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完整注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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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设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设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设立,自愿组成,以实现共同发展和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第二章:公司的组织与运作第二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第三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公司的决策权和管理权。

董事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每位股东持有一票。

第四条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届满后可以连任一次。

第五条董事会定期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讨论审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计划、业绩报告等重要事项,并通过股东表决。

第六条监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经营活动,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经理是公司的执行人,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和业绩。

第八条公司设立各部门,根据需要聘请管理人员,确保公司的高效运作。

第三章:股东权益与责任第九条股东享有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十条股东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东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违法乱纪。

第四章:公司的经营决策第十一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讨论和表决通过。

第十二条公司的商业计划、年度预算和年度扩展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

第十三条公司制定经营和策略规划,由董事会和经理共同制定。

第五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公司组织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管理。

财务报表应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六章:公司合并、分立和解散第十六条公司合并和分立需经过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公司解散需经过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并履行法定程序。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对章程的修改需经过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并履行法定程序。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董事会的表决通过后生效,并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成员。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经营场所:。

【注:如无经营场所,请删除“经营场所”栏】【注: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按照扫描门牌二维码显示的地址信息(全省集中统一的标准地址库地址信息)填写。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注:公司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公司可根据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查询“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选择合适的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

)第七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注: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请注明具体约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公司类型,它在商业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编制章程,这是公司的法律框架,它涵盖了公司的运营方式、管理结构、股权关系等重要内容。

本文将着重介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重要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的了解并规范公司管理。

第一章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号码、成立日期、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均需要在此列明。

此外,还需明确公司经营期限,是否拟向外发行股票等信息。

第二章公司股权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通常较为简单,但如何规定股东权利与义务,保障股东的权益,实现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是章程制订中的重点。

诸如股权转让、股息分配、股东大会等内容,均需要在此章节中明确规定。

第三章公司管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全面决策并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

董事会中需要确定董事人数、任期、职权等。

监事会则是对公司信誉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的机构,监督事项主要包括公司的会计核算、资产状况和经营绩效等方面。

章程中需规定监事会的召集、职权、人数、任期等细节问题。

第四章公司管理流程公司管理流程包括相关决策审批、表决权和份额转让等等,都是公司日常运营不可或缺的要素。

本章节中应该详细规定相关程序,包括下列内容:(1)决策过程中的适当员工必须提前收到有关文件以确保充分讨论;(2)在董事会决策时,各董事要举行会议,并按规定方式表决;(3)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各股东的表决权及相应比例应在章程中进行规定;(4)对公司股权的转让和移交,章程中也要有明确的规定。

第五章公司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公司的财务和会计管理极为重要,章程中需要规定员工所需具备的职责和技能,以及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的规范要求等。

第六章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设计有不可更改的条款,也有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变更的条款。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合,以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住所和名称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1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飞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2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的首次决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第十四条本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过半数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第六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

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2:;……)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第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选择其一并修改本条。

采用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应当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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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trict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ensure that their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说明:该合同书合用于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阐明双方需要在期限内履行的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伤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者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合用)。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外合作)(设董事会、监事合用)仅供公司设立时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作各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了设立合作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甲方名称(姓名): _____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名称(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作各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各自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设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设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设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的名称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整,注册地址为XXX。

第三条本公司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共同繁荣。

第四条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X年,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对本公司承担责任的限额为其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章股东大会第六条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

第七条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一)修改公司章程;(二)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三)审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四)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五)决定公司重大投资、经营策略等事项;(六)决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七)审议股东提出的其他议案等。

第八条股东大会应当由公司的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公司的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或其他董事担任主持人。

第九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全体股东,并将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与会要求等事项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第十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相应的表决票数通过;如股东间出现争议,需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调解,如未能达成一致,则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一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第十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决策和管理职权。

第十三条董事会具有下列职权:(一)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决议;(二)制定公司的投资和经营策略;(三)制定公司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四)选定公司的总经理或董事长,任免公司的副总经理;(五)决定公司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报表;(六)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七)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或召开董事会;(八)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投资和经营情况等。

第十四条董事会的任期为3年,连任不限次数。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章程参考样本: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2)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2)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概述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组织形式,是以资本为基础、以执行管理职能的股东为最高决策者、以各项经营条件的合理配备和科学利用为手段、以追求盈利为目的的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可以是董事会和监事会,也可以只设置董事会,多数有限责任公司在制定章程时选择了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织形式。

二、董事会章程1. 董事会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该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其职权如下:(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2) 决定公司的业务范围;(3) 审核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4) 决定公司的人事任免、薪酬和奖惩;(5) 向股东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 董事会的任职与离职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个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而董事应当给予相应的报酬,并签署保密协议。

