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职务犯罪
企业职务犯罪量刑标准
企业职务犯罪量刑标准
企业职务犯罪是指在企业经营、管理、生产中,职务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挪用、骗取、敲诈企业财产,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企业职务犯罪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社会秩序,因此对于企业职务犯罪的量刑标准需要进行明确规定。
首先,对于侵吞、挪用、骗取、敲诈企业财产的行为,根据犯罪情节和社会危
害程度,量刑标准应当依法加重处罚。
一般情况下,侵吞、挪用、骗取、敲诈企业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其次,对于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量刑标准也需要根据
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明确规定。
如果企业职务犯罪行为导致企业破产、职工失业,甚至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当依法加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此外,对于企业职务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还需要考虑到犯罪人的悔罪表现和赔
偿情况。
如果犯罪人能够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能够积极赔偿企业经济损失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反之,如果犯罪人拒不认罪、不悔罪或者拒绝赔偿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企业职务犯罪的量刑标准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明
确规定,对于严重影响企业经营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应当依法加重处罚,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社会的稳定。
同时,对于悔罪表现和赔偿情况也应当进行综合考虑,实现量刑的公正和合理。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PPT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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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案例2: 2011年2月17日,某公司从银行贷款50万元。沈某利用其担任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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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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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案例1:被告人某丙受贿案 某丙,男,44岁,某民营公 司招标部副总,在该公司一 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收受某投 标单位5万元,帮助该单位中 标。案发后,某丙以公司企 业人员受贿罪被法院判处4年 有限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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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 说法
案例2:陈某案发前系浙江报喜 鸟服饰有限公司采购部副经理, 陈某工作努力,很受公司青睐。 2005年12月,陈某收受了浙江某 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第一笔贿赂款 ,过了一段时间发现没人发现后 ,陈某便开始了“谁给钱就给谁 订单”的采购行动。截止东窗事发 ,陈某先后收受他人贿赂总计 19.3万元。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 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 陈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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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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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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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侵犯商业秘密罪 追诉标准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 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 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 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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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侵犯商业秘密罪
案例:泽某、张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被告人泽某、张某分别于2005年和2006年加入罗信公司并签订了相关保 密协议,2010年二被告分别担任罗信公司研发经理和事业部总经理,并组 织领导了公司一款名为E75型的GIS采集器的研发。 在掌握了对该产品起核心作用的PCBA板设计的有关技术信息之后,张某 与泽某丈夫成立了昊天公司并先后从罗信公司离职,经营范围与罗信公司 相近。二被告提供了PCBA板的相关设计图纸交由另外两家公司生产,组 装成新的GIS采集器重新命名为S10、S12型对外销售,获利300多万,这 期间也陆续招揽多名曾在罗信公司任职的员工参与产品生产、测试等活动 。 2012年4月21日,泽某在昊天公司被公安机关抓获,张某在次日经公安 人员联系主动到案。法院判处两人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100万。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治理对策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治理对策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一些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现象也逐渐浮出水面,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治理对策来应对这一问题。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是治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基础。
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种职务犯罪的界定和惩处措施,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同时,还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防止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其次,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是治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重要途径。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同时,加强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约束,减少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此外,加强行业协会和商会的监督也是治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
