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人力资源调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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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人力资源调研管理办法

1目的

促进人力资源调研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公司各项人力资源政策和制度有效实施,及时掌握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动态,为人力资源战略、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部门。

3编制依据

3.1《人力资源调研管理办法》(2014),上级公司

3.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014),公司

4调研目标

a)督促和检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在分公司、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获知政策本身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b)全面了解公司和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流程的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c)将人力资源政策、规定、流程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变为例行的工作程序,形成人力资源制度持续改进的闭环系统。

d)搭建人力资源管理交流平台,增进与分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信息、业务经验方面的交流,促进互相学习和共同提高。

5职责分工

5.1公司人力资源部

a)积极配合上级公司组织的调研活动,总结分析公司人力资源工作情况;

b)根据公司要求及人力资源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工作专项调研;

c)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工作定期调研。

5.2各单位、部门

a)积极配合公司组织的调研活动;

b)主动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资料;

c)认真总结分析本单位、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情况;

d)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提供人力资源工作改进的建议。

6管理要求

6.1调研周期

6.1.1公司人力资源内部调研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6.1.2公司人力资源专项工作调研,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

6.2调研组织

6.2.1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成立调研工作组,负责调研工作的具体组织。

6.2.2调研工作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

6.2.3调研工作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和被调研单位的具体情况从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所属单位、部门抽调。

6.3调研内容

6.3.1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规定、流程和执行情况,重点针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流程的完备性、合理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调研、检查。

6.3.2人力资源现状、员工队伍情况和人力资源规划工作,重点针对人力资源工作与该单位发展的匹配程度和支撑力度进行调研。

6.4调研的方法

6.4.1调研工作应有目标、程序和评价标准。

6.4.2调研工作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开展调研工作:

a)听取被调研单位的专项工作汇报;

b)查阅被调研单位执行相关政策、制度、流程的情况,抽查相关事项的执行记录;

c)访谈被调研单位、部门相关人员;

d)召开职工代表会,进行座谈;

e)直接访谈生产一线员工;

f)组织调查问卷活动。

6.5调研的程序

6.5.1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调研计划,并形成书面材料。

6.5.2被调研单位根据调研目的对人力资源相关工作进行梳理,对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包括制度、流程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完成人力资源情况报告。

6.5.3调研工作组(或委托被调研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被调研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现状进行问卷调查,并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6.5.4调研工作组赴被调研单位实施人力资源现场调研。

6.5.5调研工作组在内部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内部调研报告初稿。

6.5.6在与被调研单位进行反馈沟通的基础上,修改完成调研报告。

6.5.7将调研报告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公司分管领导。

6.5.8根据工作需要和分管领导意见,将调研报告相关内容反馈给被调研单位,作为被调研单位下步改进自身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依据。

6.6调研的工作要求

6.6.1调研工作组成员应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调研,根据调研活动和被调研单位的具体实际,必要时也可增加新的调研事项。

6.6.2被调研单位应当根据要求如实提供本单位的真实情况,不得隐报、瞒报,应当主动向调研工作组提供相关资料和相关线索。

6.6.3被调研单位应当根据要求认真做好工作检查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并对调研工作提出建议。

6.6.4调研工作组成员在调研工作中应该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在收集、检查、研究资料和做出调研结论的过程中,要以客观性证据为评价判断的主要依据,避免掺杂个人的主观性臆断或仅依靠主观性证据形成意见。

6.6.5调研所收集的资料是形成调研结论的主要证据,其有效性是形成正确调研结论的重要保证。调研工作组成员应尽量收集和寻找直接性的资料作为调研评价的依据,不得仅依靠被调研单位的汇报材料形成调研报告。

6.6.6必须妥善保存所有收集到的资料,并将其作为调研工作底稿的组成部分,调研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归档管理。

6.6.7调研工作组成员在进行调研工作时,应当按照人力资源调研工作表开展工作,及时记录规定的事项,相互沟通意见,讨论和解决现场调研过程中的问题,完成初审意见等工作。

6.6.8调研工作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对在调研工作中接触到的资料保密,不得随意复制所收集到的资料;

b)不得泄露调研工作的相关内容,对收集、统计或者分析的数据,正在酝酿和已经做出的结论保密;

c)不得接受被调研单位的宴请、礼物以及礼金,或者参加被调研单位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

6.6.9被调研单位应当为调研工作组开展调研工作提供便利:

a)做好调研相关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

b)按照调研工作组要求,结合实际,安排好日常工作;

c)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阻挠调研工作。

7附则

7.1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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