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道路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_50180—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2月1日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31号关于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进行了局部修订。
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进行了共同审查,现予批准,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1.0.3、3.0.1、3.0.2、3.0.3、5.0.2(第1款)、5.0.5(第2款)、5.0.6(第一款)、6.0.1、6.0.3、6.0.5、7.0.1、7.0.2(第3款)、7.0.4(第1款的第5项)、7.0.5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范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3月1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54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7月16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9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对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局部修订。
本次规范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增补老年人设施和停车场(库)的内容;对分级控制规模、指标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部分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调整完善住宅日照间距的有关规定;与相关规范或标准协调,加强了措辞的严谨性。
居住区规范【精选文档】
居住区道路及消防规范一、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原则: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选择合适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
2。
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
3。
当公共交通路线引入居住区应进行阻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4.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5. 城市旧城区改造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各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二、居住区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
其道路宽窄,应符合下规定:1.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2。
小区路:路面宽6M—9M 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 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3.组团路:路面宽3M-5M 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
4.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
三、居住区内道路设置规定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该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该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联,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距不应该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道路,当建筑物长度吵过80M 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2。
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对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该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对接。
3。
进入组团道路即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安。
4。
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 纵坡不应大于2.5%5.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六、车道1.道路纵坡1。
1居住区道路纵坡控制坡度(%)九、场地排水坡度1。
各种场地的使用坡度(%)树木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外缘最小水平距离(m)十一、其他心理安全距离: L=3.0m谈话距离: L〉0.70m座椅:高0。
居住区设计规范2024
居住区设计规范2024
居住区设计规范2024
首先,居住区的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要求,合理
布局各类设施和建筑物,确保居住区的功能和空间布局合理。
其次,居住区内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当满足交通运输需求,提供方便、安全、高效的交通出行环境。
道路宽度、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设
施应当按照规范进行设计和设置。
再次,居住区内的绿地和公共空间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居民休
闲和健身的需求,满足居民的生活和社交需求。
公园、花坛、散步道等设
施应当根据居住区的人口密度、区域特点进行合理设置。
另外,居住区内的建筑物的设计和布局应当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和防灾
防护要求。
建筑物的高度、户型设计、绿化面积等要素应当按照规范进行
设计,确保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居民的安全。
此外,居住区内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配套应当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如供水、供电、供暖、通信等基础设施应当满足居民的需求,确保正
常运行和便利使用。
最后,居住区的管理和服务要求应当明确和规范化,确保居民的权益
和利益能够得到保障。
居住区的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维护、安全防护等服
务应当按照规范进行,提供高品质的服务。
总体而言,居住区设计规范的制定是为了提高居民的居住质量,创造
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
2024年的居住区设计规范主要从总
体规划、交通设施、绿地和公共空间规划、建筑物设计、基础设施建设配
套和管理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以满足居民的需求和提供一个高品质的居住环境。
小区道路结构设计规范
小区道路结构设计规范篇一:道路设计规范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城市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
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
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
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
城市与卫星城等规划区以外的进出口道路可参照本规范与公路等有关规范选用适当标准进行设计。
进出口道路以外部分应按公路等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横断面类型、地面控制标高、地下杆线与地下管线布置等进行道路设计。
应按交通量大小、交通特性、主要构筑物的技术要求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避免造成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在道路设计中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建设投资、运输效益与养护费用等关系,正确运用技术标准,不宜单纯为节约建设投资而不适当地采用技术指标中的低限值。
道路设计应根据交通工程要求,处理好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关系。
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相互协调。
