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头种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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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头种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郑州春野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与环境保护研究所

二0一一年元月

1、项目概况

郑州春野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拟投资5570万元建设6000头种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采用标准化养猪生产,其规模为年存栏6000头种猪,年出栏150000头标准生猪。经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该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内;经河南省发改委审核同意,中牟县发改委以豫郑中县其[2010]00017号文同意本项目备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厂址位于中牟县姚家乡梁家村西南600m,生产规模为6000头种猪繁育基地,工程内容包括6000头种猪繁育及配套废水制沼气工程,工程总占地90亩。其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本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2、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郑州中牟县姚家乡梁家村西南约600m,场址四周分布多为林地。场址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为:东北600m为梁家村,西南2km为前张村、东北2.2km为郭庄村。厂址周围环境示意图见图1-1。

图1-1 工程厂址周围环境示意图

3、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中的扬尘;开、挖、弃土过程中的扬尘;道路运输造成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泥土拌和站产生的扬尘。

①扬尘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0亩,地处平原,土壤较湿,预计最高施工期的建筑施工扬尘的排放量为0.2t/(m2·d)。经类比调查,在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施工区域TSP浓度在50米内超标,即在此范围内扬尘较为明显,但属于局部性短期污染。因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施工人员产生的影响和危害,并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

经现场调查,项目区200m范围内无村庄、学校等敏感点,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方向600m处的梁家村,距离本项目较远,且不位于项目区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因此,评价认为:经采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及保持路面硬化和施工车辆、路面清洁等措施后,项目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②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气

施工期空压机和重型运输车辆运行时将排放燃料废气(主要是柴油机废气),废气中含有大量的CO、非甲烷烃及NO X。运输建材的载重卡车通常使用柴油,因而产生黑色烟雾状尾气,其中含有高浓度的碳氢化合物和颗粒物,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工程完工后其污染影响消失。

(2)废水

施工期污水主要是施工污水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由工程分析可知: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m3/d,其浓度为:COD 250mg/l、BOD5 130mg/l、SS 200mg/l、NH3-N25mg/L、动植物油50mg/L。

由于施工期施工废水的排放方式和排放时间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废水不易收集和管理,往往不受重视而随意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本次评价要求施工生活污水需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民拉走做农肥使用。

②建筑施工污水

工程施工污水包括水泥建筑的浇铸废水、水泥拌和站废水、地基开挖产生的地下水及泥浆废水、施工设备冲洗废水,这部分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油污、建筑垃圾、和泥沙,废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但不含其它可溶性的有害物质。该废水若直接排放,将导致水渠、河道的淤积,为保护环境,施工污水应设置临时性的简易的处理设施,如集水池、沉砂池等。施工废水经处理后方可排放。本评价要求施工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得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以免污染地表水体。

(3)噪声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表现为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和振动。挖土采用挖土机、推土机、运载车等,浇铸水泥作业有新拆模打击木板和钢铁的电锯,水泥搅拌,捣振等,还有水泵的使用;装修作业中割锯作业,会

产生明显的施工噪声,据类比调查,施工时各种机械的声级可达80-104dB,经类比调查,一般施工作业噪声达标距离昼间约为100m,夜间约为300-400m。根据现场调查情况,项目区400m范围内无村庄、医院、小学等噪声敏感点,周边较空阔,因此,评价认为:施工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废

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钢筋头、混凝土块、废弃砖块、废木材,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装修废弃物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按人均0.5kg/d计,施工期人数按50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本着节约资源的原则,评价建议:包装纸类、木制品、金属、塑料等可回收利用部分建设方经单独分类收集后送至废品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的建筑垃圾可由周围村民拉走,用于填坑铺路或运送至当地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处理。

4、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猪舍及猪粪堆放产生的恶臭及厨房油烟。

①油烟

项目职工定员158人,场区内设置有食堂,厨房拟使用的能源为沼气,食堂共有灶头2个,每个灶头排气量以500m3/h计,则共产生油烟量为1000m3/h;按每天三餐,满负荷工作5小时计算,每天产生量为5000m3/d,油烟产生浓度约为4-6mg/m3,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不低于70%)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2-1.8 mg/m3,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 mg/m3的要求,对周围影响不大。

②恶臭气体

本项目的由来是距离拟选场址东侧25m处的同规模、同类型猪场拆除重建的,并且本次开展的环境空气现场监测是在现有猪场满负荷运营期间进行的,因此,评价认为:环境空气现场监测结果能基本反映本项目运营后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本次评价不再对恶臭气体进行预测,仅做一般性的达标分析。

根据中牟县环境监测站于2010年11月12日-2010年11月18日对项目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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