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医院药房医保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医保用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药房医保用药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房医保用药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报销等各个环节。

三、职责分工1. 药剂科负责制定本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药房负责医保用药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工作。

3. 财务科负责医保用药的报销审核和支付。

4. 医保办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咨询、协调和监督。

四、制度内容1. 采购管理(1)采购医保用药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法、合格的药品供应商。

(2)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和价格。

(3)建立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

2. 储存管理(1)按照药品性质、储存条件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2)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建立药品储存档案,记录药品入库、出库、报废等情况。

3. 调配管理(1)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药品调配操作规程。

(2)调配处方时应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对医保用药进行单独标识,便于管理和统计。

4. 使用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确保用药安全。

(2)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3)对医保用药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用药规范。

5. 报销管理(1)严格执行医保报销政策,确保报销流程规范、高效。

(2)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报销真实性。

(3)定期对医保用药报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督与考核1. 药剂科定期对药房医保用药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药房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药品知识、操作技能、服务态度等。

3. 对医保用药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医保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医保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保医院药房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房全体工作人员和药品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三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持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3. 具备扎实的药学专业知识,熟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4. 身体健康,能胜任药房工作。

第四条药房工作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2. 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发放等工作;3. 参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4. 参与药品使用情况的调查和分析;5. 参与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五条药品采购: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2.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3. 药品采购价格应合理,符合市场行情。

第六条药品验收:1. 严格按照药品采购合同、药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2. 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包装等;3.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退货或报废。

第七条药品储存:1.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进行;2. 不同性质的药品应分开存放,避免相互影响;3.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第八条药品调配:1. 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调配准确;2. 调配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3. 调配中发现疑问,应及时与医师沟通。

第四章药品使用与监测第九条药品使用:1. 药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讲解药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2. 药师应关注患者用药情况,及时调整用药方案;3. 药师应积极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高药物治疗效果。

第十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 药师应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及时报告;2. 药师应参与药品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定,为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药房医保协议管理制度模板

药房医保协议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房医保管理,规范药房医保服务行为,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药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所有医保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结算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实现。

第二章协议签订第四条药房应与当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药房基本情况,包括药房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二)医保药品目录、价格、报销比例等;(三)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结算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四)药品质量保证措施;(五)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六)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六条药房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医保药品目录要求采购、储存、销售医保药品。

第七条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退货等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第八条药房应定期对医保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质量与医保协议相符。

第九条药房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确保药品价格与医保协议一致。

第四章结算管理第十条药房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报医保药品费用。

第十一条药房应积极配合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医保费用审核、结算等工作。

第十二条药房应建立健全医保费用结算台账,确保医保费用结算的真实、准确。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药房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药房违反本制度规定,被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查实的,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

第十五条药房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参保人员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药房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药房医保服务行为,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实现。

药房应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医保药品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1. 引言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是指药房在医保政策约束下,为保障医药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药房医保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医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药品的合理供应,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 医保目标与原则2.1 目标- 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权益- 提高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控制医保费用的增长2.2 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确保医保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提高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知情度。

- 公平公正原则:提供公平、公正的医疗保障,不偏袒任何一方。

- 合理用药原则:鼓励合理用药,避免滥用药物和浪费医保资源。

- 优质服务原则: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3. 医保管理流程3.1 医保申报药房在发生医保费用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向医保部门申报,包括提交相关病历和处方信息等。

3.2 医保审核医保部门对药房提交的医保申报进行审核,包括检查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等。

如发现问题,会进行退回或要求补充材料。

3.3 包装费用审批针对医保中规定的特殊药品,药房需要向医保部门申请包装费用的审批,确保特殊药品的包装费用得到报销。

3.4 医保报销医保部门在审核通过后,将对符合要求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药房应及时向参保人员退还其个人负担的费用部分。

4. 药品供应与管理4.1 药品采购药房应依据医保政策和市场需求,合理采购药品。

采购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

4.2 药品库存管理药房应建立健全药物库房管理制度,对药品库存进行定期盘点和管理,确保库存量的合理和安全。

4.3 药品调剂与发药药房应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调剂和发药,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以便后续管理和追溯。

5. 数据管理与统计5.1 数据收集药房应收集和保存与医保有关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包括医保申报信息、报销记录等。

5.2 数据分析与统计药房管理者可以根据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查找问题和研究解决方案,提高医保管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药房医保管理规章制度

