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合集下载

2020年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by)

2020年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by)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by)政府示范文本要点“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组织提供的协议文本。

本文本为署名模式。

协议文本署名3.0中国大陆本作品(定义如下)的提供是以适用“知识共享公共许可协议”(简称“CCPL”或“许可”)为前提的。

本作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其他可适用法律的保护。

对本作品的使用不得超越本许可协议授权的范围。

如您行使本许可授予的使用本作品的权利,就表明您接受并同意遵守本许可协议的所有条款。

鉴于本许可为合同,在您接受这些条款和规定的前提下,许可人授予您本许可所包括的权利。

第一条定义1.本作品:指根据本许可协议提供的以任何方式和形式(包括以数字形式)表达之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例如:书籍、手册等文字作品;讲课、演讲、讲道及其他同类性质的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及哑剧作品;配词或不配词的音乐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素描、绘画、书法、建筑、雕塑、雕刻或版画等作品;摄影作品以及以类似摄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杂技艺术作品;实用艺术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有关的插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及立体的造型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学艺术作品。

为本许可协议之目的,本协议有关“本作品”的规定适用于表演、录音制品及广播电视节目。

2.原始作者:就文学或艺术作品而言,指创作本作品的自然人或依法视为本作品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为本许可之目的,下述情形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本许可有关“原始作者”的规定:(1)就表演而言,指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和其他表演、演唱、演说、朗诵、演奏、表现或者以其它方式表演文学、艺术作品或民间文学艺术的人员;(2)就录音制品而言,指首次将表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录制下来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3)就广播电视节目而言,指传播广播电视节目的组织;(4)作者身份不明的,指行使作品著作权(除署名权外)的作品原件所有人(比如出版社)。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相同方式共享bysa)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相同方式共享bysa)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相同方式共享/by-sa)政府示范文本要点“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组织提供的协议文本。

本文本为署名-相同方式共享模式。

协议文本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中国大陆本作品(定义如下)的提供是以适用“知识共享公共许可协议”(简称“CCPL”或“许可”)为前提的。

本作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其他可适用法律的保护。

对本作品的使用不得超越本许可协议授权的范围。

如您行使本许可授予的使用本作品的权利,就表明您接受并同意遵守本许可协议的所有条款。

鉴于本许可为合同,在您接受这些条款和规定的前提下,许可人授予您本许可所包括的权利。

第一条定义1.本作品:指根据本许可协议提供的以任何方式和形式(包括以数字形式)表达之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例如:书籍、手册等文字作品;讲课、演讲、讲道及其他同类性质的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及哑剧作品;配词或不配词的音乐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素描、绘画、书法、建筑、雕塑、雕刻或版画等作品;摄影作品以及以类似摄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杂技艺术作品;实用艺术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有关的插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及立体的造型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学艺术作品。

为本许可协议之目的,本协议有关“本作品”的规定适用于表演、录音制品及广播电视节目。

2.原始作者:就文学或艺术作品而言,指创作本作品的自然人或依法视为本作品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为本许可之目的,下述情形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本许可有关“原始作者”的规定:(1)就表演而言,指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和其他表演、演唱、演说、朗诵、演奏、表现或者以其它方式表演文学、艺术作品或民间文学艺术的人员;(2)就录音制品而言,指首次将表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录制下来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3)就广播电视节目而言,指传播广播电视节目的组织;(4)作者身份不明的,指行使作品著作权(除署名权外)的作品原件所有人(比如出版社)。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by-nc-sa)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by-nc-sa)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by-nc-sa)政府示范文本要点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 ns )组织提供的协议文本。

本文本为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模式。

协议文本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3.0中国大陆本作品(定义如下)的提供是以适用知识共享公共许可协议”(简称“CCP或许可”)为前提的。

本作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其他可适用法律的保护。

对本作品的使用不得超越本许可协议授权的范围。

如您行使本许可授予的使用本作品的权利,就表明您接受并同意遵守本许可协议的所有条款。

鉴于本许可为合同,在您接受这些条款和规定的前提下,许可人授予您本许可所包括的权利。

第一条定义1.本作品:指根据本许可协议提供的以任何方式和形式(包括以数字形式)表达之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例如:书籍、手册等文字作品;讲课、演讲、讲道及其他同类性质的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及哑剧作品;配词或不配词的音乐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素描、绘画、书法、建筑、雕塑、雕刻或版画等作品;摄影作品以及以类似摄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杂技艺术作品;实用艺术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有关的插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及立体的造型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学艺术作品。

为本许可协议之目的,本协议有关本作品”的规定适用于表演、录音制品及广播电视节目。

2.原始作者:就文学或艺术作品而言,指创作本作品的自然人或依法视为本作品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为本许可之目的,下述情形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本许可有关原始作者"的规定:(1)就表演而言,指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和其他表演、演唱、演说、朗诵、演奏、表现或者以其它方式表演文学、艺术作品或民间文学艺术的人员;(2 )就录音制品而言,指首次将表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录制下来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3)就广播电视节目而言,指传播广播电视节目的组织;(4 )作者身份不明的,指行使作品著作权(除署名权外)的作品原件所有人(比如出版社)。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禁止演绎by-nd)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禁止演绎by-nd)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禁止演绎/by-nd)政府示范文本要点“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组织提供的协议文本。

