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产评估新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正本)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
“资产评估收费”系列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根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资产评估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于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重新制定的资产评估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企业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第七条实行计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
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确定。
四川省现行审计、评估、工程造价、税务鉴证收费标准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价费[2004]253号各市、州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国务院六部委关于《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现印发全省,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附件: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国务院六部委关于《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成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实行有偿服务,自收自支,独立核算,依法纳税。
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承办报表审计、验资等两个部分业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余业务项目的收费按照自愿委托的原则,由双方自行协议商定。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承办业务的收费标准,分计件和计时两种形式,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收费形式。
第五条对汇总或合并报表单位的审计,其独立核算单位应分别计算收费。
第六条委托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双方应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应包括委托的事项、业务范围及目的,签约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以及收费方式、收费金额和付款时间等内容,可在确定委托关系后预收全部或部分费用,也可与委托人协商约定在提供服务期间分期收取或在完成委托事项后一次性收取。
如该项委托因故中途停止,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依据《合同法》办理。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在四川省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在四川省执行业务的可参照执行。
第八条委托者委托的业务不在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会计师事务所派出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委托方负担。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承办的业务,凡需要出具报告书的,一般为中文本一式三份,如果需要增加份数或需要翻译为外文的,可酌收成本费或翻译费用。
成都房产评估收费标准
成都房产评估收费标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崛起,也催生出了不少新的工作岗位,比如房产评估,这个主要用在房屋抵押、贷款、拍卖等领域,因为房子本身比较值钱,所以房产评估的收费也是比较高的,就以成都为例,那么成都房产评估收费标准?下面就由我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成都房产评估收费标准成都房地产估价根据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如下:1、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二、房产评估的内容有哪些1、建筑物的折旧程度建筑物的折旧指建筑物因时间经过而造成的损耗。
建筑物损耗可分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建筑物折旧分为物质折旧、功能折旧和经济折旧。
2、土地生熟程度土地生熟程度指基础设施的通达程度和土地的平整程度。
3、资本化率资本化率是用以将纯收益资本化(或转化)为价格的比率。
实质上是一种资本投资的收益率(获利率、报酬率、利润率、回报率、盈利率、利率)。
4、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是在某一城市的一定区域范围内,根据用途相似、地段相连、地价相近的原则划分地价区段,然后调查评估出的各地价区段在某一时点的平均水平价格。
5、标定地价标定地价是指一期和一定条件下,能代表不同区位、不同用途地价水平的标志性宗地的价格。
6、房屋重置价格房屋重置价格是假设房屋在估价时点重新建造时,必要的建造费用加平均利润。
7、底价底价是指、企业或私人(尤其是拍卖)房地产时确定的最低价格,亦称起叫价格(简称起价)。
三、房产评估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1、所在小区的均价,以及小区内类似房屋的挂牌价和成交价格2、周边小区类似房源的挂牌价和成交价格3、所在小区和所在板块的房价走势4、被估算二手房的特性,包括房型、楼层、装修、朝向、房龄、小区内位置、景观等等。
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川发改物价〔2010〕688 号)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 ),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 )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第七条实行计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
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分别确定。
第八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上下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制定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以资产评估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对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影响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确定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二)评估业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资产评估公司收费标准
资产评估公司收费标准资产评估公司收费标准IEN国家级证券资格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收费标准(92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资产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的规定,本着“优质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国家物价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1992]价费字625号文件《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12月10日)。
实行评估值差额定率累进法。
资产评估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如下:档次12345注:计算方式(假设委估资产价值1000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00×6‰=0.6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部分:900×2.5‰=2.25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4000×0.8‰=3.2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部分:5000×0.5‰=2.5万元10000万元以上部分:0(合计:8.55万元)BeijingNorthernYashiAssetsAppraisalCo.,Ltd.电话131********评估值(万元)100以下(含100)100以上1000(含1000)1000以上5000(含5000)500010000(含10000)10000以上差额计费%0.60.250.080.050.IEN 国家级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即:评估值(万元)100201*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1*250030003500400045005000600070008 000900010000[1992]价费字625号(元)600085001100013500160001850021000235002600028500325003650040500445004850 05250056500605006550070500755008050085500BeijingNorthernYashiAssetsAppraisalCo.,Ltd.电话131460507IEN国家级证券资格评估机构我们视委托方具体情况,根据委托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工作繁简程度、报告出具时间要求,评估报告语种、服务、及其相应的专家队伍等具体情况,本着“优质服务、长期合作”原则,与委托方协商收费。
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四川省资产评估是指对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确定其价值的过程。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工作量、专业性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下面是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一般范围。
首先,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与被评估的资产价值有关。
一般情况下,资产评估的收费按照被评估资产的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比例通常在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之间。
其次,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与评估的方式和难度有关。
不同类型的资产评估可能需要不同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评估的难度也不同。
一般情况下,评估难度较高的资产,收费标准会相应较高。
再次,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与评估师的资质和经验有关。
具备高级评估师职称的评估师一般收费标准较高,因为他们具有更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最后,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还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在市场需求大,评估师相对较少的情况下,收费标准可能会较高。
相反,在市场竞争激烈,评估师数量充足的情况下,收费标准可能会相对较低。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提到的收费标准是一个大致范围,具体收费标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衡量和商议。
此外,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确保评估
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总之,四川省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是根据资产价值、评估方式和难度、评估师资质和经验以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具体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议和衡量,同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价费字[1992]625号
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价费字[1992]625号1992年12月1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处):为促进资产评估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资产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现将制定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给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们。