道路标高应与地面排水、地下管线、两侧建筑物等配合。
在道路设计中注意节约用地,合理拆迁房屋,妥善处理文物、名木、古迹等。
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第1.0.4条道路设计涉及其他工程(如桥梁、城市防洪、排水、给水、电力、电信、燃气、铁路等)时,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无规定者可参照有关规范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道路分类与分级第2.1.1条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四类:一、快速路快速路应为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
居住区道路规范标准[详]
居住区用地道路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 按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同级道路及其以下各级道路计算用地面积,外围道路不计入2 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3 小区道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
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4 居民汽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5 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编辑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2 小区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3 有利于居住区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普智的多样化4 当公共交通路线引入居住区阻隔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6 城市旧城区改造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各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7 应便于居民汽车的通行8 居住区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
其道路宽窄,应符合下规定1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雨20M2 小区路:路面宽6M-9M 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 4M 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3 组团路:路面宽3M-5M 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5在多雪地区,应考虑堆积清扫道路积雪的面积道路宽度可酌情放宽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6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路要求控制7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规则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主要道路宜平缓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居住区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区主要道路至少应该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主要道路至少应该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联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距不应该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道路人性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 当建筑物长度吵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2居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相对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当居住区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该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对接3 进入组团道路即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安4在居住区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2.5M 纵坡不应大于2.5%5当居住区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6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停车位居住区必须配套设置居民汽车(含通勤车)停车场、停车库、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1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10%2居民区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例)不宜超过10%3居民停车场库的布置应方便居民使用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4居民停车场库的布置应留有必要的发展余地绿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绿地边界对宅间道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2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3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0m;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距房屋墙脚1.5m;4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应符合本规表的要求;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m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5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
物业小区交通管理规范
物业小区交通管理规范一、引言小区交通管理对于保障居民出行、维护小区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交通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和完善交通管理规范,促进小区交通秩序的良好运行。
本文旨在提出一些实用的小区交通管理规范,以供物业公司参考和实施。
二、小区交通管理的重要性良好的小区交通管理能够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合理的交通管理措施可以帮助减少交通拥堵,提高小区内部的交通流畅性。
同时,交通管理还可以加强社区安全防控,保障居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三、交通管理的原则1.公平公正:交通管理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遵守交通规则的居民应受到奖励,违规行为应受到惩罚。
2.便利高效:交通管理应以提供便利和高效的出行方式为目标。
物业公司应合理规划小区交通路线和停车设施,确保居民出行方便快捷。
3.安全优先:交通安全应放在首位。
物业公司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置合理且明显的交通标识,确保交通设施的良好状态。
四、小区交通管理的具体措施1.交通规则宣传教育物业公司应定期向居民宣传安全、文明出行的重要性,并普及交通规则知识。
可以通过小区公告栏、电子屏幕、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并定期组织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2.道路管控物业公司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识和标线,规定小区内的交通流向和停车区域。
同时,可以通过设置障碍物和减速带来控制车速,保证小区内道路的安全性。
3.停车管理物业公司应合理规划小区停车位,并对停车位进行标识和划分。
在需要情况下,可以实行居民停车申请制度,确保停车位的使用率和居民的停车权益。
同时,要加强对非居民车辆的管控,防止外来车辆滞留小区,影响居住环境。
4.交通安全监控物业公司可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小区内的交通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一旦发现交通违规行为,可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保留相关证据作为证明。
