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诡辩论
什么是相对主义与诡辩论
形而上学(metaphysics)是哲学术语,哲学史上指哲学中探究宇宙根本原理的部分。
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述同辩证法相对立的世界观或方法论。
它用孤立、静止、片面(注意理解“片面”涵义,最直白的说法即你所见为片面的,而探究本质)的观点看世界,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孤立的,永远不变的;如果说有变化,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这种增减或变更的原因不在事物内部而在于事物外部。
也叫玄学。
相对主义,诡辩论不是一个概念,但都是夸大绝对运动而否定相对静止。
否认绝对运动和否认相对静止是对运动的两个极端的理解,所谓静止就是指没有发生某一特定形式的运动而言的,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因而是相对的。
相对静止是运动的特殊形式和量度,是物质分化的前提和条件,正是由于事物在运动中存在着静止这一方面,才能形成无限多样、性质各异的事物,把运动和静止割裂开来,夸大绝对运动而否定相对静止,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相对主义:割裂相对与绝对的辩证关系,否认事物本身及人们对事物认识的稳定性和客观性的思维方式。
其特征是片面强调现实的变动性和不稳定性;夸大认识的主观形式和对历史条件的依赖,否认客观真理;只看到事物和认识中矛盾双方的转化和相互过渡,否认它们的区别和对立,抹杀它们之间的界限。
诡辩论: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
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
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
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
什么是相对主义与诡辩论相对主义:是一种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哲学学说。
它的主要特征是片面地夸大事物性质的相对性,抹煞其确定的规定性,取消事物之间的界限,从而根本否定事物的客观存在。
在认识论方面,相对主义夸大人们的认识的相对性,把相对和绝对完全割裂开来,否认相对中有绝对,否认客观的是非标准。
相对主相对主义的代表人物有中国战国时期的庄子、古希腊的克拉底鲁、19世纪奥地利的马赫等。
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
诡辩论的名词解释
诡辩论的名词解释诡辩论,常被称为“诡辩学”,是一种论证方式,旨在通过巧妙的辩论技巧和逻辑论证的缺陷,误导和迷惑他人。
与传统的辩证方法不同,诡辩论往往强调利用辩论中的漏洞和瑕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是追求真理和正确性。
这种论证方式在各个领域都可能出现,包括政治、哲学、法律甚至日常生活中的言辞争论。
诡辩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辩证方法。
苏格拉底常以反问和悖论的方式进行问答,以挑战和揭示对方的论证逻辑缺陷。
然而,诡辩论与苏格拉底的辩证方法并不相同。
诡辩论更偏向于通过模糊事实、夸大论点、扭曲对方观点等方式,来掩盖或忽略真相,以蒙骗他人,并影响辩论的结论。
诡辩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凭借言辞技巧和迷惑性的理由来达到目的。
这种辩论方式经常使用逻辑上的诡辩、说辞、偷换概念等手段,使辩论的过程变得复杂而有趣,但常常远离真理和正确性。
因此,诡辩论往往会对辩论相关方面的研究产生消极的影响,对认知和理解产生困扰,并可能对社会和人际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虽然诡辩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制造幽默和娱乐效果,但在正式辩论和学术研究中,诡辩论是被视为一种不诚实和不道德的论证方式。
与良好辩论所追求的目标相反,诡辩论的目的是令人迷惑甚至错误上当,而不是通过逻辑和事实来推动真理和理解的进步。
因此,诡辩论应该被视为一种值得警惕和避免的辩论方式。
除了在学术和辩论领域,诡辩论也经常出现在日常生活中的辩论和争吵中。
人们往往试图通过诡辩来掩盖自己的错误或逃避责任。
然而,借助诡辩获得的胜利往往是短暂的,因为事实和真相无法被永远掩盖。
因此,诚实和道义的辩论方式是更加可取的,不仅有助于理解和认知的发展,还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和谐。
尽管诡辩论在某些时候可能会被滥用,但作为一种论证方式,它依然具有一定的研究和理解价值。
通过研究诡辩论,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和理解逻辑推理的缺陷,增强自己的批判思维能力,并提高对他人辩论的警惕性。
此外,诡辩论的研究也对发展更好的辩论和逻辑应用方法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诡辩论以及其对策(学生版)
1、语音语义方面的诡辩
----语言歧义现象
“绵绵阴雨两人行,奈知天不淋一人 ”
这里因为有一个人穿了蓑衣,另一个没穿。 这是下的局部性阵雨,所以一个挨了淋,另一个没挨淋。
这是因为一个人走在路当中,另一个人走在屋檐下。
‘不淋一人’,那不是说两个人都淋湿了 我出门了,却没有看见半个人。
诡辩论则割裂二者的关系,他们的手法 是抓住一点,不计其余。
例子一: 古希腊的芝诺曾将飞矢在无限分割的每 一点上处于相对静止状态加以夸大,提出 了“飞矢不动”的结论,以运动的间断性 否认运动的连续性。
例子二: “人两次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 “人一次也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
3、对固定事物描述摇摆不定
1、语音语义方面的诡辩 ----谐音法 一担米、两只猪、三坛酒 “一蛋米”、“两蜘蛛”、“三弹酒” “暗湿竹,暗湿透竹,暗湿透春竹”
1、语音语义方面的诡辩 ----偷换重音式
“有人对我讲,你偷了我们公司的钱!” “怎么!难道你要我在您这里当出纳员,却要到 别的老板那儿去偷钱?” “此处不准倒剩茶叶” ‘此处不准倒剩茶叶’,就是说,可以倒好茶叶。 ‘除了剩茶叶以外,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边倒。’
• 1、在个别与一般的关系问题上
•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个别 与一般的对立统一,一般离不开个别,个 别之中包含着一般。
诡辩论则人为割断二者之间的关系, 把个别与一般看作是彼此无关的东西。
•
• 例子: “白马非马”
=?
