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规定.docx
关键岗位人员变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规范人员变动程序,确保公司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关键岗位人员变动管理。
三、关键岗位人员定义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对公司运营管理具有关键作用的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1.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总监等;2. 关键技术人员:技术总监、技术负责人等;3. 关键业务人员:市场营销总监、销售经理等;4. 关键财务人员: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5. 关键人力资源人员: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等;6. 其他对公司运营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岗位人员。
四、变动管理程序1. 变动申请(1)关键岗位人员变动,需由申请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关键岗位人员变动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表需包括以下内容:变动原因、变动岗位、变动人员、变动时间等。
2. 审批流程(1)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保变动原因合理、程序合规。
(2)审核通过后,提交给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3. 通知与交接(1)人力资源部将变动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及变动人员。
(2)变动人员需按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
(3)新任关键岗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熟悉工作内容,尽快胜任岗位。
五、纪律要求1. 关键岗位人员变动,需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不得擅自变动。
2. 人力资源部对关键岗位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变动程序的合规性。
3.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的工作,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变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关键人员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关键人员变更管理,确保公司运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合法、合规、合理,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公司业务连续性。
第二章变更原因及程序第四条关键人员变更原因:(一)工作需要:因公司业务发展、组织结构调整等原因,需要调整关键岗位人员。
(二)个人原因:因个人发展、家庭原因、健康原因等,需要离职或调整岗位。
(三)违纪违规: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被公司辞退或调整岗位。
第五条关键人员变更程序:(一)提出申请:关键岗位人员因工作需要、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提出离职或调整岗位申请。
(二)审批流程:按照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对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进行审批。
(三)公示与公告:经审批通过的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并对外发布公告。
(四)交接手续:关键岗位人员在变更前,需完成工作交接手续,确保工作连续性。
(五)离职或调整岗位:关键岗位人员按照审批结果,办理离职手续或调整岗位。
第三章变更后的管理第六条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后,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一)调整岗位: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
(二)培训与考核: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具备胜任新岗位的能力。
(三)激励机制:建立关键岗位人员的激励机制,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监督与考核: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其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相关规定第九条关键岗位人员变更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
为保证生产和品质的稳定性,针对,其他关键岗位不设定储备人员。
多能工模式储备人员,精简基层作业人员,避免组织庞大,增加人力成本。
6.3、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人员培训:
6.3.1、新入职的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前需接受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次日由部门文员带入部门进行上岗培训,培训时间三天,培训合格后由人事发放正式厂牌;
4.1、上岗证:指从事某种行业或岗位所具有的资格证明。
4.2、关键岗位、关键工序:
⑴、可能成为制造瓶颈的岗位、工序;
⑵、人员流失会对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的岗位、工序;
⑶、岗位人员短期内难培养的岗位、工序;
⑷、特种作业岗位;
⑸、检验与试验岗位;
⑹、体系审核岗位;
⑺、仪器校验岗位;
5.0 作业流程图:无
6.0 作业内容:
测试治具操作方法
机器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笔试
自动化课
内审员
依国家认可之培训机构培训要求为准,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ISO9001、ISO14001、QC080000等管理体系
仪校员
特种作业人员
依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须接受法定授权机构培训并取得从事相关关键作业的资格证书。
电工、电梯操作工、
司机
岗证》后方可上岗;
6.3.6、公司内部培训发放的《上岗证》有效期两年,两年后再次进行上岗考核,换领时需交回原《上岗证》,离职时《上岗证》需交回人力资源部。
培训课程、考核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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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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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人员的激励、晋升、淘汰机制:
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XX油田(以下简称油田)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发生变更时,接替人员具备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相关知识、技能及特定经验的最低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油田所属各单位(部门)以及接受油田公司市场管理的物资、服务供应商和工程建设承包商。
第三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生产安全关键岗位是指与油田生产运行密切相关的,当该岗位人员缺失或岗位人员的知识、技能和特定经验不能满足岗位最低任职资格要求时,可能导致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环境影响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变更方式。
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包括入职和离职两种情形。
入职是指员工从其他岗位聘任到生产安全关键岗位,离职是指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现岗位。
第五条基本原则。
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应坚持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条件、一切安全隐患必须受控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生产安全关键岗位范围第六条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一)生产、技术、安全关键领导岗位1、各二级单位行政正职、常务副职、分管生产、安全的行政副职、安全总监和勘探开发生产、工程技术、炼油化工等业务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行政副职、总工程师(总地质师)、副总师。
