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妇产科医疗纠纷是指在妇产科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过失、不当操作或其他原因导致患者受到伤害或引发纠纷的案件。
以下将以一个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原因、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影响,以及如何减少和解决妇产科医疗纠纷。
本案例涉及李女士在一家妇产科医院接受剖腹产手术所引发的医疗纠纷。
李女士在手术后出现发热、腹痛等症状,并且伤口处感染。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李女士的病情得到了控制,但是她对医院和医生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相关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
首先,该案件中发生的医疗纠纷的原因可能涉及医疗过失。
剖腹产手术是一种常见的妇产科手术,但手术需要非常精细的操作和严格的无菌环境。
如果医生在手术中没有遵循正确的操作流程,或者没有及时进行感染防治措施,就有可能导致伤口感染和并发症的发生。
因此,在这个案例中,需要对医生是否违背了医疗操作规范进行调查和判断。
其次,该案件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影响是巨大的。
一方面,医疗机构可能会因为涉嫌医疗过失而面临患者的诉讼和索赔,由于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明自己的无过失,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医生的职业声誉和信任度也会受到影响。
一旦医生被指控有医疗过失,尽管最终判定结果可能不同,但之前的争议和产生的负面影响可能很难挽回。
最后,为了减少和解决妇产科医疗纠纷,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医疗行为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其次,医生需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加强诊疗技能和沟通能力,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
再次,加强对患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患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最后,建立和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提供公正的解决方式,让患者和医生都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抚。
综上所述,妇产科医疗纠纷是一个普遍存在且影响深远的问题。
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医疗过失是导致妇产科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减少和解决妇产科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和医生需要加强质量管理和培训,患者需要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建立有效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为双方提供公正的解决渠道。
医疗纠纷案例
医疗纠纷案例十例医疗事故的典型案例(转载)一、十例医疗事故典型案例(一 )某产妇,34岁,入院诊断:39+1周妊娠,G2P1L1、LOA巨大儿,未行剖宫产,分娩后产妇出现直肠阴道瘘,其孩子出生后出现左臂臂丛神经损伤。
专家分析:入院查体不全面,观察产程不及时,虽然向家属告知剖宫产的必要性,但未积极付诸行动;对巨大儿、肩难产估计不足,未及时采取助产措施;阴道直肠瘘形成与局部感染有关。
鉴定结论:****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次要责任。
(二)患者刘某,女,因发现右乳腺外侧约花生米大小肿物5天,于2003年3月17日入住某县医“”院外科诊治,诊断为右乳腺纤维腺瘤,行乳腺区段切除术,术中见肿瘤2个,分别为3.5cm、2.5cm,质韧,肿物包膜完整,外翻肿物内组织呈鱼肉状;送病理。
诊断为:乳腺腺病伴慢性炎,出院后未用特殊治疗。
术后约1月,主诉经常发热、流涕、咽痛,门诊给予抗感染治疗。
9月29日双侧乳腺肿物疼痛,再次门诊就诊,诊断为乳腺小叶增生,乳腺纤维瘤行对症治疗。
于2004年2月因病情加重,去山东省立医院检查并复诊原病理片考虑为:小细胞恶性肿瘤,非何杰金淋巴瘤可能性大。
3月9日山东省肿瘤医院会诊原病理片,诊断为:右乳腺粘膜相关型结外边缘区B细胞淋巴瘤,临床诊断为:乳腺恶性淋巴瘤(期)并行放、化疗。
?专家分析:患者乳腺肿块诊断成立,有手术指征;淋巴结外淋巴瘤发病率极低,尤其乳腺原发性淋巴瘤罕见,淋巴网状系统细胞形态复杂,多样性;发生肿瘤时,良性淋巴组织增生与恶性淋巴瘤没有免疫组化及分子检查鉴别诊断极为困难,对不能绝对确诊的病理应做进一步检查;术后6个月,复诊时发烧,双侧乳腺及腋窝淋巴结肿大时,应让患者行进一步检查或建议上级医院检查。
鉴定结论: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次要责任。
(三)患者李某,男,左股骨骨折术后2年,于2005年4月6日入住某县人民医院,行左股骨骨折术后内固定物取出术+膝关节松解术,术中致胫骨结节下方骨折。
医疗纠纷案例
十例医疗事故的典型案例(转载)一、十例医疗事故典型案例(一)某产妇,34岁,入院诊断:39+1周妊娠,G2P1L1、LOA巨大儿,未行剖宫产,分娩后产妇出现直肠阴道瘘,其孩子出生后出现左臂臂丛神经损伤。
