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范本
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金华市建筑业企业
诚信管理手册
金市[县(市、区)简称或外][类别]第[ ]号
单位名称(全称、盖章):
发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凡在金华市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应当领取本手册。
2.本手册一式二份,发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各留存在一份。
3.手册内容如有变化,企业应15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发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4。
本手册是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如实填写,妥善保管.
5.本手册记录满时,可向原发证部门换领。
6。
本手册只限本企业使用,不得转让、涂改、仿造。
7.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029。
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
本人(身份证号码:)遵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及金华市建设市场有关管理规定,在从事有关建筑业活动时确保相应管理和技术人员到位,提高工作质量,抓好安全生产。
本企业提交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提交材料若有虚假或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企业基本情况
外地企业驻金基本情况。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简介
本手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提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
推动企业诚信经营,增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重点内容
1. 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企业应建立全面的信用管理体系,包括信用风险评估、信用记录、信用监管等。
应明确信用管理的方针、目标、职责、流程和要求,并建立健全的信用档案。
2. 推进信息共享
企业应积极参加东莞市建筑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将企业的信用信息及时上
传至平台,并实现与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库的对接,推进信息共享与交互。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内部信息管理,确保企业信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 强化诚信宣传教育
企业应通过多种渠道,对员工开展诚信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诚信意识和素质。
同时,还应积极开展公益活动,树立企业社会形象和品牌形象,推动建筑行业的诚信文化建设。
4. 加强信用评价和监管
东莞市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建筑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和监管力度,针对信用评分不
足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戒。
同时,应对优秀示范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展,对于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提
高行业整体的信用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企业应严格按照本手册制定的要求开展信用管理工作,不仅能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还能为建设诚信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信用管理手册(范本)
六盘水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企业名称:(盖章)手册号:企业申领经办人:手机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年月日一、企业基本情况二、企业驻六盘水市的基本情况驻六盘水市管理人员名单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财务人员依次填写。
驻六盘水市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三、管理部门意见四、附件资料一、施工、监理、劳务企业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审查原件)(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加盖执业印章)、职称证书、上岗证、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
(各种证书需有年检记录、继续教育等证书有效证明)(三)办公场所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办公场所房屋为租赁的,租赁期限应不少于1年(分支机构提供)。
(四)省外企业提供《入黔省外企业资质核验表》.(审查原件)二、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审查原件)(二)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
(三)招标代理业务专职人员职称证、身份证。
(四)省外企业提供《入黔省外企业资质核验表》.(审查原件)三、勘察、设计企业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审查原件)(二)技术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加盖执业印章)、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
(三)办公场所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办公场所房屋为租赁的,租赁期限应不少于1年和相应的工作设备(分支机构提供).(四)省外企业提供《入黔省外企业资质核验表》.(审查原件)备注:须纸质资料2份打孔装订,电子文档1份,技术负责人和经办人委托证明各1份。
建筑公司信用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公司信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用管理工作,加强与客户、合作伙伴及其他相关方交往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公司整体信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员工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活动中的信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信用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依法合规,服务于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发展。
第四条公司信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信用评价、信用承诺、信用风险管理、信用信息披露、信用修复、信用惩戒等内容。
第二章信用评价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和完善信用评价制度,对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及其他相关方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价。
第六条公司信用评价应兼顾主观和客观因素,既考虑企业经营业绩、信用记录、信用历史等内在因素,又考虑外部因素如行业市场动态、法规政策变化等因素。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第八条公司应对高风险客户及时提供风险提示和建议,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三章信用承诺第九条公司应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明确信用承诺内容和承诺义务,并由公司高层领导签署承诺书。
第十条公司应诚信履行信用承诺,切实维护公司声誉和信用形象,确保企业信用得到尊重和认可。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与客户、合作伙伴的沟通和信任建设,促进企业间合作共赢。