2、油田公司两级机关、直属机构勘探开发、生产、安全、设计(包括钻完井、采油气工艺、地面工艺设计等)、工艺设备、工程技术、基建等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含副职)及内设相关机构的正副职,包括:油田公司机关勘探开发、生产运行、设计管理、安全管理、工艺设备、工程技术、基建管理等对应职能部门的处长、副处长(主任、副主任),各二级单位机关生产、安全、设计、工艺设备、采油气、钻完井、井下作业、测录井、基建管理等对应部门的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
3、二级单位下设的油气加工生产、油气储运、炼油化工、电力工程、动力工程、产品制造等基层部门的行政正职、生产(设备)副职、安全监督、总工程师。
关键人员变更管理制度
关键人员变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关键人员变更的流程及程序,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公司运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关键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管、主管、技术骨干等)的变更管理。
三、关键人员定义1. 高管: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职能的重要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2. 主管:具有管理权责的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主管、项目经理等;3. 技术骨干:在技术领域具有专业水平及重要影响力的员工。
四、关键人员变更的类型1. 升迁:指由低级别岗位晋升至高级别岗位的变更;2. 调岗:指在同一部门或不同部门内的岗位调整变更;3. 岗位变更:指工作内容或职责发生较大变化,但职级不变的变更;4. 职位撤销:指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对某些职位进行撤销调整;5. 离职:指关键人员主动或被动离开公司的变更。
五、关键人员变更程序1. 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关键人员变更的申请,请示上级领导审批;2. 上级审批:上级领导审核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同意变更;3. 人力资源部确认:人力资源部门对变更事宜进行确认,并进行相应记录;4. 通知关键人员:通知相关关键人员有关变更的决定,协调行动;5. 岗位调整:对于岗位变更或调岗的情况,及时进行工作任务的调整和培训;6. 离职处理:对于离职情况,公司应遵循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流程合规。
六、关键人员变更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变更决定应基于绩效、能力等客观因素,避免任人唯亲;2. 保密原则:变更过程中涉及的人员隐私及公司机密应得到妥善保护;3. 及时性:变更流程应尽快完成,避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4. 永续性:变更应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业务需求,避免频繁变动;5. 合规合法:变更管理应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七、关键人员变更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公司领导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对关键人员变更管理进行监督,确保执行顺畅;2. 评估:定期对关键人员变更决策及流程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善;3. 效果评估:对变更后关键人员的绩效及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为下一步决策提供参考。
公司变更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管理,确保公司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和人员配置的优化,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公司变更人员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变更类型第四条变更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职位变动: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发展等原因,调整至不同职位;2. 岗位调动: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能力等原因,调整至不同岗位;3. 员工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公司原因提出离职;4. 员工入职: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招聘新员工;5. 员工晋升:员工因工作表现突出,被提升至更高职位;6. 员工降职:员工因工作能力不足或其他原因,被降职;7. 员工退休: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第三章变更程序第五条人员变更程序如下:1. 提出申请:员工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员变更申请;2. 审核审批:人力资源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批;3. 通知员工:人力资源部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并安排相关交接工作;4. 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根据变更类型,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如劳动合同变更、社会保险变更等;5. 部门负责人配合: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人员变更工作。
第四章变更手续第六条人员变更手续如下:1. 职位变动、岗位调动:签订《职位变动/岗位调动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2. 员工离职:办理离职手续,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3. 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包括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备案等;4. 员工晋升、降职:签订《晋升/降职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5. 员工退休:办理退休手续,包括办理退休手续、转移社会保险等。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变更工作的监督与实施,确保变更程序合规、手续齐全。
第八条员工在变更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相关手续,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关键岗位人员任用变更管理规定
范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企业生产负责人,生产、质量、物料、设备和工程等部门的关键岗位人员任用变更。
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办事员。
内容:1、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条件:1)人才正常流动时;2)人员能力与工作要求不一致时;3)生产、质量、物料、设备和工程等部门的关键岗位人员任用应加具受权人意见。
2、下列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时应及时到所在地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人员变更许可或备案手续: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向所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
企业负责人变更应提前30日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变更申请,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企业质量负责人、企业生产负责人变更,应在变更后15日内到省局备案。
3、企业质量负责人、企业生产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详见下表:5、对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人员进行岗位否决,及时进行调整。
6、相关岗位的任职条件⑴质量管理部长: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八年以上从事药品生产技术或质量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企业产品、工艺和质量关键控制点,熟悉药品管理法规和GMP,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处理质量管理问题的能力。