专家分析:入院查体不全面,观察产程不及时,虽然向家属告知剖宫产的必要性,但未积极付诸行动;对巨大儿、肩难产估计不足,未及时采取助产措施;阴道直肠瘘形成与局部感染有关。
鉴定结论:****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次要责任。
(二)患者刘某,女,因发现右乳腺外侧约“花生米”大小肿物5天,于2003年3月17日入住某县医院外科诊治,诊断为右乳腺纤维腺瘤,行乳腺区段切除术,术中见肿瘤2个,分别为3.5cm、2.5cm,质韧,肿物包膜完整,外翻肿物内组织呈鱼肉状;送病理。
诊断为:乳腺腺病伴慢性炎,出院后未用特殊治疗。
术后约1月,主诉经常发热、流涕、咽痛,门诊给予抗感染治疗。
9月29日双侧乳腺肿物疼痛,再次门诊就诊,诊断为乳腺小叶增生,乳腺纤维瘤行对症治疗。
于2004年2月因病情加重,去山东省立医院检查并复诊原病理片考虑为:小细胞恶性肿瘤,非何杰金淋巴瘤可能性大。
3月9日山东省肿瘤医院会诊原病理片,诊断为:右乳腺粘膜相关型结外边缘区B细胞淋巴瘤,临床诊断为:乳腺恶性淋巴瘤(Ⅳ期)并行放、化疗。
专家分析:患者乳腺肿块诊断成立,有手术指征;淋巴结外淋巴瘤发病率极低,尤其乳腺原发性淋巴瘤罕见,淋巴网状系统细胞形态复杂,多样性;发生肿瘤时,良性淋巴组织增生与恶性淋巴瘤没有免疫组化及分子检查鉴别诊断极为困难,对不能绝对确诊的病理应做进一步检查;术后6个月,复诊时发烧,双侧乳腺及腋窝淋巴结肿大时,应让患者行进一步检查或建议上级医院检查。
鉴定结论: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次要责任。
(三)患者李某,男,左股骨骨折术后2年,于2005年4月6日入住某县人民医院,行左股骨骨折术后内固定物取出术+膝关节松解术,术中致胫骨结节下方骨折。
妇产科医疗纠纷典型案例
妇产科医疗纠纷典型案例一、案例背景妇产科医疗纠纷是医疗纠纷中的重要一类,涉及到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本案例是一起涉及到孕产妇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医疗纠纷案件。
二、案例经过1. 病人信息张女士,32岁,家住某市区。
2. 就诊情况2019年1月5日,张女士来到某市人民医院产科就诊,因为孕期高血压已经37周,需要进行剖腹产手术。
手术由该医院主任医师李某主刀,麻醉由该院麻醉科主任王某负责。
手术过程中出现了不可预测的并发症:张女士子宫大出血。
李某立即采取了止血措施,并将患者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
经过3天紧急治疗后,张女士终于脱离危险。
3. 医患争议张女士认为,在手术前未被告知可能存在子宫大出血的风险,并且手术后医生未能及时治疗,导致她的生命受到了威胁。
因此,她提起了医疗纠纷诉讼。
4. 法院判决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1)李某未在手术前告知张女士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应承担相应责任;(2)李某在手术中采取了正确的止血措施,并将患者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履行了医生应尽的义务;(3)王某在麻醉过程中表现出色,无责任;(4)张女士因为手术并发症需要进行治疗,但治疗费用不应由医院全部承担。
三、案例分析1. 医学分析剖腹产是一种常见的孕产妇分娩方式,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子宫大出血是剖腹产中比较常见的并发症之一。
在手术前,医生应该向患者详细介绍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征得患者的同意。
在本案中,李某未在手术前告知张女士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应承担相应责任。
但是,在手术中李某采取了正确的止血措施,并将患者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履行了医生应尽的义务。
2.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侵权责任法》,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必须遵循“先不伤害”的原则,尽量减少患者的损伤。
同时,医生也应该在手术前向患者介绍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征得患者的同意。
如果医生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未在手术前告知张女士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因此应承担相应责任。
医疗纠纷案例分析2024年
2024年,发生了一起医疗纠纷案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该案例涉及一名24岁的女性患者,在一家著名医院接受剖腹产手术后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导致了其身体永久残疾。
这起案件的背后,揭示了医院管理制度和医疗行业监管的不足。
事发当天,患者因为产妇及胎儿的健康原因被医生建议进行剖腹产手术。
手术过程中,医生在操作中犯下了多个严重错误。
首先,医生使用了过期的药物和器械进行手术,增加了手术风险。
其次,医生在手术过程中疏忽大意,没有在合适的时机给予患者输血,导致患者大量失血。
最后,手术期间医生没有及时发现患者出现的并发症,延误了应急处理的时间。
由于医生在手术中的失误,患者遭受了严重的并发症。
术后,患者出现了大面积的内出血,导致血压骤降和意识不清。
经过紧急处理,患者生命得以挽救,但她的腰部和下肢却因为长时间血液供应不足而永久性残疾。
这一残疾给患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她无法独立行走和工作。