五、小区交通管理的评估和改进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小区交通管理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篇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10 管线综合10.0.1 居住区内应设置给水、污水、雨水和电力管线,在采用集中供热居住区内还应设置供热管线,同时还应考虑燃气、通讯、电视公用天线、闭路电视、智能化等管线的设置或预留埋设位置。
10.0.2 居住区内各类管线的设置,应编制管线综合规划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0.0.2.1 必须与城市管线衔接;10.0.2.2 应根据各类管线的不同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
各类管线相互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宜符合表10.0.2—1和表10.0.2—2的规定;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m) 表10.0.2-1注:①表中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净距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3.0m;②大于或等于10KV的电力电缆与其它任何电力电缆之间应大于或等于0.25m,如加套管,净距可减至0.1m;小于10KV电力电缆之间应大于或等于0.1m;③低压燃气管的压力为小于或等于0.005mpa,中压为0.005~0.3mpa,高压为0.3~0.8mpa。
10.0.2.3 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
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线型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及管线与道路之间尽量减少交叉; 10.0.2.4 应考虑不影响建筑物安全和防止管线受腐蚀、沉陷、震动及重压。
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表10.0.2-3规定;各种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m)表10.0.2-3注:①表中给水管与城市道路侧石边缘的水平间距1.0m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1.5m;②表中给水管与围墙或篱笆的水平间距1.5m是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2.5m;③排水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间距,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应大于或等于2.5m;④表中热力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最小水平间距对于管沟敷设的热力管道为0.5m,对于直埋闭式热力管道管径小于或等于250mm时为2.5m,管径大于或等于300mm时为3.0m,对于直埋开式热力管道为5.0m。
住宅小区车辆出入口设计规范标准
住宅小区车辆出入口设计规范标准住宅区出入口的选址要求:1.对人车混行主要出入口和人行主要对外出入口跟附近公交站点的步行距离要求不超过150 米。
2.住宅小区各类出入口尤其是人行出入口在尽可能前提下靠近周边大型服务设施。
3.满足出入口之间距离的要求:机动车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机动车对外出入口与人行主要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50M。
人行出口间距一般不超过80M。
(二)出入口的数量:交通分区单位的适宜的车行出入口个数为2 个;小于4 公顷的项目可以考虑设置1 个车行出入口;个别项目交通分区单位可设置3 个车行出入口,但一般情况不建议采用;交通分区的车行出入口不得超过3 个。
(三)消防要求:居住区的主要道路至少应该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
当沿街的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 时,应该增设洞口尺寸不小于4×4M 的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一般不超过80M,超过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道通道口。
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三)出入口的设计要求:1.机动车出入口的车道设计: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连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度。
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连。
2.交叉口采用的形式:住区道路与城市主干道:不建议设置交叉口;住区道路与城市干道:需要设置交通信号,选用的交叉口类型:环行交叉口,左转交叉口;住区道路与城市次干道:根据交通量确定是否需要设置交通信号,选用的交叉口类型:T 型交叉口,环行交叉口,左转交叉口。
3.无障碍设计:人行出入口,人车混行出入口都需设置方便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坡道及标志。
具体设计要求参照《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是指为了促进城市居民的居住质量、生活舒适度和健康安全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1. 布局规范:居住区建设应考虑到社区内的居民需求,包括公共设施、绿化空间和交通组织等。
要保证居住区的整体布局合理,使各个功能区域之间具有良好的联系和衔接。
2. 住宅建筑规范:住宅建筑应符合相关建筑法规和标准,包括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同时,要注重住宅内部空间布局,保证采光、通风和安全性。
3. 绿化规范:居住区内应合理配置绿化空间,包括公园、花坛、绿地等。
绿化植被的种植要选择适宜的植物品种并进行合理的布局,提高居民的环境质量。
4. 道路交通规范:居住区内的道路交通应考虑到居民出行和交通安全的需求。
要设置合理的道路宽度和交通设施,保证行人和车辆的顺畅流动,并提供良好的停车场所。
5. 水、电、气、暖设施规范:居住区内应有完善的供水、供电、供气和供暖设施,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需求。
同时,应确保相关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能源的节约使用。
6. 社区设施规范:居住区内应建设或配备各种社区设施,如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化娱乐场所等。
这些设施的规划建设要满足居民的需求,提供便利和舒适的服务。
7. 建筑环境规范:居住区内的建筑物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噪音、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等方面。
同时,要注意建筑物的外观设计和风貌保护,保证城市居住区的整体美观。
8. 安全管理规范:居住区内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火、防盗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
要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居住区的安全性。
综上所述,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是为了提高城市居民的居住质量和生活舒适度,保障其健康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规范的制定与实施要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幸福感。
居住区道路交通设计
03
环保与可持续发展
社会对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促使居住区道路交通 设计更加注重绿色出行、节能减排。
设计目的
01
02
03
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通过合理的道路交通设计, 提高居住区内道路的通行 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现象。
居住区道路交通设计
目录
• 引言 • 居住区道路交通设计基本原则 • 道路交通设计要素 • 居住区道路绿化设计 •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 设计案例分析
引言
01
设计背景
01
城市交通压力增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交通压力逐渐增大,居住 区道路交通设计成为缓解交通压力的重要手段。
02
居民出行需求多样化
交通标线
车行道边缘线
中心线
标明车行道的边缘,引 导驾驶员在车道内行驶。
分隔对向车流,保证对 向车辆不会相撞。
人行横道线
标明行人过街的位置, 确保行人安全过街。
导向箭头
指示车辆行驶方向,引 导驾驶员按照规定路线
行驶。
安全防护设施
A
护栏
设置在道路边缘或中央分隔带上,防止车辆失 控冲出路外或穿越对向车流。
3