本文本为署名-禁止演绎模式。

协议文本署名-禁止演绎 3.0中国大陆本作品(定义如下)的提供是以适用“知识共享公共许可协议”(简称“CCPL”或“许可”)为前提的。

本作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其他可适用法律的保护。

对本作品的使用不得超越本许可协议授权的范围。

如您行使本许可授予的使用本作品的权利,就表明您接受并同意遵守本许可协议的所有条款。

鉴于本许可为合同,在您接受这些条款和规定的前提下,许可人授予您本许可所包括的权利。

第一条定义1.本作品:指根据本许可协议提供的以任何方式和形式(包括以数字形式)表达之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例如:书籍、手册等文字作品;讲课、演讲、讲道及其他同类性质的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及哑剧作品;配词或不配词的音乐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素描、绘画、书法、建筑、雕塑、雕刻或版画等作品;摄影作品以及以类似摄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杂技艺术作品;实用艺术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有关的插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及立体的造型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学艺术作品。

为本许可协议之目的,本协议有关“本作品”的规定适用于表演、录音制品及广播电视节目。

2.原始作者:就文学或艺术作品而言,指创作本作品的自然人或依法视为本作品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为本许可之目的,下述情形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本许可有关“原始作者”的规定:(1)就表演而言,指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和其他表演、演唱、演说、朗诵、演奏、表现或者以其它方式表演文学、艺术作品或民间文学艺术的人员;(2)就录音制品而言,指首次将表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录制下来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3)就广播电视节目而言,指传播广播电视节目的组织;(4)作者身份不明的,指行使作品著作权(除署名权外)的作品原件所有人(比如出版社)。

2024年知识产权共享协议书

2024年知识产权共享协议书

2024年知识产权共享协议书____年知识产权共享协议书尊敬的各方:为了促进创新和知识传播,加强各方之间的合作与发展,我们同意签署以下知识产权共享协议。

一、协议目标1.为推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知识共享,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和质量。

2.促进各方在技术、教育、文化和其他领域的合作与发展,实现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二、知识产权共享原则1.遵循公平合理和非歧视原则,提供平等的知识产权获取机会,不歧视任何个人、组织或国家。

2.鼓励创新和知识共享的奖励机制,以激励创作者和发明家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3.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防止盗版和侵权行为,在知识共享的基础上实施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三、知识产权共享方式1.知识产权开放共享:各方鼓励将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成果公开、共享,以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创新的进步。

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各方可以自愿将自己的研究成果、专利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进行开放共享。

2.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各方可以互相交流和借鉴他方的知识产权,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合作和创新。

各方应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动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发展,实现知识产权的优化配置和最大化利用。

3.知识产权许可授权:各方可以通过许可授权的方式,将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许可给其他方使用。

授权方式应遵循公平、合理和非歧视原则,同时应尊重原创者的权益。

授权费用可根据市场规律和双方协商确定。

四、知识产权共享机制1.建立知识产权共享平台:各方可以共同建立一个开放的知识产权共享平台,用于发布和共享各方的研究成果、专利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信息。

平台应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推动知识产权标准化:各方应加强对知识产权标准化的研究和推动,在知识共享和创新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标准和规范,以提高知识产权的流动性和透明度。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各方应加强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打击盗版、侵权和假冒行为,维护创作者和发明家的权益。

同时,各方可以建立知识产权仲裁机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保障知识产权的有效实施和保护。

cc0协议

cc0协议

cc0协议
CCO协议,是知识共享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 license),又叫CC协议,是一种允许他人分发作品的公共版权许可。

2002年12月16日,美国非盈利性组织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首次发布了CC协议。

[1-2]
在经历了三个不同版本之后,CC4.0版本于2013年11月25日发布。

自此之后,CC4.0被鼓励在全球范围内适用。

除了放弃版权将作品完全公布到公共领域(即CC0协议)之外,CC4.0版本中一共有6种常用的版权规定组合。

知识共享是一个非营利组织,也用是一种创作的授权方式。

此组织的主要宗旨是增加创意作品的流通可及性,作为其它人据以创作及共享的基础,并寻找适当的法律以确保上述理念。

创作共享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授权形式及条款组合,创作者可与大众分享创作,授予其它人再散布的权利,却又能保留其它某些权利。

而授权形式也包括内容开放或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

创作共享的诞生是为了避免现代知识产权以及版权法在信息共享方面的问题。

该计划向版权持有人提供数种自由的版权协议,以应用于作者发表在网络上的内容。

它同时也提供了描述授权条款的RDF/XML诠释数据,以利于计算机自动处理及定位。

这些努力是为了反击支配了现代社会,而且拘束力日益增加的“权限文化”。

这是传统出版者为了维持并加强其在流行音乐、大众电影的寡占,向社会大力推行的一种文化。

creative commons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creative commons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creative commons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介绍
Creative Commons知识共享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 license)是一种允许分享者、许
可受益方不以任何经济上的报酬,而仅允许某些被作者、出版人指定的条件下免费使用版权持有者创作的著作的许可协议,它全面体现了知识共享和分享精神,它也经常被描述为是一项“copy-left”制度,是为了取代传统的“copyright”制度。