第四章信用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信用风险防范和控制。
第十三条公司应及时掌握并评估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的信用风险,做好风险预警和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信用风险排查和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第五章信用信息披露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企业经营状况、信用评价、信用承诺履行等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合规披露企业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七条公司应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增强企业对外信用管理的公信力和可持续性。
第六章信用修复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重点处理信用不良事件,改善企业信用状况。
江苏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江苏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申领登记表企业名称(盖章)登记时间告知事项欢迎您参加江苏省徐州市的工程建设,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1、严格遵守国家、江苏省及徐州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按照“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
3、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按照要求或承诺配备与所承揽的工程项目规模或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项目负责人、技术、安全管理人员。
4、规范建筑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办理工程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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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我们已经知晓告知事项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江苏省及徐州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徐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徐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定给予处罚或处理,并同意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法定代表人(签章)企业公章年月日申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须提供以下材料:本地企业,1、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外地企业,1、企业法人委托书复印件一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5、中标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中标工程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中标工程五大员复印件各一份。
企业基本情况注:跨区域经营企业填写此页。
资格审查资料的建筑企业诚信手册
建筑企业诚信手册1.概述诚信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建筑企业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更需要严格遵守诚信准则。
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整体形象和竞争力,特制定本诚信手册,以规范企业行为,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
2.诚信宗旨诚信经营、合法合规、服务至上、质量第一。
3.诚信守则①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国家法律,做合法经营;②诚实守信,恪守合同精神,言出必行;③尊重市场秩序,竞争中讲诚信,待人以诚;④注重质量,保证工程质量,杜绝偷工减料;⑤尊重社会公德,承担社会责任,助力社会和谐;⑥关爱员工,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⑦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履行环保义务。
4.诚信责任①企业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合规经营,负责任的履行社会职责;②员工责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恪守职业道德,为企业发展尽职尽责;③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回馈社会,以自身行动诠释企业公民责任。
5.诚信奖惩①奖励机制:建立健全的诚信奖励制度,对诚信经营、责任担当的企业和员工进行褒奖;②惩罚机制:对违反诚信准则、行为不端的企业和员工进行惩罚,依法处理,并对其经营活动予以制约。
6.诚信监督建立内外部诚信监督机制,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处置,确保企业诚信经营。
7.总结诚信是企业立身之本,建立诚信手册,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管理是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整体形象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将诚信守则贯穿到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才能推动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本手册规定,切实落实诚信守则,共同致力于打造阳光、透明、诚信的企业形象。
8. 诚信文化建设诚信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要将诚信融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去,必须进行诚信文化建设。
企业需要通过举办诚信文化宣传活动、制定诚信文化培训计划等方式,让诚信理念深入人心,影响每一位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形成全员参与、全员推行的诚信企业文化。
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009年度延期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手册注册登记号:
企业申领经办人手机
无锡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制
年月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企业驻城区的基本情况
三、驻无锡市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企业有需要再填写。
注:受法人委托的驻锡负责人必须系本单位人员(有合法劳动(社保)关系),并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四、驻无锡市技术负责人委托书
注:驻锡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技术中级以上职称并与单位有合法劳动(社保)关系,不能由驻锡负责人或建造师兼任。
五、驻无锡市安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注:驻锡安全负责人必须与单位有合法劳动(社保)关系,并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六、进锡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承诺书
九、2008年度在澄工程业绩汇总表
填表人:填表时间:
十、附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复印件)、建造师执业状态情况说明;
5、提供企业驻锡委托法人、驻锡技术负责人和驻锡安全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与企业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社保凭证)。
驻锡安全负责人应当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驻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注:
1、联系电话:80121969 80121961
2、所有文字资料纸张规格为A4并装订成册。
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附件1: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检(申请)表企业名称(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苏州市建设局一、企业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填报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检(申请)表及提供的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作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信用手册年检(申请)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理。
企业:(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二、企业基本情况三、企业备案情况写。
四、驻苏州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五、企业管理人员名册苏州的管理人员。
六、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名册七、企业自有劳务作业人员名册八、企业承诺书九、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情况表十、企业注册地管理部门意见十一、备案地各管理部门意见十二、附件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盖公章的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盖公章的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盖公章的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公章的复印件);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盖公章的复印件);6、外地企业在苏州的办公场所证明或租房合同书(原件、盖公章的复印件);7、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批准书);(申请单项备案的外地企业)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申请单项备案的外地企业)9、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0、原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注:2、本年检(申请)表中“企业管理人员名册”、“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名册”、“企业自有劳务作业人员名册”需同时报EXCEL电子表格磁盘一份;3、所有提供的附件资料1-9项应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附件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汇总表附件3《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检、换(发)证企业名册。
建筑监管之-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地区:
编号:
有效期:企业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信用评分:
发证单位:
一、企业基本情况
注:1、本省企业毋需填写“省外企业驻苏情况”一栏;
二、20_____年度企业承揽工程情况
二、20_____年度企业承揽工程情况
二、20_____年度企业承揽工程情况
二、20_____年度企业承揽工程情况
二、20_____年度企业承揽工程情况
二、20_____年度企业承揽工程情况
二、20_____年度企业承揽工程情况
二、20_____年度企业承揽工程情况
二、20_____年度企业承揽工程情况
二、20_____年度企业承揽工程情况
二、20_____年度企业承揽工程情况
二、20_____年度企业承揽工程情况
二、20_____年度企业承揽工程情况
三、企业奖励情况登记
四、企业处罚情况登记
五、企业变更情况
六、省外企业在江苏各市(县)
注册情况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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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信用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业企业信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招标代理等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记录、信用惩戒和信用激励等制度。
二、信用等级评定第四条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五个等级,分别代表信用优良、信用良好、信用一般、信用较差、信用不良。
第五条信用等级评定依据以下指标:(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注册资本、成立时间、经营范围等。
(二)企业业绩:包括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
(三)企业信誉:包括企业信用记录、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诚信经营情况等。
(四)企业守法情况: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规章等情况。
第六条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年度评定制度,由评定机构负责。
三、信用记录第七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业基本信息。
(二)企业业绩。
(三)企业信誉。
(四)企业守法情况。
(五)其他相关信用信息。
第八条信用记录实行信息化管理,由评定机构负责。
四、信用惩戒第九条对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以下的企业,采取以下惩戒措施:(一)限制参与招标投标。
(二)限制承接工程项目。
(三)限制参与行业评优评先。
(四)向社会公布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条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五、信用激励第十一条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AA级的企业,给予以下激励措施:(一)优先参与招标投标。
(二)优先承接工程项目。
(三)优先推荐参与行业评优评先。
(四)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六、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发证单位:东莞市建设局(盖章)页脚内容1日期:年月日页脚内容2信用管理手册使用说明一、《手册》由市建设局统一发放、统一管理,只限本企业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或转让。
企业遗失本《手册》的,应当在《东莞日报》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二、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应当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市建设局办理变更手续。
三、《手册》从发证之日起一年复查一次,企业应在到期前30日内到市建设局申报复查。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申办复查的企业,《手册》自行失效。
四、《手册》分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两种形式。
企业所持《手册》为书面版本,书面版本由各企业自行保管,电子版本由市建设局负责管理。
登记企业名单和《手册》的电子版本同步在东莞建设网企业信息上公示。
《手册》以市建设局的电子版本内容为准。
五、《手册》为企业在莞经营业绩记录和经营行为记录。
企业承接业务前,应当出示《手册》。
六、在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一周内,通过东莞建设网填报合同主要内容;30日内,持合同和《信用管理手册》到市建设局登记合同确认工程基本情况。
完成任务后30日内,网上填报工程完成任务信息,提交由发包人(委托人)出具的建设工程情况评价意见,由企业持有关资料和《信用管理手册》到市建设局登记确认工程业绩情况,作为企业升级和年度复查的材料之一。
七、在莞从事建设工程的建筑行业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将作为不良行为由市建设局记录在《手册》中的不良行为纪录一栏内。
