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第六章--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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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课件 第六章 责任保险

保险学课件 第六章  责任保险

驶员 各种需要雇佣员工的单位 各种提供职业技术服务的单位 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 各种工程项目的所有者、承包者
个人或企业面临的责任风险分析





源于家庭日常生活的责任风险:如家庭财产或宠物造成他人的 伤害的风险。 源于机动车的责任风险:机动车辆造成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的风险; 源于职业的责任风险: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 成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风险; 源于经营活动的风险:如企业、机关、团体、家庭或个人在固 定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中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人 身或财产遭受损害风险。 源于企业产品的风险: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修理者因本身 生产、销售或修理产品的缺陷,造成使用者或其他人的人身伤 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
第三节
产品责任保险
(Product Liability Insurance)
一、产品责任与产品责任保险 (一)产品责任

是指有缺陷的产品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 失,制造商、销售商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产品责任的推定: 在产品责任的推定方面,目前在西方存在两大体 系: (1) 绝对责任制:客户因使用某种产品造成损害, 即使未能证明厂商有过失,厂商也需负责。 (2) 疏忽责任制:用户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受到损 害,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提出索赔,但是需证 明损失是由于厂商的疏忽所致。 是指以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等的产品责 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
(二)经济补偿的“替代性”和“保障性” 是责任保险存在的前提。 (三)赔偿限额方式是责任保险业务运作 的计算根据。 各种责任风险及其可能导致的经济赔偿 责任事先无法预料。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只能采用赔偿限额的方式进行确定。 (四)司法仲裁或裁决是履行责任保险业 务功能的基本条件。

保险学第六章-第八章

保险学第六章-第八章

交强险与三责险的不同之处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宽于商业三者险:除了受害人的 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不予以赔偿以外,基本没有其 他免责事项(无证驾驶、醉酒的、被盗抢期间肇事 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在 限额内垫付1000元或10000元抢救费用。对于垫付 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作为交强险的配套制度安排,交强险保费收入的一 定比例注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抢救费 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后没有商业三责险和无力 支付时,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机动车肇事之 后逃逸的3种情况下,将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交通 事故伤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的抢救费用, 同时有权向责任人进行追偿 )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 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 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 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 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 人不负责处理。 第三者:除被保险人和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 和财产以外的他人和他物及除被保险人或肇事 驾驶员的家庭成员 原则:肇事者本身不能获得赔款
车损险赔偿处理


全部损失: 赔款=min{保额,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残值 部分损失(施救费用): 保险金额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确定的 赔款= 实际修理费用 ≤保险金额 施救费用*(实价/实价+非保险财产价值) 保险金额<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的 保险金额 赔款= 实际修理费用 出险时的新车购置价 施救费用*(保额/保额+非保险财产价值)
保险产品

各家保险公司的网站 中民保险网 优保网 慧择网
人寿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不可争辩条款(抗辩期2年)

保险学(大学教材)

保险学(大学教材)

2、自愿保险
五、按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分类 1、定值保险 在保险合同中列明由当事人事先确定的保 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 适用(货运险、价值不易确定) 赔偿计算 全部损失=保险金额 部分损失=保险金额×损失程度 损失程度=(出险时标的实际价值-标的 残值)÷出险时标的实际价值
在一笔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公司共承保 棉纱300包,每包保险金额500元,装船后 发生火灾,损失情况如下: (1)全部损失100包 (2)200包遭受水渍,残值57600元,当地 棉纱完好价值每包480元,问:保险公司共 计应赔偿多少金额?
3、定额保险 在理赔时,按规定的金额承担保险金给付。 (1)我国人身险保险金额的确定 需要加能力、法律允许、协商约定 (2)国外 生命价值理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是他今 后净收入的资本化) 需要法 薪金×5
第二节 财产保险的险种
一、财产损失保险 1、火灾保险 2、运输保险 3、农业保险 4、工程保险
4、经济风险
四、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类 1、财产风险 2、责任风险 3、信用风险
4、人身风险
第三节 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的方法 1、风险回避 回避风险有时是可能的,但是不可行 回避某一类风险可能面临另一类风险 回避风险可能造成利益受损
2、损失控制 防损 减损
3、损失融资 风险自留 (1)人们对风险的严重性估计不足 (2)可能的损失微不足道 (3)自留风险更经济和合算 风险转移 (1)合同安排 (2)委托保管 (3)担保合同 (4)购买保险
二、保险与储蓄 共同点: 将现在的剩余财富用作准备,以便将来 在一定条件下满足经济上的需要。 不同点: (1)体现的经济关系不同 (2)遵循的原则不同 (3)支付与反支付关系不同

