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海洋与大气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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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2018年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2018年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二)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和面试等工作。

二、选拔方式与培养模式从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采取“2+4”、“3+4”(分别为2年或3年以硕士方式培养,4年以博士方式培养)培养模式。

三、申请基本条件学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硕博连读:(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三)完成全部硕士课程学习,课程成绩优秀,专业基础扎实,全部硕士课程成绩平均分一般不低于80分(如低于80分,但科研能力比较突出,则需招生导师做出书面说明)。

(四)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于英语六级水平的其他国家级外语水平测试)或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外国语成绩70分及以上。

申请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可放宽至419分及以上。

(五)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六)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接收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四、选拔程序及要求(一)本人申请硕士生于春季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本人申请和相关材料提交至报考学院。

(二)资格审核学院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

(三)专家组考核和推荐名单确定1.考核内容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状况及表现;专业课成绩水平及所在专业排名;参与科研项目及完成情况;已经发表学术成果及获得学术奖励情况;研究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等。

中国海洋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中国海洋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二○ 年 月 日
考生本人自述
本人学习经历、参加科研项目、发表文章、专著、获奖情况以及 对所报考专业的认识和今后的研究计划等。
签名: 年月日
专家推荐意见
请对考生的业务素质,外国语水平,科研能力等作出综合评价, 并对考生是否适合攻读所报考专业博士学位提出具体意见。
推荐人签名: 年月日
中国海洋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考生姓名推荐人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与考生关系与考生认识年限二年月日考生本人自述本人学习经历参加科研项目发表文章专著获奖情况以及对所报考专业的认识和今后的研究计划等
中国海洋大学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专家推荐书
考生姓名
推荐人姓名
考生关系
与考生认识年限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面试录取工作细则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面试录取工作细则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面试录取工作细则一、组织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专业代码、名称全日制计划拟招生人数非全日制计划拟招生人数及研究方向083001环境科学180083002环境工程400830Z1环境地质工程700830Z2环境规划与管理40085274能源与环保(工程博士)020830J3海洋材料科学与工程70注: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地质工程、环境规划与管理、能源与环保(工程博士)等各专业,均按照以下的方式和内容进行复试(海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由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制定复试办法并组织复试及录取工作)。

(一)复试方式与内容1.业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每位考生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

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将每位考生的面试作答情况记录在《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面试记录表》上,并存档备查。

2.外国语考核考察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

外国语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考核(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内容。

复试小组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2)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体检和心理测试按学校研招办通知进行。

(二)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80%+外国语考核成绩×20%(复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和外国语考核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与大气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与大气学院

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厦门大学海洋系理化组唐世凤教授等3名教师和18名学生调入青岛, 与山东大学海洋研究所合并成立海洋学系,赫崇本任主任,与景振华等筹建物理海洋学专业,著 名海洋生物学家童第周、曾呈奎教授也参加了筹建工作。1953-1954年文圣常、王彬华、牛振义 教授调入山东大学海洋学系,1954-1957年毛汉礼、束星北教授曾受聘来系进行教学和科研。
师资力量
海洋环境学院师资队伍结构较合理、实力较强、团结奋进、富有创新精神。学院拥有中国科学院 院士2名,博士生导师21名,教授35名;1人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国家 科技攻关有突出贡献的科学家荣誉称号获得者,3人为全国优秀教师,1人为全国高等学校先进科 技工作者,2人为全国优秀百篇博士论文获得者,2人为青岛市百名教育名家,2人为山东省劳动 模范,1人为"科技兴鲁"金质奖章获得者,4人为青岛市劳动模范,2人为山东省优秀教师;1人为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为中国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 次入选者,4人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3人为山东省及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3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现职50岁以下教师中有博士学位者占68 %。
物理海洋研究所是198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的,现设有海浪、浅海动力学、大洋环流、内波、 海-气相互作用、地球物理流体动力学等研究室。物理海洋研究所除承担科研工作外,还与海洋 学系和海洋气象学系共同承担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教学工作。
物理海洋实验室是于1987年利用世界银行110万美元贷款和国内配套经费建立起来的,是全学院 科研的平台和基地。实验室于1989年被批准为国家教委部门开放研究实验室,1999年被教育部 确认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验室的大型设备有:大型风-浪-流实验水槽、内波实验水槽、旋转 平台实验系统,还拥有粒子成像测速仪(PIV)、微波辐射计、多普勒声学流速仪、超声风速仪 等先进测量仪器。实验室对外开放,并设有开放课题基金。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为:上层海洋 动力过程、浅海动力过程、海洋环流、海洋-大气相互作用与气候变化、海洋环境探测机理与仿 真。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分类表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分类表
B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水产养殖学、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等8个专业。
C类
英语、法语、德语、日语、朝鲜语等5个专业。
注: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2.A类专业中除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只招收理工类;B类专业均只招收理工类;C类专业均文理兼收。
中国海洋大学
A类
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海洋技术、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地质学、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土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等27个专业。
3.浙江、上海考生需选择与自己选考科目要求相匹配的专业。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