2、在运动与静止的关系问题上,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运动、发展是绝对 运动和相对静止的对立统一。在绝对的运 动中有相对的静止,在相对的静止中包含 有绝对的运动。
什么是相对主义与诡辩论
什么是相对主义与诡辩论相对主义:是一种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哲学学说。
它的主要特征是片面地夸大事物性质的相对性,抹煞其确定的规定性,取消事物之间的界限,从而根本否定事物的客观存在。
在认识论方面,相对主义夸大人们的认识的相对性,把相对和绝对完全割裂开来,否认相对中有绝对,否认客观的是非标准。
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基础,由于它把一切都看作是相对的、主观的、任意的,取消了真理和谬误的客观标准,因而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大开方便之门,成为进行诡辩的最应手的工具。
相对主义的代表人物有中国战国时期的庄子、古希腊的克拉底鲁、19世纪奥地利的马赫等。
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
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
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
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
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
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
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象真的一样。
”黑格尔的着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
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
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
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
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诡辩同一般的谬误有什么区别呢?最大的区别在于:谬误是无意的,而诡辩是有意的。
诡辩
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
其实质就是否认事物存在的确定性,主观随意的说明事物的联系和转化。
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这里有一个关键词希望大家注意,就是有意。
很多的诡辩论者不是不知什么是黑什么是白,但是他们往往为了自身的需要,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出歪曲的论证。
那么,他们是怎么把黑说成白,把是说成非的呢?他们的惯用伎俩又是什么呢?第一,偷换概念,主观地运用概念的灵活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基本思维方式。
而客观事物质的相对稳定性决定了反映它的概念的确定性;而客观事物的变动性也就决定了概念的灵活性。
但是,这里的重点是概念是用来客观的反映事物的状态的,概念的灵活性是客观事物发展的反映。
但诡辩论者却从主观主义出发,以“我的需要”为转移,随心所欲地玩弄概念的灵活性,把概念的灵活性变成主观随意性,随意地更改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偷换概念。
在这一点上,做得最炉火纯青的应该要算众多的台独分子了。
他们为了台独,煞费苦心地将“一国两制”中的国偷换成中华民国,指出我们才是真正的中国,你们大陆应该听我们指挥。
然后再李登辉的政治直选中,他援引“主权在民”的学说,把他们杜撰的“台湾生命共同体”等同于“主权在民”的“民”以此为其“总统”和“台湾主权独立”披上合法的外衣。
他把国民的民随意地缩小到台湾省省民,这种拙略的诡辩术实在是难以服众的。
但是,有时候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确实也可以利用这种诡辩的技巧开开玩笑,捞捞好处。
李白有首著名的诗词《桃花潭绝句》我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吧,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可是大家知不知道,这首诗其实是被汪伦匡来的。
唐朝时,汪伦久仰李白之大名,幸逢李白将来泾川,想得此一见。
知其好酒便投其所好,变写信迎请,曰: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
匡得李白欣然前往。
可是李白到后却发现桃花者潭水名也,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
诡辩论解析
诡辩论实例"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
则人固受其黮,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何谓';和之以天倪';?曰:';是不是,然不然。
