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实习课时计算标准
实践教学环节标准课时的计算方法
G10=0.8×实际实习天数
每名教师一般指导5~10人
轮转实习
G11=1×实际实习天数
定向实习
G12=1.2×实际实习天数
指导
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理、工)
G13=0.80×设计周数×指导学生数
每名教师指导一般不超过8人
毕业论文(文科)
G14=0.60×设计周数×指导学生数
课程设计
G15=0.6×设计周数
附件2
实践教学环节标准课时的计算方法
教学
形式
教学类别
标准课时的计算方法
要求
指导
实验
基础课和专业课实验
G1=0.45×实验总学时每名教师Fra bibliotek次指导12~18人
临床实习
G2=0.50×实际见习天数
每名教师每次指导5~10人
设计性实验
G3=0.7×实验总学时
每名教师每次指导8~10人
计算机上机实验
G4=0.4×实验总学时
每名教师每次指导20~30人
外语视听说、听力、会话
G5=1×总学时
按照标准班计算
开设新实验
G6=1.5×Gi
开放实验(指导学生竞赛、创新实验)
G7,指导1组按照指导一个
毕业论文计算
指导
实习
与
实践
文理
工类
校外
G8=1.5×(实际实习天数+2)
平均每名教师一般指导20-30人
校内
G9=1×实际实习天数
医学类
每名教师一般指导20~30人
注:实践教学任务含:准备、备课、讲课、指导、批改实验(实习)报告、考试考查、提交相关材料和答辩等完整环节。
实践性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实践性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加强对我校教师实践性教学工作量计算的统一管理,特作出以下规定。
一、实践性教学工作量(一)实践性教学工作量包括:指导学生校内外实训(实验)、实习,批改实训(实验)、实习报告,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毕业设计(项目)、论文,对学生实训(实验)、实习活动的考核、评定等工作的工作量。
(二)教师实践性教学工作量以经核实的实际教学工作量为准。
二、实践性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校内实训(实验)1 .实训(实验)课实训(实验)课包括备课、实训(实验)准备、讲课、指导实训(实验)或上机、批改实训(实验)报告、评定实训(实验)成绩,以及与实训(实验)课程直接相关的工作,原则上实训(实验)课按一个行政班进行授课。
(1)行政班整班教学的实训(实验)课教学工作量系数为1.0。
(2)凡需分组的实训(实验)课,须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
在原有课时基础上,须分组增加课时完成实训的,一个行政班原则上只分二个组。
分组后,超过20人(含),实训(实验)教学工作量系数为10;10(含)79人,实训(实验)教学工作量系数为0.8;10人以下,实训(实验)教学工作量系数为0.6。
2 .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内生产性实训是指校企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联合在校内组织学生开展生产活动的一种实践教学模式。
教师指导学生在校内开展生产性实训每人每天计3.6课时(原则上一名教师指导15-20名学生)。
(二)校外实习(实训)校外实习(实训)包括联系实习(实训)、制定实习(实训)计划、现场指导和批阅实习报告、成绩评定、实习(实训)总结等环节。
校外实习(实训)须由任课教师填写申报表。
1 .在校外的参观、认知性的实习、市场调查以及社会调查:带队教师一天按每人每天计3.2课时(原则上15-20名学生派一名带队教师)。
2 .野外实习、户外写生、采风:带队教师按每人每天计3.2课时(原则上15-20名学生派一名带队教师)。
3 .顶岗实习,采取集中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1)校外集中实习是指学生集中(10人以上,含10人)在校外同一地点实习,原则上一名教师指导15-20名学生。
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及岗位工资
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及岗位工资计算办法(修订)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管理,科学有效的计算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依据绩效优先、精细管理原则,坚持注重能力培养导向,创新开放教学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教学课时系数0.6标准课时数=实际课时数*0.6岗位工资=相应职级标准课时费*标准课时数。
二、实训教学说明:1、实训教学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其中5小时必须指导学生实训。
2、月岗位工资=相应职级的日岗位工资*月计发岗位工资天数。
3、日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原标准。
4、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加所带学生数量,如因实训设备数量不足、或因教师数量不够确需增加指导学生数量的,应事先向实践教学管理处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增加,否则不予计算所增加的工作量。