中国海洋大学文件海大研字〔2018〕30号关于印发《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校各单位:《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9月20日-1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学校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奖励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荣誉称号实行申请制和推荐制。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评选学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资格:1. 因个人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者其他保留学籍情况;2. 处于学校纪律处分期限内尚未解除;3. 未参加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

第四条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群体四类。

第二章优秀研究生第五条优秀研究生。

用以表彰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研究生,奖励人数为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5%。

-2 -申报具体要求:(1)基本修业年限内;(2)在校注册满一年;(3)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

评选时间:每年秋季学期。

评选方式:各学院(中心)奖助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第三章优秀研究生干部第六条优秀研究生干部。

用以表彰具有较强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并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研究生干部,奖励人数为可参评研究生干部数的15%。

申报具体要求:(1)基本修业年限内;(2)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3)组织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

评选时间:每年秋季学期。

评选方式:各学院(中心)奖助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学校博士生招生分为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全日制博士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四、招生专业招生专业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8年学校在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水生生物学、食品科学、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国际商务语言与文化、财务管理和农业经济管理等专业开展“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五、报考的基本条件(一)普通招考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18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2012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②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③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4门以上硕士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④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位)。

⑤报考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且不能跨学科门类报考。

注: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中国海洋大学大气科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中国海洋大学大气科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大气科学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科门类 理学 专业代码 070901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从2011级本科生开始执行)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大气科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气象学、气候学、大气物理、大气环境、大气探测和应用气象学,特别是与海洋相关的上述领域从事业务服务、科研和教学等工作的专业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本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大气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方法的基本训练,具备良好的科学素养,掌握数据分析和计算机应用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和较广泛的科学适应能力。

毕业生应达到以下几方面要求:1.系统掌握大气科学所必需的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流体力学、计算机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系统掌握大气科学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大气科学及相关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

三、支撑学科本专业依托的一级学科是大气科学、海洋科学 ;二级学科是气象学、物理海洋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四、核心课程海洋学I、流体力学I、计算方法、大气物理学、大气探测、天气学原理、动力气象学五、特色课程海洋-大气相互作用、海雾、风暴潮、海上灾害性天气过程六、实践环节必修实践环节(23.5学分):1.计算机基础 32学时/1学分 7.海洋-大气数据可视化 64学时/2学分2.Fortran程序设计 32学时/1学分 8.气象统计应用 32学时/1学分3.流体力学实验 32学时/1学分 9.大气探测实习 1周/1学分4.海洋调查实习 2周/2学分 10.创新创业教育 2学分5.天气学分析 32学时/1学分 11.毕业论文 14周/10学分6.天气预报实习 85学时/2.5学分选修实践环节 (3学分)1.数值天气预报基础 16学时/0.5学分 3.台站实习 4周/2学分2.数值天气预报模式 16学时/0.5学分七、学分分配八、课程设置1.公共基础教育层面2.通识教育层面通识教育层面的课程设置参见学校的通识教育课程设置一览表。

2019年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

2019年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

年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一、组织管理.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书记、各学科博士点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领导。

.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资格审核专家组和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和面试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三、报考条件符合《中国海洋大学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普通招考报考的基本条件。

注: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考试初试(一门外国语、两门专业课)。

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考试初试。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一)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纳报考费。