该案例引起了公众的愤慨和对医疗行业监管的质疑。
疑惑的集中点在于医院管理制度和监管机构的不足。
首先,医院管理中存在药物和器械过期使用的问题,说明医院的采购和库存管理不规范,没有有效监督和控制过期药物和器械的使用。
其次,对医生的日常行为和手术操作缺乏及时和全面的监督,导致医生可以轻易地忽视药物使用和操作规范,增加了患者的风险。
再次,监管机构对医院的监管不到位,没有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医院的管理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患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医疗纠纷屡禁不止。
为了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有必要加强医院管理制度和监管机构的监督。
首先,医院管理应加强药物和器械的采购和库存管理,确保所有使用的物品符合规范,并定期检查是否有过期物品的存在。
其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巡查系统,对医生的日常行为和手术操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生的错误和纰漏。
再次,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医院和医生的监管,建立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医疗行业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产科医疗事故案例分析
作者简介 : 陈利维 , 毕业于中央广播 电视大学 、 北京大学 , 本科 , 主治医师 , 研究方向为妥善解决 医疗纠纷
通 讯作 者 , E—ma :134 1@ q .oi i 3 7 92 5 q cl l ' I
【 摘
结果
要 】 目的 寻 求影响产科 医疗事故的 主要 因素 , 更好地 防 范医疗事故 的发生。方法 对 四川省
2 0 o2 1 , 9 c s so b tt c me i a l r cie n S c u n p o i c e e a ay e e p cal o u e n t e 0 4 t 0 4 a e f ser d c l 1 o i ma p a t si ih a r vn e w r n lz d, s e i y fc s d o h c l
Ca e a a y i fo se rc m e i a a p a tc s n l ss o b t t i d c lm l r c i e
C N i HE L —we . I NG Y a C i J A u n . HEN h n—s Cu
1Dp r etfm d a t h i eapa a,i u np ̄ic l el cncl di r, hn d i u n60 1 . eat n o ei le nq p ri lSc a r ni a ht h i v oy C eg uSc a 10 , m c c u s h ah t e aa s h 4・5 ・中国计划生育 和妇产科
21 0 2年
第 4卷
第 4期
产 科 医 疗事 故 案 例 分 析
陈利 维 , 江 媛 陈春 素 ,
作者单位 :. 10 1 四川 16 04
医疗事故纠纷案例分析两篇
医疗事故纠纷案例分析两篇医疗事故纠纷案例分析两篇以下是职场范文网的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纠纷分析及案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医疗事故纠纷案例及分析篇一案情XXX,现年十七岁,今年X月十四日因患外感和支气管哮喘病住X卫生院治疗。
当天晚上,由拉窗帘落下尘土引起哮喘发作,值班张医师给皮下注射肾上腺素0.5毫克,口服氨茶硷1片,必嗽平2片,舒喘灵1片,很快缓解,哮喘停止,安然入睡。
十五日,十六日两天正常,没有打针吃药,中午还外出出买东西。
十六日晨因病房打扫卫生,又引起哮喘,张医师又给皮下注射肾上腺上素0.5毫升,又给氟美松10毫克,口服氨茶硷等药物后缓解,哮喘停止发作。
当日中午自己回家吃饭,十八、十九两天正常,还曾骑自行车去洗澡。
二十日上午自述“有点憋气”,我去值班室找到值班大夫李XX,其未作任何检查,给注射了肾上腺素0.5毫克~1.0毫克。
过一会儿,李医师问我女儿“还憋气吗?”我女儿回答:“不憋气了。
”稍后我女儿又闹心慌,当时我摸脉搏跳动是每分钟136次,我立即要求李大夫给打解救药,要求打激素(根据以往在其它医院治疗的经验)。
可是背曾两次找李医师,均不予理睬,约在七时二十五分李大夫叫护士又打肾上腺素。
这一下我可急了,立即阻止不让他们打。
我和李大夫吵起来了。
李大夫说:“我是大夫,还是你是大夫?”我说:“相隔时间太近了,还不到十分钟就打第二针肾上腺素,这和一起打有什么区别?”当时我女儿也不让打针,李医师说:“住我们医院,就要我们负责,你们要服从治疗!”这时护士问:“打不打?”李医师说:“打!”又是0.5毫克。
我发疯似地喊:“这针可是你让打的,出了一切后果由你负责。
”李医师:“由我负责”。
但是惧怕使我联想起前四年孩子在家里发病的时候,打了两次腺素差点丧命,由于发现得早,及时给打了氟美松10毫克才缓解,急送医院抢救才脱险。
所以,我这次强烈要求大夫给我女儿打氟美松。
李大夫说:“医院没有此药”,我追问:“平时门诊还有,为什么今天就没有了?”为了救我的女儿,我跑步回家(来回只需址分钟的路程),取回六支氟美松,交给了李医师。
医疗纠纷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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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好心”摘肿块 反被判决赔巨款 •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身体权受法律保护。医院依据手