Creative Commons知识共享许可协议指定了4种形式的协议:许可、属性、非商业性和
共享相同方式。

认可是Creative Commons知识共享最核心的内容:识许可受益方以及拥
有者原则His作而不需要任何的报酬或者表彰条件去使用所拥有的作者さ的著作。

当许可
的受益方使用新的著作时,他们需要注意许可的属性要求,比如需要在使用作者的作品时,明确及署名作者的名字。

Creative Commons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对于大多数情况不会对作者的权利造成任何的损失,它的作者也是受益者,因为它们可以控制自己的著作如何被引用以及被用于什么目的。


的Creative Commons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允许开发者可以分享自己创作的内容,而不必单
独执行许可协议,从而帮助他们提升作品价值。

Creative Commons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对于促进分享精神和知识共享具有重要意义,它能
够保护作者的权益同时又能让普通大众可以轻松的使用作者的作品,加工发表分享,大大推动了数字资源的传播。

知识共享协议

知识共享协议

知识共享协议1. 简介知识共享协议是一种基于法律框架的合作模式,旨在促进知识和信息的共享、传播和利用。

通过该协议,在不损害知识产权的前提下,个人和组织可以自由地使用、修改和分发作品。

本文将介绍知识共享协议的基本原则、不同类型的协议以及其使用方法。

2. 基本原则知识共享协议的基本原则如下:2.1 知识自由知识共享协议的核心理念是让知识自由流动。

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修改和分发他人的作品,前提是遵守协议规定的条件。

2.2 非排他性知识共享协议不排斥其他类型的许可证或授权,作者仍然可以选择其他方式来保护自己的作品。

知识共享协议只是提供了一种更加开放和灵活的选择。

2.3 按需选择知识共享协议提供了多个许可选项,根据作者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许可协议。

这些选项包括署名(BY)、非商业性使用(NC)、禁止演绎(ND)和相同方式共享(SA)等。

3. 不同类型的协议知识共享协议有多种类型,包括以下几种:3.1 署名(BY)署名协议要求使用者在使用、修改和分发作品时必须标明作者的姓名。

这是最为基本的知识共享协议,也是最广泛使用的类型。

3.2 非商业性使用(NC)非商业性使用协议要求使用者在使用作品时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这样可以保证作者的作品不被商业机构利用,同时促进非营利性的知识传播。

3.3 禁止演绎(ND)禁止演绎协议要求使用者在使用作品时不能修改、改编或演绎原作。

这种协议适用于那些希望保持作品完整性的作者。

3.4 相同方式共享(SA)相同方式共享协议要求使用者在分发作品时必须使用相同的许可协议。

这样可以保证作品在传播过程中保持一致性。

4. 使用方法以下是使用Markdown格式输出知识共享协议的示例:知识共享协议:[协议类型]版权所有(C) [年份] [作者姓名]根据知识共享协议 [协议类型]([许可证链接])许可。

您可以自由地:- 共享:复制和分发本作品- 修改:改编、转换或以本作品为基础进行创作只要您遵守许可协议的条款,许可人就不能撤销您的这些权利。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格式7篇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格式7篇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格式7篇篇1甲方(知识产权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知识产权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在____________领域各自具备优势,为共同推进____________领域的创新与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知识产权共享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通过共享知识产权,共同推进技术研发与创新,促进双方业务的发展与合作。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知识产权共享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知识产权共享范围1. 甲方将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在____________领域的相关部分共享给乙方使用。

2. 双方共同研发产生的知识产权,其权属按照双方贡献大小比例分配。

1. 甲方授权乙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其知识产权。

2. 双方共同研发产生的知识产权,按照双方协议约定进行申请、登记和保护。

3. 双方共享的知识产权使用不得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四、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决定其知识产权的共享范围和使用方式,并有权监督乙方对共享知识产权的使用情况。

2. 乙方有权在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共享的知识产权,并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

3. 双方共同研发产生的知识产权,其专利申请、登记和保护等事宜由双方共同负责。

4. 双方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泄露、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5. 双方应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技术研发与创新,优化知识产权的利用。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以及涉及的知识产权信息。

3. 双方应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防止知识产权的泄露和损失。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停止涉及争议的知识产权的使用和共享,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2023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什么是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知识共享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 License)是一种由非营利组织知识共享组织(Creative Commons)提供的一系列版权许可协议,旨在使作品的作者可以更灵活地控制其作品的版权。

通过选择特定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作者可以授权其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使用、复制、分发、修改和展示其作品。

这种许可协议促进了知识和创造性作品的共享,进一步推动了知识的传播和创新的发展。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原则知识共享许可协议被设计为简明易懂,并根据不同的需求提供了多个许可选项。