(二)材料提交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博士生报考登记表和思想政治考核表。

.由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书。

.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入学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己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一式份).个人陈述书(字左右)。

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计划等。

(一式份)(三)材料审核.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专业背景、科研成果、培养潜力等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应终止其申请程序。

2019年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2019年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2019年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一、组织管理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书记、学术委员会成员、博士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领导,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和面试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全日制拟招生人数6人(含硕博连读研究生),非全日制拟招生人数1人。

三、报考条件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普通招考报考的基本条件。

注: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考试初试(一门二外、两门专业课)。

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考试初试。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一)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纳报考费。

(二)材料提交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博士生报考登记表和思想政治考核表。

2.由2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书。

3.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入学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己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一式5 份)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

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计划等。

(一式5 份)(三)资格材料审核1.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专业背景、科研成果、培养潜力等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应终止其申请程序。

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相关学术成果及外语水平要求的规定

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相关学术成果及外语水平要求的规定

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相关学术成果及外语水平要求的规定学位[2006]1号(2006年2月修订)为保证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成果及外国语水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凡在本校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各环节,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并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时,其相关学术成果及外语水平需达到如下要求。

第一条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取得如下研究成果:1.理、工、农、医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至少应以第一作者在《中国海洋大学认定的重要核心学术期刊》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2篇以上(包括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被SCI或EI检索系统收录。

从事应用研究的应至少在《中国海洋大学认定的重要核心学术期刊》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1篇以上(包括1篇)学术论文,但必须同时提供1项(包括1项)以上获得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或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或经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鉴定通过)的成果,足以说明其学位论文成果水平。

在职务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鉴定或验收成果中,研究生应为第一完成人员。

2.人文社会科学的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中国海洋大学认定的重要核心学术期刊》正式发表2篇以上(包括2篇)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出版1部专著,或出版2部参编专著(每部执笔5万字以上)。

为鼓励科学研究为社会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若博士学位论文成果被政府采纳(需提供市厅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并在《中国海洋大学认定的重要核心学术期刊》正式发表1篇学术论文,视为成果合格。

第二条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取得如下研究成果:申请者应以第一作者在有CN国内统一刊号或ISSN国际标准刊号的学术刊物正式发表1篇以上(包括1篇)学术论文,或提供1项获得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或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或经市厅级以上奖励(或鉴定通过)的成果,或出版1部参编专著(每部执笔3万字以上),其中研究生应为完成人员的前三位。

海洋与大气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

海洋与大气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001 海洋与大气学院目录初试考试大纲 (1)610 高等数学 (1)970 大气科学综合考试 (1)803 流体力学 (2)804 海洋学 (3)复试考试大纲 (5)海洋科学类物理海洋学和应用海洋学专业考生专业综合考试 (5)海洋科学类海洋资源与权益综合管理专业考生专业综合考试 (6)大气科学类考生专业综合考试 (6)海洋科学类和大气科学类考生科技英语考试 (6)初试考试大纲610 高等数学一、考试性质高等数学是理、工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基础课程。

高等数学入学考试是为招收理、工科专业硕士研究生而实施的具有选拔功能的水平考试,它的指导思想是既要为国家选拔具有较强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又要有利于促进高等学校高等数学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考察目标要求考生能系统理解高等数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掌握高等数学的基本思想与方法,具有较好的逻辑推理能力、空间想象能力、计算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形式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四、考试内容(一)高等数学(75%)考试内容:函数的极限与连续,一元函数微积分及其应用,向量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多元函数微积分及其应用,场论,含参变量积分,无穷级数,常微分方程及其应用。

(二)线性代数(25%)考试内容:行列式的性质与计算,矩阵理论,线性方程组理论,向量空间理论,特征值与特征向量理论,二次型理论。

五、是否需使用计算器否。

970 大气科学综合考试一、考试性质大气科学综合考试是大气科学类气象学和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基础考试。

大气科学综合考试是为招收气象学和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而实施的具有选拔功能的水平考试,它的指导思想是既要为国家选拔具有较强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又要有利于促进大气科学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

中国海洋大学文件海大研字〔2018〕27号关于印发《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的通知全校各单位:《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9月20日-1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研究生学习发展,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待遇,激发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特别说明外,本办法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处于基本修业年限内,并已按时注册。

