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共47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4.30•【文号】劳社部明电[2006]3号•【施行日期】2006.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00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
《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在"十一五"开局之际,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技能人才工作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意义深远。
《意见》充分肯定了高技能人才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需要出发,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到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巩固和发展我国工人阶级自身先进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要通过学习,将全系统干部的思想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意见
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意见
一、背景与目的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技能人才在推动社会进步、提高国家竞争力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求,提高技能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意见。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以培养高技能、创新型人才为核心,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政策体系,加强产学研结合,全面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三、工作目标
1. 建立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满足社会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2. 加强产学研结合,提高技能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 优化技能人才结构,提高技能人才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4. 推动技能人才培训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四、主要措施
1. 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政策体系,加大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
2. 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能人才培养。
3. 优化课程设置,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人才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4. 推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规范技能人才评价标准。
5.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6. 发挥行业协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作用,推动技能人才培训社会化。
7.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五、组织实施与监督评估
1. 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
2. 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定期开展技能人才培训质量评估工作。
《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
《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现就本市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根据本市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充分整合社会各方面教育培训资源,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构建院校与企业之间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平台,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半工半读、定向培养,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紧密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加快培养适应本市产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1、整合资源,创新机制。
利用现有各类应用类高校、高职和中职院校等教育培训资源,调动行业和企业的积极性,发挥政府构建的多层次公共实训体系的作用,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机制。
2、适应需求,强化实训。
适应产业技术不断发展的要求,强化实训环节,突出对动手能力的培养,解决技能人才培养与企业生产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3、政府扶持,政策聚焦。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扶持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制定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切实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4、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教育资源配置情况,通过深入调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逐步推进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工作。
二、目标任务通过建立和实施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培养、造就一批具备较强实际动手能力和较高综合职业素质的青年高技能人才,实现“明确一个培养机制(定单式培养),取得两张证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政府、企业、家庭三方满意”的社会效应。
20*年,启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试点,确定一批符合条件的院校与有技能人才需求的重点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在试点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在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和物流商贸、文化创意、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将其作为落实“*”期间新一轮“技能振兴计划”的重要抓手,到202x年,使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切实把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人力资源能力建设要求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工作也面临严峻挑战。
从总体上看,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薄弱,培养体系不完善,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轻视技能劳动和技能劳动者的传统观念仍然存在。
当前,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制造、加工、建筑、能源、环保等传统产业和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稳步提升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95、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北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07]23号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06〕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
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是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才队伍逐步发展壮大。
但是随着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人力资源能力建设要求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工作也面临严峻挑战。
从总体上看,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薄弱,培养体系不完善,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轻视技能劳动和技能劳动者的传统观念仍然存在。
当前,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在制造、加工、建筑、能源、环保等传统产业和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
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是增强经济社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必然要求。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南省委•【公布日期】2007.10.24•【字号】湘办发[2007]13号•【施行日期】2007.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07〕13号)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7年10月24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精神,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从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竞赛、交流、保障等环节入手,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精湛、作风过硬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提供坚强的高技能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培训各类技能人才650万人次,其中高级技能及以上人才25万人次。
到“十一五”期末,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5%以上。
到2010年,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技能人才有较大幅度增加,结构明显优化,总体素质显著提高。
到2020年,我省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
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意见
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意见当前,技能人才的培养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
为了培养更多的技能人才,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政策支持在政策层面,应加大对技能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体系,鼓励企业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培训投入,并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激励企业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机制,对参与培训的个人和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保障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优化教育体系在教育体系方面,应优化技能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将技能培训纳入中小学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评价标准,鼓励学生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展示自己的技能,激励学生学习技能的积极性。
三、加强产学研深度合作产学研深度合作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应鼓励高校与企业开展更多的产学研合作项目,通过共建实验室、开展技术攻关、提供实习实训机会等方式,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实现教学内容和实际需求的紧密结合,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技能培训,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技能人才。
四、鼓励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为了吸引更多人才从事技能工作,应加大对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可度和待遇保障,鼓励技能人才参与创新创业。
可以通过设立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提供创业扶持政策等方式,鼓励技能人才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进一步释放技能人才的创造潜能。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国际化视野和竞争力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之一。
应鼓励技能人才参与国际技能竞赛和交流活动,推动国际间的技能人才交流与合作。
引进国外先进的技能培养理念和技术,促进国内外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的互惠共赢。
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企业等多方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只有不断完善政策、优化教育体系、加强产学研深度合作、鼓励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才能够有效地提高技能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府办〔2015〕66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府办〔2015〕66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引进适应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中山发展再创新辉煌,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建设新型专业镇、推动转型升级的要求,以技能提升为核心,高端引领和紧缺适用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职业(技工)院校的基础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到2016年底,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总体素质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到202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3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1%,建成一支规模宏大、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艺精湛并适应中山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并带动初、中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形成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技能人才格局。
二、工作措施(一)创新办学理念,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基础性作用。
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改革发展,着力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中职(技)与高职(技)、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相互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规模。