术协议书对秦淑梅实施全子宫加一侧附件切除术的手术,在发现 秦淑梅子宫右侧附件也发生病变时,该院根据秦淑梅的年龄和其 右侧附件病变的程度,同时为秦淑梅作了右侧附件切除术。但子 宫及附件是否必须切除,且医院在切除秦淑梅右侧附件时,未告 知秦淑梅家属,也未进行病检,侵犯了秦淑梅的知情同意权、生 命健康权、身体权。综上,对于秦淑梅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 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其他费用的请求, 法院依法支持。秦淑梅要求医院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请求,由于医 院在治疗秦淑梅手术中,有过失行为,使秦淑梅遭受了精神理案例 • 住院老人走失 医院被判赔偿2.2万 • 出生四天婴儿被盗 医院管理存瑕疵赔三万 • 江西一护士因打错针而迫使孕妇剖宫产 • 住院老人溜回家后猝死 法院判医院赔2万 • 护士匆忙撞倒老人法院判决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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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案例 • 因抢救器材不到位而死亡 医院赔偿近八万 • 小儿手术输液过量死于手术台 • 死者家属:救护车上居然无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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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9月6日,雄县龙湾乡村民董妹华来到位于廊坊市的中国石油 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进行产前诊断,医院用超声波诊断后,出具 的诊断报告中称“胎心规律,外行完整,脊柱排列整齐”,医院也没 有明示董妹华继续进行复查。15天后,董妹华顺产下一个女婴。女婴 出生后后背有一鼓包,经雄县医院诊断为先天性脊柱裂,腰骶部脊膜 膨出。保定市残联批准其为肢体残疾一级。
张某于今年10月向金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金州区某医院赔偿她各种经济损 失和精神损失抚慰金118481元,法院受理了此案。辽宁省医学会作出了鉴定认为,医院对过期 流产认识不足,病人病情发生变化没有及时转院,反复出血导致子宫切除,与疾病高危因素有 关。所以得出结论为,医院承担次要责任。
剖腹产的调解案例
关于剖腹产的调解案例
以下是关于剖腹产医疗纠纷的调解案例:
在石嘴山市,王某某因怀孕期间下腹憋痛来到石嘴山市某医院就诊,随即进行了剖宫产分娩。
然而,出院后王某某再次入院,诊断为剖宫产后腹壁切口愈合不良和产后贫血。
王某某家人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对产妇的护理关注度不够,导致切口愈合不佳,需要二次住院治疗。
王某某随后到石嘴山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寻求帮助。
经过医学专家评鉴,出具相关意见后,由医调委组织医患双方委托代理人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达成由医院补偿患者3000元的调解协议。
在这个案例中,由于医患双方都希望尽快解决纠纷,最终通过调解的方式达成了和解。
这表明,在医疗纠纷中,调解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可以减轻患者的负担,同时也避免了医患关系的进一步恶化。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不同。
如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咨询或调解机构的帮助。
妇产科护理典型案例分析模板
妇产科护理典型案例分析模板典型案例:患者张某某,女,因先兆流产要求保胎住院治疗,实习生李某遵医嘱为其应用保胎药物输液治疗,实习生李某拿起液体进行核对后发现无输液架,遂将液体放在治疗车上去拿输液架,回来后想当然的认为已经核对过,直接拿起治疗车上的另一瓶液体未再核对的情况下直接患者输上,带教老师为另一患者输上液体后发现错误,立即停止输液,但输入的液体为活血药物,保胎患者禁用。
经测量输入的液体不足10ml,未对患者造成不良后果。
原因分析:1. 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足:护生擅自独立操作,未认真执行“三查七对”相关的差错占37.5%。
其中发错口服药、接错液体、抽错血各1 例。
护生进入临床,对各种法律、法规了解不多、重视不够,部分护生有强烈的求知欲,带教老师忙于处理急诊病人,此时护生容易脱离带教老师的视线而擅自进行操作,导致护理差错;在实习后期护生对各个班次的护理工作比较了解,带教老师在许多方面已经放手,护生有了较多的实践机会,由此放松了防范护理差错的警觉,也因带教老师疏忽带教意识而导致护理安全问题。
2. 基本功不扎实、护理技术操作不熟练:护生因操作失败或反复操作而引起护理投诉占25%。
其中反复静脉穿刺输液、抽血各1 例。
护理实习生来自十几所不同的院校,学历层次不一,部分带教老师在因才施教方面做得不够,让操作生疏的护生单独操作,当操作不顺利时,病人及家属常感觉把他们作为学习、练习的对象〔1〕,因而产生不满情绪,进而引起护理投诉。
有时带教老师凭主观经验带教,想当然护生在某些专业知识方面已经掌握,从而忽视某些细节的带教而出现护理安全隐患。
3. 护理操作流程不严谨:护生因操作流程不严谨而引起护理安全问题占 12.5%。
如给新生儿洗澡时,不注意水温,造成新生儿皮肤烫伤。
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均可导致差错的发生。
护生仅凭自己习惯性思维认为温度是合适的,不注意经常检查室温和水温,忽略了“三查七对”这道程序,就易发生护理差错。