';';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
化声之相待,若其不相待,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所以穷年也。
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
"翻译:"假如让我和你辩论,你胜了我,我不能胜你,你真的就对了吗?我真的就错了吗?我胜了你,你不能胜我,我真的就对了吗?你真的错了吗?那些观点有的情况下是对的,有的情况下是错的?那些观点都是对的,那些观点都是错的?我和你相互之间并不能彻底弄明白。
人本来就受到他自身观念的蒙蔽,那么,我们让谁来纠正呢?让与你意见相同的人来指正,既然与你一致,怎么能指正呢?让与我看法相同的人来指正,既然与我一致,怎么能指正呢?让与我和你意见都不同的人来指正,既然与我和你都不同,怎么能指正呢?让与我和你的看法都相同的人来指正,既然与我和你都一样,怎么能指正?那么,我和你和别人全都不能相互透彻了解,还要守着那立场吗?什么叫';用合道的标准来融和各自的立场';呢?答案是:';肯定"不肯定的",成就"未成就的"。
诡辩_精品文档
诡辩在日常生活和学术领域,我们经常会遇到诡辩的情况。
诡辩可以被定义为一种有意误导和迷惑他人的辩论技巧。
它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赢得争论,而不是寻求真理。
诡辩是一种不诚实、不道德的辩论方法,其目的是误导听众或对手,而不是通过逻辑和证据的合理推理来达成共识。
诡辩的使用可能会导致混淆和误解,因此我们需要了解和识别这种辩论技巧,以更好地应对它们。
诡辩的一个例子是扣帽子。
扣帽子是一种通过贬低对手的方式来否定其观点的辩论技巧。
这种诡辩方法通常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而是通过给对手贴上某种标签来贬低他们的形象和观点。
例如,当一个人在争论关于环境保护的问题时,对手可能会以这样的方式进行诡辩:“你只是一个环保主义者,你的观点是不合理的。
”这种诡辩方法不仅对争论本身没有任何贡献,而且还会导致争论的偏离和混乱。
为了应对这种诡辩技巧,我们应该专注于事实和逻辑,而不是个人攻击。
另一个常见的诡辩技巧是移花接木。
移花接木是一种通过改变争论的焦点来转移对手的注意力的辩论方法。
这种诡辩方法常常通过提出无关的论点或问题来混淆和迷惑对手的思维。
例如,在争论关于医疗保健改革的问题时,一个人可能会使用移花接木的诡辩:“我们应该首先解决教育问题,而不是谈论医疗保健。
”这种诡辩方法虽然不是直接拒绝对手的观点,但它成功地转移了争论的焦点,使得对手很难继续辩论下去。
为了应对这种诡辩技巧,我们需要保持警惕,确保争论的焦点始终保持在合理和相关的问题上。
第三种常见的诡辩技巧是误导。
误导是一种通过故意提供错误或模糊信息来引导他人做出错误结论的辩论方法。
这种诡辩方法常常利用他人的无知或不了解来达到其目的。
例如,在争论关于气候变化的问题时,一个人可能会使用误导的诡辩:“有科学家也认为气候变化是自然现象,我们无法确定其真正原因。
”这种诡辩方法掩盖了大多数科学界对气候变化原因的一致共识,从而误导听众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为了应对这种诡辩技巧,我们需要进行充分的研究和了解,以便能够区分真实的信息和误导性的信息。
什么是诡辩和诡辩术
什么是诡辩和诡辩术
论辩能力是指论辩者在论辩过程中所具备的素质。
它是一种综合能力,有正确的思想认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精确捕捉战机、迅猛实施攻击、清楚的语言表达等多种能力综合而成。
而诡辩就是有意识地为某种谬论作论证。
为了“论证”某一虚假的论题为“真”,诡辩者常常施展某种计谋,玩弄某些伎俩,竭力使人们觉得这种“论证”有逻辑性,使人上当受骗。
事实上,任何荒谬的观点都不能被论证为真,因此,诡辩往往是一种巧妙的、不易发现的逻辑错误。
常见的诡辩手法如下:
1.偷换论题;
2.捏造论据;
3.循环论证;
4.机械类比;
5.强词夺理;
6.断章取义。
在演讲与论辩活动中,对于诡辩,我们应认真分析、揭露并驳斥。
诡辩术是形而上学思想方法的一个表现形式。
是不顾客观事实,搞乱思维规则,进行似是而非的论证的方法,源于古希腊智者派的一种诡辩和诘难的思想艺术,而后逐渐演变成一种专为荒谬学说论证的方法。
辩证法与诡辩论
辩证法与诡辩论诡辩论在古希腊出现,列宁是非常注意研究诡辨论的特点,划清诡辩论和辩证法的界限的。
他对《哲学史讲演录》中关于诡辩学派以及其他学派的诡辩的论述,作了不少摘录和研究。
诡辩学派原称智者派,其实这并不是以一定的哲学为基础一个统一的学派,而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是希腊奴隶主民主制繁荣时期出现的一批教授智慧的教师(即智者)的总称。
他们是希腊第一批职业教学家。
他们教人独立思考、研究问题,用自己思想去判断是非善恶,他们教人“演说术”(学习语言和文化,掌握善于说话的艺术)和“辩论术”(提出论据,进行反驳和论证); 他们研究重点从自然转向社会,关心政治和伦理问题,探讨认识论(最早从事范畴的应用和认识)。
在最初的智者中虽已存在诡辩的根据和因素,但他们主要目标是反对迷信神学和盲从传统的,是古代的启蒙学者,对于提高希腊人的教养、文化和民主政治,起过积极作用,而后期的一些智者,把辩论变成不顾事实地玩弄概念游戏和无聊的逻辑诡辩,于是“智者”一词就获得了“诡辩者”的含义,智者派也就可以叫为诡辩学派。