⑵生产部长: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五年以上从事药品生产技术工作经历,熟悉本企业产品、工艺和质量标准,熟悉药品管理法规和GMP,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管理水平,有能力对药品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⑶设备部长:具有机械或电子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制药机械,熟悉相关的GMP知识,了解产品工艺要求,具有在制药企业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⑷物料管理负责人岗位: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受聘制药工程类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5年以上物料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物料采购及管理中出现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⑸生产车间负责人岗位: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受聘制药工程类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生产现场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中出现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重要岗位人员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确保公司业务运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重要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等。
第二章变动类型第三条重要岗位人员变动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 职务变动:包括晋升、降职、平调、离职等。
2. 岗位变动:包括内部调动、外部招聘等。
3.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退休等。
第三章变动程序第四条重要岗位人员变动应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申请:变动人员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
2. 审核审批: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变动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3. 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对变动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 公司领导审批: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5. 公示:重要岗位人员变动情况应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 实施变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实施岗位变动。
第四章变动管理要求第五条重要岗位人员变动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变动程序的合规性。
2. 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尊重员工意愿。
3. 注重人才培养和选拔,优化人员结构。
4. 做好重要岗位人员的接替工作,确保业务连续性。
5. 对变动人员进行培训,帮助其适应新岗位。
第五章附则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公司重要岗位人员变动管理,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重要岗位人员变更管理
重要岗位人员变更管理
一、管理目的
为确保重要岗位在人员发生变更情况下,仍具备岗位安全运行所需的相关技能、知识
和经验的最低要求,保证生产安全稳定。
二、试用范围
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包括永久性变动和临时性承担有关工作。
表现形式有:调离、调入、转岗、替岗等。
三、管理职责
1.相关部门负责列出单位的关键岗位,并对关键岗位人员能力做出明确要求,经过公司审核,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及时更新完善。
2.相关部门按照岗位要求进行组织培训,并严格执行人员变更管理程序。
3.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变更人员的培训管理,并对人员变更过程进行监督、考核。
4.行政人力资源部牵头对生产单位关键岗位的辨识和变更进行指导。
5.本程序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管理要求
1.相关单位要对关键岗位进行辨识,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评与提供培训的岗位。
2.每个关键岗位应确定至少一名后备人员,制定培养计划,加大培养力度,使后备人员达到关键岗位所需要的最低要求,人员变更时应优先考虑后备人员。
3.员工在从事新岗位工作之前,均需接受培训,考评合格后方能独立上岗。
4.短期人员变更时,替岗人员可从下列人员中选择:1)
后备人员或曾经在变更岗位工作过的员工;2)安
排合理员工倒班工作或者加班; 3)短时
期内从其他区域调配合格人员。
5.员工上岗前,主管领导对照岗位要求对上岗人员实施评估,确保上岗人员具备岗位规定的最低限度技能、知识和经验,方可实施人员变更。
6.岗位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调离的至少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主管领导,以便做好人员变更前的准备。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程序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程序一、目的为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发生变更时,接替人员仍具备并保持生产安全运行所需的相关知识、技能和特定经验的最低要求,保证生产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试验项目属地范围内实施生产运行、维修维护、作业及操作的各类承包商。
三、术语生产安全关键岗位:指与生产安全直接相关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及操作技能岗位,这些人员的缺失或接替人员相关知识、技能和特定经验不能满足岗位设置规范的最低要求,可能会导致人员死亡或不可逆的健康伤害、重大财产损失、火灾爆炸、严重环境影响等生产安全事故。
四、原则1.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包括入职和离职两种情况。
入职是指员工从其他岗位聘任到生产安全关键岗位,离职是指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现岗位。
2.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应坚持安全是聘用的先决条件、一切安全隐患必须受控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五、岗位范围1.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主要包括以下三种:⑴生产、安全管理领导岗位a.管理机关生产、安全、设备、工艺技术等业务职能对应的职能部门的领导。
b.生产班、机械、仪表、电气、质检、工程建设等业务对应的生产运行主管、助理、班长、安全专业人员。
⑵与生产安全直接相关的一般岗位a.管理机关安全、应急管理、工艺技术、设备、电气、仪表等岗位人员。
b.工艺设备操作运行及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压力容器操作、司炉、变配电运行、压缩机运行、机泵运行等操作运行岗位。
⑶其它生产安全关键岗位a.被授权签发作业许可证资格的岗位。
b.其他应纳入生产安全关键岗位管理的岗位。
2.试验项目生产安全关键岗位原则上应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并报试验项目办公室备案。
对于未列入以上生产安全关键岗位范围,但本部门认为属于生产安全关键岗位的,由本部门提出具体意见,由办公室协调各组审核确认后,应作为生产安全关键岗位进行管理。
六、变更管理1.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任职条件。
生产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的知识、技能、经验必须符合岗位说明书所要求的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境内承接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涉及的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
三、关键岗位人员范围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2. 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变更管理原则1. 人员变更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人员变更不得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
3. 人员变更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五、变更管理流程1. 人员变更申请(1)因辞职、退休、变更注册等原因,需变更关键岗位人员时,由原岗位人员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因违法违规行为、身体原因等不能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需变更关键岗位人员时,由施工(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 人员变更审批(1)施工(监理)单位将变更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批复。
3. 人员变更备案(1)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施工(监理)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员变更备案手续。
(2)备案内容包括变更原因、变更人员信息、变更时间等。