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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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案例 • 一份迟到的麻醉记录 • 患者麻醉过敏猝死 医院补偿14万 • 用药过度八岁女麻成植物人 医院赔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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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案例 • 漏诊例、一摔伤诊断左股骨上1/3骨折。转三甲医院治
疗该医院按以上诊断收住。进行“左股骨干骨折内固定 术”术后2周X线对线对位好,4周后出院。术后2月下床 活动受限,再次X线:骨折处愈合良好。体检发现左髋 关节屈伸受限,左下肢短于右下肢7cm。X线诊断:右 股骨颈陈旧性骨折畸形愈合,教训医生疏忽大意,查体 不细心,片面掌握病情,对病人没有全面检查,,以及 到院后又没有再拍X线,导致漏诊。最后病人再次做股 骨头置换术才能恢复正常生活,共赔偿医疗费48万元
。
医疗纠纷案列分析
医务科: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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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 产科案例
今年44岁的金州登沙河镇某村妇女张某,在2005年3月30日,想做流产手术,就诊于金州区 某医院。4月2日,这个医院的医生开始实施引产手术,在连续5个小时的手术中,先后4次进行 清宫,使得张某的宫体严重受损,流血不止,最后休克了。当日下午,她被转入了大连妇产医 院进行紧急抢救。当日晚上,医院鉴于她的宫体受损严重,无奈对她实施了“次全子宫切除手 术”,才将她救了过来。后来,张某提出金州某医院诊治不及时,导致她的子宫被切除,要求 医院赔偿她损失118481元。
2002年4月,董妹华给中心医院写了书面申诉材料,要求对此事给 予解决。中心医院书面答复董妹华称:我院1997年9月6日就胎儿“B 超”诊断报告有关超声波描述和超声波提示,不构成医疗事故。
廊坊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中心医院在履行医疗服务合同义务时 有重大瑕疵,致使董妹华蒙受巨大损失,故中心医院理应承担相应责 任。廊坊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医患沟通案例及分析
医患沟通案例及分析案例一:2016年6月23日,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一位妇产科女医生被患者男家属暴打被打医生伤心的是,事后不但打人者逍遥法外,而且医院领导也冷漠对待,警方也要求双方和解。
无比气愤和委屈下,被打年轻女医生在网上悲愤写到:命大家都有一条,大不了同归于尽!或者我死,你们做一辈子牢!如此义愤填膺的话语,让我很难相信这还是我熟识的那个温柔和善的师姐……案例二:2015年10月28日,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实习的那段时间里,每天早上8点30了……这对5情况下,还是患者。
(三)律师感到有法如无法:目前处理医疗纠纷有三条途径:协商、鉴定和诉讼。
从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体制比较健全,但是老百姓并不买账。
(四)医患关系的德与怨:目前,医患双方在行为方式上基本采取的是以怨报怨,这种伦理行为方式造成一个恶性循环的关系模式。
如医患之间采取防御保守的态度会直接影响双方处理医患关系的态度和方式,受损害的不仅又是患者,医务人员也不能免受其难。
原因分析完了我们该怎么做呢?从案例二中我的亲身经历可以看出以下方面:1.医患沟通是医患之间不可缺少的交流(1)我们生活在一个人与人交往的社会之中,我们处在一个人与人沟通的世界,没有沟通,我们将无法生存;(2)医患沟通,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与患者及其家属在信息方面、情感方面的交流,是医患之间构筑的一座双向交流的桥梁;(3)医疗机构是治病救人的场所,在这里,有许多的医务人员,有许多的患者和家属。
医患沟通,无时不在,无处不有。
2医患之间楚,3在医患关45性、让他们在了解正确的医疗信息后,才作出关系到治疗成效和回避风险的医疗决定。
医患沟通有助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心理准备,以后出现不令人满意的结果时,能够理解和正确对待。
总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医生也只是个普通人,患者更是个普通人,医患关系只要我们肯用心去做,肯放下姿态与病人沟通,我相信只要双方互相信任,互相理解,定能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经院外专家会诊,考虑剖宫产术 后不足20天,阴道大出血3次, 抗炎缩宫治疗不好,B超提示宫内 残留,恐伤口愈合不佳,不可冒 失清宫,与家属交代病情后,同 意做子宫次全切除,病理诊断: 胎盘植入形成息肉,术后家属以
切除器官为由,要求赔偿。
原因分析
一.主刀医师为住院医师,经验不足,术 中未能及时发现胎盘植入情况。
医护人员缺乏法律意识:
医护人员缺乏法律意识,而病人及家属法律意识增强, 要求医护人员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
1 交待病情不到位:
患者及家属怀着焦 急和期盼的心情来
2 到医院,就是希望 治好病,解除痛苦, 希望医生技术高超, 医到病除。
违反医疗操作规程
3 和规章制度以及医 疗水平不过硬
医患关系不良及媒体的恶意炒作:
五.呼吁社会支持
○ 加强医学宣教:医学行为的风 险是人类的风险,而不是医生 这个单一职业的风险。
六.对医疗纠纷进行早期有效干 预
谢谢您的聆听!