5、当指导学生数量超过上表中规定的学生数时,人时数按下列方法计算:超过标准学生数50%以下(含)的按实际学生数计算,大于50%的部分不再计算人时数。
6、按课时计算岗位工资的教师,每个“日标准工作量”按1个课时计算岗位工资。
7、承担生产任务的人员,按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工作量,按工作天数计算岗位工资。
三、附则1、本办法适用于校内所有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及岗位工资的核算(实行协议工资的人员除外)。
2、既承担实验又承担实训教学的教师的岗位工资分别按各自方法核算后相加即为该教师的岗位工资,若多名教师同时指导实验教学,则分别计算教师个人工作量,若多名教师同时指导实训教学,则工作量应由参加指导的教师均分。
3、任课教师承担的实训课时不受学期教学总工作量的限制。
4、实验实训人员的基础工资、补贴、绩效、奖金等不变。
5、实验室建设、教学准备、设备维护等工作的考核由相应二级单位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实施。
6、实验实训教师的工作量由教学秘书负责统计,实践教学管理处审核,按月上报。
7、本办法自本学期开始执行,原《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及岗位工资计算方法》停止执行,由实践教学管理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大学学院实践教学环节课时费发放办法(试行)
XXXX大学学院实践教学环节课时费发放办法(试行)一、本办法适用于本、专科学生的实验教学、实践性技能教学等教学环节。
二、实验课教学和计算机上机课时计算方法。
1.实验课和公共计算机课上机的指导老师的课时按每2节课计1个教学课时来核算(特殊情况令做安排),专业课上机的课时按正常课时计算。
2.校内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及校外社会实践每班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每周计五天,每天必须指导完整的6课时(每节课都不能迟到、早退),指导教师当日有理论课任务的按实际上理论课的课时扣除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的课时数。
(1)一人指导一个班:每天计4课时;(2)二人指导一个班:每天每人计3课时;(3)三人指导一个班:每天每人计2课时。
3.校外实习、实训指导和毕业实习。
(1)联系实习及业务费由院系行政经费解决。
(2)校外实习等社会实践由专业教师带队,一人带队每天计4课时;二人带队每天每人计3课时,每周计5天。
(3)校外实训等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课时,按每班每周总20课时,由院系领导安排分配。
(4)学生毕业实习费用及交通费用全部由学生支付,外出实习须经学校批准。
三、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的指导费核算方法: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按周数进行(一般为6-8周),一般由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来承担。
具体方案如下:(1)文管类:学生主要进行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由论文和答辩两部分组成。
指导老师的指导费按照每指导一位学生8课时来计算;(2)理工类:学生主要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设计由设计、论文和答辩三部分组成。
指导老师的指导费按照每指导一位学生10课时来计算;(3)艺术类:音乐类学生主要进行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由论文和答辩两部分组成,指导老师的指导费按照每指导一位学生8课时来计算;艺术设计类学生主要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设计由设计、论文和答辩三部分组成,指导老师的指导费按照每指导一位学生8课时来计算;四、实验、实践教学环节课时费的审核及发放各院系教学秘书将实验、上机课的课时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费和其他的实践技能教学环节的课时费(单独列表)统计汇总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核,经院领导签字批准后再由财务处发放课时费。
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2篇)
第1篇一、引言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
为了科学、合理地计算实践教学工作量,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承担实践教学的教师,包括实验课、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
三、工作量计算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工作量计算办法,公平、公正地计算每位教师的实践教学工作量。
2.工作量与教学质量相一致原则:实践教学工作量与教学质量相一致,体现工作量与贡献的对应关系。
3.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实践教学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计算工作量。