药房医保管理规章制度

药房医保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房医保管理工作,保障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医保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医保定点药房,包括社区药房、医院药房等。

第三条药房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保相关规定,加强医保资金管理,做好医保服务工作。

第四条药房应当在开设的药品销售和服务范围内,提供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药品和服务。

第五条药房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库存管理、销售和使用等相关制度,确保合理用药。

第六条药房应当落实医保定点药品目录管理、报销政策等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收费凭证和发票。

第七条药房应当配备专业的医保管理人员,负责医保相关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第八条药房应当定期进行医保专项检查和自查,保证医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药房应当配合医保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条药房对违反医保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十一条药房应当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管理程序,合理选择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十二条药房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三条药房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药品库存,避免药品过期或滞销。

第十四条药房应当制定药品使用规范,防止药品滥用或浪费现象的发生。

第十五条药房应当对药品进行定期盘点和保管,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六条药房应当落实医保定点药品目录管理要求,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定点药品目录。

第十七条药房应当真实记录药品采购、销售和使用等相关信息,保留相关证据材料。

第十八条药房应当对医保报销的药品进行特殊管理,保证医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九条药房应当对医保参保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明确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药房应当加强医保资金使用的宣传,引导患者合理用药,避免滥用药品。

第二十一条药房应当建立健全就诊登记、收费结算等流程,准确核对医保资料。

第二十二条药房应当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及时向医保机构报销医保费用。

药房医保人员管理制度条例

药房医保人员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房医保人员管理,规范医保药品购销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疗保障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所有从事医保业务的工作人员,包括医保管理人员、药师、药品销售人员等。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三条药房医保管理人员负责:1. 制定和实施医保管理制度,监督各项医保政策落实;2. 组织开展医保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医保业务水平;3. 监督医保药品购销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4. 处理医保投诉,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第四条药师职责:1. 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确保药品符合医保规定;2. 指导患者合理用药,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3. 定期检查药品库存,确保药品质量;4. 参与医保政策宣传,提高患者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第五条药品销售人员职责:1. 熟悉医保药品政策,为患者提供准确、规范的医保购药服务;2. 严格执行医保药品价格,不得擅自调整;3. 维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4. 参与医保政策宣传,提高患者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第三章业务操作规范第六条药房医保人员应严格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办理医保药品购销手续。

第七条药房医保人员应验证参保人员的医保卡、身份证等信息,确保购药人员身份真实。

第八条药房医保人员应核对医保药品信息,确保药品符合医保规定。

第九条药房医保人员应按照医保规定,准确录入药品购销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第十条药房医保人员应定期检查医保药品库存,确保药品质量。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药房设立医保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医保业务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药房医保人员应定期参加医保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药房对医保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药房医保人员违反本制度,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或罚款;2. 严重违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或追究法律责任。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一、概述医保是指由国家提供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居民医疗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药房医保管理制度是指药房在医保政策指导下,依法经营、合规收费、规范用药的管理制度。

医保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监管药品的使用,防止滥用医保资金,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药房医保管理制度的建立1. 法律法规药房医保管理制度的建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药房医保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范围,但也为药房医保管理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 人员配备为了完善药房医保管理制度,药房必须配备专业的医保管理人员,包括医保管理专业人员、药学专业人员、财务人员等。

这些人员需要接受系统的培训,了解国家医保政策的要求和规定,熟悉医保结算流程和操作规定,具备规范用药和合规收费的能力。

3. 规范管理药房医保管理制度要求药房严格遵守国家医保政策的相关规定,规范管理用药行为。

药房必须按照医保目录规定的药品品种、规格、价格等信息进行用药,不得私自更换或提供非医保目录内的药品。

另外,药房还要建立健全用药审核机制,对患者的用药需求进行审核,保证用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 财务监管在医保管理制度下,药房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监管机制,确保医保资金的合规使用和监管。

药房必须凭有效医保凭证开具发票、凭据,不得私自套取医保资金,不得与患者进行违规收费,违规开具发票等行为。

同时,药房还要配合医保部门进行定期的财务审核和检查。

5. 信息化建设为了提高医保管理效率和监管能力,药房必须实施信息化建设,建立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电子发票管理系统等。

这些系统可以实时监控药物的进出库情况,准确记录用药信息,提供数据支持,确保医保资金的合规使用和监管。

三、药房医保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实施方案药房医保管理制度要求药房根据国家医保政策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医保药房管理制度