演讲人姓名
增加 三. 医疗纠纷与社会多因素密切相
关,短期内难以根除和解决
二、妇产科医疗纠纷特点
一.妇产科医疗纠纷发生率高 二.妇产科医疗纠纷诉讼标的
大,判决赔偿额高 三.妇产科医疗纠纷涉及环节
多 四.妇产科医疗纠纷处理难度
大
三、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 分析
1, 因科室管理不善引起的纠纷 案例一
病例1,患者,女,35岁。主因宫内孕39周,瘢痕子宫 临产入院。在连硬外麻醉下行剖宫产术,手术当晚给孩 子换尿布时发现紫外线灯光较暗,误认为医院专门为换 尿布所配置的灯光,换好尿布一直开灯至天亮,时长约 5h,第二天早上查房,发现产妇眼疼,畏光流泪,面部 潮红水泡,新生儿因有布蓬遮盖仅面部轻度潮红,请眼 科会诊,诊断紫外线灼烧,电光性眼炎,给予相应的治 疗,1周后痊愈,家属要求赔偿。
医患沟通案例及分析
学号:85 姓名:王锋安医大二附院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医患沟通案例及分析案例一:2016年6月23日,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一位妇产科女医生被患者男家属暴打被打医生伤心的是,事后不但打人者逍遥法外,而且医院领导也冷漠对待,警方也要求双方和解。
无比气愤和委屈下,被打年轻女医生在网上悲愤写到:命大家都有一条,大不了同归于尽!或者我死,你们做一辈子牢!如此义愤填膺的话语,让我很难相信这还是我熟识的那个温柔和善的师姐……案例二:2015年10月28日,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实习的那段时间里,每天早上8点30分眼科医生开始查房,因为要在裂隙灯下检查,值班医生都会将病人带到暗室等候。
这天,值班医生将3床李大爷带到暗室,因病人多,李大爷没有按序轮到他,很生气,自己回到病床不让医生检查,张晓峰主任过去病床边,他也不肯出来检查,此时此刻,老人家大发脾气,谁也劝说不了……张老师立即打电话给老人家的女儿,说明事情的经过,并对因为我们工作流程问题导致老人家生气之事表歉意;希望家属劝劝老人家。
护士长也来到病人床边,让老人家道出心中的不愉快后以诚恳的态度分析早上我们在暗室检查流程存在的问题,表示通过这件事我们将改进工作……。
护士长诚恳的态度,温馨的话语令老人家紧绷的脸上有了松动,“不情愿”让值班医生手电下检查了眼睛。
时候双方都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李大爷的女儿也向我们表示了感谢。
在实习生涯里,这对我有着很大的启发。
案例分析:案例一就是可怕的“医闹”,令医患两败俱伤的“医闹”。
据中国医师协会最近一次《医患关系调研报告》显示,全国平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66起;发生患者打砸医院事件5.42起,打伤医师5人;单起医疗纠纷最高赔付额达上百万元,平均每起赔付额为10.81万元。
我认为医闹频繁可总结为以下几大主要原因:(一)患者认为闹事图快捷:多数患者选择“医闹”,是出于无奈,更是出于弱者的惶恐。
大家都知道可以用法律途径来维权,但必须考虑到成本问题。
民事案例分析:不鉴定就难以索赔医疗纠纷案
[案情介绍]刘女士办理二胎准生证后,到医院取环。
结果,第一次手术,医生找不到环,取环失败。
第二次手术,两个月后,再次开腹,还是失败。
原来,医生几经检查才发现:刘女士体内原本就没有环。
“明明没有环,为什么要让我白白挨两刀。
”近日,气愤的刘女士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8万多元。
[案情分析]白白挨了两刀之后,才告知“体内原本没有环”。
这使刘女士备受打击。
为此,近日,刘女士状告医院,起诉索赔手术费医疗费,并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款共计84271元。
法庭之上,刘女士说,原本领了准生证后,满心欢喜期待第二个宝宝的到来,却因为医院错误的诊断白白剖腹,破灭了她生宝宝的希望。
她说,自己因此感觉精神遭受重大伤害,变得精神恍惚、食不知味。
医院:符合手术指征“她自己取过环,还要再来医院申请做取环手术。
”对此,被告医院辩解说,该院针对刘女士的诊疗行为符合医疗常规,不存在过错,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刘女士到医院看病时,隐瞒了自己2008年已经人工取环的经历。
再加上她以为自己的环没有取掉,因此又要求医生帮助取环,这对医生诊断产生重要影响。
而且,刘女士还向医生陈述说,“我上环8年,在计生办体检B超时发现宫内节育器下移异位”。
医院门诊彩超检查后,发现刘女士宫颈管处确实有一形如“宫形节育器”物,判断为宫形节育器。
医院还说,当时为刘女士施行两次手术,是因为考虑她符合手术各项指征,经刘女士本人同意,医院才给予手术。
[判决结果]厦门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刘女士的索赔请求。
为何驳回刘女士的诉求?对此,主审法官分析说,医院根据彩超提示和刘女士的陈述,并结合临床,作出刘女士需要手术的建议。
而且在两次手术前,均征得了刘女士家属的同意,因此,医院的手术程序并没有过错。
那么,刘女士的病情是否达到了手术指征?医院做出手术的决定是否有错?对此,法官认为,这属于医学专业问题,需要进行医学鉴定,才能做出最终认定。
[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刘女士应对医院诊疗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需要由她来申请医学鉴定。
剖腹产的调解案例
剖腹产的调解案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剖腹产是一种常见的产科手术,用于在胎儿难以顺利通过阴道而需要进行剖宫产的情况下进行。