是几个常见的原则:1.署名():只要他人使用了你的作品,他们必须适当署名并归属权利于你。

这是所有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最基本的原则。

2.非商业性使用(NC):他人可以使用你的作品,但不能以商业目的使用。

这意味着他们不能从中获利。

3.禁止演绎(ND):他人可以使用你的作品,但不能修改或改编作品。

他们必须使用作品的原始形式。

4.相同方式共享(SA):他人可以使用你的作品,并在他们的作品中使用相同的许可协议进行分发。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不同类型知识共享许可协议提供了多种不同类型的授权选项,以满足各种作者和用户的需求。

下面是几种常见的类型:1.署名():他人可以使用、复制、展示和分发你的作品,在新作品中使用你的作品,只要他们适当地署名并归功于你。

2.署名-相同方式共享(-SA):他人可以使用、复制、展示和分发你的作品,并修改或改编你的作品,只要他们适当地署名、归功于你,并将修改后的作品分发时使用相同的许可协议。

3.署名-非商业性使用(-NC):他人可以使用、复制、展示和分发你的作品,只要他们适当地署名和归功于你,并且不以商业目的使用。

4.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NC-SA):他人可以使用、复制、展示和分发你的作品,并在新作品中使用你的作品,只要他们适当地署名、归功于你,并将修改后的作品分发时使用相同的许可协议,且不以商业目的使用。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知识共享许可协议是一种授权协议,它允许原作者以开放的方式共享其知识产权作品。

这种协议旨在促进知识的自由传播和共享,同时保护原作者的权益。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标准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 协议标题:知识共享许可协议2. 协议引言:协议的引言部分会简要介绍协议的目的和背景,以及原作者希望通过该协议实现的目标。

例如,引言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引言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知识的自由传播和共享;- 原作者希望通过该协议允许他人使用、复制、分发和修改他们的作品;- 原作者希望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并要求他人在使用他们的作品时遵守一定的条件。

3. 定义和解释条款:在协议中,会对一些关键术语进行定义和解释,以确保协议的清晰和准确。

例如,可能会定义以下术语:- "原作品":指原作者创作的作品,可能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 "衍生作品":指基于原作品进行修改、演绎或扩展而产生的新作品;- "许可方":指原作者或版权持有人;- "被许可方":指获得许可使用原作品或衍生作品的人。

4. 许可授权条款:协议的核心部分是许可授权条款,即明确规定了被许可方可以对原作品或衍生作品进行哪些操作和使用。

这些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允许被许可方以任何形式和媒体复制、分发和传播原作品;- 允许被许可方基于原作品创建衍生作品,并允许他人使用、复制、分发和传播这些衍生作品;- 可能会要求被许可方在使用原作品或衍生作品时署名原作者。

5. 条款限制和免责声明:为了保护原作者的权益,协议中可能会包含一些限制和免责声明。

例如:- 禁止将原作品或衍生作品用于商业目的;- 原作者不对被许可方使用原作品或衍生作品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或纠纷承担责任。

6.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协议会明确规定协议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条件。

例如,可以规定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终止,如违反协议条款或双方达成协议终止的书面通知。

通用范文(正式版)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通用范文(正式版)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1. 简介知识共享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license)是一种由非营利组织知识共享(CreativeCommons)所提供的一系列版权许可协议。

该协议旨在为创作者提供一种简便灵活的方式来授权其作品的使用和分发。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允许创作者自由选择许可协议的限制条件,从而在保护其作品的同时,促进对知识和文化的共享。

2.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核心原则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基于核心原则:•自由选择:创作者可以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许可条件,包括允许或禁止商业使用、允许或禁止修改、允许或禁止演绎作品等。

•公开透明: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完全透明,许可条件清晰明确,使用户和使用者清楚知晓对作品的使用范围和限制。

•保护原创权: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确保了创作者的原始权益,使他们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对使用者进行约束。

•促进共享:知识共享许可协议鼓励作品的共享和传播,使更多人可以自由使用、重用和分发这些作品。

3.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主要类型知识共享许可协议根据不同的限制条件,分为几种主要类型:3.1 署名()这是最基本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类型,要求使用者在使用作品时必须标明原作者的署名。

这种类型的许可协议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创作者的权益。

3.2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NC)这种类型的许可协议允许使用者在保持原作者署名的前提下,对作品进行非商业性的使用。

商业性使用需要获取创作者的额外授权。

3.3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SA)这种类型的许可协议允许使用者在保持原作者署名的前提下,对作品进行修改和演绎,并要求使用者以相同的许可条件共享衍生作品。

3.4 署名-禁止演绎(-ND)这种类型的许可协议允许使用者在保持原作者署名的前提下,对作品进行非修改的使用和分发,禁止对作品进行演绎或派生。

3.5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NC-ND)这种类型的许可协议允许使用者在保持原作者署名的前提下,对作品进行非商业性的使用和分发,禁止对作品进行演绎或派生。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6篇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6篇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6篇篇1甲方(知识产权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知识产权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知识产权共享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同意通过本协议的签订,实现知识产权的共享,促进双方的合作与发展,共同提升创新能力,实现互利共赢。

1. 甲方同意向乙方共享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 乙方同意向甲方共享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成果、产品创新设计、市场策划方案等。