行业协会和商会应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会员企业的自律管理,发现和查处职务犯罪行为。
同时,还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治理工作的开展,形成多方合力。
最后,加强舆论监督是治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重要环节。
媒体应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报道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同时,公众也应积极参与到治理工作中,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压力,促使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和整改。
总之,治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媒体和公众等各方应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治理工作的开展。
只有通过多方面的措施和努力,才能有效地减少和遏制民营企业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民营企业中职务犯罪的几点分析
民营企业中职务犯罪的几点分析首先,职务犯罪的定义和特点需要明确。
职务犯罪通常指的是在担任职务期间,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受贿、受贿等行为,以谋取不当好处或违反法律法规。
与其他犯罪形式相比,职务犯罪具有一定的特点,如具有收入、财力等多方面的便利条件,更容易实施;同时,职务犯罪往往涉及大额财物,对企业、员工和社会造成的损失也相对较大。
其次,职务犯罪的原因和动机有多方面。
首先,企业内部制度不健全和监督不到位是导致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公司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账务反馈制度,使得员工更容易发现和利用企业内部存在的漏洞和弊端。
其次,贪婪和个人私利是职务犯罪的常见动机。
企业高管和职员可能因为私欲膨胀,想尽办法获取个人利益,出现侵吞公共财产、索取贿赂等行为。
再者,企业内部的人事处置不公和酬薪机制不合理也会成为职务犯罪的催化剂,导致员工为了迎合上级、获取更高的报酬而采取不法手段。
然后,影响职务犯罪的因素有多方面。
首先,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会影响职务犯罪的发生。
当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财富分配不均等问题突出时,增加了员工追求私利的动机和需求,从而增加了发生职务犯罪的可能性。
其次,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也会对职务犯罪产生深远的影响。
如果企业文化鼓励个人主义、追逐利益最大化,不重视诚信和忠诚,那么员工很可能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好处。
另外,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力度也是影响职务犯罪的重要因素。
如果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不力,职务犯罪者就会因为缺乏惩罚和监督而放纵自己的行为。
最后,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机制。
其次,企业应加强员工队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素质,增强其诚信意识。
此外,法律部门应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处罚力度,确保对犯罪行为的快速严厉处罚。
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行为。
民营企业员工职务犯罪预防与普及
民营企业员工职务犯罪预防与普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企业员工职务犯罪问题的增加,给企业经营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员工职务犯罪的发生,对民营企业员工进行职务犯罪预防与普及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就民营企业员工职务犯罪的预防与普及进行探讨。
一、员工职务犯罪的现状员工职务犯罪是指企业员工利用其职务之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达到个人私利和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随着市场化经济的深入发展,员工职务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 犯罪手段多样化:员工职务犯罪手段多样,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吞公司财产、偷盗公司资产、索取回扣等各种方式。
2. 经济损失严重:员工职务犯罪一旦发生,往往会造成企业巨额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经营状况。
3. 社会影响恶劣:员工职务犯罪的发生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还会给企业形象和声誉带来极大的损害,对整个社会经济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二、员工职务犯罪的预防针对员工职务犯罪的特点和现状,民营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员工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1.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于员工职务犯罪的预防非常重要。
企业应加强对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明确权限和责任,规范内部业务流程,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漏洞行骗。
2. 强化内部控制: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财务数据的监控和分析,防范员工的财务犯罪行为。
3. 严格人事管理:企业在招聘、培训和管理员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员工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对员工的纪律约束和管理,在选拔用人上做到公正公平,杜绝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
4.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企业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对企业资产和财务信息的保护,加大对员工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民营企业职工是否可以判渎职罪
民营企业职工是否可以判渎职罪民营企业职工不可以判渎职罪。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渎职罪是一个统称罪名,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等。
关于民营企业职工是否可以判渎职罪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民营企业职工是否可以判渎职罪1、民营企业职工不可以判渎职罪。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渎职罪是一个统称罪名,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等。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渎职罪的构成条件都有哪些1、主体要件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要件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3、主观要件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