列宁讲:谈到诡辩学派时,黑格尔极其细致地反复咀嚼这样一个意思,诡辩包含着一切教育我们的教育也在内一一所共有的因素,即提出论据和反证“反思的论证”。
可见,诡辩学派(即智者派)并不是都搞诡辩的,而是都教人如何辩论和独立思考的。
最著名的智者有普罗塔哥拉(他最先使用智者这一名字) 和高尔吉亚。
普罗塔哥拉就是一个民主派的思想代表,具有素朴唯物主义和反神倾向的。
黑格尔在把古代希腊的辩证法区分为主观的外在的辩证法和客观的内在的辩证法时指出,对前一种“我们谈到诡辩学派时将更多地谈到这种辩证法。
”他还认为“诡辩学派继承了埃利亚学派”。
在谈到智者派时进一步指出,“智者们是从根据出发进行理智推论的教师,他们是处在反思的阶段”。
黑格尔认为这是思维和教育的必经阶段,在日常生活中、它是必须的,但也是较低的阶段。
形式的推理思维的特点是,“他们不是从事情的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概念来了解义务、了解应作的事,而是提出一些外在的理由,来分别是和非、利和害”。
诡辩论
诡辩论中文摘要:诡辩论已有上千年的历史,本文将简介诡辩论概念,解开其神秘面纱。
并举例其应用的时的好与坏,并且简介如何识破诡辩。
关键字:诡辩论正文1 诡辩的概念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的狡辩。
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
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
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
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
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
”(黑格尔)。
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
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
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
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
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2诡辩的应用诡辩存在于生活,科学等各个领域中。
对于诡辩的应用有好坏之分,巧妙的应用诡辩可以赢来尊重,给大家带来欢乐,但是恶意的利用诡辩却只能将自己打入无底深渊。
生活中巧妙地利用诡辩可以给生活带来欢声笑语。
希腊著名诡辩家欧布利德斯有一次对一个人说:“你没有失掉的东西,就是你有的东西,对不对?”那人回答:“当然对呀!” 接着欧布利德斯又说:“你没有失掉头上的角,那你就是头上有角的人了。
”诡辩得出荒谬的人头上长角,不禁让人为之一笑。
正确的利用诡辩可以逢凶化吉,使自己摆脱某种困境。
外交家都是会巧妙利用诡辩的大师。
建国之初,周恩来总理召开记者招待会,当一个外国记者挑衅地问“新中国有多少个厕所”时,周总理答道:“两个。
诡辩术
关于诡辩,辩术的一点普及什么是诡辩?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
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
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
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
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
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
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
”黑格尔的这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
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
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
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
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诡辩同一般的谬误有什么区别呢?最大的区别在于:谬误是无意的,而诡辩是有意的。
在世界上谁会有意地要把真理说成谬误,而把谬误说成真理?这就是那些手上没有真理的人。
我国有句古老的俗语,叫做“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手里没有真理的人,他们的周围也就没有群众,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得施展种种诡辩手法,玩弄歪曲真理与掩盖真理得种种骗人的把戏,为某种言行强行辩解。
诡辩具有以下特征:①外表上、形式上好像是运用正确的推理手段,实际上违反逻辑规律,做出似是而非的推论。
②无理狡辩。
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是一种反辩证法的哲学学说。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存在于(寓于)相对之中。