四、工作量计算方法1.实验课教学工作量计算(1)实验课教学工作量按实验学时计算,每学时计1教学工作量。
(2)实验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实验教学、实验辅导、实验考核等工作。
(3)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学时×1。
2.实习教学工作量计算(1)实习教学工作量按实习周计算,每周计2教学工作量。
(2)实习教学工作量包括实习指导、实习考核等工作。
(3)实习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实习教学工作量=实习周数×2。
3.实训教学工作量计算(1)实训教学工作量按实训学时计算,每学时计1教学工作量。
(2)实训教学工作量包括实训教学、实训辅导、实训考核等工作。
(3)实训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实训教学工作量=实训学时×1。
4.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计算(1)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按毕业设计(论文)人数计算,每人计2教学工作量。
(2)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答辩等工作。
(3)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毕业设计(论文)人数×2。
五、工作量计算调整1.因特殊情况(如病假、事假、产假等)导致实践教学工作量减少的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量。
2.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过程中,如发现计算错误,应及时更正。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充分调动我院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学院分配制度,根据学院的教学现状,在对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修订,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总工作量=(A×W+Z+X)−300 Y=A×W+Z+X折算后课时量A=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实验课教学工作量+实践(实训)教学工作量+毕业实习教学工作量;折算后课时量为A,每学年不大于600(不符合备注条件的);(符合备注条件的)超过600不满800的部分的课时量按一半核算,课时费单独核算,按备注:本科学历教龄2年及以上(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或硕士教龄1年及以上(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A的上限为800(教师全年课时量不超过800),其超出300小于800按实际数量计入折算后工作量,超出800的部分量按一半核算,课时费单独核算,按学校最低标准。
专升本课时量为Z,因其特殊性直接纳入折算后课时量;W完成效果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上核定由教学管理办公室及本人教师提供依据,由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最终认定。
二、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理论课教学工作主要包括: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而进行的备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含A、B两套试卷及标准答案)、试卷批改(含平时成绩整理)、成绩登录、考试成绩分析、按照学院规定进行试卷装订等。
其工作量按如下公式计算:理论课教学工作量=教学任务学时数×RR其中,学生班数S=实际上课学生人数÷35(小数部分,按小数位的第一位四舍五入;学生班数S小于1时,按1取值。
)三、实践(实验)教学工作量(一)实验课教学工作量实验课教学工作主要包括:编写实验大纲、备课、实验准备、指导学生实验、批改实验报告、实验课考试(或考查)、成绩登录、考试成绩分析、按照学院规定进行实验报告及相关教学资料整理装订及归档等工作。
其工作量按如下公式计算:实验课教学工作量=实验教学计划学时数×R×ZR其中,学生班数S=实际上课学生人数÷35(小数部分,按小数位的第一位四舍五入;学生班数S小于1时,按1取值。
职业技术学院课时量管理办法(试行)
XXXX职业技术学院课时量管理办法(试行)教师课时量包括实际上课课时和折合课时两类。
两类课时数之和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依据;实际上课课时数计入职称评审课时量要求,折合课时不计入职称评审所需学时。
一、实际上课课时量指开展理论教学、实验实训教学、实习教学、毕业设计指导的课时数量(一)理论教学课时量指教师完成理论教学各工作环节(含编写授课计划、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评定成绩、成绩录入和教学总结分析等)应计的课时数。
理论教学单班上课,每45分钟计1课时(把理论教学单班授课45分钟作为1个标准课时,本办法中的课时系数均以此为基准);合班上课40人(含)以下,系数为1.2,从41人起,每增加20人(不足20人按20人计),系数增加0.1,最高增至2.0(形势政策报告系数不设上限)。