1. 甲乙双方通过书面方式确认共享的知识产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申请日期、授权情况等。

2. 双方共同制定知识产权共享计划,明确共享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具体执行人员。

3. 双方应确保共享的知识产权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护共享的知识产权,并有权监督乙方对共享知识产权的使用情况。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知识产权信息,并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共享的知识产权。

3.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安全,不得擅自泄露、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4.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共享的知识产权进行维护,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公开或利用上述保密信息。

3. 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协议终止后两年。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提供虚假、不完整或无效的知识产权信息,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乙方擅自泄露、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共享的知识产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 若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导致对方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C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简介

CC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简介

CC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简介CC(Creative Commons)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简介CC(Creative Commons)知识共享许可协议是一种开源的版权协议,旨在通过灵活的许可模式,促进知识的共享与传播。

它为创作者和使用者提供了一种平衡的方法,使得作品的版权归属得以保护并同时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修改和分享作品。

一、CC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背景在传统的版权制度下,创作者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并拥有对其作品使用、修改和分发的独占权利。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知识的传播和创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CC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应运而生。

CC协议由劳伦斯·莱西(Lawrence Lessig)等人于2001年创建,旨在提供一种更灵活的许可模式,使创作者能够自由选择保护作品的程度和限制使用者的权利。

二、CC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基本原则CC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为创作者提供了一些可选的授权条件,以根据其个人需求和偏好进行选择。

这些条件包括署名(BY)、非商业性使用(NC)、相同方式共享(SA)和禁止演绎(ND)等。

1. 署名(BY):使用者必须给予创作者适当的署名,表明创作者的原创权益。

2. 非商业性使用(NC):使用者不能将作品用于商业目的,仅用于非盈利性的个人或非商业机构研究、教育等目的。

3. 相同方式共享(SA):使用者必须以与原作相同的许可协议共享修改后的作品。

4. 禁止演绎(ND):使用者不能修改创作者的原创作品。

三、CC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类型CC知识共享许可协议根据不同的授权条件组合构成了多种类型,包括以下六种主要类型:1. 署名(BY):使用者可以复制、散布、展示、表演该作品,并可在其基础上创造派生作品,同时应给予原作者适当的署名。

2.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BY-NC):使用者可以复制、散布、展示、表演该作品,并可在其基础上创造派生作品,但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3. 署名-禁止演绎(BY-ND):使用者可以复制、散布、展示、表演该作品,在保留原始形式的同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

知识共享协议

知识共享协议

知识共享协议知识共享协议(Creative Commons License)是一种针对知识产权的新型许可方式,它允许创作者将自己的作品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分享给他人。

通过知识共享协议,创作者可以在保留部分权利的同时,允许他人以特定的方式使用、分享和再创作自己的作品,从而促进知识的共享和传播。

知识共享协议最早于2001年由劳伦斯·莱斯格尔(Lawrence Lessig)教授等人创建,旨在解决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对知识传播和创新带来的限制。

它通过为创作者提供一套灵活的许可选择,使得创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他人对其作品的使用方式,从而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促进知识的共享和创新。

知识共享协议包括了多种不同的许可类型,如署名(Attribution)、相同方式共享(Share Alike)、非商业性使用(Non-Commercial)、禁止演绎(No Derivatives)等。

创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作品的许可类型,并在作品发布时明确标注所采用的许可方式,让他人清楚地了解对该作品的使用权限。

采用知识共享协议有助于促进知识的共享和传播。

在传统的版权保护下,大部分作品的使用权受到了限制,而知识共享协议的出现为创作者和使用者提供了更大的自由度。

创作者可以选择允许他人以非商业性目的使用自己的作品,或者允许他人在使用时进行再创作和演绎,从而为知识的传播和创新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同时,知识共享协议也为创作者提供了更多的曝光机会和合作可能。

通过允许他人对自己的作品进行再创作和演绎,创作者可以吸引更多的关注和讨论,从而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和社交圈。

此外,采用知识共享协议的作品也更容易被其他创作者采用和引用,促进了不同作品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在知识共享协议的指导下,创作者需要更加注重作品的质量和独特性。

由于作品的使用范围更加广泛,创作者需要更加注意保护自己的作品质量,以吸引更多的使用者和合作者。

此外,创作者还需要更加注重作品的原创性和独特性,以确保自己的作品在众多共享作品中脱颖而出。

2023[COPYRIGHT] 常见版权许可通用协议

2023[COPYRIGHT] 常见版权许可通用协议

[COPYRIGHT] 常见版权许可协议引言在数字信息时代,版权问题变得愈发突出。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和促进合作,各种版权许可协议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版权许可协议,包括著名的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PL)、知识共享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 License)以及BSD许可证。

1.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PL)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NUGPL)是一种自由软件许可协议,广泛应用于开源软件。

