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机工程学院思政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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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工程学院思政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学院思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思政工作人员的工作,使其绩效考核工作更加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激励和促进思政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集美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修订)》(集大委综〔2009〕77号)、《集美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集大人〔2015〕31号)、《轮机工程学院绩效考核与奖励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思政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同行评价与组织评议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力求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效。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院所有在岗思政工作人员(含辅导员、分团委书记、半军管主任)。

二、考核内容与等级

第四条 思政工作人员考核以学校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绩等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职业素养和工作的实绩和能力,尤其是在完成重大任务中的表现,重点是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与时间

第六条 考核程序如下。

1、同行互评:思政工作人员填写《轮机工程学院思政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同行评

议表》,进行相互评议(占总分的15%)。

2、学生满意度测评:随机抽取出不少于所带学生总数的30%作为学生代表,其中

班干部比例不高于学生代表的50%,填写《轮机工程学院思政工作人员学生满

意度测评表》,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占总分的45%)。

3、组织评议:学院成立评议小组,小组成员根据《轮机工程学院思政工作人员

年度工作记录》等材料,填写《轮机工程学院思政工作人员组织评议表》,

进行综合评议(占总分的40%)。

4、《轮机工程学院思政工作人员组织评议表》中的关键考核项(带*的项目)为

一票否决项,个人的考核中有1项关键考核项得分为0,则直接取消其绩效奖

励。

5、根据同行互评、学生满意度测评、组织评议的得分情况,综合计算出个人的

考核得分。

6、等级评定:依据考核得分评定考核等级。优秀≥90分,80分≤良好<90分,

70分≤中等<80分,60分≤合格<70分,基本合格<60分。

第七条 思政工作人员的考核每年9月份进行一次,对上一学年两个学期的工作状况做出评价。

四、考核办法与奖励

第八条 考核办法如下。

1、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励发放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个人系数为

1.5,考核为良好的个人系数为1.2,考核为中等的个人系数为1.0,考核为合

格的仅发放其单月职务岗位责任津贴所对应金额的绩效金,考核为基本合格及

以下的不发放绩效奖励,由此产生的结余金额用于本部门其他工作奖励。

2、对于绩效考核为中等及以上的人员,所发放的个人绩效金=个人单月职务岗位

责任津贴+(思政部门总绩效金-Σ个人单月职务岗位责任津贴)÷总分配系数×

个人系数。其中,思政部门总绩效金由学院依据《集美大学轮机工程学院绩效

考核与奖励办法(试行)》进行核定,总分配系数为所有在岗思政工作人员个人

系数的总和。

3、一学期累计事假10天及以上的,绩效考核等级直接定为合格或以下;年累计病

假6个月或事假30天以上的,取消其绩效奖励。

4、在考核学年内,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 在师生中散布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2) 不服从工作任务安排,并经教育不改的;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屡次不能完成工作任务,造成恶劣影响的;

(3) 责任意识不强,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故意包庇或纵容学生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

(4) 因疏于教育管理,而发生学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5) 在学生党员发展、评奖评优和学生资助等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

响的;

(6)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7) 经查证,事前未经请假获准,擅自离岗20次或离岗累计达5日以上的;

(8) 受到师生正式投诉并经学院查证属实且被学院正式警告达2次以上的;

(9) 其他因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

5、在考核学年内,所负责的班级集体,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在同等情况下可

以优先确定为优秀。

第九条 考核结果作为评奖、评先、评优、岗位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职称晋升、岗位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第十条 在岗人员均应完成每学年不少于5次的监考工作;超过5次的部分,按50元/场由学院直接发放特殊绩效金。

第十一条 承担学院网站及相关计算机日常维护工作,由学院直接发放1000元特殊绩效 金。

第十二条 本办法的相关内容如有与学校相关规定相冲突之处,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本办法由轮机工程学院院务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办法经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讨

论通过,并报请学校批准后,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附件:1、轮机工程学院思政工作人员组织评议表

2、轮机工程学院思政工作人员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3、轮机工程学院思政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同行评议表

附件1:轮机工程学院思政工作人员组织评议表

辅导员姓名: 负责专业年级: 学生人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 核 内 容

满分 得分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能按照校院的工作要求,积

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

思政素质 10分

2、重视理论学习,关心时事政治,能及时了解党的重大方针、政策。 5 1、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态度端正,严于律己,办事公正,言传身教,为人师

表。

3

能力作风

5分

2、善于利用新媒体,创造性的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2 1、主动学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法,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的调研,善于总结和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

2、积极承担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程的讲授任务。

2 职业素养 20分

科学研究 5分

3、每学年认真撰写至少一篇思政论文或者调研报告并在例会上交流。

1 *1、充分利用各种交流方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每学年至少与40人次的学生进行正式谈心,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10

2、掌握特殊群体(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学习困难、违规违纪、身心疾患、家庭变故等)学生的基本情况与思想动态,建立相应的档案并针对性开展工作。 5

思想教育 20分

3、组织学生开展集体活动,认真完成好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如专业学习、心理健康、诚信考试、公民道德、公共安全等教育。

5

1、明确年级(中队)建设的目标,年级(中队)管理措施到位,效果良好。 3

2、年级(中队)各团支部活动开展正常,开展有特色的主题团日活动。

2

3、学生党建工作开展良好,重视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和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学年内有学生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受到各级违规违纪处分的,此项不得分。

2

学生组织 建 设 10分

4、坚持原则,认真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与考核工作。班长、团支书的学习成绩排名必须不低于班级前50%。

3

1、每学期调查和分析学生的学习状况,提交考试成绩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学风建设措施。

2

*2、每周至少一次深入学生课堂,检查学生上课情况,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4

3、保持与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的联系。

1 工作业绩 80分

学风建设 15分

*4、重视并抓好考风考纪教育,学生考试期间到场巡视。学生考试违纪并受到校级处分人数占所负责学生总数比例每达到1%,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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