保险学第6章

保险学第6章

几种特殊情况
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破坏保证为由使合同无 效或解除合同的几种情况:
(1)因环境变化使被保险人无法履行保证事项
(2)因国家法律、法令、行政规定等变更,使被保 险人不能履行保证事项,或履行保证事项就会违 法时
(3) 被保险方破坏保证由保险人事先弃权所致, 或保险人发现破坏保证仍保持沉默,亦视为弃权
……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 务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 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 告知义务,……保险人……不承担 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 应当退还保险费。
1995年(第16条) 2003年(第17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可以 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 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 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 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 解除保险合同。
案例
1、2013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 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 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同事吴 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身险,办妥有关手 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2014年5月, 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自己受益 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 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龚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 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 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 纠纷。
2、2010年12月,某保险公司承保了某纺织品公司企业财 产险,保险金额10亿元。保险期限从2010年12月31日 到2011年12月31日止。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曾以风险询 问表的形式询问纺织品公司是否安装消防自动喷淋设 备,纺织品公司告知“已安装”。2011年2月,纺织品 公司告知保险公司其存放成品的仓库未安装消防自动 喷淋设备,但纺织品公司强调,根据产品特性其仓库 不能安装该设备,按照惯例也不需要安装。同时声称 ,已经采取了其他有效的消防措施,足以保证仓库安 全,请求保险人按原保险条件承保。保险公司接到该 申请后,随即以批单的形式同意按原保单条件继续承 保。2011年9月,该纺织品公司发生火灾,其存放成品 的仓库损失严重。纺织品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 求,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人民币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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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编
保险基本原理
第1章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 第2章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第3章 保险的概念 第4章 保险合同 第5章 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
第2编
保险形态类别
保险形态类别
第6章 人身保险 第7章 财产保险 第8章 再保险 第9章 政策性保险 第10章 社会保险
第3编
保险市场与保险经营
保险市场与保险经营
。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时4分47秒09:04:4720.7.25
• •
T H E E N D 15、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2020年7月上午9时4分20.7.2509:04July 25, 2020
16、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他要驶向哪头,那么任何风都不是顺风。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9时4分47秒09:04:4725 July 2020
第11章 保险市场 第12章 保险经营的环节 第13章 保险营销与购买 第14章 保险经营效益及经营风险防范 第15章 保险基金
第4编
保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监管
保险监管
第16章 保险监管及立法
• 9、春去春又回,新桃换旧符。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在这醉人芬芳的季节,愿你生活像春天一样阳光,心情像桃花一样美丽,日子像桃子一样甜蜜。20. 7.2520.7.25Saturday, July 25, 2020
• 17、一个人如果不到最高峰,他就没有片刻的安宁,他也就不会感到生命的恬静和光荣。上午9时4分47秒上午9时4分09:04:4720.7.25
谢谢观看
• 10、人的志向通常和他们的能力成正比例。09:04:4709:04:4709:047/25/2020 9:04:47 AM
• 11、夫学须志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20.7.2509:04:4709:04Jul-2025-Jul-20