重视弱势群体安全
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安全的 出行环境。
便利原则
便利出行
便于应急
提供便捷的交通网络,满足居民出行 需求。
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人群和 应急车辆。
便于服务
便于居民到达商业、教育、医疗等公 共服务设施。
环保原则
节能减排
优化交通系统,降低机动车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居住区道路设计规范、消防通道规范及园路设计规范
居住区道路设计规范、消防通道规范及园路设计规范目录一.道路设计的一般规定(共7条)二.消防车道设计1.应设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2.宜设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3.消防车道设计要求4.消防登高面设计三.基地内道路的技术标准四.山区道路五.公园园路设计《公园设计规范》六.道路构造设计七.道路构造参考八.透水路面九.嵌草砖路面十.丙烯酸聚氨路面一.道路设计的一般规定:1.道路系统应有利于各类用地的功能分区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功能的合理布局,并有利于雨水排泄和管线敷设。
2.居住区道路系统应保障内外连系畅通、安全、避免走回头路。
便于消防车、救护车、货车、垃圾运输和居民小汽车通行。
3.居住区内的道路应人车有序。
主要道路至少有两个出入口。
规模较大的小区应有两个方向与外界道路相连接。
机动车道路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防行车交叉)。
4.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超过120m。
并应设置不小于12*12(m)的回车场。
5.基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方位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并符合一下规定:①与城市道路交接时,平面角度不宜小于75°;②距城市干道交叉口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不小于70m;③与人行道、过街天桥、人行地道的边缘线不小于5m,若有条件的最好为30m;④距地铁出入口、公交站边缘不小于15m,若有条件最好30m;⑤距学校、公园、儿童及残疾人等使用的建筑出入口不小于20m;⑥距立交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由当地主管部门确定。
6.人员密集建筑应至少有一面直接临城市道路,并保证人员疏散时不影响城市交通。
7.有货物装卸的公建应设置装卸车位。
尺寸为3.5*7.0(m),装卸车位不得占用道路及影响环道通行。
二.消防车道设计1.应设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①高层工业与民用建筑;②一座占地面积超过1500㎡的甲类库房;2.宜设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①超过3000座位的体育馆;②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③占地面积超过3000㎡的展览馆;④一座占地面积超过3000㎡的甲、乙、丙类库房;⑤一座占地面积超过1500㎡的乙类库房;当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置宽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
居住区道路综合规范
居住区道路综合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居住区的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
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场所,居住区道路的规范与安全性对于公众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感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居住区道路的规范内容,并探讨为什么居住区道路规范对社会和居民有何重要性。
一、交通组织与运行为了提高居住区道路的通行效率和交通安全,需要进行良好的交通组织与运行规范。
首先,居住区道路的车辆行驶应遵守交通信号灯和道路标识,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闯红灯等。
其次,应合理规划道路的通行流向,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根据居住区内的道路条件,合理设置限速、减速带等交通设施,以确保车辆行驶的安全与顺畅。
二、人行道安全人行道是居住区内居民的主要步行通道,因此,人行道的规范与安全性对于居民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首先,人行道的设计应考虑到行人的通行需求,确保足够的宽度和光滑的表面,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步行环境。
同时,人行道上应有明确的分隔线和交通标志,确保行人与车辆的分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停车管理居住区的停车问题一直是困扰居民的一个难题。
为了解决停车难题,规范的停车管理非常重要。
首先,居住区的道路可以设置专门的停车区域,如地下停车场或专用停车位,以解决停车位不足的问题。
其次,应设立规范的停车管理制度,例如居住区内设立停车证制度或者制定停车时间限制,以确保停车秩序与公平性。
四、环境保护居住区道路的规范与美观性对于环境保护同样至关重要。
首先,应合理规划和布置绿化带和花坛,以美化道路环境,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
其次,应加强垃圾分类与处理,确保道路的清洁与整洁。
同时,还要严禁废弃物倾倒在道路上,保护环境卫生。
居住区道路综合规范的重要性在于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美观的生活环境。
规范的道路交通组织与运行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交通拥堵,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人行道的安全规范可以确保行人的安全,增加步行的舒适性;规范的停车管理可以解决停车难题,提高停车的便利性;而环境保护可以创造美好的生活环境,提高居住区的整体品质。
城市居住区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范城市居住区规范是指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以下是城市居住区规范的主要内容:1. 建筑规范:城市居住区应按照有关建筑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包括建筑的结构、材料、防火、隔音等方面的要求。
建筑物的高度、体积、布局等也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保证合理的居住空间和通风采光条件。
2. 绿化规范:城市居住区应保持一定的绿地面积,提供空气净化、调节气候、保护生态环境的功能。
绿地的设计和布置应合理,有花草树木、草坪、休闲设施等,创造舒适的居住环境。
3. 道路规范:城市居住区的道路应按照交通运输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保证道路的通畅和安全。
道路的宽度、分割带、交叉口、人行道、停车位等都应符合规范要求,确保交通流线顺畅,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4. 居住环境规范:城市居住区应保持良好的环境,垃圾分类、垃圾收集和处理、污水处理等都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保持居住区的清洁和卫生。
5. 公共设施规范:城市居住区应提供必要的公共设施,如学校、医院、超市、娱乐场所等,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公共设施的建设应符合规范要求,提供便捷、舒适的服务。
6. 安全规范:城市居住区应加强安全管理,设置安全设施,如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等,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7. 社区管理规范:城市居住区应建立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提供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平台,促进居民的互助和社交。
8. 违章建筑和违规行为处理规范:对于违章建筑和违规行为,城市居住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治和改善。