相对主义诡辩论是什么
相对主义诡辩论是什么相对主义是一种哲学学说,即认为观点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有因立场不同、条件差异而相互对立;而诡辩论是一种反对逻辑规律的矛盾推理和论证。
它们不是一个概念,但都是夸大绝对运动而否定相对静止,是对运动的两个极端的理解。
一、相对主义是什么意思1、概念相对主义即认为观点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有因立场不同、条件差异而相互对立,是一种哲学学说。
它的实质是一个概念有确定的形象概念,但没有确定的抽象概念,那么此概念就是相对概念。
像这样的概念就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能根据抽象概念的大小来相对的判断对与错。
简单来说,即不存在普遍的标准,认识论相对主义认为合理性没有普遍的标准,道德相对主义认为道德没有普遍的标准,审美相对主义认为审美评价没有普遍的标准。
相对主义主要应用在涉及道德准则的语境,因为在相对的思维模式下,价值观和伦理学只能发挥有限的作用。
相对主义有多种不同的形式,取决于争议的程度。
如真理相对论主张没有普遍的绝对真理,真实与否取决于参照系统,如语言和文化,文化相对论是其代表。
2、代表人物相对主义的代表人物有中国战国时期的庄子、古希腊的克拉底鲁、19世纪奥地利的马赫等。
其中最为熟悉的为战国时期的庄子。
他认为“谁是谁非没有客观标准”以及“否认事物质的规定性与多样性”。
因此在那个时代,为了否定和消弭当时思想领域的斗争,他提出了一套“齐是非”、“齐万物”的相对主义理论。
二、诡辩论是什么意思1、概念诡辩论是违背逻辑规律而做的一种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证,诡辩论的认识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和相对主义,在解释命题时,崇尚玩弄概念、故弄玄虚,用华而不实的辞藻美化相对主义的说教。
它的实质是形而上学的变种,它是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折衷主义。
他们不承认客观事物的存在及其规律性,抹杀概念的客观内容,不从事物的本质联系中把握问题,而是歪曲现实,按照主观愿望随意抽取客观事物中的某些片段,来证明早就定下的原则。
同时夸大事物相对的方面,否认客观事物之间有本质的区别,用相对性排斥绝对性。
033故事里的诡辩术—诡辩术逻辑分析
《海纳百川·藏书博览》简装书库·哲学(少年哲学向导丛书)故事里的诡辩术—诡辩术逻辑分析编著:于惠棠上海市黄浦区教育信息中心导语下面,我们简要地谈谈关于诡辩的几个问题。
诡辩是一种逻辑错误,但并非任何逻辑错误都是诡辩。
诡辩与一般性的逻辑错误虽然都违反了正确思维的规律和规则,但二者是有区别的。
第一,前者的违反,通常是自觉的、有意的,而后者则是不自觉的、无意的;第二,前者是企图为某一荒谬的观点或错误的行为作辩护,而后者无此动机。
例如,有人从“凡等边三角形都是等角三角形”的前提,推出“凡等角三角形都是等边三角形”的结论,这个推理是由于缺乏逻辑知识而犯的一般性逻辑错误,不能称之为诡辩。
诡辩常常包含有错误的判断,但并非任何错误的判断都是诡辩。
一个孤立的、不包含逻辑矛盾的错误判断,尽管它与客观实际不符合,还不能说是诡辩。
但是,如果将一个错误的判断作论题,企图论证它是正确的,或者把它作论据用来论证其他判断为正确时,就构成了诡辩。
这时的错误判断就成为整个诡辩的一个组成部分,甚至成为诡辩的核心依据。
关于什么是诡辩,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曾给了精辟的解说。
他说,诡辩是“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第7页)。
黑格尔说的“以任意的方式”,是指诡辩论者任意地违背和践踏逻辑的规律和规则,而“凭借虚假的根据”,是指诡辩论者在论证中故意使用虚假的判断。
这实际上是概括了诡辩的两个基本特征。
列宁从辩证逻辑的角度揭露了诡辩。
他指出:“概念的全面的、普遍的灵活性,达到了对立面统一的灵活性——这就是实质所在。
主观地运用的这种灵活性=折衷主义与诡辩。
”《列宁全集》第55卷,1990年版,第91页)诡辩的手法种类繁多,谁也难以将它们一一列举出来。
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之间自由讨论问题的空气日益浓厚,特别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大发展,广告、诉讼以及公开场合下的辩论增多了,必将产生出许多新的诡辩手法,这有待于我们的研究和总结。
诡辩
•
提出马是用来称谓马的形体的,白是用来 称谓马的颜色不是称呼马的名形体,所以 说白马不是马;再从概念的外延上对“白 马”与“马”加以区别,“马”这个概念 的外延广,包括所有各种不同颜色的马, “白马”这个概念的外延狭,只限于白色 的马,与黑马,黄马的外延排斥,所以 “白马”是与“马”不同的。然后再分别 从不同角度,层次论证自己的逻辑观点。 实质上,公孙龙把“马”,“白”,“白 马”这些概念都理解成全是孤立的——即 割裂了一般和个别统一的关系,把差异和 统一绝对对立起来,认为一般可以脱离个 别存在,这就陷入了形而上学的诡辩!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以 偏 概 全
机 械 类 比
人 身 攻 击
诉 诸 权 威
以 人 为 据
循 环 论 证
虚 假 论 据
偷 换 概 念
含 糊 其 辞 ,