《保险学》课后习题答案

《保险学》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一、单选1-5ABCDD 6-10 ACCAD二、多选1ABC2 AD3ACD4AB5CD6ABCD7ABCD8ABC9ABCD10ABCD三、判断题对对对对错对错错错错第二章保险的基本理论一、单项选择题1.A2.D3.B4.A5.D6.B7.A8.A9.B 10.D二、多项选择题1.ABC2.BC3.ABCD4.ABCD5.ABCD6.ABCD7.ABCD8.ABCD9.AB 10.CD第三章保险产生与发展一、单选题CBBAC BABBB二、多选题CD BCDE ABCD ACDE ABCDE ABCDE ABD AD AB AB三、判断题X√X√√XXX√X第四章保险合同一、单选题DABDB BDCAA二、多选题ACD BD AB BC AC ABCD BD ABCD AD ABD三、判断题√XX√√√X√√√第五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答案一、单选A B D D B B D B C A二、多选CD ACD ABC ACD BCD ABC AD AD BCD ABCD第六章一、单选1-5CBABB 6-10CCDDB二、多选1BC2ABCD3BD4BCD5ABD6ABCD7AB8AD9BC10BCD11AB12ABC第七章人身保险一、单选题ABABC DCCBD二、多选题ABCD AB ABC BC ABCD ABCD ABC AB ABCE ABD三、判断题XXX√X XX√√√第八章一、单选题1-5BDCBD 6-10AADBA二、多选题1ABCD2ABC3ABCD4ABC5ABC6ABCD7ABCD8AB9ABCD10ACD第十章一、单选1-5CCCDB 6-10ABCAD二、多选1ABCD2ABCD3ABC4ABC5AB6ABCD7ABCD8ABC9ABC10ABCD。

保险学课件-保险学第七章

保险学课件-保险学第七章
*
3、承运人责任保险 承运人责任保险承保承运人在运输旅客、货物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4、个人责任保险 所谓个人责任保险就是居民家庭在日常生活中因意外事故而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责任包括投保人本人及其家属,甚至其所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等也包括在内。
02
合同责任
03
——合同责任就是指一方当事人违背合同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依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经济赔偿义务的责任。
04
*
(二)责任保险的含义及其特征
*
(2)同时保障了致害人和受害人。 致害人是责任保险的直接保障对象,受害人是责任保险的间接保障对象。 (3)责任保险无保险金额,只有赔偿限额规定。 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种责任的大小,在损害没有发生之前是无法确定的,也就是说,民事赔偿责任的大小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是未知的,因此,不可能依据“责任”的市场价格确定保险金额。 (4)承保方式多元化。 既可以独立承保,也可以附加承保,还可以组合承保。
在产品的设计或制造中存在缺陷;
该缺陷直到客户受害时仍然存在;
受害人不知道产品存在该缺陷;
受害人对产品的使用符合该产品的用途。
*
(二)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一是被保险人在制造、销售、修理等过程中,或者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任何人的身体和财产的伤亡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死亡或永久性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按保单规定的最高限额赔偿。
永久丧失部分工作能力,按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及本保单所附伤残赔偿程度表规定的百分比乘以每人赔偿限额赔付。
*
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
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五天(不包括五天)的,在此期间,经医院证明,每人每天按其工资标准赔偿。

保险学

保险学
《保险学》内容回顾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 第二章:保险概述 第三章:保险合同 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保险经营 第六章:财产保险 第七章:人身保险 第八章:社会保险
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
保险与风险、风险管理之间有密切关系 风险指遭受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不 幸事件导致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不确定 性
保险市场的模式:
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 完全垄断型保险市场 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 寡头垄断型保险市场
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其内容主要包括:
对保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 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监管; 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 对保险组织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监管。
风险大量原则 风险选择原则 风险分散原则 费率合理原则 公平理赔原则 投资多样化原则
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
保险深度:是指某地保费收入占该地国内生产总 值之比。保险深度反映了该地保险业在整个国民 经济中的地位; 保险密度:保险密度是指按当地人口计算的人均 保险费额。保险密度反映了该地国民参加保险的 程度。
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
不足额保险 足额保险 超额保险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文义解释原则 意图解释原则 有利于被起草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原则 批注优于正文,后面的批注优于先加的批注的 解释原则。
保险合同的形式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 暂保单 批单
雇主责任保险:承保雇主对所雇员工在受 雇期间,因发生意外事故或因职业病而造 成人身伤残或死亡时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 偿责任。
第七章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 的,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 伤残、疾病等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 、期限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 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保险学第六章--第七章