GPL许可协议被设计为保护用户的自由,即给予用户在使用、修改和分发软件的权利,同时保障这些自由在软件被修改后依然有效。

GPL许可协议具有特点:•许可协议的传染性:如果一个软件基于GPL许可的开进行修改或衍生,那么这个新的软件也必须使用GPL协议,并且必须提供。

•保护用户的自由:GPL许可协议保障用户在使用、修改和分发软件的权利,让用户可以对软件进行自由的探索和创新。

•开发者和用户的共赢:GPL许可协议要求使用GPL许可的软件在分发时必须提供,这可以促进技术合作和共享,加速软件的发展和改进。

2.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知识共享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License)是一种灵活的版权许可协议,用于平衡版权人的权益和用户的使用需求。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核心思想是让版权人可以自由选择授权方式,以便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有多个版本,其中最常见的版本包括:•署名():被许可人可以复制、分发、展示和演示作品,以及为作品创作衍生作品,只要署名原作者。

•相同方式共享(SA):被许可人可以修改、变换或者以该作品为基础进行创作,但是在分发时必须采用与原作品相同的许可协议。

•非商业性使用(NC):被许可人可以复制、分发、展示和演示作品,以及为作品创作衍生作品,但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作品。

•禁止演绎(ND):被许可人可以复制、分发、展示和演示作品,但不得创作与该作品有关的衍生作品。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非商业性使用by-nc)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非商业性使用by-nc)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非商业性使用/by-nc)政府示范文本要点“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组织提供的协议文本。

本文本为署名-非商业性使用模式。

协议文本署名-非商业性使用 3.0中国大陆本作品(定义如下)的提供是以适用“知识共享公共许可协议”(简称“CCPL”或“许可”)为前提的。

本作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其他可适用法律的保护。

对本作品的使用不得超越本许可协议授权的范围。

如您行使本许可授予的使用本作品的权利,就表明您接受并同意遵守本许可协议的所有条款。

鉴于本许可为合同,在您接受这些条款和规定的前提下,许可人授予您本许可所包括的权利。

第一条定义1.本作品:指根据本许可协议提供的以任何方式和形式(包括以数字形式)表达之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例如:书籍、手册等文字作品;讲课、演讲、讲道及其他同类性质的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及哑剧作品;配词或不配词的音乐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素描、绘画、书法、建筑、雕塑、雕刻或版画等作品;摄影作品以及以类似摄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杂技艺术作品;实用艺术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有关的插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及立体的造型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学艺术作品。

为本许可协议之目的,本协议有关“本作品”的规定适用于表演、录音制品及广播电视节目。

2.原始作者:就文学或艺术作品而言,指创作本作品的自然人或依法视为本作品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为本许可之目的,下述情形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本许可有关“原始作者”的规定:(1)就表演而言,指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和其他表演、演唱、演说、朗诵、演奏、表现或者以其它方式表演文学、艺术作品或民间文学艺术的人员;(2)就录音制品而言,指首次将表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录制下来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3)就广播电视节目而言,指传播广播电视节目的组织;(4)作者身份不明的,指行使作品著作权(除署名权外)的作品原件所有人(比如出版社)。

CC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简介

CC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简介

CC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简介在博客⽂章下⾯⼀般都有版权声明,标明⽂章作者、链接和版权类型,最常见的类型就是CC BY-SA。

这种版权声明是知识共享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 license,⼜叫CC协议或创作公共协议,是⼀种允许他⼈分发作品的公共版权许可。

2002年美国⾮盈利性组织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次发布了CC协议,它并不是什么法律法规,⽽是基于⼀定的知识产权法律基础上建⽴的⼀种知识作品等分享约定协议,旨在促进创意作品流通和分享。

在经历了三个不同版本之后,CC4.0版本于2013年发布。

⾃此之后,CC4.0被⿎励在全球范围内适⽤。

除了放弃版权将作品完全公布到公共领域 (即CC0协议) 之外,CC4.0版本中⼀共有6种常⽤的版权规定组合。

下⾯这六种不同的许可协议,这⾥从基础许可到受限许可开始列举:CC BYCC BY : 此类型许可允许进⾏版本分发,作品合成修改和建⽴在任何媒介或格式的材料上,只要归属于创造者。

许可证允许商业使⽤。

包括以下:BY – 版权必须归属于作者,必须按照作者或授权⼈所指定的⽅式,保留其姓名标⽰。

CC BY-SACC BY-SA : 此类型允许进⾏版本分发,作品合成修改和建⽴在任何媒介或格式的材料上,只要归属于创造者。

许可证允许商业使⽤。

假如你合成修改或者建⽴⽣成新作品,必须在相同的条款下许可授权,不能变更许可协议。

CC BY-SA 包括以下条件:BY – 版权必须归属于作者,必须按照作者或授权⼈所指定的⽅式,保留其姓名标⽰。

SA – 修改必须在相同的条款协议下共享(Shared)CC BY-NCCC BY-NC : 本许可证允许使⽤者仅出于⾮商业⽬的,以任何媒体或格式分发、合成、改编和构建材料作品,并且版权要归属创作者。