在剖腹产的过程中,医护人员需要对产妇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监测,确保手术过程顺利进行,产妇和胎儿的健康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有时候剖腹产手术并不顺利,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或者事故,会导致产妇或者家属对医疗团队提出质疑或者投诉。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进行调解,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
下面就来讲述一个剖腹产的调解案例。
某市的孙女士怀孕七个月时出现了子宫破裂的情况,情况十分紧急。
孙女士被紧急送往当地医院,由于情况危急,医生在评估后决定立即进行剖腹产手术。
手术很成功,母子平安。
在手术后,孙女士的家属对医疗团队提出了质疑,认为手术中出现了医疗事故,导致了孙女士需要进行剖腹产手术。
医院方面对此表示了深切的歉意,同时也强调了在手术前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和准备,手术过程中也没有发现任何失误。
医院方面认为,孙女士出现子宫破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与孙女士的身体状况或者其他因素有关,与医疗团队的操作并无关系。
在此情况下,医院和孙女士的家属决定进行调解,寻求一个解决双方矛盾的办法。
医院方面表示愿意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分析,以查明事实真相,并积极承担任何可能的责任。
也表示愿意对孙女士进行进一步的纠正和治疗,确保其身体恢复。
而孙女士的家属也表示愿意相信医院方面的解释,并愿意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和治疗。
他们表示,最重要的是孙女士和婴儿的安全和健康,希望医院方面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尽最大努力帮助孙女士尽快康复。
最终,医院方面与孙女士的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积极协调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和康复工作。
通过调解,双方的矛盾得以解决,医患关系也得到了进一步的修复与加强。
剖腹产是一项重大的手术,对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在手术中,医生需要准确评估患者的病情,进行适当的干预和处理,确保手术的顺利进行,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医疗纠纷医患沟通案例分析
医疗鉴定的依据
司法鉴定
医疗鉴定
鉴定结论是临床医生自己写出来的!
书写病历中应注意的问题
记录上级医生对手术风险的评估
特别是对诊断不明确的治疗行为
护理文书对医疗病历的补充作用
病历书写要有法律意识
养成遇到特殊情况随时记录的良好习惯
需要随时记录的情况
急诊科的有关记录
患者和家属放弃检查、治疗
次日,刘某出现反应迟钝、头痛等症状,先后到宜昌市中心 人民医院、重庆市三峡中心医院等地治疗,诊断为中毒性脑病 。刘某被法医鉴定为伤残一级。刘某亲属一纸诉状将巫山县人 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该院赔偿33万余元。 法院在进行多方面分析后判决该医院因未尽到告知义务,承担 一半的责任,赔偿病人4万元。
解析 尽管家属强行要求未痊愈的病人回家,滞延了后续治疗,与造成病人伤残的严 重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是院方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对不宜出院的病员,应进行劝阻;坚持要出院的,应履行相 关报批手续,并告知病人病情危害性。该医院仅以病历记录举证,证据不能证 明其履行了告知义务,应承担过错责任。 防范要点 1.医务人员应做好病历记录,详细记载病人住院治疗的内容。 2.与患者加强沟通,告知提前出院的危险性。对于不宜出院的患者,应强力劝 阻,了解具体原因,多为患者做思想工作。 3.如患者坚持要出院,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并告知病情危害性以及出院后要 注意的事项,嘱咐患者定期回医院进行检查。最好获得患者及家属对告知内容 的书面确认。
医患纠纷深层次原因
制度方面 1.我国卫生投入不足 2.卫生资源分配不公 3. 以药养医的机制没有改变 监管方面 1.政府监管不到位。 2. 行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3.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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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女,25岁案。例主二因宫内孕40周,要求剖
宫产住院,入院当日在连硬外麻醉下剖宫产 ,术后经过良好,1周拆线出院。出院第二 天阴道大出血再次住院,出血量约800ml,B 超提示:宫内残留?切口愈合欠佳?给予抗 炎缩宫治疗,阴道出血减少,入院第3天阴 道出血约500ml,继续治疗观察,入院第6天 无明显诱因,阴道再次出血约1000ml,