医保药房管理制度

医保药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所指“药房”是指承担国家医疗保险有关药品购买、发放的各类药房(以下简称药房)。

2、本制度旨在根据《国家医保药品购买及支付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14号)及《国务院关于改进国家医疗保险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2024〕48号)、《国家医保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发放管理办法》(国发〔2024〕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3、药房进行药品购进、发放及相关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药品安全、质量及贸易规定,坚持以药为先、廉洁从业的原则,严格依法经营,严禁贩卖过期药品、质量不合格药品或未经审批销售试验用药,严禁非法贩卖处方药、擅自调剂处方药、虐待患者等行为。

二、工作职责
1、药房负责人应对医保购进、销售、使用及废弃管理工作负责,定期对药房内的药品及药品产地、指示书、保质期等情况进行检查及登记,实行有效的药品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和执行药品购买、配药、发放及废弃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定期培训医护人员,加强从业人员的廉洁与专业素养的提升。

2、药房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

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房医保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医保资金使用监管,保障医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房医保内部管理的全过程。

三、职责分工1. 药房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监督药品进销存情况,确保药品品质和库存充足。

2. 药房医保管理人员负责医保结算,确保医保资金使用合规。

3. 药房技术人员负责药品配药及药品信息的核对工作。

4. 药房财务人员负责药品入库、出库及相关财务核算工作。

四、经营行为1. 药品采购:药房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药品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入库: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入库登记、验收、上账程序,确保药品入库准确无误。

3. 药品销售:药房应按照医生开具处方的药品种类、数量进行合理销售,不得擅自调换药品。

4. 药品退换:如遇药品质量问题或患者需要调整药品,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退换。

5. 药品调剂:药房药品调剂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确保用药准确。

6. 医保结算:药房医保管理人员应认真审核报销资料,确保医保结算准确无误。

五、内部控制1. 药品库存管理:药房应建立药品库存清单,定期盘点,确保药品库存准确无误。

2. 账务核对:药房财务人员应及时核对药品出入库与财务账务,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 报销资料保存:药房应妥善保存医保报销资料,进行备案存档,确保资料完整性。

4. 审核流程:药房医保管理人员需按规定程序进行医保报销资料的审核、复核工作。

六、违规处罚1. 药房若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2. 药房若违规调换药品或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 药房管理人员若违反医保相关规定,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 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如需修改,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医院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房医保管理工作,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医保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药房设立医保管理小组,负责医院药房医保工作的全面管理。

2. 医保管理小组由药房主任担任组长,药剂科主任、医保办负责人、财务科负责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 医保管理小组职责:(1)负责制定和修订医院药房医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医保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销售等工作。

(3)负责医保病人的用药指导、用药监测、用药评估等工作。

(4)负责医保费用的审核、报销、结算等工作。

(5)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

三、医保药品管理1. 医保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销售等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2. 医保药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医保目录要求,不得采购目录外药品。

3. 医保药品的验收必须严格把关,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4. 医保药品的储存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确保药品质量。

5. 医保药品的调配必须按照处方要求,确保准确无误。

6. 医保药品的销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医保政策,确保医保病人的权益。

四、医保病人用药管理1. 医保病人用药必须符合国家医保目录要求,合理用药。

2. 医保病人用药前,药剂师应向病人提供用药指导,包括用药目的、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用药注意事项等。

3. 医保病人用药过程中,药剂师应定期进行用药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医保病人用药结束后,药剂师应进行用药评估,总结用药效果,为后续用药提供参考。

五、医保费用管理1. 医保费用的审核、报销、结算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医保政策执行。

2. 医保费用的审核必须准确、及时,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 医保费用的报销必须符合国家医保政策,不得虚报冒领。

4. 医保费用的结算必须及时、准确,确保医保病人的权益。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全套范文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全套范文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全套范文药房医保管理制度全套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房医保管理工作,保障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所有药房的医保业务管理。

第三条药房应当依法参保,接受县级医保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医保药房应当按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规定的药品进行采购和销售,不得销售未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

第五条医保药房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库存管理、销售等各项制度,确保医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六条医保药房应当按照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进行药品采购,遵守采购程序和要求。

第七条医保药房应当与医保药品零售企业签订正式的供货合同,明确货品的种类、质量和价格等,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供货的稳定性。