• • • • • • • • • 模 棱 两 可
诡辩经典例子
• 你有一条狗, 它是有儿女的, 因而它是一个父亲; 它是你的, 因而它是你的父亲; 你打它,就是打你自己的父亲。 假定2+2=5; 等式的两边各减去2,得出2=3; 易位得3=2; 两边各减去1,得出2=1 教皇与罗素是两个人 但既然2=1 教皇与罗素就是1个人 所以罗素是教皇。 • 1粒谷子落地时没有响声, 两粒谷子落地时也没有响声, 3粒谷子落地时还是没有响声…… 以此类推,1整袋谷子落地时也不 会有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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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经典例子
• 有一只叫阿基里斯的跑步健将决定和一只乌 龟赛跑,为了显出绅士风度,他让乌龟先跑 100米,然后自己再追。 跑着跑着,阿基里斯忽然发现自己怎么也 追不上乌龟。因为: 当阿基里斯在0米处时,乌龟在100米处; 当阿基里斯在100米处时,乌龟在110米处; 当阿基里斯在110米处时,乌龟在111米处; 当阿基里斯在111米处时,乌龟在111.1米处; 当阿基里斯在111.1米处时,乌龟在111.11米 处 …… 就是说,在任何一个时间点阿基里斯看前面 的乌龟所在的地方,当自己跑到这个地方时, 不论乌龟有多慢,也会向前跑了一点;这时 阿基里斯再看前面的乌龟所在的地方,当再 次跑到时,乌龟又往前跑了一点,如此反复, 就永远追不上乌龟了。
诡辩术60种诡辩方法
诡辩术60种诡辩方法诡辩术是指用各种花言巧语和欺骗手法来误导别人、搅混水、混淆视听的一种辩论技巧。
下面将介绍60种常见的诡辩方法。
1.沉默诡辩:保持沉默,不对问题作任何回应。
2.由讼诡辩:反驳对手观点时,把问题转变为对方的观点是否正确。
3.此其一诡辩:把一个问题简化为只讨论其中一个方面。
4.迁移诡辩:把与问题无关的话题带入辩论,以分散对手的注意力。
5.凤头诡辩:双方争论的点不同,却声称解决了对方的观点。
6.如无其事诡辩:对自己犯的错误置之不理,装作没有发生过。
7.长篇流水诡辩:用长篇累牍的辩论方式,把问题弄得复杂而混乱。
8.偷梁换柱诡辩:在讨论过程中改变问题的范围,使对手无法追踪。
9.指桑骂槐诡辩:专门攻击对手的个人形象和行为,而不是对问题进行讨论。
10.唱高调诡辩:故意提出过于理想化的解决方案,以期对手难以接受。
11.以毒攻毒诡辩:把对手观点的弱点转移到自己方,以掩盖自己的错误。
12.忽略微弱诡辩:忽略对手观点中微弱但有力的地方。
13.无所谓诡辩:对问题不作任何态度的表达,以达到逃避的目的。
14.偷换概念诡辩:将问题中的概念进行替换,使对方产生困惑。
15.以次充好诡辩:把自己的错误或缺点说成是对方的错误或缺点。
16.舆论攻击诡辩:故意制造舆论,以压倒对手的观点。
17.夸大或缩小诡辩:对问题进行夸大或缩小处理,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18.问题避重诡辩:不直接回答问题,而是转移话题避免回应。
19.无中生有诡辩:用无根据的说法去回答对手提出的观点。
20.移花接木诡辩:故意将对手的观点与其他观点混淆。
21.环形推理诡辩:用自己要证明的结论作为前提进行推理。
22.去粗取精诡辩:只回答问题的一些方面,忽略重点。
23.增加困难诡辩:故意给对方设置困难,使其难以回答问题。
24.公说公有理诡辩:假装自己只是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而混淆视听。
25.巧辩诡辩:煞费苦心地追求演讲技艺,以掩盖自己的行为或观点。
26.扯淡诡辩:用很多废话来回答问题,使对手不知所云。
阴阳家诡辩论
阴阳家诡辩论何为阴阳家?上善若水,能攻能守。
子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纵横家鼻祖鬼谷子曾说:“捭阖者,道之大化,说之变也。
”而所谓“捭阖”,意为灵活地进行游说,或内部的沟通、结合、统一;而今日,则指诡辩。
何谓诡辩?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诡辩是不符合逻辑的谬误,即非真理的谬误。
如果用正确的理论来说明某个问题,就应该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来阐述问题,无论理论是否正确,都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去讲解,而不能采取大刀阔斧,不顾后果的方式。
其次,我们还必须看到,诡辩者虽然站在了正确的立场上,但并未给出正确的解决方案,而是抛出一个似是而非的观点。
这种方法,从逻辑上说,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
这就属于诡辩的范畴了。
一、平易近人的子之言论- ---何谓诡辩?首先,如果是故弄玄虚、哗众取宠、信口雌黄,这只是小学生作文。
相反,就需要深入思考了。
现实中有很多事情存在表象与实质的差别,我们只能说明一个东西或者一件事物是什么,而不能判断它是对是错。
因此,这种情况只能被称作诡辩。
譬如历史上关于长江和黄河谁更宽的争论,如果是现在的科技水平,完全可以用DNA、磁场等物理知识得出答案,可那时候却采用民间流传的土办法,最终依据“龙脉”判定了长江的宽度,事实证明这是不符合逻辑的。
二、谈吐儒雅的墨子言论,多体现了智者风范下面,我们来听听古代的智者墨子怎么说的。
《庄子·天下篇》记载:“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
”又说:“公输子自以为至巧。