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并完善助学金制度;引导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和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各类职业院校,落实民办职业院校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完善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根据办学实际给予民办学校适当财政补贴。
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意见
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意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对于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视和推动也日益加强。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于技能人才的需求,提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水平,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优化教育体系,加强技能人才培养1.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建立多层次、多类型职业教育体系,包括学徒制度、技工学校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的培养需求。
2.加强职业院校教育与用人单位需求的对接,通过行业协会、企业合作等方式,调整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使教育与市场需求更加契合。
3.推进产教融合,加大实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实践能力培养的投入力度,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4.加强技能人才的终身学习和职业培训,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训机制,鼓励和支持技能人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能水平和竞争力。
二、促进产业与技能人才的深度融合1.建立完善农村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农村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培养农村技能人才,助力乡村振兴。
2.加强技能人才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促进产业与技能人才的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提供实习和培训机会,支持企业进行技能人才的内部培训。
3.加强对技能人才的技术资格认定和评价体系建设,完善技能人才的评价机制,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可度,将技能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更加贴合。
三、全面提升技能人才的综合素质1.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包括技能水平、职业道德、岗位适应、创新能力等多方面的评价内容,提升技能人才的综合素质。
2.加强技能人才的职业伦理教育,鼓励技能人才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提高技能人才的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3.鼓励技能人才参与创新创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和创业平台,激励技能人才在技术创新和企业创业方面发挥作用,提升整体创新创业能力。
四、加强政策支持,打造良好培养环境1.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政策体系,包括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人才引进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为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政策保障。
劳保局关于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意见
劳保局关于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15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22号)精神,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现就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品德、技能、业绩和知识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从实际出发,完善申报条件,扩大评价范围,进一步改进评价的方式和方法,加快形成有利于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的评价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评价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在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考培分离、评聘分离,坚持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评价重点;在评价内容上,把品德、技能、业绩和知识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重点考核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在评价标准上,坚持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推动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衔接,扩大评价范围;在评价机制上,以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进一步改进评价的方式和办法,推进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在评价实施上,坚持行政指导与技术支持相结合,形成新的运作机制。
三、完善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申报条件除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正常晋升条件以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突破学历、资历、年龄、身份的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一)高级工申报条件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经本职业(工种)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
3.入学前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班学生,可申报本专业职业(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4.技工学校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切实把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人力资源能力建设要求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工作也面临严峻挑战。
从总体上看,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薄弱,培养体系不完善,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轻视技能劳动和技能劳动者的传统观念仍然存在。
当前,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制造、加工、建筑、能源、环保等传统产业和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 。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稳步提升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国高技能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向纵深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扩大培训覆盖面,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高技能人才的全面发展。
二、优化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符合高技能人才特点的评价标准,注重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性,激励他们做出更大贡献。
三、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和留用。
通过多种手段,吸引海内外高水平人才来我国工作和创业,加强高技能人才的留用和激励,提高他们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建立高技能人才队伍管理体系。
建立符合高技能人才特点的管理制度,注重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和人生规划,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支撑。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和保障,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交流和合作,提高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凝聚力和创新力。
六、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宣传和推广,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营造尊重高技能人才、关注高技能人才、支持高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以上是我们提出的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希望能够得到广大高技能人才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高效能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湘办发[2007]13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中共湖南省委【发布日期】2007.10.24【实施日期】2007.10.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07〕13号)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7年10月24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精神,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从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竞赛、交流、保障等环节入手,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精湛、作风过硬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提供坚强的高技能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培训各类技能人才650万人次,其中高级技能及以上人才25万人次。
到“十一五”期末,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5%以上。
到2010年,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技能人才有较大幅度增加,结构明显优化,总体素质显著提高。
到2020年,我省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劳社部发[2006]31号【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06.08.14【实施日期】2006.08.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6]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精神,推动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以下简称院校)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一、制定高技能人才院校培养规划,明确培养目标(一)制定培养规划。
要按照我部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将院校培养规划纳入高技能人才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和企业发展实际需求以及院校培训资源现状,制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发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用。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教学督导和评估,定期对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引导其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二)明确培养目标。
院校培养目标主要为:1.高级技工。
主要招收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职业资格的人员。
学制教育期限一般为2-3年。
鼓励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在培养初中级技术工人的同时,积极开展高级技工培训。
2.预备技师。
主要招收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学习期限不少于2年;部分知识技能型职业,可以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习期限不少于4年。
3.技师或高级技师。
招收对象主要是企业在职职工中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生产服务一线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
(三)实施预备技师培养考核制度。
预备技师培养考核制度是以培养企业急需新技师为目标,以校企合作为纽带,以分阶段培训和考核为特征的新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
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
主要措施
有关要求
为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在总结工程技术领域试点工作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探索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技术与技
能相促进的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活力,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 · 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科学评价· 坚持以用为本
(一)扩大贯通领域
(二)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
(三)创新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
(四)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五)加强评价制度与用人制度衔接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监督指导
(三)加强宣传引导
特别关注
Attention
专业6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1年第2期。
关于进一步加强 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政策框1565最全版共56页
xiexie! 38、我这个人走得很慢,但是我从不后退。——亚伯拉罕·林肯
39、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孔子
39、没有不老的誓言,没有不变的承 诺,踏 上旅途 ,义无 反顾。 40、对时间的价值没有没有深切认识 的人, 决不会 坚韧勤 勉。
谢谢!
36、自己的鞋子,自己知道紧在哪里。——西班牙
37、我们唯一不会改正的缺点是软弱。——拉罗什福科
关于进一步加强 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 见 政策框1565最全版
36、“不可能”这个字(法语是一个字 ),只 在愚人 的字典 中找得 到。--拿 破仑。 37、不要生气要争气,不要看破要突 破,不 要嫉妒 要欣赏 ,不要 托延要 积极, 不要心 动要行 动。 38、勤奋,机会,乐观是成功的三要 素。(注 意:传 统观念 认为勤 奋和机 会是成 功的要 素,但 是经过 统计学 和成功 人士的 分析得 出,乐 观是成 功的第 三要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