第八条医保药房应当建立合理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实行先进先出、严格盘点、不过期等原则。

第九条医保药房应当加强与供货商的沟通,及时了解货品的价格变动和药品供应情况,并及时调整采购计划。

第十条医保药房不得擅自从非指定供货渠道采购药品,不得收受供货商的回扣、返利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十一条医保药房应当对医保药品实行一票制,即每次仅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种药品。

第十二条医保药房应当向参保人员讲解医保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提供用药指导。

第十三条医保药房应当保证医保药品的质量安全,不得销售已过期的药品。

第十四条医保药房应当建立合理的退药制度,对于因特殊原因,需要退还已销售的药品的,应当退还给供货商或上级医保部门。

第十五条医保药房应当做好药品销售记录,保留销售发票、处方等相关资料,并定期汇报给上级医保部门。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医保药房应当合理使用医保资金,不得存在虚报、套取、挪用、私分等行为。

第十七条医保药房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八条医保药房应当按照上级医保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接受财务监督和审计。

药房医保内部的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内部的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内部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房医疗保障(以下简称医保)内部管理,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房在医保药品采购、储存、销售、配送、结算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药房应建立健全医保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五条药房应根据医保政策、药品需求和预算,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采购。

第六条药房在采购医保药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合法、合规的采购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第七条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验收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变质、损坏等。

第三章药品销售管理第九条药房应根据医保政策、药品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药品销售计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销售。

第十条药房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应核对患者的医保身份,严格执行医保政策,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医保基金的安全。

细记录药品的销售情况,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以备查验。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二条药房应根据医保政策和患者需求,制定药品配送计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配送。

第十三条药房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配送企业,签订合法、合规的配送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第十四条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配送记录制度,详细记录药品的配送情况,包括配送企业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配送时间等,以备查验。

第五章医保结算管理第十五条药房应根据医保政策和患者需求,制定医保结算流程,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结算。

细记录医保结算情况,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结算金额等,以备查验。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11、目的以参保人员为中心,确保药品质量、服务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执行政府医保政策、价格政策,维护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用药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引用文件2.1《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房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1号)2.2《关于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54号)2.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售药管理的通知》沪医保〔20XX〕166号2.4《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和规范参保人员购药行为的通知》(沪医保〔20XX〕186号)2.5《关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中药饮片及药材支付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110号)2.6《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 年版)》沪人社医发(20XX)59号2.7《关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对规定范围内处方药执行登记销售的通知》沪人社医监发(20XX)59号3、职责3.1店经理负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医保柜药师、营业员负责医保日常操作。

4、管理概要4.1硬件要求4.1.1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其中医保服务区域面积≥50平方米,采光通风好。

医保柜外服务区≥25平方米,配备饮水机、椅子等,供参保人员休息。

4.1.2设立医保展示柜,非处方药与处方药应分柜陈列,并按“支付方式”分类摆放,展示品种为所有配售品种,展示品种数符合医保管理规定。

4.1.3设立单独的医保服务区域、医保仓库,保证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正常供应。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药房医保管理,规范药品采购、配送、销售和结算等相关工作,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医保参保人员的权益,特制定本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二、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计划:药房应根据医院的药品需求和医保政策要求,编制年度药品采购计划,并按时报送给医保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2. 药品采购渠道:药房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合法药品供应商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中选择供应商,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和合规性。

3. 药品采购合同:药房与供应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方式等内容,并保留采购记录和票据作为核查依据。

4. 药品验收和存储:药房应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确保符合要求后进行存储,并按照要求分类存放。

5. 药品库存管理:药房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量和质量与实际销售需求相符,并及时报告医保部门。

三、药品销售管理1. 药品销售记录:药房应建立和维护完整的药品销售记录,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价格、销售日期等信息,并及时报送医保部门进行核查。

2. 药品销售凭证:药房应给每位购药人提供正规的药品销售凭证,包括购药发票或购药凭证,确保购药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3. 药品销售限制:药房应按照医保政策和相关规定,对医保目录以外的药品进行限制销售,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4. 药品退换管理:对于因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需要退换的药品,药房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换,确保医保参保人员的权益不受损害。