故意与过失的具体内容因具体犯罪不同而不同。
本章犯罪没有目的犯。
4、客观要件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职务犯罪是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利益从而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职务犯罪是我国廉政建设的一个毒瘤,是我国反腐倡廉工作打击的重点,一经查处,坚决严办。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及预防
主讲人:
大家好: 据领导工作安排,今天利用这个机会
和大家一起交流和探讨企业工作人员的职务 犯罪及预防问题。随着国家改革开放逐步深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蓬勃发展的情况下,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细胞,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也展现出了勃勃生机。但是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过程中, 也出现了一些影响发展的因素,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企业 中出现的职务犯罪问题,预防企业职务犯罪,也成为了公司 一项新的工作任务。下面,我就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同大 家一起交流、探讨企业中常见的职务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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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仓库保管员监守自盗1.598吨棉纱运出厂 严某是某色织有限公司仓库保管员,颜某则负责用电动三轮车为
该公司运送货物。2007年8月至2008年1月间,二人经合谋,利用 严某为公司保管棉纱的职务之便,由严某用蛇皮口袋将棉纱装好 放在仓库门前,颜某则利用运送货物的机会将棉纱一并运送出厂, 再进行销赃。两人共合谋作案几十起,盗窃各类规格棉纱1.598吨, 价值人民币17578.00元。2008年1月24日两人故伎重演时被公司 保卫人员当场抓获。 2008年2月25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仓库保管员勾结 外部人员侵占公司财产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 严某、颜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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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被告人丁某职务侵占案。
被告人丁某,原系北京市联运公司海淀分公司临时工。 2001年3月,被告人丁某在北京市联运公司海淀分公司做临时工, 因工作表现较好,被公司定为上站业务员,该公司分配其从事发送托 运货物业务,负责代班交票,与车站交接货物。2001年9月21 日,丁某从单位领出货物后,持公司事先做好的货票与同事王某、林 某某一同去北京站办理托运。在北京站丁某与林某某先将所托运的货 物搬入行李车间,然后丁某一个人去办理托运手续。在北京站行李车 间,丁某对工作人员谎称有4件货单位让其取回不再托运了,擅自扣 留了发往山东省东营的笔记本电脑1台和发往吉林的台式电脑1台及 部分电脑配件,总计价值人民币21520元,并将这4件货存在行 李车间。9月23日丁某持上述4件货物的货票将货物从北京站取出, 随后将其中20个软驱藏匿在北京市香山附近其女友的住处,其余物 品寄往广州市李某某处。当日,丁某找来三个纸箱,充填上泡沫和砖 头,再次到北京站用原货票发往吉林,并乘北京站工作人员不备将站 内一箱待发运货物的标签扯下,贴上发往东营的标签,回单位将货物 交接证交给本单位,证明货物已发出。公安机关接到货物丢失的报案 后,将丁某查获,起获台式电脑1台及部分电脑配件,已由公安机关 发还失主,并起获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丁某犯职务侵占罪,判 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民营企业的11个典型案例
民营企业的11个典型案例
【最新版】
目录
一、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犯罪案例
二、民营企业保护案例
三、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案例
四、其他典型案例
正文
一、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犯罪案例
在民营企业中,职务侵占犯罪案例时有发生。
这些案例通常涉及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财物。
比如,在某保险公司,业务总监与外部人员勾结,以挂单形式骗取公司钱款,构成职务侵占罪。
对于此类案件,检察机关需要综合运用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等方式,深挖彻查漏犯漏罪。
二、民营企业保护案例
为了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例如,在办理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时,检察机关发现该公司被以“保险黑产”的方式非法侵占,遂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案例
在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破产危机。
此时,通过破产重整,有助于企业恢复生机。
例如,某民营机器人公司因经营困难申请破产清算,后经股东申请转为破产重整。
在重整过程中,法院批准了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平衡了债权人利益和投资人诉求,提高了债权人受偿率,成功挽救了该公司。
四、其他典型案例
除了以上案例,还有许多其他典型的民营企业案例。
这些案例涵盖了企业经营、法律监督、社会责任等方面,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民营企业中职务犯罪的几点分析
民营企业中职务犯罪的几点分析职务犯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即为职务犯罪。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2011年7月至2012年8月间,张某某在担任上海德英真空照明设备有限公司修理工期间,利用维修公司售后产品和保管公司仓库钥匙的职务便利,从公司地下室仓库内,私自提出真空泵及真空泵零配件,先后用于向吉尔生化(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为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申巨高温线缆有限公司、华胜电脑雕刻公司、同济大学、上海科利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宁瑞生化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智诚科灵仪表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高丰医疗电器有限公司、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白鹭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彩迩文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销售及维修,并通过现金或转帐的方式收取销售、维修款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张某某以销售、维修不开票或以上海瑞研真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开票,将上述款项占为己有。