六、人员变更要求1. 人员变更后,新任关键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和能力,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人员变更后,施工(监理)单位应与新任关键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3. 人员变更后,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新任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胜任岗位工作。
七、监督管理1.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变更进行监督管理。
2. 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人员变更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本制度。
3.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员变更管理制度范文
人员变更管理制度范文人员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员变更管理工作,明确各级人员变更职责,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组织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员变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调整、晋升、降职、离岗、辞职等情况。
人员变更需按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本制度将配合并规范其具体实施流程。
第三条人员变更管理是指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组织需要和岗位要求,进行人员调动、晋升、降职等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人员变更原则上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基础,并注重人才梯队建设和个人发展需求。
第四条人员变更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人才价值,优化人才配置。
2.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3. 提倡激励,鼓励发展。
4. 注重人才培养和绩效考评。
第二章人员变更管理流程第五条人员变更管理流程包括申请、审批、公示、调配和确认等环节。
第六条人员变更申请环节由岗位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负责人负责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人员基本情况、岗位调整原因、调整后岗位要求等内容,并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人员变更审批环节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核定。
审批流程要透明化,审批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权力。
第八条人员变更公示环节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被调整人员基本情况、岗位变更情况等。
被调整人员有权对公示信息进行异议申诉。
第九条人员变更调配环节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公示结果进行调配工作。
调配结果应公示并告知被调整人员。
第十条人员变更确认环节由被调整人员在接到调配通知后,签署调配确认书,确认接受调配安排。
如有异议,被调整人员有权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章人员变更管理的具体操作第十一条人员变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要求、人才梯队建设等因素进行。
调配原则上应遵循能者上、平者让、庸者退的原则,但对特殊岗位比如领导岗位等可以视情况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人员变更应遵循以下程序:1. 就各个岗位的人才需求,组织开展人员调研和需求预测工作。
2.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人员背景和发展潜力评估。
岗位变更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岗位变更管理,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岗位变更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个人发展或公司业务调整等原因,由原岗位调整为其他岗位的过程。
第四条岗位变更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章岗位变更的条件第五条员工提出岗位变更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员工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需要,申请调整至更适合其发展的岗位;2.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调整至其他岗位,以更好地发挥其专业特长;3. 员工因公司业务调整,需要调整至其他岗位;4. 员工因工作表现突出,公司决定对其岗位进行调整;5. 员工因个人原因,如家庭、健康等原因,申请调整至其他岗位。
第六条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可对部分岗位进行调整,岗位调整应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2. 确保员工队伍稳定,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3. 充分考虑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意愿。
第三章岗位变更的程序第七条岗位变更程序如下:1. 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岗位变更申请,并填写《岗位变更申请表》;2. 部门负责人对员工提出的岗位变更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意见;3. 部门负责人将审核意见及《岗位变更申请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4. 人力资源部对岗位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5. 公司领导层对岗位变更申请进行审批;6. 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批结果,通知员工及相关部门;7. 员工与原部门及新部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四章岗位变更的注意事项第八条岗位变更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 岗位变更申请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2. 岗位变更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员工的意愿,确保员工权益;3. 岗位变更后的工作职责和待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4. 岗位变更后的员工应尽快适应新岗位,发挥其专业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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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站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
(2019年6月4日站碰头会通过,即日起正式执行)
一、编写依据
《质量检测中心安全、质量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质量检测中心****产品检验站
三、安全、质量关键岗位人员确定
定义:本规定所称的安全、质量关键岗位是指因该岗位人员经验流失、知识技能水平或熟练程度降低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不可逆的健康伤害、重大财产损失、火灾爆炸、严重影响环境等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岗位。
针对****产品检验站,主要有以下8个岗位:
1、****产品检验站站长
2、****产品检验站副站长
3、****产品检验站HSE管理员
4、****产品检验站设备管理员
5、****产品检验站**分析项目组组长
6、****产品检验站**分析项目组组长
7、****产品检验站水分析项目组组长
8. ****产品检验站PVT分析项目组组长
四、变更方式
安全、质量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包括入职和离职两种情况。
入职是指员工从其他岗位聘任到安全、质量关键岗位,离职是指从安全、质量关键岗位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现岗位。
五、管理规定
当人员发生变更时,执行《质量检测中心安全、质量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实施细则》第三章: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
六、关键岗位后备人员确定
1、****产品检验站站长与副站长不能同时离开岗位,一人不在岗时,由另一人代行其职。
2、****产品检验站HSE管理员与设备管理员不能同时离开岗位,一人不在岗时,由另一人代行其职。
3、****产品检验站各项目组长与其所在组的报告审核人不能同时离开岗位,一人不在岗时,由另一人代行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