页脚内容3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东莞分支机构:驻莞负责人:手册编号:企业类型:页脚内容4备案类型:页脚内容5企业基本情况页脚内容6页脚内容7页脚内容8分支机构情况页脚内容9注:分支机构指已在莞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外市企业。
页脚内容10企业负责人情况页脚内容11页脚内容12注:建筑业施工企业在执业资格证号一栏填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页脚内容13企业在(拟投入)莞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页脚内容14(本页不够可添加)说明:1、填写时注册人员在前,其他人员在后;页脚内容152、注册执业人员必须填写注册类别和注册章号;3、非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在“注册类别(证书名称)”、“注册章号(证书号码)”栏填写相关上岗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的名称、证书号码;4、建筑业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必须填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一栏。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指南
附件1: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登记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仅供参考)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特与该企业签订如下目标管理责任书。
1、计划生育率100%;2、育龄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率100%;3、及时向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接受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管理;4、与企业职工签订计划生育合同,自觉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盖章)(盖章)责任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承诺书(工程所在地)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程项目现已由我公司参与承建,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做出如下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常州市建设领域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三、监督或做到用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四、告知农民工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投诉部门和联系电话。
五、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向指定银行专户足额缴纳,当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时,承诺可以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或其委托机构直接动用保证金:1.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超过限定时间的;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其它恶性事件的;3.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劳务承包人规避、逃逸,致使农民工诉求的拖欠事项无法认定的。
4.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个体承包人(“包工头”),未兑现农民工工资的;5.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总工会认定的其他需要动用保证金支付的情形。
项目经理(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施工单位名称(章):年月日附件4: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及可动用确认表附件5: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有关信息(限钟楼、天宁区项目)收款单位: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账号:536051115006开户银行:建行常州市化龙巷支行附件6:承诺书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现由我公司工作人员同志,身份证号:前来办理《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等工程项目施工手续,现承诺:1、所提供所有证书、证明等均是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原件,且真实有效。
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009年度延期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手册注册登记号:
企业申领经办人手机
无锡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制
年月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企业驻城区的基本情况
三、驻无锡市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企业有需要再填写。
注:受法人委托的驻锡负责人必须系本单位人员(有合法劳动(社保)关系),并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四、驻无锡市技术负责人委托书
注:驻锡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技术中级以上职称并与单位有合法劳动(社保)关系,不能由驻锡负责人或建造师兼任。
五、驻无锡市安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注:驻锡安全负责人必须与单位有合法劳动(社保)关系,并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六、进锡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承诺书
九、2008年度在澄工程业绩汇总表
填表人:填表时间:
十、附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复印件)、建造师执业状态情况说明;
5、提供企业驻锡委托法人、驻锡技术负责人和驻锡安全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与企业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社保凭证)。
驻锡安全负责人应当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驻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注:
1、联系电话:80121969 80121961
2、所有文字资料纸张规格为A4并装订成册。
吉安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吉安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企业名称:(公章)编号: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制持册须知1、本手册作为建筑业企业在吉安市从事建筑活动依据,由企业成立时填写。
2、本手册初次办理须附有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附件材料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常驻地址的证明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人代表证、身份证;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证明;所有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证明;所有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会保险凭证证明”顺序装订,以上材料复印后一律使用A4型纸顺序装订,并带好全部证书原件核查。