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在家属的帮助下退出全部赃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张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长期以来,人们都将职务犯罪的目光集中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上,但从实际情况看,民营企业已经形成职务犯罪的“新阵地”。
公司、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单位、重要的参与者,其运营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经济质量。
企业员工的职务犯罪,在对企业运行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带来了恶劣影响。
目前,在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案件所占的比例最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外商独资企业的加速涌入,大量合资企业、私营企业的迅速增加,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案件的发案数量也在大量增加,并具有涉案金额巨大化、犯罪主体智能化的趋势。
民营企业员工职务犯罪预防与普及(PPT 54张)
职务侵占罪
公司押车员刘某、驾驶员李某运送的货物
以案说法
时,由过磅人员曹某虚增磅单重量,从本 应卸到化工公司的5吨水泥中截留了价值1
万元的水泥1吨于货车上,周某在百川公
司的产品发运单上签收了5吨。后刘某、 李某将货车停放在化工公司内等待收取货
银行贷款50万元。沈某利用其担
职务侵占罪 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
民营企业员工职务犯罪的主要类 型
1
2 3
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 行贿罪
4 5
6 7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8
职务侵占罪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 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 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 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
271条第1款、第
职务侵占罪
64条的规定,做出 如下判决:
职务侵占罪 送货单、银行
交易明细、聘
以案说法
用合同、工资 发放清单、退
电话联系×科 以案说法
职务侵占罪
技公司索要剩
余货款4万元,
利用运送货物的机会一并将 职务侵占罪
棉纱运出厂区,再进行销赃。
两人共合谋作案几十起,共 同窃得各种规格的棉纱合计 1.598吨,价值人民币17578 元。2008年1月24日,两人
以案说法
故伎重演时被公司保卫人员
抓获归案。
失。
职务侵占罪 2005年5月前,张建超
以案说法 担任维蒙特公司采购部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防范措施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防范措施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是指担任企业职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侵吞、挪用企业资金、贪污受贿、内外勾结等手段,对企业和国家的财产利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为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民营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
首先,民营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运行过程中保证经济、安全和合规性目标达成的一套管理措施,可以帮助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该制度需要包括财务管理、风险控制、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内容,明确内部审批流程与权限,实现对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的有效监督和约束。
其次,民营企业需要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企业可以通过开展培训班、组织讲座、制定职业道德准则等方式,加强员工对职务犯罪的认识,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特别是对具有权力和财务权限的员工,应进行更加系统和深入的培训,强调他们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民营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控。
企业可以通过实行财务审计制度、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等方式,对财务活动进行严格记录和监督,防止职务犯罪发生。
同时,建立健全的财务审批制度和内部核算体系,提高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及规范性,减少操纵财务数据的可能性。
第四,民营企业应加强对企业重要信息和机密的保护。
例如,对与企业财务、技术、商业秘密相关的信息进行权限管理,确保只有合适的人员能够访问和使用这些信息。
此外,加密信息传输和存储,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制度,避免信息泄露和滥用。
第五,民营企业应及时发现和处理职务犯罪行为。
企业可以建立举报投诉渠道,让员工和相关方可以匿名或实名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同时保护举报者的权益。
企业还可以与执法机关、行业协会等建立合作机制,及时汇报和处置职务犯罪行为,共同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
最后,民营企业应注重企业文化的培育和建设。
一个积极、健康、透明的企业文化可以提高员工对法律和道德底线的尊重,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及风险防范培训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及风险防范培训好嘞,今天咱们聊聊民营企业职务犯罪和风险防范,听起来有点沉重,但咱们轻松点儿说。
职务犯罪啊,就是那些在工作中做的坏事。
比如说,拿着公家的钱去填自己的口袋,或者是利用职务之便,给亲戚朋友开绿灯。
这可真是让人瞠目结舌啊,简直就是“羊入虎口”,真是让人心寒。
大家都知道,民营企业现在可谓是风生水起,活力四射。
可是,风口浪尖上的风险可不能小觑。
就像走路的时候,没准儿哪儿就有个坑等着你,掉下去可是小事,关键是摔了个狗啃泥。
所以,防范风险,这可是企业生存的重中之重。
尤其是面对职务犯罪,得小心翼翼,跟走钢丝一样。
怎么防范呢?得有个好制度。
制度就像是企业的“护身符”,能让员工心里有数,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就好比咱们开车,上了路,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安全到达目的地。
别让那些规矩变成摆设,这样大家才会意识到,犯错的代价可不是一杯茶那么简单。
透明度得提高。
企业就像一个大家庭,大家都得互相信任,才能齐心协力。
一旦出现什么问题,大家都能在第一时间察觉,别等到火烧眉毛才想起灭火器。
这种氛围要通过定期的培训和交流来建立。
就像打麻将,大家都得知道规则,才好玩得开心。
说到培训,这可不能少。
培训不仅是让大家知道规矩,更重要的是提高警惕。
就像上战场,士兵得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可以邀请专业人士来讲讲职务犯罪的案例,生动点儿,大家听了才能记得住。
案例就像是生活中的小故事,听着轻松,但寓意深刻,真是“润物细无声”。
别忘了,企业文化也很重要。
文化就像是企业的灵魂,能影响到每一个员工的行为。
营造一种正直诚信的氛围,让大家都明白,诚实守信才是王道。
小到一次请假,大到一个项目的决策,只有在这个文化的指引下,大家才会时刻保持警惕,不给犯罪的机会。
定期的自查自纠也是必要的。
就像是打扫卫生,常做常新,才能避免灰尘堆积。
定期检查财务、项目进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别让小问题变成大隐患。
这样一来,企业就能保持健康的运转,就像机器运转得顺畅。
职务犯罪民企急需填补的管理黑洞
龙海质监局 尝试开门审案