”意思是,鲁班想用竹木做一只会飞的鸟,结果却落到了树上,墨子嘲笑他说:“公输子制作这样的器具,大概只能算是小技罢了。
”《淮南子·本经训》载:“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
”公输子,名班,鲁国人。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记载:“鲁班作云梯之械,成而以之窥宋城,七日而后下,楚王闻之,曰:‘公输子之为梯也,成而不试,请尝试之。
’乃躬以瞰。
三日而后下。
”这段话说的是鲁班发明了云梯,准备从城墙上向宋国进攻。
诡辩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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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论题方面 常常表现 为偷换概 念 模棱 两 可等等 ; 在 论据 方 面 常常表现 为以 偏概全 预期理 由等等 ; 在论证 方法方面 则表现 为形形 色色 的 推 不 出 错 误 可见 诡 辩 的具体形式 即诡辩术是 多种 多样 变 化无穷 的 然而 万 变 不离其 宗 其 思 想根源 却 是可 以 揭示 的 揭示 其 思 想根源是 铲 除诡辩 的根本途径 而 唯物辩 证法 的哲 学 思 想 是 我们 认识 真理 消灭谬误 最强有力的武器 所 以 对诡辩 论证进行 追根求 源的 哲学分 析 就具有 突 出
DOI : 10. 14058 /j . cnki . tzxk. 1993. 01. 006 第 卷第 期 年 月 驻马店 师 专学报 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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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
辩
王 泽龙
略
傅 华春
论
摘
。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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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 辩 是 一 种 故 意 违 反 逻辑规 律 扣 规 则 为 制 造 和 坚 持谬 误 所 进 行 的 似 是 而 非 的 辫 护 论
。
诡辩 既然也是论证 那 么 它就会 具有凡是 论 证 都有 的共性 即也 是概念 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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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推理 的综合运 用 是一 种高级 复杂的思维过 程
。
这就从根 本上 决定 了把握诡 辩论 证 不是 一
, 。
件轻而 易举的事 而 且 诡辩既然是一 种特殊的论证 那么 它就与一般论证 有 着个性 的差 异 正 常意义 上 的论 证要求其论题要 明确 无误 论据要充分 j 像 论证方 法 (或 叫论 证方 式 ) 要 体现 论 题和论 据之 间的逻辑 联系 而 诡辩要 传播谬误 以假乱真 就得 把 正 常 论证 的论 题 论据和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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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诡辩论,其中都包含一定的逻辑错误(包括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
自觉运用这些错误为自己的行为、观点辩护,就构成了种种诡辩术。
本文写作的目的是揭穿这些诡辩术,希望大家能摆脱诡辩论的困扰,认清诡辩术的要害,让学习和工作少绕弯子而顺利进行。
为了使文章简洁明了,有些诡辩术,只点题目不做具体说明,这一点请大家谅解。
1、偷换概念术:这是最常见的诡辩术,它的特点是转移论点,将一个问题换成另一个问题。
它的逻辑错误是,违反了“同一律”。
它在现实中有两种表现形式a、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先用一词语表示某个概念,接着又用这个词语表示另一个概念,b、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故意用一个概念代替另一不同的概念。
在推理过程中犯了“四概念”的错误。
2、混淆概念术:它的要害是,根据一事物能转化为它事物为由,来抹杀两种事物间的本质差别,达到浑水摸鱼的目的。
在哲学上亦可称为绝对的相对术。
在形式逻辑上则表现为,把非同一关系的概念看作是同一关系的概念,反之亦然。
3、偷换条件术:就是抽象地谈论问题,对事物不做具体分析。
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看来,人们对任何事物的认识,只能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因为一切事物都是具体的、特殊的和有条件的。
它要求人们在探讨一问题时,必须研究与该事实有关的一切情况以及同它事物的联系。