CC BY-NC 包括以下条件:BY – 版权必须归属于作者,必须按照作者或授权⼈所指定的⽅式,保留其姓名标⽰。

NC – 只能⽤于⾮商业⽤途(NonCommercial)CC BY-NC-SACC BY-NC-SA : 本许可证允许使⽤在仅出于⾮商业⽬的下,以任何媒体或格式分发、合成、改编和构建材料作品,并且版权要归属创作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非商业使用-禁止演绎/by-nc-nd)政府示范文本要点“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组织提供的协议文本。

本文本为署名+非商业使用+禁止演绎模式。

协议文本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3.0中国大陆本作品(定义如下)的提供是以适用“知识共享公共许可协议”(简称“CCPL”或“许可”)为前提的。

本作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其他可适用法律的保护。

对本作品的使用不得超越本许可协议授权的范围。

如您行使本许可授予的使用本作品的权利,就表明您接受并同意遵守本许可协议的所有条款。

鉴于本许可为合同,在您接受这些条款和规定的前提下,许可人授予您本许可所包括的权利。

第一条定义1.本作品:指根据本许可协议提供的以任何方式和形式(包括以数字形式)表达之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例如:书籍、手册等文字作品;讲课、演讲、讲道及其他同类性质的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及哑剧作品;配词或不配词的音乐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素描、绘画、书法、建筑、雕塑、雕刻或版画等作品;摄影作品以及以类似摄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杂技艺术作品;实用艺术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有关的插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及立体的造型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学艺术作品。

为本许可协议之目的,本协议有关“本作品”的规定适用于表演、录音制品及广播电视节目。

2.原始作者:就文学或艺术作品而言,指创作本作品的自然人或依法视为本作品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为本许可之目的,下述情形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本许可有关“原始作者”的规定:(1)就表演而言,指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和其他表演、演唱、演说、朗诵、演奏、表现或者以其它方式表演文学、艺术作品或民间文学艺术的人员;(2)就录音制品而言,指首次将表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录制下来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3)就广播电视节目而言,指传播广播电视节目的组织;(4)作者身份不明的,指行使作品著作权(除署名权外)的作品原件所有人(比如出版社)。

3.演绎作品:指基于本作品,或基于本作品与其他已存在的作品而创作的作品,例如翻译、改编、编曲或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其他变更,包括以摄制电影的方法对作品的改编,或其他任何对本作品进行改造、转换、或改编后的形式,包含任何可确认为源自原始作品的修改形式。

在本许可定义之下构成汇编作品的作品不视为演绎作品。

为避免疑义,并为本许可之目的,当演绎对象为音乐作品时,将其依时间序列关系与动态影像配合一致而形成的结果,视为演绎作品。

4.汇编作品:指由于对内容的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而构成智力创作的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集合,其中本作品以完整且未经修改的形式和另外一部或多部作品组成集合的整体,而各组成作品本身是分开且独立的,例如百科全书、文选、数据汇编作品,以及本条第1项所列作品之外的作品或者标的。

在本许可定义之下构成汇编作品的作品不视为演绎作品(定义如上)。

5.许可人:指根据本许可提供本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6.您:指以前就本作品没有违反过本许可协议、或曾违反过协议但已获得许可人明示同意、依据本许可行使权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7.发行: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权利移转方式向公众提供本作品或者演绎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

8.公开传播:指公开朗诵本作品以及以任何方式或程序,包括以有线、无线的方式或通过信息网络公开传播本作品的公开朗诵;或向公众提供本作品,使公众可以在自己选定的地点获得本作品;或以任何方式或程序公开表演本作品或向公众传播本作品的表演,包括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本作品的表演;或以任何方式,包括符号、声音或图像,广播或转播本作品。

上述定义包括相关法律规定的“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等传播方式。

9.复制: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制作本作品的复制件。

10.人身权:指相关法律赋予作者对本作品所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二条合理使用本许可无意削减、限制或约束您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有关著作权保护的限制或例外的规定对本作品的合理使用。

第三条授权根据本许可的条款和条件,许可人在此授予您全球性、免版税、非独占并且在本作品的著作权存续期间内均有效的许可,就本作品行使以下权利:1.复制本作品或将本作品收入一个或多个汇编作品中,以及复制汇编作品中收录的本作品;2.创作和复制演绎作品,但是任何演绎作品,包括任何形式的翻译作品,均需以合理方式清楚地标示、区分或以其他方法表明原始作品已经被修改或变更。

例如,翻译作品可以标明“原作品已由英文翻译为西班牙文”,改编作品可以标明“原作品已作修改”;3.发行、公开传播本作品(包括汇编作品中收录的本作品);4.发行、公开传播演绎作品。

5.为避免疑义,针对不同司法管辖区的著作权许可体系作出如下约定:i.权利不能放弃的强制许可体系。

在那些许可人不能放弃通过任何法定的或强制的许可方案收取许可使用费的权利的司法管辖区,许可人保留因您行使本许可协议授予的权利而向您收取许可使用费的专有权;ii.权利可以放弃的强制许可体系。

在那些许可人可以放弃通过任何法定的或强制的许可方案收取许可使用费的权利的司法管辖区,许可人放弃因您行使本许可协议授予的权利而向您收取许可使用费的专有权;iii.自愿许可体系。