第三条研究生资助由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组成;研究生奖励由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组成。

第二章研究生资助第四条研究生助学金包括以下四类:(一)基本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两部分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1. 助研岗位津贴:用于资助承担或参与科研工作的研究生。

2. 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用于资助从事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辅导员等工作的研究生。

(三)硕士预修助学金用于补助学校录取的高水平大学或学科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在硕士入学前一年选修研究生课程或参与科研工作的生活支出,-2 -在其取得研究生学籍后发放。

(四)特殊困难补助金用于补助本人或家庭因突发特殊状况而导致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第五条入学“绿色通道”学校设立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新生可缓交学费并顺利入学,具体要求见学校有关规定。

第六条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其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

具体要求见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

第七条研究生资助还包括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要求见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

第三章研究生奖励第八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四类,各培养层次研究生均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其中除卓越奖学金外用于申请其他所有奖学金的学术成果均不得重复使用。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

中国海洋大学 2018 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 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适用于学术学位博士、工程博士、全日制学术学位及专业学 位硕士)一、提交预计毕业申请 时 间 即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8 日前 1、 系统内毕业时间为 2018 年 6 月且于 2018 年春季拟申请毕业的研究生 请于 3 月 4 日前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知公告中查看《2018 年 6 月拟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指南》 ,并完成相应工作,以确保毕业 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研究生秘书请按照《2018 年 6 月拟毕业研究生培养 工作内容 环节操作指南》进行相关操作。

2、 3 月 8 日前,研究生院培养办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3、 3 月 9 日前,通过培养办毕业资格审查的研究生登录系统,在学位答 辩模块维护答辩申请。

4、 提交涉密论文申请。

5、 提交双语写作申请。

1、 1 月 20 日前,系统内毕业时间非 2018 年 6 月但于 2018 年春季拟申请 毕业的研究生(包括延期毕业、提前毕业及 2018 年 1 月前曾提交过预计毕业 申请但未通过盲评或未答辩的研究生) ,由研究生秘书汇总并填写《变更系统 毕业时间表》 (见附件学院有关毕业生材料下载)发送至邮箱 meitao@。

如有疑问请联系培养办公室,电话:66782547。

2、 在培养办进行毕业资格审查期间,2018 年春季拟申请毕业的研究生请 注意事项 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查状态。

若通过审查,请立即在学位答辩模块维护答辩申 请。

为保证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所有拟申请毕业的研究生请务必于 3 月 9 日 前在系统中完成相关维护。

3、 对未按时提交预计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保证其能够如期毕业。

4、 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开 题时提出涉密申请。

本次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如有涉密内容仍可提交论 文涉密申请,并在系统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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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海洋与大气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
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负责本单位的申请、考核、录取和监督等工作。

(二)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和面试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拟招生人数一级学科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含硕博连读研究生)
070601气象学10 0706大气科学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
3
070602
环境
三、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三)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入学当年的9月1日。

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外语条件的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本人申请
申请人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生报考登记表和思想政治考核表。

2.由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书。

3.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

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等。

(二)材料审核
1.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应终止其申请程序。

2.报考导师评价。

学院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申请人给出书面评价意见。

3.专家组审核。

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

“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和本专业硕博连读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同时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和专家组各成员对申请人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和硕博连读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2倍。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定,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5.材料审核结果公布。

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所有申请人的材料审核结果。

6.综合考核名单确定与公示。

研招办对学院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三)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资格复审
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

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主要方式和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大气科学类综合(包括地球流体动力学、大气物理学和高等天气学)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

面试主要了解申请人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研究经历,考核申请人外语听力、口语能力,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行、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面试包括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专业英语口语考核两部分,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80%和20%。

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含个人陈述环节)。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4)体检
体检标准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研究生体检标准为准。

3.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

五、综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根据综合考核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

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与当年硕博连读考生共同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当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七、监督管理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应在本院网站开辟专栏,主动公开本单位实施细则、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和综合考核结果等信息。

(二)实行复议制度。

考生如对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或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监察处、研究生院进行投诉和申诉。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初步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三)实行回避制度。

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单位当年度的博士生考试招生工作。

九、本办法由海洋与大气学院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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