保险学第六章--第七章
对于保险人来说必须说明的事项有: (1)保险条款及其事项 (2)保险学的具体内容 (3)保费率及保费交纳规定 (4)其他有关的与投保方利害相关的事实
(二)说明
3、说明的形式: 对保险人来说,有明确列明和明确说明。 我国规定采用明确说明。 4、违反说明的法律后果 (1) 免责条款不说明无效 (2)保险人违反说明义务,追究其经济法律责 任:有关条款不产生效力,罚款等
(三)保险利益应为确定的经济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已经存在的 或可以确定的利益。 此种利益可以分为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 如投保人对一座已经建成并在使用过程 中的楼房具有的经济利益,可视为现有 利益。 如根据有效的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对预期 租金的收益,可视为期待利益。
(四)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具有一定的特殊 性
(四)弃权与禁止反言
1、弃权: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按保险合 同的规定可以享受的权利。弃权可以采 用明示和默示的方式。 2、禁止反言:当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已经 弃权的情况下,将来不得再要求行使这 项权利。 弃权与禁止反言不仅可以约束保险人的行 为,而且也维护了被保险人的权益。
四、案例
案例 一: 李某2000年6月1日购买一栋别墅,价值250 万元,同月5日,李某向A保险公司购买了房屋保险, 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金额为250万元,并于当日 交清了保险费。2001年1月23日,李某将该别墅 以260万元的价格卖给周某,李某并没有经A保险 公司办理批单手续,2001年3月10日,因意外发 生巨大火灾,房屋全部被烧毁。问: (1)若李某向A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 偿?为什么? (2)若周某向A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 偿?为什么?
第六章
保险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与要求

保险学第六章课件

保险学第六章课件


合同责任特点
◇合同责任是因为违反合同约定而发生的责任 ◇合同责任的承担不以当事人的过错为要件
责任保险所承保的民事责任,包括过错责任、绝对责任以及合同责任
责任保险事故成立的条件
� �
损害事实或违约事实的存在 受害人向致害人提出索赔
责任保险主要内容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通常为同一个人 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的要素
☆损害事实存在 ☆行为违法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行为上有过错(民法) 这四个要素缺一不可。
责任保险承保的法律责任
� �
侵权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合同责任)——须经特别约定
☆侵权民事责任

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侵权责任分为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 是指行为人因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 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
第六章 责任与信用保证保险
第一节 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概述
责任保险定义与特点
★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的特点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 � 以法律为基础 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 � 具有付的替代性与 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一 保障性 种保险,是对无辜受 � 只有赔付限额 害者的一种经济保障。
责任保险与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种类 � 刑事责任 � 民事责任 � 行政责任 责任保险承保的是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公众责 任保险
� 基本概念 公众责任:指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的过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 雇主责 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致害人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在固定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 时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所承担 的各种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

保险学名词解释

保险学名词解释

《保险学》名词解释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1、风险因素:又叫风险条件,是指导致风险事故发生或使损失增加的条件2、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3、损失:非故意、非计划、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直接损失: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失间接损失:由直接损失进一步引发的无形损失4、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投机风险: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5、财产风险:导致一切有形财产损毁、灭失、贬值的风险。

责任风险:因行为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合同或道义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信用风险: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人身风险:可能导致人的伤残死亡或损失劳动力的风险。

6、静态风险:由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人们的行为所引起,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变动无关。

动态风险: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变动有关。

7、自然风险:各种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风险社会风险:过失行为、不当行为以及故意行为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政治风险:在对外投资或贸易过程中,因政治原因或订约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使债权人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

经济风险:因贸易条件变化、决策失误导致损失的风险8、风险管理: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并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引起的损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