完成任期或者被罢免的董事必须及时退出董事会。

3. 董事会的会议董事会的会议要求董事事先收到会议通知,并对于议事所涉及的内容,作出充分准备,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在董事会会议上,每位董事都应当发表自己的意见。

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进行讨论和表决。

三、监事会章程1. 监事会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是监督公司管理人员的合法行为和财务状况的机构,其职权如下:(1) 监督董事会行使职权是否合法;(2) 监督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3) 对公司的现金流及其他资产进行监督、审计;(4) 对涉及公司利益的决策进行监督、审核。

2. 监事会的任职与离职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的成员由股东会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同一人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监事的任期届满不能连任,必须退出监事会。

同时,应当给予相应的报酬,签署保密协议。

3. 监事会的会议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监事会会议的程序需要具有法律效应,并且,应当明确地规定每个监事应当得到的文件和材料,以及召开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_监事会)(2014年新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_监事会)(2014年新公司法)

习水XXX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XXX市XXX区XXX第四条公司由XXX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XXX。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XXX。

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单位:万元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或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委派、推选他人担任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权并转让;(5)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6)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7)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9)公司股东本人提前15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目的后可以查阅公司会计帐簿,但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除外;公司不接受股东委托非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一、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所涉及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

二、公司的性质和经营范围1.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

2.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三、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1. 董事会由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2. 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2)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3)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合并、分立、收购等;(4)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6)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数通过。

四、董事的产生和任期1. 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__________年。

2. 董事的选举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

3. 董事的连任次数不设限制。

五、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1.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主席召集,会议召集通知应提前__________天发出。

2.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会主席主持,若董事会主席无法履行职责,应由副主席或其他董事担任主持。

3. 董事会会议决议应当由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多数通过。

4. 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应当做成书面记录,并由董事会主席签字确认。

六、监事会的组成和职责1.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__________名监事组成。

2. 监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2)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3)监督董事会的决策是否合法、合规;(4)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数通过。

七、监事的产生和任期1. 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__________年。

2. 监事的选举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1.公司名称:[公司名称]2.注册地址:[注册地址]二、公司类型与性质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2.公司性质:经营法律允许的业务三、公司股本构成1.公司股本总额:[股本总额]2.股本构成:–股东名称:[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数量]•出资金额:[出资金额]–…四、董事会1. 董事会的职权和职责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其职权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监督和审议公司的经营状况,确保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任命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处理重大合同、投资、融资及其他决策事项;•…2. 董事会的组成和选举1.董事会由总共 [董事会成员数量] 名董事组成;2.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原则:–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候选人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3.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为 [任期时长],连任次数不限。

3. 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原则:–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会议次数] 次;–任何董事可以提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请求;–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地点和时间由董事长或董事会决定。

2.董事会决议的通过方式:–董事会决议需经过简单多数董事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与决策;–董事会决议书应当记录决议的日期、地点、内容和决策结果。

五、监事会1. 监事会的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其职权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和审计公司的财务状况,确保公司财务运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监督和审议管理层的决策和行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风险控制和治理措施有效实施;•…2. 监事会的组成和选举1.监事会由总共 [监事会成员数量] 名监事组成;2.监事会成员的选举原则:–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候选人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监督能力;–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3.监事会成员的任期为 [任期时长],连任次数不限。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完整注释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完整注释版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律师注: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后,可以改变公司经营范围,但应该办理变更登记。

另外: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并非营业执照上拥有该经营范围就可以经营该内容,比如盐、石油、危险物品、烟草等除了营业执照外必须另行办理许可证。

因此经营范围最后一句通常为“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出资人应足额缴纳出资额,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律师注:出资人可以在公司成立时就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或者约定一个出资期限,在该期限之前足额缴纳。

所以,不交注册资本是一个误区,注册资本始终要足额缴纳,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另外,已经实缴注册资本后不要再将注册资本抽出,公司法不允许抽逃出资。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需要实缴注册资本的企业,抽逃出资会构成刑事犯罪。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版本)精选全文完整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版本)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股东和债权人和合法权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公司住所: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3、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三章股东第八条股东的名称(姓名):住所:某某区某某街某某号住所:某某区某某街某某号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i、股东,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2、股东,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说明下列事项:第十条股东权利1、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5、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意见;7、认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参加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1、进守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公司在银行开设的暂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的转移手续;4、不按照前款规定输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6、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7、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一种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组成,以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共享经济利益为目的,以公司名称独立承担债务,以公司财产为独立财产的经济组织形式。