以上是城市居住区规范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规范,可以提高城市居住区的品质和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名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2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54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六日1总则1.0.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其规划组织结构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表1.0.31.0.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5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0.5.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1.0.5.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1.0.5.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1.0.5.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1.0.5.5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1.0.5.6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1.0.5.7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1.0.5.8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居住区内道路设置
5、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 时,应设不小于4m×4m 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 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2) 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3) 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4) 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5)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 的回车场地;4.3 消防车道4.3.1 汽车库、修车库周围应设环形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和另一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宜利用交通道路。
4.3.2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2m×12m。
4.3.3 穿过车库的消防车道,其净空高度和净宽均不应小于4m,当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4m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标准比赛池的尺寸为:50m×21m(8条泳道)×(1.8-2.2)m或50m×25m(10条泳道)×(1.8-2.2)m,深度均匀1.8-2.2m范围内。
兼顾花样游泳及水球比赛的池水深度不应小于3m。
跳水池的平面尺寸为25m×25m或25m×21m,水深为1.8m-5.5m(有跳台)。
而对于其它用途的游泳池,也有不同的水深要求。
对于公共游泳池,水深一般为1.4m-1.8m;儿童戏水池为:0.3m-0.7m;中学生用游泳池为:≤1.4m;大学生用游泳池为:1.2m-1.8m,残疾人用游泳池水深则为0.0m-1.8m。
小区道路设计规范
小区道路设计规范8.0.1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8.0.1.1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和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8.0.1.2使居住区内外联系通而不畅、安全,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8.0.1.3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8.0.1.4小区内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
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级道路时,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8.0.1.5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8.0.1.6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8.0.1.7城市旧城区改造,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8.0.1.8考虑居民小汽车的通行;8.0.1.9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
8.0.2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
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8.2.1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8.0.2.2小区路:路面宽5~8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4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10m;8.0.2.3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0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8m;8.0.2.4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8.0.2.5在多雪地区,应考虑堆积清扫道路积雪的面积,道路宽度可酌情放宽,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8.0.3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8.0.3.1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表8.0.3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0.3 ≤8.0 L≤200m ≤5 L≤600m非机动车道≥0.3 ≤3.0 L≤50m ≤2 L≤100m步行道≥0.5 ≤8.0 ≤4注:L为坡长(m)。
居住区道路规划设计原则
居住区道路规划设计原则引言居住区道路规划是城市规划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
合理的道路规划不仅关乎居民的出行便利和交通安全,还关系到整个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一些居住区道路规划设计的原则,旨在为规划者提供参考,以创建一个功能齐全且安全的居住区。
1. 人性化设计原则居住区道路的设计应以人为本,追求人性化的考虑,使居民的生活更加方便和舒适。
1.1 步行者优先在设计居住区道路时,应以步行者为主要考虑对象。
鼓励步行,提供便利的行人通道和人行道,缩短步行距离,减少人与车辆的冲突。
合理设置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确保行人过马路的安全。
1.2 人车分流尽量减少机动车与行人的交叉,通过人车分流的设计,提高交通安全。
例如,设置封闭小区,仅允许居民车辆进入,限制外部车辆流量。
同时,合理设置车辆通行道路,减少车辆拥堵,并提供配套的停车位,方便居民停放私家车辆。
1.3 设计人性化交通设施在居住区道路设计中,应考虑到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需求。
增设无障碍设施,如坡道、无障碍电梯,为残障人士提供便利。
设置儿童安全通道,保障儿童的出行安全。
此外,还可以设置休息区、公共广场等,为居民提供休憩和社交的空间。
2. 环保可持续设计原则居住区道路的设计应符合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1 绿色规划在道路规划中,应保留现有的自然环境,充分利用绿地和树木,提高居住区环境的质量。
合理规划绿色带和景观区,增加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2.2 节能减排通过设计合理的道路布局和交通组织,减少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量。
同时,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使用,并加强自行车道和公交车道的建设。
2.3 水资源管理在道路规划设计中应注重水资源的管理。
合理规划雨水收集设施和景观水系,以减少城市排水压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此外,还应考虑水资源的再利用,如设置生态湿地用于水的净化和再生。
3. 安全优先设计原则居住区道路的设计应以保障居民的安全为首要目标,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和伤害。
居住区道路的级别
居住区道路的级别
居住区道路的级别有哪些?
居住区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
其道路宽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2)小区路:路面宽5~8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3)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l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