四、医保结算管理1. 医保结算凭证:药房应提供正规的医保结算凭证,包括医保结算单或报销凭证,确保医保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2. 医保结算方式:药房应按照医保政策和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医保结算方式,如直接结算、预付款结算等,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医保结算审核:药房应按照医保部门的要求,对医保结算信息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并及时报送医保部门。

定点药房医保人员管理制度

定点药房医保人员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定点药房医保人员管理,规范药房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本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定点药房所有从事医保工作的相关人员。

####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三条定点药房医保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医保服务质量和效率;3. 核验参保人员身份,核对医保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4. 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确保药品质量;5. 对参保人员的用药进行指导,提供合理用药建议;6. 及时、准确记录医保药品销售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7. 配合医保管理部门进行审计、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定点药房医保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对不符合医保规定的药品销售行为有权拒绝;2. 对参保人员的用药咨询提供专业指导;3. 对违反医保规定的药品销售行为有权制止并报告;4. 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权向上级反映。

####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五条定点药房医保人员应按照以下规范提供服务:1. 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核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确保证、卡、人一致;2. 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对处方药销售应查验处方,并经在岗药师审核签字;3. 对外配处方药,应接收由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名的外配处方;4.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5. 非处方药销售应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6. 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

####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六条定点药房医保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医保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医保政策执行到位。

第七条定点药房医保管理部门应建立考核制度,对医保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遵守医保政策情况;2. 服务质量;3. 工作效率;4. 数据统计准确性;5. 问题处理能力。

药房医保人员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药房医保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医保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地方医保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房内从事医保业务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1. 药房医保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医保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医保业务操作规程。

2. 负责参保人员医保信息的录入、核对、查询、变更等工作。

3. 负责医保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退换货等环节的管理。

4. 负责医保结算业务的办理,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5. 负责医保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解释等工作。

6. 对违反医保政策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报告上级部门。

四、工作要求1. 药房医保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家认可的中药、西药、营养、保健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2)熟悉医保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医保业务操作能力;(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诚实守信,公正无私。

2. 药房医保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医保业务操作规程,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2)按时完成医保信息录入、核对、查询、变更等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3)对医保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退换货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质量;(4)在办理医保结算业务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参保人员权益;(5)定期参加医保政策法规、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五、考核与奖惩1. 药房医保人员的工作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1)日常考核主要考核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质量等方面;(2)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业绩、团队协作、个人成长等方面。

2. 药房医保人员的奖惩措施:(1)对工作表现优秀、业务能力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2)对违反医保政策法规、工作纪律的员工,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药房医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药房医保管理部门负责修订。

2024年医保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医保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医保管理制度样本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为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经营管理工作,确保经营行为合规,并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本药房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药品质量保证1. 裕河大药房所经营的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2. 所有购进的药品必须从具备合法经营(生产)资质的企业购入,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

购进业务需经质管员及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 严把药品购进验收关,确保每一批次进入药房的药品均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架销售。

4. 定期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质量养护检查,每月底由质量养护员进行全面外观质量检查。

对发现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质量管理员进行复查处理。

二、执行国家政策与药品供应1. 严格遵守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及市场调查结果,合理制定价格,并实行明码标价,确保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

2. 积极组织货源,以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

对于缺货药品,应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三、工作管理制度1. 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

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

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答,严禁与顾客争吵,确保服务文明、规范。

四、药品分类管理1. 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

确保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

2. 严格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

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和处方保存工作。

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地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等。

五、帐务管理1.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

非医保范围内的营养保健品等不得使用医保卡进行购买。

2. 建立健全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制度。

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提供购药清单,并清晰记录结余金额。

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送统计报表。

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房医保内部管理,规范药房医保服务工作,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房在医疗保险药品供应、费用结算、基金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药品服务。

第四条药房应建立健全医保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二章医保药品管理第五条药房应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出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使用药品和提供医疗服务。

第六条药房应建立医保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做好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

第七条药房应实行医保药品售价核对制度,确保药品售价准确无误,防止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等违规行为。

第八条药房应建立医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保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第三章医保费用结算第九条药房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合理结算参保人员的医药费用,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条药房应建立医保费用核对制度,做好费用结算的核对工作,防止漏费、错费等现象发生。

第十一条药房应定期对医保费用结算情况进行自查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医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第四章医保基金监管第十二条药房应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对医保基金的日常监管,防止基金流失和滥用。

第十三条药房应配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药房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医保基金风险防控机制,防止医保基金被套取、骗保等违规行为。