在中国的企业法律制度中,有限责任公司已成为最受欢迎的企业法人类型之一。

本文将会对设立有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进行详细讲解,以供有需要的读者参考。

一、公司名称、地址和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包括公司类型和公司名称两部分。

公司类型应标注为“有限责任公司”或简称“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应当真实、准确、具有区别性,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

具体公司名称限制参见《公司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公司注册地址应当是实际地址,可以是公司实际办公地址、经营地址、企业服务机构地址等。

公司出资应在设立时明确明确出资方式、数额、时间及其分次缴付的具体约定。

二、公司股权架构1. 股份总额分配本公司股份总额为{sum}股。

其中:A股股份以{sumA}股为上限发行;B股股份以{sumB}股为上限发行。

2. 股份权利A股股份享有表决权、转让权、受益权,其股份转让应获得其他各位A股股东的强制性优先受让权,同时可享有董事会的独立性议决权。

B股股份享有第一次优先分配股息和其他收益之权益,但不参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和监事会成员的选举、罢免、表决和管理等公司事务。

B股股份持有人按照出资额的比例参与公司资产净值分配,并且在公司解散清算之前,优先于其他股东收取应得的财产份额,但不享有转让权和表决权。

3. 股东权利和义务A股股东权利和义务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聘任权、监督权、撤回权、知情权、受益权等权利,义务包括准时向公司缴纳出资额、积极协助公司发展、履行神圣的法定监督职责等义务。

B股股东权利享有优先享有股息、分红等利润、以及分得清算结余财产等权利,义务包括履行神圣的法定监督职责、支持公司良性发展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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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仁通法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律师注: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后,可以改变公司经营范围,但应该办理变更登记。

此外: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并非营业执照上拥有该经营范围就可以经营该内容,比如盐、石油、危(wei)险物品、烟草等除了营业执照外必须另行办理许可证。

因此经营范围最后一句通常为“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出资人应足额缴纳出资额,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律师注:出资人可以在公司成立时就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或者,者约定一个出资期限,在该期限之前足额缴纳。

所以,不交注册资本是一个误区,注册资本始终要足额缴纳,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此外,已经实缴注册资本后不要再将注册资本抽出,公司法不允许抽逃出资。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分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需要实缴注册资本的企业,抽逃出资会构成刑事犯罪。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八条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律师注:非货币财产出资需要办理评估手续,工商局看到评估作价的金额会认可出资形式,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必须把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内容的所有权转移到公司名下,才视为出资。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定。

(律师注:公司法16 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如果公司此类业务或者对外担保投资事务较多,一定要特意对此条进行约定:明确对外投资或者担保由股东会或者者董事会决策,比如公司全部对外投资或者担保事宜,均由董事会成员 1/2 (含)以上决定通过。

或者公司的投资、担保董事会X 限额内可以做出决定,超出XX 金额的,必须报经股东会三分之二(含)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二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

(律师注:股东会的权利较大,可以在此条多加股东会的权利,比如公司与XX 的战略合作计划、对XX 供应商/代理商地位的授予、更换法定代表人、垫资XX 金额以上项目的投标权等,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此处可以添加符合意愿的内容。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允许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五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暂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举行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暂时会议的,应当召开暂时会议。

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一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律师注:公司法对表决权的行使给了股东很大的权限,股东可以不必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设置同股不同权,设置一票否决权等。

因为公司法第43 条明确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这就给了公司章程很大的自由决定权,股东之间可以根据自身在企业中起到的作用设定自身的表决权比例。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其它决议,应经代表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律师注:注意两个概念: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和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这是两个概念,不要混为一谈,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哪怕惟独一个股东,这个股东持7%,同股同权,他一个人就是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指的是股东人数。

对于重大事项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普通事项可由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本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

由产生。

董事任期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产生。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选举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律师注:如果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这一条应该改成: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此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意通常工商局提供的章程模板中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公司的董事长或者者执行董事不是法定代表人的,一定要更改这个条款,另行提交单独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给工商局用于登记。

若不特殊向工商局提出,不少工商局默认的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就是法定代表人因。

为公司法第13 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法定代表人只能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三者选一个,不能是其他人。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律师注:董事会的其他职权由股东自行决定,根据自己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此处可以添加符合自己意愿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一位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律师注: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股东自行决定。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律师注:以上内容可由股东自行决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或者监事,其成员人。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荐一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律师注:以上内容可由股东自行决定,但是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监事的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伤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暂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律师注:以上内容可由股东自行决定。

)第二十八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暂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律师注: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股东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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