平行上两门及以上课程(形势政策讲座不计为两门课程),每周加计1课时。
原则上,每学期一名任课教师最多上两门课程,特殊情况需要上三门课程的,需经教务处批准。
(二)实验实训教学指教师在实验或实训场所现场指导实验或实训各工作环节(含编写授课计划和指导书、备课、现场讲解、全程指导、答疑、批阅实验或实训报告、制订考核方案、评定成绩、教学总结分析等)。
实验实训单班教学每45分钟计1课时,课间不休息的,不另加课时。
合班课、多门课系数同理论教学。
(三)实习教学指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入企业完成学生实习指导工作。
主要包括做好实习前期准备、实习期间进行指导检查、与实习单位沟通联系和完成实习考核等工作。
进入企业专职实习教学每天计3课时。
(四)毕业设计(制作)指导包括选题、准备、指导、答疑、评阅、答辩等工作。
毕业设计(制作)指导每生每周计0.5课时,原则上一名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15人,不得超范围安排。
多名教师指导同一学生,只给一名教师计课时。
只参与答辩,每完成5名学生的答辨,每位教师计1课时。
答辩教师3人为1组,只为3名教师计课时,多出的参与教师不计课时。
关于实验实践环节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关于实验实践环节工作量计算的原则意见
一计算依据:各学院上报的实验教学课表和实习(实践)计划统计表。
不包含在理论学时内的其它实验实践环节。
二计算方法:
1 实验课工作量:按课表实际执行学时计算。
(包含微格训练课程)
2 校外实习实践环节工作量:
(1)非师范专业校外实习,指导老师的工作量每周为10学时。
(2)美术的野外写生、生物的野外实习,按课程学分 16 2计算。
(3)旅游风景区调查按课程计划学分 16。
3 校内实习实践环节:指校内的课程设计、生产实习、实训、课程实习、见习。
50人以内(含50)的自然班,按教学计划每学分 16计算学时,超过50人的自然班计算办法为:[1+(班级实际人数—50)/50] 16 计划学分数。
4实验准备、管理、维护学时:
(1)化环、生物类实验按课表学时数 0.4。
机械、建筑按课表学时数 0.3。
(2)理工类实验按课表学时数 0.2,文科和计算机类实验按课表学时数 0.1。
三以上计算办法为实验实践环节工作量计算的总原则。
教学单位上报的各类实验实践环节工作总量不能超越(实践环节工作总量=实验课工作量+校外实习实践环节工作量+校内实习实践环节+实验准备、管理、维护学时),但实验准备、管理、维护学时的具体分配办法由教学单位确定。
教学单位上报的工作量必须分配到每位教师名下。
教务处2011-10-14。
实践环节工作量计算标准
实践环节工作量计算标准一、实习1.集中实习省内及省外每周每人(指教师)12学时,市内每天3学时(每周按5天计算),院内每天1.5学时(每周按5天计算)2.分散实习参照社会调查计算办法执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实习,集中部分按集中实习计算,分散部分按社会调查计算。
3.以下按实习计算:法律系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律名著研读;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城市规划调查、城市建筑调查、规划方面调查。
二、上机1.上机时数×人数系数×0.8=上机课时2.上机时间相同,两个以上上机课头,全部人数相加,按一个课头计算,人数系数参照理论课标准。
三、课程设计等东区上课次数暂按每天2次,每周10次计算,以此类推。
四、课程设计1.工科类课程设计按每周每生1学时计算;2.财经类课程设计按每周每生1学时加乘0.8系数计算3.课程论文、学年论文参照课程设计计算办法执行4.程名称不规范以下课程以课程设计计算:信息科学学院系统设计与开发、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物流管理实务、机电工程学院制图测绘、综合性实验、模具设计、电子制作实践设计、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环境治理设计、建筑设计快速设计(每生0.2学时)、电子通信工程系电子设计制作实践、通信系统建模与仿真、电子信息系统仿真、计算机实践、电气综合性设计制作实践、电子设计制作实践、数字逻辑和PLD设计、随着教学计划的逐步完善,以上内容名称将不再出现,本补充规定作为临时过度性标准。
五、专业调查课时计算办法1.专业调查参照社会调查计算办法执行。
(≤20人,每生0.5学时;超过部分每生0.25学时)2. 艺术设计系广告案例收集与分析(专业调查)按专业调查计算。
3. 市场调研按专业调查计算。
六、随课程实践课时按理论课计算办法计算后,再乘0.5系数。
七、企业运营模拟实验按实验由实验室管理处核算。
八、经贸学院专题报告不计算工作量。
九、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每生7学时,(其中计算机类每生8学时、机械类每生10学时)注:1、备注中注明是上机、或实习、或课设、或…2、属于实验的注明,但要报实验室管理处3、务必注意职工号4、请不要更改表中现有数据。
实践性教学教师工作量计算规定
关于实践性教学教师工作量计算规定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训、实习)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如下。
一、实验、实训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必须列入教学计划。
二、实验、实训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工作,应充分利用学院已有的条件,在校内进行,校内无条件的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校外进行。