9、控制型技术:危险损失发生前采取,降低损失频率,减轻损失程度财务型技术:通过事先的财务计划筹措资金,以便对已发生的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及时而充分的补偿10、可保风险:可以被保险公司接受承保的风险。

11、第二章保险的性质、起源与发展1、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约定风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或由此而引发的经济需求进行补偿或给付的行为。

2、社会保险: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依靠劳动收入生活的人员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而中止劳动、本人及家庭失去收入来源时,由政府提供其基本生活条件、促进社会稳定的保障制度。

保险学CH6

保险学CH6

3
主讲:戴稳胜
保险学
保险合同的概念
合同:也称契约,平等双方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双 方真实意愿的表示
保险合同:即保险契约,商业保险中投 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 关系的协议,满足一般合同的要求
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
4
主讲:戴稳胜
保险学
保险合同的特点
有名合同,法律直接赋予名称; 要式合同,必须以书面记载权利义务; 附合(Adhesion)性合同,条款基本
订立程序
要约:投保人通常是要约人、合同的要约内容更具 体明确、一般是书面形式
承诺:无条件地、由受约人或其代理人、在有效期 内做出
成立与生效
成立与生效:达成协议即告成立,对价后方告生效, 也可以双方约定成立即生效
还有一个问题:生效与责任期开始(案例)
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
18
主讲:戴稳胜
保险合同的终止
自然终止 提前终止:即解除合同
法定终止 协议终止
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
22
主讲:戴稳胜
保险学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保险合同纠纷
保险合同的解释
文义解释原则 意图解释原则 专业解释原则 利于被保险人与受益人解释原则
保险合同争议处理——协商、调解、仲 裁、诉讼
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
30
主讲:戴稳胜
保险学
THE END
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
31
主讲:戴稳胜

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
25
主讲:戴稳胜
保险学
保险合同的解释:意图解释原则
意图解释原则:充分考虑当事人订立保 险合同的真实意图而作解释,但真实意 思只能推定,故按以下做法进行:

保险学教程(第6章)-保险市场

保险学教程(第6章)-保险市场
第6章 保险市场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保险市场概述 保险市场的构成 保险供给与需求
第四节 保险市场的机制与竞争
1
本章学习目标
1.掌握保险市场的概念、特征及作用,熟悉保 险市场的种类。
2.熟悉保险市场的构成。
3.掌握保险市场的供给、需求与供求均衡的概
念,熟悉制约保险供给、需求的因素、保险市
场均衡的特点。 4.了解保险市场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 规律,熟悉保险市场竞争的手段。 5.熟悉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16
第四节 保险市场的机制与竞争
二、保险市场的竞争
(一)保险市场竞争的意义
(二)保险市场竞争的手段
1.保险价格竞争
2.保险质量竞争
3.保险服务竞争
4.保险人才素质竞争
17
第四节 保险市场的机制与竞争
补充阅读: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10陆家 嘴论坛”上表示:
目前,中国保险市场规模在世界位列第6位, 未来一个时期,保险业仍将处于高速增长阶段。 中国保险市场规模在全球的排名不断提高,中 国将从一个有潜力的新兴市场成长为全球最重 要的保险市场之一。“高质量的增长”将成为 未来一个时期中国保险市场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2
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
一、保险市场的概念
狭义的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商品交易的场所。
广义的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 和,它既包括了保险商品交换的场所,也包括 了保险商品交换中需求与供给的关系和活动。
3
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
二、保险市场的特征
(一)保险市场是无形市场
(二)保险市场是预期市场
(三)保险市场是商品形态两重性的市场
8
第三节 保险供给与需求