本 报 讯 "吴 振 祥 郭 碧 珠 谢 贤 伟 $ 日前 ! 龙海市质监局针对一起冒 用他人厂名 & 厂址生产食品的行政案 件 !邀 请 市 人 大 &政 协 &法 院 &检 察 院 & 公安局等部门 ! 举行了行政处罚案件 公开审理研讨会 % 质监部门表示 !) 开 门审案 $ 不仅可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 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 ! 实现行政 处 罚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同 时 也 进 一 步 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
邵武 非法安装警灯被处罚
马磊 叶茹 文 4 图
Hale Waihona Puke # 月 &* 日 ! 邵 武 市 公 安 局 督 察 & 交警联合执法 ! 在市区查处一 辆擅自安装警用标志灯具的违法 车辆 % 民警现场对非法安装的报 闪 灯 予 以 拆 除 % 如 图 $! 并 对 驾 驶 员作出相应处罚 % 据统计 ! 从今年 & 月开始警用 车辆专项治理行动以来 ! 邵武警 方共查处警用车辆外借 & 套用警 用 车 牌 等 各 类 违 规 问 题 #' 余 次 ! 使警用车辆管理逐步制度 化 &规 范化 %
福清边检站 推进联合速航机制
本 报 讯 "刘 用 峰 &秦 晨 $ 福 州 新 港口岸联检单位近日对实施两年来 的 )联 合 速 航 $机 制 进 行 总 结 和 研 讨 ! 以 期 改 进 边 检 &海 关 &海 事 &检 验 检 疫 !家 查 验 单 位 在 协 作 中 的 不 足 之 处 ! 进 一 步 提 高 船 舶 通 关 效 能 &增 强 口 岸 管控能力 % ) 联合速航 $ 机制是福清边检官兵 在建立和完善以开通 ) 绿色通道 $ 为主 要内容的应急协作机制过程中 ! 与海 关 & 海事 & 检验检疫等部门共同建立的 高效 & 便捷 & 安全的口岸通关协作机 制 % 目前这一机制已成为福州新港口 岸通关中心的服务品牌及特色 %
企业职务犯罪的量刑标准
一、企业职务犯罪的量刑标准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犯罪的表现形态是什么1、官商勾结、参股谋利而形成的权钱交易型。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通过私人生活积累财富的机会增多,少数国家公务人员经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捞一把"的思想死灰复燃,以权力换取金钱和其它物质利益便成了当今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
2、公权私租、中饱私囊而形成的贪污受贿型。
该类型突出表现在利用国家赋予的公权力寻租,以国有财产向当事人索贿或受贿。
这种职务犯罪轻重有异,涉及面大,往往治而复出,花样翻新,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其势头有增无减。
3、公权私用、私欲膨胀而形成的腐化堕落型。
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握有国家权力的公职人员理想信念动摇,经不起时代的考验,有的放松世界观改造,丧失立场,道德沦丧。
4、衙门作风、失职渎职而形成的严重渎职型。
长期以来,由于有些部门权力过分集中,使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存在严重的渎职、失职现象。
三、职务犯罪立案标准1、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2、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3、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4、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5、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介绍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介绍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在国家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一些民营企业在竞争中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不法分子也开始滋生,导致了一系列的职务犯罪。
本文将从职务犯罪的概念、特点以及案例分析等方面来介绍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职务犯罪的概念。
职务犯罪是指担任一些职务的人利用自己所具备的职权或职位便利,扰乱了经济、管理和其他活动秩序、破坏了社会公共利益和过失而导致的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具有一定的特点,包括:行为人担任其中一特定职务、违法行为依法不能执行或是由该职务带来的、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为目的等。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些典型的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民营企业的CEO利用其职务便利,虚构虚假交易,骗取银行贷款。
由于该CEO在该企业享有较大的权力,这为他进行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
第二个案例是民营企业的财务总监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
这位财务总监在职时掌握着公司重要的财务信息和资金流向,他利用这些信息擅自将公司的资金转到自己的个人账户上,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以上案例仅是众多案例中的冰山一角,充分展示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严重性和普遍性。
那么,为什么民营企业容易发生职务犯罪呢?首先,民营企业通常由私人投资者创办,没有像国有企业那样具有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组织结构。
这就意味着企业内部的权力运行和监管机制相对较弱,容易出现职务犯罪。
其次,民营企业往往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和发展,企业家常常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
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一些企业家不择手段,甚至违法犯罪。
再次,缺乏专业化的管理层和制度规范也是导致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
很多民营企业缺乏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机制不健全。
针对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以防范。
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建立健全的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介绍ppt课件
• 主观方面
本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即具有非法占 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产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 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 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 本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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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体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 位的财产所有权。这里所说的“公司”是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 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有限责任公 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依法设立的以获取经 济利益为目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如集体 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 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支 机构。“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 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 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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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即犯罪行为 人所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