三、实验、实训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课堂教学作为参考并考虑实际因素。
四、实践教学工作量含联系、准备、现场指导、批改报告、评定成绩、总结等工作量。
五、实验、实习和实训等实践性教学工作量(M)计算:(一)课堂教学:1.校内实验(训)课工作量计算:M=计划学时数×RR为实验指导系数,学生数在20人以下,R为0.9,20-40人 R为1.0,41人及以上,R为1.1。
注:(1)以自然班为单位,超过50人,可配备辅助实验(训)指导教师,由分院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按0.5×M计算。
(2)因实验(训)教学条件限制,每班实验教学须分组进行时,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分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核。
2.机房上机、语音室上课按理论课计算。
3.校外课程实习(参观、调查)以理论课合班为一自然班,集中进行的,按“校内实验(训)课”计算;分散进行的,按“社会调查”计算。
(二)独立实践环节:是指教学计划规定的停止其他课程而进行某一课程或综合的、独立考核的实践教学环节。
1.校内集中实训:M=R1×计划天数×R22.校外带队集中实习(训):M=R1×计划天数×R2×R33.分散实习(训):M=2×计划天数×R2注:分散实习(训)指学生分散到不同地方实习(训),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纪律检查与监督,每天对部分学生进行现场指导,保持与所有学生的联系。
R1为每天课时,实际安排半天,为2;实际安排1天,为4。
R2为指导系数,指导20个学生R2为1,每增加5人,R2增加0.1,每减少5人,R2减少0.1,指导人数超过40人,R2为1.4。
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3篇)
第1篇一、引言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科学、合理地计算实践教学工作量,本文将从实践教学工作的定义、工作量计算的原则、具体计算方法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的定义实践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所付出的劳动量,包括理论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创新创业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师的工作得到充分认可。
三、工作量计算的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应以教师实际工作量为依据,真实反映教师的工作付出。
2. 分类计算原则:根据实践教学工作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计算。
3. 量化评估原则:将实践教学工作量进行量化评估,便于统计、分析和比较。
4. 综合评价原则:综合考虑实践教学工作的质量、效果、创新性等因素,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价。
四、具体计算方法1. 理论教学(1)授课课时:根据课程学时、教师授课时间进行计算。
(2)备课时间:根据课程学时、教师备课时间进行计算。
2. 实验教学(1)实验课时:根据实验学时、教师实验时间进行计算。
(2)实验指导:根据实验学时、教师实验指导时间进行计算。
3. 实习、实训教学(1)实习、实训课时:根据实习、实训学时、教师实习、实训时间进行计算。
(2)实习、实训指导:根据实习、实训学时、教师实习、实训指导时间进行计算。
4. 社会调查、创新创业教育(1)社会调查:根据调查课题、教师调查时间进行计算。
(2)创新创业教育:根据课程学时、教师授课时间进行计算。
5. 毕业设计(论文)(1)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学时、教师指导时间进行计算。
(2)审阅毕业设计(论文):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数量、教师审阅时间进行计算。
五、注意事项1. 严格执行工作量计算标准,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2. 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监管,防止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
实习标准
实验、实训课程的实习标准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机电系实验室2010年2月电工电子实习、实训标准一、本实验课的性质与目的《电工电子实训》课程要求学生掌握焊接技术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对电子线路板、印刷电路板的手工焊接技能掌握能力;掌握常用电子元器件的正确识别与检测方法,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电子仪器仪表、如:示波器、信号发生器、毫伏表、万用表、兆欧表、晶体管特性仪等使用的基本技能和知识。
通过组装半导体收音机掌握电子产品的安装及调试,了解对电子产品的设计过程,调试等基本内容与工作程序及PCB线路板的手工制作及EDA的设计基础。