保险学06-保险学06

保险学06-保险学06
第七章 责任保险、信用与保 证保险

第一节:责任保险
第一节 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及其分类 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 责任保险的承保与赔偿
责任保险及其分类
责任保险是以保险客户的法律赔偿风险为承保对象的 一类保险,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又具有自己的独特 内容和经营特点 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具有共同的性质,即都属 于赔偿性保险 责任保险承保的风险是被保险人的法律风险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可能造成他人的 利益损失为承保基础
责任保险的赔偿
在承保时由保险双方约定的赔偿限额是确定保险人承 担的责任限额的依据 每次责任事故或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责任事故的 赔偿限额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保险期内累计的赔偿限额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某些情况下,保险人也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两者 合成一个限额
责任保险承保方式的特征
承保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 独立承保
保险人签发专门的责任保险单,是完全独立操作的保险业务 如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等。 是责任保险主要的业务来源 附加承保 保险人签发责任保险单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必须参加了一般的
财产保险 如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保险 组合承保 不需要单独承保也不必附加条件,只要参加了该财产保险就
分类 根据业务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公众责任保险、产品 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第三者 责任保险五类
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
责任保险补偿对象的特征 责任保险承保标的的特征 责任保险承保方式的特征 责任保险赔偿处理中的特征
责任保险补偿对象的特征
直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间接保障受害人利益 的双重补偿机制 直接补偿对象 与保险人签订责任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间接补偿对象 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方即第三者

保险学6章

保险学6章

一、企业财产保险
(四)除外责任 基本险、综合险除外责任 1. 战争、军事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2.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的损失; 3. 核风险、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4. 间接损失; 5. 地震; 6. 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所致的损失;保险标的变质、霉烂、受 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7. 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标的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 失; 8. 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9.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基本险除外责任还包括: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 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特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12种风险。
我国船舶战争险、罢工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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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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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船舶战争险、罢工险除外责任 原子弹、氢弹或核武器的爆炸; 由被保险船舶的船籍国或登记国的政府或地方当局 所采取的或命令的捕获、扣押、扣留、羁押或没收。 被征用或被征购。 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间爆发的战争。 其他条款 7天注销战争险。 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间爆发的战争,自动注 销战争险。 原子弹、氢弹或核武器的爆炸,被征用或出售时, 自动注销战争险。
车辆损失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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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 盗抢险 车身划痕损失险 车辆停驶损失险 无免赔率特约条款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


1. 2.
保险责任 除外责任 责任限额和保险费 6个档次: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和100万以上 1000万以下。不同档次规定不同标准的保险费。有费率调 整政策。 赔偿处理 免赔率:负全责20%,主要责任15%,同等责任10%,次 要责任5%,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再增加10%。 附加险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无过失责任保险:20%免赔率

《保险学》课后作业参考答案

《保险学》课后作业参考答案

第八章 保险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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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使消费者能够更充分地了解保险产品,例如:条款,价格,对比不同的产品,有充 分的时间考虑,在更广的范围内进行选择。网络保险中间环节较少,管理成本相对较低,保 险产品价格可能有更多的优惠。
对于网络保险的监管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需要严格市场准入,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保险中介借助一台电脑就能销售保险,虚拟环境 使保险欺诈的可能性提高,网络的发展使信息传递十分速度,一方面产品一旦上线,会在短 时间内引起大量消费者的关注和购买,如果出现违规现象,会造成严重影响。
第七章 保险消费者
1. 提示:
请针对与一般实物商品相比保险产品的特性作答,例如:保险产品是一种无形的商品要 求保险公司在设计保单时在语言上要简单、明确、清晰、易懂;保险产品的交易具有承诺性, 要求保险公司要做好理赔服务,让消费者切实体会到保险产品的保障作用,同时利用宣传册、 广告等媒介加强对整个保险流程,特别是理赔阶段的宣传介绍。 2. 提示:
需要对其进行信息技术安全性的监管;
由于缺少代理人或经纪人与消费者之前面对面的沟通,需要要求其在网站上对保险合同 的犹豫期,免除责任条款等重要事项予以重点提示; 4. 提示:
国家层面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专业的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管;
社会层面要制度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行业自律,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媒体与公众的监督。 5. 参考答案:
在分析学校面临的风险及制定风险管理方案时,请注意突出和一般企业相比,学校面临 的独特风险及应对措施。 7. 略。
第二章 保险制度
1. 略。 2. 答:
“9·11”事件使保险业支付了数百亿美元的赔偿,不仅仅是美国的保险业,全球的保 险业都遭受到了巨额损失。“9·11”事件同时导致世贸大厦,五角大楼,客机全部或部分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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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利益应为确定的经济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已经存在的 或可以确定的利益。 此种利益可以分为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 如投保人对一座已经建成并在使用过程 中的楼房具有的经济利益,可视为现有 利益。 如根据有效的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对预期 租金的收益,可视为期待利益。
(四)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具有一定的特殊 性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以下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父母、子女; 3、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 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人身保险 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 险利益。