这里所指的“本单位财物”应当解释为不仅指本 单位“所有”的财物,而且还指本单位“持有”的财。 包括:
⑴已经在本单位的占有、管理之下并为本单位所 有的财物。
⑵本单位虽尚未占有、支配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 债权。
⑶本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契约约定临时管理、使 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 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 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 规 定: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 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的,应予立案追诉。
案例 丁某受雇于一灯具公司担任仓库管理员,期间 丁某利用担任公司仓库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支票本、 印鉴及有关货款支付的职务便利,三次开出与预留印鉴 不符、不能承兑的支票,用于公司支付给供应商货款, 共计35万余元,后向公司称支票作废,又重新开具等同 面额新的支票并套现,将侵吞的钱款用于个人挥霍。后 丁某所在的公司负责人报案,丁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丁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和票据 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丁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处 罚金15万元,并退赔涉案赃款返还给被害公司。
民营企业的职务犯罪 ppt课件
于某某找来三个纸箱,充填上泡沫和砖头,再次到北京站用原
货票发往吉林,并乘北京站工作人员不备将站内一箱待发运货
物的标签扯下,贴上发往东营的标签,回单位将货物交接证交
给本单位,证明货物已发出。公安机关接到货物丢失的报案后,
将于某某查获,起获台式电脑1台及部分电脑配件,已由公安
机关发还失主,并起获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于某某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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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 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 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 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
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
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ppt课六件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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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挪用资金罪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 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 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 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 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
民营企业的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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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营企业中常见的职务犯罪行为
民营企业中的职务犯罪,从法律角度讲 应该叫做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其犯罪主体也属于一类特殊主体,即在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在上 述单位中的领导人员、职员和工人。但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 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有侵占本单位财物行为的,依照贪污罪的 规定定罪处罚。司法实践中,公司、企业 中常见的职务犯罪中有以下几类:
民营企业内部犯罪的治理逻辑
民营企业内部犯罪的治理逻辑目录一、内容概要 (2)二、民营企业内部犯罪概述 (3)三、民营企业内部犯罪的类型 (4)四、民营企业内部犯罪治理的重要性 (5)五、民营企业内部犯罪的治理逻辑 (6)1.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7)2. 加强内部监督与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8)3. 提升员工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9)4. 建立企业内部犯罪预防和应对机制 (10)5. 配合外部监管和法律机构的工作 (11)六、案例分析 (13)1. 案例一 (13)2. 案例二 (15)3. 案例三 (16)七、对策与建议 (16)1. 完善民营企业内部法律法规建设 (18)2. 加强政府监管和执法力度 (19)3. 鼓励企业自我审查和自我纠正机制的建设 (20)4. 提升全社会对民营企业内部犯罪治理的关注和支持 (21)八、结论与展望 (22)一、内容概要本论文深入探讨了民营企业内部犯罪的治理逻辑,旨在构建一个科学、系统且实用的内部犯罪防控体系。
文章开篇即明确指出,随着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其内部犯罪问题也日益凸显,这不仅严重损害了企业的自身利益,更对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构成了威胁。
本文提出了一个综合性的治理策略框架,该框架包括预防机制、监控体系、应对措施等多个层面。
在预防机制方面,文章强调从源头抓起,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法律教育等手段,来降低犯罪行为的发生概率。
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文章还提出了一种实时监测和预警的新模式,以便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风险点。
在监控体系方面,文章详细阐述了如何构建一个全面而高效的监控网络,包括明确监控目标、选择合适的监控方式以及建立反馈机制等。
文章还强调了内部审计在防范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并建议企业应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以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