附件: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资产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取得省以上(包括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临时资格证书的机构,承担资产评估业务,均可按本规定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即按资产金额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收费总额。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为五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资产评估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档次计费额度差额计费率(万元)1/10001100以下(含100)62100以上~1000(含1000)2.531000以上~5000(含5000)0.845000以上~10000(含10000)0.5510000以上0.1上述标准为最高限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经济特区可适当高于上述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30%。
第五条资产评估收费一般依据帐面原值,没有帐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帐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
四川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四川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在进行资产评估时,了解收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四川地区的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评估对象的类型、规模、复杂程度等。
因此,本文将详细介绍四川地区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该地区的资产评估收费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四川地区资产评估收费的基本原则。
通常情况下,资产评估收费是按照评估对象的价值来确定的。
评估对象的价值越高,评估收费也就越高。
此外,评估对象的类型和复杂程度也会对收费标准产生影响。
在四川地区,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一般是由评估机构根据这些原则进行制定的。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四川地区不同类型资产评估的收费情况。
对于不动产的评估,一般按照不动产的价值和复杂程度来确定收费标准。
例如,对于房地产的评估,根据房屋的价值和评估的复杂程度,收费标准会有所不同。
对于动产的评估,同样也是按照动产的价值和复杂程度来确定收费标准。
不同类型的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会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咨询。
另外,四川地区的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还受到评估机构自身实力和声誉的影响。
一般来说,具有良好声誉和丰富经验的评估机构会相对收费较高,因为他们能够提供更专业、更可靠的评估服务。
而一些小型的评估机构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来确定收费标准,这就需要委托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四川地区的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可能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在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可能会降低收费标准来吸引更多的委托方。
而在市场供求紧张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可能会提高收费标准。
因此,在选择评估机构时,需要对市场情况进行一定的了解,以便获得更合理的收费标准。
综上所述,四川地区的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是根据评估对象的类型、规模、复杂程度、评估机构自身实力和声誉以及市场供求关系来确定的。
在选择评估机构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以便获得更合理的收费标准。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四川地区的资产评估收费情况。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第七条实行计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
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确定。
第八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上下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制定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以资产评估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对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影响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确定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二)评估业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规定
土地价格总额(万元)
差额累进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4
2
101~200
3
3
201~1000
2
4
1001~2000
1.5
5
2001~5000
0.8
6
5001~10000
0.4
7
10000以上
0.1
2.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
序号
城镇面积(平方公里)
收费标准(万元)
1
5以下(含5)
4-8
2
5-20(含20)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规定
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表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50万以下
51-100万
101-500万
501-1000万
1001-5000万
5001-1亿
1亿以上
验资(次)
1200
2500
5000
7000
10000
15000
万分之2
报表审计(年)
1500
3000
6000
9000
12000
报表审计是以企业的资产总额为计费依据资产评估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档次计费额度万元差额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100以上1000含1000251000以上5000含5000085000以上10000含100000510000以上01房地产评估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差额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1011000251001200015200150000850018000048001100000210000以上01土地评估收费标准1
8-12
3
20-50(含50)
四川省评估收费标准
四川省评估收费标准
四川省评估收费标准是指对房地产、土地、企业资产等进行评估时所收取的费
用标准。
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评估市场秩序、保护评估师的合法权益、维护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四川省评估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四川省评估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的。
四川
省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评估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并加以实施。
在评估收费标准中,对于不同类型的评估项目,如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企业资产评估等,都有相应的收费标准规定,以保证评估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其次,四川省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是经过充分调研和市场调查的。
在制定评估
收费标准时,四川省相关部门会对市场进行调研,了解评估市场的行情和价格水平,同时也会对评估师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了解,以确保评估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再次,四川省评估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情况进行的。
评
估市场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和行业的发展,四川省会不定期地对评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和修订,以保证评估费用与市场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最后,四川省评估收费标准的实施是为了保障评估市场的秩序和评估师的权益。
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规范评估市场的秩序,防止不合理竞争和价格欺诈现象的发生,同时也可以保障评估师的合法权益,为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四川省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评估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川省将继续依法依规制定和调整评估收费标准,为评估市场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篇: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 1 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第七条实行计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
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确定。
第八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上下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制定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以资产评估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对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影响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确定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二)评估业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最新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第七条实行计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
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确定。
第八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上下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制定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以资产评估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对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影响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确定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二)评估业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行业收费行为,保护委托人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从事资产评估服务所收取费用的行为。
第二章收费原则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协商确定收费类型和收费标准。
第三章收费类型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分为计件收费和计时收费两种类型。
第五条计件收费是指按照评估资产的价值大小、复杂程度、评估工作量等因素,协商确定一个固定数额的收费。
第六条计时收费是指按照评估人员的工作时间、专业技能等级、工作复杂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每小时的收费标准,并据此计算总费用。
第四章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第七条资产评估服务中的部分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包括国有资产的评估服务及其他需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情形。