案例: 某一外地游客到北京旅游,在游览了中华世纪 坛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 费为中华世纪坛投保。问:该游客的投保是否可 行?为什么?
案例一分析
(1)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因为:一是 被保险人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别墅转 让时没有向保险公司告知,没办理批单 手续,保险合同失效;二是被保险人李 某对该该别墅已经不存在保险利益,则 保险合同自别墅转让时起失效。 (2)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因为:周某 同A保险公司没有保险关系,不是被保险 人。
的先决条件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害后果的近因 必须是保险责任事故。
近因并不等于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靠近的原因,而是 引起损失发生的最有作用力,最有效的一个原因。 在实际工作中,区分近因与远因非常复杂。有时必 须结合不同险种的具体规定来确定近因与远因。
二、案例
案例一:某货轮装有冷冻食品一批以及大豆 1000吨。货主对这些货物均投保了一切险加战 争险和罢工险。货抵目的地后,大豆刚卸码头 便遇上当地工人罢工。在工人与政府的武装冲 突中,该批大豆有的被撤地面,有的被当作掩 体。损失近半。另外,货轮因无法补充燃料, 以致冷冻设备停机,造成冷冻食品变质。这些 因罢工而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案例分析:根据罢工险责任,保险公司只承担 因罢工而引起的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因而大 豆的损失负责赔偿,而冷冻食品的损失不负责 赔偿 。
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
(一)保险信息不对称:
(二)保险合同的射幸性 (三) 保险的专业性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一)告知 (二)说明 (三)保证 (四)弃权与禁止反言
(一)告知
1、含义: 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之时和之后,投保 方应对已知或应知的与风险和标的有关的实质 性重要事实向保险方作口头或书面的申报。 2、告知的内容:有关标的风险情况的一切重要 事实 所谓实质性重要事实对于保险人来说, 指那些影响到保险人确定保险费率或影响其是 否承保以及确定承保条件的事实。
(三)保证
1、含义: 保险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 被保险人担保在保险期限内对某一事项 作为或不作为,或者担保某一事项的真 实性。 保证是保险人接受承保或承担保险 责任的条件。
(三)保证
2、保证的形式 (1)明示保证:用文字来说明的保证 确认保证:对过去和现在某一特定事实存在与否的保 证; 承诺保证:对现在和将来作为和不作为的保证。 (2)默示保证:有关法律、惯例所包含的保证 海上保险:适航性、不改变航道、航行的合法性
保险基本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近因原则 损害补偿原则 损害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四、案例: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最大诚信指保险各方当事人应该 自愿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 险 的所有实质性重要事实,不得有任何 欺骗、隐瞒行为。
(三)保证
3、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 保险人只能从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时,就其违反的事 项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一般在下列情况下,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违反保证宣 布保险合同无效或解除保险合同: (1)因环境变化导致被保险人无法履行保证义务 (2)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法令等变更 (3)被保险人违反保证由保险人的弃权引起,或者保险 人发现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但保持沉默
案例分析: 该游客对中华世纪坛没有保险利益,因而其投保 行为不可行。因为只有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 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时,保险关系才能成立。
第三节
近因原则
一、近因与近因原则 二、案例 三、近因确认规则 四、保险条款对近因原则的修正与限制
一、近因与近因原则
近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 用或起支配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时间上或空间上离损 失最近的原因。与近因相对应的是远因或非主因。 近因原则:保险人进行保险赔偿与保险金给付