在应对措施方面,文章针对不同类型和规模的民营企业,提出了相应的处置策略和建议。
对于小型企业,文章建议其可依托家族式管理优势,通过强化家族成员间的监督与制约来防范犯罪;而对于大型企业,则应建立专门的内部犯罪治理机构,以实现对企业运营的全面监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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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之便,将其收取的该公司销往某装饰公司的5车腻子粉 货款,共计3.8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庭审过程中,曹某对上 述事实无异议,并有相关证人的证言、应收帐目清单、存 款回单、银行交易明细、退赔证明、抓获经过、到案情况 说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曹某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 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并根据《刑法》的相关规 定,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四、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行为方式
(一)索取他人财物 (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三)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四、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追诉标准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 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 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 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 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 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 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三、挪用资金罪
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 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 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 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职务侵占罪
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 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数 额在五千元至两万元以上的,应 予追诉。在江苏省内认定构成本 罪的标准:1万元为数额较大; 10万元为数额巨大。
以案说法
案例1: 公司采购员先与上家串通后恶意抬高价格,再将抬高部
分中饱私囊。 2005年5月前,张建超担任维蒙特公司采购部采购员,
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于次日擅自决定将其中30万元划至某农业生产资 料公司银行账户,代其私营企业某电子公司归还欠款。经公司股东会决 议,限令沈某一周内归还借款,直至案发时仍未归还。公安机关以职务 侵占罪对沈某刑事拘留,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 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判处沈某有期徒刑5年。
二、职务侵占罪
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 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 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职务侵占罪
行为表现方式
(一)公司股东侵占自己出资的公司、企业的财产 (二)公司员工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 (三)本公司、企业人员互相勾结,监守自盗 (四)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企业财物 (五)加价采购商品,获取差额 (六)公司员工因薪酬纠纷等原因而擅自扣留公司款项 (七)公司员工利用公司空白支票,私盖经理印章支取公司存款
四、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法律法规
刑法第136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 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
行为方式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三、挪用资金罪
追诉标准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 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 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 法活动的。
以案说法
案例2:公司业务员将已收货款挥霍、不及时上交, 向公司出具了欠条构成挪用资金罪
2012年3月,王某在担任××医药公司业务员期 间,先后三次向××医院销售药品共计5万元。×× 医院收到药品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王某上 述款项,而王某将收到的款项没有及时上交公司, 用于个人赌博。同年6月,王某向××医药公司出具 了欠条一份。后经××医药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报 案,公安机关在网吧内将王某抓获。法院根据查明 的事实和证据,以挪用资金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 年。
一 二
目录 三 四 五
职务犯罪概述 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一、职务犯罪概述
什么是犯罪?
犯罪是指触犯刑事法律,且 给社会带来危害性,应受刑 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处罚一 般会让行为人失去人身自由, 有时候还会附加失去剥夺某
些财产或权利。
一、职务犯罪概述
民营企业中的职务犯罪,从法律角度讲应该叫 做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其犯罪主体 也属于一类特殊主体,即在公司、企业或者其 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在上述单位中的领导人员、 职员和工人。司法实践中,公司、企业中常见 的职务犯罪中有以下几类:
从申炯、树星等数家公司采购五金配件。在这些业务往来 中,张建超与供货方恶意串通,提高货物采购价格,并将 抬高的部分差价套出后占为己有,从中非法侵占维蒙特公 司97万余元。2006年5月,张建超因此被法院以职务侵占 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此前后,张建超已将非法所得退还 给维蒙特公司。
以案说法
案例2: 2011年2月17日,某公司从银行贷款50万元。沈某利用其担任某公
以案说法
案例1 被告人徐某某,男原系浙江省德清县三维经贸有限公司
经理。1996年12月,被告人徐某某挪用本单位资金70万元 用于个人炒股。1996年12月至1997年3月间,股票亏损,被 告人徐某某将543040元的现金余额提取,其中 215000元 归还公司,其余款项至今未归还。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 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进行营利 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徐某 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