第五章人员培训和考核第十五条药房应加强对医保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医保政策和业务水平,确保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医保药房人员管理制度

医保药房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保药房的管理,规范药房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药房人员职责第三条药房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药房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药房正常运营秩序。

2. 热情接待患者,耐心解答患者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3. 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配、销售、退药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4. 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确保药品质量。

5. 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准确计算医保报销金额。

6. 及时处理医保患者投诉,维护医保患者权益。

7. 参与药房各项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药房人员行为规范第四条药房人员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仪表整洁,着装规范,佩戴工作牌。

2. 上班时间保持手机静音,不得私接电话、玩游戏、看视频等。

3.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脱岗、串岗、闲聊。

4. 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吸烟。

5. 不得收受患者、供应商的礼品、礼金。

6.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7.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药房人员培训与考核第五条药房人员应参加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条药房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业务知识掌握程度。

2. 工作态度、服务质量。

3. 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4. 工作业绩。

第五章药房人员奖惩第七条对表现优秀、业务能力强的药房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药房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为示例性质,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门店成立医保管理小组,由门店店长、药师等人员,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医保工作。

店长负责对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本门店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药品管理
<一>药品配送
1.门店所经营药品由公司总部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择优采购,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门店不得单独进行采购。

2.门店按照《施秉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实行)》配备好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品种,满足参保人员医保基本用药。

3.门店应严格按照公司《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进、存、销进行规范管理。

<二>药品储存
1.药品应按规定的条件储存,保证储存药品的质量。

2.药品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分类陈列并有明显的分类标识,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处方与非处方、内服与外用、易串味药品专柜陈列。

3.门店每个季度做好药品盘点工作,做到商品帐货相符,盘点表并按要求保存备查。

<三>药品销售
1.规范配药行为,应认真核验其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并对提供的处方进行审核,严禁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2.药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医保处方可调配、销售处方药。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须经处方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3.国家规定的非处方药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

每次配药必须认真填写“医疗保险诊历本”。

4.药品销售必须打印与药品基本信息一致的电脑购物小票,电脑小票上按要求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企业、批号等反应产品质量的信息。

三、服务管理
1.门店应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做好基本用药目录缺药登记,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

2.门店按规定设置夜间售药服务窗口并有服务电话,提
供24小时售药服务。

3.营业时间内设置用药咨询,药师应根据病情对购药参保人员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并说明用药的注意事项。

4.加强医疗保险征策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

正确及时处理医保购药人员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

四、财务管理
1.药品按规定分类陈列并做到一物一标价签。

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最高零售价。

2.对配送入库的药品由验收人员根据配送单据对实物进行品名、规格、单位、生产企业、数量、批号、有效期进行逐一验收并签字后一般情况24小时完成电脑入库,特殊情况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电脑入库。

对货单不符的商品及时向配送中心查询和处理。

3.门店做好医保账册的建立,按月做好药品配送单据、退货单据等账册分类装订,并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保存备查。

五、信息管理
1.信息管理员及时与社保中心沟通做好医保信息系统建设。

2.确保录入医保系统的药品目录准确无误。

3.规范电脑操作,维护好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
结算的及时准确。

4.每月按规定向社保中心报送上月医疗保险费用月报表、医疗保险费用结帐单。

六.奖罚管理
1.24小时售药标志不明或破损的发现一次对负责人进行5元的处罚
2.未按规定核验其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冒名配药的发现一次扣5元
3.未按规定审核医保用药量导致超剂量的发现一次扣5元
4.门店基本用药品种未达到70%以上的对负责人进行10~50元的处罚。

5.门店未按制度规定每月分类建立医保账册的发一次对财务人员进行5~10元的处罚。

6.药品未按规定处方与非处方分类陈列,标志不明显的发现一处扣1元
7.药品配送单据未按规定及时入库,且帐货不符的发一次扣5元
8.门店未按规定进行季度盘点且盘点盈亏金额超过公司财务规定金额对负责人处以50~100元的处罚。

9.销售药品未按规定及时向参保人员提供购物小票的发现一次扣5元
10.门店所销售药品未执行物价部门核定零售价格,未
做到一物以标签的每发现一次扣10~50元。

11.门店未按规定每月向社保中心报送上月医疗保险费用月报表、医疗保险费用结帐单的每次对负责人处以50元以内的罚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