如果投保人以非法利益投保,例如以盗 窃来的赃物投保家庭财产险,以违禁品 投保海洋货物运输险等,保险合同无效。
(二)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经济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能够以货币 计算或估价的经济利益。 投保人对有可能遭受的非经济上的损失 或非法的经济损失,如精神创伤、刑事 处罚等,不能构成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合同相对特殊一些,人身价值 无法确定,但被保险人的生、死、伤、 残等均可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经济上 受到影响,这种影响从某种意义上是可 以用货币来计算或估价的。
(一)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
(一)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
1、因所有权、使用权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2、因有效合同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如买卖合同中,卖方对货款、买方对货物均 会产生相应的保险利益 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也如此
3、因可能产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而产 Nhomakorabea 的保险利益。
告知。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的定义 二、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三、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 四、保险利益的种类
一、保险利益的定义
保险利益: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 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即若保险 标的安全,则投保方可以由此而获益; 而保险标的受损,被保险人就会蒙受经 济损失。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和 保险关系的存在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 为前提和依据。
(一)告知
3、告知的形式: 对投保人来说,有无限告知和询问告知。 我国规定采用询问告知。 4、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1)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若属于故意,保险 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且不退还 保险费;若因过失、疏忽而违反告知,则可以 退还保险费。 (2) 一般保险人可以此为由,宣告合同无效或 解除保险合同。
对于保险人来说必须说明的事项有: (1)保险条款及其事项 (2)保险学的具体内容 (3)保费率及保费交纳规定 (4)其他有关的与投保方利害相关的事实
(二)说明
3、说明的形式: 对保险人来说,有明确列明和明确说明。 我国规定采用明确说明。 4、违反说明的法律后果 (1) 免责条款不说明无效 (2)保险人违反说明义务,追究其经济法律责 任:有关条款不产生效力,罚款等
案例 二: 某公司职工熊某,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员 陈某为其59岁母亲王某投保8份重大疾病终身 险。陈某未对王某的身体状况进行询问就填写 了保单。事后陈某也未要求王某做身体检查。 1998年7月,王某不幸病逝,熊某要求保 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被 保险人在投保前因“帕金森综合症”住院治疗 的事实为由,拒绝理赔。熊某遂起诉到法院, 要求给付保险金24万元。
二、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一) 与赌博从本质上划清界限 (二) 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三) 限制补偿程度
三、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
(一)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 (二)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经济利益 (三)保险利益应为确定的经济利益 (四)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具有一定 的特殊性
(一)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
(一)告知
对于投保人来说,必须告知的事项有: (1) 有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详细情况 (2) 有关投保标的的风险情况及其变化状况 (3) 以往损失赔付情况 (4) 以往遭到其他保险人拒绝承保的事实 (5)风险事故发生时须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在索赔时申 报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可保利益,同时提供保险人所 要求的各种真实证明 对于投保人来说,无须告知的事项有: (1) 投保风险减低的任何情况 (2) 保险人知道或推定应该知道的情况 (3) 保险人表示不要知道的情况 (4) 根据保险学明示保证条款,无须申报的事实 (5)保险人能够从投保人提供的情况中发现的事实
第六章
保险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保险合同的适用原则, 即最大诚信原则、可保利益原则、近因 原则、损害补偿原则及损害补偿原则的 派生原则 。所有这些原则都直接关系到 保险合同的具体落实和贯彻,是保险业 务活动过程中的基本原则 。要求学生熟 练掌握保险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第六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案例二分析
本案焦点在于"如实告知"。 根据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 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的责任,并 不退还保险费。 但同样是该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 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分析上述条文可以认为:如实告知并不是主动告知。本案中业务员陈某 未对被保险人、投保人进行任何询问,就填写了保单中有关被保险人病史内 容。事后陈某也未要求被保险人王某做身体检查。不能认定被保险人故意隐 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所以保险公司应予赔付。 投保人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尽管本案 中保险公司最后赔付了保险金,但对广大投保人来讲,投保时,千万不要抱 侥幸心理。应尽量如实告知。当然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询问,也没有必要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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