具体指导价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
第八条除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外,其他资产评估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根据市场情况和评估服务的具体内容协商确定。
第五章收费管理第九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收费依据等内容,并向委托人公示。
第十条资产评估机构在收取费用时,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费凭证。
第六章委托人权益第十一条委托人有权了解资产评估服务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并要求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详细的收费清单。
第十二条委托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收费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或物价部门投诉举报。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的修改和废止,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
四川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
四川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我省资产评估机构评价行为,向社会披露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状况信息,引导资产评估机构合理竞争,推动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评价是根据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业务收入、评估师数量等反映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状况的相关单项指标进行评分,并按照指标权重计算每个评估机构的综合得分,并据此进行级别评价。
第三条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坚持客观、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综合评价的范围为我省资产评估机构及省外资产评估机构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综合评价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综合评价年度为自然年,基准日为前一年度月日,每年月按本办法规定公布评价结果。
第六条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以上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参加综合评价。
第七条综合评价选取资产评估机构的下列指标(附表),采用最大值比较法计算单项指标得分:(一)年评估业务收入根据资产评估机构上报的财务报表数据计算。
年评估业务收入得分×(该评估机构年评估业务收入÷参评评估机构中年评估业务收入最大值)。
(二)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根据当次评价年度基准日记载的数据计算。
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得分×[ (该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 ÷参评评估机构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最大值],其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资深会员数量×。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学历结构根据行业信息平台当次评价年度基准日记载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学历换算成分数计算(附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学历结构得分×(该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学历结构得分÷参评评估机构中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学历结构得分最大值)。
(四)执业质量根据当次评价年度内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受到行政处罚、自律惩戒等情况进行评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03.23•【字号】•【施行日期】1994.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通知(1994年3月23日)自国务院实施发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来,我省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有很大发展。
这对于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家利益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近年来,也出现了擅自建立资产评估机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不规范等现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省国有资产评估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国有资产评估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国有资产评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全省资产评估机构的国有资产评估资格和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核发工作,由省或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取得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任何机构,均不得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三、统一规范国有资产评估市场。
从事国有资产评估的机构,必须是持有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并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公正性服务机构。
从事国有资产评估的机构,不得挂靠企业、公司等营利性组织,也不得挂靠学会、协会等自身需要挂靠的单位。
开展评估工作,必须恪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利用行政管理职权垄断行业评估业务,也不得采取竞相压低评估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承揽评估业务。
从事国有资产评估的机构依法、独立、公正执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非法干预。
四、资产评估机构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资产评估,按规定的标准收取评估费用。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资产评估为名,向企业等被评估单位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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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我省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资产评估机构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异地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可以执行资产评估机构所在地或者提供资产评估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涉及多个独立核算单位的,应按独立核算单位分别计算收费。
第七条实行计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
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确定。
第八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也可参照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执行.确定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评估业务的难易程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九条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服务业务收费合同(协议)或者在业务约定书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协议)或收费条款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条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后,因一方
过错或无正当理由委托关系终止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依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委托方委托的业务不在资产评估机构所在地的,资产评估机构派出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委托方负担。
资产评估机构受委托人要求,赴境外或港澳台地区开展资产评估服务的费用,通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资产评估机构承办的业务,凡需要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一般为中文本一式三份,如果需要增加份数或需要翻译为外文的,可酌收成本费或翻译费用.
第十三条采取招(投)标方式取得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时,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投标报价。
第十四条资产评估机构为委托人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
第十五条资产评估机构向委托人收取评估费用,应当出具合法票据。
第十六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评估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为确保资产评估业务质量,防止价格恶性竞争,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
度,严禁降价竞争,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收费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
(二)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
(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评估服务收费的;
(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乱收费的;
(五)不按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资产评估机构或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存在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向资产评估机构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第二十条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之间发生收费纠纷,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四川省物价局会同四川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四川省资产评估机构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计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六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
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
按上述标准计算后,单个评估项目收费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执行.
二、计时收费标准
计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四档,各档计时收费标准如下: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300-3000元/人•小时;
合伙人、部门经理:260—2600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200—2000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100—1000元/人•小时。
=IF(A3<10000,IF(A3〈100,A3*0。
006*10000,IF (A3<1000,(6000+(A3-100)*0。
0025*10000),IF(A 3〈5000,28500+(A3—1000)*10000*0。
0008,IF(A3〈10000,60500+10000*(A3-5000)*0。
0005)))),85500+(A3-1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