(4)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5)在多雪地区,应考虑堆积清扫道路积雪的面积,道路宽度可酌情放宽,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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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用地内道路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按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得同级道路及其以下各级道路计算用地面积,外围道路不计入
2 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
3 小区道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
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4 居民汽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5 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居住区得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得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得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编辑得道路系统与道路断面形式
2 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得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与垃圾车等得通行
3 有利于居住区各类用地得划分与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普智得多样化
4 当公共交通路线引入居住区阻隔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得干扰
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得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
6 城市旧城区改造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
特点保留各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得街道
7 应便于居民汽车得通行
8 居住区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与宅间小路四级。
其道路宽窄,应符合下规定
1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雨20M
2 小区路:路面宽6M-9M 建筑控制线之间得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得不宜小于1 4M 无供热管线得不宜小于10M
3 组团路:路面宽3M-5M 建筑控制线之间得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得不宜小于10M 无供热管线得不宜小于8M
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
5在多雪地区,应考虑堆积清扫道路积雪得面积道路宽度可酌情放宽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
行政主管部门得有关规定
6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得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路要求控制
7 山区与丘陵地区得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规则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
主要道路宜平缓
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得排水边沟与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得有关规定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该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该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联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距不应该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4M得消防车道路人性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 当建筑物长度吵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对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该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对接
3 进入组团道路即应方便居民出行与利于消防车、救护车得通行、又应维护院落得完整性与利于治安保安
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得无障碍通行轮椅车得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 纵坡不应大于2、5%
5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得坡道6在多雪严寒得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得主要道路
宜采用柔性路面
停车位
居住区内必须配套设置居民汽车(含通勤车)停车场、停车库、并应符合相应得规定
1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10%
2居民区内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得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得比例)不宜超过10%
3居民停车场库得布置应方便居民使用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
4居民停车场库得布置应留有必要得发展余地
绿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绿地边界对宅间道路、组团路与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
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
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2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得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
3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与小区路路边1、0m;当小区路有人
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距房屋墙脚
1、5m;
4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应符合本规范表得要求;至
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
宽度不小于10m得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
其开设绿地得主要出入口
5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得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
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
道路得公共绿地算到红线。
居信区用地内道路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按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得同组道路及其以下各级道路计算用地面积,外围道路不计入;2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
3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
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
积;
4居民汽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5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其它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规划用地外围得道路算至外围道路得中心线;
2规划用地范围内得其它用地面积,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