掌握交流接触器、中间继电器、变压器、熔断器、复合开关、闸刀开关、时间继电器等低压电器的使用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实训过程中获得对交流电的安全使用的能力。
使学生初步掌握电工电路使用的基本技能。
通过电工实训后,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能够初步具有进行电工电路的设计、应用的基本技能,巩固和扩大电工线路课程的理论知识和电路设计能力。
为进一步学习专业课程及后续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
二、本实验课所依据的课程基本理论《电工电子实训》是建立在《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等理论基础上的实训课程。
该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分别为:1、焊接基础训练(必做);2、常用电子器件的识别及质量评价(必做);3、电子产品小制作(声光报警器)(必选);4、超外差半导体收音机的组装及调试(必做);5、设计一个综合电子线路(可选);6、常用电工电子仪器仪表的使用(必做);7、常用电工技术的掌握(必做);8、交流电的安全教育及家用电安全教育(必做);9、三相电机控制电路(可选);10、电工电子实训总结与报告(必做)。
三、实训课程的类型、要求:根据教育部评估的要求,本大纲的实训类型在后面的基础实训课程一览表中将有详细的表述。
四、每组人数、实验学时数:基础实训台位要求1台/1人。
关于实训教学工作量计算
关于实训教学工作量核定一、理实一体教学定义:专业教师到实训室以实训台架、模型为载体,在实训管理员的协助下对学生进行专业教学。
要求:课前要与实训中心管理员联系以确定时间、场地、工量具、设备及材料,教学管理按6S要求实施,结束后填写教学日志。
工作量:课时量按1:1核定,专业部按理实一体教学要求进行考核。
二、专项实训教学定义:按照教学计划要求,为培养学生某项专业技能,以学时为单位,专业教师与中心实训管理员共同对学生进行技能培训。
要求:开训前按实训教学流程要求向专业部教学处提供专业实训教学计划、所需器材计划、进度计划,课前与实训中心管理员一道做好实训前准备,实训教学中管理按6S要求实施,实训结束后填写教学日志,专项实训结束后,向专业部教学处提供学生实训报告和实训成绩。
工作量:实训教师课时量按1:1核定,重复实训项目备课系数只计算一次,专业部按专项实训教学要求进行考核。
专职实训管理员从事实训指导超过14节/周,超出节数课时量按1:0.8核定。
三、专周实训教学定义:按照教学计划要求,为培养学生某项专业技能,以教学周为单位,专业教师在中心实训管理员和科任教师的协助下对学生进行技能培训;要求:开训前按实训教学流程要求向专业部教学处提供专业实训教学计划、所需器材计划、进度计划,课前与实训中心管理员一道做好实训前准备,实训教学中管理按6S要求实施,实训结束后填写教学日志,专项实训结束后,向专业部教学处提供学生实训报告和实训成绩。
工作量:每周课时量按32节核定(33-升旗1节),两名实训教师带一个班的,工作量各按16节计;一个班分成两个组实训不同项目的,实训教师工作量按32*0.8计,重复实训项目备课系数只计算一次;专业部按专周实训教学要求进行考核。
科任教师参与实训教学的管理课时量按1:0.4计,备课系数按0计。
既是实训教师又是科任教师的不得重复计算。
四、生产实训生产实训教师工作量的计算由专业部根据生产工时及效益计发相关人员工资,财务由学校监管,按生产实训协议进行。
课时计算及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课时计算及课时津贴发放办法(讨论稿)一、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是对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1、专职教师:非班主任,每学期225基本学时;担任一个班班主任,每学期160基本学时;担任两个班班主任,每学期120基本学时。
2、科室干事(教师身份):非班主任,每学期120基本学时;担任一个班班主任,每学期80基本学时。
3、中层及以上干部(教师身份):每学期80基本学时或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
4、实验实训指导教师:非班主任,每学期120基本学时;担任一个班班主任,每学期80基本学时;担任两个班班主任,每学期60基本学时。
5、若学期实际上课周数少于十五周或因学校教学安排的原因而临时取消上课,基本教学工作量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下浮动。
6、原则上中层以上干部及0.8系数的科室干事周课时不超过12学时;0.5系数的科室干事周课时不超过16学时,专职教师周课时不超过24学时,若确因教学需要而超过上述限制,应报教导科和分管副校长批准。
7、长期患病和享有法律规定的辅助对象,经校长批准,可酌减基本教学工作量。
二、课时计算(一)、晚辅导、监考、出题和改卷每次晚辅导计一个基本课时;监考一次计一个基本学时;出一套考试题计两个基本学时;改试卷,每15份试卷计一个基本学时。
(二)、课堂教学1、普通班级(60人及以下),每课时计1个基本课时;2、大班(61~80人),每课时计1.1个基本课时;3、超大班(81人以上),每课时计1.2个基本课时。
(三)校内实训实习1、校内实验、实训、实习:班级人数45人及以下,一人指导,班级人数在45人以上,两人指导;按实计算课时,课时津贴标准为高级职称9元,中级职称8元,初级职称7元。
2、校外实习:按天计算,包干费用为省内40元/天,省外50元/天,另按标准报销路途车旅费。
(四)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答辩1、课程设计指导时间不超过5天,一人指导每天计4学时。