原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在吉从事建筑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凡是在本手册没有登记载入的企业负责人、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不得在我市从事建筑活动。
4、本手册中的有关内容如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15日内报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办理变更备案。
5、建筑业企业应如实填写在吉承包工程记录,违者将不予办理诚信手册年检。
6、本手册在加盖了“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管理专用章”公章后方可生效,建筑业企业应妥善保管,不得外借、复制、涂改,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申领。
7、本手册每年年检一次,无诚信年检记录的不得在我市从事建筑活动。
8、本手册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本手册可在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网址:/)下载。
9、本手册一式两份,每年年检后市建设局存档一份,企业一份。
基本信息企业承诺书及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建造师情况登记表注:本表按照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内容如实填写。
五大员情况登记表注:本表如内容已满,可自行下载或打印。
建筑业企业承接工程诚信情况记录企业管理学注:1、本表是建筑业企业诚信年检记录的重要依据,须如实填写;无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或者已承接工程未填写,一律取消诚信手册年检资格;2、本表如需加页,可自行下载或打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治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治理机制,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住建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治理方法》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我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本市和外地建筑业企业的信用治理工作,适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治理,是指以建筑业企业差不多信用信息和信用行为信息为依据,在信用信息标准量化的基础上,对建筑业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和建设工程治理活动,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治理的联动。
第三条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范围内建筑业企业信用治理的组织、协调、治理工作,局建筑业处、城建处和市建筑安装治理处负责建筑业企业信用治理的具体工作,局建筑市场处、质安处和市招标办、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城建监察支队、市造价处等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治理工作。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注册的和进入辖区内施工的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用治理的日常工作。
姑苏区内注册的和进入该区施工的外地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处(主项资质为市政类)和苏州市建筑安装治理处(主项资质为非市政类)负责。
第四条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的“苏州市建筑市场信用治理系统”为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治理的统一电子治理平台。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信用治理工作按照统一治理、分级实施原则进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到公开、公正,保障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信用信息内容第六条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分为差不多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等。
(一)差不多信息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建筑市场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自然信息,包括企业工商注册、资质类不等级、专项许可、从业人员及承揽工程情况等。
(二)良好信用信息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受到住建部、江苏省住建厅、苏州市及所辖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托付执法机构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
要紧包括:1.企业受到县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托付执法机构的通报表彰及表扬情况;2.工程项目获得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科技进步等奖项;3.企业、工程项目获得建设行业协会作出的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通报表彰等。
(三)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违反建筑市场治理规定,经县级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托付执法机构查实、认定并作出行政处理,所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要紧包括:1.县级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2.县级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托付执法机构作出的书面通报批判;3.被媒体曝光、经查实的不良行为;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的认定应当依据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整改通知书、通报、通告、公告和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第七条建筑业企业差不多信息,由企业通过苏州市建筑市场信用治理系统自行录入、申报(已领取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的企业差不多信息由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申报治理系统自动导入),本市企业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后入库,外地企业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后入库。
第八条良好信用信息,由建筑业企业通过苏州市建筑市场信用治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信息经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公示一周后,本市企业持书面材料至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外地企业持书面材料至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递交核验后入库。
第九条不良信用信息,由作出处理决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苏州市建筑市场信用治理系统进行录入、审核。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通过执法系统、招投标系统、安监系统和质监系统等对建筑业企业不良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输入,并自动对接苏州市建筑市场信用治理系统,经相关责任单位审核后入库。
在各市、区信用信息平台尚未对接的过渡时期,对跨区域施工的本市建筑业企业,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其在本辖区内发生的不良信息及时通报给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
