 许多患者家属不理解的地方,常常会说: 来的时候还是走来的!
❖ 如果我们医师也只看表面现象,患者血压 还相对稳定,而忽视了病情恶化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