在实行著作权自愿许可的司法管辖区,许可人放弃因您行使本许可协议授予的权利而向您收取许可使用费的权利,无论是自行收取,还是通过许可人参加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收取。

以上权利可在任何现有的或者以后出现的并为可适用的法律认可的媒体和形式上行使。

上述权利包括为在其他媒体和形式上行使权利而必须进行技术性修改的权利。

许可人在此保留所有未明示授予的权利。

第四条限制第三条的授权须受以下规定的限制:1.您在发行或公开传播本作品时,必须遵守本许可协议。

在您发行或公开传播的本作品的每一份复制件中,您必须附上一份本许可协议的复制件或本许可协议的网址(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

您不得就本作品提出或增加任何条款,从而限制本许可协议或者限制获得本作品的第三方行使本许可协议所赋予的权利。

您不得对本作品进行再许可。

您必须在您发行或公开传播的每份作品复制件中完整保留所有与本许可协议及免责条款相关的声明。

在发行或公开传播本作品时,您不得对本作品施加任何技术措施,从而限制从您处获得本作品的第三方行使本许可协议授予的权利。

本项(第四条第1项)规定同样适用于收录在汇编作品中的本作品,但并不要求汇编作品中除本作品外的其他作品受本许可协议的约束。

在创作汇编作品时,若接到任一许可人的通知,您必须按照其要求,在可行范围内删除汇编作品中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第2项的要求所作的有关原始作者的身份及其他有关原始作品相关信息的标注。

在创作演绎作品时,若接到任一许可人的通知,您必须根据其要求,在可行范围内删除演绎作品中根据第四条第2项的要求所作的有关原始作者的身份及其他有关原始作品的相关信息的标注。

2.在发行或公开传播本作品、任何演绎作品或汇编作品时,除非有依据第四条第1项之要求,否则您必须完整保留所有关于本作品的著作权声明,并以适于所使用的媒介或方法的形式提供下述信息:(1)在原始作者的姓名(或笔名)已被提供的情况下,给出该姓名或笔名,或者在原始作者或许可人以许可人的著作权声明或其他合理的方式,指定可以在作品上署名的他方当事人姓名的情况下,指明该他方当事人的名称(“署名人”);(2)在本作品标题已被提供的情况下,给出本作品的标题;(3)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标明许可人指定需与本作品同时出现的网址,除非该网址没有涉及到本作品的著作权声明或者关于本作品的许可信息;(4)若为演绎作品,则依第三条第2项之要求,必须注明演绎作品中使用的本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例如,“某作者作品的法语译本”,或“基于某作者作品的电影剧本”)。

本项(第四条第2项)要求的对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的指明可采取任何合理方式,但在演绎作品或汇编作品中,如果已经指明了演绎作品的所有作者或汇编作品中所有内含作品的作者,那么对本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的指明须同时出现在任何其他作者姓名出现的地方,并至少与对其他作者的指明一样显著。

为避免疑义,本条有关标示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之规定,仅适用于前述署名的用途;除非您事先另行取得原始作者、许可人或署名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您不得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主张或暗示,您本人或您对作品的使用与原始作者、许可人或署名人有关联或者已获得上述人士的赞助或者支持。

3.除非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您在复制、发行或者公开表演本作品,或者复制、发行或者公开表演作为任何演绎作品或汇编作品一部分的本作品时,不得歪曲、损害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本作品,导致原始作者的名誉或者荣誉受损。

第五条声明、保证和免责除非本许可的当事人相互以书面的方式做出相反约定,且在相关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否则许可人按其现状提供本作品,对本作品不作任何明示或者默示、依照法律或者其他规定的陈述或担保,包括但是不限于任何有关可否商业性使用、是否符合特定的目的、不具有潜在的或者其他缺陷、准确性或者不存在不论能否被发现的错误的担保。

有些司法管辖区不允许排除前述默示保证,因此这些排除性规定并不一定适用于您。

第六条责任限制除非属于相关法律所要求的范围,许可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您因本许可或因使用本作品而产生的任何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或惩罚性赔偿负责,即使许可人已被告知发生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第七条许可终止1.在您违反本许可协议任何条款时,本许可及其所授予的权利将自动终止。

然而,根据本许可从您处获取演绎作品或汇编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他们仍完全遵守相关条款,则对他们的许可不会随之终止。

即使本许可被终止,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以及第八条仍然有效。

2.在上述条款及条件的前提下,此处授予的许可在法定著作权保护期限内有效。

即便如此,许可人保留依其他许可条款发行本作品及在任何时候停止发行本作品的权利;但是,许可人的上述权利不能被用于撤销本许可或任何其他在本许可条款下授予的或必须授予的许可,除本条第1项指明的终止外,本许可将保持其完全效力。

第八条其他事项1.当您发行、公开传播本作品或其汇编作品时,许可人给获得作品的第三方提供本作品的许可,其条款和条件与您所获得的许可相同。

2.当您发行或公开传播演绎作品时,许可人给获得作品的第三方提供本作品的许可,其条款和条件与您所获得的许可相同。

3.如因相关法律,本许可的某一条款无效或不能履行,本许可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履行性不受影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