第十条建筑业企业对本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存在异议的,可在该信用信息被录入苏州市建筑市场信用治理系统后5个工作日内向审核部门提出陈述、申辩,并提交书面理由;查证属实的,予以变更。
第三章信用评价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为依据,依照信用评价标准每年对建筑业企业信用进行上半年度、下半年度和年度评价。
上半年度评价周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下半年度评价周期为7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评价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实行记分制,包括建筑业企业差不多信用分、良好行为信用分、不良行为信用分。
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差不多信用分、良好行为信用分、不良行为信用分分不按照30%、30%、40%权重汇总计算所得分数为企业信用评价得分。
第十四条建筑业企业差不多信用分由初始分和动态分构成。
凡具有有效《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均可获得80分差不多信用初始分。
建筑业企业差不多信用动态分,依照企业在评价时点前两年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备案的工程合同造价进行计算。
工程合同造价最高的企业,动态分为20分;无工程合同备案的企业,动态分为0分;其余的,按线性插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第十五条建筑业企业良好行为信用分,以企业在苏州市建筑市场信用治理系统中的良好信用信息为基础,对比标准进行加分计算。
累计加分最高的,良好行为信用分为100分;无加分的,良好行为信用分为0分;其余的,按线性插值计算。
良好行为加分标准详见附件一。
第十六条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信用分由综合检查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日常巡查分和其他不良行为分组成。
综合检查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详见附件二。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日常巡查分由质监站、安监站分不对应考核期对在建工程日常巡查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其他不良行为起评分为100分,以企业在苏州市建筑市场信用治理系统中的不良信息为基础,对比标准进行扣分计算。
其他不良行为扣分标准详见附件三。
第十七条综合检查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日常巡查分和其他不良行为分分不按照40%、30%、30%权重汇总计算所得分数为企业的不良行为信用分。
第十八条同一事项有不同加分的,按照加分最高的计;同一事项有不同扣分的,按照扣分最多的计。
第十九条在综合检查中,无在建项目或未被抽查到的本地或外地建筑业企业的项目得分,按本次综合检查本地或外地同序列、同类不、同等级建筑业企业在建项目检查得分的平均分计算。
第二十条同一外地企业同一考核期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多个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信用评价的,取其平均值作为该企业该考核期的最终信用评价得分。
第二十一条本市新办企业初次信用评价得分为同序列、同类不、同等级本市企业上一半年度公布信用评价得分的平均分。
新进我市外地企业初次信用评价得分为在我市施工的同序列、同类不、同等级外地企业上一半年度公布信用评价得分的平均分。
第二十二条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不在每年8月份和次年2月份将辖区内注册的本市企业和进入辖区施工的外地企业信用评价得分上报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后在每年三季度和次年一季度按企业主项资质类不通过苏州市建筑市场信用治理系统及相关网站公示、公布建筑业企业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信用评价总分和排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依照企业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信用评价得分,计算其总分值,作为企业该年度综合得分(该年度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在建工程的外地企业不计算综合得分)。
按照主项资质类不排名,综合得分排名前10%左右的企业年度信用等级为A类,综合得分排名在10%~95%之间的企业年度信用等级为B类,排在后5%的企业年度信用等级为C类,在该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年度信用等级为D类:1.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2起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2.受到降低资质等级处罚的;3.暂扣资质证书经整改仍不到位的,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安全评估不合格的;4.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承揽工程业务一年以上的;5.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或假借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追讨工程款的,造成严峻社会阻碍的;6.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串通投标、转包、行贿、商业贿赂等行为,经行政机关或司法部门依法认定并查处的;7.其他严峻失信行为。
第四章评定结果应用第二十四条鼓舞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使用已公布的信用评定结果。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发包环节,应当充分考虑建筑业企业的信用评定结果。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建筑施工招投标采纳商务标、技术标、信用标“三合一”评标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得分作为对应时刻段中该企业信用标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结果在预选承包商评审、资质核查、日常监管、工程担保、专项督察、评先评优等环节实行差不化治理。
第五章监督治理第二十七条建筑业企业在信用信息的录入、申报工作中应当老实守信,保证信用信息的真实性,有虚报、漏报、瞒报本企业信用信息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可视具体情况,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加倍扣分或通报批判。
第二十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审核工作中,应当做到公开、公正;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对比信用评价标准,做到全面采集信息、准确定性行为、及时监督检查,引导建筑业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第二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徇私舞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或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十条建筑业企业认为有关部门信用治理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违反本方法的,能够向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方法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方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建筑业企业良好行为加分标准注: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有效期为3年,省级奖项的有效期为2年,市及县(市)级奖项的有效期为1年,以发文日期或证书日期为准。
附件二:综合检查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综合检查是以在建工程为载体,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建筑市场行为、项目治理、质量行为、安全行为、实体质量、安全实况等进行量化考核。
一、综合检查内容和计分标准详见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之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