2、大专、本科毕业设计每班指导时间,函授不超过12天,脱产不超过25天。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计算范围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为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预科学生的教育教学和教学基本建设工作量,具体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学建设工作量和其它教学相关的工作量。
教学工作,主要指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具体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大类。
理论教学主要包括:备课(含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教材选定以及编写讲稿、教案、教学进度表等)、讲授(含课堂讲授、批改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内外辅导答疑等)、教学考核与总结(含考试/补考命题、阅卷评分与成绩评定、教学小结、试卷分析等)、监考和课内实践指导。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习、实训、实践教学(指导)工作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含选题、开题、指导、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量。
(二)计算单位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计算单位。
1个标准课时为教师从事全日制学生一般理论课程教学在1个标准班级教学授课1节(简称标时),完成备课、讲授、辅导等环节的教学工作。
(三)计算方式教学工作量计算是对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意见》,结合学科、教学等实际情况,制订具体计算办法对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二级核算。
各教学单位分学期核算,按学年统计教学标时总数,并报送相关部门作为学院进行学年教学总量考核、定编等主要依据。
1、教学工作量核算以教务处审核批准执行的学期教学计划为依据,同时结合班级教学工作日志的运行记载,准确核算。
2、各类教学工作量均折算成标时计算。
3、教学工作量仅计算到开课计划单位,非开课单位校内兼课人员和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均计算到相应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核算到人后报人事处备案。
二、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一)教师学年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注:①公共课,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任意选修课程”或通识教育课程。
②教师1学年内同时兼任公共课和专业课,按照两类课程正比例关系折算定额标准,即定额标准=公共课定额标准〔公共课授课标时(公共课授课标时专业课授课标时)〕专业课定额标准〔专业课授课标时(公共课授课标时专业课授课标时)〕的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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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实习课时计算标准
为了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规范实践教学的管理制度,对我校实践教学课时计算提出以下标准。
一、按各专业课程安排表进行的实验(实训),以实际进行节数进行课时计算。
二、校内外进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每天以6课时计算,协助教师每天以4课时计算(按周课时量12节计)。
三、校外到企业或修理厂进行实习实训,带领教师每天以4课时进行计算。
四、带早操体育教师每周以3课时计算,篮球训练队教师每周以3课时计算。
五、兴趣小组指导教师以参加学生人数、实际次数进行计算。
六、特殊情况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协商研究后,报学校审批。
教务处 2005年5月4日
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课时计算标准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合理安排教师工作,规范教学管理制度,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特制订一下标准。
一、教师基本常量
1、担任一门课或平行班的教师,常量定为每周12节。
2、担任两门课(包括跨年级)的教师,常量定为每周10节。
二、其他工作量
1、教务主任按每周8节计算工作量,副主任每周6节。
2、教研室(中心)主任按每周4节计算工作量。
3、教务(考务、实训中心)干事按每周3节计算工作量。
4、实验室管理人员按每周2节计算工作量。
5、外聘教师按合同执行。
6、因公或受学校委派外出的教师,教务处安排其他老师上课,回来之后还课,课时另计。
7、其他科室人员担任教学任务的相应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8、未尽事宜由教务处研究,上报学校审批。
教务处
2014年6月。