• 1、妇产科医疗纠纷发生率高 • 2、妇产科医疗纠纷诉讼标的大,判决赔偿额
高 • 3、妇产科医疗纠纷涉及环节多 • 4、妇产科医疗纠纷处理难度大
三、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1, 因科室管理不善引起的纠纷 案例一
病例1,患者,女,35岁。主因宫内孕39周 ,瘢痕子宫临产入院。在连硬外麻醉下行剖宫 产术,手术当晚给孩子换尿布时发现紫外线灯 光较暗,误认为医院专门为换尿布所配置的灯 光,换好尿布一直开灯至天亮,时长约5h,第 二天早上查房,发现产妇眼疼,畏光流泪,面 部潮红水泡,新生儿因有布蓬遮盖仅面部轻度 潮红,请眼科会诊,诊断紫外线灼烧,电光性
。
5、呼吁社会支持 加强医学宣教:医学行为的风险是人类的风 险,而不是医生这个单一职业的风险。
6、对医疗纠纷进行早期有效干预
2、医护人员缺乏法律意识: 医护人员缺乏法律意识,而病人及家属法 律意识增强,要求医护人员尊重病人的知 情同意权和隐私权。
• 3、交待病情不到位: • 患者及家属怀着焦急和期盼的心情来到医
院,就是希望治好病,解除痛苦,希望医生技 术高超,医到病除。
• 4、违反医疗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以及医疗 水平不过硬
主讲人: 李怀迟 南平市妇幼保健院
一、医疗纠纷形势纵览 二、妇产科医疗纠纷特点 三、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四、医疗纠纷的原因 五、防范策略及原则
一、医疗纠纷形势纵览
• 1、“医闹”大量增加 • 2、诉讼标的及裁判赔偿额大幅度增加 • 3、医疗纠纷与社会多因素密切相关,短期
内难以根除和解决
二、妇产科医疗纠纷特点
(1)由于麻醉欠原佳因,分在术析中造成取头困难;
(2) T型切口时,一定要用手指指引,避开 周围组织,此种手术创伤是因取头到一定 位置,由于着急,取胎头在无手指指引的 情况下,做T型切口,极易损伤胎儿。
四、医疗纠纷的原因
1、服务观念滞后: 医护人员还没完全适应改革的新形势,工作 缺乏主动性、积极性,服务态度欠佳等,缺 乏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
原因分析:
(1)交接班制度不严格遵守,口头交班接班后不 主动查验病人;
(2)未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值班医生开会属擅 离职守,致使产妇分娩在床上;
(3)接班医护人员应该知道产妇有急产史,二胎 可能分娩过程更快,尽管母婴未出现问题,但家 属对于没能在产房内分娩耿耿于怀,心理上无法 接受。
2,基础理论不足,临床经验缺乏所致纠纷 案例一
胎盘植入的机会,术前 应明确告知。
3, 技术水平欠佳,违反操 • 案例一 作规程所致
• 患者,女,26岁。主因宫内孕38周胎死宫 内,引产入院,入院后产程进展顺利,第 二产程胎头下降缓慢,行胎头吸引术,因 胎头较高,术后软产道损伤较重,缝合时 间较长,术后阴道后联合上提明显,影响 性交,经二次手术修补,未能达到理想效
5、医患关系不良及媒体的恶意炒作: 由于医疗费用、个别的“红包”问题及“ 药品回扣”问题,使得医患关系紧张,相 互不信任,导致医患关系不良。
1、严格执五行、医防疗范、护策理略制及度原、操则作常规,打破习
惯性思维,做到有章必循,提高服务质量。 2、增强服务意识,掌握沟通技巧,适当的降低
患者和家属的期望值。 3、加强学习。 4、在医院建立社区警务室,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分析原因:
(1)病房管理不善,紫外线灯开关处无醒目警示 标志;
(2)事件发生在后半夜,夜班护士巡视病房不到 位,未能及时发现;
(3)事后医院处理态度不积极,致使家属反复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告,拒绝出院。
• 病例2,患者,案女,例3二2岁。孕39周,二胎,因
第一胎急产在家分娩,故二胎要求医院分娩 ,住院待产,于次日晨出现不规律宫缩,中 午班护士1点钟查宫口未开,下午2点接班, 医生护士进行口头交接班,告知此产妇无宫 缩,宫口未开,接班医生护士未能查验宫口 情况,因下午医院开职工大会,留下值班护 士去开会,14点30分,产妇分娩在病床上, 后经值班大夫到场处理脐带及新生儿。家属
(1)未能严格原掌握因胎分头析吸引术的适应证,盲
目做胎头吸引,致使软产道损伤,违反操 作规程。 (2)缝合技术欠佳,致术后阴道后联合上提 ,影响性交。 (3)由于操作时间长,麻醉效果欠佳,给病 人心理造成创伤,致使二次修补术也未能
• 患者,女,25案岁。例主二因宫内孕40周要求剖
宫产入院,当日在连硬外麻醉下剖宫产, 由于麻醉欠佳,取头困难,多次取头未成 功,术者即于下段切口上方用剪刀行T型切 开,胎儿顺利取出,后被家属发现患儿右 侧耳廓有约1cm边缘整齐的切口,周边有渗 血,立即请五官科缝合,形成纠纷。
患者,女,60岁。主因右侧卵巢泡沫细胞瘤 ,行子宫切除术,术前检查无明显合并症, 手术由主治医师主刀,术程顺利,术后经过 良好,1周后拆线出院,出院后即出现阴道 流液,一直以阴道炎在门诊治疗,2周后流 液不止,请科主任会诊,经美兰膀胱注射, 诊断膀胱阴道瘘,住院行修补术导致纠纷。
分析原因:
(1)主治医师对老年人病理生理了解不够,膀 胱下推不足,致使缝合阴道残端时挂住膀胱 ,加之老年人组织愈合能力减弱,致使膀胱 阴道瘘发生。
经院外专家会诊,考虑剖宫产术 后不足20天,阴道大出血3次, 抗炎缩宫治疗不好,B超提示宫 内残留,恐伤口愈合不佳,不可 冒失清宫,与家属交代病情后, 同意做子宫次全切除,病理诊断 :胎盘植入形成息肉,术后家属 以切除器官为由,要求赔偿。
(1)主刀医师为原住因院分医析师,经验不足,术中
未能及时发现胎盘植入情况。 (2)该产妇术前有多次人流史,该考虑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