这种诡辩术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历史上古希腊一个叫欧提勒士的
人,和他的老师普罗太哥拉斯进行的所谓“半费之讼”。
它在形式逻辑上它违反了“矛盾律”,根据矛盾律,两个相反的思想不能同真,只能同假。
这两个不合逻辑的二难推理就属于不同真而同假的情况。
由“半费之讼”我们还可以引伸出诡辩论的另一表现方式
4、虚假概念术:按照形式逻辑,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统一的。
没有无内涵的外延,也没有无外延的内涵。
虚假概念术就是拿虚假概念来冒充真实概念,达到制造逻辑混乱的目的。
(虚假概念,也称为零概念,因为它没有外延,是主观臆造的概念)
5、绝对的相对主义术:诡辩论认为,相对只是相对的,绝对也是相当的。
比如: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人不可能两次进入一条河流,这是辩证法;而他的学生,诡辩论者克拉底鲁确反驳道:人连一次也不可能进入一条河流。
在哲学上把它规范为绝对相对主义和不可知论。
6、换汤不换药术:利用事物形式的变化来偷换为内容的变化。
7、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术:用片面代替全面(以偏概全)、用非本质代替本质。
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是对立面统一、多样性的统一,人们只能在这种统一中认识事物。
诡辩论则从事物诸多要素中,抓住一点,任意夸大,妄作结论。
在形式逻辑上可归结为,违反“充足理由律”而导至“推不出”;在辩证逻辑上可理解为“离开了事物的内部联系,而抓住了表面相似之处”。
(列宁语)
8、断章取义术:逻辑的证明要求论据必须充分准确,摆事实讲道理。
而断章取义术则在引经据典时,不是客观地、公正地、完整地加以理
解和解释,而是寻章摘句、歪曲原意、引经据我、为我所需。
把本来毫不相干的事物、论据勉强凑合。
9、机械类比术:把本来不能类比的事物拿来相比,把原来没有某种意义的概念硬是解释成具有某种意义,正如古人所说:“其欲治者,不知所由,以意穿凿,各取一切......”
10、扩大含义诡辩术:当人们把不相干的极端引入论证的时候,就会犯扩大含义的谬误。
形式逻辑认为,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是确定的,具有相当的稳定性。
扩大含义诡辩术就是将某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极端化的扩大,在三段论的推理中把前提中不周延的概念在结论中周延了。
比如:关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定义马克思早已做了明确的规范,马克思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基本问题,是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了两大阵营。
凡是断定精神先于自然界,.....组成唯心主义阵营。
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源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
”但是就有人偏偏要赋予它更多的含义,于是列宁提醒道:在其他意义上运用(哲学的)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两个概念,都只能造成混乱。
11、反向求因术:在论争中,甲方提出了乙方的错误时,乙方在理屈词穷的时候,竟荒谬地把这种错误说成是由于甲方的某种言行造成的,这种诡辩术就是反向求因术。
比如:甲方被乙方打了,乙方却为自己辩护道:他为什么骂人?又如:一个流氓强奸了一位姑娘,他为自己辩解道“原因是那个姑娘长得太漂亮了!”因此反向求因术也叫“倒打一耙术”,它们都属于一种关联上的诡辩。
12、编造数据术:这是一种颇为高明的诡辩术,它巧妙地利用人们对于数据的客观性和可靠性不怎么怀疑、或即是怀疑也无从驳倒的心理,从而制胜对方。
据说日本某首相的秘密武器就是常引用数据,使反驳他的人不得不缄其口。
13、编造论据术:它利用人们对某一理论不甚了解时,把一些似是而非的论据十分荒谬地拼凑起来,以达到歪曲事实、否定真理的目的。
14、一句多释术:人们在论证中使用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意义的句子,便会产生了同句异意或语法歧义的谬误。
有意运用这种语言诡辩伎俩,就称“一句多释术”。
15、还有诸如:偷梁换柱术、牵强附会术、强词夺理术、以偏概全术、以人为据术、以我为据术、捕风捉影术、弥天大谎术、巧语花言术、自圆其说术、风马牛不相及术、胡搅蛮缠术、剽窃阉割术等等等等……
上面介绍了一些常见的诡辩术,当然诡辩术及其变种还很多,这里就不一一枚举了。
诡辩论者就像变色龙、时刻更换自己的外装,适应环境的变化,以达到阉割真理、蒙蔽群众的目的,其危害极其严重。
文章开始本人就指出:诡辩术是诡辩论者自觉运用逻辑(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上的某些错误,为自己的言行、观点辩护的行为和方法。
因此,只要我们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做到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诡辩论者就无隙可乘、无法可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